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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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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现状

高标准农田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对策;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033144

1 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分析

据调查统计发现,现阶段唐山市基本农田面积约为48.22万hm2,约占全市耕种面积的85%,,其中以迁安市基本农田保护最佳。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这些年相关部门开展了土地整治活动多达120项,共新增加耕种土地面积为0.32万hm2,但在土地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的基本农田条件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相关部门对唐山市的基本农田状况进行一定的分类处理。

2 浅析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其主要特点是土地平整、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集中连片、生态良好,符合现代化农业和经营的基本要求,同时农作物产量能够保持高产稳产的状态。但是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就目前情况分析,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农田建设项目全面性较差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对道路、电力设施以及排灌等相关农田基础设施的要求比较高,但是部分地区在建设过程中片面的追求建设速度,忽略了施工质量,为后期农业生产使用埋下安全隐患。另外在农田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壤培肥计划较少,导致建成后的耕地无法满足农作物生长需要。

2.2 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且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因此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但是部分地区农田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缺乏主动性,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到位,配合度较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田建设的进度,导致建设周期延长,为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埋下了隐患。

3 建议及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对提高唐山地区农作物产量,实现农田高效、高水平化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为今后农业现代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1 制定完善的规划方案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应当制定完善的规划设计方案。相关人员应当对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查分析,如土壤土质、水电设施、道路交通等,为后续该地区农田改造提供了详细且全面的参考资料;在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制定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大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重视力度,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的各项流程,做好监管工作,制定相关的建设标准,并提高其执行力度,全面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

3.2 建立以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综合性较高的系统工程,其涉及到的内容较多,需要各部门之间的良好的配合、协作来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落实各部门的建设责任,并建立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以保证农田建设项目的圆满完成。

3.3 保证投入资金的经济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充分发挥地方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力量,在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前提下,整合投入资金,力求实现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特别是对农业、水利、国土以及财政部门的涉农资金使用进行一定的引导和聚合,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4 结论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但我国大部分地区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缓慢,影响我国农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各地区应当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视力度,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建设方案,为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现状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概念界定;内涵;外延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1] 地球杂志编辑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再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J].地球,2012(6):12-15.

[2] 刘新卫,李景瑜,赵崔莉.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3):1-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4] 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2-201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7]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3-9.

[8] 钟毅,陈超,蒋夙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思考[J].国土资源刊,2012(6):86-87.

高标准农田现状范文第3篇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求能够保证抗旱防涝,当天气干旱少雨,农田干旱的时候,能够有效地迅速的调动已有的水资源,统筹区域管理,保证农田能够得到及时的灌溉,而当天气潮湿多雨的时候,也要注意防涝,及时利用沟渠水库等排水,防治淹没农田。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求给农田配备齐全的完整设备,便于机械化的操作,这样可以极大的节省人力和物力。田间沟渠林网等规划都要求合理和健全完善,并且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每一块土地,防止土地资源浪费。整个水利工程还要做到环境友好。因为环保问题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不仅需要其他方面做好,而且对于农田水利方面来说也同样重要。循环绿色生产是最利于环保的,合理规划环保型工程,从而维持水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2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中国是一个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起源的传统农业大国,水利工程的建设自古至今从未停滞过,且一直在不断地进步与发展。直至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更多的是基础上的,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大范围进步。西方已经进入工业化了,但是国内还有很多的小县城等仍然停留在封建时期的发展水平。近些年,国内也在一直向西方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相关技术水平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中国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甚至造成了技术的进步和落后的管理模式之间的脱节。具体的体现是,很多的水利工程已经年久失修,且设备几近报废,这就使得生产的效益极为低下;没有相应的管理模式来解决相关问题,配套不齐全,设备质量比较差,且技术落后。可以说,一直以来,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对农业的生产和经济的长足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面临着设备基础较差、总体的投入不足、且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下显得十分矛盾。

2.1现有水利工程设备很多都年久失修,失去功能

很多的水利工程是在20世纪中叶修建的,几十年下来,设备普遍因为使用年限过长而丧失功能。

2.2缺乏资金的保障

由于政府的投入偏向于工业的发展,重工轻农的观念使得农用设备得不到资金支持,无法完善。

2.3管理制度落后

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技术虽然有着一定的进步,但是管理制度及其落后,甚至和技术上的进步相脱节,没有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无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也就无法更好的发展农业经济。

2.4农民缺乏积极性

近年来,面对高投入低回报的农业,更多的农民都选择进城打工,农业市场逐渐的增收缓慢。农民缺乏积极性,使得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兴办缺乏积极性。

3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方向

为了更好地推行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保证其能又好又快的发展,需要对各个地区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具体的调研和分析,从而总结问题,吸收好的经验,并找出不足之处,并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更好的对策和解决方案。要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各地区的水利建设。要给予高标准的农田水利建设一定的投资,只有充足的资金才能保证其顺利的进行。通过对现代农田水利工程发展的现状分析,需要统一的规划和综合的治理,因地制宜进行合理的安排,并且在增加数量的同时也要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还要促进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善,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有所保障。结合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分析,各地区主要在输水渠道工程、排水工程、田间喷水灌水工程、微灌工程等方面以及相关耕田、土地、林网进而农田道路等方面的建设需要加强。辅以高效的管理技术和水平,确保我国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顺利实施。

4总结

高标准农田现状范文第4篇

近年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和财政部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主题,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全国大范围开展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并突出对农业大县特别是产粮大县进行扶持。到2011年,全国共有2230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农牧场、团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新增千亿斤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不但已经全部纳入了开发县的范围,而且也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重点。

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这几项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点,也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农业综合开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设高标准农田,这是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也始终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农业综合开发二十多年的生动实践表明,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走出了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有人说,农业综合开发是公共财政照耀农业的一束最灿烂的阳光。二十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科学化种田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0亿元,投入资金70%以上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6.1亿亩,开展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33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4亿亩,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1970亿斤,棉花37亿斤,油料100亿斤,糖料560亿斤。

农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为实现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历史性转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项目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提高了科技含量,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集成适用的农业技术,尤其是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6亿人次,提高了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这些“点面结合”措施,既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又为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

“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努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政策规定的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并将项目区农民筹资投劳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

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同时,组织各地区按流域或灌区编制本地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建设任务。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因地制宜探索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和建设标准,明确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各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科技推广等各项措施的集成投入,实现连片治理、整县推进、区域衔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集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理,确保监理职责到位。全面准确地公示项目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完善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按照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提高工程建后管护水平。加强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鼓励农民用水户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等方式经营管理小型水利工程,保证项目监督责任和管护责任一并落实,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高标准农田现状范文第5篇

一是改善了生产条件。针对项目区“田块不整、沟渠不全,遇旱难灌、遇涝难排”的实际状况,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清沟除杂,畅通水路;改土整地,化零为整;修路建桥,便捷交通;植树造林,保持水土。通过综合整治,项目区基本达到了“渠相连、路通畅、田成方、林成网”的建设标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二是强化了科技支撑。通过不断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引进优质粳稻新品种“扬粳4227”,推广稻麦标准化施肥、常见病虫害防治和秸秆全量还田等技术,新扩良种种植面积400亩;注重与省里下河农科所、大学等高校科研所的合作,重点围绕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种植等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共培训1250人次,大大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三是带动了农民增收。在增产增收方面,通过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万公斤,亩均增收达50元;在降本节支增收方面,通过衬砌渠道等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区节地、节工、节水、节电明显,按平均每亩20元计算,每年可节本20万元;在土地流转得益增收方面,通过推进土地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项目区农民每亩可增收100多元。

根据我区2010年—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将新建高标准农田15.7万亩,累计达24.89万亩,占耕地面积比重的70%以上。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我区将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把握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重点开发。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认真安排实施年度建设内容,注重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结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投资,做大做强农业主导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二是多元投入、立体开发。充分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注重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全面提升建设水平。三是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在规划区内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在规划区内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重点投入、连片开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一片、成效一片、带动一片、致富一方。

二、突出建设重点

一是突出基础设施配套。针对丘陵地区水源相对不足的情况,挖塘浚库,节水灌溉,新建灌溉泵站和衬砌渠道;针对沿江、沿湖地区雨季易涝的情况,疏浚排水通道,增建排涝泵站;针对田间交通不畅的情况,新建田间道路,配套田间建筑物。二是突出土壤培肥改良。针对土壤板结、肥力不足的现状,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对土壤进行培肥改良,促进土壤微生物活动,提高土壤理化性能,增强地力。三是突出科技支撑能力。通过强化农民技术培训、建设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基地、开展值保专业服务等形式,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进一步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四是突出合作组织建设。引导鼓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领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为抓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区政府成立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实施以及指导、检查、考核、验收等日常事务工作,统一管理调配人、财、物。各有关镇也相应建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并依据区总体规划,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强化考核激励,区政府每年与各项目镇签订农业综合开发目标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职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