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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论文

网贷论文

网贷论文范文第1篇

Prosper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主要运作流程和拍拍贷基本相同,具体步骤如图2所示。对比图1和图2可以看出,拍拍贷和Prosper运行流程的不同之处主要有:1.审核方式不同。拍拍贷的审核方式除了借贷平台的“线上”审核外,还伴随着信贷员对借款人的“线下”审核,而Prosper对借款人的审核仅限于“线上”审核,这自然得益于美国发达的征信体系;2.竞标方式不同。拍拍贷的竞标是在拍拍贷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后放款人根据信息进行的,而Prosper的竞标是根据借款者的意愿发行票据,放款人通过购买Prosper平台发行的票据而进行的;3.借款凭证不同。竞标成功后,拍拍贷所产生的借款凭证是存在于网络的电子借条,而Prosper产生了实物性的借款票据,两者的法律效力和作用不同。

2.风险控制对比网络经济下的P2P网络借贷双方没有直接接触,也没有传统借贷的抵押或者质押物,也更容易发生违约,因此,风险控制显得尤为重要。Prosper和拍拍贷借贷风险控制措施对比结果如表1所示。通过对两者借贷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对比可知,首先,两者侧重点不同,Prosper的风险控制措施贯穿借贷过程始终,而拍拍贷则更加注重贷后风险控制。其次,Prosper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囊括了准入机制、信息透明度、还款、贷后信用评级各个方面,而拍拍网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贷后的惩罚性措施。第三,从博弈的角度来看,Prosper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助于加深借贷双方的互信程度,有利于开展长期合作,而拍拍贷以惩罚性措施为主的风险控制更易引发借款人违约,甚至借款者极有可能在本次借贷受益的情况下借用他人身份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继续在拍拍网上骗取借款。具体来看,在贷前,Prosper根据外部和内部的评级机构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设置了准入门槛,借助美国发达的征信系统剔除了信用评级不合格的借款人,并且对借款用途做了严格限定,而拍拍贷几乎无任何准入门槛,仅有的措施是对借款人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而这一环节是极易造假的;在贷中,两者均采取了将放款人的资金分散给各个借款人这一措施,但Prosper在成交后生成的是借贷票据(见图2),而拍拍贷则生成的是电子借条(如图1),借贷票据有比电子借条更高的法律效力,并且借贷票据是可以在美国债券市场交易和流通的,因而,Prosper的风险分散机制在这一环节比拍拍贷更有保障;在贷后,Prosper对借款人进行的信用评级对借款人的影响是伴随终生的,而拍拍贷所采取的黑名单曝光、罚息和催债对借款人的影响具有暂时性,影响效果有限。

3.收费模式对比因为运行模式不同,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盈利模式也不尽相同,Prosper和拍拍贷在收费项目、收费发生时间及费用比例的对比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第一,拍拍贷收费的项目远多于Pros-per,Prosper所收取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并且仅有两次,一次是在借款成功时直接扣取,一次是在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且未提前告知Prosper而导致支付失败时收取,反观拍拍贷,其收费项目众多,既有需借款人支付的,又有需贷款人支付的;第二,Prosper收取费用的比例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期限相关性更强,比例在0.5~4.95%之间,弹性很大,而拍拍贷除成交服务费根据借款期限是否长于6个月分为2%和6%之外,其他费用均不与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期限相关联。

二、网络经济下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对策

网络经济的重要特点是网络化和信用化,网络化就是利用大量的信息资源和计算机技术完成经济活动,信用化实现了交易过程的便捷、高效,交易双方通过网络分享、交换信息,以文字、图像和视频等形式完成经济活动,这种不需要双方见面的交易形式对交易双方的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P2P网络借贷必须在考虑网络化和信用化的前提下,优化现行的运作方式,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创造新的盈利点。

1.提高借款人准入门槛一方面,P2P网络借贷平台应积极争取纳入银行征信系统,通过银行征信系统更准确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从而降低借贷过程中信息审核的成本和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各个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联合起来,建立统一评级系统,不仅可以为后续的网络借贷节约资金和时间,更重要的可大大降低信用不良的借款人多次利用不同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诈骗的概率。

2.交易达成后自动出具借贷票据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几乎都如拍拍贷一样,在借贷双方达成借贷意愿后出具电子借条,由于电子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利于发生借贷风险后维护借款人权益。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可学习借鉴Prosper的做法,通过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在达成交易之后生成借贷票据,既可提高法律效力,又可有效降低违约风险。

网贷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借贷平台;法律性质;评级机制;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5-091-01

一、对P2P网络借贷的概述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依附于互联网技术的民间借贷形式,资金借款方和资金贷款方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达成合意,在网络上自动生成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并按照一定网络流程完成认证、记账、清算等程序,从而完成借贷融资。

在国内,近年来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展,预计到2015年底运营的平台可能突破1700家。但由于准入门槛低,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监管机制的缺失,全国累计已有119家倒闭、跑路,涉及总资金在21亿左右。而对危机四伏的网贷平台,目前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己成为该行业持续发展的首要议题。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特征

其一,极大的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公司网络技术部门都是重中之重,整个平台系统的稳健运行、便利的操作、信息的安全给用户带来良好的体验感和安全感是P2P平台成长的基础。

其二,不作为借贷资金的债权债务方。P2P借贷平台主要为P2P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但不作为借贷资金的债权债务方。

其三,准入门褴较低,无特殊监管。我国网络借贷平台目前只需要在工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予以注册登记,网络借贷平台就可正式运营。没有对注册资本,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提出特殊的要求。

三、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行存在的问题

与P2P网络贷款的迅速发展相伴的是围绕它所产生的种种争议。

从P2P贷款本身来看,线上模式相对保守,交易平台仅在于促进个人借贷的达成,并提供相关的服务。个人借款合同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都有明确规定,法律允许其存在。但当借款的范围和规模扩大之后,如何保障资金安全?如何维护贷款投资人的利益?而线下模式则有更大的突破,其可探讨之处就更多。P2P贷款的疯狂生长与我国法律对金融的严格管制和业务边界的划分存在着怎样的关联?国外对影子银行监管的法律调整对我国的启示何在?这些都是本文试图探究的问题。

四、我国P2P借贷的金融监管困境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在面对P2P贷款的时候,缺陷是非常明显的:

(一)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理论划分作为基本的金融分类,并建立分业监管体制,造成了金融市场的割裂

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出现对目前僵化的划分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当我们把更加复杂多样的线下业务运营拿来进行分析的时候,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界限就模糊起来:贷款、发行证券融资、贷款份额的转让、理财产品的销售等等,这种融合触及到诸多监管部门,对监管体制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二)法律对金融业务缺乏概括性,金融抑制严重

这个问题在我国尤为严重:证券领域,证券法中规定的证券种类和范围极小。围绕银行、证券、保险等基本金融业务建立起来的各白独立的监管体系,虽然在专业化方而有其优势,但这显然无视了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融资(集资)行为。法律的包容性不够,以影子银行为代表的金融创新空间不足。看似简单的思路却根本无法在所有的集资行为中划出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网络贷款的出现挑战了我国现有的金融秩序。但这绝不是第一次:从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判决产生的争议中可以窥得一斑。应当反思的是我国的金融法律以及由此带来的我国金融体系的缺陷。否则金融监管永远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

中国的影子银行是在与金融管制的博弈中不断生长的。前文提到的问题源于我国金融法制的落后:法律对融资、金融活动、集资、证券等基本概念缺乏明确的界定,同时分业监管加深了金融市场的割裂与僵化。游走在灰色地带的P2P网络贷款,以及其他影子银行体系中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要走出影子,实现阳光化,还有赖于法律跟上市场发展的脚步。我国应当考虑制定统一的《金融服务法》,对金融活动进行全而和统一的规范。

参考文献:

[1]赵静婷.P2P倒闭潮[J]财经,2013 (24)

[2]李雪静.国外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7)

[3]吴晓光,曹一论加强P2P网络借贷的监管[J]金融监管,2011(4)

[4]钱金叶,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2(1)

网贷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金融

一、互联网金融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一种新兴的生活方式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的生活模式,生产模式以及我们的生存模式。特别是在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之后,互联网金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除了具有融资的一般属性,即金融的自然融资能力之外,还在时间和空间上起到了资源配置的作用。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方式和融资方式,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并没有打破我们对传统金融的定义,只是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管理模式进行了优化改革,进一步注重了金融媒介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性、强调了个性化和自我支持的体验感,提高了融资的效率。

网络金融是金融业的一种重要的新模式。但从现有的文献资料来看,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研究还较少,相关系统化的研究更少。在对网络金融模型进行全面系统化的研究基础上,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金融业、以及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面影响。

从积极角度来看,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的金融市场的边界,大数据以及云计算,弥补了中国金融领域的空白,为中小客户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便利性。另一方面,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重叠部分,这一现象的产生打破了传统金融领域的垄断地位,加速了金融业的积极主动性的变革。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有利于重塑金融市场,开辟金融领域的新途径。互联网金融模式具有高度杠杆化、广泛参与和风险传播的普遍性特征,这一系列特征影响着金融业的系统稳定性。当然,现在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不平衡性、技术风险的漏洞等问题。未来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也伴有很大的潜力和现实的风险。鉴于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我们需要从经济手段和政策干预等方面给出合理的建议,为政府和金融监管提供参考。

二、小微企业的发展分析

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中的一部分,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创新以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等问题上均发挥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信息不对称、轻资产、无抵押的特征,小微企业总是面临很多困难,例如高融资约束以及高破产率。如何解决小微企业成长中遇到的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学术界所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P2P融资模式和网络融资可以有效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成为小微企业融资决策的一个重要选择。但有调查数据显示,小微企业融资决策大多数是以家族和银行借款资金为主要来源,这意味着小微企业融资决策具有保守特性。激进型融资决策是否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和发展,是否引导小微企业有很好的成长性,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考虑到小微企业融资决策及其形成机理,企业文化的变量这样一种非正式制度,可能会影响到小微企业融资决策以及小微企业成长。

在现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我们构建了小微企业文化、融资决策和小微企业成长的实证研究模型。小微企业文化会影响小微企业的成长,小微企业文化则会进一步影响其融资决策,而融资决策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中介作用。在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参考国际经典量表和相关研究,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法,我们可以构建出企业文化和小微企业成长之间的指标体系,并利用这一指标体系,进一步验证了理论的模型。通过一系列的研究分析,我们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小微企业文化可分为激励机制、制度规范、创新内核心以及人才建设四个维度,而这四点维度关系到融资文化、创新文化、风险文化。小微企业的生长可分为三个维度,即盈利能力,企业发展和成长阶段的三个方面。

第二,小微企业价值和融资决策有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如果融资和价值是比较统一的,小微企业融资决策则更加激进的;有小微企业融资决策的关系和文化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文化程度越高,则小微企业融资决策更保守;创新文化和融资决策之间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创新文化较高,小微企业融资决策则会采取更加激进的风险文化。

第三,小微企业价值观与成长性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如果价值观比较统一,小微企业成长性则较高;关系文化与小微企业成长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关系文化程度越高,则小微企业成长程度越高;创新文化与小微企业成长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创新文化程度越高,则小微企业成长程度越低;风险文化与小微企业盈利的正相关关系,风险文化程度越高,则小微企业的利润越高。

第四,小微企业的融资决策对小微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有研究发现,保守的融资和小微企业成长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企业是否存在债务和小微企业成长之间存在着显著正相关关系;外部融资来源与小微企业成长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三、小微企业中P2P金融模式应用

P2P借贷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是民营金融和互联网融合的产物。自2007年引入国内以来,伴随着移动支付、信贷配给、金融排斥、自身优势、金融环境等因素的影响,P2P借贷市场呈现着快速发展的趋势。P2P借贷的发展模式也在不断地创新,包括一个简单的中介型、复合型的中介和非营利性的慈善三个类型。目前,在整个贷款市场中,融资平台的数量越来越多,融资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它们参与商业模式,并在经济市场上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同时,我们也看到这种融资模式的风险和问题正随着其规模的壮大,而不断地积累。

在贷款市场中,近70%的份额是被小微企业贷款所占据。在现实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大多数企业融资具有同样的特点,也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从理论上说,首先,借贷双方通过某个借贷中介进行借贷过程,借贷中介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其次,尽管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但只要小微企业预期收益率超过贷款人的成本和交易成本,则足以弥补其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这样就可以实现贷款交易。当然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可能性就越大。最后,社会资本产生的“软信息”普遍反映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诚信度,并依靠个人信用机制和社会资本的信誉机制,通过对借款人的行为机制、纪律约束和惩罚规范进行安全整合。这对P2P借贷中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我们通过对拍拍贷数据的研究发现,潜在借贷人员的信息,凭借信用评分,其历史借款成功的次数与贷款人的贷款意愿呈现正相关特性;借款人的投标失败次数、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与贷款人贷款意愿成负相关,贷款评分和贷款金额对贷款人的贷款意愿存在微弱影响。

为了能在小微企业贷款融资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我们将结合对贷款市场的风险和研究成果,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首先,政府应该明确P2P借贷平台的性质和确定监管机制。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完善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个人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其次,贷款平台应加强对平台本身的建设,并建立风险准备金。最后,个人、小微企业要提高自身的信用价值的意识,专注于P2P借贷平台的社会资本健康积累和维护。

当然,我们同样也注意到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多方面,也经受住了国内众多学者的反复推敲和分析。中小微企业融资本身可以看作是需求特征的深层化的原因导致其融资难。我国现在普遍存在国家服务体系不完善,小微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机制尚未完善,我国也没有完善企业信用评定的外部支持制度等问题。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小微企业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贷款成本较高现象,三是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风险会进一步约束更为困难的小微企业。

因此,我们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思路是非常明确的。首先,解决信息不对称性,从而解决贷款人的问题;第二,降低信用成本。这两个想法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际操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转折点,同时在小微信用的创新实践中表现出了巨大的活力和光明的未来前景。

四、小结

正是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研究融资模式为小微企业融资带来的创新和变革。根据小微企业融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提出了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根据对小微企业融资和互联网金融理论的简要介绍,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对当前小微企业融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因素。通过对小微企业的分析,根据传统的融资模式提出了金融重组的传统挑战和创新的融资模式。总之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之下,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新渠道,为我国整个实体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作者单位:南开大学)

参考文献:

[1] 巴曙松.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R].博鳌:博鳌亚洲论坛中心,2013.

[2] 芮晓武,刘烈宏主编.中国金融互联网发展报告(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3.

[3] 和毅.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供应链融资发展思考.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12):75-77.

[4] 黄海龙.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2013,8.

[5] 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10-18.

[6] 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7)35-44.

[7] 王曙光,张元琦.论中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兼谈台湾地区银行也开放的经验[J].山西财经大学雪豹,2005,27(3):89-93.

[8] 刘芸,朱瑞博.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与征信体系深化[J].征信,2014,32(2):31-35.

网贷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降准;贷款利率风险溢价;两配对样本t检验

2014年以来,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增强金融服务实经济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金融机构两次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2014年4月22日,央行宣布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降低1个百分点,6月9日宣布“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法人金融机构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本文以央行降准政策为自变量,以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大型企业贷款利率的风险溢价为内生变量,通过方差分析,解释降准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大型企业贷款利率风险溢价的影响。

一、模型构建

利率理论包括利率决定理论和利率结构理论,前者解释利率水平的决定因素,后者说明利率体系中各种利率之间的关系。利率决定理论认为利率可以分为资金的时间价格和风险补偿利率两部分,其中资金的时间价格即无风险利率,风险补偿利率分为信用风险补偿利率、流动性风险补偿利率、税收风险补偿利率。

i=i*+if=i*+ic+il+it

其中,i表示债券风险,i*表示无风险利率,if表示债券的风险补偿利率,ic表示债券的信用风险补偿利率,il表示债券的流动性风险补偿利率,it表示债券的税收风险补偿利率。

利率结构理论分为利率风险结构理论和利率期限结构理论,前者解释同样期限不同风险债券利率之间的关系,后者解释同样风险不同期限债券(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利率风险结构理论认为利率相同期限的债券由于其风险不同,造成相同期限的债券具有不同的利率水平。利率风险结构理论可以表示如下:

Δi=Δi*+Δif=Δic+Δil+Δit

其中,Δi表示相同期限债券利差,Δif表示相同期限债券的风险溢价,ic表示相同期限债券的信用风险溢价,il表示相同期限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溢价,it表示相同期限债券的税收风险溢价。

2013年10月29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基础利率(LPR)集中报价机制和机制正式运行。贷款基础利率(LPR)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贷款基础利率的集中报价和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对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目前,LPR报价银团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9家商业银行组成,种类为1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由于报价银团具有代表性,LPR能够代表我国一年期最优客户贷款利率。贷款基础利率(LPR)由以下因素决定:

ilpr=i*+iflpr=i*+iclpr+illpr+itlpr

其中,ilpr表示LPR利率,i*表示无风险利率,iflpr表示一年期最优客户贷款的风险补偿利率,iclpr表示一年期最优客户贷款的信用风险补偿利率,illpr表示一年期最优客户贷款的流动性风险补偿利率,itlpr表示一年期最优客户贷款的税收风险补偿利率。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所谓P2P网贷,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借款人在P2P网站上贷款需求,投资人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需求信息进行投资。自2005年以来,以Zopa, Lengding club, Prosper为代表的P2P网贷在欧美兴起,之后迅速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开来。在短短几年内,P2P借贷模式也迅速在国内兴起并且快速发展。根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截止2015年2月底,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为1646家,同比增长73.63%,贷款余额达到1246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70倍,贷款综合利率15.46%,同比下降6.17个百分点,平均借款期限7.02个月,同比延长2.49个月。可以认为,P2P网贷综合利率能够代表我国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平均水平。P2P网贷利率由以下因素决定:

ip2p=i*+ifp2p=i*+icp2p+ilp2p+itp2p

其中,ip2p表示P2P网贷利率,i*表示无风险利率,ifp2p表示P2P网贷的风险补偿利率,icp2p表示P2P网贷的信用风险补偿利率,ilp2p表示P2P网贷的流动性风险补偿利率,itp2p表示P2P网贷的税收风险补偿利率。

考虑到p2p网贷大部分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所以,p2p网贷综合利率与LPR的差值主要体现为风险溢价。

Δi=ip2p-ilpr=(i*+icp2p+ilp2p+itp2p)-(i*+iclpr+illpr+itlpr)=(icp2p-iclpr)+(ilp2p-illpr)+(itp2p-itlpr)=Δic+Δil+Δit

在我国资产证券化进程缓慢,p2p网贷与LPR贷款二级市场均未建立,p2p网贷与LPR贷款的流动性没有差别,p2p网贷利息收入与LPR利息收入之间的税收差异很小。因此,可以假定P2P网贷利率和LPR贷款利率没有流动性风险和税收风险差异,P2P网贷利率和LPR贷款利率的流动性风险溢价和税收风险溢价为零,P2P网贷利率和LPR贷款利率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信用风险溢价上。P2P网贷利率和LPR贷款利率的风险溢价表示如下。

假定:

Δil=(ilp2p-itlpr)=0

Δit=(itp2p-itlpr)=0

Δi=ip2p-ilpr=(i*+icp2p+ilp2p+itp2p)-(i*+iclpr+illpr+itlpr)=(icp2p-itlpr)+(ilp2p-illpr)+(itp2p-itlpr)=Δic+Δil+Δit=Δic

调整存款准备金对贷款风险溢价的影响机制可提出如下假设:金融机构放贷,借记资产项贷款,贷记负债项存款,金融机构在放贷的同时必然增加同等数额的存款,根据现行监管要求,增加存款必须对应14%~20%不等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央行降准会能同等数量的法定存款准备金适配较多的存款,间接增大银行的放贷能力,央行调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能使同等数量的法定存款准备金适配较少的存款,间接压缩银行的放贷能力。央行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银行放贷能力增强,信贷市场供给增加,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增加对企业信用状况的改善有两种预期:其一、金融机构认为信贷资金供给增加对小微企业经营的改善程度大于对大企业的改善程度,也就是,小微企业因货币政策宽松所下降的信用风险大于大企业因此下降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所要求的小微企业利率降幅会大于大企业利率降幅,贷款利率风险溢价随之降低,其二,金融机构认为信贷资金供给增加对大企业经营的改善程度大于对小微企业的改善程度,也就是,大微企业因货币政策宽松所下降的信用风险大于小微企业因此下降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所要求的大微企业利率降幅会大于小微企业利率降幅,贷款利率风险溢价随之提高。

二、数据选取与实证方法

本文的自变量、应变量选取如下:自变量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的降准政策。水平是自变量的取值,有三个取值。取值一,2014年4月22日前,对金融机构贷款存款准备金执行20%和18%的政策,取值二,2014年4月23日到2014年6月9日,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降低1个百分点,取值三,2014年6月9日后“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法人金融机构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应变量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大企业贷款利率的风险溢价,用p2p网贷利率与LPR的差值表示:Δi=ip2p-Δilpr=Δic。

对应自变量的三个水平,应变量(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大企业贷款利率的风险溢价)分布分为三个组:第一组Δi1,表示自变量取值为一的情况下对应的Δi,第二组Δi2,表示自变量取值为二的情况下对应的Δi,第三组Δi3,表示自变量取值为三的情况下对应的Δi。本文的内容就是要比较第一组Δi1总体分布与第二组Δi2总体分布的均值差异,以确定4月22日降准是否对Δi产生显著性影响;比较第二组Δi2总体分布与第三组Δi3总体分布的均值差异,以确定6月9日降准是否对产生显著性影响。

配对样本是指对同源样本进行两次测试所获取得到的两组数据,或对两个完全相同的样本在不同条件下进行测试所得到的两组数据。两配对样本t检验就是根据样本数据对另个配对样本来自的两配对总体的均值是否有显著性差异进行推断。在配对样本T检验中,强调被试一定要同质,其目的就为了消除目的是额外变量的影响,更能反映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

两配对样本t检验的前提条件是:

第一,两样本应该是配对的,即两配对总体相关性不显著。

第二,样本来自的两个总体应该服从正态分布。

其中,第一个前提条件为弱假设,第二个前提条件为强假设。

本文中,样本Δi1与样本Δi2为同源分别接受两种不同的处理所得到的数据,样本Δi1与样本Δi2构成一对配对样本,记为配对1;样本Δi2与样本Δi3为同源分别接受两种不同的处理所得到的数据,样本Δi2与样本Δi3构成一对配对样本,记为配对2。比较第一组Δi1总体分布与第二组Δi2总体分布的均值差异,以确定4月22日降准是否Δi对产生显著性影响,转换为,检验比较配对1两个配对样本来自的配对总体均值差异,以确定4月22日降准是否对Δi产生显著性影响;比较第二组Δi2总体分布与第三组Δi3总体分布的均值差异,以确定6月9日降准是否对Δi产生显著性影响,转换为,检验比较配对2两个配对样本来自的配对总体均值差异,以确定4月22日降准是否对Δi产生显著性影响。

三、实证检验

Δi1样本分布的均值为13.5169,标准差为0.9245,标准误为0.1634,说明,Δi1样本分布均值有86%的可能性落在(13.5169-0.1634, 13.5169+0.1634)区间内;Δi2总体分布的均值为12.9791,标准差为0.8248,标准误为0.1458,说明,Δi2总体分布均值有86%的可能性落在(12.9791-0.1458, 12.9791+0.1458)区间内;Δi3样本分布的均值为12.4694,标准差为0.5480,标准误为0.0969,说明,Δi3总体分布均值有86%的可能性落在(12.4694-0.0969, 12.4694+0.0969)区间内。可以看出,Δi1样本分布、Δi2样本分布、Δi3样本分布均值之间存在差异,但这一差异是否能推广到总体中,也就是Δi1样本分布、Δi2样本分布、Δi3样本分布均值差异是否能推论到Δi1总体分布、Δi2总体分布、Δi3总体分布就需要配对样本t检验进行检验。

Δi1样本的Jarque-Bera值为17.2647,其相伴概率为0.0002,小于0.1的显著性水平,Δi1总体服从正态分布;Δi2样本的Jarque-Bera值为131.7514,其相伴概率为0.0000,小于0.1的显著性水平,拒绝“总体分布不服从正态分布”的原假设,Δi2总体服从正态分布;Δi3 样本的Jarque-Bera值为4.2691,其相伴概率为0.0983,小于0.1的显著性水平,,拒绝“总体分布不服从正态分布”的原假设,Δi3总体服从正态分布。

配对1的两个总体独立,配对2的两个总体非独立,Δi1总体分布、Δi2总体分布和Δi3总体分布均服从正态分布。总体上,运用两配对样本t检验是合理的。

从区间估计角度看,配对1的标准差的 95% 置信区间为(0.2282,0.0724),说明,配对1两配对总体的均值差有95%的可能性落在(0.2282,0.0724)区间内,也就是说,4月22日降准,使Δi总体均值的下降幅度有95%可能性落在区间(0.2282,0.0724)区间内。配对2的标准差的 95% 置信区间为(0.2057,0.9292),说明,配对2两配对总体的均值差有95%的可能性落在(0.2057,0.9292)区间内,也就是说,6月9日降准,使Δi总体均值的下降幅度有95%可能性落在区间(0.2057,0.9292)区间内。

从点估计角度看,配对1样本均值差为0.5378,t值17.7501,其相伴概率为2.3568,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说明,配对1两配对总体分布均值差有95%的可能性为0.5378;配对2样本均值差为0.5097,t值2.4781,其相伴概率为0.0189,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说明,配对2两配对总体分布均值差有95%的可能性为0.5097。

总体而言,无论从区间估计角度看还是点估计角度看,两次降准显著降低了贷款利率风险溢价(Δi)总体分布均值,其中,4月22日降准对贷款利率风险溢价(Δi)总体均值的影响较之6月9日降准对贷款利率风险溢价(Δi)总体均值的影响要大。2014年央行两次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银行放贷能力增强,信贷市场供给增加,金融机构认为信贷资金供给增加对小微企业经营的改善程度大于对大企业的改善程度,也就是,小微企业因货币政策宽松所下降的信用风险大于大企业因此下降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所要求的小微企业利率降幅会大于大企业利率降幅,贷款利率风险溢价随之降低。

四、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融资难、融资贵”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小微企业较之大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更为突出,也就是小型企业信贷与大型企业信贷的风险溢价较高。针对上述分析,提出如下降低利率风险溢价的政策建议。

第一,通过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措施,降低信用风险溢价。Δi=Δic+Δil+Δit,通过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信用风险溢价Δic,从而减低小型企业信贷与大型企业信贷的利率风险溢价。

第二,建设小微企业信贷二级市场,活跃小微企业二级市场交易,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流动性,降低流动性风险溢价Δil,从而减低小型企业信贷与大型企业信贷的利率风险溢价。

第三,对小微企业利息收入给予较大的税收优惠,降低税收风险溢价Δit,从而减低小型企业信贷与大型企业信贷的利率风险溢价。(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责自负)

参考文献:

[1]李静.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践与发展趋势[J].经营与管理,2015(04).

[2]张方波.中国存款准备金率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影响分析[J].金融与经济,2015(04).

[3]杨婕.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抑制通货膨胀的有效性评价及政策建议[J].时代金融,2014(08).

[4]李佳.我国存款准备金率对利率及CPI传导效应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05).

[5]余力,陈红霞.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市场利率结构的影响研究――基于流动性过剩时期的经验证据[J].财经论丛,2010(03).

网贷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P2P网络借贷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P2P网络借贷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一路迅猛发展,开启了中国金融信贷和融资的新时代。但是,近三年来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出现的庞氏骗局和跑路倒闭事件,将P2P网络借贷推上了风口浪尖。

一、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研究进展

P2P网络借贷在国内外的快速发展和野蛮性扩张引起了学者们的极大关注,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内外学者主要从借款人借款成功因素、出借人出借行为和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等三个方面展开了相关研究。

(一)借款人借款成功因素研究。借款人在P2P网络借贷中处于核心地位,借款人源源不断的借款需求是P2P网络借贷生存的根基和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作为资产端的借款人也是网络借贷交易中风险产生的主要来源。因此,从借款人角度对P2P网络借贷进行研究十分必要。Rodan等(2004)、Greiner等(2009)和Lin等(2009)从借款人社会资本及借款目的层面进行分析,认为社会资本能够有效提升借款人借款成功率,并且以合并债务为目的借款成功率高于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借款。Ravina(2007)、Pope等(2008)、Barasinska(2009)、Puro等(2010)研究了借款人性别、年龄、种族、借款金额等因素对借款成功的影响。Duarte等(2012)和Ravina(2012)研究了借款人上传至平台的照片对借款的影响,发现长相较好和有魅力的借款人更容易借款成功。

国内学者李焰等(2014)研究了借款描述对借款的影响,发现提供详细描述性信息以及表明自身稳定性的借款人更容易成功借款。王会娟等(2014)发现借款人“勤奋”和“成功”的人格描述更容易且更迅速地获得借款。缪莲英等(2014)研究表明,在P2P网络借贷中包含推荐信任和朋友关系的社会资本是影响借款和违约的主要因素,提出通过增加借款人社会资本的机制来降低违约风险。钱炳(2015)认为享有高声誉的借款人具有更高借款优势,能以更低利率获取所需资金。张正平等(2015)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检验了影响借款人融资可得性的因素,发现社会资本和财务因素对借款成功率具有显著影响。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研究。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信用中介是连结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纽带,也是整个网络借贷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由此成为了学者们研究的焦点。Steelmann(2006)认为P2P网络借贷匿名交易的模式会带来信息不对称问题,伴随着无抵押的信用借款使平台面临极大的信用风险。Lin等(2009)研究了国外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作特点,认为平台上公布的各类信息能够使出借人更准确地掌握借款人信息而节约搜寻成本,借款人也能快速及时获得资金而降低借款成本。Rocholl(2010)则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定位提出了质疑,认为网络借贷平台只作为单纯信用中介平台,以收取服务费用为主要获利来源的运营模式,可能会促使平台以利益为导向而引入高风险的项目,使出借人遭受损失。

辛宪(2009)通过对不同平台的比较,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分为单纯中介型、复合中介型和公益型三种。蓝紫文(2014)将国内平台运作分类为纯线上模式、纯线下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及第三方担保四种模式。艾金娣(2012)指出平台面临着制度风险和信用风险,提出通过出台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和建立监测指标等方式进行监管。张国文(2014)分析了平台包含的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认为要正视P2P网贷借贷平台创新,根据不同风险进行分类管理。董妍(2015)论证了P2P平台面临的正常风险和非正常风险,并提出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和第三方资金托管来控制风险。

(三)出借人出借行为研究。出借人作为资金端是P2P网络借贷市场中所有资金的来源,其出借行为直接影响着借款者的借款成本、借款利率和借款成功率。因此,出借人的出借行为与P2P网络借贷市场的运行密切相关。Barasinska (2009)从出借人的性别与风险偏好方面展开研究,认为女性出借人具有利他主义倾向,更有可能将资金投资给信用较低、风险更大的借款人。Wang(2010)、Michal(2011)和Lee(2012)等着重研究了出借人在出借行为上存在的羊群行为。Wang等论证了在多赢家竞拍模式下出借人的羊群行为,并指出该行为不仅会增加投资风险,并且会错失良好的投资机会,造成出借人资金资源的浪费。Michal等的研究证明了P2P网络借贷市场存在战略性的羊群行为,羊群行为增加的借款投标率与借款人是否能够及时还款密切相关。Lee等的研究发现,在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客观条件下,出借人的投资决策具有明显的羊群行为,随着投标过程累计和借款人信息的增加,出借人将改变投资策略,羊群行为呈现边际递减效应。

陈冬宇(2013)基于社会认知理论,发现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时出借人倾向于根据借款人的社会资本作出投资决策。刘志明(2014)基于说服的双过程模型的研究发现,信息的启发式和系统式线索对出借行为具有决定性影响。曾江洪等(2014)、廖理等(2015)和吴佳哲(2015)分别利用不同平台数据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中出借人的羊群行为。曾江洪利用拍拍贷的数据验证了在P2P借贷市场上存在羊群行为并且是理性的。廖理等通过人人贷的数据检验了我国P2P网络借贷市场中羊群效应的存在性及其特点。吴佳哲基于Kiva的数据发现缺乏专业投资水平的出借人出于规避风险的心理在选择出借资金时会出现“跟风”行为而产生羊群效应。

二、P2P网络借贷研究评述

从文献梳理的研究进展来看,国内外学者从借款人、中介平台和出借人三个方面对P2P网络借贷展开了丰富研究。对于借款人,学者们从其社会资本、信用评级、收入状况、性别、年龄、声誉以及借款描述、借款金额和期限等方面展开了较为全面的论述,为借款人提高借款成功率提出了建议。对于出借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对出借人投资行为的羊群行为研究,并指出羊群行为的优点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出借人合理选择出借方式提供了参考。对于平台本身,国外学者注重于研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国内学者主要对平台的模式和风险以及监管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可以看到,国外P2P网络借贷发展较早以及市场交易数据的可获性使得国外学者对其研究更早,也更为全面和丰富;国内P2P网络借贷行业起步较晚,各个平台交易数据的非公开性使得早期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定性的总结分析,而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内学者们对P2P网络借贷的研究也逐步丰富。

三、P2P网络借贷研究展望

国内P2P网络借贷依托于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以及普惠金融理念的提出快速发展,一方面给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诸多便利;另一方面其野蛮成长也增加了金融领域的风险。因此,P2P网络借贷与互联网金融的依存关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对传统金融格局的冲击以及对区域金融生态的改变等问题有待研究。事实上由于国内完善的信用体系严重匮乏,P2P网络借贷行业面临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虽有学者提出并初步进行了研究,但对于其中较为复杂的委托关系、信用评级机制设计以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仍需深入探讨。近年来,P2P网络借贷行业各类跑路事件不断发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点关注,从《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制定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宣告了P2P网络借贷无监管、无行业标准和无法律法规约束的“三无”时代终结,纳入监管的P2P网络借贷面临着资金存管、信息披露以及合规整改或转型等问题,后监管时代下的P2P网络借贷行业何去何从或将是学者们研究拓展的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欢,郭文.P2P的风险与监管[J].中国金融,2014.8.

[2]王会娟.P2P网络借贷中出借人的投资策略[J].金融论坛,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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