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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计划

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计划

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第二条任何投资者以独资或合营方式在我县建立选矿厂和尾矿库,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闭库以及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等项目工程,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选矿厂和尾矿库实行“采选分离、选矿入园”的环境污染治理和尾矿库集中排放综合治理原则。

第四条为切实加强对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工程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工程审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安监局、规划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经济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全县境内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以下程序:

(一)新建选矿厂和尾矿库在选址前,企业应向县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工程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办公室协调组织企业所在乡(镇)政府及县安监、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对现场进行初步核查,签署选址意见,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达告知文书,并全程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初步认可的企业要聘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开展工程地质勘察,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质初步勘察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填报《县选矿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审批表》。

(二)新建选矿厂和尾矿库的选址,经有关部门现场审查认可后,所属企业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开展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相关审批、审查备案手续。

(三)新建选矿厂和尾矿库项目完成国土规划、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后,将有关资料报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查立项。发展和改革部门对控制规划区外日处理量低于100吨的选矿厂和库容在50万立方米以下的新建尾矿库不得核准和备案;对无尾矿库的新建选矿厂项目以及选矿能力、选矿企业生产布局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项目不得核准和备案。

(四)新建选矿厂和尾矿库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立项后,要依法征用建设用地,办理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同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选矿厂及尾矿库初步设计。

(五)新建选矿厂和尾矿库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和环保实施方案后,将设计文件报安监部门、环保部门审查批准,方可施工建设。建设单位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尾矿库库址、等别、坝型、排洪方式等重大设计方案因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不可预见因素,由施工单位和企业书面提出意见,需变更或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六)工程完工试运行前,选矿厂及尾矿库应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环保“三同时”验收、安全验收评价。尾矿库的安全评价(包括预评价、现状评价及验收评价)必须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选矿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尾矿库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七)已经投入运行的选矿厂和尾矿库,必须经整改验收合格,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选矿厂和尾矿库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如下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辖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以及依法取得承包土地和村土地的农户,严禁擅自将辖区内土地、林地以任何形式出租、承包用于堆放尾矿或建设尾矿库。各乡(镇)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要及时掌握辖区内选矿厂和尾矿库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和完善修改好相关应急预案,并做好库区下游居民的应急演练工作。

(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帮助指导企业申办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好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及时立案调查,形成卷宗,并依法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决定依法予以关闭。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用地的行政审批、管理,负责矿业秩序整治,依法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取缔、关闭无证开采的违法企业。

(四)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项目的核准。

(五)经济局负责选矿企业供电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关停整治危库、险库和病库。

(六)环保部门负责选矿厂、尾矿库的环境监测监管工作、环保“三同时”审批验收,以及对选矿厂、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管,检查指导乡镇和企业编制完善尾矿库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七)林业部门负责查处选矿厂和尾矿库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办理占用林地相关手续。

(八)水务部门负责选矿厂、尾矿库下游居民饮用水影响的监测,尾矿库截洪、排洪设施工程的指导、检查,办理取水手续。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行政机关应当行使的其它相应职责。

第七条选矿厂和尾矿库所属的企业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选矿厂和尾矿库负责人在安全管理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设置和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三)保证选矿厂和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根据郴财企〔2007〕43号文件、财企〔2007〕5号文件和财企〔2006〕478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每年按选厂设计日处理量提取一定的安全费用集中存入县财政专户,用于尾矿库日常监管和隐患治理。

(四)按照批准的设计能力排放尾矿。

(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并按预案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选矿厂和尾矿库建设审批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九条选矿厂和尾矿库在建设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止选矿厂、尾矿库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一)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的;

(四)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第十条选矿厂和尾矿库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号),由安监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对选矿厂和尾矿库实施停产整顿,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一)未按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拒绝安监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这次视频会议,是省政府领导亲自安排召开的,包括会议内容、时间及参加人员都是省政府领导确定的。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部署全省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全省安监系统和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在全省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尾矿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刚才,烟台、临沂两市就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水泵厂家认真开展尾矿库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交流,态度认真,重点突出,效果较好,希望其他地区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充分认识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战役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狠抓“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蝶阀技术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了停产复工矿井的安全检查验收活动。二是吸取华源煤矿“8.17”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教训,扎实开展地下矿山停产撤人演练活动。三是认真落实《省石膏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做好石膏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五是开展了采空区的调查摸底工作,制订了采空区治理方案。六是开展大水矿山和受水库河流威胁矿井诊断性安全检查。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发生后,各地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安全检查,据统计,各地共组成检查组83个,检查尾矿库327座,查出问题和隐患634条,其中重大隐患11条,下达整改指令142份,限期整改106座,停产整顿21座,取缔关闭77座。通过上述工作,有效地防范了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稳定了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今年1至9月份,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8起,死亡22人,同比分别下降69.2%和35.3%。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仍然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个别地区较大事故连续发生。今年1到9月份,全省非煤矿山较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1人。我省尾矿库虽然没有发生因溃坝造成的重特大事故,但由于在尾矿库底部及周边非法违法采矿活动造成尾砂泄漏的事故屡有发生。2004年8月,沂南县铜井镇金场村村民在沂南金矿尾矿库底部非法采矿时,造成尾砂泄漏,致使4人死亡。2007年11月,青岛市莱西马连庄镇上柳铁矿探矿时,与周边选厂的尾矿坑打透,发生尾砂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

。今年4月22日,蓬莱市大柳行镇金鑫实业总公司尾矿库发生泄漏事故,尾砂经老空区溃入井下,造成8名矿工下落不明。特别是山西襄汾“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到目前已死亡和失踪271人。

这起事故损失特别惨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十分深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总书记、总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和伤员救治,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工作,彻底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我省尾矿库情况看,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数量不十分清楚。二是部分企业在没有进行地质勘探,缺乏地质资料,没有经过有建设部门认定资质单位进行设计的情况下就盲目建设和施工。三是部分尾矿库缺少“三同时”手续,没有经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程序,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就擅自投入运行。四是部分尾矿库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库容和坝高超过设计要求。五是闭库尾矿库没有履行程序,没有进行现状评价,缺少闭库设计,未经验收就闭库。六是日常管理不规范,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不能满足规程要求,缺少浸润线、坝移等必要的观测设施。七是规章制度不健全,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人员未经培训,等等。我省尾矿库数量较多,根据目前的统计,共有366座,按行业分,冶金153座,黄金136座,其他77座。按等别划分,三等库9座,四等库68座,五等库289座。按安全度划分,正常库335座,病库31座。特别是下游存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尾矿库,如果监管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尾矿库存在的上述问题,进一步做好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省政府决定利用3个月的时间,全面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全省安监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狠抓隐患的检查、治理和监控工作,严防尾矿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

这次全省尾矿库专项整治活动,在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局组织实施。按照各有关部门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责任,请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冶金公司和省黄金公司共同参与,配合联动。

总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中心,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结合打好第五个战役,认真排查治理尾矿库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强化企业基础工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目标要求: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尾矿库信息资料档案;二是逐库会诊,分类监督管理;三是深化隐患治理;四是完善尾矿库安全监管制度。

这次全省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是:认真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逐条对照检查和整治,重点从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两个方面进行检查和整治。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11个方面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1.尾矿库安全设计与建设施工情况。必须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取得相应的资质。2.尾矿库相关建设工程核准或审批以及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3.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情况,对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能力生产、超期限服役等隐患的整改情况。4.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库浸润线埋深、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满足设计与《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情况;四级以上尾矿坝是否设置了坝移观测设施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5.库区内存在从事爆破作业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隐患整改情况。6.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8.安全投入情况。9.应急预案制订、演练情况以及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储备情况。10.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11.尾矿库对下游和周边的居民、铁路、公路、水源地安全的影响情况和监控、治理情况。

(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9个方面检查政府落实监管责任的情况。1、贯彻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政策情况。2.尾矿库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尾矿库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3.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4.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已经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治理落实情况。5.打击取缔非法尾矿库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尾矿库情况。6.尾矿库下游居民、饮用水源地、重要设施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7.尾矿库安全监管情况,包括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尾矿库相关建设工程核准或审批,尾矿库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等情况。8.尾矿库联合执法情况,包括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建立落实情况。9.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严格的治本措施,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实现长治久安。

第一,全面排查。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三个查清”:一是逐库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彻底查清尾矿库基本情况;二是查清尾矿库下游工矿商贸、居住、人员聚集场所、水源地等情况;三是查清每个尾矿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要逐一建立信息资料档案。

第二,逐库会诊。要组织设计、地勘、水利等技术人员逐库会诊。从设计、施工、规章制度、现场管理、“三同时”手续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准确掌握每一个尾矿库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三,强化整改。地方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尾矿库的安全责任,包括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没有履行“三同时”手续,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按技术规程进行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重大隐患治理督导不力的,各级安监部门要下达整改指令书,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对排查确认的事故隐患,凡是企业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马上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责任到人,挂牌督查,限期整改。凡逾期未整改的,要按照《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涉及政府规划和需要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以政府文件或纪要形式决定治理期限、资金投入和责任人。

第四,狠抓综合治理。这次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涉及诸多部门,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尾矿库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数据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加强对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认真分析近年来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和杜绝同类事故发生。要着力研究探索尾矿库安全生产规律,加快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和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在尾矿库底部和周边非法、违法采矿危及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第五,认真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为确保这次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的效果,省政府明确了7个方面的验收标准,还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年底还要进行考核验收。各地要对照标准,对每个尾矿库进行严格的考核验收,检查和验收要做到两个百分之百:县级政府对辖区内的尾矿库逐一进行检查并组织专项整治,检查整治面要达到100%;设区的市级政府组织对县级以下政府开展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覆盖面要达到100%。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深入、细致、扎实地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保证不存盲区,不留死角。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安监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各地要广泛发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迅速在全省掀起专项整治的工作热潮。为加强对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同志担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李世瑛副主任、省安监局袁策局长担任副组长,省发改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安监局和省黄金公司、省冶金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地要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和督导组,加强舆论引导,搞好宣传,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选矿厂;尾矿库;环境问题;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TM7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288-01

虽然我国矿产资源的储量非常丰富,但是其中价值较高的矿产储量较低,通常在一座矿山开采出来的单一品种矿石较少见,都是废矿石和有价值的金属矿石混合出土,再经过碾碎和筛选出有利用价值的金属矿石砂[1-2]。这样的采矿和后续工序会造成大量的尾矿库和废矿石场,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严重破坏了矿山周围的自然环境[3]。尾矿库对环境造成破坏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污染水源、破坏植被、砂矿的扬尘污染等,不仅会占用地方严重的会引发地质灾害,并且会污染地下水资源。

1 尾矿库的环境影响

1.1 对空气的影响

扬尘污染是尾矿库最常见的一种污染方式,这是因为尾矿砂堆积成滩风吹所造成的。尾矿库在进行工作的过程所产生的尾矿浆会在尾矿库的最后面形成一个积水区,然后在水干后形成一个矿浆积滩面[4]。在这个积滩面上的所有尾矿砂体积较小,经过排放溢流后致使表面的尾矿砂含水量增加,当尾矿浆排放形成一整片堆积滩时,尾矿浆表面的水分蒸发后会凝结成一层坚硬的外壳,可以避免遇到风吹造成扬尘污染。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尾矿浆的外壳会慢慢被风吹所破坏,加之尾矿浆的水分已经蒸发干涸,经风一吹就形成严重的扬尘污染。只有严格的按照季节制定尾矿的排放计划,控制好排放间隔时间才能避免扬尘产生,还要定期对尾矿浆表面进行洒水和覆盖防护,避免尾矿浆的有害物质随风污染空气和水源。

1.2 λ的影响

尾矿库所排出的废水里面,金属物质的含量是非常高的,其中还可能夹杂着一些有害物质。在尾矿库废水的处理中经常出现渗漏现象,这些含有金属及有害物质的废水会污染到周边水源甚至是地下水。尾矿库排出的废水里面的有害物质和尾矿砂浆可能会产生化学反应产生新的污染物质[5]。因此,在尾矿库周边需要做好水质的防控工作,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控保证水资源的安全。

1.3 对土壤的影响

尾矿库处理不好会对矿山周围的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这种污染主要是扬尘和尾矿浆的覆盖两种途径。尾矿库中堆积的尾矿浆和废矿石砂会随着废水渗漏流入地下水中,通过地下水污染到附近的土壤,或者是因为雨水的冲刷致使渗漏到附近的水流中而污染附近的土壤。

1.4 对生态的影响

尾矿废矿中除了含有金属物质外还会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所以会对生态造成严重的污染。尤其尾矿中含有的硫化物会在化学反应后产生酸性水,酸性水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程度更高,通常尾矿中的有害物质随着酸性水流失给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随着尾矿库容量的增加,堆积的尾矿浆会随着面积增大对库区周围的山体进行覆盖,对山体表面的植被和岩石造成污染和破坏,不仅影响了矿山周边生态美观,并且造成的这种污染和破坏是短期内无法恢复的。

2 环境保护措施

2.1 综合利用措施

尾矿是采矿后筛选出有价值可利用的矿石后剩下的废弃矿石,从严格的意义来讲这些废矿还可以进行二次开发和利用,运用科学技术进行资源二次筛选和利用,减少废弃矿石对环境造成污染。针对废矿和尾矿的综合利用国家不断出台了多项政策,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的通知》《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10-2015年)》,来鼓励矿产企业做好变废为宝,提高尾矿废矿综合利用的举措,来缓解生态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2.2 选址规范措施

尾矿库主要是尾矿浆和废弃矿石储存的场所,针对尾矿库的特殊性在选址上就有特别的要求。尾矿库选址过程中必须从周边地质环境、天气因素、水文地理和当地环境保护标准等作为选址的依据。目前,我国尾矿库以“三边库”“头顶库”为主,这种类型的尾矿库风险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生态环境污染也大。

2.3 防渗漏措施

为了防止尾矿库的废水和有害物质通过渗漏污染到周边环境和水源,就需要做好尾矿库底部和坝体的防漏措施。造成尾矿库渗漏的因素有很多,在尾矿库初期的选址和建设上,需要做好尾矿库整体的防护和防渗漏工作,将尾矿库的防渗漏工作做为建设的重心来进行。尾矿库必须严格按照初期的设计来进行建设,这样才能保证尾矿库不会出现渗漏,做到防范于未然。然而,在尾矿库使用过程中,随着尾矿浆和废矿石堆积数量越多,防渗漏慢慢就会变成隐蔽工程加大了管理难度。因此,要全面做好尾矿库的管理和防渗漏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2.4 技术措施

对尾矿库会出现渗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危险评估,做好该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并且做好尾矿库底部的监控,针对危险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管理形成一套完善科学的系统,提高针对渗漏和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还要做好尾矿库整体的数据分析,做好动态数据分析和监管,构建完善的尾矿库数据监控系统,来提高尾矿库整体的管理水平。

3 结束语

选矿厂所产生的尾矿和废矿石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尤其矿石有害物质更是会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只有提高废矿二次利用率,减少尾矿排放,做好尾矿库整体防护工作防止废水渗漏,降低尾矿库对生态带来的污染和破坏,为我国尾矿库环境保护提供更好的实际经验。

参考文献

[1] 吴天一.选矿厂尾矿库环境保护问题的思考[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3,33(4):60-61.

[2] 刘雪龙,付卓,申文明,等.基于多时相遥感影像的尾矿库环境影响监测――以包钢选矿厂尾矿库为例[C]//中国环境遥感应用技术论坛.2012.

[3] 陈国山,王玉文,张晓满.大岭矿露天采坑改建尾矿库的工程实践[J].黄金,2009,30(4):25-26.

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通过开展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排查清理危库、险库、病库、废弃库、关闭库和无主库,加固改造“三边库头顶库”(下游很近距离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进一步督促尾矿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使我县在用库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停用库按规定分类得到有效处置;认真贯彻落实县乡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挂钩尾矿库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升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水平;尾矿库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扎实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治理废弃库,取缔关闭库和无主库,杜绝出现新的废弃库和无主库,对“三边库”和“头顶库”要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设计等级或按设计等级上限加固坝体。二是督促尾矿库企业建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尾矿库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三是全面清查尾矿库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按照“一库一档”的原则建立隐患整改情况档案,跟踪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清除危库、险库,病库隐患限期完成整改。

(二)狠抓闭库治理,对未闭库的停用库,采取综合监管措施督促其限期规范处置,消除停用库安全环保隐患;对已闭库尾矿库,要督促其履行闭库尾矿库土地复垦义务,做好闭库尾矿库坝体和排洪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尾矿库闭库后长期安全稳定。

(三)贯彻执行《县乡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挂钩尾矿库安全工作制度》,切实履行挂钩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防范挂钩走形式,走过场。同时,在库区内设置标牌,注明尾矿库名称、等别、投产日期、尾矿库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及电话、尾矿工姓名及电话、挂钩人员姓名职务及电话等。

(四)全面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切实发挥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

(五)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生产运行的尾矿库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三等别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六)加强应急救援管理,配齐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需经专家评审并且按规定备案。预案要定期组织演练,熟悉预案体系和响应程序,提高尾矿库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七)大力推广尾矿充填、尾砂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尾矿变废为宝,有效缓解尾矿堆存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八)严格落实《县2013-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对照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和关闭标准,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关闭9座金属非金属矿山任务。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乡(镇)要配合县安监局、矿业监督管理局摸清我县在用库和停用库的基本情况,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打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底)。所有尾矿库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县安监局、矿业监督管理局要对全县尾矿库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成要进行复查,并按照“一库一档”要求,对尾矿库隐患情况、整改要求、复查结果进行全面登记建档。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前)。及时总结推广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县安监局、矿业监督管理局要对辖区内尾矿库进行抽查,以实际成效迎接省、市安办组织的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县安监局牵头和县国土、水利、环保、矿业监督管理等配合部门负责实施,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和部署全县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制定整治措施,推动“百日行动”不断深入,协调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务求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动员。各乡(镇)、县直牵头和配合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召集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座谈会,提高尾矿库业主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整治投入,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完成。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

(三)强化整治措施。各乡(镇)、县直牵头和配合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尾矿库进行拉网式逐库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督促企业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落实整改。一是强化在用库整治,对病库要督促其限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危库、险库要责令立即停止运行,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强化停用库整治,对正在闭库的停用库要按设计要求抓紧施工,限期完成闭库并通过验收;对正在回采的停用库要严格按设计方案和工期完成回采作业;对改建的停用库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限期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停止排放的尾矿库要严格履行闭库程序,限期完成闭库。

(四)完善两个建设。一是完善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督促尾矿库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对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验收备案,并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强化实践操作能力,实现尾矿库各项安全指标的动态监测监控,切实提高尾矿库事故防控能力。二是完善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未达标的在用库年底前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督促已达标的尾矿库按照标准和要求规范生产运行,在巩固和改进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并做好每年的自评备案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三等别以上尾矿库升级计划,督促指导三等别以上尾矿库开展标准化升级。

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闭库设计;尾矿库;矿山;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废弃尾矿库恢复和有效利用已成为当今世界呼声极高的环境和资源问题。传统认为,从矿山开发规划与作业观点,停止尾矿排放即工程寿命结束,实际上这只是排放和堆积的结束,洪水和地震的威胁仍将长期存在,况且沉积滩面在长期风吹雨淋之下滩面坡度渐趋平缓,调洪库容随之减少,防洪能力自然降低。

二、矿山尾矿库的现状

在矿山开采中,尾矿库是重要的控制性建设工作,其营运的好坏状况直接影响到矿山开采的经济效益和开采安全,并且对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我国全国尾矿库中有一大部分都处于将要闭库的建设状态,主要是因为有的尾矿库进入到了服务年限,有的是由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到了枯竭状态,矿山面临着停止使用阶段,还有的矿山尾矿库出现了坝体渗漏或排洪系统功能失效等使用问题。

三、矿山尾矿库闭库的重要性

矿山尾矿库的闭库是指将达到设计要求最终堆积高程或者是不能再增高扩容,需进行停止使用的尾矿库,以及有些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而不得不停止使用的尾矿库。从整体角度来看,尾矿库闭库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保证尾矿坝的安全和稳定

我国大部分尾矿库采用的技术手段就是上游法尾砂筑坝技术。这种技术方法较为简单,利于管理,并且营运操作成本花费较少。但是这种方法也有自身的缺点,很容易受到排矿方式的影响,会引起所含细粒夹层较多,从而导致渗透性能降低,浸润线水平升高,最终降低了坝体的稳定性。每当尾矿库闭库时,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管理松懈,从而使得尾矿库因排洪构建物功能失效,甚至尾矿坝体失去稳定性,导致尾矿库发生事故。

(二)保护尾矿库的环境

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断发展提高,矿产的开采量不断增多,使得每年的尾矿量增加速度不断增加,产生的大量尾矿只能被存放在尾矿库中。另一方面,我国选矿工艺水平不断提高,矿石的磨度越来越高,如果这样的尾矿未被存储在尾矿库而是在外面自然干涸,当大风天气到来时,尾矿表面的细粉就会被风吹到周围地区,使得当地区的土壤受到污染而退化,植被也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引起生态环境的不平衡,对人类的生存和生活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在对尾矿库采取闭库后要采取库区覆土和及时恢复植被等有效的措施,从而保护尾矿库库区周围的环境。

四、尾矿库闭库设计程序

(一)闭库前的安全评价

按《尾矿库闭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尾矿库设计资料,在尾矿库闭库前1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尾矿库安全评价。评价机构向企业出具的尾矿库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尾矿坝安全评价、尾矿库防洪能力安全评价、尾矿库的安全度、对非正常级的尾矿库,提出尾矿库治理建议。

(二)闭库的设计

企业应当根据尾矿库设计资料,在尾矿库闭库前1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尾矿库闭库设计。设计单位在进行尾矿库闭库设计时,应当根据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结论和建议,提出相应治理措施,保证闭库后的尾矿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闭库设计应按以下层次编写:尾矿库的建设、使用、管理等情况介绍。存在问题、设计单位在对现场有所了解的前提下,对照安全评价写出尾矿库存在问题。

坝体整治。根据工程地质情况、水文地质情况、稳定性计算等综合判断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计算结果为不稳定,宜分开进行核算。初期坝不稳定常用的处理方法为贴坡,堆积坝不稳常采取贴坡、降低浸润线、削坡等处理方法。

3.排洪系统。根据防洪标准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当防洪能力不足时,应采取扩大调洪库容或增加排洪能力等措施;必要时,可增设永久溢洪道。当原排洪设施结构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或受损严重时,应进行加固处理;必要时,可新建永久性排洪设施,同时将原排洪设施进行封堵。

4.库区整治。通过整治措施达到安全环保的目的。目前,普遍把植被作为尾矿库稳固和恢复的第一选择,长久性植被能控制风蚀水蚀,抑制粉尘,能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原始景观和土地利用。

5.检测系统。三等库及其以上要求在线监测。管理。工程概算。结论。

(三)闭库施工

闭库施工应当按照批准的闭库设计进行,并应当执行《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YS5418-95)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施工中需对设计进行局部修改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对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报审批闭库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四)闭库安全验收

闭库施工完成后,企业应当向审批闭库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闭库验收。

五、复垦植被

(一)尾矿复垦特点

尾矿是经过一系列加工的矿岩,不同类型的矿山,不同的选矿工艺所产生的尾矿,其理化性质有很大差别。有些尾矿还有再利用的价值需要回收;尾矿库多处于山地或凹谷,取土与运土困难,对复垦极为不利;另外,尾矿库由于形成大面积干涸湖床,刮风天气易引起尘土飞扬,污染当地环境。基于尾矿的这些特点,一般尾矿复垦利用,初期大多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后期根据其最终复垦利用目标改为实业性复垦,或作半永久性复垦。

(二)尾矿库复垦利用方式

复垦为农业用地。复垦为林业用地。复垦为建筑用地。尾矿砂直接用于种植改良土壤。

(三)尾矿库植被措施

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结合当地条件和植物的特点,根据成活率、生长量和适应性分析,选择当地耐水湿、耐贫瘠,生长速度快和适应短时间水淹等特点的树种和草种。

(四)尾矿库植被监测

监测分为基建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基建期监测内容包括植被类型及生长情况、植被覆盖率、土石流失量,临时防护措施的效果。监测频率为从施工初期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到施工结束。持续24小时大暴雨降雨量达到50mm之后增加调查一次。运行期监测内容包括降雨量、降雨强度、防护措施的实施效果及稳定性、林草成活率、控制水土流失程度、雨水沟的完好率。

六、某尾矿库的闭库治理设计

(一)工程概述

该尾矿库原设计使用标高1300m,使用库容有444.53万m³。现使用标高为1288.0m,累计使用库容已达350万m3。现由于矿矿区资源逐步枯竭,矿石品质差,采选成本高,该尾矿库已于2010年停用。省安全评价检测中心判定该公司尾矿库安全度为病库,该公司需要对该尾矿库进行闭库处理。

(二)设计过程及内容

设计院接到任务后,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上述程序进行设计。先是收集相关资料。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做了以下四点工作:对坝体的稳定性进行定性分析并作出稳定性评价结论;按尾矿库的等别确定闭库的防洪标准,根据库区现有设施的状况进行排洪计算,并确定合适的闭库排洪方式及构筑物;对坝坡及库区滩面进行复垦设计;完善该尾矿库的监测设施。值得一提的是洪水入库可能造成浸润线偏高、淹没库区植物,同时洪水入库往往会带大量的渣子入库,容易堵塞排洪井。考虑到闭库后尾矿库不再使用,为保证尾矿库的安全,所以考虑不让上游洪水入库。因此采用截洪沟排洪。在右岸设置截洪沟,库尾设置拦水坝,利用库尾设置的拦水坝将上游来的洪水拦截,然后通过截洪沟排出库外。尾矿库右岸的洪水也通过截洪沟排出库外。

结束语

尾矿库的闭库设计,在矿山企业的管理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应对尾矿库的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尤其是对闭库工作应究其产生问题的根源,采取有效地解决措施,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大尾矿库闭库的建设投入。从整体上对尾矿库的闭库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