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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反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反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與论氛围,维护我机构广大教职工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我机构开展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防范为主,打击跟进”原则,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从我做起”为主题,最大限度地整合宣传资源,拓宽宣传渠道,以文字、图片、视频、案例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工作,普及防范常识,提高防范意识,保障全体教职工及家长的财产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诈骗犯罪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我机构第一时间成立宣传小组如下:

组长:xx

职责: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单位各项工作指示,确定我机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方案,并检查宣传工作的落实与实施情况。

组员:xx

职责:落实各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反馈上报信息。

(二)利用微信公众号、机构所通知、微信群等先进媒体网络,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负责本社会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xx区义务工作者协会         二0二0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公安机关十条温馨提示

1、刷单就是诈骗(网上兼职,购物充值返利等活动都是诈骗)

2、网上投资理财就是一场空,最终血本无归。

3、网上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的(包装费,流水费,手续费),100%的都是诈骗。

4、网上购物,客服打电话说要退款的,都是诈骗。

5、亲朋好友打电话要求汇款的,一定要电话或者视频核实。

6、领导用微信、QQ等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定要见面核实。

7、老师在家长群里发交资料费、二维码,或者向您借钱的都是诈骗。

8、非官方网站买卖游戏装备或者游戏币的都是诈骗。

9、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微信、QQ,拉您入群,让您下载或者点击链接进行投资,,的都是诈骗。

反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隆回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标本兼治为导向,一手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整治,一手抓“断卡”(银行卡、手机卡)行动,依法严厉惩处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活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方位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将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综合施策,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2021年4月13日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推进会专题研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总召集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任第一召集人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财政从2021年起,每年预算100万元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保障人员和经费。二是充实队伍力量。依托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成立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县公安局成立了一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业队伍。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隆回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县打击治理电诈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今年3月18日,组织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赴邵东市专题学习反电诈工作经验,借鉴邵东市经验,初步出台了隆回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考核办法,和规范银行、三大运营商办理相关业务的规章制度。四是落实挂牌整治。将电诈外流犯罪比较严重的乡镇列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乡镇进行挂牌整治,由县直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督导。五是压实基层责任。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成效纳入全县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对工作成效不佳的,取消评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专项督导5次,不断压实乡、村、组三级工作责任。

(二)坚持重拳出击,全天候保持凌厉攻势。一是加强重点管控。全县共摸排重点人员220人,管控列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220名,列控中共作废护照76本,从源头减少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深入核查线索。2020年公安机关共核查线索143条,逐条核查并及时回复,有涉电诈嫌疑的一人一档,在家见面的逐人询问制作笔录,按要求补充采集信息。三是依法严厉打击。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重点整治、“断卡”(银行卡、手机卡)行动。2021年破案70余起,打掉电诈窝点1个、黑灰产团伙2个,目标串案6起,收缴GOIP设备1台、银行卡113张、电话卡100余张、营业执照5余本,抓获违法犯罪嫌疑71人。

(三)强化宣传教育,全县域构筑防骗防线。一是集中宣传。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下发集中宣传方案,组织政法机关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反电诈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活动统一印发宣传画册、手册近20万份。二是载体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反电信网络诈骗培训班等方式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亲属宣传教育。三是全面防范。组织县直各职能部门协调动员沿街商铺、辖区企业、建筑工地等利用其自身的宣传介质进行反诈公益宣传,制作宣传栏3000余块、宣传牌4000余块、宣传标语10万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万份,通过宣传车、“村村响”等开展经常性宣传,全县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有效提高。四是政网互动。县委通过召开政网互动会,与辖区各大主流自媒体深入交流,提供典型素材给予自媒体编剧本,然后再由自媒体拍摄成让老百姓易懂易接受的短视频,让老百姓不会办理银行卡、手机卡卖给不法分子,也让老百姓了解真正电信诈骗内幕,防骗意识大大增强。

二、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我县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还任重道远。一是属地责任落实不够。个别乡镇街道认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事,与其关系不大,对涉诈前科、高危人员摸排管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重点人员管控不够。因历史原因,我县在景洪、瑞丽、普洱等边境地区居住生活的隆回籍人数多,经商、务工、探亲、旅游人数不在少数。公安部下发的涉缅北回流人员中,很多隆回籍人长期在云南和境外生活,且涉诈重点人员大部分常年在外务工,部分人员为“空挂户”,根本无法联系,无法核查管控。基层派出所警力有限,涉诈重点人员核查管控困难较大。同时,部分群众防范反诈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事先防范还有差距。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本次督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打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创新反诈、防诈宣传方式,动员全县群众积极投身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动,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和举报网络电信诈骗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进一步落实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对涉诈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的主体责任,组织联合工作组深入集中摸排本地涉诈重点人员,落细落实拉网式补采补录和数据清理工作。深入摸准摸实涉诈重点人员,点对点的开展帮扶、教育、引导、管控。

反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56xue”为你整理了这篇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发成效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第一季度,铜梁公安坚定不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紧扣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主线,立足公安主业,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

队伍教育整顿稳步推进

始终把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由区公安局“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下设8个工作组,实体化运行。制发工作方案,细化分解45项具体措施,逐级压实责任,对标对表落实。突出抓好“四项任务”“三个环节”,狠抓学习教育、督导检查和开门整顿。创建“6+2+1”集中学习模式,明确必学书籍7本、必学篇目13篇,编印《典型先进事迹汇编》550册,发放学习书籍1200余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收集意见建议56条,切实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全民反诈行动成效显著

对电信网络诈骗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落实打防措施、强化追赃挽损、创新宣传方式,采用“线上预警,线下劝阻”机制,成功阻止数名群众向诈骗分子转账,及时避免群众财产损失。探索反诈宣传新形式,“点、线、面”结合构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反诈宣传常态机制,创新推出“反诈奶茶”“反诈快递”和“反诈外卖”,不断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一季度,微信朋友圈推广反诈宣传视频75万余次,发放反诈小标签10万余张,发出预警短信1万余条,进行预警劝阻9000多次,紧急冻结银行卡1831张,冻结金额3800余万元,累计止付金额1400余万元,为群众追赃挽损52万元。

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立足辖区实际,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访民情、解民忧、化矛盾、防风险、查问题、治乱点”主要内容,内聚合力、外借巧力,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法、情、宣、理、势”五位一体新机制,统一建立75个社区警务室,招聘43名人民调解员入驻15个派出所,不断健全联合调解制度,提高调处工作水平,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强化调解事后回访,切实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完全化解。截至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492起,成功化解450起,继续调解36起,移送其他部门3起,进入司法程序3起,最大限度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筑牢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破案打击主业执行有力

坚持把队伍教育整顿与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快速形成新气象、新作风、新思路,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把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作为民心工程,追赃挽损作为最终目标,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和破案打击两融合、两促进、两提高。先后破获周某门市盗窃案、冉某华入室盗窃案、肖某团伙偷狗案等一系列案件。3月立刑事案件191起,环比2月下降0.5%,其中,立侵财类案件153起,环比下降8.9%;破获刑事案件77起,环比上升413.3%,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服务群众举措更有温度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把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检验工作的实际成果,聚焦民生、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广车驾管社会化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车管所,在全区建立13家“警邮”便民网点。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出群众办理业务后证件免费寄递服务,实现“公安多用时、群众少用时,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目前,已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邮政寄递服务1500余次。以“服务好、效率高、群众满意”为目标,创新打造交巡警柔性执法、出入境满意百分百、窗口形象提升“三大服务品牌”,服务群众更有温度。

先进典型激励催人奋进

反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评析]本案在案件审定委员会讨论过程中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理由主要是联通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仅仅是冒用成阳师范学院的名义而已,广告内容并没有涉及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相关公众仅仅会认为联通公司与咸阳师范学院具有某种关联性,不会联想到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更不会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发生误解。因而,联通公司仅仅构成民事欺诈行为,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理由主要是尽管联通公司的广告宣传内容不涉及商品或服务质量,但是相关公众会根据广告内容联想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并足以对其商品或服务质量产生误解。联通公司假借咸阳师范学院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不仅构成民事欺诈行为,同时也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案件审定委员会经过讨论,最终采纳了第二种意见。根据案情事实和法律规定,笔者对本案具体评述如下:

一、联通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所谓虚假宣传,就是以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或者其他误导性方式,对商品质量以及其他与商品质量密切相关的信息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采用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规定和该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的规定,虚假宣传的手段通常有三种:一是捏造虚构事实,即无中生有地编造并不存在的事实,宣传商品所不具有的质量、性能等,如商品不具有某种性能或者达不到某种质量。却宣传具有某种性能或者达到某种质量;产品不具有专利,却宣传为专利产品;产品未经过认证,却宣传为认证产品。二是歪曲事实,即对某种确实存在事实进行夸张、篡改等改造,误导购买者,如夸大产品的功能等。三是其他误导性方式。如以模糊性或者歧义性的语言误导购买者:将未定论的事实宣传为定论的事实,影响购买者的购买选择。

实践中,虚假宣传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例如,使用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使人误认为已取得专利;别有用心的采取产品“忠告”等方式,暗示自己的产品是“真”的、“好”的或者“优”的,不适当的提高自己的竞争优势;假冒他人名义、商誉或者形象进行宣传;将自己的产品不适当地宣传为“升级换代产品”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本案中,联通公司未经咸阳师范学院同意,使用该校的名义向该校的学生宣传其电信商品,是一种典型的假冒他人名义、商誉或者形象进行宣传,因而是一种虚假宣传行为。

二、联通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或服务质量产生误解

(一)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品质量”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和第九条均涉及“商品质量”的概念,这里的“商品质量”的含义不同于《产品质量法》涉及的“产品质量”的含义,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品质量”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理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竞争行为,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二者相比较,《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质量”较《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品质量”更具有专业性和局限性,因而前者较后者的外延窄小。换言之,《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品质量”除了包含商品的适用性、耐用性、安全性、性能等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商品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着眼于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凡是有损于公平竞争的行为都应当接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三款关于“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商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对商品质量的虚假宣传当然包括对服务质量的虚假宣传。

(二)联通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足以使购买者对其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发生误解

联通公司假借咸阳师范学院的名义,向该校学生宣传其提供的电信产品,实际上利用了学生与学校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联性,而这种关联性主要表现为学生对学校独有的信任感和依赖感。这足以使得学生误认为购买使用联通公司的商品较购买使用其他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商品更安全可靠。因此,联通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足以使购买者对其商品质量产生误解。

因此,判断联通公司的宣传行为是否属于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是从相关公众在看到其广告宣传之后是否可能对其商品质量产生联想,进而对其商品质量产生误解予以考量,而不在于仅仅关注其广告宣传内容本身是否涉及商品质量因素。本案中,虽然联通公司在宣传内容中并没有涉及商品质量,但是相关公众(学生)在看到其宣传之后,会产生一种“购买使用当事人的商品会更加安全可靠”的感觉,这种感觉则是源于学生与学校之间特殊的关联性。而这种感觉恰恰是对其商品质量产生联想后的一种误解,原因就是联通公司假借学校的名义、声誉或者形象进行宣传,采取“搭便车”的方式不适当地提高了自己的竞争优势。相关公众(学生)正是基于这种误解,可能会作出放弃与联通公司的其他竞争者进行交易的决定,而选择与联通公司进行交易,这充分体现出联通公司通过这种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对正常的竞争秩序产生了破坏。因此,认定联通公司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利用广告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符合该法条的立法本意。

三、联通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同时构成民事欺诈行为

反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大学生防诈骗措施假的真不了,无论骗子手法怎么狡猾,只要保持一份谨慎的心理,仔细听其言、观其行,是可以揭穿骗子的假面具的,具体说来,可以从骗子的身份、语言、行为三方面去识别:

1、如何防止受骗。每个人都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决不为骗子们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也不为蝇头小利而动心,不要企图从别人的“施舍”、“照顾”中获得实惠,也不轻易地让自己的钱财在无缘无故当中落入他人之手。

3、善于识别骗子反常和不合常理的言行。骗子在骗到钱之前的所有言行,可能全部都是胡编乱造的,至少其中有一部分是瞎编的。骗子在“演戏”过程中,会不经意地表现出一些反常或不合常理的言行,同学们如果善于把握,就可以识破其假面目。诈骗案中还有比较典型的是“语言”反常。

(1)诈骗分子的表情特点。第一,由于骗子说的是假话,做的是假事,必然是做贼心虚,提心吊胆,有的会面红耳赤,肌肉不舒展。第二,出于其生理机制发生变化,使得声带不正常,特别是在初次见面谈话和将猎物弄到手时,往往是语音短促,音色混然,声调低沉,发出轻微的不易觉察的声音。

(2)诈骗分子的语言特点。第一,他们的表达能力都比较强,口齿伶俐,能说

会道;第二,他们为了取得人们的好感,往往是甜言蜜语,阿谀奉承;第三,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他们往往是自吹自擂,夸夸其谈。

防骗措施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社会环境千变万化,青年大学生必须尽快适应环境,学会自我保护。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

2、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人的感情是主体与客体的交流,既是主观体验也是对外界的反映,本身应该包含合理的理智成分。如果只凭感情用事、一味"跟着感觉走",往往容易上当受骗。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

校园防诈骗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和法规为依据,从维护学校及广大师生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的预防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工作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我校防诈骗的各项预防工作。学校领导、各部门要以认真的态度、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措施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财产安全。

三、常见的诈骗手段

1,、假冒身份进行骗钱

这是诈骗分子常用的诈骗伎俩,作案人常假冒学生或者学生的亲友等,以落难求援或帮助他人的名义行骗。 2、 拾物平分方式进行诈骗

这种诈骗手法比较老土,陈旧,但作案分子利用受害者的贪小便宜、财迷心窍的心理和特点实施行骗。

3、 以假手机掉包真手机的方式进行诈骗

这是社会上流行的一种骗术,该手段也渗透进了大学校园,是大学生深受其害,诈骗分子经常利用大学生思想单纯和贪图便宜等心理特点进行诈骗。

4、假称学生发生车祸或疾病入院治疗需要费用的方式进行诈骗

近年来,针对外地学生家长进行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给学生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5、以招聘为名设置骗局方式进行诈骗

随着高校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学生分担,勤工俭学已成为大学生求学的重要手段,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机会,用招聘的名义对一些“无知”学生进行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

6、以次充好的方式进行诈骗

诈骗作案分子利用学生对鉴别商品质量能力差,“识货”经验少又图便宜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行骗。

7、以骗取信任方式寻机作案

诈骗作案分子利用一切机会与大学生拉关系,套近乎,或表现出相见恨晚而故作热情;或表现出大方慷慨而朋友相称,骗取信任,了解情况,寻机作案。他们利用青年学生疏于防范,感情用事的心理特点进行作案。

8、以消灾解难的迷信方式进行诈骗

诈骗是一种高智商的犯罪,作案人善于察言观色,揣摩施骗对象的心理需要,他们常抓住受害人急功近利、焦虑等心理需求,以帮助消灾解难等为诱饵,设计骗局,达到其行骗目的。

9、利用网络信息设局方式进行诈骗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高科技的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大大提高;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快,真假难以识别,犯罪分子利用这个特点,在网上设置骗局诱人上当。

10、以手机短信形式进行金融诈骗

(一)以短信“中大奖”的方式进行诈骗

这些是十分拙劣的诈骗手法,但作案人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大面积地“播种”,总会有人上当受骗。

(二)以套取信用卡、银行卡资金方式进行诈骗

近期出现的诈骗分子利用手机短信实施金融诈骗的新方法,由于这类诈骗案手段迷惑性、欺骗性很强,已经有不少人上当受骗。

四、防诈骗措施

(一)组织措施

1、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2、日常管理机构

政教处为我校防诈骗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我校各部门,有效应对诈骗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稳定,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