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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的未来

医药行业的未来

医药行业的未来范文第1篇

关键词:带量采购;发展战略;财务风险

一、带量采购下医药企业发展战略

由于医药带量采购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医药行业呈现出新的竞争形势。带量采购采取原研药与仿制药可同时竞选、最低价中选的形式,这使跨国医药企业的高价原研药产品竞争力减弱、市场占有率降低。与此同时,对于国内生产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企业来说,也面临着药品价格下跌,利润减少的问题。医药企业应当制定怎样的发展战略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是企业未来发展走向甚至是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

(一)医药企业短期发展战略探究

由于在带量采购政策下,医药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打的是价格战,价格最低的企业中标,企业无需再做产品营销。中标医药企业与未中标企业在药品的销售方式与销售渠道上有较大差别。所以我们在讨论时应分别讨论中标医药企业和未中标医药企业在短期内的发展战略。对于中标医药企业来说,虽然药品的售价有了大幅度下降,但是企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销售费用,这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企业应保质保量的完成签订的药品订单,确保药品的疗效。对于未中标的企业来说,其关注点应该在产品的销售上。中标的企业因不必承担销售费用以低廉的价格出售商品。而未中标企业需要高额的销售费用,为了保证利润率,其价格肯定会高出中标企业许多,这使未中标企业在价格上不再具有竞争力。所以,如何开拓药品销售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是未中标企业在短期内应该关注的重点。

(二)医药企业长期发展战略探究

目前,中国医药行业的创新研发速度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药品的研发一直以来是中国医药企业的难题。带量采购的药品绝大部分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所以,中国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医药企业将会越来越多,仿制药企业的竞争压力会越来越大,仿制药品的价格也将会持续走低。如何从众多医药企业中脱颖而出,是医药企业在制定长期发展战略时应该考虑的问题。一方面,要提高工艺水平,减少规模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要重视药品的创新研发,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带量采购下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一)药品研发投资风险

对于企业来说,药品的研发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撑,但是能否取得收益以及取得的收益能否抵消研发费用是一个未知数。一些企业一直以来都在进行创新性药品的开发,但是收获的成果却不太理想。大型的医药企业此前往往将销售仿制药的利润作为研发资金的主要来源,带量采购导致仿制药药价大幅下降,医药企业的利润也会随之减少。所以,在面对利润逐渐透明并减少的情况下,持续支付高额的研发资金会给医药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二)资金回收风险

带量采购可以帮助企业减少销售成本,但如果具体的采购量问题、支付问题、约定的采购量未完成措施及通过一致性评价药物的质量监督问题还没解决,带量采购可能会给仿制药企业带来损失。购买量如果未达到合同签订的数量,那么企业会面临货品积压的问题。货款何时支付,以怎样的形式支付也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状况。不仅如此,药品的价格是固定的,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如果由于药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问题导致生产成本提高,会使企业赔本销售,给企业带来致命的伤害。

(三)营运资金风险

由于带量采购中,价格最低者中标,所以企业为了获得药品的销售量,不惜会大量降低药品的利润,并且想要通过增加销售量来弥补药品单件利润的降低。但是,在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时,药品的生产成本、企业的管理成本也在随之加大。而药品的越来越低的价格能否支撑整个企业的运转也是企业面临的困境。尤其是中小医药企业,药品的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成本高,药品的研发能力差,产品没有竞争力,面对的营运资金风险也越大。

(四)资金分配不合理

如果企业带量采购未中标,需要自行销售药品,企业销售费用过高。相关医药类上市公司统计数据显示,企业的药品营销成本达到了60%。在带量采购低价药品的压力下,未中标企业若想保证市场占有率,必将再次加大药品的营销力度,销售费用将会进一步增加。但是,企业能否到达销售目标仍是未知数。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医药企业需要重视药品的开发。但是,开发创新性药品具有高投入、见效慢的特点。如果企业一味的追求研发的速度,不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将会加大。

三、医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应对

(一)重视单一药品的研发

企业进行创新药的研发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同时进行多种药品的研发,研发资金将会翻倍。所以为了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应选择具有良好前景的项目,并着重对其进行投资,形成企业的拳头产品。此外,企业还可通过拳头产品的销售,产生品牌效应,带动其他产品销售,提高企业的销售收入。

(二)加强药品的存货管理

为了防止药品的积压或短缺,降低药品的回款风险,企业可以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将原材料的采购、药品的生产、药品的销售等业务流程整合到统一的软件系统中。帮助管理人员可以及时的了解到生产和销售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减少企业的库存压力,同时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

(三)提高决策水平

虽然企业想要通过增加药品的销售量弥补药品利润的减少,但是企业不能盲目的扩大生产规模。企业在生产药品前,管理者一定要做好需求分析,确定生产规模,防止存货过多,保证企业资金的流动性。企业还可以考虑多元化的发展战略,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仿制药品市场,寻找更具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降低企业的风险,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加强资金管理意识

对于药品的销售,管理者应把握住销售费用的占比,选择可行有效的营销方式,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衡量好药品的销售量与利润率,防止亏损的情况发生。对于创新药的研发,管理者首先应该保证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充足,防止企业资金链发生问题。在创新性药品研发的关键时期,企业可以适当的加大投资力度,加快研发速度,以此抢占市场先机,为未来的销售收入提供保障。

医药行业的未来范文第2篇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①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的国家公务人员或者所属人员所实施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以及开除等。“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书的处罚。②民事责任,它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指缔约双方,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依契约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则是指相关行为人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的民事责任。③刑事责任,系因侵害刑法所保护的相关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管制、拘役、判刑,附加刑有处以罚金、剥夺权利、没收财产等。

1.1行政责任批评、警告、纪律处分《处方管理办法》第58条规定: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61条规定: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该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53条规定: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给予警告处分。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品和管理条例》第72条规定:药学人员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品和第一类、未依照规定保存品和专用处方、未依照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未依照规定报告品和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紧急借用品和第一类后未备案、未依照规定销毁品和等情形,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处方管理办法》第55条也规定:药学人员违反《品和管理条例》第72条的规定,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医院药事管理规定》第39条规定:药师在执业过程中,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混乱,造成医疗安全隐患和严重不良后果、未执行有关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导致药品质量问题或用药错误,造成医疗安全隐患和严重不良后果、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经济分配的依据以及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等的情形,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吊销其执业证书《品和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品和第一类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处方管理办法》第56条规定:药师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品和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品和第一类以及未按照规定调剂品、处方的情形,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药学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1.2民事责任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9条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第55条、第57条、第59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未尽到告知义务、未征得患者或近亲属同意所实施的医疗措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及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3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第142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即需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5条:销售劣药的,没收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91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医务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53规定: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药师执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处方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药师具有审核医师处方适宜性的权利,同时第36条、第40条规定:药师若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有拒绝调剂的权利。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药师在执业过程中依法承担管理药品、调剂药品、监督合理使用药品等职责,很少见到所赋予药师的权利,药师只有依法履行职责,只有执行权、建议权,没有决策权,药师职业责任与权利的不平衡,影响着临床合理用药,有碍于合理利用药物资源更好的为人类健康服务。

3问题探讨

3.1处方调剂药师在处方调剂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调剂错误所致不良事件;调剂交代不清造成的用药失当;情节严重的,应依《处方管理办法》第58条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如果引起患者损害,可以援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第58条所确立的归责原则,第57条、第60条所规定的医疗水平判断,总则部分第16条所规定的赔偿项目等具体条文决定其民事责任的承担。但当药剂人员疏忽,未能行使拒绝调配处方的权力,调剂了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甚至是错误处方时,在此情形下,医师与药师之间怎样分担责任?现行法规中,没有涉及药师调剂了医师用药错误的处方应怎样承担责任的条款。有时出现医师处方用药不适宜、或是药师调剂出错的情形,但没有引起患者损害,也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只是患者抓住了药师的错误大做文章,提出过分的要求,此类问题应如何处置,药师该怎样承担责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此类问题解决起来依据不足。

3.2参与临床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中,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不够,尽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6条第三款规定了药师参与临床工作的职责,但在实施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没有细化药师参加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和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在用药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也仅限于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对临床药物治疗提出意见或调整建议的权力,药师在治疗团队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不清晰,职责任务过于笼统而不具体。可以明确的是药师是一名参与者、协作者,不是决策者,只有发言权,没有决策权,在此情形下,对于因不合理用药而产生药疗纠纷时,医师与药师应怎样分担责任?很难界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6条第二款规定了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进行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开展药学查房,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医师与药师看起来是协作关系,但如何开展工作?出现问题怎样承担责任?药师是否承担不合理用药的责任?目前还找不到比较适合的法律依据。

3.3用药指导药患关系被认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药患双方都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或者法人,民事主体双方地位平等[1],患者用药,药师提供用药指导,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虽有一些相应规定,但因医师、药师和护理人员的过错,违反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原则,导致用药不当,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该怎样承担责任,我国法律对医师、药师、护理人员在用药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对于因不合理用药而产生的医疗纠纷中双方的责任认定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2],致使对药事纠纷的解决难以找到统一的解决方法。

4建议

医药行业的未来范文第3篇

随着中国居民医疗需求的继续释放,中国药品市场也将快速扩容。然而,由于医保支付压力渐增及控费趋势明朗,未来行业扩容的速度或将放缓至趋稳。目前来看,在各省区较少会出现超预期大规模低价招标情况下,中期内盈利水平仍将得到较好的支撑。

分化明显

根据德邦证券的报告显示,从ROE(净资产收益率)的角度看,医药行业近5年(2008~2012年)ROE的水平在12%~18%之间波动,这个数值和美国各行业长期平均ROE维持在10%~15%相近。2009年(新医改元年)行业ROE达到最高,销售净利率和资产周转率都达到近5年最高,而后行业ROE出现下滑,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至2011年到低点才拐头回升。

截至2013年6月底,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为9493亿元、917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9.6%、16.6%;医药制造业的主营业务成本为6713亿元,同比增长19.8%。然而,在成本上升的推动下,毛利率也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从总的运行趋势看,医疗服务和医疗器械处于涨幅前列,同时在政策扶持下,生物制药的利润总额上升趋势明显,中成药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从陆续的中报来看,相对超预期的公司还是比较少的。”日信证券医药行业研究员谢宁宁对本刊记者表示,“整体上延续了‘强者恒强’的趋势,行业内分化比较明显。”

从已的半年报公告看来,增长原因不尽相同。恒瑞医药公告表示,上半年公司实现收入29.7亿元,增长13.7%,净利润6.4亿元,增长15.2%。由于应收账款与存货周转天数缩短,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增长62.8%,说明增长质量很高。泰格医药公告称,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33.01万元,同比增长36.2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5.82万元,同比增长?3.64%;扣非净利润4,585.79万元,同比增长64.35%。在宏源证券看来,泰格医药是国内临床试验CRO领军企业,收入占比过半的临床试验服务项目毛利率同比下降了4.69%,主要是受“营改增”影响,报告期营收不含增值税,而上年同期营收含营业税金额。

“整体而言,增长最快的还是医疗器械和诊断的一些公司,比如新华医疗。”据谢宁宁介绍,新华医疗在制药装备、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三业务上不仅齐头并进,一直在做收购,使得近几年的增长水平几乎都在50%左右,“这种外延式扩张为其带来的盈利效应比较明显。”

谢宁宁表示,近一两年是医药行业并购的一个高峰,“下半年的收购还会比较多”。根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的统计显示,今年7月中国并购市场无较大规模并购交易拉动,整体活跃度有所降低。从交易规模分布来看,医疗健康首次领衔并购市场,交易规模为5.65亿美元,占比为?8%。对于受行业负面政策影响相对较小的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企业来说,具有市场优势的企业会加速整合进行外延式扩张,实现业绩持续增长。

不过,申银万国提醒到,对于大型流通商而言,现有产品毛利率会缓慢下行,而深度介入医院的增值服务会带动毛利率提升。随着行业的变化,回款周期会逐步加快,从而财务费用有望降低。综合而言,盈利能力有提升20%~50%的空间,但盈利能力提升速度取决于医院改革速度。

?政策面趋紧

未来即将出台的各项政策成为医药行业未来发展走势的主要扰动因素。多家分析机构皆认为,下半年医药行业将面临反商业贿赂、药品降价、医保控费、药品招标日趋严厉等政策压力,行业政策面偏紧。

随着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SK)事件的持续发酵,卷入外企已经从欧资企业向美资药企蔓延,一方面预示着外资企业在国内的超国民待遇正在被打破,外资药企增速放缓,国内药企有望因此而提高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随着部分地区加强对医院和药企的调查,国内大部分药品的营销模式将因此而逐步转型,“医药代表都放假了,有些医院明确写着‘药代请移步’。”某药业控股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制药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变得较为谨慎,部分企业已经减少了走访医院的次数,有的甚至取消走访。

行业的发展在未来3~6 个月中可能呈放缓趋势,不过,与2006年有别,大概率上不会发展为大幅波及全行业的行为,“销售生态是在中国医疗体制的大背景下形成的,短期的局部动刀仅是行业发展中短暂的搅动,不会对整个行业的成长轨迹造成大的改变。”上述药业公司人士表示。

此外,近期的政策,除了发改委调研60家医药企业成本,强化了降价预期外,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亦显露出降价趋势,对企业的盈利空间形成一定挑战。据了解,此次医改工作安排基本上延续了之前的进程,然而和以往政策相比,在基药招标方面没有过多强调,但对药品流通差价方面却有较多提及。多家机构认为,未来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有可能对药价特别是原研药的价格有进一步压制。“2013年是药品招标大年,招标政策动向引人关注。”谢宁宁强调。

事实上,在基药招标过程中,降价仍会是“主旋律”,“在商务标环节中最低价中标仍是主流。”上述药业公司人士表示。在她看来,中央和地方的博弈结果将决定各省增补情况。地方基药增补的冲动一方面源于地方保护、各地临床需要,另一方面也为制药企业施展公关能力开了口子,而国家遏制地方增补的目的在于维护基层医保的支付能力和国家目录的权威性。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处于控费和政绩压力出台过激政策,脱离当前实际情况。其可行性偏差,纠偏是大势所趋。“比如相对比较激进的广东的招标政策,应该还会修改的,包括对外资药企的过期专利进行的定价也是不合理的。”谢宁宁表示,“不可能再按照原来的状况去执行的。”

不过,“医保控费”仍是众多机构分析师担心的主要不确定因素。中信建投认为,“医保控费”已经和正在下拉行业增速,预计2013年医药行业后收入增长20%左右,由于药品价格同比下降,全年净利润增速预测在18%左右。

因为政府投入仍然严重不足,随着“医保控费”的力度和范围的扩大,未来3年实际的“以药养医”会加强,一些价格高、独家或生产厂商少的辅助治疗用药企业的增长前景依然乐观。

医药行业的未来范文第4篇

激发中医药院校非医药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仅要从专业特殊性的角度进行思想教育,更要采取培养措施,首要任务是积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第一,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院校非医药专业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部分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因为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失去了对未来发展的定位和规划,学习目标的缺失必将给大学生产生较大的学习惰性。非医药专业的学生因所学的专业没有优势,各方面的学习资源相对较少,更容易产生自卑心理。第二,要加强对非医药专业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关注,改变大学生对于传统高中式学习方法的依恋。学校要教会学生非医药专业学习的基本方法,学会在宽松的大学环境中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加强认识。

(二)加强对非医药专业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在中医药院校中,医药专业的专业发展路径比较明确,学校的各项规划和发展目标都有清晰的设计,医药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相对较高,尤其是对于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具有清晰的认识。然而,对非医药专业的大学生来说,因处于不同的学院,该专业的发展历史和师资队伍等水平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学生对于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缺乏清晰的认识,学校也没有给予及时的指导和设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医药专业学生的学习动力。一方面,要扎实构建非医药专业学生的学习引导机制,帮助学生科学分析未来发展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既要有自己远大理想的考虑,也有基于现实的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理性、合理地设计未来的发展目标。另一方面,非医药专业要加大对职业生涯规划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明确个人发展目标的良好氛围。教师要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更要对规划认真修订,提高对职业生涯规划的认识水平,不走形式。

(三)完善非医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就业机制

医药行业的未来范文第5篇

未来五年,根本改变“以药养医”局面,建立向社会药店开放处方的制度,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尚未形成可操作的协调与持续发展机制,医保无法对医院用药发挥制约作用,致使用药不合理,市场竞争无序;同时,在目前医药不分家、处方外放难的情况下,医院药房仍然绝对占据药品消费市场的垄断地位。

目前市场现象:

“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的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4亿多儿童和中小学生没有医疗保障。”

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是自费看病。由于医疗保障覆盖面小、用药和检查费用不甚合理、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致使许多老百姓看不起病,全国每年大约有1000余万的农村人口因病致贫或返贫。

政府规划措施:

到2010年,在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大中城市,原则上按照3万~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将公立一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或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应的市场规模约在500亿~2900亿元。如果按药品收入占50%比例测算,则社区医疗市场的药品规模约250亿~1400亿元。到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按此目标测算,新农合的市场规模约400亿元。按药品收入占50%比例测算,则新农合的药品市场规模约200亿元。

由于政府的投入增加,解决了“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从而促使人们原来被压抑的医疗保健需求得以释放,从而带来市场的巨大增长,经过敏感性分析,患者就诊率上升可能带来的药品市场规模约1000亿~4500亿元。2006年我国医药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4700亿元,而医改带来的上述三项的增量数据预测显示医改有可能带来药品市场翻倍的增长。

同时加快医药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实施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建立向社会药店开放的处方管理制度,加大“医药分开核算、分开管理”、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和改革力度。

医药企业面对这样的局面,如何做好调整,应对未来全民医保的形势,作出怎样的措施呢?全民医保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医药企业如何有效的研读和应对全民医保成为首要战略规划。

首先由于从目前中国医药科技发展现状看,短期内很难在新药创新研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无法改变以仿制药为主的局面,企业要完善药品定价管理,在生存发展保留必要的价格空间。按公平竞争、质价相符原则,缩小国产药与合资药、进口药的价差,提高医疗必需、因价格过低而停产的药品的价格。其次融入国家积极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解决医疗机构的收入补偿问题的同时,加快企业推动改变“以药养医”的负面影响。加快政府试点医疗单位的合作,特别是药品直接销售模式的出台,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最后行业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将促使行业内部组织结构发生本质的变化,医改将为医药市场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一方面,医改给医药市场带来较大增量;另一方面,医改通过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促进了行业集中度的提升,这种变化将带来龙头公司利润爆发性增长。

企业如何做?

1、通过研发要做龙头企业

品牌与区域时代的到来,要求企业在整体实力上要有影响力,由于我们国家企业与区域发展不是很匹配,导致局部区域内的医药企业占据的主导作用不被当地政府所重视,比如企业依托的资源、环境、税收等需要当地政府的协作,企业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除了自身优势以外,要大力推动企业品牌、人文、政府等各种行为的加入,真正意义上把企业、政府、社会力量融合,推动企业实力向社会知名度迈进。

2、产品种类逐步完善

企业要面临消费的巨大压力,整体消费面在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医药企业的产品种类需要有所增加,特别是高新产品,生物技术与基因技术产品、普通产品的合成等,大力做好医药企业商品类别强大势力,占据有利位置,在医药环境改变的状态下有新的环境与产品匹配,区域与地域产品发展与适应性将是未来的医药产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

3、销售地域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