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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重点安排通知

尾矿库重点安排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原环保总局《关于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年工作总结和*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审阅。现将《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年工作总结和*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健全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全面提高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认真分析本地区尾矿库立项核准、用地审批情况,以及安全、环保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研究部署*年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将工作抓细抓实,强化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各地要深入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环境隐患整改工作,继续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尾矿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完善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有效消除重大安全、环境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查并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及时、全面地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加大尾矿库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照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摸清和掌握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环境隐患分布状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重点监控、督促整改。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部分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督查。

四、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11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总体部署,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内容、措施及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并于5月16日前将*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报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