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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要点

节能工作要点

节能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积极转变思路,立足全局,统筹好各个节能领域(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各社会领域),把握好三大节能方向(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协调好多种工作方式(政策激励、节能预警、重点项目、节能执法等)。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长效机制,确保均衡持续地实现全年节能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主要目标:全区万元GDP能耗比2011年降低3.7%以上,新增能源消费量完成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万元GDP电耗比2011年降低3.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1年降低5.32%以上,万元GDP取水量比2011年降低2.0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2011年降低2.09%以上,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2%以上,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10家,完成市下达的绿色照明产品推广任务。

三、2012年节能重点工作

(一)完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一是搞好纵向衔接。全面总结我区“十一五”及2011年以来节能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区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研究探索推进节能考核从事后算总帐向事前预测、事中监控转变。二是搞好横向统筹。节能工作思路及评价体系建设从以工业为主向全社会节能转变,从单项改造向系统节能转变,用能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节能长效机制。

(二)强化目标考核奖惩和政策激励。一是对各镇办、区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实行严格问责和“一票否决”。公布2011年度节能目标考核结果,表彰一批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与各镇办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加强工作情况调度和检查督导,定期公布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三是加大中央、省、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争取力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奖励和激励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对节能的支持力度。

(三)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一是项目开工建设坚持“能评前置”,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在项目策划方面的引领作用,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增长,同时抓好项目竣工后的能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实现预定节能量。二是严格落实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新增能源消费总量预告预警制度,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监督和调控力度。三是发挥市场作用,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低碳试点。推进《2011-2015年重点产品能耗定额》标准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以先进的节能标准引领产业升级改造,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

(四)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一是要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我区产业特点适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扩大淘汰范围,巩固南部工业区升级改造和“两炉”企业治理成果,加大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不断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落实综合配套政策措施。二是要加快节约型产业体系建设,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都市农业为补充的产业体系。以提高技术含量和加工深度、拉长产业链为重点,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拥有核心技术、资源消耗低的优势企业和产业,促进新材料、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机电装备等产业跨越发展。三是积极响应市“节能改造年”活动,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入挖掘节能改造潜力,把节能改造项目、投入量分解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单位和每个项目。加强项目调度和工作指导,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改造任务。四是有序推进产业转移。以建陶产业过剩产能转出为突破口,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产业梯次转移的方式,推进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将生产环节对外转移,加快宁夏石嘴山等地工业园建设,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五)强化项目建设,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一是继续抓好节能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靠项目支撑节能降耗和经济发展,把符合科学发展观、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我区特色产业政策的各种资源要素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合力,在推动和落实具体项目上下功夫,使之变成现实生产力。重点加强100家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管理,着力培育一批能效标杆企业。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扶持计划,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企业节能主体意识,深挖节能潜力,加大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力度,以建材、钢铁、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重大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示范。三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通过引进先进的节能服务公司、培育骨干节能服务企业等模式,积极搭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合同能源管理供需见面会,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为主体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六)强化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一是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完善基础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实施能源审计,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挖掘节能潜力。实施节能人才培训工程,对基层节能管理人员进行节能政策法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专题培训,对重点用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按照节能属地管理原则,理顺与驻地大企业的工作关系,加强联系、摸清家底、力求实效。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好相关管理制度,如能源管理负责人登记备案制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直报制度、能源管理师制度以及我区特色的节能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培训制度,坚决淘汰列入国家、省淘汰目录的高耗能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三是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农村和商贸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积极开展各领域节能低碳行动,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不断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开展机关节能低碳行动;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节能机械及设备,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加快设施节能改造,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消费行为。

(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节能亮点工作。一是根据我区产业特点加快实施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经济工业体系,推出以山铝赤泥治理与综合利用项目、鲁烨工贸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等为代表的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及示范技术,着力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点工程。二是继续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作为我区特色工作深入开展。2012年除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目标外,着重考虑在我区化工、机械企业的深入开展,争取在宾馆酒店领域有所突破。同时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体系的规范和建设工作,加强清洁生产技术交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每年两个批次的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寻找资源综合利用新的增长点,积极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网上直报试点工作,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系统加强统计分析和监督预测,帮助企业做好优惠政策争取工作。

节能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2015年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以下总体目标:一是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共机构基本内涵、任务要求、能源节约基本知识得到有效普及,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有效增强,养成良好节能习惯,在全局形成节约能源的良好氛围;二是节能制度进一步健全。在节约用能方面初步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构建节能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评、有落实工作格局;三是节能新技术进一步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得到应用,高能耗用能设备的技能技术得到改造,用能设备能效提高;四是节能成效进一步彰显。较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在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计划要求

采取“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2015年评选3个节能减排先进股室,通过创新节能模式、健全节能机制、强化节能管理、落实节能保障,示范带动全局各股室开展能源节能活动,形成单位大力推动、干部全体参与的良好局面。今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是争取在2014年基础上用水用电方面下降1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节能宣传。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从意识里强化、从行为上引导、从道德中约束,形成节能良好习惯。一是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低碳体验活动和“限塑令”宣传活动。二是组织一次公益行动。开展“绿色出行?节能在行动”主题活动,倡导干部职工以步行或骑自行车等方式上班和外出办事,宣示干部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宣传品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资源.再生无限”的理念;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职工住宅.节能宣传宣传画,发放节能倡议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空间。通过做到月月有活动,件件有反响,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理念。

(二)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县节能办下达的能耗下降指标,采取“一年一定额、一季一修订、一月一分析”管理办法,来完成当年节能任务。根据县节能办下达的指标要求,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编制人数、建筑面积和能耗水平,科学核定年度水、电、油、办公用品等能源消耗总量,并核算出单位耗电量、人均耗水量和公务车辆的百公里耗油量等人均能耗和分月、分季用能计划,报县节能办;每季度根据职能调整、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的变化情况,用能建筑或设备的增减情况,以及实施节能改造情况,适当修订用能计划;每月要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节能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对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节能目标完成。

(四)健全责任机制。一是定期调度。成立公共结构节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二是定期巡查。建立节能巡查制度,每日一巡查,看单位水、电、油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和不安全因素,定期检查办公室的电源、电脑、照明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使用情况,确保节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定员联络。设立能源管理分管领导和统计员,负责能源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和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和开展一次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加强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节能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保障工作经费,推进节能工作创先创优。

节能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融入交通运输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破解影响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各种障碍,着力打造具有绿色低碳特征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建设。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强化低碳交通意识,健全体制机制,深化示范带动。坚持推进“两个”专项行动,着力抓好结构、技术、管理三大领域节能,巩固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宣传推广交流,为实现《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提供可靠保障。

三、工作重点

1、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市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区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及中、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2、深入推进“两个”专项行动

(1)不断深化“车、船、路、港”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构建“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长效机制,丰富专项行动工作内容,明确参与企业目标责任,增强企业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努力将专项行动参与企业打造成我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标杆单位。在道路运输方面: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大力推进液化天然气燃料汽车在道路班线客运和城市客运中的应用,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推进道路运输站场节能技术改造;在公路方面,继续强化公路治超和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在航运方面: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建设,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技术性能落后的船型。

(2)继续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积极推广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应用技术、机动车节能驾驶技术、车辆燃料消耗量动态监测技术、公路节能减排与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公路隧道节能照明技术及水运环保与节能减排应用等技术,努力实现交通运输科技节能减排。

3、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同时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营运车辆。二是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的规定,完善许可管理方式,健全动态监测制度。三是继续推行道路班线客运车辆公司化、集约化经营,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四是鼓励和引导货运企业创新管理模式,拓宽经营思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提高运输综合效率。五是继续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中的应用。六是继续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布局,逐步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零换乘,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车辆运输效率。七是加大车辆检测力度,减少车辆尾气排放,降低碳排放量。八是继续推进公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优化路网结构,实施重点公路工程建设能耗管理和节能监督,加强节地、节水、节材等节能评估审查,建设节能型公路。加强对大、中修工程施工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原材料消耗。

4、继续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教育与交流培训

继续大力宣传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城市居民低碳出行,努力营造促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一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定期组织开展节减排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二是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培训,结合年度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采取专家讲座、集体讨论、现场观摩、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三是继续深人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大力宣传机动车节能驾驶操作规范,加大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节能驾驶培训力度。

节能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及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把节能降耗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坚持源头控制与优化存量、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局面,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年全市工业节能降耗目标,推动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

“”期间,市工业战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号)和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部署要求,节能降耗意识不断强化,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项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测算,五年间,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预计累计下降38.5%,较节能目标多降8.5个百分点,全面超额完成“”工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全市确保完成“”GDP能耗下降28%的目标做出了重大贡献。

期间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大幅下降,主要得益于大量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技改工程的实施。期间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的空间变小,加之系列重化工项目投产,节能难度加大。为此,开局之年,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绝不能有丝毫放松。

根据年度节能工作要求,结合市工业节能工作实际,确定年市工业节能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5%。

(一)科学确定工业节能目标,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行政问责制。根据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重点用能企业经济发展实际,科学确定并将工业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评价考核和督查力度,严格实行节能行政问责制;对耗能量大、目标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实施重点挂牌督办;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在国家千家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已实施的基础上,今年将扩至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其他重点用能企业。

(二)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年重点关闭淘汰列入计划的炼铁产能60万吨、电石产能8.5万吨。着力实施主城区“三片一线”两高企业的治理,继续加大清理和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落后生产能力,为新上项目腾出用能空间。各地区要严格按照和市统一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淘汰落后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淘汰计划的按期实施。同时,各重点用能企业要在2010年用能设备普查工作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限期分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

(三)狠抓节能技术改造。一是积极推进市传统产业装备水平的改造提升。通过对钢铁、电力、有色等高耗能行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装备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实现市传统产业投入产出效益的大幅提升。二是着力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加快成熟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年继续组织实施30项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以国家“十大节能工程”为导向,围绕工业锅(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等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积极组织申报一批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府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支持。

(四)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方式,加强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和推广。根据国家和节能工作安排,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融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导一批节能服务机构和公司开展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和推广示范,加大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力度,在钢铁、有色、电力、化工等行业组织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使企业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最终达到节能降耗的效果。同时,加强节能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培育市专业化的节能服务机构,搭建节能服务平台,促进节能先进实用技术在企业的快速推广。

(五)切实推进企业节能行动。工业企业是工业节能降耗的主体,是工业节能目标任务的最终承担者。工业各项节能措施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事关工业节能目标能否如期实现。由此可见,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一是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继续全面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年,组织完成重点企业能源审计10家。三是全面开展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提高节能基础管理水平。重点落实国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指导企业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对照国家公布的钢铁、电解铝等22项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积极开展能耗限额核查和对标活动,对产品超限额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改造。培育10家先进节能降耗示范工业企业;选择部分年用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重点用电单位开展电平衡测试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开。

(六)全面推进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一是依托现有的两户部级和四个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建设一批既有行业代表性又有地区特点的循环经济深加工产业示范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全市推广工业循环经济的典型发展模式。今年将重点培育包头装备制造园区、包头特钢产业园区、包头九原工业园区,使之尽早成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支持东方希铝、神华煤化工等企业申报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二是重点抓好粉煤灰等工业固废物的综合利用。年继续围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重点组织实施30个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积极落实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税收、财政扶持等优惠政策。同时,加强粉煤灰用、排灰市场的管理,为粉煤灰综合利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三是加快余气、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积极推广高炉煤气回收利用,重点推进包钢集团TRT扩能改造、冀东水泥余热回收等节能项目建设,积极鼓励支持热电联产。

(七)加强节能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业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加强节能指标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加大节能培训力度,开展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培训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工业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年是全面实施节能目标任务开局之年,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年节能工作对确保全面完成工业节能目标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多措并举,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扎实的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千方百计确保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不断加大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在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节能资金对市节能技改项目支持的同时,不断加大市本级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领域;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重点用能企业要加大节能资金投入,提高节能所需资金的保障水平。

(三)建立健全节能监察机构,加大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力度。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快旗县区节能监察机构的组建步伐,并在工业企业相对集中、能源消费量相对集中的地区先行开展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开,逐步形成政府节能管理、执法监察和节能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市节能管理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

(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号)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在市范围内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并将其作为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严把项目入口关。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节能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统一认识,依法监察

年是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目标的最后一年,为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确保国务院和市政府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面向社会,突出重点,从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个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使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落到实处,促进全市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确保全市节能目标的实现。

节能监察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保依法查处、违法必究。市经济信息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市节能监察办法》,完善节能监察法规体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监察工作

节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市政、机关等重点领域;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以及大型电机、风机、水泵、锅炉窑炉等重点耗能设备。通过用户定期自查和节能监察机构不定期现场抽查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合理用能行为,促进依法用能、合理用能。近期,全市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节能指标的情况。

(二)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的情况以及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主要工艺的能效利用情况。

(三)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四)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设置,能源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在区县(自治县)节能主管部门的备案情况。

(五)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监察是否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产品。

(七)监察能源利用能耗限额标准、定额标准、节能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八)监察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提升节能监察能力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和推进本领域、本行业的节能监察工作。市经济信息委作为全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推进节能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含)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要按照《市节能监察执法委托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要求,受市经济信息委委托,全面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市质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主要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标准、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及建筑、交通、公共建筑等领域的相关能源消耗标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节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节能监察人员,组建专门节能监察队伍,保障节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各区县(自治县)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节能监察工作,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并协助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抓好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1万吨标准煤以下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