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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洪救灾标语

抗洪救灾标语

抗洪救灾标语范文第1篇

【导语】口号作为意识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一种反映,不同性质的口号起着不同的作用。以下是整理的《防洪防汛标语大全》,一起来看看吧!

防洪防汛标语(1)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和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的义务。

2.普及防汛防台知识,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3.普及防洪避灾知识,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4.普及防汛防台知识,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5.以人为本,立足基层,科学预防,努力构建全民防台风体系。

6.坚持科学规划,加快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建设。

7.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前提。

8.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前提。

9.依法防汛防台,积极构建平安义乌。

10.依法防台科学防台全民防台。

11.加强洪水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12.公民法人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的义务。

13.公民有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的义务。

14.公民在防汛防台抗旱中依法享有知情权获得救助权和获得救济权。

15.依法防汛防台,构建平安椒江。

16.以人为本,科学防台。

17.坚持科学规划,加快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建设。

18.公民在防汛防台抗旱中依法享有知情权获得救助权和获得救济权。

19.自觉执行防汛防台人员转移指令。

20.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科学决策。

防洪防汛标语(2)

21.防汛防台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22.加强洪水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23.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请自觉执行防汛防台人员转移指令。

24.防汛防台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25.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26.加强防汛防台监测预报系统建设,提高洪涝台旱灾监测能力。

27.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8.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29.公民法人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的义务。

30.学习《全民防台风知识读本》从儿童开始。

31.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科学决策。防洪防汛标语

33.防御台风,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平时做起。

34.公民有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的义务。

35.普及防台知识,增强群众抗灾自救能力。

36.加强防汛防台监测预报系统建设,提高洪涝台旱灾监测能力。

37.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请提高能力

38.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

39.掌握防台技能,构建平安椒江。

40.依法防台科学防台全民防台。

防洪防汛标语(3)

41.生命第一,立足于防。

42.防汛工作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43.依法防汛防台,积极构建平安义乌。

44.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5.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前提。

46.以人为本,全民动员,防避抢救,科学防台。

47.掌握防台技能,构建平安椒江。

48.全民参与,自防自救。

49.依法防台科学防台全民防台。

50.发动群众依靠基层自防自救。

51.防御台风,人人有责。

52.防汛防台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53.学习防台风技能,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共建平安椒江。

54.关爱生命,关注弱势,依法防汛,全民防台。

55.学习贯彻《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的自觉性。

抗洪救灾标语范文第2篇

1、维护水利工程安全,发挥水利设施效益。

2、严防死守、人在堤在。

3、防备水旱灾祸,增进社会经济发展

4、防汛防台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5、依法防备山洪,构建安全北湖

6、普及防汛知识,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7、禁止在江河内违章开采砂石。

8、依法打击破坏水利设施的犯罪行为。

9、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沿岸居民安全

10、公民在防汛防台抗旱中依法享有知情权、获得救助权和获得救济权。

11、防洪义务重于泰山,国民大众好处高于所有

12、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

13、防汛抗台,人人有责。

14、做好防汛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5、舍小家,保大家,誓夺抗洪斗争最后胜利。

16、增强水患意识、大力搞好水利建设。

17、过去的风浪,不是为了今天的悲伤。

18、依法防台、科学防台、全民防台。

19、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

20、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夺取防汛救灾斗争的最后胜利。

21、公民有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的义务。

22、讲政治、讲奉献、舍局部、顾全局。

23、因地制宜,不失时机,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24、为了国家,为了一个家。

25、兴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合理征用土地,妥善安置移民。

26、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科学决策。

27、齐心协力防汛抢险,携手并肩保卫家园

28、珍惜水、保护水,让水造福人类。

29、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一手抓抗洪、一手抓灾后生产。

30、加强洪水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31、发动群众,依靠集成,防汛自救。

32、同甘苦、共患难,干群同心度难关。

33、同舟共济,全民一心。

34、依法防洪,迷信防洪,全民防洪

35、加强行洪区防疫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生命安全。

36、不怕苦,不怕累,携手同心,共度难关。

37、依法防汛,积极构建平安校园。

38、依法肃清行洪阻碍,保障河道防洪安全

39、防汛保平安,合力促发展。

40、遍及防洪避灾常识,加强抗灾自救才能

4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42、发展水利要靠法制。

43、依法治水,保障可持续发展。

44、一点颜色给风浪,家家户户不摇晃。

45、依法治水,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

46、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

47、依法防汛防台,积极构建平安义乌。

48、禁止在河道内违章开采砂石。

49、加强水政监察,强化水利执法。

50、保持人水协调,建设生态文化

51、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52、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全民防汛。

53、禁止围湖造田、围垦河流。

54、抓好组织工作,提高防汛和抗汛能力。

55、全民行动,干群协作,共度难关。

56、加强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57、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

58、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

59、大灾面前有大爱,大水无情人间有情。

60、搞好堤防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61、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区间的利益。

62、防汛抗洪,心系百姓。

63、共产党员要始终站在抗洪抢险的前列。

64、储备防汛物资,保障防洪抢险顺利。

65、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66、保险来自长期警戒,事变源于霎时麻木

67、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前提。

68、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请自觉执行防汛防台人员转移指令。

69、洪水无情人有情。

70、公民、法人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的义务。

71、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生命重如山。

72、防洪防汛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73、防汛无小事,责任大如天。

74、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75、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

76、增强洪水治理,保障防洪平安

77、未来的风浪,也不是为了明天的悲伤。

78、要享受幸福,先抵御灾难。

79、坚持科学规划,加快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建设。

80、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

81、强化水行政执法、清淤除障,加强河道和岸线管理。

82、依法防洪,造福人民。

83、进步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条件

84、防汛抗洪是全民的义务。

85、防备为主,安全第一

86、挽助之手+爱心=生命。

87、依法清障,确保防洪安全。

88、禁止在嫩滩或主河槽耕地、放牧、捕鱼,洪水无情,生命无价。

89、加强防汛防台监测预报系统建设,提高洪涝台旱灾监测能力。

90、严防死守,确保大堤万无一失。

91、防汛抗洪,人人有责。

92、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人民社会安定。

93、普及防汛防台知识,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94、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的基本依据。

抗洪救灾标语范文第3篇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投身防汛抗洪救灾第一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抗洪一线党旗飞扬观后感,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抗洪一线党旗飞扬观后感17月以来,江西上饶市遭遇多轮强降雨侵袭,多地洪水凶猛、灾情严重。上饶市组织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履行职责职能,强化担当作为,逆水而上,书写防汛救灾的组工答卷。

吹响战汛“集结号”。汛情发生后,市委组织部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下发通知,对各级组织部门服从服务防汛救灾工作大局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动员和组织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抗洪抢险。全市12个县(市、区)组织部门纷纷响应号召,迅速下发紧急动员令和倡议书。目前,全市共有4163个基层党组织、84.61万余名党员干部战斗在防汛救灾的一线。

当好战汛“急先锋”。全市在堤坝、水库等各防汛点、转移安置点、险工险段等建立起临时党支部525个,设置临时党小组324个,成立党员突击队423支。全市各级组工干部闻“汛”而动,开展群众安置转移、抗洪抢险救灾、预警防范、巡查排险等工作。婺源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喜文主动将拖鞋让给被困排岭村老人,自己赤脚护送救援。市委组织部派驻婺源县蚺城街道上梅洲村第一书记郑想门与村干部一同查水情、观雨情、报灾情,“拉网式”排查重点隐患点。鄱阳县鄱阳镇组织委员兰穹飞担任灾民安置点临时党支部书记,每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

用好战汛“试金石”。哪里最艰险、就到哪里识别干部。玉山县委组织部结合防汛救灾工作实际,派出8个工作组,分赴16个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防汛救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鄱阳县委组织部组成4个工作组,奔赴8个万亩以上重点圩堤收集了解情况,通过访重点圩堤挂点领导、访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访有关干部群众、查防汛责任落实情况、查防汛效果情况的“三访两查”方式,重点收集掌握防汛抢险救灾一线的先进典型和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情况。万年县委组织部成立由部领导带队的4个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对防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实地考察了解党员干部发挥作用情况。各地组织部门依托组工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推送报道典型事迹和感人事迹2300余次,对涌现出的20名防汛救灾先进典型的事迹开展宣传,激励党员干部危难时刻勇担当。

注重战汛“暖人心”。市委组织部及时从代市委管理的党费中紧急划拨270万元,用于救助受灾严重地区困难党员群众,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加大对奋战在防汛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慰问,向受灾严重的党员、群众送去组织的温暖。

抗洪一线党旗飞扬观后感2Ⅳ级响应、Ⅰ级响应,全区进入战时状态……短短几天,江西九江濂溪区防汛应急响应接连升级。雨情急、汛情猛,如何有效应对?区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的力量,全区327个基层党组织和3600多名党员第一时间响应号召,投身防汛工作。

新港镇防守堤坝最长、任务最重,镇党委集中驻堤单位所有党员,成立9个临时党支部,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拧成一股绳。五里街道组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党员志愿者150余人,分成4支小分队,前往新港镇东升堤支援,连续作战30多个小时,完成1200米的子堤加固加高任务……

汛情就是命令,防汛刻不容缓。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地党委紧急部署安排,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抗洪救灾主战场,筑起一座座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坚固堤坝。

车辆受阻、人员被困,情况紧急!7月17日,持续强降雨导致湖北恩施市城区清江干流水位猛涨,倒灌的河水淹没沿河公路,两岸楼房涌入大量洪水。

“请大家迅速到各网格,提醒居民加强防范!”舞阳坝街道桂花园社区微信群里,党委书记邓梅娇指导党员干部做好应急工作。17日清晨,全市23个社区治理专班的579名成员迅速集结,分赴72个片区开展应急抢险、巡河查堤、设置警示标识,一条条汛情实况视频、安全提醒迅速通过社区微信群、小区业主群、楼栋群广泛扩散,让市民提前做好准备和防范。恩施大峡谷风景区管委会组织150余名党员干部、村两委成员,在危险路段路口值守、在地质灾害多发点巡视、在河道巡查,确保当地群众人身安全。

哪里有汛情,哪里就有党组织。安徽望江县境内的长江华阳闸水位近日突破历史极值,按照“每公里一个”的标准,望江县在60多公里长的同马大堤上搭建起66个防汛工棚,组建临时党支部、成立党员突击队。同样地,江西鄱阳县鄱阳镇在沿河圩、问桂道圩、昌江圩等5个圩堤上搭起帐篷,组织党员、村(社区)干部等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看到党旗,群众心里就有了底!”江家岭村村民江粒发激动地说。

抗洪一线党旗飞扬观后感3连日来,安徽大别山区、沿江江南、皖南山区持续遭受大暴雨、特大暴雨袭击,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省委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齐心协力打赢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硬仗。

省委书记李锦斌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工作汇报会,部署防汛救灾工作,带头深入一线指挥。省委、省政府领导分赴各地,下沉一线调度指导。省委组织部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防汛救灾工作中扛责在肩、担当作为。全省组织系统启动上下联动的应急工作机制,动员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防汛救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省各地迅速发动2.7万个基层党组织,组织29万余名党员参与防汛救灾,先后成立1728个临时党组织和1774支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预备队,259名同志在一线申请入党,汇聚起抗洪抢险救灾的强大力量,筑起一道道“红色堤坝”。

排查安全隐患带头干

全省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广大党员干部领着群众一起干,全方位防守、全天候巡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芜湖市委组织部分两批抽调227名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组成16支突击队,连夜奔赴汛情紧急的乡镇街道,参与夜班巡查值守,充实基层防汛抢险力量。铜陵市组建党员突击队、党员巡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536支,24小时不间断开展上堤巡查,先后排查和处置险情12处。阜南县王家坝镇党委动员广大党员冲在防汛一线,成立防汛抢险队和防汛巡逻队,组织开展汛前检查,不留死角盲点,责任细化到岗、工作细化到户。

处理重大险情打头阵

面对险情,广大党员越是艰险越向前,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带给他人。

歙县在7月7日高考延迟后,公安、交通、卫健、供电、通讯等部门组织1200多名党员干部,成立了20个抢险救灾工作组,调集橡皮艇和冲锋舟30余艘,连夜架设浮桥、开通应急线路、组织备用考点,全力保障高考,2207名高考生无一人因灾缺考。安徽盛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得知含山县铜闸镇西河圩埂突发险情,紧急动员46名民工,晚上9点前全部赶到圩埂一线,挖土、装袋、加固到凌晨1点,初步消除险情。枞阳县浮山镇女儿桥村党委书记许俊巡查团结圩时滑倒在地,左手手腕两侧骨头摔断,可第二天一早打着石膏又来到圩堤上;金社镇金山村党委书记丁陆斌发现有人坠入湍急的河水,迅速脱下雨靴外裤,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救起落水群众;郎溪县建平镇钟西村51岁的村党总支书记简旺生,为消除歌场圩险情,带领干部跳下深水寻找漏点,配合挖掘机打桩,因长时间浸泡水中体力不支,晕倒在圩堤上。

转移安置群众冲在前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面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毫不犹豫挺身而出,全力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把党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心坎上。

寿县瓦埠镇、保义镇对13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现场核验,对发现的11个住房安全未保障户,因户施策,妥善安排。岳西县推行“小红帽”服务,召集广大党员群众志愿者,帮助群众移床100多张,转移群众300多人。枞阳县在群众安置点成立临时党支部,按照50人以下和100人以下的安置人员规模,从相关部门分别抽调1至2名党员驻点服务。青阳县蓉城镇新中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黄韩忠在村组山体出现滑坡的危急关头,带领村“两委”成员第一时间组织18户39名受灾群众进行转移。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勇作为

严峻汛情叠加常态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冲刺等多重任务,难度大、压力重。面对艰巨繁重任务,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灾区群众患难与共,全力以赴开展灾后重建,展现出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东至县成立南部山区灾后恢复工作指挥所,派出5个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技术指导组,组建53个扶贫专班进村入户,了解贫困群众受灾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马鞍山市、宣城市、六安市等地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抢修水毁道路、进行除险加固,包保帮扶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宿松县开展以“领导联、单位帮、社会帮、村互帮”为内容的“一联三帮”结对帮扶活动,县直单位党组织与灾区村级党组织结成帮扶对子932对,为受灾群众解决问题203个。枞阳县横埠镇官塘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汤诚通过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认购,多渠道联系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开展爱心帮扶等,帮助臧家大院家庭农场售出受灾情影响滞销西瓜2.8万斤。

抗洪一线党旗飞扬观后感4“截至7月9日8时,南漪湖水位达13.87米,超保证水位0.87米。四合圩南埂、东埂、北埂部分埂段出现塌方、管涌、漫水等险情……”看到大家在微信群里转发的倡议书,安徽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党员钦传龙坐不住了。今年40岁的他,长在洪林,住在上海。得知家乡汛情严峻,钦传龙主动联系微信群里的村干部,向党总支表达自己想参与抗洪的愿望。很快,他从上海返乡,加入到村里防汛抗洪应急队伍中。“我是一名党员,汛情紧急,返乡抗洪义不容辞。”大雨中,钦传龙扛起沙袋,一次次往返于灌沙和漫水地带,加固堤坝。经过近10个小时的努力,钦传龙和抢险队员们一同将包保的几处险情控制住了。

在福建工作的张明刚也在几天前返回安徽铜陵枞阳县,一下汽车就直奔河堤。“我是一名退役军人,也是一名党员,抗洪抢险是使命所在。”张明刚语气坚定。这些天,他一直奋战在抗洪一线。记者见到他时,他手拿铁锹,正拼命将泥土往沙袋里装,一铲接一铲,时不时手脚并用,雨衣、雨鞋上沾满泥浆,汗水顺颊而下也顾不上擦。

暴雨如注,江西莲花县荷塘乡长曲湾村杨志森家后门,淤泥越堆越高。就在夫妻俩焦急万分之时,一阵敲门声响起,村党支部书记贺仕仔出现在门外。察看情况后,贺仕仔召集党员帮助杨志森一家转移到县里的安置点,并安慰他们:“去县里安心住着,房子我帮你们看。”

“乡亲们,洪水就要来了,大家赶快走!”7月10日晚8时许,江西都昌县土塘派出所辖区珠光村委会六房村的村干部向派出所求助,鄱阳湖外湖堤坝已经出现裂口,洪水马上就会冲到村里,村民需要立即转移。“我水性好,我先上!”正在值班的预备党员黄华杰主动请缨,立即与同事驱车赶往六房村。为了提高转移效率,黄华杰和村里的党员干部采用“一户一户清”的办法,挨家挨户组织群众撤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工作,全村26户80余名村民全部平安转移到安置点。

…………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我是党员,我先上”“人在堤在,誓与大堤共存亡”……铿锵有力的话语,映照着广大共产党人的初心。在抗洪抢险一线,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他们以血肉之躯,与洪水奋勇搏斗,全力保护着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抗洪一线党旗飞扬观后感5自7月8日进入主汛期以来,针对近期的强降雨和沅水上游水库泄洪、境内水位全面上涨的严峻形势,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强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度汛。

多方联动,筑牢底线

汉寿县启用了蒋家嘴、翻水口、车脑、赵家河等电排抢排,降低南湖撇洪河、沧浪河和西湖高水内江水位,将山丘区总蓄水严格控制在50%左右,为应对强降雨腾足库容。储备了编织袋20万个、四船卵石(以船代仓),抢险设备14台、抢险设备运输车辆50辆等防汛物资;组织干群1.1万人,到岗巡堤查险,并调用十多台机械设备,对沅澧水一线大堤清障除杂100余公里,平整防汛道路67公里,高标准开挖清理导沥沟11000多条,架设照明线路117公里,最大限度消除大堤渗透、滑坡、管涌等隐患。明确专人对全县342座小二型水库、59处地质灾害易发地进行巡守;全程封航沅江汉寿段,对沿江3个停靠区内的102艘船再次加固,并安排专人值守。

堡垒屹立,党旗飘扬

汉寿县各级党组织始终保持实战状态,特别是乡镇(街道、区)、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尽责履职、担当作为,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当好了“主心骨”“主力军”,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抗灾工作第一线,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责任牌”“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突击队、党员巡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等,让党旗在防汛抗灾一线高高飘扬。县直相关部门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轮流值守责任堤段,积极做好抢险救灾、抗灾恢复生产工作。

党员先行,践行初心

汉寿县广大党员响应县委号召,始终站在防汛抗灾最前沿,主动亮身份、明责任、践承诺、当先锋,始终冲锋在前、战斗在前,切实把主题教育中锤炼出的党性力量,转化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险关头豁得出的实际行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党员干部24小时值班和灾情险情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巡堤查险、救灾核灾和受灾群众应急救助,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点,不溃一堤一库一坝一垸,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肃纪律,安全度汛

为确保安全度汛,防汛抗灾期间,汉寿县对在防汛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擅离岗位、不听指挥造成重大损失的党员和干部,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7月10日3时许,常德市及汉寿县两级防汛督查组先后对洲口镇防汛责任堤段进行督查,发现该镇12个村不同程度存在防汛灯安装不到位、防汛人员不达标、砍草除杂清沟不彻底等问题,给防汛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对洲口镇落实上级防汛工作要求不力的问题,汉寿县纪委监委迅速展开调查。7月13日,汉寿县纪委监委对洲口镇落实上级防汛工作要求不力问题予以通报,23人被问责。

抗洪救灾标语范文第4篇

[关键词]储备仓库 管理 系统科学 现代抗洪

中图分类号:TM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227-01

前言

中国从某些方面来说,水资源是匮乏的,因为中国的人均水占有量与世界水平相比相差太多,仅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加上降水时间集中,分布相当不均匀,主要降水集中在夏秋季节,单这一段时间的降雨量就占全年的百分之七八十。这一现象便使得我国成为一个洪涝灾害多发的国家,因而我们需要重视抗洪救灾的各方面工作,而其中防汛物资储备便是抗洪救灾必不可少,不容小觑的一环。抗洪救灾一直是一个复杂的多方面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较为规范的现代化机制,要想要建立可行机制系统,就必须把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重视起来。伴随着管理水平的提升,相关工作也会有了一定的保障,要知道现代化技术是物资储备仓库的支撑,要是没有这项技术,抗洪救灾工作将会面临巨大困难。所以,我们要充分研究防汛物资储备现代化管理这一课题。

一、做好防汛储备仓库管理的必要性

所周知,洪水是一项破坏性极强的自然灾害,即影响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更对国民的人身财产造成了威胁,所以,我们要明白做好防汛储备仓库管理的必要性,抗洪救灾工作因为防汛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得当,才能完成救灾的高效率。

防汛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就是将救灾工作中用到的防汛物资整理好,做好管理和存放,这时仓库的重要性就会显现出来。但是也不要忽略了主干物资,物资是抗洪抢险工作中最重要的核心,有些特殊的抢险物资会比较珍贵。因此,确定了物资的安全才能保证整个救灾过程的正常进行,如果物资的处理不到位就会影响整个救灾的进程。然而,所有的物资都是通过物资储备仓库来储备,由此也表现出它们的裙带关系,唇亡齿寒,只有做好物资储备才能保证物资的安全。

二、硬件设施

建设防汛物资储备仓库时首先有足够的占地面积,作为建设中的主要部分,也同时为了设备的完善,占地面积不能太小。各个级别的仓库大小有差异,储蓄物品的容量也有不同,所以不同级别的仓库也要设计不同大小的占地面积范围。设计过程中合理安排库容量才能进而使其仓库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另外,人员的专业化也是提升管理水平必不可少的途径。设计库容量要按照其标准,不仅如此,还要根据所储备物资的种类及实际情况,来定制仓库的设计标准,这是保障仓库标准化的重要前提。同一种类的物资,尽可能的采用一种标准,采用这般合理的方法,可以加快物资的发放,节省抗洪救灾的宝贵时间,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三、装卸设施

要想建设高效率的现代化防汛仓库,就必须要考虑装卸通道这一重要环节,装卸通道的作用表现在及时的物资调运,虽然作为基础设施,但其作用不容小觑,更应该被高度重视。在前期场地规划中,要留出足够的场地进行装卸通道的建设,时刻保持通道畅通,不仅如此,仓库场地的选址应该靠近交通干线,方便物资的运输,提高抗灾抢险效率。

四、设备完善

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应当建设好相应的基础设施,大体应包括起重设施,先进的装卸设备,足够的应急车辆储备,相应的应急机制。仓库在建设过程中,应该把保温措施,避光措施做好,并保证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检查和物资的使用,采取好保障的措施,提升仓库管理水平,使救灾工作成功的进行。

五、路径的现代化

为了实现防汛物资仓库的现代化,就需要对这个阶段物资储备仓库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探究。防汛物资作为人们与洪水灾害进行斗争的物质保障,和战略物资有同样的作用,为整个抗洪救灾起到了重大意义,如果防汛物资管理的水平太低就会影响到整个救灾水平,所以,我们要把物资出入库的具体情况重视起来。物资到达时,工作人员验收的同时要有供货方的参与,通过原定的步骤,首先对物资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关条例来进行,对于数量不多的物资,采用一一验收的标准,数目较大的就需要进行抽查查看,而查出来的那些不满足要求或不符合相关物资标准的上报查处,不能让这些劣质产品进入仓库。其次关于物资情况及其验收的相关工作,主要是关于物资的质量、规格之类的进行查验,最后是关于报告的提交工作。验收结束后,工作人员写验收报告,上报相关人员。要抓好物资出库的问题,出库时要做到审查审批相关手续,认真查证相关证件,相关人员的可靠信息。再次定期检查保养相关物资,能够归还的物资管理人员要做到认真的检查,并对其进行相关的保养。最后是要有一套完备的报废机制。因为物资使用有特定年限,所以,有关部门落实这样一个报废机制,才能使这个领域的物资市场运转正常,同样也避免了不少的安全事故,使救灾效率加快。还要建立相关的记录机制,对入库的物资编号,分类,使用等进行详细记录,方便以后出入库,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为紧急救灾节省了时间。

六、完善信息化的管理

我国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得以应用,信息技术应用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所以,在防汛管理中,管理人员应利用计算机相关技术,建立完善管理体制,达到相应的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制度的建设,将仓库信息录入,与其他计算机联网,这样就可以与相关人员进行物资查询,和相关更新。与此同时,通过建设信息化系统,工作人员就可以对物资出入库情况和报废情况加以控制,不仅如此还可以进行预警。管理人员根据灾区情况提出申请,加紧对物资的补充,不断做好仓库库存的优化情况,此外,现代化防火监控系统也是需要建立的,除此之外,还要建立相应报警机制。

七、提高人员素质

在仓库管理过程中,如果想要提高管理水平,使管理体制趋近去现代化,就要相应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各种基础素质,使管理人员责任感得到提高,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主要是开展一些有效果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一些专业素质较低,受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员进行高强度的训练,提高专业水平和专业素质,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所在,担负责任。在仓库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不但要担负起明确好自己的责任,还要充分的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管理人员应采用合适的奖罚制度,通过这样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使工作完成的更好。

结语

仓库建设中,从专业设备到仓库选址再到人员素质,各个方面的提升关于防汛物资储备仓库的相关问题的提出及其改变措施,充分的显示出建立现代化防汛物资仓库管理建设的重要性,在防汛工程的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为此,我倡导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此课题的研究,从根本上提高防汛工作的完成效率,减少人民财产的损失,让防汛物资仓库建设真正成为防汛工作中的后援军,成为抗洪救灾中不容忽视的重要一环。

参考文献

[1] 张奥,高丽,张辉.黑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工作现状及建议[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3,02:180-184.

[2] 康雄,王奇,李荣利.广东省省级三防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建设实践[J].中国防汛抗旱,2013,03:46-48.

抗洪救灾标语范文第5篇

(一)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各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旱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1、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军分区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市防指成员由市水利局、*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电力局、市工贸国资公司、市水务集团、各通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市防指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中型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江河、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市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防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军分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市防指提出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市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情和救灾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防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和防治情况。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有关风景名胜区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建设系统本级水灾损失情况。

市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控制。

市交通局:督促业主(建设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抢险救助,做好运输船泊的防洪(潮)避险工作;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航道;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舶;及时向市防指提供交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的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农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干旱期饮用水质的监测。

市供销总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电力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电力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工贸国资公司: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调运供应工作。

市水务集团:负责汤浦等水库的安全管理;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各通信公司:负责所属通信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指挥联络畅通。

4、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二)办事机构

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

市防办职责:拟订全市防汛防旱的政策、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预案和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旱工作;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汛防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武部或武警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灾害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一)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特别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我省并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危急水位),并根据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危急水位)。

4、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4.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5.66米。

5、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曹娥江、浦阳江干流堤防等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0万人。

(二)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大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6、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2.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4.16米。

7、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8、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80万人。

(三)较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较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厦门以南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或*平原河网主要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小(一)水库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万人。

(四)一般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一般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50~8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50~100毫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水位上涨,但均在警戒水位以下。

5、小(二)型水库、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万人。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等“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

各级政府组织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供水情况。

2、山洪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三级以上堤防(海塘)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及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汛前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和检查。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办,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办,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浦阳江、曹娥江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市防办。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交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即时上报到市防办。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办,事后及时对灾情组织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各媒体有关灾情报道,应事先向市防指核实。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5天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上报一次旱情。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按要求加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蓄水工程建设任务,对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通报乡镇政府。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预警。

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各地各部门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4、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前,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防汛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5、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乡镇政府或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6、蓄滞洪区启用和内涝灾害预警

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启用蓄滞洪区时,当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规定权限向社会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8、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有关地区的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影响范围跨县(市、区)的,还应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

9、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城镇供水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并向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四)预警支持系统

1、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各级气象、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台风、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设布点合理的台风、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测到台风动态和水雨情。

2、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4、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防汛、气象、水利、国土、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和洪水预报;分析水利工程险情,分析干旱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指积极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

2、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联系*军分区、武警*市支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二)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市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旱情;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三)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县(市)防指参加,提出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四)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必要时,上报省防指办和市委、市政府,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五)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台风暴潮灾害

(1)台风暴潮(含热带低压)灾害应急处置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热带风暴)消息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预报和监视台风动向;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②气象部门及时将台风预报消息,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并向公众。

③防汛、水利部门分析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措施。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④农业部门组织各地通知海上船只开始返航。

(3)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水利、建设、建管、有关通信公司、供销总社、农业、卫生、财政、工贸公司、电力、国土资源、交通、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派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台工作。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水利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

③防汛、水利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堤海塘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做好平原河网和水库的预排预泄工作。

④农业部门组织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船只迅速回港避风和就近进港避风。

⑤新闻部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部署的防台工作。

(4)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阶段

①台风可能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防台预案发出人员紧急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命令),各级领导深入防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可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落区的预报。水利部门根据气象预报进行江河洪水估报,根据降雨实况及时作出洪水预报。

③防汛、水利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密切监视水库、小流域、重要江河、平原河网的强降雨及水情、工情,并及时发出预警。对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及时掌握各地灾情。组织水利工程抢险。

④农业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回港避风船只的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

⑤对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要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对山洪、滑坡易发地区,要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⑥对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做好防护工作;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卫生医疗部门应组织医疗队结集待命,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准备。

⑦新闻部门(电视、报纸、广播)滚动播发台风预报和防台措施及知识。

⑧和武警部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台工作。

2、江河洪水灾害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蓄滞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以增加泄洪能力等。

(3)在实施蓄滞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县级政府决定做好蓄滞洪区启用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分洪设施的启用。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规定的分洪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相应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下达实施分洪命令。

(4)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3、山洪地质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水文部门监测到山区小流域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通报;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立即进行研判,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地区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安全、就近、迅速、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预警。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5、内涝灾害

(1)当出现内涝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建设等部门增加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涝,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

6、干旱灾害

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别重大干旱

①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对水源工程进行统一调度,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抗旱目标责任制,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②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启动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人工增雨等。

③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⑤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重大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气象预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③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备案。

④督促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⑤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较大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

③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一般干旱

①开展旱情监测、预报工作,掌握旱情变化情况。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会商,分析了解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部门加强对供水水源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本行政区域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调水质监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地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供水部门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六)信息报送与处理

1、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按分管权限,统一报送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市防办接到重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并及时续报。

(七)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八)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指挥机构指挥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江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九)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灾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十)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一)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气象信息(台风、暴雨、高温等由气象部门统一)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3、县(市、区)信息。县(市、区)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二)应急结束

1、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非常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台毁、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抢险队伍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地、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各地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③调运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调动。

④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需要驻地、武警部队给予防汛防旱抗洪抢险支援时,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安排;需要向驻绍部队、武警部队求援时,由市防指与军分区、武警部队联系安排。

(2)抗旱队伍

①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②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

(1)防汛防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2)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当地防汛防旱需要储备防汛防旱物资。

(3)水库、水闸、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4)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5、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人防、地震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旱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防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建设全市防汛防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市防办和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市级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5分钟内传到市防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防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各级防汛防旱专家库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实效。

(4)、武警部队和民兵的抗洪抢险培训由*军分区、武警*市支队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演练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启用蓄滞洪区、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的,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原设在河道、低洼地区的建筑要易地重建。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每年应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群众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取河道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防办备案。

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指和市人事局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市防汛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