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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参加本次资质考核76家企业共有70家合格,6家不合格,其中23家总承包企业有21家考核结论为合格,2家企业因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暂定不合格;44家专业承包企业有42家考核结论为合格,2家企业因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暂定不合格;9家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有7家考核结论为合格,2家企业因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暂定不合格;有6家企业未按时在网上提交年检考核资料,;有1家企业把资质证书丢失省县金旭钢结构有限公司,通过调查正在补办中。
二、资质年检工作部署
1、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本年度资质考核工作,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和企业分管经理认真学习建设部关于资质新标准的一系列文件,分析领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为本次的资质资格检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014年5月26日召开县局主管科室、主管资质工作人员、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分管经理参加的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会议。就全县的资质年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至此,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正式启动。
3、为保证此次资质年检的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企业资质资格检查工作制度、工作承诺、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会后,各施工企业积极行动,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资质年检工作的内容
依《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严把资质资格检查工作的“四严”守则,为充分体现“客观、公开、公平”的审查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资质资格检查工作,坚持“书面报送材料要与原件一致,原件与企业实际一致”的检查原则。紧扣《资质标准》,重点审查企业的2014年资质考核情况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中、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劳务分包企业需提供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并附有缴纳养老保险的花名册及发票;2013年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指标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净资产、建筑业营业税和工程结算收入;企业资质标准对应的机械设备发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净资产;安全许可等。
四、资质年检存在的问题
1、在缴纳养老保险方面,多数的企业参保的养老保险人员数量不足;
2、在办理安全许可证方面,个别企业未及时办理;
3、资质标准要求的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方面多数企业人员健全,少数企业存在不足现象,个别职称证书还存在重复使用现象;
4、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及2013年月度网络快报表大多数企业都能按规定时间进行上报,少数企业未能按时上报。
5、在设备、厂房等方面,大多数企业提供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购置发票和房屋、厂房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但部分企业未提供房屋、厂房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五、今后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地做好资质审查工作。
1、在资质初审工作中认真坚持“网络报的材料和书面报送材料要与原件一致,原件与企业实际一致”的审查原则;
2、紧扣《资质标准》,重点审查企业的注册资金、净资产、注册建造师、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等有关资料;
3、认真查看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根据《__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__〕30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广府发〔__〕28号)精神,为提升我县建筑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__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激励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强产业优势,做大建筑业经济规模。
(二)目标任务。2020年底,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实现 2亿元左右、年均增长27%左右。力争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达到1家以上,三级企业达到3家以上;建筑从业人员达到3000人以上。
(三)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招标、造价咨询、检验检测等单位实行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拓宽服务领域。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土地、房产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下,免征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涉及的土地、房产、车辆等过户费和工商登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
1.鼓励兴办建筑企业。凡在我县注册新成立的建筑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的,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
2.鼓励县外建筑企业到__注册。对转入我县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8000万元的,给予40万元的奖励;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4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3.建筑企业资质晋升。对在__注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由三级升至二级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代建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4.扶持企业参与本县境内工程建设。对于县内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__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__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号)第三十四条,即:比选规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县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5.减轻本地企业负担,支持企业轻装上阵。对于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信誉好的本地企业,可由业主单位代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加快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加快建筑业科技创新。建筑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改造项目可享受同工业企业相应的优惠政策。
(五)支持人才队伍建设。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3项以上“天府杯”金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限制,破格申报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鼓励支持我县企业刚性引进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和全国注册岩土、电气、暖通、给排水工程师。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并保证教育经费5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职业培训。
(六)引导金融机构对有市场、诚实守信、经济效益好、还贷能力强的建筑企业提高授信额度,简化审贷程序,优先安排放贷计划并及时放款。
(七)支持建筑业企业将符合信贷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应收账款、股权、商标权等作为抵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支持建筑业企业联合组建互助式融资担保公司。
(八)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市外施工企业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储备库,除资质资格符合外,还必须按专业将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班子整套人员固定,由规划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报名参与工程项目竞标必须使用入库的项目班子,有违法行为的取消在我县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3年。已进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重新审核。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除有特殊施工要求的桥梁、隧道、钢结构涉及公共安全等工程外,不再设置施工业绩。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高投标企业资质标准,不得擅自增设增项资质,不得以主项资质要求为由排斥增项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开招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企业有效证照原件到场开标,杜绝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九)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派驻我县建设工程项目部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应持有当地社保证明,项目班子成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关,提出了企业资质与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技术业绩挂钩、与股东资金业绩挂钩来评定
企业资质的新思路,大幅减少挂靠动机,增进诚信,促进市场竞争活力。
关键词资质;挂靠;工程业绩;招标资格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就已经纳入了法制管理轨道。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
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
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
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本世纪初
建设部及相关部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更是规范了资质划分的序列、类别和等级,对资质许可、资质适用范围、资质申请及
变更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将建筑活动完全纳入了法制监督管理轨道,从法律上保证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组织条件。从二十多年的实践效果来看,企业资质管理在促进提
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已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长期存在着一些诸如资
质挂靠等违法违规现象,说明目前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尚存在一定的有待改善空间。因
此,非常有必要继续研究产生资质挂靠现象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堵塞企业资质管理制
度中的漏洞,使企业资质管理更具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当前企业资质管理概况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目前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各个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
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如施工总承包系列中分为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等十二个类别,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类
别中又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系列中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企业等六十个类别,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按照规定,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
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企业只需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要求,提
交企业负责人、技术和财务负责人及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交企业设
备、厂房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还应当提交满足资
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由此可见,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初始资质只能是该系列、该类别中的最低资
质等级,企业按此资质等级只能承揽标准最低、规模最小的工程项目。在完成一定的
工程业绩后,企业才有资格申报高一等级的企业资质。随着企业资质等级的逐步提高,
企业才能相应承揽到标准更高、规模更大的工程项目。所以,企业资质从最低等级提
升到最高等级的过程是较为漫长的,必须历炼多年。
三、当前企业资质管理的特征及不足之处
从上述规定可看到,企业资质是相对企业在资质申报时点的总体状况而定的。企
业资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资质申报时,企业达到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工程
业绩。企业资质经批准后,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的有效
期可延续5年。也就是说,在资质有效期内,人员的更迭不会影响到资质的效力,资
金能力的变化也不会影响到企业资质的等级。企业资质更多地是从企业总体技术能力
角度评判企业工程建设能力的强弱,而不涉及到资金因素的影响作用。企业资质不与
具体人员挂钩,企业资质升级时间长,企业资质只反映企业技术能力而没有反映企业
承包工程项目的资金能力,这就是当前企业资质的明显不足之处。由此在工程建设领
域衍生出一些弊端如下:
1.强调企业的工程业绩,养成吃老本习惯。由于工程业绩是必须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积
累的,任何新的企业,哪怕技术能力再强,也难于与老企业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竞争。
使得现实中资质高的老企业长期处于优势地位而竞争意识不强,新企业却不得不通
过挂靠方式生存。而挂靠的后果是工程业绩永远不属于自己,新企业永远无法获得
晋级的机会;
2.随意挂靠或被挂靠。企业资质不与具体的个人一一对应,项目班子人员、企业专业
技术人员可以随意更换而不受影响,给挂靠行为留下了足够空间。政府部门、建设
业主对此奈何不得,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或考核,从而是挂靠与被挂靠成为明规则。
3.企业名望与企业人才不符。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人才流动频繁。企业以往的工
程业绩往往不是今天在册人员所创造,企业过往的辉煌并不代表今天的实力。因此,
依据企业过往的工程业绩来评判今天的建设能力,难免不会出现偏否;
4.不重视人才。企业的一切工程业绩都归到企业名下,与创造工程业绩的人员无关。
企业人员必须依靠企业才能生存,使得企业缺乏重视人才的动机,漠视人才的作用。
5.不重视企业资金能力,诚信自律力弱。设立企业资质的目的,就应该是为工程项目
的顺利开展设定资格条件,满足此资格条件的企业,就具备了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的
能力。但从影响工程建设的现实原因来看,有二方面是起着关键作用的:一是企业
的技术能力,一是企业的资金能力。前者决定了企业能否安全、有效地组织开展建
设,后者决定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能否按计划到位,二者缺一不可。企业资
质只与企业技术能力挂钩而不与企业资金能力挂钩,似乎技术能力强就能解决一切
问题,这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符合现实的,它无法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四、企业资质改进思路
设立企业资质的目的,应是考评企业全面承包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力,而不仅仅是
技术能力。光有技术能力而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将会使企业陷入无米之炊的艰难境
地,使工程难以为继。因此,合理的企业资质应该是全面涵盖了企业技术能力和资金
能力二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判断一个企业有否有资格承担某个工程项目,除了考
察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外,还需考察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只有通过这
样全面性的衡量,才能促使企业的资质与其实际建设能力相匹配,真正发挥企业资质
对工程建设的正向把关作用。因此建议企业资质管理模式按如下模式改进:
1.从企业的技术能力、资金能力二方面评判企业资质。只有在技术能力、资金能力二
方面都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才认可该企业具备该等级的资质。
2.技术业绩(含败绩)既归入企业名下,也归入具体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技术业绩中。
在参加某工程项目投标时,企业技术能力由参与该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技术业
绩及企业技术业绩共同构成,其中个人技术业绩占大部分。这样将企业的技术能力
与具体的人员挂上钩后,使得企业技术能力名实相符,并促进企业真正重视人才。
而且由于个人技术业绩的影响是终生的,促使每个人珍视自己的业绩档案,可大幅
降低资质造假、挂靠等违法违规现象;
3.资金业绩(含败绩)归到具体股东名下,企业各股东的资金业绩乘以股权比例之和
就代表了企业的资金能力水平。从而促使各股东重视自身的资金业绩,促使企业加
强与绩优股东合作,淘汰业绩差的股东。
4.建立全国性的、权威的工程业绩信息系统。工程业绩信息由各建筑企业自行录入,
各地建设管理部门审核后入档,一次登录永久性供全国查询使用。工程业绩信息包
括工程项目信息、参建企业人员信息及资金运作信息,登录信息内容以客观信息为
主。通过工程业绩信息系统可获知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在所参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
所做的贡献及参建企业的资金能力表现、诚信行为等。招标人凭此信息就可权威地
了解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资金能力,真实地判断出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从而客观
地认定投标人投标资格。
六、结语
将企业资质与创造工程业绩的人员挂钩后,将大大有利于新企业的崛起,有利于
社会资源的有机联合与充分竞争,大幅减少挂靠动机,增进诚信,重视人才,明显改
善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风气环境。关键前提条件是务必大力建设并管理好全国性的工
关键词:施工企业 风险控制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也处于蓬勃繁荣时期,但是在繁荣背后却时有不和谐的事情发生。当前,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先后出现了楼房倾斜、倒塌,地铁基坑坍塌,桥梁断裂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给从业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给建筑施工企业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在新的市场形势下,如何控制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是施工企业和建筑行业亟需深入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完善的企业安全风险 控制责任体系是前提
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体系,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企业应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审批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与安全有关的活动,尤其是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各种安全操作事项、生产指挥,以及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等。其次,要明确企业和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上至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公司各业务部门,下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以至安全员、工段长等均需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和管理责任。要让企业和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知道自己在工程管理中的安全生产责任,清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是要照章追究的。
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是保障
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管是企业安全生产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管要常态化,多样化。指导项目部按照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安全记录工作台帐、安全教育、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现场生产现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了解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各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三、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是基础
由于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体,作为一线操作者,他们是处于安全风险下的主力,其安全意识直接决定了他们自身的行为是否处于安全受控状态。目前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教育很重视,采取了很多措施,提出了不少要求,问题在于,对于这些安全教育工人是否真的能够领会和理解,并在操作中加以落实,还是只流于形式,这是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教育的重点所在。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是提高建筑务工人员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减少安全事故、避免建筑工人人身损失的基础性工作。
四、重视来自建设单位的风险
在当前建筑市场环境下,建设单位的发包行为存在违规、违法情况,作为产业链下游的施工企业往往受制于人,无法对建设单位发包过程中出现的可能会产生安全风险的行为进行有效控制和回避,甚至会被强加于管理范围之内。甚至有些安全事故就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一些达不到相应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埋下的隐患所致,有些则是建设单位影响、干预施工单位正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而导致的。近年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建设单位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特别检查了工程发包领域中将工程发包给达不到工程所需资质要求施工单位的现象。但是,对建设单位影响、干涉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的情况缺乏有效监管,主要表现在对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或约定分包的管理,只是一味强调总承包管理责任,忽视了经济关系对有效管理的决定性影响,出现个别分包单位自恃与建设单位的经济关系,不服从总承包管理,留下安全隐患。
五、防范来自设计缺陷的风险
尽管施工单位是按照业主所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设计单位是控制工程风险的高端部分,但是,作为施工单位仍然有责任防范来自设计缺陷的风险,这既是施工单位预防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保障之一,也是设计单位避免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是地下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设计和施工强相关的工程领域,更突出了对设计风险的控制要求。施工单位熟悉、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且经验丰富,能够有效协助设计工作。施工单位应主动协调设计单位,合力控制风险,对双方有益,对工程有益。
六、控制原材料供应风险
作为构成工程主体的建筑材料,其质量保证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近年来,由工程原材料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甚至安全事故为数不少。在这些案例中,施工单位也有相应责任,施工单位是建筑材料的采购方和使用方,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对材料的进场有明文规定,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划分,控制原材料质量是施工单位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首先,企业要建立合格供货方评审制度,有合格供货方的范围,便于工程项目部选择,同时降低可选供货方风险概率。其次,严格原材料进场检验工作,这是控制原材料质量最重要的一关。要严格按规范取样,严格试验和检验制度,严格不合格材料的退场制度,保证工程使用材料合格,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七、加强施工方案执行力度 严肃施工工艺纪律
随着建筑业技术的进步,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更高、更深、跨度更大成为发展方向,建筑技术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支撑作用也越来越大,尤其在超高层建筑、地铁、大跨度桥梁、地下空间等工程中,施工方案成为指导工程施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基础性文件。实践证明,很多事故的发生是因没有按照施工方案执行或者没有严格履行方案的审批程序。因此,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加强执行力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工艺纪律,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施工,坚决杜绝违反工艺要求施工的现象。这是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也是当前工程施工中经常出现问题的环节。
八、结语
施工企业控制工程施工风险,既要从企业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角度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因,又要对产业链中施工企业的上游、下游加以控制协调,把握好外因。同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则应通过立法等途径,标本兼治,为大幅度减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创造和谐施工、和谐工程环境。
参考文献:
1.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与业主和监理方行为集识别
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除施工单位之外,业主和监理单位也是直接与现场施工发生直接联系的项目利益相关者,其中施工方是工程施工的直接实施者,业主是工程项目的组织方,监理方则受业主委托对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分析国内外有关施工安全与业主方关系的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建筑业实际情况,并根据业界专家的访谈结果,业主和监理方对施工安全的影响行为集可总结归纳。
1.2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关系模型构建
如前文所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为资质要求、安全措施及现场管理三个方面,为探讨这三类职责与业主行为及监理行为之间的影响关系以及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设计相关调研问卷,包括三份量表:①施工安全影响因素的控制情况调查,其包括18个施工安全纠正因素;②业主行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调查,其包括16种对施工生产安全产生影响的业主行为;③监理单位行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调查,其包括17种对施工生产安全造成影响的监理单位行为。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支持下,共发放问卷212份,回收有效问卷139份,问卷地域分布涉及22个省市和自治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填报的有效问卷比例分别为61.0%、27.1%、11.9%。经因子分析法检验,各因素在相应类别因子上的荷载都较大,而在其他类别因子上的荷载较小,说明量表结构效度较好。经克朗巴哈α系数信度检验,各因子的α值均大于0.8,说明本研究的数据有高信度,可以用于后续的统计分析。
2模型计算结果
2.1模型的计算初步结果
通过对数据的初步处理,确信数据有较高的信度及效度之后,理论模型参数估计的初步运行结果如表3所示,从运行结果中可以看出,在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情况下,监理行为对资质要求及安全措施的荷载系数的p值都大于0.05,这表明在95%的置信度下接受两条路径系数都是0的原假设,所以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将其删除或作其他修正。依据模型参数估计显著的程度,可以接受假设H11,H12,H13,H21,拒绝其他原假设。根据此检验结果,业主行为对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资质要求、安全措施审核和现场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都显著正向相关,而监理单位仅与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正面性,而与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和安全措施审核不具有显著相关关系。在对模型进行参数估计后,还需要对模型的适配度作检验,如果模型适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结果解释,如果模型不适配,要判断模型是否需要修正,但修正的过程应以理论及实践为基础,不能仅依据数据的统计指标。根据模型修正指标的参数估计发现,许多误差项之间存在共变关系,即将这些关系释放,则可有效降低卡方值,使得模型更好的适配,本文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22对误差项的共变关系,对模型的再计算结果表明修正后的模型与实际观察数据的适配有了较大的提升,更好地满足了统计要求的分析标准。
2.2模型的修正与计算结果
为更清楚的描述业主行为和监理单位行为对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影响机理,可以借助统计学中的结构方程模型方法,以揭示潜变量与观测变量相互之间及各潜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并通过荷载系数和路径系数来体现这些结构关系。在完成模型假设修订和增加误差项之间的共变关系后。出业主行为对资质要求、安全措施、现场管理,监理行为对现场管理的路径系数均为负值,这是由于问卷中业主行为及监理行为的问题采用否定句式而造成的,因此在后续的讨论中,这4条路径系数都将取绝对值后进行探讨。
2.3模型计算结果的解释
(1)施工单位的安全相关资质要求受业主行为的影响较强,二者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但受监理行为影响的效果则不显著。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对包括安全在内的各类资质要求多集中于招标环节,该环节受到业主方的主导,而监理单位较少参与;同时,施工单位资质的弄虚作假常发生于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的“串标”情形,即使后期监理单位发现了此类问题,也难以对此进行处理。通过测量模型可以看出,业主行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纠正效果最好,即业主对资质要求中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响最大,接着按照影响程度依次是对项目负责人执业资质影响、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资质、专职安全员资质的影响。
(2)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计划水平与业主行为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但受监理行为影响的效果则不显著。安全措施通常作为标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质量的高低与业主的要求和重视程度紧密相关。安全措施费的使用到位与否以及总分包之间的安全职责划分,同样受到业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对安全目标水平要求的影响。监理单位行为在这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与其在资质要求因子中的作用类似,二者之间无显著的影响关系。通过测量模型可以看出,业主行为对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纠正效果最好,即业主对安全措施中的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影响最大,然后按照影响程度依次是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费用、以及安全措施方案和专项方案等的影响。
(3)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受到业主方和监理单位的正面影响,且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业主越重视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就越好。业主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影响包括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种途径,且直接影响所占比重更大,充分表明业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起到毋庸置疑的龙头地位,而监理单位作为业主雇佣和法律强制的监督角色,其在安全管理中的话语权相当有限。通过测量模型可以看出,业主方对施工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及纠正违章作业的纠正效果最好,即业主的直接和间接行为对现场管理中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及纠正违章作业的影响最大,其次按照影响程度依次是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质、安全防护用品和施工机械使用及管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方案管理、起重设备管理、应急预案的要求的影响。
3进一步的讨论
3.1业主、施工和监理三方的角色复杂性
业主的概念在工程建设中常常与甲方、建设单位等交互混用。原建设部有文件指出,建设单位是“项目投资主体、开发主体或者代建单位等在工程建设期间履行业主职责的企业或单位”。在理论上,业主是基于产权界定的角度,系指拥有物业产权的人或单位;甲方则是基于合同权利义务的角度,系指合同中支付报酬的一方;建设单位则是从项目法人的角度,是代表项目投资方完成项目建设管理的一方。因此,业主和甲方是“提供资金,采购相应的标的物,并对其享有所有权”,是经济活动中的买方或者消费者,建设单位则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组织者和核心”,具有工程建设的“全面管理权”,是经济活动中的生产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项目生产组织链条中的下游供应商。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均以建设单位而非业主或甲方作为法律关系主体,无疑是准确的。但在法律关系内容上,对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更多的体现了其业主身份的消费者和买方角色,并未发挥建设单位作为生产者和组织者在安全管理活动中的积极影响能力。
监理单位的角色争议由来已久。从监理制度设立之初就有“独立第三方”和“业主方的咨询工程师”的讨论,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后,又出现了监理单位“代为受过”的争议。从工程实践的调研来看,监理单位发现了施工企业安全方面的问题后,只有通过口头、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暂停令、专题会议、报告建设单位(业主)或政府主管部门等柔性、间接手段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或反映问题,但这些建议和报告在得不到建设单位(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时,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只能成为程序化和纸面化的避责手段,前文的模型也支持了这一现实情形,即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效果上远低于现行法规和预期,相反业主(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的影响能力巨大。
施工单位的角色复杂性来自于工程建设项目单件性和离散性的特点,不同于制造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筑行业的施工单位以承包方式组织项目施工,在承包方式上存在多家施工单位平行承包和多级总分包的复杂形式,更有违法层层分包和非法转包的情形。现行法律法规中,仅仅笼统的以“施工单位”为法律关系主体,列出了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未考虑实际存在的复杂承包关系带来的各施工单位安全职责交叉混乱问题,而监理单位由于是施工现场的常驻单位之一,成为了遏制和减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的连带责任主体,显然,这一混乱的根源并非是监理单位的监督不力,而在于不同承发包方式下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组织混乱。
3.2提升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
基于以上对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行为影响机理模型和角色复杂性的分析,本文认为,从根源上提升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提升对业主安全责任的要求,发挥其生产者和项目组织者对安全生产的影响,防止其盲目压缩工期、盲目压低造价和违章指挥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欧盟在1992年公布的《建筑业作业场所指南》(CEC,1992)首度明列业主安全责任,英国2007年颁布修订后的《ConstructionDesignandManagementregulations》(CDM2007),使业主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上的角色和作用得以具体化,美国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局OSHA在近年来的多个事故调查和处理中将业主纳入控制性雇主的角色进行处罚。在我国,已有学者提出将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但在将业主(建设单位)纳入安全责任追究体系时,尚需考虑到在不同承发包方式下业主(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参与程度的影响因素,如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下,建设单位同时是施工总包单位,又是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业主,但在EP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下,项目总包商承担了项目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业主介入很少。因此,尽管难以“一刀切”的将业主视为工程建设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但必须在后续的政策法规制定中明确业主(建设单位)是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且在业主干预工程建设程度较深时会成为控制性责任主体或主要责任主体。
二是细化对施工单位在各种承发包方式下的安全职责要求。如上文所述,工程项目的复杂组织形式决定了项目现场存在多家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平行作业情形,导致安全事故的直接致因可能是受害工人的所属施工企业,可能是同时作业的其他施工企业,可能是之前作业单位完工后遗留的安全隐患,可能是现场有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多家施工单位所致等等,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现场,所涉及施工单位的责任轻重更有直接导致、间接造成、有责任纠正、有义务提醒等等,远非当前法规笼统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所能涵盖。因此,根据项目的承发包方式和现场项目组织特点,细化总包、分包单位以及平行承包单位、施工管理单位在平行作业、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等各类情形下安全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区分,不仅能从根源上消除组织混乱带来的安全水平提升障碍,也将有助于极大的提升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效果。
三是根据事故致因理论而非市场主体角度重新区分现行法规条例中规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无论建筑法还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相关主体安全管理责任时均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市场主体的角度进行区分,但是从上文3.1的分析可见,承发包方式的差异会对各市场主体在安全管理上的控制能力造成极大的影响,难以依据现行法规条例确定业主、监理方、总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但从事故致因的角度来看,与工程安全事故伤亡工人相关的企业责任主体涉及到四类,分别为造成现场产生危险源的隐患致因方、受委托负责清除现场危险源的隐患消除方、暴露在危险源附近的施工作业人员的雇佣方以及对工程现场监督管理具有指令权和决策权的工地控制方。该四类责任主体的划分,一方面可以明确现场多家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与特定事故隐患相关的各施工方分别承担工人雇佣方、隐患致因方或隐患消除方的责任,较目前事故调查中常见的施工单位违章施工、违规操作等事故责任划分更为清晰准确;另一方面,有助于理清在不同的承发包方式下业主(或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即仅当业主的指令或决策将诱发新的危险源或造成原危险源不能消除时,业主(或监理)将被定性为事故责任的工地控制方。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