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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 税收筹划 应用分析
一、关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
(一)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获得效益的欲望也在不断增加,同时税法改革也给了企业很大的机会与挑战,税收筹划应运而生,并且在应用中高速发展。由于企业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不断增强,为了减少纳税数量,增加企业效益,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发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企业财务管理中会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确立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进行税收筹划的作用与重要性
现如今的企业独立性大大增强,国家对企业也进行了最大程度的扶持帮助政策,企业逐渐认识到增加企业效益是首要任务,但前提是合理合法,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牟利。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来看,企业纳税缴税是必要的程序,但是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税收筹划来减少纳税的负担,我国税法中也提到维护企业自身的资产与效益也是企业基本权利之一,税收筹划就是维护增加企业受益的手段之一。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主要实施手段是优化企业的财务税收管理政策,使企业的投资成本降低,实现企业的收益价值最大化。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应用
(一)企业在准备资金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说,企业资金的准备与筹划是企业投资最重要的步骤之一。资金准备主要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直接积累资金,即通过企业对社会群体发售股票与债券等金融产品,达到获得资金的目的,在这种方式中,纳税款项是可以有减少的方案,可以在股票售出后再扣除。第二种积累资金的方式是企业通过向社会中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借贷,对于这种方式来说,金融机构的借贷利息与纳税的款项都可以纳入到企业财务的费用中,用每个月的企业利润进行分摊,从而达到企业利益中减少税款压力的目的。
(二)企业在日常投资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投资是企业进行获利的方式之一,而在企业投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也是十分重要的。在企业前期的投资资金与后期的收益获利的预测中,利用税收筹划计算纳税额,以及在合理范畴内能够减少的税款数目,对于企业投资行为来说,税收筹划能够直接影响到投资的进行。对于企业投资的项目,根据税收筹划,可以优先选择国家扶持援助的项目,享受企业减少纳税甚至免除税款的优惠政策。也可以选择我国主要扶持的经济区、开发区等地区作为投资目的地,国家都会给予企业不同程度上的优惠。比如在我国境内的软件生产企业开办与投资是享受国家补助的,在开办企业的前两年可以免收企业所得税,并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三)在企业财务管理决策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财务决策正确与否是决定企业能否获利的关键因素,在这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可以通过改变投资方式、改变财务会计方式等手段进行。改变投资方式,主要表现为由有形直接的投资转变为无形间接的投资,对于多数的企业投资来说是属于有形直接的投资方式,即直接创办企业生产车间,购买生产机械设备等有实际掌控权的投资方式,通过实际物品的方式进行投资。对于无形间接的投资,即将企业的投资重点放在了股票,期货等银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上。这两类投资方式各有优点,在企业财务决策的过程中,对不同的投资进行税收筹划,将企业的投资与纳税额相结合,决定最优化的投资策略,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
三、在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过程必须合法
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进行的税收筹划是在税法的基础上,利用经济手段进行企业税务管理,达到降低企业税收的目的,是绝对不能够违背税法的。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被税务机关所认可,不合法的企业税收筹划就是违法的,会转变为偷税等影响社会秩序的不良行为。所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管理与优化,使税收筹划能够真正起到为企业减少税款的作用。
(二)税收筹划必须要遵从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安排
企业财务的决策是企业盈利的根本保证,税收筹划也必须要服从决策的安排,如果税收筹划脱离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控制与管辖,对企业财务管理会带来混乱,将严重影响企业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最严重的是将给企业带来难以估计的经济损失。
(三)要正确认识到税收筹划可能带来的风险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能单方面的认为只要实施税收筹划就能够减少税款,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从客观的角度来评判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准确性。企业需要熟练掌握税法,应对一切可能会出现的税收风险。
四、结束语
企业在不断地发展过程中,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愈发明显,在税收筹划应用中要注意企业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要为企业财务管理所服务。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地优化税收筹划的实施方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大程度提高企业能够获得的实际利益。但是在这过程中要注意企业对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对日常法律问题正常处理,充分利用企业税法中的优惠项目,实现企业运行利益的最大化,使税收筹划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学习指南编写组编.税法[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赵娟.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运用[J].财会月刊(综合),2005(3)
关键词:集团公司 税务筹划 方案 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现代企业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均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也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活动。任何企业缴纳税金就意味着企业资金的流出,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经济利益的减少。我国税收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直接获得国家税收分配的收益补偿。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控制税收风险、合理纳税、合法避税逐渐发展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大众在认识到依法纳税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认识到,在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越来越严密的当今社会,企业税负的减少已经不能再通过“关系税、人情税”,甚至偷税、漏税、骗税、欠税等违法方式来实现。因此,税收筹划作为一种合理的减少税负的方式逐渐被众多企业所推崇。
一、集团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纵观我国集团企业的纳税现状,大部分集团企业都能够规范纳税,很多集团企业被当地税务部门评选为纳税大户或者纳税先进企业。但是,我们对集团企业的涉税事宜进行分析后发现,很多集团企业仍存在税收筹划意识不强、税收筹划目标单一、税收筹划缺乏整体规划、缺乏合法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集团企业面临诸多潜在的税务风险。
(一)集团企业重税务缴纳而忽视了税务筹划
实务工作中,集团企业对于税收管理普遍存在重税务缴纳合规性,轻税收筹划的特点。作为一项计划性和综合性工作,税收筹划工作应着眼于合理控制税务风险和合理节约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企业通过对税收法规的研究与企业内部经营目标的综合分析,提出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企业目标,在兼顾税务合规缴纳的基础上,合理谋划企业税务支出,帮助企业优选综合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的方案,提升企业价值。
任何集团企业都是一个谋求利益的团体,对税务筹划工具运用上的一轻一重,导致了集团经济利益的损失。从各集团企业已经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来看,由于国家对于税收的重视和对偷漏税的大力打击,税收缴纳方面的风险已经引起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央企的高度重视。对风险的厌恶使得各集团在税务管理方面都重视税务缴纳处理的规范性,强调按时缴纳各项税收,这绝对有利于企业控制税务风险。但是,集团企业往往对于税收筹划合理节约税负的作用比较轻视,对于可免可不免的税款选择直接缴纳,以避免产生税收风险。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国有企业,因为在企业管理、绩效激励机制方面的制约,对于税收筹划没有积极性。从企业领导到具体办事人员对于税收筹划没有积极性,从企业业务流程、资料准备、具体申报备案等各个层面存在各种缺陷,也使得税务筹划工作难以开展。
(二)集团企业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
当前,许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目标不明确,具体认识还停留在某项税种少交税上,认为节税越多越好。筹划的核心是实现企业的目标,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筹划的具体目标可以是增加会计收益、可以是节约现金流、也可以是盘活资产增加企业价值。税务筹划的任务就是围绕这一目标,通过有计划的事前安排,以最小的代价、可控的风险程度,合理的实现这一目标。
实务中,许多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往往局限于简单的降低企业税务支出,以少缴税作为衡量企业筹划的唯一标准。这种以偏概全的衡量标准,在很多情况下脱离了企业实际需要,离开了企业的根本目标,也就很难做出正确选择,起不到服务企业根本目标的作用。税收筹划本身也是企业一项经济行为,也有成本发生,其中不仅有机会成本,还包括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如运行不当,可能出现通过税收筹划节约的税金不能抵偿因税收筹划增加成本的现象。
(三)集团企业的税收筹划忽视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
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集团企业的税收筹划仅追求短期利益,没有关注集团企业的长远利益。有的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仅以企业短期节约某项税负位目标编制税收筹划方案,仅仅为了满足当前节约某项税负的需要,最终导致企业长期利益遭受损失。这与集团企业的有计划、有步骤、长远的长期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现代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长远战略发展目标的制定。对于集团企业而言,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集团企业的当期利益,也必须服务和服从于集团企业的长期利益。税收筹划的超前性、目标性、全局性的特点如果能够得到有效的运用,必然会为企业的经营战略带来长期而深远的影响。集团企业的经营业务涉税范围较广、内容比较复杂,为集团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税收筹划需要对集团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对外投资方式、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实现筹划目的,也要求企业尽量避免以偏概全,过分的强调短期利益,忽略了集团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长期目标。
二、集团企业有效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措施
(一)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从整体利益出发
对于集团企业而言,必须先以集团利益最大化作为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在企业的管理层中树立新的观念,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集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目光短浅,而是应该站在整个集团企业的长期性、全局性的高度进行整体的规划;在进行集团企业经营战略的部署时不仅要考虑到市场的影响因素,还必须将各种税收的因素考虑在内。比如企业对外投资方案选择时,有现金投资和土地投资两种方案备选,通过税收筹划发现,以土地投资除可以实现与现金投资一样的投资和现金流目标外,还可能实现对企业盈余的管理,为企业选择最优方案提供的有力的支持。
(二)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有明确的目标
集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首先确定明确的、合理的目标,进而根据目标,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税收筹划不会偏离企业最终目的。当前实际工作中,尤其是集团企业,战略和经营计划对于税收筹划的要求早已不局限于节税,往往会根据自身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包含企业资产管理、净资产管理、盈余管理、现金流管理的综合目标,良好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优化方案,或者在多项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实现集团企业上述管理目标和要求。
(三)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以业务为基础
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以业务为基础,开展和落实税务筹划工作。集团企业是一个系统庞大、成员众多、涉税事项众多,存在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同时,任何的税收筹划都不能离开业务流程以及业务部门独立存在。税收筹划涉及的各类税务处理,也需要企业按照主管机关要求,由各个业务模块之间配合提供税务资料、安排业务活动,才能最终实现节税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就集团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必须依靠各级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配合,从业务源头逐项落实税收筹划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中的优惠政策,遵循税法和政策要求,节约税负、控制风险,进而帮助集团企业实行经营和战略目标。因此,税收筹划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活动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没有业务的支撑,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活跃在各个行业的集团企业已经成为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中坚力量。作为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主体的集团企业,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战略规划、长远目标和发展现状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在控制税务风险的同时,合理降低税务成本,从而为集团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企业价值的增值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摘 要 在目前的经济市场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是另一方面企业本身也应当合理合法的规划纳税方案,从而保证企业内部的税负降至最低,以期达到最高效益。本文从税收筹划的基础理论入手,对税收筹划的含义和基本步骤以及如何进行具体的税收筹划进行了初步探究,旨在与同行进行交流探讨。
关键词 新时期 企业增值税 税收筹划 方法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
税收筹划包括两个方面:广义税收筹划和狭义税收筹划。广义的税收筹划要求企业能够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结合企业本身的实际情况,运用专业的技巧和手段对自身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科学、周密的安排,从而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的目的。而企业之所以进行税收筹划也是希望通过合理规划来实现少缴税或涉税零风险,当然这种广义税收筹划的大前提是企业能够合法纳税。一般进行广义税收筹划的方法有:采用合法手段进行避税筹划、采用合理廉价的方法进行税负转嫁筹划等。狭义的税收筹划要求企业以采纳政府税收导向为前提,以遵守税法规定为基本要求,通过充分利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投资和资金分配进行合理、科学、全面的规划和安排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达到最高盈利的财务管理效果。当然,这种税收筹划也必须在税收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
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方法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很多, 现仅就纳税人身份筹划法、销项税额筹划法、进项税额筹划法、资金时间价值筹划法、集中与分散经营筹划法等几个方面分析如下:
(一)纳税人身份筹划法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 为纳税人身份筹划法提供了空间与可能性。税法所规定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标准有两个, 即销售额标准和核算标准。当企业的销售额超过规定的标准时, 就可确认为一般纳税人。对于达不到销售额标准的纳税人, 若会计核算健全则可确定为一般纳税人。因此, 企业的纳税人身份在未达到销售额标准时可以进行合理的选择, 在达到销售额标准时也可通过企业的拆分等方式来进行身份的选择。
由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而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因此, 一般认为, 如果企业有持续的均衡的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则确定为一般纳税人比较节税, 反之, 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更节税。另外, 在当前学术界提出的多个具体纳税人身份筹划方法, 其中, 应纳税额无差别点法不失为一种科学有效的筹划方法。应纳税额无差别点法, 也称税负无差别点法。它是指在计算了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的那一点之后, 再确定应选择何种纳税人身份的一种筹划方法。其表达方式有二, 一是税负无差别点的增值率, 二是税负无差别点的含税购货额对含税销售额比率。现按第一种表达方式, 并以工业企业为例, 通过对两种身份纳税人增值率的计算, 寻找选择两种身份的临界值, 然后进行身份选择的筹划。所谓增值率, 是指增值额与应税销售额的比率, 而增值额为销售额与购进金额的差。设y为销售额, x为增值率,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6%, 则有:Y×X×17%=Y×6%解得, X=35.3%这就是说, 当增值率为35.3%时, 两种身份的纳税人的税负相等, 企业可任选一种纳税人身份; 当增值率大于35.3%时, 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故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当增值率小于35.3%时,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 企业宜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另外, 若小规模纳税人试图转换成一般纳税人, 必须同时考虑税负无差别点和转换成本的高低, 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销项税额筹划法
增值税税法规定: 销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对销项税额的筹划, 关键在于合理少计销售额, 其具体做法有很多, 例如在附带包装物进行销售的情况下, 尽量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 且对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 而不要让包装物作价随同货物一起销售; 在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时, 可采取商业折扣的方式合理降低销售额; 尽量采取深加工的方式对本企业产品继续加工, 避免过早地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在纳税人因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而退还买方增值税额时, 应及时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销等。
进项税额即是指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应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额。一般进项税额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因此要想对进项税额进行合理筹划,企业就应当尽量扩大本期的进项税额。例如,企业在购进资源之初可以合理选择供货商,一般都以大规模供应商为最佳供货商。这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信誉差,货物质量难以保证且难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从作为纳税人的购买方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则会增加自身的进项税额,是不合算的。当然若能够找到信誉高,商品质量、价格有保证、能够提供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供货商进行合作也是可以的。一般若企业现金使用较紧张,则在纳税时也可以采取在纳税期末购进存货以增加进项税额的方法缓解资金压力。例如,一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在4月份的销项税额有170000元,进项税额102000元,则该企业应缴纳税额应为68000元。此时,若企业在月末或5月初购进了一批原材料,假设这批材料的进项税额是51000元,则企业若在4月底购进这批货物并同时取得进项发票时则只需在4月缴纳17000元的税金。尽管这种做法最终并不影响全年的缴税总额, 但确实能减少本期的应纳税额, 从而缓解目前的现金压力。
参考文献:
[1]宗震宇.基于增值税转型背景下的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南昌大学.2010.06.01.
【关键词】增值税 税收筹划 成本
一、陕西风林木业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收法律制度的前提下,企业为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托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陕西风林木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就是在遵循税收法律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增值税税收筹划,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
(二)陕西风林木业基本情况
ZY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种中高档胶合板材。公司的产品主要销往厦门、广东、印度、泰国等地区和国家。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500多万元,员工120多人。
公司设有三个非独立核算的生产部门,分别是:
(1)林场,林场是公司在成立之初,为保证原材料的供给而建立的,公司买入了250多亩地,种植了速生杨树、柳树等速生林材,公司的木材主要供公司生产使用,同时也对外销售。
(2)运输队,公司成立之初设立了运输车队,负责公司产品的运送,同时也对外承接这种运输活动。
(3)板材加工车间,公司的主要生产车间,主要进行各种板材的加工。
二、增值税筹划的过程及结果
企业进行税收的筹划一般有以下几步:一、熟悉税法;二、明确筹划主体;三、划定筹划对象;四、制定筹划方案;五、选择最佳方案;七、实施筹划方案;八、评估筹划效果。
(一)确定筹划对象
筹划人员首先对公司的经营模式、行业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对公司的2006年财务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公司2006年的下列经营活动提供了筹划建议。
(1)陕西风林木业2006年从林场取得的木材约合37.73 万元,林场销售木材免税,由于林场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发票,因此不能抵扣进行税额。
(2)陕西风林木业二季度销售额为901.3万元,其中出口金额为679.5万元、内销218.7万元,二季度抵扣进项税额77.9 万元,耗用木材8.98万元。
(3)陕西风林木业在全国共设立了9个非独立核算的办事机构,平均每个办事处的营业额约为200万元,其余的营业额直接由总公司实现的,并且每个分支机构销售的板材大部分的购买方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陕西风林木业的运输队07年的运输业务额约为93.3万元,运输队汽车修理、汽油均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销项税额约为6.96 万元,由于运输队是在销售ZY木业公司产品过程中负责运输货物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5)陕西风林木业有一部分板材是利用“次小薪材”生产的,达到了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这部分板材07年销售金额为326万元,但是不能办理资源综合利用手续,因此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
(二)制定筹划备选方案
方案一:设立独立分支机构。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他们实行不同的税收税率。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税负转移到小规模纳税人身上,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征的待遇。
针对陕西风林木业存在的分支机构税收筹划问题,可以将陕西风林木业在全国设立的9个非独立核算机构变为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每个分支机构均在主管国税机关办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购买方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分支机构开具普通发票。每个分支机构全年申报纳税销售额在177万元以内,超过的部分由陕西风林木业开票作为总公司销售额,这样9个分支机构全年销售额为1400万元。陕西风林木业的给分支机构发货,适当降低价格销售,售价为900万元。
9个分支机构全年共纳增值税为56 万元,ZY木业公司少纳增值税为85万元,则ZY木业公司从全局的角度来看06年少缴增值税为29万元。
方案二: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方案
(一)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方案
(1)根据我国有关文件的规定,符合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后,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规定陕西风林木业利用“次小薪材”生产的部分板材,符合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定,可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可以免于征税。陕西风林木业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则可享受税收优惠。这样公司每年可以少纳增值税53.91 万元。
(2)涉农产品的税收筹划。根据国家的规定,国家对涉农产品的税收优惠主要有:农业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很多是可以免税的,并且一些免税产品的销售还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ZY木业公司的农产品收购的问题,可以将陕西风林木业下属林场由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变为独立核算的企业,林场销售给陕西风林木业的杨木属于自产自销农产品,根据规定林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陕西风林木业购进的杨木可以按照购进价格13%的税率抵扣。
陕西风林木业可以抵扣税款为4.68万元,公司可以少缴纳税款6.25万元。
(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方案
兼营是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之外其他营业项目的收入,在企业的主营业务确定以后,其他的项目即为兼营业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兼营主要包括两种:相同税种,不同税率;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经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减、免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减、免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由于兼营项目的税种不同,税率也有所差异,导致不同情况下税负也不同,这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针对陕西风林木业存在的兼营行为的问题,主要是陕西风林木业06年对外销售木材13.3万元,由于不能够准确分清13%税率和17%货物的销售额,所以这部分收入按照17%的税率进行了征税,若该公司能准确的划分13%和17%的税率,那么公司06年可以少缴增值税0.53万元。
四、公司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及建议
(一)公司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
公司通过税收筹划会形成几个方案,公司必须从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公司在进行方案的选择时应该进行下列方面的评估:
(1)合法性评估。合法是公司税收筹划最基本的条件,对于筹划的方案公司要首先考虑其合法性,即使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也要灵活运用而不可抱着钻法律空子的想法,一旦法律法规完善了,公司就有被惩罚的风险。
(2)实用性评估。任何方案都是根据特定的筹划对象设计的,在运用时一定要注意方案的实用性,对于陕西风林木业来说,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筹划方案的适用范围为:营业额在一般纳税人之上、抵扣比较少、税负比较高、分支机构比较多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税收方案使用于主要是一些税负较重、资源型等抵扣较少的企业,并且还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混合销售行为的使用范围一般是对于一些既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有非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纳税企业,可以采用上述筹划方法。购进或销售农产品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方案适用于农业生产企业、农业加工企业、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企业等。
(3)风险评估。企业的筹划方案一般是以企业的当期利润为筹划标准的,但企业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在充分考虑了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后用净现金流量作为衡量的标注,则能更精确的给企业带来长久的利益。
综合上述三个因素木业公司的筹划方案中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的风险太大,如果公司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由木业公司统一开,而这就要求在签订合同时以木业公司的名义来签到,这就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另外民政福利的筹划方案与其他方案都有冲突,公司要认定为民政福利企业公司的税负就能免去,但这要求公司是集体或者国有企业,其次要民政国税地税共同认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这对公司来说显然很困难,因此木业公司可以选择除这两个方案意外的方案进行筹划。
(二)对公司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建议
中小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是一种具有法律意识的主动行为,企业在筹划时就要对这种主动行为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并能预测这种行为的所带来的结果,因此企业增值税的筹划并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企业在进行筹划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1)学习相关的税收法规。注意税收法律的运用。税收法律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时效性,对于不同地区和时间范围税法的规定也不同,企业一定要注意税收法律的灵活运用。
注意政策的变动。目前我国税收法律多为地方性的法规,其内容容易受到地方政策的变化,一旦政策的变化对税收法律作了调整,企业就要重新进行筹划方案的选择。
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定要保证真实的交易,保证票货款的方向一致,交易时查看对方税务登记证件等。
(2)研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进行筹划就要从整体上对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考虑,因时,因地的制定出企业的筹划方案并加以系统化。在ZY木业中企业就可以利用“次小薪材”生产板材,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而对于其他企业就要考虑企业实际。
(3)防范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税收筹划要求企业经常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这必然蕴含着很大的风险。而且筹划往往是实现进行安排,在实际操作中会有许多意外出现,这些都会加大筹划的风险。
(4)咨询专业会计机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往往通过自己的会计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制定企业的增值税筹划方案,这样虽然可以减少企业一定的成本开支,但企业的会计部门往往具有一定的限制,企业通过外部专业税收筹划机构更能为企业的筹划设计完美的方案。
陕西风林木业制定了具体的筹划方案在筹划时要随时掌握政策情况,注意学习最新的税收法律,注意防范筹划风险,例如公司06年度的发出货物销售商品的行为,按公司规定货物没有受到不得开专用发票,因此就没有申报纳税,但税务机关就会因此处罚企业,带来不依法纳税的风险。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构成了我国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我们逐渐从企业偷税漏税的不法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上转移到企业合理避税的法律行为上,我国的大部分企业也逐渐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企业自身的一项权利。同时,政府部门也应鼓励企业进行税收的筹划,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各种指导和建议,这样不仅不会减少政府的税收收入还能减轻我国企业的税收负责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有利的条件。
本文通过对陕西风林木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分析,论述了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筹划的原则,同时对企业是否必要对公司增值税税收筹划进行了分析,在确定筹划的必要性后论述了企业具体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步骤方法和途径,并最终确定企业的增值税筹划方案,在最后一部分说明了企业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通过本文的分析希望能给其它企业的筹划带了一些指导和借鉴。
一、“营改增”背景及其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我国拉开了“营改增”改革的序幕。2016年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四个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其中,房地产行业由以前根据营业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转变成11%的增值税,但可以扣除企业外购材料设备等增值税进项税。作为改善人民生活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这次“营改增”改革必然对房地产这一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营改增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要点
(一)采购活动
“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的采购活动应重点关注土地,原材料和设备的影响。一方面,土地成本占据房地产成本中相当一部分比重,因此,土地的获得方式以及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至关重要。通常,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的方式一般分为转让和出让,如果企业是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即在市场上两个企业交易主体间进行土地转让,那么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相关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增值税的应税行为,税率为11%。所以,由于上一环节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了11%的增值税,所以下一环节购买方可抵扣11%的增值税,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是完整的,这种取得土地的方式完全可以在计算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时,运用抵扣法来实现土地成本进项税额的抵扣。而如果土地取得的方式是出让,也就是政府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由于政府出让土地没有征收增值税,所以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也随之无法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购进的材料和设备的增值税均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而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销售价格通常低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因此企业在上游供应商选择时应综合考虑取得材料设备等的价格以及增值税影响,以减少采购成本。
(二)经营活动
实行“营改增”之后,由于所购进的材料设备通过进项税都可以实现一部分抵扣,而人工成本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房地产企业采用自建房产的话,房地产企业虽然承受了较多的人工成本且需要较大的现金流,但能够抵扣一部分的进项税;如果采用非自建房产方式,企业无法享受到进项税抵扣的优势,但可以有更多的金钱和精力投入在企业管理治理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经营。此外,房地产业“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企业为了降低税负,会更多地考虑增加进项税额来进行抵扣,在建设房产种类上,许多企业会更青睐于开发精装房,以利于取得更多的固定资产和物料的增值税发票,从而增加可抵扣数额,但同时也可能存在着房价高昂导致存货堆积的风险。因此房地产企业无论在选择自建房产和非自建房产上,还是选择建设哪种类型的房产都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增值税的影响,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以取得最大效益。
(三)销售活动
如果企业存在混合销售行为,即一项销售行为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企业在销售房产时还提供装修、物业管理等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测算交纳增值税还是交纳营业税企业的平衡点销售额,企业根据测算的税负平衡点销售额选择以增值税还是以营业税为主业税种,同时利用税率差异,如:当同一纳税人的同一项业务既涉及一般物资又涉及建筑业劳务时候,一般物资的增值税率是17%,建筑业的增值税率是11%,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利用混合业务中不同纳税对象税率的差异,以此来减轻企业税负。
三、“营改增”后的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建议
“营改增”的实施使得房地产企业不得不重新进行纳税筹划,规划新的纳税方案,如何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抵扣更多的税费,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大化企业的纳税利益是每个房地产企业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本文基于前面的分析基础上提出如下的有关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建议:
(一)科学合法地运用税收筹划方法,实现减税免税。
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性政策进行减税节税免税,如:增值税对认定为绿色环保新能源及材料将给予免税或即征即退的优惠税收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销售普通住宅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当增值率小于 20%,可免征土地增值税。房产地产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这些新能源材料的比重或者利用税收差异等税收筹划技术设计抑或者降低增值率来减少自身的税额;此外,房地产企业还可以通过改变(提高或压低)商品价格,或者通过改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式,来实行税负转嫁,将一部分税负转移到其他方。通过综合地运用节税、避税、税负转嫁等税收筹划技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达到减税免税的目的,大大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找准企业税收风险点,合理规避税务风险。
房地产企业与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不同,其建造周期长且开发至一定节点才能进行预售,考虑到房地产的行业特点、市场行情及政策因素,“营改增”后会使该行业税务风险加大。主要风险:一是如果不能按期预售,前期的增值税进项税认证过期,致使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二是如果商品房脱销,导致进项税抵扣不足使得企业税负增加;三是如果房地产行业不景气,严重出现商品房滞销,无法及时取得销项税,可能会出现进项税与销项税倒挂;如何避免此?事情发生,是政策制定部门需考虑的问题也是企业税务筹划和规避税务风险的重点。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针对可能的税收风险点做好有效预防和处理措施,减少税务风险。
(三)合理筹划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由于增值税的抵扣有严格的抵扣链条,所以“营改增”实施后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强增值税抵扣链条的管理及筹划。因为房地产企业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确定后,相应的销项税也就确定,销项税的筹划空间有限,所以只能把筹划的重点放在进项税上。房地产企业如何增大进项税额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得(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到全额抵扣是降低企业税负的重点,比如企业的供应商、施工方等上游企业的开票时间、增值税税率、结算方式的选择及进项税认证时间的筹划等都是进项税筹划的重要切入点。项目从开工至售罄,在增值税抵扣链条上,根据各个行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科学、合法地制定正确的税收筹划步骤,做出最符合企业要求的合理筹划方案,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四)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房地产企业应该督促各个部门尤其是采购部门提高纳税意识,杜绝员工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和接受劳务过程中不要发票的现象;加强工程决算的管理,及时取得增值税发票不拖延;严格会计核算程序,及时进行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改进企业对税务发票的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出、流通以及保管等多方面的管理,采用专人开具,专人保管的方式,相互监督制约,减少企业因为管理不当而造成的票据缺失和税务风险。
(五)加强税务机关沟通,确保企业税收筹划合法
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不能脱离法律法规以及税收政策,既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能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同,税收筹划所期盼的利益才能实现。因此,加强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极为重要,可以避免或减少因对税收政策理解不足或双方的理解有偏差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合法地范围内实现节税避税免税,从而提高税收筹划的质量和效益,降低税务成本。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