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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形成的历史条件

丝绸之路形成的历史条件

丝绸之路形成的历史条件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丝绸之路;甘肃;物质文化;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08-0038-05

甘肃是古代中西交通的必由之路,也是古代丝绸之路文化演进的重要区段;分布在丝绸之路甘肃段上的遗产点是构成丝绸之路物质文化遗产(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甘肃已经有多处遗址、石窟寺、古建筑、古墓葬等被初步确定为丝绸之路的典型遗产(见表一),列入丝绸之路跨国联合整体申遗项目。它包括关隘、驿站、石窟寺院、城址、墓葬等类别,主要可分为交通道路系统遗存、文化交流成果遗存、城市聚落遗存三类性质。但是,丝绸之路甘肃段的交通路线和丝绸之路甘肃段文化遗产整体价值至今尚无定论,直接影响到申报文本的编制;丝绸之路甘肃段的交通路线和文化路线有何联系和区别,亦无系统探索,关系到对丝绸之路甘肃段文化遗产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准确判断。本文借助前人的研究成果,对这些问题做些粗浅探索。

一、 相关概念辨析

(一)丝绸之路

丝绸之路一词最初仅指19世纪外国探险家和地理学家对作为古代中国通往西方世界的交通网络的称呼。①丝绸之路作为交通道路很早就存在,但经学术界正式命名后,其内涵在近代以后随着学术研究的深入和认识领域的加宽而日益拓展。19世纪以来,中亚历史考古的进步和东方学的兴起,使得丝绸之路的影响愈发广泛,其内涵中不断加入了诸如陶瓷之路、宝石之路、佛教之路、宗教之路等丰富内容,最终使学界形成了文化线路是丝绸之路本质特性的基本共识。在丝绸之路的物理线路方面,继中国西北通往中亚、西亚、北非、欧洲的传统沙漠绿洲丝绸之路之外,学界相继又提出了草原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西南丝绸之路、东北亚丝绸之路,乃至唐蕃古道。结合以上因素,概而言之丝绸之路的含义目前有两大类型、四个方面的区别(表二)。本文是从第三个层面来理解和使用丝绸之路一词的,即古代中国与西方通过传统交通干线的沙漠绿洲丝绸之路而开展的文化、经贸交流。

(二)物质文化和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是通过社会传播的规范、知识和行为方式。物质文化是文化门类中一种特殊的研究对象。它是相对于主体(人和社会)而言的客体(物和物质)本身的文化或保留在客观物体上的文化。对于人类社会而言,物质文化的形式还应包括被文化所决定的人类行为所改变的那部分环境。简而言之,物质文化是文化行为所创造或改变的物质形态,它既是文化,也是文化的产物。

以此推知,所谓物质文化遗产就可理解为是遗存至今的古代物质文化形态,或可以视为“历史物质文化”,近乎我国现行的“文物”概念。

(三)丝绸之路甘肃段文化遗产

如上所述,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就是指保存至今的反映丝绸之路文化变迁的物质形态。丝绸之路甘肃段文化遗产是指丝绸之路自张骞出使西域开通以来,甘肃境内各时代积累、保存至今的各类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反映丝绸之路文化变迁的物质形态的总和。同时,由于文化是一种适应性的策略,为了成功,它通常和环境密切配合;从自然界在人类发展史中所扮演的角色来看,时间越早,人类就更加而直接地依赖其环境,把改造和利用环境作为首要的工作。从这个意义而言,丝绸之路甘肃段作为依托交通道路而形成的综合性文化交流线路中经久不衰的组成部分,其自然环境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因此,文化景观的某些评估要求应该是判断和识别丝绸之路甘肃段文化遗产构成及其价值的重要方法。

二、 丝绸之路甘肃段背景述略

甘肃处于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处,地理环境复杂多样。省境分别与新疆、内蒙古、宁夏、四川、陕西、青海六省区接壤,处于交通东西、襟带南北的天然形胜要地。虽有高原、丘陵、河谷、山地以及沙漠、戈壁、绿洲等交错分布,东部的河谷地带与平坦的河西走廊构成天然的道路交通基础,易于通行;从气候条件看,甘肃省处于我国气候自东南温暖多雨带向西北内陆干旱少雨带逐渐变化的过渡地带,境内由于许多高山和隆起的甘南高原,使气候变化出现复杂的格局。在这种环境下,易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和畜牧业。总而言之,甘肃境内具备开通和保障畅通国际大通道的客观物质条件。

由于甘肃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悠久历史,因此在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历史上,甘肃是中国西北的核心区域。从中华文明公认的发展进程来看,甘肃是中华民族和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境内人类活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甘肃周边的青海、宁夏和内蒙古西部地区,历史上与甘肃关系至为密切,经常处于同一级地方建制辖区之内;敦煌以西之西域也经常由甘肃地方主官来节制。②相对于古代长期处于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关中地区而言,陇右是关中的屏障,河西又是陇右的屏障。陇西、陇东地区与关中地区关系尤其密切,故常以关陇连称。因而历代中央政权都十分重视对它的经营:驻兵屯戍,保障治安,保持河陇的稳定以及丝路的畅通;移民实边,开荒屯田,兴修水利,发展农牧业生产,改善当地军民生活,并支持西北国防,减轻内地传输之劳;发展对外贸易以及对周边民族的茶马贸易,密切中外以及各兄弟民族之间的关系,保持安定局面。正由于此,所以在古代大多数时期内,甘肃的经济包括农业、畜牧业以及手工业和商业,都是相当繁荣的。这为丝绸之路甘肃段的持续开通,提供了可靠的物质条件,即商品交换必需的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

三、 丝绸之路甘肃段的交通路线问题

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古代甘肃在中西交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古丝绸之路自长安、洛阳出发后,西去不论走哪条路,甘肃都是必经之地。经过漫长的岁月、多变的政治形势和不断发展的交通条件,这条线路的物理存在已经荡然无存,但我们仍可结合文献记载、历史事件和历史遗存等还原出它的大致行经之地。

对于丝绸之路东线交通线路的研究,19世纪30~50年代大致是一个时段。据《丝绸之路文献叙录》③汇编,可以看到裴文中1948年发表在《边政公论》上的《史前时期之东西交通》和姚玄华1933年发表在《新亚细亚》上的《西北交通之史的研究》等文章集中谈到这一问题。但限于当时的研究条件和文物考古等基础学科的落后,此类研究处于文献考订阶段,尚无实地考察。

19世纪80年代,对丝绸之路东线交通的研究进入到新的阶段,齐陈骏④、杨建新⑤、鲜肖威⑥、吴iJ⑦、鲁人勇⑧等人纷纷撰文。由于他们身为西北本地学者,大都能以实地考察和考古成果为基础,并参引文献互证,所以研究成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大大提高。1989年出版的《甘肃古代史》更是以新中国建立后考古新发现的资料为基础,对丝绸之路在甘肃的行经路线做过全面的介绍研究。进入90年代,以《丝绸之路》杂志的创办为契机和平台,丝绸之路历史文化研究掀起一个高潮,丝绸之路甘肃段的研究随之也日益深入广泛。2000年出版的《中国丝绸之路交通史》⑨,更是丝绸之路交通研究的集大成者,惜其征引文献多不录今人研究,而使一些关键观点的采信与学术沿袭无从掌握。另外,冯国瑞、初世宾、李并成等专心于西北史地的专家也对丝绸之路甘肃段河西等单元区段的具体路线进行了考订。

综合这些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本文形成如下核心观点:(一)丝绸之路甘肃段东连陕西,西接新疆,是公认的整个丝绸之路的关键性线路,其重要性自不待言。(二)丝绸之路甘肃段的交通路线严重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的制约,在甘肃、陕西交界地带受陇山关隘约束,在陇中地区受黄河关津渡口集散,在河西走廊地区受水源地制约,从而使其交通路线在始终变动过程中又体现出相对的固定性。(三)丝绸之路甘肃段还深受当地政治格局变迁的影响,在统一时期与割据对峙时期、和平与战争时期,线路走向都有明显的变迁更替,体现了丝绸之路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和适应性。值得注意的是这条丝绸贸易之路并非是一条一成不变的固定线路,而是不断开拓、不断变化的西行通道,是古代中西方陆路文化、经济交流通道的泛称。

同时,本文认为以上诸多研究尚不能完全视为对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的研究。不言而喻,丝绸之路的交通线路和贸易线路,乃至文化传播路线是既联系又有区别的。以上诸说所探讨的线路,其实只是各个时代的主要交通干线、驿道和贸易商道。这些因素当然也是文化传播的线路和文化遗产附着的核心地区,但却不能因此代表或代替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的核心价值。⑩

文化是人类在自身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创造的,并作为一种信息反作用于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一种文化的核心价值,不仅取决于文化的内涵,还取决于它存在和沿续的时间纬度和空间场景;文化的生命力往往在传播中得以体现。但文化的传播不仅是一个输出的过程,更是一个选择和接纳的过程。

对丝绸之路文化线路而言,它虽然是沿着植被空间格局中形成的天然道路上发展起来的,但其贯穿其中的文化传播决不是简单地被货物般地、直线型地由此地贩往彼地,而只能是逐步地选择、吸收、融合,并像血脉一般浸染整个丝绸之路经行区域,甚至影响到更远区域的过程。受甘肃天然走廊形态的狭长地带决定,说丝绸之路文化在甘肃历史时期基本上传播或影响到了现今甘肃从东到西的每一个市、州地域,毫不夸张。因此,研究甘肃境内古代主要交通路线只能为丝绸之路甘肃段主干线路的空间分布提供坐标参照,而所谓丝绸之路在甘肃段的具体线路实际已经成为一个假命题。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大致勾勒出一幅丝绸之路甘肃段的交通路线图像:丝绸之路甘肃段东连中原,西接西域,北通蒙古草原,南达青藏高原,是中国丝绸之路的关键性路段,中原通向西域中亚的交通枢纽和咽喉。丝绸之路甘肃段自汉代张骞两次出使、开通西域以来,便在天然地理交通条件的基础上形成了自东向西的交通干线,以后历代相继沿用。这条东西向的交通干道以穿越甘肃中部的黄河为界,基本上可分为陇右段和河西段两个区域。河西段的交通路线相对比较集中而固定。陇右段又可分为北道和南道。北道从长安沿泾河河谷进入甘肃东部,出萧关,穿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复从今甘肃靖远境渡黄河西去武威与河西段接通;南线从长安沿渭河流域F河河谷翻越陇山进入甘肃,大致经今张家川、秦安、通渭、定西安定区抵达今兰州市地界,渡过黄河后沿庄浪河流域,经乌鞘岭抵达武威与河西段接通。河西段的交通路线相对比较集中而固定,在东端有武威作为区域中心,在西端通过著名的阳关、玉门关(历代玉门关关址并不相同)分途进入新疆。这时期,通过天水、甘谷、陇西、临洮、临夏通往青海的道路也是一条重要线路。以上丝绸之路甘肃段的主干路线虽然是比较固定的,但也绝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地理环境的变化和政治、军事形势的演变,其线路走向都有变迁更替,其繁荣兴废在不同时期有主次之分。因此,丝绸之路各时期的微观线路颇有变化,在主干线之外还有辅助线路。主线和辅线共同构成了各时期丝绸之路甘肃段的交通网络,从而使丝绸之路文化更深刻、更广泛地浸洇到甘肃境内的各个角落,留下了时代跨度大、内容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

四、 丝绸之路甘肃段文化遗产价值特征

文化的传播与保存是其存在的基本形式和特征。其中文化的载体是非常重要的。文化的载体大体可分为人化的载体和物化的载体。思想、语言、风俗、信仰等属于人化载体,其具有特殊价值的我们可将其归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典籍、器物、构筑物等属于文化的物化载体,其中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我们将之列入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的范畴。从传播的角度看,文化的载体既是文化传播的桥梁、媒介和基地,也往往同时是文化的形态和成果。我们今天给予高度关注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线路)的遗存性质其实就是丝绸之路文化从历史沿续至今的物化载体。丝绸之路甘肃段即是丝绸之路文化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于每个时代在甘肃广大地域中留下的连续性物质痕迹和精神记忆。

丝绸之路甘肃段地处农业、牧业和绿洲文明及东西方文化的交汇地带,其文化遗产既有作为整个丝绸之路的一个区段与整体的不可分割性,又体现出一种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多元文化共存的地域性特点,反映了中西方不同地域文明交流、融合的完美结合。同时,甘肃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在中国范围内就新疆而言它是内地,就内地中原而言它又处于边陲,文化遗产因具有强烈的过渡色彩和融合趋势而显得更加内容丰富而意蕴深厚。

丝绸之路甘肃段和其他各段相比较具有三大特征:

其一是宗教遗存,特别是佛教寺院石窟规模巨大、保存丰富、时代序列完整、艺术成就卓著。古代世界性的宗教如伊斯兰教、基督教、祆教和佛教都在这里留下了历史痕迹,并体现出强烈的过渡色彩。甘肃的佛教类文化遗产特别是石窟寺是佛教及其佛教艺术中国化的实物标本,具有序列完整、延续性强、规模巨大、内容丰富、保存完好等显著特征。过渡色彩比较浓厚,在地域上自西向东,在时间上从早期到晚期清晰地体现出外来文明与中国传统文化碰撞、交流、融合并最终成为中华文明有机组成部分的轨迹。丝绸之路甘肃段上分布着敦煌莫高窟、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马蹄寺石窟群等重要石窟,中、小型石窟超过100多处,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艺术成就上,在丝绸之路各段中都首屈一指。

其二是丝绸之路甘肃段畅通的保障设施,如驿站、关隘遗址和城市聚落遗址保存非常丰富而完好,特别是丝绸之路不能全线畅通和低潮时期的文化遗产保存非常丰富。丝绸之路甘肃段是东西方交流阻塞时期和中原、西域战乱时期(十六国时期的五凉政权)保留中原传统文化的理想场所。甘肃所处的优越地理位置使其能够在丝绸之路畅通时期及时与外界交流沟通,在阻塞和低潮时期能够自我保存。这一方面决定于中国文化的韧性和厚重,另一方面也依赖于城市设置、布局的合理,交通邮驿系统的发达,以及军事保障设施所带来的安全与秩序。所以,很多文化遗产与丝绸之路的兴衰相始终,具有其他地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所不具备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因素,这大大丰富了其文化价值内涵。骆驼城遗址、锁阳城遗址、悬泉置遗址和果园―新城墓群就属于此类性质的遗址。

其三是丝绸之路甘肃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丰富,是活的文化,是多元文化在其地域上和平共处、交流融合的杰出典范和物质见证。通过甘肃境内的连接和沟通,中国传统文化与佛教、伊斯兰教和西域文化在此相互影响与交流,现已成为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既具有物质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又通过一定族群、社团的传承,内化为风俗信仰,具有精神意义。尤其重要的是,丝绸之路甘肃段所蕴含的这种内在精神,将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也为在现实中建立丝绸之路沿线地区与国家人民之间的友谊,复兴丝绸之路文化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丝绸之路上的遗产点不但有其特殊的文化内涵,许多遗产点也具有绝妙的自然现象或罕见自然美。麦积山石窟的所有洞窟都开凿在高百余米、状如麦垛的山体的陡峭崖壁上,上下层叠,高低错落,十分壮观;榆林窟、玉门关、骆驼城遗址、金塔寺等遗产点所处环境,也分别具有戈壁荒漠、绿洲、高海拔原始森林的自然景观。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基于论题具体性和针对性,本文基本在世界文化遗产的范畴内讨论丝绸之路甘肃段的特性,但由于丝绸之路本身具有的无与伦比的丰富性和广博性,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其作为文化线路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乃至属于其物质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可移动遗产等方面的特性。

[注释]

①⑩田澍、李勇锋:《世界遗产视野中的丝绸之路》,《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②郭厚安、陈守忠:《甘肃古代史》,兰州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③甘肃省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甘肃省图书馆:《丝绸之路文献叙录》,兰州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④齐陈俊:《丝路考察记略》,《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4期。

⑤杨建新:《丝绸之路东段述略》,《西北史地》,1981年第1期。

⑥鲜肖威:《甘肃境内的丝绸之路》,《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2期。

⑦吴iJ:《两关以东的丝绸之路》,《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4期。

⑧鲁人勇:《宁夏境内的“丝绸之路”――兼论长安、凉州北道的驿程及走向》,《宁夏社会科学》,1983年第2期。

⑨中国公路交通史编审委员会:《中国丝绸之路交通史》,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年版。

[参考文献]

[1]陈守忠.河陇史地考述[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

[2]侯丕勋,刘再聪.西北边疆历史地理概论[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

丝绸之路形成的历史条件范文第2篇

这是中国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概念。这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推行互利共赢的重要平台。2年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今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下午就历史上的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指出,通过了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总结历史经验,为新形势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借鉴。

千年丝路:一条贸易和友谊之路

丝绸之路是指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时,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西安)为起点,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联结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

尽管在罗马帝国时期,通过这个通道来自东方的最珍贵、最有影响的商品是丝绸,但当时这条线路并没有冠之为“丝绸之路”。我国《史记》《汉书》和南北朝史籍里最早出现的丝绸之路名称是“西域南道”“西域中道”“新北道”“河西道”等。1877年,德国地质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在《中国》一书中,把“从公元前114年至公元127年间,中国与中亚、中国与印度间以丝绸贸易为媒介的这条西域交通道路”命名为“丝绸之路”,这一名词很快被学术界和大众所接受,并正式运用。

其后,德国历史学家郝尔曼在20世纪初出版的《中国与叙利亚之间的古代丝绸之路》一书中,根据新发现的文物考古资料,进一步把丝绸之路延伸到地中海西岸和小亚细亚,确定了丝绸之路的基本内涵,即它是中国古代经过中亚通往南亚、西亚以及欧洲、北非的陆上贸易交往的通道。如今的欧亚大陆桥经由路线大部分是古丝绸之路。

古代丝绸之路,从空间上看,起自中国古代都城长安(今西安),经中亚国家、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等而达地中海,以罗马为终点,全长6440公里。从时间上看,跨越2000多年,历经中国历史上先秦、汉唐、宋元、明清4个时期。丝绸之路的开辟对世界历史发展产生了极为重大影响:首先,丝绸之路是古代东西方商贸往来的重要通道。中国传入西方的主要商品有丝绸、茶叶、瓷器、漆器等;西方传入中国的主要有胡麻、胡桃、胡萝卜、胡瓜、葡萄、石榴、琥珀等。其次,丝绸之路是古代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通过古代丝绸之路,在欧洲近代文明产生之前陆续传入西方,并对世界历史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再次,丝绸之路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传播和交流。佛教、基督教、摩尼教等都曾在丝绸之路沿线地区广泛传播。

丝绸之路经济带: “世界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

专家指出,古代丝绸之路实现了亚欧大陆各国间的商品、技术、人员和思想交流,推动了各国经济文化和社会进步,促进了不同文明的对话与交融。而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主张的提出,以中国扩大向西开放为契机,促进与广大欧亚地区国家之间的相互融合,建立更加紧密的经济联系,为相关各国发展创造了新机遇,为其广泛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搭建了新平台,传承和弘扬了古代丝绸之路精神。

丝绸之路经济带延展的欧亚大陆包含四大区域,即中亚、南亚、西亚和中东欧国家,其中南亚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部。

在四个区域将形成“四个支点、四个辐射面、四条路径”,即以上海合作组织为支点,辐射独联体国家;以中巴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为支点,辐射南亚国家;以海合会为支点,辐射西亚国家;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为核心,辐射中东欧国家。在四大区域中,中亚地区为核心区、南亚地区为紧密区、西亚地区为延伸区、中东欧地区为拓展区。世界前十大经济体,除美国、日本和巴西之外都在这条经济带上。

按照我国政府公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规划,“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重点要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主要内容是实现沿线国家间的“五通”:

“政策沟通”。各国可就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进行充分交流,本着求同存异原则,实现各国经济发展战略有机对接,协商制定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在政策和法律上为区域经济融合“开绿灯”。

“道路联通”。中国与有关国家需要积极探讨完善跨境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及亚欧非之间的交通运输网络,切实解决不联不通、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等问题。

“贸易畅通”。探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问题并做出适当安排,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提高区域经济循环速度和质量,让沿线各国在贸易投资领域的潜力充分释放,做大合作蛋糕。

“货币流通”。推广本币结算和货币互换,加强多双边金融合作,建设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区域安排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提高地区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民心相通”。中国与有关国家需要夯实国家关系的民间基础,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对话,加强各国人民特别是基层民众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

丝绸之路形成的历史条件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丝绸之路;旅游文化;精神文化

[中图分类号]K92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14-0054-03

丝绸之路是沟通中西经济、政治、文化和思想的一条大动脉。它是一条历经了2000多年沧桑的通商及文化交流之路。它东起长安,穿河西走廊到敦煌后,出玉门关沿北道经车师前王庭(今吐鲁番)、库尔勒、乌垒、龟兹(今库车)、姑墨(今沙车)、疏勒(今喀什),翻越帕米尔,抵地中海东岸。19世纪70年代,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在其《中国》一书中给这条古道冠以一个美丽的名字“丝绸之路”。现在,丝绸之路已成为一个国际通用的学术名词,远远地超越了“路”的地理范围和“丝绸”的物质范畴。其实,从时空和交易额方面纵观全局,丝路上的丝绸交易所占比例甚小。从狭义上讲,文化交流实际上与物质交流平分秋色,甚至还可能有过之;从广义上讲,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提倡的那样,“丝绸之路是对话之路”。由丝绸之路又衍生出了诸如“海上丝绸之路”、“西南丝绸之路”、“瓷器之路”、“草原之路”、“皮货之路”、“茶叶之路”、“沙漠之路”和“骆驼之路”等形形的名称。[1]它们在中外关系史上有着不容置疑的作用和意义。

一、丝绸之路概况

丝绸之路一般可分为三段,而每一段又都可分为北、中、南三条线路。

(一)东段

从长安到玉门关、阳关、东段各线路的选择,多考虑翻越六盘山以及渡黄河的安全性与便捷性。

北线:从泾川、固原、靖远至武威。

中线:从泾川转往平凉、会宁、兰州至武威,距离和补给均属适中。

南线:从凤翔、天水、陇西、临夏、乐都、西宁至张掖。

公元10世纪时,北宋政府为绕开西夏的领土,开辟了从天水经青海至西域的“青海道”,成为宋以后一条新的商路。

(二)中段

中段主要是西域境内的诸线路,它们随绿洲、沙漠的变化而时有变迁。三线在中途尤其是安西四镇(640年设立)多有支路。

北线:起自瓜州(今安西),经伊吾(哈密)、庭州(今吉木萨尔)、伊犁(今伊宁),直到碎叶。

中线:起自玉门关,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经楼兰(今罗布泊)、车师、高昌(今吐鲁番)、尉犁(今焉耆)、龟兹(今库车)、姑墨(今阿克苏)、(疏勒)今喀什)到大宛(今费尔干纳盆地)。

南线:东起阳关,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经若羌(鄯善)、和田(于阗)、莎车等地至葱岭。

(三)西段

自葱岭以西直到欧洲的都是丝绸之路西段,它的北、中、南三线分别与中段的三线相接对应。其中经里海到君士坦丁堡的路线是唐朝中期开辟的。

北线:沿咸海、里海、黑海的北岸,经过碎叶、怛罗斯、阿斯特拉罕(伊蒂尔)等地到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布尔)。

中线:自喀什起,走费尔干纳盆地、撒马尔罕、布哈拉等到马什哈德(今伊朗境内),与南线汇合。

南线:起自帕米尔山,可由克什米尔进入巴基斯坦和印度,也可从白沙瓦、喀布尔、马什哈德、巴格达、大马士革等前往欧洲。[2]

二、丝绸之路的文化意义

(一)丝绸之路的物质文化意义

据考古发现,在中亚、西亚地区都有丝绸出土,可以证明早在公元前5世纪丝绸已经越过帕米尔高原传入印度和波斯。西汉以后,丝绸开始成为这条贸易之路上的大宗商品。丝绸作为一种生活品或艺术品,为西方社会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与此同时,丝绸的外传促进了我国丝织业和民族工业的发展。我国丝绸在海外的广泛传播使丝绸成为风靡世界的消费品,极大地刺激了纺织工业的发展和繁荣,并为后来中国封建经济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以及民族工业的勃兴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与丝绸一起传入西方的还有中国的食品、香料、药材以及部分器物。这些器物的传入,也促进了中国物质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在中国的丝绸等物品传入西方的同时,西方一些物产和珍禽异兽也传入中国。很值得一提的是西域的香料,如印度的胡椒、姜,阿拉伯的乳香,索马里的芦荟、苏合香、安息香,北非的迷迭香,东非的紫檀等。这些香料多采用成品方式运入中国,丰富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而且许多香料在当时被作为药物使用。同时,玉米、占城稻、花生、向日葵、土豆、西红柿等农作物传入中原,丰富了农作物的品种,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华夏民族的饮食结构。另外,大批珍禽异兽从西域和中亚输入中国,促进了中国的畜牧业的发展和牲畜品种的改良。汉武帝时,张骞通西域“得乌孙马好”,后来“得大宛汗血马,益壮”。[3]

(二)丝绸之路的精神文化

丝绸之路像一条大动脉,沟通了东方与西方。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拥有优秀且丰富多样文化遗产,随着丝绸之路的开辟,中国先进的文明便源源不断地传入西方,并从不同的社会层面对其加以影响,甚至左右其发展。作为中国古代文明重要标志的四大发明――指南针、造纸术、火药、活字印刷术就是通过丝绸之路传向世界各地的。不仅如此,丝绸之路还为中亚、欧洲等地带去了中国先进的冶铁技术,为中亚带去了先进的水利灌溉技术。冶铁技术的广泛传播推动了民族融合及各民族的广泛交流,而且最大的意义是对生产力的促进和提高。此外,古代中国的医学也较为发达,一些发达的医术先传入阿拉伯,再由阿拉伯传入欧洲。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初期,欧洲人利玛窦、汤若望等人将《本草纲目》翻译成外文,介绍到欧洲,东西方医学的沟通促进了近代医学的发展。

丝绸之路的开辟使得西方、南亚等地的宗教得以传入中国。宗教蕴藏着丰富的内容,特别是佛教的东来,给中原的固有文化以很大的冲击,中国古代文化正是因为与佛教相遇,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可以说是丝绸之路与佛教相遇,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佛教是丝绸之路带给中国文化最重要的礼物,而佛教对于中国文化和中国人精神层面更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西域艺术传入中国,大大丰富了中国的传统艺术,不论是在艺术种类、艺术形式还是在艺术思想方面,中国传统艺术与西域艺术二者的结合,形成了现今中国独具特色的艺术形式与文化内涵。[4]

三、丝绸之路的文化意义对旅游发展的几点启示

今天,丝绸之路虽已退出历史舞台,但丝绸之路上遗留的众多文物古迹、历史遗存仍记录着中华民族的艰辛开拓及与外民族的艰难融合,印证着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是整个人类文化最根本的精神。

在旅游业逐渐发展和成熟的时代,对丝绸之路的旅游开发显得极其重要。但当今西北丝绸之路旅游发展中有许多欠缺,缺少系统的宣传材料,没有足够的专线、专题旅游,基础设施不健全,更重要的是经济、环境以及人为的因素致使许多遗迹得不到完善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一些景区及周围环境也受到了破坏,特别是开发中不重视文化内涵及人文精神的发掘,从而使游客很难具体深刻地体会这些景观的内涵。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站在历史与今天、现实与未来的高度,坚持“保护、开发、引入、宣传”的八字方针,塑造典型,加强建设,增强西部旅游资源的文化魅力,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到西部,以促进西部旅游的发展。

(一) 加大对丝绸之路的宣传

以丝绸之路的文化意义及人文精神为基础设计西部旅游新形象,打出丝绸之路旅游新口号,利用媒体、名人效应制作广告、宣传画,举行知识竞猜等相关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具有特色的西部旅游,吸引海内外游客,发展西部旅游市场。在国内旅游日益发展的今天,旅游书籍作为“无声的导游”显得尤为重要。现实及潜在游客通过参看旅游书籍,不仅可以宏观了解旅游地及旅游对象的基本情况,也可以更细致地知悉每一处景观、每一件文物的内涵。有关部门应更多地编写一些专门介绍旅游资源的书籍,深入细致地介绍有关景点内容及文化内涵,并宣传人文精神,帮助旅游者了解、认识西部旅游,得到应有的收获。

(二)保护珍贵的旅游资源

保护资源与环境是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应坚持以“防”为主,以“治”为辅,“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对现实及潜在旅游资源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其历史及现实价值,并组织人员建立相应的领导、管理、监督机制。对景区及其周围居民应明确并协调共同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友好相处,共同承担保护旅游资源的责任。广泛宣传有关保护资源、环境的法律规定,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保护资源。[5]

(三)引进人才和外部资源

西部地区尤其是边远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在人才、资金、经验等发面严重不足,这将影响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对此应采取以引进为主的方式予以解决,即引入国内外资金、人才、成功经验,开发保护丝绸之路旅游资源。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借用各种成功经验加强管理与开发。加强对本地人才的培训,选派有基础的人员外出学习先进经验、技术与方法,也可在当地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有效开发丝绸之路旅游资源

开发丝绸之路旅游业,弘扬人文精神,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开发专项旅游线路,并揭示其文化内涵,展现其原有的人文精神。通过专项旅游让旅游者确切、深入地体味丝绸之路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自然风光。丝绸之路上有许多少数民族,有丰富多彩的民风民俗资源,现代旅游可利用条件较好的居民地,开发不同类型的民族村、民俗村,举办有特色的民俗活动,并让游客参与,以充分宣传、弘扬民族文化和优良的民族精神。可适当开发新的人造景观,丰富旅游产品和活动内容。人造景观应源于历史、再现历史,生动逼真,应起到强化、宣传地方文化和人文精神的作用。

丝绸之路旅游资源的宣传、开发有利于对中国文化的宣传,体现了中华民族人文遗产的宝贵,使这条横贯亚洲、连接欧亚大陆的著名古代陆上商贸通道令更多的人了解和向往。现在的丝绸之路依然是中国人民和中亚、西亚、东南亚以及欧洲、非洲、美洲等地区人民往来的历史见证。这种以经济为中心的物质和精神文明交流,不仅丰富了丝绸之路沿线各个民族、国家的物质生活,还将对社会结构和文化进步产生更为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苹芳.中国境内的丝绸之路.文明论坛[J].1999,(5).

[2]范文澜.中国通史(第四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5.

[3]汉・司马迁.史记・大宛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丝绸之路形成的历史条件范文第4篇

1丝绸之路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的研究背景及现状

丝绸之路是世界最早开通的连接亚、欧、非3大洲的交通大动脉,也是一条最古老、最辉煌的人类“文化大运河”。但正式命名其为“丝绸之路”则是在19世纪70年代,由德国历史地理学家RICH-THOFENFVR[1]首次提出,他将古代中国从长安经西域到希腊、罗马的陆上交通网络称为“丝绸之路”(即德语“dieSeidenstrasse”),其著作被译成英文版本后,“丝绸之路”(TheSilkRoad)这一代称被广泛使用。“海上丝绸之路”的概念是陆上丝绸之路的延伸,最早由国学大师饶宗颐[2]提及。

在汉语中,“丝绸”一词是“由含蚕丝纤维织成的纺织品的总称”,而英文中的“silk”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囊括了“蚕丝纤维”“丝线”“丝绸面料”及最后的“蚕丝面料制成品”。作为商品或者流通货币的“silk”(丝绸纺织品),在经由海、陆丝绸之路的运输、交换、行销之后,大多会被进一步加工处理,最终成为穿在人身上的服饰,是丝绸之路沿线各国人们从物质流通到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

广义的“服饰”意指装扮身体所用具体可见物品的总称,包含穿衣服、佩戴饰品、美容化妆等。丝路沿线各国的服饰艺术交流,不仅是简单的物质交换和艺术借鉴,其背后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动因,体现出一定区域族群内的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集中了科技、文化、艺术、经济、政治等诸多因素。将中国服饰文化的发展史置于丝绸之路视域下进行观察,可以清晰发现:正是由于丝路沿线各国在历史上频繁密切的服饰文化交流互动,促使中国服饰文化在传承、发展、演化的过程中能够不断地吸收大量优秀的异质文化因子,使中国服饰在形制、款式、面料、纹样等方面都呈现了不同以往的新面貌。因此,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丝绸之路服饰艺术交流”是丝路研究和中国服装史论研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课题。

由于以往诸多条件的限制,中国服装史多注重对本土服装的断代研究、民族区域性研究和个案分析,普遍缺乏国际化的视野和跨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体系。自“TheSilkRoad”的概念提出以来,世界范围内关于“丝绸之路”的综合研究已成显学,国内学者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更是方兴未艾。尤其自2013年“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等建设战略构想提出以来,国内外社会对于丝绸之路的关注度直线攀升,学界也迎来了丝路文化艺术研究的新机遇与新热潮。

笔者检索了中国知网有关论文篇目(截至2018年9月10日):共有丝绸之路各类综合研究成果论文信息24781条(1972—2018);丝绸之路文化研究成果2107条(1985—2018);丝绸之路交流研究成果518条;丝绸之路艺术研究成果193条(1981—2018,1981年前未见);丝绸之路纺织研究成果81条(1997—2018);丝绸之路艺术交流研究成果10条(1997—2018);而丝绸之路服饰艺术相关研究成果仅有5条(2011—2018)。尽管以上统计存在一定误差,但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目前关于丝绸之路的各类研究成果虽多,而针对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的专门研究尚未引起国内专家学者的广泛重视。

2丝绸之路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相关文献综述

通过梳理丝绸之路相关研究成果中提及“服饰”和“文化艺术交流”的内容可知,自20世纪以来中外学界有关丝绸之路服饰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个两个阶段。1)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研究的铺垫阶段,其又可细分为两个时期:①20世纪60年代以前,这一时期主要是完成对丝绸之路概论性、整体性的研究,其特点是较为全面但深度有限,而以服饰为视角的研究成果鲜有发表;②20世纪60—80年代,这一时期的丝路研究向着纵深方向拓展,出现了更多断代史类研究和专题、案例研究成果,以服饰为视角的研究成果发表量开始持续上升,服饰的国际化交流研究开始被学界注意,比较性研究类的成果开始陆续出现。2)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研究的崛起阶段,其时间为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近30年,丝绸之路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的相关基础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迎来了全新的学术契机,研究成果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2.1早期丝路历史研究成果中有关服饰和对外交流的部分

100多年以来,中国、德国、法国、瑞典、日本、俄国、英国、美国、印度等国家的专家学者陆续对丝绸之路进行研究,他们分别从不同角度切入,共同拓展着丝路研究的国际视野。早期有关丝绸之路或者中外文化交流、文化比较的研究论著中,一些学者对丝绸之路的服饰给予了篇幅不等的关注,为研究丝绸之路中外服饰文化交流进行了铺垫。

自1877年RICHTHOFENFV提出“丝绸之路”以后,西方掀起了一股发掘中亚腹地地理历史的探险热。RICHTHOFENFV的学生、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率先对“丝绸之路”沿途诸国,特别是对中国新疆、西藏地区进行了一系列的考察,并在20世纪30年代出版了著作《丝绸之路》。英国籍匈牙利探险家、地理历史学家马尔克·奥莱尔·斯坦因自19世纪末开始,先后在印度、克什米尔、伊朗、叙利亚、阿富汗及中国新疆、甘肃等进行了4次考古探险考察,重点研究了丝绸之路葱岭古道一线,出版的《古代和田》《西域考古图记》等详细记述了他的探险考察研究成果,其中《西域考古图记》[3]第22章翻译了斯坦因发现藏经洞绘画、刺绣、织物等的详细记录;第24章记录了千佛洞的织物。法国的东方学家保罗·伯希和,于1906年开始前往新疆喀什、图木舒克、阿库尔、克孜尔等地对佛寺和石窟进行考古发掘,其间发现了大批健陀罗艺术品及古梵文、龟兹文写本;1908年掠走敦煌藏经洞出土文书、珍贵绘画3000多卷,还有大量纺织刺绣艺术品,拍摄了数千卷文献照片。保罗·伯希和一生著作等身,所出版的《马可·波罗行记注》《伯希和考古文献》等,即便是对当下学者开展古丝绸之路服饰文化交流研究仍具有极高的学术参考价值。

1975年,日本学者加藤九祚和前岛信次联合编写了《丝绸之路事典》,是亚洲学术史上较早的丝路研究著作。此后的中国学界也陆续出版了多部丝绸之路古代资料汇编类文献,例如张星烺[4]集中梳理了17世纪中叶(明末)以前中外史籍中涉及中国与欧洲、非洲、亚洲西部、中亚、印度半岛等地往来互动的珍贵文献史料,并对其中部分地名和史实加以详述考释,书里汇集了诸多介绍域外国度服饰风土人情的史料。此外,吴丰培编纂的《丝绸之路资料汇钞》、牟实库主编的《丝绸之路文献叙录》等,均收录了与服饰相关的资料。

早期“丝绸之路与对外交流”的专题研究成果中,也有很多对研究丝路服饰文化交流具有极大参考价值的信息。向达[5]从文化交流的角度概述中国与欧洲各国的交通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等[6]编辑出版的图集有详细的文物介绍,图版质量较好;冯作民[7]对罗马与东方进行纺织服饰贸易交流的详情进行了介绍;日本学者书上诚之助[8]对日本古典服用狩狮纹的丝路源流展开详述考证;沈光耀[9]在著作中介绍了丝绸之路海上与陆地贸易线路的形成及变迁,分析了中国与丝绸之路沿线贸易国的经贸关系,对于了解丝路贸易历史背景有重要意义;常任侠[10]介绍了香料和装饰艺术在丝绸之路上的传播史。此外,周一良的《中外文化交流史》、中国文化书院讲演录编委会编写的《中外文化比较研究》、缪良云的《中国历代丝绸纹样》等,均有论述中外服饰交流背景、轨迹及艺术表现的内容。另外,还有许多零星发表的学术论文,如日本学者高桥健自的《古代遗物所见大陆文化的输入》、陈竺同的《汉魏以来异域色料输入考》、李均祥的《中日羽衣传说之比较》等,对体现丝路服饰文化交流的案例进行了论证分析。

1987年以前有关丝绸之路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陆上丝绸之路范畴。1987年为了强调中西相遇时所产生的复杂文化交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决定对“丝绸之路”进行国际性的全面研究,启动了“对话之路:丝绸之路整体性研究”项目,激发了全世界对丝绸之路的兴趣,也标志着丝路研究进入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新阶段。国内随即出版了一大批相关研究成果,如彭德清[11]、庄为玑等[12]、姜培玉[13]、吴家诗[14]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5]、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16]等学者和单位出版的专著,对古代丝绸之路中外服饰交流的海上传播路径及情况展开概述性、整体性的研究。

2.2近30年来丝绸之路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中国服饰文化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呈现出不同特点,其所体现的文化对外交流、设计创新等都与中国本土文化软实力建设发展有着密切联系。近30年来,以服饰为视角的丝绸之路文化交融研究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特点。

2.2.1通论性研究。丝绸之路的开通和建设推动了中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交流,且无论从内涵还是从外延上都远超其本意。近30年来,学界有许多关于丝绸之路的通论性研究,其中有一些涉及到服饰文化的部分。

《中国丝绸之路交通史》梳理了丝绸之路公路交通网道的历史文献记述,以及各个时期交通与经济的因果、主从关系的变化情况,对研究服饰文化交流的地理路径提供参考[17]。李明伟[18]从丝路贸易史的角度展示了先秦、两汉至明清时期中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向和多向交流的相关史实,为研究丝绸之路的纺织服饰商贸活动以及由参与这些活动的外国商人所带来的异域服饰文明提供了直观素材。

还有一些中外学者在其专著中介绍了部分丝路沿线服饰史料的相关历史记载情况。例如:杨蕤[19]以10—13世纪陆上丝绸之路为研究对象,统计了中外历史文献所载中国五代、宋、辽时期诸蕃的朝贡情况和朝廷的回赐情况,对唐、五代、宋时期丝路所贡物品及外来物种进行统计及对照分析,其中涉及大量服饰品;薛爱华[20]引据古代汉文典籍,列举了唐代舶来服装及纺织材料、用以制作服饰品的宝石和金属、丝绸染料和化妆颜彩。服饰艺术交流的研究不同于概念假设和逻辑推演的纯理论研究,它是以具体服饰品对象为物质依托,建立在多方、多样、多层次交互的外延之上,从研究方法到学术视域都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学科交叉性与综合性。对此,刘瑜[21]指出丝绸之路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研究宜分作3个层次进行推进:①从服饰的物质性角度出发,考察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具体的服饰款式、造型、设计、工艺等特点;②研究人与服饰共同构成的服饰穿着体系,包括人穿戴、搭配服饰的方式,以及服饰对人体的表现和规训等;③从服饰的社会性角度出发,着重研究各种体现服饰艺术交融的服饰现象与政治、经济、宗教、环境、生产力、艺术审美等社会因素的相关性。

这些通论性的研究成果,向人们展示出丝路沿线的异质服饰文化之间具有相互理解、吸纳、互鉴、衍生及创造发展的可能性。开展丝路服饰文化交流的系统性研究,旨在探求丝绸之路视域下,服饰装扮这一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行为方式,如何通过这条古代世界东西方之间最为重要的贸易和文化交流通道,在不同的地域、民族、宗教等条件下相互交流和影响;及“服饰”这一具体艺术形式在丝绸之路所涉的民族、国家、地域之间的异同和关联。

2.2.2专题性研究。丝绸之路服饰艺术的交流融合具有多向性和流动性。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服饰交流通过款式互仿、纹样互鉴、工艺互促、文化互融,互通有无,生成了一系列缤纷且独特的艺术表达形式。一些学者对体现在服饰上的综合艺术表达形式进行了专题性研究。

丝绸之路敦煌服饰艺术一直是学界持续关注的研究热点,是世界范围内敦煌学研究的分支。笔者在中国知网中检索“敦煌服饰”,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多达405条。西北边陲的敦煌莫高窟,地处中原王朝与西域少数民族政权的中间地带,自古就是丝路上重要的商品贸易和文化集散地,历史上此地居民和往来人员的国别及民族成分十分复杂,敦煌本地服饰艺术与外来文化的交融十分明显。

敦煌莫高窟拥有从北朝至宋元时期的壁画、文书、帛画等文化珍宝,其中包含着丰富而珍贵的服饰图像和文字史料。卢秀文等[22-23]对敦煌壁画中体现文化交流的服饰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分析。郑炳林等[24]从少数民族服饰角度对敦煌地区的少数民族、统治过敦煌的少数民族和在敦煌营建过石窟的少数民族的服饰形象进行了专题研究,所整理的服饰图像及资料主要涉及匈奴、吐蕃、回鹘、鲜卑、党项、蒙古6个少数民族。2016年敦煌研究院出版了总计26卷的《敦煌石窟艺术全集》,其中第23卷“服饰画卷”按照供养人服饰、世俗人服饰、佛国人物服饰3大类,对敦煌石窟的服饰图像进行了整理和研究[25];同类书籍还有敦煌研究院的樊锦诗、谭禅雪编著的《中世纪服饰》。

7—14世纪时期,中国是世界上最富强的帝国之一。唐朝与海外有官方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达70余个,与宋元帝国有交往的国家和地区有140多个,针对这一时期丝绸之路中外服饰文化交融的专题研究热点较多。7—8世纪,是中国唐代海上与陆上丝绸之路最为兴盛的时期,异域风潮推动了中原服饰审美及款式结构等的变革,引领了当时的服饰风潮。针对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文献主要有:王若诗[26]从《全唐诗》的角度切入,通过研读唐诗中对当时服饰的描述,分析了唐代在丝绸之路影响下发生的诸如胡服盛行、时世装对胡服元素的吸收、异域舞蹈服饰的流行及民间服饰潮流变迁、新服装材料的引入等服饰新变。马勒JG[27]在其著作中较为充分地利用了世界各地发现的具有所谓西方人(胡人)特征的唐代塑像,并结合绘画以及文献记载,对塑像的类型、特征、年代、族属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涵盖了大量胡人服饰信息,对于研究唐时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及当时胡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服饰形象有较高参考价值。

10—14世纪,宋元服饰对胡服元素进一步加以改造,建立起中原服饰体系的新样式。张飚雪[28]认为胡服元素在宋代已经逐渐融入了宋人汉族服饰文化之中,部分胡服元素还成为朝廷官服的组成部分或者融入官服服饰设计之中;宋代服饰之中的上领、靴鞋、幞头、銙带均为经过宋人吸收创新之后形成的汉化胡服。李咏[29]针对民族文化交流对宋代服饰演变产生的影响及相关的知识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13—14世纪朝鲜半岛高丽时期与蒙元王朝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金文淑[30]论述了高丽时期服装中的蒙元元素,讨论了这些服装在款式和称谓上对当今韩国常服的影响。位于伏尔加、顿河流域北高加索地区的游牧贵族墓葬中出土了一批13—14世纪中叶的服饰和丝织品,兹维思达纳·道蒂[31]对这一地区出土的服饰品、纺织品进行了组织结构分析,发现所出土的织物运用了中国传统的丝织工艺,认为其代表了蒙古时期较高级的丝织工艺水平。

当某种服饰符号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时,其会逐渐升级成一种社会服饰现象,而每一种服饰现象又可以被分解为具体实物、行为表现。学界对丝路沿线所出现的服饰现象也有很多专题性研究成果,如对希腊化时期丝路服饰流行“希腊风”现象的专题研究。几个世纪以来,丝绸之路沿线地区不断受到希腊风格东传的深刻影响,形成了兼容并包、兼收并蓄的独特希腊风艺术,并在纺织服饰品、壁画和造像雕像方面都有体现。艺术史家称公元前323年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去世到公元前30年罗马征服托勒密王朝为“希腊化时期”,也是马其顿希腊文明的“东方化”时期。这一时期希腊艺术文明沿着丝绸之路(陆上丝绸之路、草原丝绸之路)在北非和西亚广泛传播。李京泽[32]指出,“亚历山大的东征开启了‘希腊化’时代,为古波斯与古希腊百年来的缠斗划上句号,但却是东西方文明下一轮更强烈的碰撞与交流的开始”。王蕴锦[33]对阿富汗希伯尔罕“黄金之丘”(Tillyayepe)出土的一系列服饰配件进行了研究,认为其属于希腊化晚期,所出土的日月星辰金垂饰、龙形飞翼双马神守护国王金垂饰、格里芬混合中国狮虎造型的金扣饰等黄金饰品体现了中国、波斯、西亚、中亚草原等的多元艺术要素,显示了当时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技术手段和审美,并反映出深层次的传统民族文化信仰之间的交流。

被希腊化的西亚人给印度西北部一小块边界地区带来了希腊式佛教艺术,在犍陀罗地区许多服饰都留存有模仿希腊罗马式样的痕迹。希腊文化随犍陀罗艺术继续向东传播,最远一直传播到新疆塔里木盆地的西域城邦诸国,且在同时期的中国佛教壁画、雕塑中也有体现。早在19世纪末,西方探险家在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古城就发现了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2世纪的希腊风格壁画和艺术品。陈晓露[34]、赵艳[35]、满盈盈[36]等对“丝绸之路佛教服饰的希腊化”这一专题展开较为详细的分析论证。

17—18世纪欧洲服饰流行“中国风”的现象,当时的欧洲服饰艺术表达呈现出对于中国文化极大的好奇和向往。修·昂纳[37]针对这一现象考察了从中世纪至18世纪西方艺术家和工匠对东方的认识以及他们的表达方式。王洪斌[38]从全球史视角出发,以东方奢侈品为代表的物质文化“西进”现象为切入点,对东方文明在英国文明转型发展进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了分析。王洪斌认为来自东方的丝绸等奢侈品经由海上丝绸之路大量运输进入英国市场,逐渐为英国人所接受,改变了英国人的服饰观念,由此掀起的“中国热”对英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在纺织和服装制造等行业。IMPEYO[39]认为“中国风产生于欧洲人对东方的幻想,对相关物品的收藏始于好奇心,后来才逐渐转变为对美的关注”。迈克尔·苏利文[40]指出:“对18世纪欧洲艺术品味的研究已经表明,当时欧洲人受到中国艺术的影响比他们自己意识到的要深刻得多。”袁宣萍[41]对这一服饰现象以及体现当时中国风与巴洛克、洛可可服饰纹样设计相融合的典型实例进行了分析,指出欧洲人利用中国元素进行服饰表面装饰以追求异国情调的表达,但缺乏对这些元素的深层研究。

透过对这些专题研究成果的深入考察,能够深切感受到丝路服饰艺术互联互通、和而不同的文化共生精神。

2.2.3案例性研究。除了上述专题性的研究成果外,还有一些研究是从服饰品的物质性角度切入,结合文献记载与新的考古发现,考察并分析某一具体服饰品上所体现的丝路文化互动。

韩香[42]以波斯锦与锁子甲为例,指出这两样物品均产自西亚波斯一带,是随着中西交通丝绸之路的展开,传播并且影响到内地的服饰文化。陈习刚[43]以唐代胡腾舞者“葡萄长带”的服饰装扮为研究对象,探讨了“葡萄长带”的丝路源流及与宗教间的关系等。赵胤宰[44]通过高句丽的“鸟羽冠”捕捉其与丝绸之路的交流信息。古代朝鲜半岛国家的冠饰材料在沿着丝绸之路的古代遗迹中多有发现,赵胤宰认为高句丽的“鸟羽冠”为研究服饰史提供了一个具体的线索,“鸟羽冠”作为证明当时朝鲜半岛和丝绸之路之间联系的证据,透过它可以了解到丝绸之路沿线各地区和古代朝鲜半岛之间的交流情况。茅惠伟等[45]针对丝路沿线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多次出现的百衲织物进行研究,采用文献结合实物的方法,从形制与类别、材质与技艺、起源与蕴意、流变与兼容4个方面,对丝路沿线考古出土、民间使用、文献记载和博物馆收藏的各种百衲织物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百衲织物很可能是在东西方各自独立的文化体系下产生的,但随着丝绸之路的延伸和文化交流的深入,丝路沿线各文明有了复杂联系,各自独立的百纳织物共同朝着形式美的方向发展,最终成为丝路织物研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阿米·海勒[46]通过对拉萨大昭寺藏银瓶上的人物服饰、纹样以及工艺进行探讨,认为其是吐蕃王朝时期(但在松赞干布统治期之后)藏族艺术家融合西亚、中亚及唐朝的多种艺术风格而制作的杰出作品。

这些服饰品案例看似细小琐碎、零星四散、相互独立,但若将其置于丝绸之路文化视域下进行考察,就能够发现其产生、流行与演变都有着内在的关联。这些已发表的案例性研究成果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实验性探索,提供了多种可以借鉴的研究路径和论证体例,为进一步研究丝绸之路中外服饰艺术交流打开了新的视野。

3以往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从国内外已发表的服装史论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学者们对于“丝绸之路”上“silk”的关注更多集中在“蚕丝原材料”和“丝绸纺织品”上,而对“丝绸服饰品”的关注度则相对较弱,基础研究呈现出“重纺织、轻服饰”的现象;同时,较之海上丝绸之路与陆上丝绸之路的研究成果来看,学界对于陆上丝路服饰艺术交流的研究成果远超海上丝绸之路,系统研究“海上丝绸之路与服饰文化交流”的学术成果鲜见,基础研究总体上呈现出“重陆丝、轻海丝”的现象。

如文中第2节所述,目前国内外学界以“服饰”为视角的丝绸之路文化交流研究成果多以论文的形式散点出现,或者穿插在其他学科研究论著的间隙被提及、带过。这些成果为开展丝绸之路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的深度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学术基础和理论支持,但迄今为止,尚缺少图文并茂、逻辑严谨、学理性强的丝绸之路服装史论综合研究体例,丝绸之路中外服饰艺术交流这一研究领域中比较系统化的服装史专著暂付阙如。丝路沿线许多国家可以用于服饰研究的出土和传世的服饰实物、雕塑、典籍、古代绘画等珍贵资料还没有被充分的挖掘和利用,许多独具丝路特色的服饰文化交流路径和交融历程等尚且眉目不清,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

近年来,丝绸之路艺术研究已经上升为中国社科类新一轮的学术研究热点,这一领域未来或将形成新型交叉学科———“丝绸之路艺术学”。而中国作为古代丝绸之路上最重要的起始和途经国和现代世界范围内“一带一路”框架体系建设的发起国,有望成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中坚力量,并开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艺术学研究新领域。

立足前人的研究基础之上,未来学界对以服饰为视角的丝绸之路文化交流的研究有往更纵深方向拓展的趋势。例如以图文互鉴的方式重新发现历史信息间的有机联系并对其进行服装学学理阐释,开展以图像、图解和图示的方式补充国内外现有文字和实物资料的图志研究等。通过广泛搜集国内外相关图、文及实物资料,发掘体现中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服饰艺术相互交流与相互影响的各类服饰品与服饰现象并对其进行系统整理及剖析,加强国际间相关的学术交流,逐步建立起丝绸之路服饰艺术研究资料数据库,逐步开展按照服饰艺术门类进行的系统化比较研究,逐步勾画出丝绸之路中外服饰艺术交流的历史图志。

4结语

丝绸之路形成的历史条件范文第5篇

宁波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保护,规范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利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以下简称海丝史迹)的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海丝史迹,是指本市与海上丝绸之路相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包括永丰库遗址、上林湖越窑遗址、天童寺、保国寺。

第四条 海丝史迹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确保海丝史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和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海丝史迹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海丝史迹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并将海丝史迹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海丝史迹保护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丝史迹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财政、公安、宗教事务、旅游、环境保护、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林业、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海丝史迹的保护工作。

海丝史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海丝史迹的保护工作。

第七条 文物、旅游、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海丝史迹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海丝史迹保护意识。

本市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海丝史迹保护的宣传,普及海丝史迹保护知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海丝史迹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海丝史迹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鼓励海丝史迹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群众性保护组织,参与海丝史迹的保护管理。

鼓励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组织及其成员参与海丝史迹的知识宣传和保护工作。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海丝史迹保护社会基金。

对在海丝史迹保护、管理、利用和捐赠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和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表彰。

第九条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海丝史迹保护规划,依法报经批准后公布施行。

海丝史迹保护规划应当明确海丝史迹的构成、保护标准和保护重点,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分类制定保护管理措施。

海丝史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同时应当符合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保护要求。

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海丝史迹保护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海丝史迹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条 海丝史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后,应当依法设置标志说明。标志说明应当载明海丝史迹的名称、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等内容。

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标志说明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 海丝史迹保护范围内,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文物;

(二)倾倒、堆放垃圾或者超标排放废水、污水;

(三)擅自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四)非法移动、拆除、污损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海丝史迹标志说明;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危害海丝史迹的行为。

第十二条 海丝史迹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海丝史迹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保证海丝史迹的安全,并依法报经批准。

在海丝史迹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海丝史迹保护规划,不得破坏海丝史迹的环境景观和历史风貌,并依法报经批准。

第十三条 海丝史迹保护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建由文物、城乡规划、民族宗教、旅游、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

制定海丝史迹保护规划、保护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以及决定其他与海丝史迹保护有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听取咨询委员会的意见。

第十四条 海丝史迹应当按照《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确定保护管理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人难以确定的,由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五条 海丝史迹的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负责海丝史迹的修缮、保养和管理,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缮、迁移、重建、拆除海丝史迹;

(二)负责落实海丝史迹的防火、防盗、防水、防虫、防坍塌等安全措施;

(三)发现危害海丝史迹安全的险情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所在地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配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文物保护检查工作。

市和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保护管理责任人签订保护管理责任书。保护管理责任书应当载明责任人的保护管理义务和依法获得指导、培训、帮助等权利。

第十六条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海丝史迹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分别制定海丝史迹保护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所在地的区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海丝史迹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 海丝史迹保护应当有利于改善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海丝史迹保护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八条 海丝史迹应当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根据史迹保护要求控制参观范围、参观时间和参观人数。

海丝史迹的展示与配套设施的设置应当与其整体环境、历史氛围和文化属性相协调。

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设立展示和传播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的博物馆、历史陈列馆等文化场馆。

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海丝史迹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海丝史迹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科学水平。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海丝史迹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合作与交流。

第二十条 发展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服务、文化展示、文化创意等产业,应当符合海丝史迹保护规划,尊重所在场所的宗教习俗和民间风俗,不得破坏海丝史迹。

市人民政府和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海丝史迹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挖掘整合海丝史迹旅游资源,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发海上丝绸之路旅游产品,发展特色旅游产业。

市和区县(市)文物、知识产权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海丝史迹的名称、标识、品牌文化的建设和传播,推动其商标和域名注册,做好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海丝史迹进行监测巡视,监测巡视报告。

市和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监测巡视时,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涉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查处信息及时反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非法移动、拆除、污损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海丝史迹标志说明的,由海丝史迹所在地的区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文物、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海丝史迹保护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发展在陆上丝绸之路之前,已有了 海上丝绸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外国交通贸易和文化交往的海上通道,它主要有东海起航线和南海起航线,形成于秦汉时期,发展于三国隋朝时期,繁荣于唐宋时期,转变于明清时期,是已知的最为古老的海上航线。

海上丝绸之路的主港,历代有所变迁,但只有泉州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认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其他城市并无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