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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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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书范文第1篇

亲爱的党组织:

本人XXX,男,中共党员,XXXX年XXX月出生,现为XXXX,在XXXXX-XXXXX期间,工作方式方法上有不妥之处,在此向组织做如下检查:

1.大局意识不够

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时刻以部门工作为中心,没有大局意识,没有带好队伍。在本次XXXXXXX处理这一工作中,在XXX安排完工作后,小格局的我认为是XXXX牵头,因自己身体原因未入XX,仅XXXXX,在XXXX时,也只给了一个简单的处理建议。

2.沟通能力不足

消除沟通壁垒是有效的开展工作的前提,但自己愚蠢的一直把心直口快看成了自己的优点,通过不断学习,才意识到这是很危险的。另因本人情绪控制不好,任何情绪都明显的体现在面部,甚至有时存在过激行为、XXXXXXXXXX等很不好的情况。

3.管理力度不大

自XXXX年XX月起,本人能精力旺盛的开展工作。但在今年,受自身认知障碍限制,突然产生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奇怪管理思维,导致自己内心颓废,不思进取。

针对以上的缺点,提出以下改正措施,不妥之处请组织指正:

1.加强日常学习,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记着为人民服务,时刻谨记全XXX利益大于xxx利益,组织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在组织内部找准定位,及时补位。

2.加强沟通能力学习,语言犹如糖加咖啡,我必须学习这种能力,并加强日常沟通锻炼。时刻提醒自己,不在言语上分毫必争;即使争执,也不揭短;聊天时,有分寸感;不评论他人的生活。

3.管理就是把效能最大化,时刻提醒自己,上级领导的时间成本大于我的时间成本,因此要严格执行领导的各项决策决议。我的时间成本大于部门下属的时间成本,那么我必须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储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尽可能做到决策不出失误,将管好队伍,带好队伍为己任,以铁腕重拳做好管理。年轻就是资本,醒来就得学习,并将 “学、思、践”结合,为XXXX进步、XXXX发展尽绵薄之力。

若未反省检查到位之处,请组织指正,我将进一步对照检查,并深刻反省。

检查书范文第2篇

尊敬的领导:

在元月8日(星期天)早班上。快速加热壶出现故障,遵循科室的在谁的班上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寻找修理配件的期间。自动门的遥控器的软故障使大门自动敞开。使领导无疑认为脱岗。

这次事件,主要上是主观上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认识不清、缺乏主次。公共财产与设备的损坏、只需向上汇报。不必在自作主张的修理、很简单岗位决定工作性质。希望自己的错误,给其他同事敲响警钟,不然后果是极其恶劣的。

通过此次事情及领导的批评教育, ( fanwen.chazidian.com) 使自己学会了怎样去对待工作。所以在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像你们表示内心的感谢!

在以后的工作所以必须不折不扣必须执行在岗一分钟站好六十秒规则!

此致

礼!

检查人:龙雨客

20120108

检查书范文第3篇

经核实,xxx一案依法经审批的案件文书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依法送达当事人的案件文书(包括《处罚决定书》和《处罚告知书》)上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人民币,但当事人实际才缴纳了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因此财务人员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记载的也是3000元人民币的罚没数额。同时,工商所财务人员通常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结算罚没票据时,要提供一份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分局财务室备案。在xxxx一案结算罚没票据时,作为承办人,我向财务人员提供了一份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务人员发现该份《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是3500元人民币,与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人民币,在数额上有出入,便提醒我进行核对。我本人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简单盲目地认为数额上有出入是因为校对失误引起的,加之法律意识淡薄,便又盲目地以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数额为标准,顺手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原本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3500元人民币用水笔涂改为3000元人民币,导致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严重瑕疵,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

古人常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但一开始,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古人又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无补,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悔悟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执法办案的态度、严格执法办案的程序,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确保事实无误、程序无误;对同事提出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2、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有逃避的心理。一开始,就想着把很多问题推给别人,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呢,因为是“龌龊的面子”在作怪: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年书,起码也是个正宗本科学历,心理上建立了一种“本科生是不允许犯错误的”的观念,一旦犯错误就是对自己的否定,本科生这张招牌挂起来就不那么光彩了。因此,一开始,还不能接受领导的“棒喝”法门,把问题东推西推,想牵强附会到别人身上,还强装出一副“此事与己无干”的样子,对事情展开一番“与己无干”的耍赖分析!每每想起当时的嘴脸,心中甚是羞愧。

通过这件事,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读书学习、做人、做事的态度,感悟到:

1、“一个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专注,做事也要专注。做事不专心,一定无法把事情做得圆满,无法清楚地掌握细节。学习就在做人、做事的点点滴滴中。经典绝不是在书本里,而是在做人、做事的点滴中。“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了那么多的书,假如不融会贯通,不与生活结合,就很难有喜悦,就是古人所讲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2、“学习最重要的境界是体悟。如果学习中不能体悟,那只是“记问之学”,就好像人吃了东西没有消化,对身体当然就没有帮助,甚至还有害处。”最近,听到一个讲座,讲座里举了一个例子,说某人毕业于某个研究所,有一天,母亲叫他处理点家事,他做完以后,母亲检查后觉得他做得不是很好,就说:“儿子,你怎么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好?你怎么这么笨。”那人听后,马上脸孔变得非常凶恶,然后接着母亲说了一句话:“我都念到研究所了,你还骂我笨!研究所给了他什么?有没有给他人生的智慧,待人、处世、接物的智慧?只是给了他傲慢,给了他不受教。这点小事没办好,恰恰是学习的机会,但他并没有把握这个机会,反而对母亲的指责和批评很不能接受。事物都有一体两面,不往好处发展,就会自然地向坏处发展。听完讲座,再想想自己,也甚是惭愧!

检查书范文第4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你们好!

在2020年10月30日深铁建设安质部联合大唐保险公司在施工机具安全专项检查过程中,我项目出现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维保较差的问题,作为项目负责人,对此深感愧疚和不安,近日来本人认真反思、深刻自剖,现检讨如下:

一、问题原因剖析

我项目出现此次机械设备问题,作为工区负责人,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思想认识不深入。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以来,工作精力更多的放在了施工安全、进度、质量方面,对项目施工机具的管理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近期多次发生施工设备事故的形势下,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管理和行动上抱有侥幸心理。

工作监管不到位。作为项目一把手,对施工机具的工作及相应的管理人员疏于严格管理,虽参与日常检查,但未紧盯问题整改,监管职能发挥不到位。

制度执行有偏差。项目虽然有一整套的施工机具管理制度,但在落实上不严、不细,导致问题的发生。

二、落实措施及教训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全面认真抓好、落实好各项工作。对上级查出的问题,紧盯整改,按照“五定原则”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监督。

2、正视问题、找准症结。项目以检查出的问题为导向,于11月13日、11月21日联合监理开展了2次施工机具专项检查整改活动,全面梳理施工机具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检查书范文第5篇

据俄罗斯历史学家r.B.日尔科夫考证,早在1486年1月4日,欧洲就已出现了第一个书报检查机关――书报检查委员会。18世纪初,俄罗斯也已开始书报检查,“俄罗斯国家建立时期,是俄罗斯东正教会对手写书稿和印刷书籍实行垄断并逐步确立由莫斯科东正教中心(主要是其主教)实施的集中的神职人员书报检查的统治地位的时期。在对自由思想进行书报检查惩罚和镇压的过程中,人、手稿和书籍均遭毁灭。”

1917年十月革命前,俄罗斯的书报检查已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为维护各项现行制度,限制言论自由和获取各种信息、压制异己思想。

布尔什维克党在十月革命爆发第二天,就开始确立自己的书报检查制度。可以说,书报检查制度作为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其整个历史,为捍卫国家政权、强化社会管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直到1991年苏联解体,长达74年时间里,无论是苏联官方还是民间,都对书报检查制度这一现实存在视而不见,讳莫如深。

只是在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那短暂的“去斯大林化”特殊时段,苏联出版物偶尔零星地提及“书报检查制度”,但言词非常谨慎。比如,1957年出版的《苏联大百科全书》指出:“苏联的书报检查制度具有完全不同于资产阶级国家书报检查制度的另一种性质,它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机关,其活动旨在捍卫出版物上的军事机密和国家机密、预防出版可能会给劳动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材料。”

这一解读尽管没有全面而准确地阐释苏联的书报检查制度,但客观上承认了苏联存在书报检查制度这一事实。除了这~特例,直到苏联解体前,苏联公共出版物上,再难看到“苏联书报检查制度”这样的词汇。

1974年出版的《苏联历史百科词典》,在“书报检查制度”条目下只字不提苏联。1980年出版的《苏联百科词典》中,对“书报检查制度”的解释是:“国家对出版物和舆论工具的监督制度。西欧始于15世纪,俄国始于18世纪初。按监督形式可分为警告和惩罚性两种。1804年起定有书刊检查条令和临时条例。分一般性书刊检查(国内和外国书刊检查)和专业性书刊检查(宗教、军事、戏剧等书刊检查)。”

两本百科词典对苏联书报检查制度均只字不提,似乎书报检查仅适用于沙皇俄国时期或者资本主义国家,苏联压根就不存在这种制度。

苏联解体后,随着有关档案相继解密,俄罗斯学者才有可能对苏联时期书报检查制度进行以解密档案文件为根据的分析研究,揭开遮蔽在其头上的层层迷雾,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报纸有时比炸弹更为危险”

苏俄政权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开始推行其书报检查制度。

1917年11月8日,十月革命第二天,彼得格勒革命军事委员会就命令,查禁八种“资产阶级报刊”,并通过专门决议,暂时禁止所有资产阶级报刊。

11月9日,第一届工农政府第一次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出版的法令》,确认彼得格勒革命军事委员会采取的措施,勒令查禁反革命报刊。

该法令指出,当此工农新政权刚建立的紧要关头,报纸有时是“比炸弹和机关枪更具有危险性的武器”,取缔各色各样反革命刊物,是一些临时性的紧急措施,只要新社会秩序一经巩固,便将撤消对出版物的一切行政管制;并将按最宽容和最进步的规章,在担负法律责任的范围内予以出版物充分自由。

一星期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通过了《关于报刊问题》的决议,再次强调必须查禁资产阶级报刊。

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政府机构及其职能都很不规范,书报检查一度出现过职责不清、职能混乱、多部门重复检查等现象。1919年,通过规范、合并,由教育人民委员部下设的俄罗斯联邦国家出版社负责书报检查职能,直到1922年被新机构替代。

对苏俄时期书报检查制度,俄国著名作家、政论家弗・加・柯罗连科有切身感受。他与曾任乌克兰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克・格・拉柯夫斯基是老朋友。在往来书信中,柯罗连科私下抱怨苏维埃政权的书报检查制度。

柯罗连科认为,不管政权如何更替,书籍的传播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应中断的领域,希望苏维埃政权不要“以官方手段在书刊市场上压制对手”。作为独立作家,柯罗连科的第一个冲动便是在出版作品时回避“官方”印记。他直言,“对于作家,特别是对于一名以写作为生的作家来说,最珍贵的就是完全不依赖于任何政权。而你们布尔什维克现在就是政权,而且不必讳言是一种经常压制其他信仰的政权。”

社会主义言论自由的理想灰飞烟灭

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结束后,苏维埃政权对出版物的管制非但没取消,反而日趋完善,更为细化,更为严密。

1922年6月6日,人民委员会颁布法令《关于图书文献和出版事业管理总局的章程》。章程第一条规定:“为了统―对出版物的一切形式的书报检查,特成立教育人民委员部图书文献和出版事业管理总局。”

多年后俄罗斯历史学家r.B.日尔科夫在其专著《19-20世纪俄罗斯书报检查制度史》中认为,该章程表明“社会主义言论自由的理想在现实的打击下灰飞烟灭了”。

根据章程设立的新机构一一图书文献和出版事业管理总局(简称出版总局),其建制在教育人民委员部之下,归人民委员会管辖,职责就是在全俄实行书报检查。

1925年10月5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颁布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人民委员部章程》,该章程再次规定:“图书文献和出版事业管理总局将把对出版物和演出活动的一切形式的政治思想监督统一起来,根据特别章程开展活动……”

1931年6月6日,人民委员会通过了一个决议《关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图书文献和出版事业管理总局及其地方机构章程》,该章程指出:“为了实施对用于发表出版或者传播出版物、手稿、摄影、绘画,以及对无线电广播、讲稿和展览作品的各种监督,包括政治思想、军事和经济方面的监督,在教育人民委员部建制中,成立图书文献和出版事业管理总局(出版总局)。”

尽管出版总局的职责和职能范围非常广泛,但实际操作中,书报检查并非由出版总局一家单位执行,而由多家单位和部门协力合作。比如,1922年12月2日颁布的《图书文献和出版事业管理总局及其地方机构的权利和职能》实施细则,就规定出版总局要同内务人民委员部保持密切联系,内务人民委员部的政治机构“要在监视报刊发行、交付印刷、图书交易、进出境出版物等事务方面给予技术帮助”。

所谓“技术帮助”,即“追踪并监视被禁的出版物、书籍、艺术作品、广告被公布于众”。根据1931年重新修订的章程,出版总局(后改名为报刊保密检查总局)三位领导人之一,需要跟国家政治保安总局协商后确定。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出版总局经改组,机构和职权均大为缩小,党的机关逐渐接管了书报检查职能。

1929年1月18日,苏共中央组织局通过了《关于准许出版新杂志》决议,规定所有主要杂志只有在得到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批准后才可出版,而其他杂志的出版,则由出版总局“跟中央宣传鼓动和报刊部进行协商”。

1930年《关于出版总局》决议通过不久,开始设立“政治编辑”,实施书报文献和无线电广播等领域的事前检查,出版总局的职能再次被削弱。

1931年4月,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对政治编辑的职责和任务又作了明确规定:对报刊的思想政治审查,“应向苏联司法机构和相应的党的监督机构负责”。

党员担纲书报检查官

俄罗斯解密档案显示,新闻和书刊检查官应当是党员或预备党员;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则应当是列宁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报刊保密检查总局的领导人坚持不懈地同非党人士“不良地渗透进”自己的圈子做斗争。K.K.奥梅利琴科,甚至向中央委员会抱怨主管干部工作的副职雅科夫列夫,因为雅科夫列夫竟允许在报刊保密检查总局的中心机关里“减少共产党员的人数”。他认为,报刊保密检查总局中心机关对干部的挑选工作,“未能在应有的水平上得以实施――因为截止到1952年7月1日,共产党员仅占新闻和书报检查人员总数的66%。”

在他看来,负责领导报刊保密检查总局各地方分局工作的部门,其状况同样令人难以容忍,因为“负责照看这个或者那个州的新闻和书刊检查官,在外出的时候,应当同党的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应当参加它们的会议,讨论有关新闻和书报检查问题。这决不能责成非党员人士去做这些事”。

报刊保密检查总局制订了每个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标准。比如,“对于负责政治意识形态工作的报刊保密检查总局的政治编辑的要求”是这样的:

“工作内容:哲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唯物主义等。

要求:1.深厚的理论素养,善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方法论;2.具备对所审查的材料进行批评分析的足够素养和技巧,并且善于对该州现有的倾向或者刚刚显露出来的苗头作出总结性结论――以便向中央委员会提醒这些情况;3.政治上无条件的坚定;4.党龄不得低于10年。”

最初,地方报纸的编辑经常担任地方新闻和书报检查官,他们在获得任命前也根据自己的职责检查地方报纸。而地方印刷厂除印刷地方报纸和纯粹的公文(公文用纸、收据、标准报告等)之外,禁止印刷任何别的东西。

到了1940-1950年代,只有党员才能担任各地方的新闻和书刊检查官,虽然他们只接受过师范学院函授教育或者州党校的培训。在各州中心工作的新闻和书刊检查官都被认为是州党委在编干部,被编入所谓的党委干部名册。

天气预报也被列为国家秘密

苏联书报检查的内容包罗万象,从各种书报文献出版物到讲稿、报告、展品、无线电广播、各种演出活动、广告、音乐录音制品,甚至境外邮件,无一不在检查之列。

值得一提的是二战后对境外邮件的检查,由于该项检查集中在莫斯科邮政总局一家,致使浩瀚的境外印刷品邮件都涌向莫斯科,“耽搁得非常厉害”。1950年6月20日,邮电部致信莫洛托夫,请求能在一些大城市(波罗的海沿岸加盟共和国首都、基辅、敖德萨以及其他城市)建立专司检查境外邮件职责的报刊保密检查总局分支机构,但是遭到了拒绝。

境外运人印刷品经过检查,书刊检查官一政治编辑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分类处理:一般情况是列入拙劣作品类予以销毁;或是允许邮入,相应地,这类印刷品或多或少会作一些修改,通常是剪去或涂掉一些地方;最后,还有可能转入特别收藏。

分类处理过的境外邮件,还要由涉外部门的负责人抽查。从1947年开始实行这样的操作办法:每个涉外部门的书刊检查官都配备两个戳子――刻有特别号码的三角戳子和六角戳子,据此可确定检查者的名字。三角戳子打在准许放行的出版物上,而六角戳子――用书刊检查官的行话来说就是“垫圈”或者“螺母”――则打在被禁止的出版物上。

工作人员如果在书上印两个六角戳子,行话就是“打两个垫圈”,这就不仅意味着书籍被禁止,而且表明其保存和发行的特殊密级条件――是“特藏中的特藏”,只可以交付给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苏联克格勃、外交部的工作人员。

二战后,冷战引发了空前的排外性。应日丹诺夫攻击性意识形态宣传的要求,苏联报刊保密检查总局的新闻和书刊检查机关较战争年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居民人数到离婚人数,都是秘密。此时各类统计数字,一如既往同实际情况没有任何联系。

1947年6月9日,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关于泄露国家机密的责任》的命令,在新闻和书刊检查官中间再一次引发警惕性发作。根据这一命令,泄露秘密情报资料,即便没有被认定为是背叛祖国,也要在集中营里关押8至12年。

此前一天,《消息报》公布了苏联部长会议决议《关于确定构成国家机密的情报资料的清单》。决议规定,所有关于铁路事故、空难和生产过程中的不幸事件,都被当作秘密。人们不再提及在奥伦堡荒漠用活人进行原子武器试验的悲剧,以及夺去成千上万条生命的阿什哈巴德大地震,更遑论其他自然灾难。

甚至关于天气的消息也被当作秘密给保密起来,大众媒体只能向民众提前通告未来3天以内的天气预报,并且天气预报的内容应当令人愉快,不能让人产生特别的担忧。在苏维埃国家不可能存在自然灾难。

大批图书珍品毁于“意识形态不合乎规范”

苏俄建政初期以及战争时期,为了国家安全而在一定程度上实施的书报检查,或有其合理性,但当政权和社会日趋稳定以后,非常严密的书报检查制度就给苏联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集中表现为对历史的篡改、对文化的摧残,并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

苏联政治生态的变化,导致一些人成为“敌人”,自然,“历史”需要及时清除这些人存在的痕迹。比如,1949年,“鉴于各地方的要求”,苏联报刊保密检查总局第8号秘密通令,指令各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含有不应当再出现的人物的照片和文字,包括前言、后记、书刊简介、文章以及其所有作品,“自己就可以进行修正,而无须报刊保密检查总局下达专门的指示。”

通令要求,“在删除上述材料的时候,必须在扉页、目录以及――假如有必要的话――书的封面上进行相应的删除,同时涂掉对被删除文章及其作者姓名的所有引文。被从书中撤下来的若干页需要送交专门的书库保存,而在没有专门书库的图书馆,这些被从书中撤下来的若干页则随着相应法令的制定而被销毁。”

但对“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书籍,报刊保密检查总局严禁表现出自主性和首倡精神:禁止在没有报刊保密检查总局的指示或命令的情况下“擅自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作品以及联共(布)各次代表大会和会议的速记报告进行修改”。

但是,上述指示在各地方执行得糟透了,以至于报刊保密检查总局不得不在1950年下发一道特别通令《禁止新闻和书刊检查人员和图书馆工作人员对书稿进行任何的干涉》,指责这些人对一些书籍基本文稿的干涉,“损坏了一系列珍贵出版物”。不过,假如这种干涉没有触及基本文本,而仅涉及前言、注释等内容,那么这种处理是被允许的。

1953年1月,“医生案件”发生后,那些“涉案”医生们无论是此前关于他们的官方报道――哪怕仅仅是提到了他们,比如《卫国战争中的苏联军医》,还是他们的学术论文,一概被从各图书馆中清除出来并被销毁。甚至几位没有被列入“医生案件”中的医生亦未能幸免。

据统计,出版总局和列宁格勒出版局仅1925年一年,就查禁了22l部书籍;次年又查禁T4379期国外期刊、5276部书籍和2674件印刷品邮件。

对无意中偶然落入苏联领土的书籍,当然必须实行严厉的检查。这里指的是所谓的“作为战利品而缴获的整套的收藏物”――成千上万册图书,在数十年时间里被锁在各大图书馆的秘密书库里。1950-1952年,根据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决定,各地书刊检查机关全面检查这类图书。结果导致成千上万册图书,其中包括17-18世纪的极其稀有的珍品,因为“意识形态上不合乎规范”而被销毁。

A.B.布柳姆在其专著中指出:“在同‘世界主义’作斗争的年代(1948~1953年),实际上任何一本外国学术杂志都必须接受对外书刊检查机关的检查,因为遗传学和控制论被宣布为不受法律保护。对本国科学的这种查封所造成的危害是无法想象的。”“实际上,直至今日,我们不存在任何一本完全的而没有被歪曲篡改的俄罗斯经典作家文集,尽管它自命为是‘完全的学院派文集’。”“一位当代研究人员统计出在1948 1952年出版的20卷《文集》中,刊登的契诃夫书信有大约500处删减。”

书报检查还制造冤假错案,加剧社会恐怖,为苏共亡党、苏联解体埋下了祸根。比如,关于排版印刷错误的案件往往逐级呈报到国家安全部,致使印刷厂的工人常常生活在恐惧之中。

1947年,报刊保密检查总局局长向国家安全部部长B.c.阿巴库莫夫报告莫斯科红旗印刷厂发生的一起“令人气愤的事实”。《年轻的集体农庄庄员》杂志当年第l期出现了“愚蠢地篡改”诗歌《幸福》中的文字,将“1920年B.H.列宁在布良斯克森林巡猎……”,错误打印成“1920年B.M.列宁在布良斯克森林下仔(即产仔――笔者注)……”

在新闻和书报检查机关上报的数十起此类排版印刷案件中,有不少是无恶意的事件,但是,此类事件往往被新闻和书刊检查官移交给内务人民委员部,轻者遭申斥,重者则被当作“罪人”。

1947年,一家书铺引起了著名的《真理报》工作人员列夫・梅赫利斯的注意,此人曾在战争年代担任过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主任,后来又领导过存在时间不长的国家监察部。乍一看’这个部和意识形态没有关系,主要监察各企业的经济财政活动,但这个部“顺便”就“查明”了.一起“反革命攻击”事件。

该部工作^员在检查书铺工作时查明了“秘密购买并销售法西斯主义书籍、反苏书籍……的罪恶事实,商品鉴定员M.B.塔洛夫当被问及‘这些书是怎么渗透进书铺的?’时,他回答说:‘主要是我们的士兵带回来的,他们将它们作为战利品从境外带回来,比较少的情况是外国人带过来的,更少的情况是外交使团的外交官们带过来的……”’结果这家书铺连同工作人员都遭了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