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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质量;丘陵山区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6-0158-04

1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2年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13年颁布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由此可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是我国当前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农田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水平提升,促进了耕地保护,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建设标准模糊,各部门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建设资金分散,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管理机制落后,专业人才缺失,前期工作滞后,规划设计方案缺乏实用性,后期管护力度欠缺,综合效益低等。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败,在现有文献中,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质量的探讨尚不多见,加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后期土地利用效率的关键,但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容乐观。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边缘,地形地貌复杂,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相对较大,本文以重庆市丘陵山区开展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探析,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为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参考。

2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重庆市位于长江经济带上游,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开发程度高,土地资源稀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突出。因此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促进耕地保护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重庆市地处四川盆地东部边缘,是四川盆地向盆周山地过渡地带,自然条件复杂,地貌类型多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和要求也相对较高。自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重庆市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助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重庆市主要结合粮油基地、蔬菜基地、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城乡统筹示范村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02~2011年,重庆市入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2709个,实施规模974.77万亩,总投资128.52亿元。2009~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南川、大足、合川、涪陵、梁平等5各区县实施高标准农田23.31万亩,总投资3.06亿元。目前,重庆市基本完成“3、8、110”工程,即长寿、丰都、荣昌三个部级和万州、开县、梁平、铜梁、石柱、酉阳、永川、合川8个市级,共7.33万hm2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总投资34.98亿元。到2020年,规划新建24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将农田建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物能出、土肥沃、高产出”的适宜现代化农业的标准农田。

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依据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表1),田间道路工程通常在总的工程施工费中投资占比最大,其次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投资占比较少,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在各个项目中投资都是最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各项工程之间应合理规划、协调配合,工程布局和建设模式应从当地的地形地貌和自然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3.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的需要,以及一定的肥力条件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工程。田块归并可以使地块平整规则,满足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降坡和梯田化建设能够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但土地平整工程有可能造成土壤板结,引起土壤的面蚀和风蚀。重庆市坡耕地比重较大,分布在6°以上的坡地基本农田占总量的84.71%,因此土地平整工程是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

但重庆市土地平整工程难度大,工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已建设的农田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首先,在田块归并中,普遍存在田块平整程度差,田面相对高差较大,导致农田灌水不均、排水不畅,进而影响作物长势,粮食产量反而下降。大型机械的使用造成土壤板结,表土剥离、回填过程中不合理的工程措施,导致土壤耕作层、犁底层的破坏,土壤厚度达不到耕作要求,新一轮耕作时甚至出现漏水漏肥的现象。在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的乡镇,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田块归并意义不大。因此,田块归并一是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二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其次,在水土流失并不强烈的区域实施旱坡改梯、修筑条石坎,不但浪费投资,且对增产增收的意义不大,因此在坡体较大且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修筑石坎,坡体较小的浅丘坡耕地区域少进行坡改梯,实施降坡平整。另外,土地平整之后,提高农作物效益的根本问题(如土层厚度、土壤肥力等)仍没有解决,土壤有机质含量没有明显改善。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灌溉与排水工程直接关系着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灌溉与排水工程应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配套水利设施,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的灌排体系。水利设施的建设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微地形、建材特色以及土地利用方向等确定,以利于节约成本,改善基本农田示范区的自然人文景观。

重庆市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比较多。部分项目水源工程的建设较少,蓄水池无蓄水,池壁、池底出现渗漏。提灌站不合理的设计使得使用寿命变短。排水沟无水排,但排水沟附近旱地被水冲刷;排水沟出水口设计在堡坎上,对耕地造成大面积冲刷。灌溉渠出水口的设计不合理,导致灌溉渠的利用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此外,由于沉沙凼、拦山堰及沟渠的管护严重不到位,有部分项目区的水利工程已被淤泥和杂物堵塞,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存在有人使用、无人管理、损坏严重的现象,工程效益大打折扣。过度硬化的沟渠孤立和破坏了生物的生存环境,阻碍了农田物种的扩散,从而导致整理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工程设计与实施中应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更多地考虑农民的建议,切实造福农民。

3.3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作物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田间道路的布设应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在田、水、路、林、村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地块连片单元的大小和走向等统筹兼顾,本着投资省、占地少、利用率高、路线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重庆市大部分属丘陵山区,土地整治前田间道路普遍较差,耕作和出行十分不便,田间道路也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工程。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田间道路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造成生产路无人行走,断头路较多。田间道路的布局也存在不合理现象,有的地方田间道路通达度过小,农产品运输仍然不太方便;有的地方通达度达到要求,但道路宽度不够,只适合小型农业机械。1.2m的生产路过窄,在平坝区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增加道路的宽度。部分地区田间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但由于重庆市降雨量较多,泥结碎石路面的实用性不强,常被冲刷,损坏严重。有些项目区混凝土路面的硬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承受荷载大于设计荷载,路面损毁严重,且缺乏维护和修复。田间道路全部采用硬化路面也会加剧斑块破碎度,破坏生物的生境条件,影响生物的迁移,生态效应降低,所以田间道路的路面应注重生态化设计,增加生态涵洞和生态廊道的设计。

4 主要原因分析

4.1 规划设计注重理论,实用性欠缺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规划设计是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础和依据,其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目前重庆市部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思路不明确,综合性和科学性欠缺。首先,基础工作不扎实,实地踏勘不够细致,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条件分析不详细,设计以书本理论为基础,或一味追求图件美观,单纯为了实现“田成方、树成行、路成网、渠相连”,导致规划设计脱离实际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其次,规划设计图纸达不到施工要求,地形图测绘的比例尺限定了测量精度,对工程设计造成阻碍,工程量误差较大,直接影响工程预算投资。部分项目规划设计图件生搬硬套,制作不规范,制图尺寸不切实际,部分参数未能提供,不能有效指导施工。

4.2 建设标准缺失,施工技术落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相应的建设要求也不同。在技术规范方面,重庆市仅出台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对实践工作的指导远远不够。随着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也随之提高,整村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粮油基地建设等都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在前期测绘、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缺乏具体标准规范进行指导,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益。在施工过程中,缺乏一套科学系统的技术体系和工艺流程,技术基础薄弱,使得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项目施工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欠缺,一些项目的工程建设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此外,由于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在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环节,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土壤板结、生物多样性减少、景观破碎等问题,不利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4.3 项目监管不严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成立专门机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才能达到效益最优。但目前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有限,部分管理人员追求政绩,质量意识薄弱,对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管理不到位,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管力度不够,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监理费用较少,且监理市场不规范,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监理人员配置较少,且技术结构单一,专业知识欠缺,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监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4.4 工程后期管护缺乏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了“事前规划设计”、“事中实施和监督外”、还有不可或缺的环节,即“事后评价和管理”。后期管护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长久发挥效益的重要保障,只建设不维护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类型多,后期管护尤为重要,但目前重庆市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工程损坏严重,部分设施缺乏有效利用甚至丢失等。首先,丘陵山区后期管护资金需求相对较大,但项目预算中没有对后期管护列出专项资金,致使缺少工程管护资金保障,使得管护工作难以落实。其次,管护责任难以落实。项目竣工后移交村委会管护,但村委会不是真正的实施主体,也没有指定专门的单位或部门开展管护工作,导致管护主体虚化、权责不明,缺少可以执行的管护方案。忽视后期管护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大打折扣。

4.5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真正建设好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强农惠农的目标。但现阶段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运作模式,整个过程都表现为政府行为、政府意志,公众参与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机制可操作差。一方面,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对公众参与重视度不够,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咨询、走访等,或是“走过场”式地与乡镇、村干部交流,公众参与的渠道单一、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地听取农民的意见与建议、反映农民的利益诉求,导致公众参与的有效性降低。另一方面,农民缺乏参与意识,对参与过程及概念认识不够,且长期以来公众参与仅限于个人参与,没有形成组织机构,使得公众参与力量薄弱,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导致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做法;成效;民乐县

民乐县地处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中段,总面积3687km2,耕地面积8.6万/hm2,辖10个镇和1个城市社区管委会,总人口2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86万人。全县气候干旱、降水稀少,是典型的干旱缺水地区,同时农田水利设施薄弱是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粮食稳定增产的“最大硬伤”和“明显短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57%,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29%。近年来,民乐县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产增收的基础,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资源禀赋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稳定粮食生产空间,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杜绝增量、消化存量、严治抛荒、深挖潜力,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推进,民乐县把过去在水务、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单位实施的项目相近、投入相同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集中整合到民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逐步加大农业投入力度,统一规划、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彻底结束了过去涉农项目各自为战、建设资金“撒胡椒面”的状况,将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有机结合打出一套“组合拳”,走出了一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从示范点建设到全县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富民之路,不断补齐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短板,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有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良田,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促进了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截至2020年底,民乐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41万hm2,全县粮食总产量达31.91万t。

1主要做法

1.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项目建设“双管”法人制

为加强对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牵头主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民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作为“主管”法人,全面负责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加强部门间的技术交流和工作协调;同时为有效保障土地平整工程建设、群众筹资筹劳、矛盾纠纷化解、工程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实施,项目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项目村村干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组,作为“片管”法人,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和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宣传,引导各项目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体推动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形成了由点到面、集中连片的良好局面。进而推动了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

1.2加强资金整合,多元融资重保障

民乐县耕地南北落差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位面积投入资金较多,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补助,项目缺口资金比较大。为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民乐县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的优惠政策,通过争取地方专项债券、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引导群众筹资投劳等方式,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合理性,突出重点,高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形成项目资金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农田建设资金整体效益,建成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1.3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把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推广应用作为战略重点和优先领域,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健全“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控制体系,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全面完成。同时,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与农业产业布局、设施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乡村振兴紧密结合,有效改善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力在规模、布局、灌溉效果上充分体现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要素,为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了良好的灌溉基础条件。

1.4推行企业委托代建,集约经营提效益

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前提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委托代建,引导有能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采取以土地流转费抵顶群众自筹资金的方式,确保项目投资足额到位,助推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同时,针对长期以来土地分散化、碎片化不利于农业耕作机械化实施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以“小块并大块、分散变集中、零碎变连片”为主要内容的“一户一田制”,形成“一村一大块,一块一产业”的基地生产模式,有效破解了耕地碎片化、耕作不便等问题,方便了机械化作业,机耕费由原来的3000元/hm2下降到2100元/hm2,有效降低了劳动成本,实现了以土地整理推动土地流转、以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以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模式,推动农业向集约化发展、农民向职业化转型、农村向城镇化迈进。

1.5突出建设管护并重,健全机制促长效

坚持把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采取“管灌+滴灌”双模式设计,实现了粗放农业向精细农业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村集体管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制定了《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明确了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项目村按照75~150元/hm2的标准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收取管护资金,由村委会统一支配,用于高标准农田设施后续管护与维修。强化管护责任,把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机制有机衔接、有效统一,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制度,形成建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期良性运行。

1.6深化“三变”改革拓展,利益联结助农富

为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中的带动作用,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种固定设施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变成股金管理,让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享受入股分红的收益。同时,将新增耕地全部归集体所有,按照“村集体资产+经营主体+收益”的模式量化入股,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使后续管护经费得到有效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以来,逐步形成了以现代戈壁农业为引领、六大特色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体系。

2建设成效

通过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及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项目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农田灌溉保证率明显提高。同时,降低了灌溉成本,特别是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灌水条件,减轻了田间灌水、施肥的劳动量,大量节省了田间劳动力,使得农民有更多的时间通过劳务输出创收。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持续提升,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促农增收作用日益凸显。

2.1保障了粮食安全

通过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民乐县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产新格局,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农田抗灾减灾、旱涝保收能力明显增强,耕地质量至少提升了1个等级,单位面积产量稳步提升。玉米等粮食作物平均产量提高了1500kg/hm2,平均产能提高了10%~20%;马铃薯(大西洋)平均产量由原来的37.5t/hm2提高到现在的52.5t/hm2,产能平均提高了4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全县粮食安全根基,有效实施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2.2促进了企业增效、财政增税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项目区耕地变成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更适合大型机械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竞相流转土地,2021年民乐县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达3.773万hm2。大力推行“一企一基地、一业一基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发展产业,积极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全县种植马铃薯1.467万hm2、高原夏菜0.667万hm2,为全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企业生产成本明显降低、产出效益明显增高、财政税收贡献突出,实现了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的“双赢”目标。

2.3拓宽了群众的增收渠道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耕作机械化水平普遍提高,土地逐步趋向规模化经营,吸引了更多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前来洽谈土地流转事宜,项目区土地流转费用由原来的3000~4500元/hm2增长到现在的7500~9000元/hm2,群众财产性收入明显增加。土地规模流转将青壮年劳力彻底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外出务工收入大幅度增加。同时,吸纳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

2.4提升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精细化发展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等特色产业得发展,在耕、种、防、收等环节,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托管服务,实现规模种植、集约管理、订单销售,促使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现代农业产业集中,推动全县农业从传统、粗放、低效型向现代、集约、高效精细型转变。

2.5筑牢了西部安全生态屏障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广泛推进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农田灌溉由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化肥利用率由40.3%提高到61%,农药利用率由40.2%提高到60%,水资源利用率由50.3%提高到72%,实现了“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着力改善了土壤性状,提升了耕地地力,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节约的水资源用于发展戈壁农业和生态绿化,大幅度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使民乐的山更美、水更清,实现了戈壁变绿洲、荒滩变良田,筑牢了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3结语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范文第3篇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首先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不动摇,严格耕地管护,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在保住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的基础上,积极转变基本农田保护的方式,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促保护,探索出了一条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路子,促进了全市基本农田由定期保护向长期保护的转变。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安排基本农田建设

基本农田建设立足于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面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还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因此,我们力求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在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选择上,做到“三结合”:即与生态环境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小城镇发展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在项目实施上,坚持“三优先”:即优先实施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可增加耕地10%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先选择对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在项目立项前,要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新增耕地潜力、群众参与意愿进行综合评定。每个项目的规划设计都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编制,确保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规划设计要求以大比例尺实测现状图为底图,经过认真详细的调查、分析,做到因地制宜、地尽其用,满足现代农业生产要求。特别强调要保护好基本农田内的耕地表土,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田块归整的,都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回填的专项设计,将祖先们长期劳动留下的宝贵财富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要考虑把它保护好、利用好。对于每年安排实施的3万~5万亩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要求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出具30年内不改变项目区农业用途的承诺函,保证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得到长期的保护。

实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保证基本农田建设的质量

我们在基本农田管理中坚持制度先行,强化项目管理,把基本农田建设的每个环节纳入规范化管理。一是认真执行项目申报、踏勘、审批、设计审查、资金申请拨付、质量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做到每个关口都有章可循。二是坚持依法和自愿的原则,进行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的土地权属置换、调整。整理前后,因道路、渠道、田块走向改变,需要土地权属调整的,乡村之间、农户之间都签订协议书互相认可,作为历史的档案。三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资金审计制,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和资金管理的问题。四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县级报账制度和资金使用的监控,争取把每一笔资金用好,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性。五是严格项目验收制度,依据设计图纸逐一对照、逐项验收。六是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验收后的每一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都及时更新保护资料,设立一块永久性的保护标牌,制定保护乡规民约,向群众印发管护政策的宣传册,落实设施管护责任、制度、资金。

所谓标准化建设,就是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建设的工程标准、项目预算编制办法、设计编制规范、工程验收制度,开展每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做到每一个步骤都有标准可依,保证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和项目的实效性。

推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高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

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后,密布的沟渠、零碎的地块、显眼的坟墓、无人居住的旧宅不见了,代之以项目规划合理、设施配套、旱涝保收、环境优美、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标准良田。一亩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在2000元左右,建设后如依旧生产粮食,可增产100公斤左右,降低生产成本20%,提高经济效益20%以上。

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实现了“田成方、林成行、路相通、渠相连”,为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走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了发挥建设后高标准基本农田更大的效益,全市把基本农田建设看成是一场“土地革命”,更看成是一场“农业革命”。通过调整土地产权关系和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走产业化、集约化的路子,使基本农田建设焕发更大的生命力。经过积极的引导,目前,全市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已成为外资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投资的热点。一些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开始,就被这些企业盯住,纷纷要求签订耕地承包协议。仙游县钟山镇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完成,福建超大现代农业集团马上与项目所在的村签订4000亩土地承包合同,种植蔬菜出口。该企业以每亩每年500元向农民承包耕地,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交一定的管理费,农民又被该企业聘用为农业工人。这样一来,农业实现集约化经营、产业化生产,村级财政增加了收入,农民既当“地主”,又是农业产业工人,收入增加好几倍。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范文第4篇

一、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松原市分别于1999年、2001年完成了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的修编工作。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划指标,合理分配、科学布局和落位,遵循四个原则,做到三个一致。三个一致是;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和数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期限和数据一致;二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相一致;三是基本农田在图上的落位与实际地块位置相一致。坚持四个原则是:一是在划定建设预留地时,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城、镇、村人口的发展及经济建设用地的需要,合理确定建设预留地指标;二是正确处理好建设用地预留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关系,在充分预留建设用地,保证城镇发展,能源、交通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三是通过改良、整理可实现高产、稳产的中低产田,也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四是对已列入实施生态退耕的耕地,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现有耕地106.53万公顷,划定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8.6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7%,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17个,保护地块48902个,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22个,编汇了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为巩固松原市商品粮生产基地,巩固粮食主要区的地位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松原市建立和实施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全市国土资源目标责任管理体制,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与县政府、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乡镇村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指标、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复垦指标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实行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的层层包保管理体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定期安排调度,随时监督检查,每年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三、健全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基础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力度

几年来,松原局围绕如何保护基本农田,拓宽思路,创新出新,探索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加强耕地保护的措施。一是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补充和完善了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卡、薄、册;二是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订到村1234份,签订到农户503036份;三是更新和增设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全市达到374个,其中2004年投资近100万元,统一制作新增设的永久性标志牌120块,大型宣传牌7块,分别设立在国、省、县、乡级主要交通道两侧;四是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采取报纸、电视、宣传单、挂图、手册、标语、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各阶层,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的重大意义,提高人们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借助“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还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保护基本农田。五是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六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七是开展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大检查。通过这些工作,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的芝,进一步强化了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护好基本农田的同时,保障经济发展用地的需要

松原市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在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在规划下对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和补划,支持我市的经济发展,为我市城、镇、村及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建设预留地,满足了我市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在自2003年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在从严从紧的土地政策情况下,采取灵活的措施,批准了聚四氢呋喃、百万吨玉米深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为203公路、科铁公路办理了提前开工批复。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2004年一些重点项目用地都得到了批准,并开工建设,保证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五、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稳定基本农田面积,提全面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范文第5篇

【关键词】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合肥市;空间布局

【Abstract】As we know, farmland is the guarantee of food and economic security, and the prime land is the main objective of protection. I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make scientific reasonable planning and protection of prime land considering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Regarding Hefei city as the study area, we probe into the planning of permanent basic farmland conservation based on the fruits of the previous efforts supported by GIS technology. This paper provides not only basic farmlands in quantity, quality and layout, but also new thoughts and experience for other similar jobs.

【Key words】Arable Land; Permanent Basic Farmland; Hefei City; Spacial Layout

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强调要求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1]。永久性基本农田,虽然只在基本农田前加了“永久”二字,但是彰显了其权威性、刚性、约束性和不可变更性[2-6]。

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指导帮助下,合肥市切实贯彻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要求,在继续稳步推进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同时,按照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由大到小、由近到远”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

1 合肥市基本情况

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期内,合肥市确保704.55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其中:瑶海区2.78万亩、庐阳区1.05万亩、蜀山区9000亩、包河区2.55万亩,长丰县154.01万亩、肥东县165.69万亩、肥西县157.76万亩、庐江县131.08万亩、巢湖市88.74万亩。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2011年和2012年,我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为704.55万亩,均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1.2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情况

按照省厅印发的《安徽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皖国土资〔2011〕417号)要求,合肥市稳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数据库建设工作。目前,经内业划定、外业核实、建立数据库、自验初验,市辖四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市级初验,划定、建库基本农田面积7.44万亩;四县一市也已形成划定、建库初步成果。市区各行政区的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万亩)和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情况是:瑶海区(2.80;2.78)、庐阳区(1.06;1.05)、蜀山区(0.92;0.90)、包河区(2.66;2.55)。

2 合肥市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举措

2.1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

2011年和2012年,我市市、县、乡、村四级之间应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数量分别为9份、67份、1373份,全部签订到位。2013年,我市应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数量分别为11份、67份、1373份。自今年3月份省厅部署此项工作以来,目前市县级目标责任书已全部签订,达到了要求的序时进度。

2.2 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

2010年起,我市建立了耕地保护“三落实”工作机制。

一是,空间落实在图纸上。要求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全部划定到位,并做到数据库、图件与实地一致,实时更新。改变了过去基本农田位置不清、面积不准的状况。

二是,标识落实在边界上。已经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451个、界桩3283个。同时,要求按照“间距不断缩小,数量不断增加”的原则,每年加密,不断更新。

三是,责任落实在存折上。全国首创“基本农田五不准”印制在农户社保银行存折上的做法以来,已印制存折168万份,做到了市域全覆盖。耕地保护“三落实”工作机制的建立,在耕地保护工作上走出了一条“新路”。

2014年3月28日,市政府印发《合肥市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合政〔2014〕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也将耕地保护作为“第一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要求,耕地保护情况,应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及离任审计。乡镇分类考核评价中应加大耕地保护工作权重。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存在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力和工作不到位、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的,应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任追究。

2.3 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质量

为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31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土地整治。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市级补助标准,经市土地整治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市级补助标准提高至8万元/亩。同时要求,积极发挥市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在土地整治融资方面的作用。创新土地整治资金筹措制度,在“拆旧”和“建新”地块外,引入“第三地块”,用其土地出让金先行周转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建设资金。“建新”地块出让金优先偿还周转资金。

为了提高耕地质量,提出积极培养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专业队伍。制定新增耕地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应建立原耕作层剥离、收集、再利用机制,注重使用提高耕地质量工程措施,切实提高土地肥力[7]。

2.4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4.1 项目实施

“十二五”以来,我市共续建、新建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1137个,总规模85.2万亩,做到土地整治“大项目顶天立地,中小项目铺天盖地”。其中部级项目9个,省级项目23个,市级项目46个,县级项目1059个。其中2012年启动的三个总面积约35万亩的“碧水蓝天、万顷良田”土地整治大项目,分别位于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地区域、新桥国际机场区域、庐江汤池温泉旅游区区域,正在稳步推进,部分区域已经初见成效。另外,总规模10.97万亩的10个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中,10.81万亩农地整治均已完成,村庄整治规划的14个新村,建筑总面积123.7万平方米,3个已竣工,9个主体施工,2个正在规划设计。

2.4.2 项目管理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高规格的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市、县两级指挥部领导的调度、督查对项目顺利实施完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建立了责任机制。各县(市)、区和市财政、农委、水务等职能部门也按照指挥部确定的职责分工,配合推进土地整治工作[8]。比如:长丰县将土地整治和招商引资作为党委、政府的两件头等大事,实行县领导挂帅、战役式推进、曝光式摄像,明确对乡镇进行三类年度考核,一类乡镇土地整治考核占比20%,二类乡镇占比50%,三类乡镇占比70%。

三是,健全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了国家和省出台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行业标准。市政府2013年以市长令形式印发的《合肥市国土资源管理规定》,市政府办公厅2013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和2014年《合肥市农村村庄和农田整治绿化导则》,都对项目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2.4.3 项目成效

“十二五”以来,我市共维修、新建灌、排渠(管)道约2068公里,维修、新建泵站79座,维修、新建田间道路约1477公里,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防涝面积约27万亩。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实现了“小田变大田,路相通,渠相连,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推动了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改变了农民住房破旧、布局分散、生态环境恶劣以及公共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约12万群众从中受益。

2013年,根据省厅要求,我市选取了肥西县官亭镇王集村、丰乐镇双枣村2个示范项目220个农户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显示,大多数群众在项目实施后将土地流转给了农业产业化公司,通过为企业打工和收取租金,增加了收入,群众对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支持度较高,愿意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农户比例达到98%,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

3 合肥周边优质耕地调整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存在的问题及举措

3.1 技术层面

一是,加强规划管控,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审批用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高等级耕地。切实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认真执行各项空间管制规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经批准确需调整的,要尽可能避让高等级耕地。十二五”期间,合肥以建设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为目标,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中心提升、组团拓展、区域协同、特色彰显”的思路,统筹空间资源配置利用,构筑“1331”(“1”即优化提升主城区;“3”即特色发展巢湖、庐城、水湖等三个副城区;“3”即着力培育新桥临空产业基地、庐南重化工基地、巢北产业基地等三个产业增长点;“1”即创新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市域空间发展新格局,以前瞻性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和发展。

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建设项目选址(线)要现场踏勘、充分论证,通过方案比选,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

三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规定。全面实行“先补后占”政策,积极探索“以补定占”机制,实现补充耕地与占用耕地数量和产能双平衡。要针对当地实际,合理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提高建设占用耕地成本,加大补充耕地项目投入力度,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调整划入的基本农田等级等于或高于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质量等级。

3.2 政策层面

3.2.1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随着“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和“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巢湖、庐江以及原肥西小庙、高刘的区划调整,加上环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合肥的发展空间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亟需合理调整,需要省厅审查并上报国土部。

3.2.2 减轻“保红线”压力,试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

“保红线”压力过大,是空间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市规划耕地保护率高达86%,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为此,下一步我市将适时向上级申请开展新一轮规划滚动修编,拟建议省政府在逐级下达规划调控指标时进一步缓解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充分发挥我市的资金优势和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资源潜力,在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创造更大的综合价值,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3.2.3 试行耕地保有量考核“量随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走”

从人均耕地看,全国人均耕地1.52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安徽省人均耕地1.28亩,而合肥市人均耕地1.11亩,远远低于全国及全省人均水平。我市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耕地保护压力巨大。与此同时,省内其它一些城市耕地面积大但缺少有效保护的资金和手段。如能实现我市的资金和省内其它城市土地资源优势互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资源调控机制,实施耕地易地补充、易地开发,即利用我市的资金在欠发达地区开展土地整治,用欠发达地区的新增耕地调剂我市的占补指标,将更加有力地保护耕地资源,促进生态建设。而目前,省政府每年考核各市耕地保有量时,均以各市市域范围内的实际耕地保有量为考核数,这就导致通过省土地交易平台购买等方式取得的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能作为我市耕地保有量纳入考核。为此,试点耕地保有量考核“量随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走”迫在眉睫,即以我市每年从其他市购买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数为标准核减我市当年的耕地保有量,将相应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增加至出售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市。

4 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问题及举措

4.1 设施农用地管理方面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部、省要求,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除了设施农业附属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的用地,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外,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畜禽舍、温室大棚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以及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办理用地申请和审核报批,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但涉及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补充任务[9]。

31号文件明确要求,设施农业项目的配套设施用地,尽可能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非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4.2 耕作层保护方面

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对基本农田保护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小田变大田,必然对耕地进行平整,可能破坏耕作层[10];不进行平整,直接种植树木、果林,也可能破坏耕作层;搞设施化工厂种植,对耕地进行硬化,必然破坏耕作层。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政府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要加强耕作层剥离和保护,防止出现破坏耕作层现象;二是,严格设施农用地审批管理;三是,加强日常督查,防止在基本农田上栽树等破坏耕地的行为。

4.3 后续保护责任方面

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时选择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成果图测绘,通过验收后进行信息报备,纳入年度地籍变更调查。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与乡镇(村)、农业流转企业等签订工程管护合同,落实工程管护责任。

5 结语

通过分析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情况,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质量等方面探讨合肥市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举措;利用技术层面和政策层面探讨合肥周边优质耕地调整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存在的问题及举措;结合设施农用地管理、耕作层保护、后续保护责任落实举措深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问题及举措的合理性,争取实现划定的基本农田在满足数量要求的同时在质量、布局都有较高的水平,为其他地区永久性基本的划定提供方法思路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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