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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洪抢险安全预案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我县抗洪抢险工作,保证灾后相关工作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贫困户经济损失,控制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人数,确保按质按量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战。根据我县抗灾抢险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紧密相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部门分工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积极抵御洪水灾害,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稳定的抗灾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抗洪抢险指挥小组

成立抗洪抢险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

(二)抗洪抢险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

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一切目常事务,迅速准确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险情,及时上传下达;协调有关股室做好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或协调组织跨单位应急增援统计资料上报及归档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等灾害性气候影响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事故,主要包括洪汛灾害及其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基本农田等破坏、人员伤亡等应急处置工作。

五、抗洪抢险

自接到县委、县政府险情报告后,抗洪抢险工作小组应全员待命,立即开展抗洪抢险,做好群众撤离准备,确保群众安全。在抗洪抢险过程中,按以下责任分组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一)抗洪抢险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副组长:***

六、事件报告

灾害发生后,要按照本预案,立即展开抢险救援和事件处理工作。

(一)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险情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紧急情况。抗洪抢险指挥小组应对排险除险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进行连续、深入、全面续报。

(二)报告内容

1.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施损失及可能造成影响的情况

2.灾情发生的基本情况及简要经过,采取的紧急抢险救援措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情况

3.灾情的初步信息或基本结论

4.灾情的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发生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抗洪抢险指挥小组成员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抗洪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三)反应迅速,积极应对。灾害发生时,各成员要迅速行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紧张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等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抗洪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要发扬不畏艰难的精神,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讲奉献,全力进行防洪抢险救灾。

(六)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小组宣布解除紧急抢险期时间,各股室应对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防洪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第2篇

方案一:乡镇防汛工作方案为落实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防汛工作,保证全镇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安全转移危险区人员工作方针,以蓄水工程、河道堤防、低洼村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渡汛为重点,以防洪工程和在建工程不垮坝、不决堤、城区村屯不受淹,坚决杜绝人为责任事故为目标,将努力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宗旨,动员全镇力量,争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工作任务

为确保安全渡汛,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汛。

水管站负责制订完善全镇的蓄水工程安全应急度汛方案,水库蓄水量的调度,安全度汛措施,病险水库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督查河道清障,检查易进水村屯的应急措施和转移地点落实,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的度汛措施,督查各村应急预案演练和落实,负责辖区的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

各村负责制订全村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和沿河、地势低洼和山洪泥石流易发村屯应急预案,预案要明确灾害位置、受影响农户、报警方式、包保人员、人员转移路线等内容,每个村屯要配备一个手持式可充电扩音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提前动员群众转移。

各水库执行安全渡汛各项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通知水库下游群众,按应急方案制定转移路线和指定地点进行转移,各村屯要实行10户联保,相互督查,村社干部及工作队要各户排查,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由民兵为主体看护村屯最后撤离。

各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人员转移应急预案。

2、清理河道及两侧障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各村社要在立即对河道进行一次清障,特别是沿河两岸及沟边秸稞和柴草垛、垃圾进行清理,坚决杜绝一遇大水造成河道、桥涵严重堵塞,无法正常行洪,给防汛工作带来隐患,河道清障工作各村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3、做好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安全渡汛。

各水库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修复,水库输水洞的挡网必须清除,保障放水畅通,不得超汛限水位运行。此项任务由镇防办进行督查,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到期未执行的,将上报到市防办并强制执行,同时收回水库承包权。

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从6月15日开始到6月20日,各村社要对辖区内河道的险工险段进行排查和修复,做好应急度汛的措施。

各村的拦河坝、拦河闸要拆除挡板,闸门及早的提起,临时性拦河坝要进行拆除。

各村社要对存在山洪泥石流隐患区域的住户进行排查,一旦出现连续降水,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转移,特别是八道村西崴子屯、四合村的西样沟屯、榆木社区。对低洼地易进水的村屯,应对堤防进行加固,河道、柴草垛进行清障,防止洪水进屯,特别是:四方甸子新立屯、北大桥屯,新胜村的前甸子屯,海浪布村的后海浪布屯。

钼矿的尾矿坝,一旦出现强降雨,必须要采取防雨布进行铺盖,如正在生产,井下工人必须停止生产,返回地面,大坝要24小时有人看护。

4、各村社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危房户的搬迁,必要时由村社组织实施强制搬迁,并安置住处。

5、按要求备足防汛物资储备,完善抗洪抢险队伍。

各村、各单位要把防汛物资落到实处,有水库的村,要把防汛物资集中到水库存放,其它村要把防汛物资存放在村部,抢险队伍名单上墙,并通知本人,至少组织一次防汛演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张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和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所。同时落实水库包保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附后)。为使今年防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各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镇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调度,编制防汛工作方案、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和抗洪抢险预案。抓好防汛责任制的落实,组织防汛值班值宿,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情况,搞好科学调度并及时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下达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命令,组织运筹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部置防汛抢险,汛情,抓好全镇的防洪工程安全度汛,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及水毁工程的修复,搞好防汛宣传和工作总结等。

执法中队:负责镇区防洪安全,抓好镇区排水设施的疏通和管护,做好镇区危房居民转移安置等工作,抓好低洼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转移工作。

供销、林业、石油等部门:负责抢险物资的准备、供应工作。供销部门要准备编织袋、铁线、铁锹及其它抢险工具,石油部门准备防汛油料,林业部门准备木桩。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料、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

交警队:要做好抢险车辆的调配。

武装部:负责抢险队伍组织、调动和抢险等工作。镇区要保证200人的抢险队伍。

通讯部门:负责全镇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传送防汛通讯指令,千方百计保障通讯畅通。

农电部门:负责电力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

农业站:负责掌握农业洪涝受灾情况,负责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本系统防洪安全。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救灾、应急度汛等经费的及时拨付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民政办:负责灾情统计以及灾民的生活安置工作。

粮食部门:做好本系统仓储粮食的防汛工作,负责储备麻袋和编织袋,负责灾区的粮食供应和调运工作。

国土所:负责山地灾害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

卫生、畜牧部门: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保险部门:负责洪涝灾害后的各项理赔工作。

广播站:负责防汛抗洪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

中、小学校:负责本校区的防汛抢险工作,检查好校舍是否安全,临近河岸的学校,加强警戒,掌握天气变化,随时做好转移学生的应急准备。

水库要加强水位水情的观测和上报,各水库要把水尺在6月18日前全部设立,密切观测水位水情变化,防汛抢险物资及时到位,检查好电力设施是否完善,启闭设施是否灵活,对备用电源进行检修。

按分级管理原则,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和其它重点防洪工程的防汛调度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小(二)型水库调度由乡镇政府负责,调度前应主动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水利水电、交通、农发、发改等在建工程,由镇防汛指挥部和建设单位协商调度,确保安全度汛。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需要全镇下上通力协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防汛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团结抗洪,共同为今年的防汛安全做出贡献。对重视不够、拖延、推诿、任务完成不好和拒不执行命令,贻误战机,给抗洪抢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者和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二要团结协作。发生洪水时,各单位要坚决服从大局,决不允许各自为政,必须无条件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对承担具体任务和措施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共同为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贡献。

三要服从指挥。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汛情发展和抗洪救灾的实际需要落实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和抢险车辆,主动接受镇防汛指挥部、武装部、交警队的调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要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成立防汛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抓防汛抗洪工作,落实好包保责任制,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值宿,在防汛期间外出的,必须请假,否则,严肃处理。

五要严厉打击盗用防汛器材、物资和破坏防洪工程的犯罪活动,维护汛期治安秩序。同时要加强对抗洪抢险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弘扬正气,鼓舞抗洪斗志。

方案二:乡镇防汛工作方案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促进我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切实提高防汛认识,把防汛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在今年的防汛抗洪工作中,广大干群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要把防汛工作放在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摆上突出位置,早着手安排,早动手实施,对防汛工作来一个拉网过筛,不放过一个死角,不疏漏一处隐患。

要充分认识今年的防汛形势,不要因为十年九旱而忽视防汛工作,加之生态环境恶化,洪涝灾害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全镇广大干群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绷紧防大汛这根弦,充分做好抗大洪的准备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防汛责任,消除汛情隐患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做到防洪抢险并重。总的要求是:塘、堰、坝不决口,遇到洪水有对策。要主动防范,突出重点,确保水塘,学校、厂矿企业、交通干线、居民住所的安全,要把减少人员伤亡放在首位,最大限度的降低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必要时牺牲局部利益保大局。防汛的重点及预案措施如下:

1、范沟水塘防汛期间限制水位应低于溢洪道2米。

责任人:XXX

2、郭峪小学遇到洪水要及时让师生安全撤离。

责任人:XXX

3、古村水塘在汛期要24小时监控,溢洪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责任人:XXX

各单位、各村防汛办要对学校和群众住宅认真排查一遍,对危房内的学生和群众要及时搬迁,妥善安置。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抓好队伍建设,严明防汛纪律

防汛工作是全镇广大干群的共同任务,是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和抢险组织工作。

民兵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各村要抓紧成立民兵抢险应急队伍,要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登记造册,并在汛前进行一次演练。在险情突发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各村的民兵抢险队伍名单务必于6月1日前交镇防汛办。

要严明纪律,依法防汛。凡建在河道内,达不到防洪标准的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汛前不检查,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软顶硬抗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予表彰和奖励。

方案三:乡镇防汛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汛工作 ,防止和减轻洪涝灾害,确保安全渡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规划和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定防御洪水方案,确保防洪标准和措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条: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汛工程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的规定,以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订本防洪工作预案。

一、基本概况

田东县平马镇位于田东县中部的右江河畔,东接林逢镇,南与作登乡相邻,西与祥周镇接壤,北与朔良镇相连。全镇共有17行政村,5个社区,总人口近10万人。平马镇是田东县城所在地,是田东经济、文化的中心。主要交通干线有324国道和南昆铁路、南昆高速公路贯穿其中,平马镇境内地形错综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地势是南北高,中部低。全镇境内地表河在西江流域,河流分属于西江上游的干流红水河和西江的一级支流郁江上游的右江,中部和南部有右江的支流龙须河、百谷河等,由于降雨时空不均以及多年来大兴水利,全镇境内共有中型水库1座即龙须河、小㈠型水库5座,小㈡型水库5座,平马镇地处右江干流沿江,是防洪重要城镇。目前,右江防洪堤未能建好,特别是作为县城所在地的平马镇,城市防洪能力极为脆弱。全镇辖区内星落局布的十几座中小型水库及几十座山塘,右江、龙须河上游大中型水库如果失事都将直接影响下游人民生命安全和耕地、铁路、公路等财产安全,而具有突发性和毁灭性的洪涝,损失很惨重,因此我镇防洪防洪工作十分严峻。

二、防汛保护重点

㈠防洪城镇的本县城区及辖区内的17个行政村。

㈡中型龙须河水库和重点的小㈠、小㈡型的10做座水库,面上的36座山塘。

㈢容易出现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村屯。

三、防汛抗洪抢险机构及职责

成立田东县平马镇防汛抢险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一把手担任,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指挥全镇抗洪抢险工作。根据雨情、水情和河堤及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危急状态,决定调集抢险队伍,转移防洪区人员和物资,协助上级防汛指挥部作非常措施的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洪预备方案规定:按行政首长责任制及分级管理办法,镇防洪抗旱指挥机构指挥及协调抢险物资,后勤保障及车辆、通讯、电力供应、抢险人员等。

1、抢险物资后勤保障。主要职责是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所需的物资及抢险人员的食品供应,由供销社、粮油公司、林业站等组成。

2、车辆船只。主要由镇交通管理站负责,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所需的交通运输车辆和船只,维持公路和水路交通秩序,确保所有抗洪抢险物资队伍交通运输车、船畅通无阻,并抢修需要抗洪抢险通行的道路。

3、通讯。由电信局负责,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及时抢修防汛通信线路及设备,确保抗洪抢险的通信联络畅通。

4、卫生、防疫由平马镇医院部门负责,主要任务是配合抗洪抢险,派出医疗人员及救护车辆到前线提供应急医疗服务及组织好卫生防疫工作。

5、安置、救济由平马镇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灾情核准,统计上报,灾民的紧急安置和生活救济及开展募捐赈灾工作以及灾区的生产自救,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及技术指导工作。

6、电力供应由平马供电工区负责,主要任务是确保抗洪抢险中设备用电及生产、生活用电。

7、社会治安由平马派出所、合恒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⑴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⑵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抗洪物资运输优先通行;⑶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和盗窃防汛物资的违法行为。

8、抢险人员:主要由武装部负责,主要任务是当水库、河堤等出现重大险情时参加组成抗洪抢险智囊班子,提出分析意见并制定出抢险方案,调动民兵预备役参与抗洪抢险工作。

9、防御思想宣传。由镇文化广播站负责,主要任务是:⑴及时宣传报道抗洪抢险实况,做好宣传工作,安定民心,表扬好人好事,鼓舞抗洪队伍的士气;⑵及时做好汛情、雨情宣传。

四、洪水预报和汛情

㈠镇防汛抗旱办要负责收集降雨天气过程,并做好记录上传下达。

㈡各水库山塘管理员,按规定向县、镇防汛办汇报水情,当水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及时向县防汛办预报洪水趋势。

㈢汛情公告由县防汛办逐级通知或交由县有线电视台向社会转发。

五、工作指导原则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第3篇

1.1编制目的

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汛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机制。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依法防洪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设在市水利局。

2.1.1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市政府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电信分公司、*供电公司、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市监察局、*海事局、*市物资总公司等部门和*武警支队、*火车站负责人为成员组成。

2.1.2市防指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主要江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县(市、区)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组织灾后水毁修复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1.3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发动、监督市直机关党员参加抗洪抢险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制定防汛抗旱规划工作。负责防洪保安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协调落实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与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照市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省和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

市建委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城市供水相关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公路设施建设等,保障防洪需要,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市林业局负责防汛抢险急需毛竹及木材的供应工作。

*电信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无线电通信频率及其正常使用。协调保障公众移动通信和联通通信网络的通信畅通。根据汛情需要,协助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负责公用通信网设施的防洪安全和通信畅通。

市农委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汛情、旱情监测预报;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指导;为市政府、市防指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当好参谋;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监管,督促水利工程水毁修复。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监察局负责检查监督参加防汛抗旱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执行防汛抗旱纪律的情况。

市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

市商务局负责受灾群众日常生活用品的调度和供应。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中涉及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处置。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

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负责洪涝旱灾发生后的保险理赔工作。

*火车站负责紧急调运有关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人员工作。

*海事局负责防汛救灾抢险物资运输和人员撤离的船舶保障及航道建设和畅通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粮食保障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有关防汛抢险急需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市物资总公司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紧急调遣工作。

*军分区根据汛情、旱情需要,负责组织协调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紧急任务。

*武警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紧急任务。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2.1.4市防指办职责

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市雨情、汛情、旱情、工情;根据市防指决策,具体统一调度全市防洪抗旱骨干工程;组织拟定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调度运用办法和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市、区)防指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受涝地区开展排涝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制定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湖泊、行蓄洪区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农业抗灾用电指标计划安排,市直管工程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2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当干流及主要支流出现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当地行政首长、参加抢险的、武警部队首长和水利专家组成,水利专家负责拟订抢险方案,行政首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武警部队参加抢险,由军分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生成及走向趋势、其他有关气象信息。

气象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各类报汛站应将监测和收集的水文信息及时报上级水文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动测报水情信息应在20分钟、人工报汛水情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到*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水文水资源局根据雨水和墒情实况及时作出汛情、旱情预报,并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精确度。

当预测河道超警戒水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相关水文测站应按每日4时段加密测报;当预测河道接近保证水位、水库达设计水位时,重要水位站点应按每2小时时段测报,必要时应随时加密测报。

当发生特大暴雨、山洪暴发等特殊汛情和冰雹天气时,各报汛站应及时向市水文水资源局拍发暴雨等特殊汛情电报,并增加报汛段次。当溃坝决口、行蓄洪区行蓄洪、分洪河道分洪时,应立即拍报特殊水情、大型水库泄洪以及河道洪水达到历史前3位或断流时,在2小时内报市政府和市防指。

河道、湖泊、水库塘坝蓄水,非汛期实行月报。旱情严重时,增加上报频次。

3.1.2河道堤防信息

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河道堤防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同级防指和上级主管单位,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由当地防指组织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报当地防指,并逐级上报至市防指办。当淮河和滁河干流达到警戒水位后,所在县(市)防指办应按每日2时段(即8时、14时)向市防指办报告汛情、工情信息,并根据汛情发展趋势增加报告次数。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省防指。

3.1.3水库工程信息

水库工程信息主要包括:实时坝上、坝下水位及库容,入库、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泄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等。若发生险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等。

大中型水库超汛限水位后,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洞)等工程的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观测频次,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安全运行状况下,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2小时内报至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的4小时内报市政府及省防指。

3.1.4洪涝及旱灾信息

洪涝、旱灾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土壤墒情、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收集洪涝、旱灾情动态信息,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大防汛抗旱行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须核灾后立即上报。市防指在重大灾情、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政府和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队伍,检查维护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储备足够的防汛抗旱物资,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保证通信畅通。

3.2.2气象水文预警

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由气象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的下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应对准备。

3.2.3洪水灾害预警

(1)当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区域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汛情信息。当河道、湖泊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水库、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当河道堤防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水工程管理单位或现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并立即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3)当水库大流量泄洪、遭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导致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水库下游预警。

3.2.4行蓄洪区预警

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政府应按有关规定启动行蓄洪区运用预案,做好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准备。由省防指视汛情发展趋势,发出准备转移通知、限时转移通知。所在县(市、区)防指接到限时转移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同时做好行(蓄)洪闸的开启或口门爆破等准备工作。

3.2.5山洪灾害预警

(1)山洪灾害易发区政府的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制定、完善本区域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方案,及时预警预报。

(2)山洪灾害易发区由国土部门负责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和预报措施。当预报或发生强降雨时,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加强观测。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6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1)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做好趋势预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与水文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商,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台风影响临近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2)预报将受台风暴雨影响的有关地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组织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会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2.7干旱灾害预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区域内向社会旱情信息。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建立通信及信息传输系统

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建设市、县(市、区)及重点防洪抗旱工程骨干通信网,建立省与市、市与县(市、区)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逐步建立全市重点防洪闸站、重要水情监视点图像监视系统,建立全市水文及气象测报站网、行蓄洪区预警反馈系统等防汛抗旱信息采集传输专网,保障雨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畅通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3.3.2制定防御洪水、抗旱调度方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人口、水工程等情况及防洪抗旱需要,组织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应急抗旱供水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主要水工程枢纽及闸站控制运用办法等,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参照《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跟踪掌握雨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水工程管理单位应配合当地防指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地防指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险情。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等方面工作。按照权限和职责负责所辖水工程的调度,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报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省、市防指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

(1)淮河或滁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干流发生两个以上主要控制站超过保证水位的洪水;

(2)淮河干流主要堤防或滁河堤防发生决口;

(3)大型或重要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12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极度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1)在省防指的指导下,市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情况严重时,提请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I级部署。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可每天在*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汛(旱)情通告》,宣传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市防指按程序申请调兵,并协调、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应急送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市防指办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市财政局及时筹集下达防汛抗旱及救灾资金。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协调及时兑现农业抗灾用电指标。市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提供运输保障。市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市卫生局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市环保局及时监测水质,加强污染源的监控。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县(市、区)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4)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市防指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派出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淮河发生大洪水,或滁河干流大部分河段发生超设防水位的洪水

(2)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及滁河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一般中型或重点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8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严重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重度干旱

4.3.2Ⅱ级应急响应

(1)在省防指指导下,市防指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指,通过《*水利信息》等方式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必要时,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可定期在*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汛(旱)情通告》。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可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市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下拨省分配的农业抗灾用电指标。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有关县(市、区)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市、区)防指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县(市、区)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4Ⅲ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淮河或滁河发生较大洪水,或干流发生两个以上主要控制站超设防水位的洪水;

(2)淮河或滁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或一般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出现严重险情或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5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范围内发生中度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中度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总指挥或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指,并通过《*水利信息》等方式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可在*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汛(旱)情通告》。市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县(市、区)防指可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防汛(抗旱)期,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上足防汛抗旱民工,加强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必要时,上一级防指派出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淮河或滁河流域发生一般洪水,或一条主要支流全线发生超设防水位的洪水;

(2)淮河或滁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或主要支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重点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发生面积大于3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范围内发生轻度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轻度干旱。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办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视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领导和省防办。市防指办视情派出检查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3)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组织民工上堤防汛查险,组织开机排涝或抗旱提水,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办。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抢险。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淮河、滁河洪水

(1)当淮河、滁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段督查防汛工作,县(市、区)防指成员和技术人员要按照分工要求,进岗到位,开展工作。按规定上足防汛民工,巡堤查险和防守。当淮河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市防指按调度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在未接到行蓄洪通知前,加强防守,确保重要堤防及重要城市的防洪安全。

(2)当淮河、滁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预报接近保证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责任段,靠前指挥,县(市、区)现场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增调防汛抢险民工,重要险工险段应确定专人防守。抢险技术难度较大时,县(市、区)防指可申请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援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动用、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

(3)当遇特大洪水时,市防指按照淮河、滁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及淮河、滁河洪水调度方案,提出调度运用意见,报请省防指批准后组织实施。

(4)发生涝灾的地区要按先自排后机排的原则积极开展排涝。当地政府须组织劳力,拆除堵坝,保持沟渠畅通;全力开启固定泵站,调集并架设临时排水机械,抢排涝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筹措排涝经费,电力部门要优先保证排涝用电。

4.6.2行蓄洪区启用

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防指应做好开闸行洪、口门爆破行洪的各项准备。需爆破行洪的,当地防指应积极为部队实施爆破提供保障。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当研究决定启用行蓄洪区时,市或县(市、区)防指及时通知部队赶到爆破现场,做好一切爆破准备。行蓄洪区启用命令下达后,由部队实施爆破,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当地防指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省、市防指。

4.6.3山洪灾害

当预报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由当地防指或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当地政府应组织民政、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山洪造成更大的损失。

发生山洪灾害后,若有人员伤亡,或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

4.6.4台风暴雨灾害

(1)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台风暴雨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暴雨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台风暴雨动员令,组织防台风暴雨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暴雨和抢险工作。

(2)防汛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台风暴雨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测,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江河洪水的调度运行,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规定的蓄水位;湖泊水位高的应适当预排。

(3)台风中心可能经过或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动员和组织居住在低洼地、危险区、危旧房特别是人员集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的及时转移,在大湖(河)面作业的船只回港避风,高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市容管理部门做好市区广告宣传标牌固定、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国土资源部门对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地区加强监测频次,采取应急措施。

(4)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预报警报、防台风暴雨措施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御部署。

4.6.5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抢险预案,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直至省防指报告,向下游可能受灾区域的当地政府预警。

(2)工程出险地点的下游地区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转移淹没区或洪水风险区内群众,并根据预案利用有利地形构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

(3)当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当地防指应启动堵口抢护预案,充实现场抢险领导力量,设立技术专家组、施工组、物资器材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6干旱灾害

市及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抗旱工作成为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领导到受旱县(市、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市防指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会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重点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市防指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灾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动员全市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并重点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定期召开新闻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县(市、区)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并向同级政府和市防指报告。受灾地区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用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单位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受旱地方政府视情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限制直至暂停造纸、酿造、印染等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直至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直至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相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其他限制措施。

(2)严重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召开新闻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提请市政府将抗旱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加大对受旱地区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受旱地区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指备案,当地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视情采取应急抗旱措施,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生饮用水困难的地区应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有关单位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加并落实抗旱用电指标、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出现水源紧缺的城市,启用应急水源工程,经本级政府批准,可采取限制高耗水低效益企业和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等措施。

(3)中度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地区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市政府、省防指报告旱情;对受旱地区给予资金和抗灾用电支持。受旱地区防指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早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上级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轻度干旱

各级防指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4.6.7供水危机

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信息内容。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行蓄洪区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抗旱人力调集情况,防汛抗旱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水旱灾害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

4.7.2信息报送。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信息处理。一般信息由防指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防指负责人审签。本级防汛抗旱的一般信息,报送本级防指办有关负责人处理;重要信息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防指办负责督办。

4.7.4信息核查。凡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备采用和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上级部署立即调查核实。

4.8市慰问及派工作组

4.8.1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委、市政府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工作。

(1)受灾范围为全市的1/2以上县(市、区),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或一个县(市、区)受到特大水旱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

(2)因洪涝灾害一个县(市、区)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4.8.2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委、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助工作。

(1)受灾范围为一个以上县(市、区),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以上;或一个县(市、区)受到重大水旱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

(2)因洪涝灾害一个县(市、区)死亡人数在5人以上。

4.8.3达不到上述情况的,由市防指或其他有关部门视情向灾区派工作组协助指导工作,并表示慰问。

4.9应急结束

河道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按规定的权限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返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调用专业机动抢险队或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支付成本费用。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力量,在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运转。

5.2队伍保障

5.2.1群众防汛抢险队伍

群众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担巡堤、查险、排险任务。参照《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一线民工每公里10-20人,二线民工每公里20-30人,三线民工每公里30-50人,以行政区划统一编队,明确负责人,由当地防指调度。根据汛情发展,县级以上防指或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增调防汛民工。

5.2.2部队抢险队伍

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县(市、区)防指可逐级向市、省防指申请调动部队支援。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区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5.2.3防汛机动抢险队

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对抢险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市级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指调遣,赴指定地点实施抢险。县(市、区)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指调遣。

5.2.4抗旱服务队

抗旱期间,抗旱服务组织应服从本级防指调遣,到受旱地区提供抗旱流动机械,维修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推广和指导农户使用旱地龙等生物抗旱措施。市级抗旱服务队重点支援严重受旱地区应急提水、抗旱技术服务等工作。

5.3物资资金保障

5.3.1物资储备

(1)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旱灾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物资。

(2)市防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市直管的河道、堤防、闸坝及水利枢纽工程的防汛抢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的应急需要。必要时,市防指向省防指请求支持。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本地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定。

5.3.2物资调拨

(1)市级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和抗旱物资急需。

(2)市级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调拨须县(市、区)防指申请,经市防指批准,由市防指办向各储备单位签发调拨令。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用电话或明传电报申请批准调动,用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用途和需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等。

(3)市储备单位、仓库接到调拨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申请单位负责组织运输,并及时向市防指办反馈调拨情况。

(4)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凡运送防汛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各等级公路、桥梁和渡口均免费优先通行。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涝、抗旱供电。

5.3.3资金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财政预算要每年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因汛情、旱情需要,可运用市长、县(市、区)长预备费和其他资金。中央财政下拨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受洪水威胁的县(市、区)为加强本行政区内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5.4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

县级政府负责组织转移行蓄洪区和低洼地群众,当地政府及民政部门负责为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医疗部门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

5.5通信保障

5.5.1专网通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防汛抗旱专用骨干通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汛前对专用通信网进行全面检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有线、无线通信设施;各雨水情、旱情采集点必须配备有线或无线通信设施,对于自动采集点,必须制定设备出现故障时的监测信息应急采集、报汛预案,确保信息畅通。

5.5.2公网通信

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应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

5.5.3编制通讯录

各级防指办应编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汛抗旱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形式联系方式。

5.6技术保障

5.6.1防汛抗旱计算机广域网

(1)建设和整合全市防汛抗旱计算机广域网,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当网络发生故障时,应迅速组织抢修,以最短时间恢复数据通信。

5.6.2防汛抗旱决策支持

依托洪水预报系统、旱情监测预报系统、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异地会商系统,以现行的防洪调度和水源供水调度工作流程、调度规则、组织分工为基础,建立防汛抗旱调度决策支持系统。

(1)完善水文信息采集及预报系统。

(2)建立防汛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重要防洪抗旱工程数据库,实现工程基础信息的快速查询。为全市防汛抗旱形势分析和防汛抗旱决策提供支持。在防汛抗旱数据库及综合信息数据库的支持下,建立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时提供实时洪涝、干旱情况及灾情分析结果逐步实现各级防汛、抗旱、灾情信息的共享。

(3)建立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逐步完善防汛抗旱调度决策异地会商系统,提高防汛抗旱和水资源调度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5.6.3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专家库由设计、科研、管理、防汛抗旱等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安排专家,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7宣传及培训演习

5.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信息的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指办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媒体向社会。防汛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防指指定的发言人,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

5.7.2培训

市防指负责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市级、大型企业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别负责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所属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5.7.3演习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一般2—3年举行一次,县(市、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演练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新闻报道

6.1新闻报道原则

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洪抗旱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2新闻审查

由*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等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报道,由市防指负责审核。其它记者采访洪涝、旱灾地区,在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重要设施的水毁修复工作,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7.2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由防指办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7.3行蓄洪区补偿

当年行蓄洪区运用后,财政、水利等部门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核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标准和办法,报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4灾后重建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汛(旱)期受损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旱情解除后,对经批准的临时截水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江河沟渠及其堤防原貌。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指办应针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利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1.1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指根据防汛抗洪需要,可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8.1.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8.1.3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8.1.4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8.1.5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8.1.6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8.1.7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8.1.8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8.1.9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8.1.10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8.1.11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8.1.12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8.1.13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相当于正常需求量的9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8.1.14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相当于正常需求量的90%—8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8.1.15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相当于正常需求量的80%—7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8.1.16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7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话、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8.2预案链接资料

国务院、国家防总、省政府、省防指、市防指批准的有关防汛抗旱方案、预案、规定等可作为本预案的重要链接资料,主要有国务院、国家防总、省防指批准的淮河、滁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淮河洪水调度方案》、《滁河洪水调度方案(试行)》,《安徽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控制运用办法》、《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安徽省抗旱预案》,《*市一般中型水库控制运用办法》、《*市防汛预案》、《*市抗旱预案》以及有关河道、水库、湖泊、闸站调度方案和控制运用办法等规章制度。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指办负责管理。根据市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县(市、区)防指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道、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4奖励与责任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5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

8.5.1市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见附件)

8.5.2总值班室电话:

8.6有关格式化文本

8.6.1预案启动格式框架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来源;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单位或人及时间。

8.6.2新闻内容框架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国家及省、市领导同志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其他有关问题。

8.6.3应急结束宣布格式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伤亡和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结束应急,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善后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单位或人及时间。

8.7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指办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第4篇

同志们:

在汛期来临之际,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分析面临形势,签订防汛抗旱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

挥、副市长王栓虎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去年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做简要总结,并就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8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面对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防指和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把保人民生命安全、保粮食丰收、保供水安全和保经济增长为己任,扎实准备,共克时艰,超前应对,全力防抗,有效化解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成功排除了震损水库和堤防险情,全力战胜了洪涝及严重的干旱灾害,统筹推进了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干旱灾害损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市委唐俊昌书记在抗震救灾的繁忙时期,专门抽出时间,带领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及有关县区和部门领导,深入冯家山水库、宝鸡峡引渭工程等重要水利设施现场,检查了解地震影响和安全度汛情况,对防汛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长戴征社专题听取防汛工作汇报,深入金陵河牛寺庙堤防现场办公,制定防洪工程建设方案,解决市区洪水威胁问题。王拴虎副市长在汛前和汛期,多次检查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市区渭河段及全市重点部位的备汛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区领导把防汛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为项目建设解决资金困难,保证了全市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三)修订预案。根据极端灾害天气增多的形势,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我们结合实际,全面完善修订了江河、城镇、水库度汛预案,特别加大了对暴雨高值高发区的山洪灾害预案的编制工作力度,使其更加符合实际。并经过专家审查把关,提交上级审批后执行,为抗洪抢险打下了基础。

加固堤防33公里,为全市河流安全度汛提供了重要保障。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得益于县区党委、政府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充分准备和科学指挥,得益于各级水利部门、防汛抗旱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尽职尽责和无私奉献,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得益于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非工程措施的有效运用。在此,我代表市防指和市水利局,向奋战在防汛抗旱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大力支持防汛抗旱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渭河、千河、嘉陵江等主要河流防御体系不健全。小河流、小水库大多未经系统治理,抗洪能力不高,遭遇持续性降雨和高强度暴雨易发生险情,抗洪抢险工作难度较大。二是一些地方对防御突发性高强度暴雨洪水思想准备不充分,超前防范和紧急处置措施不够有力,防汛应急避险、保人员生命安全能力亟待增强。三是受地震影响,防汛抗旱设施损毁严重,防汛抗旱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滞后,防大汛抗大旱保障安全能力不强。四是乡镇村组防汛机构不健全,防汛机构经费投入不足,防办能力建设滞后,防汛应急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防汛抗旱工作方略

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事关社会安定与和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搞好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各级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排涝抗旱设施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放在了突出位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要求加快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防洪工程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措施,为加快洪涝干旱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二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清了防汛抗旱工作发展思路。今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为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指明了方向。三是近年来全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逐步健全,防汛抗洪工程设施有了长足发展,非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对防汛抗旱的规律认识日益深化,应对洪旱灾害的经验不断丰富,为防汛抗旱新发展奠定了基础。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研究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新困难和新问题,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防汛抗旱工作思路,努力开创防汛抗旱工作新局面。

(一)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防汛抗旱工作始终。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防汛抗旱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在预案制订中,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针对不同洪水和干旱情况,制订、落实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防洪调度中,要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调度工作的最高原则,防洪抢险时坚持先保生命、后救财产,及时预警预报信息,提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快速解救被洪水围困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抗洪救灾中,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生活保障、卫生防疫和物资供应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需要。在抗旱救灾中,要始终把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群众供水安全。

(二)把强化工程体系建设当作防汛抗旱工作的治本之策。完善的工程体系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基本保障,要紧紧抓住扩大内需增加水利投资的重要机遇,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增加投入,大力推进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我市防御水旱灾害综合能力。一要持续加大渭河等主要江河治理力度,加快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支流和县城堤防巩固达标建设及河道治理,如期完成中小型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二要加快推进中小河流、中小水库治理,抓紧实施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项目建设,尽快提高小型水库、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和抗洪能力。三是努力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抓紧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在启动重点县区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基础上,结合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机遇,进一步拓展山洪灾害防治范围。四要有效增强城乡抗旱保障能力,深入细致做好抗旱规划编制,科学绸缪抗旱减灾手段,大力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健全完善抗旱调度决策体系,适应新形势下主动、科学、全面抗旱的需求。

(三)把科学防控当作防汛抗旱的关键举措。多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证明,预案、预报、预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汛抗旱工作成效。在预案方面,各县区要在不断完善现有预案编制的基础上,特别要注意抓好街道社区、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在预报方面,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雷达等应用系统建设,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极端灾害性降雨监测手段,提高汛旱情预报的精确度和预见期。在预警方面,要大力加强预警体系建设,特别是城市、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的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重视旱情监测系统建设,尽快建立覆盖所有县区的旱情监测预警站点,为旱情分析评估和抗旱决策提供现代化支持平台。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

2009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也是抢抓扩大内需机遇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攻坚年。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对于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009年前期气候异常,后期变化具有不确定性,自然灾害偏重发生的可能性较大,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全市各级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扩大内需历史机遇,加快防汛抗旱基础工程建设,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提高防御洪涝干旱灾害综合能力,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主要目标任务是:在防汛方面,确保在设防标准内全市主要江河堤防不决口、大中型水库不垮坝、大中城市和重要设施不受淹、山洪灾害不死人;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全力组织抢险避灾,千方百计确保江河沿岸、水库下游、城镇受淹区人员安全,尽全力保证江河堤防、大坝和重要设施安全,尽最大限度减少山洪灾害人员伤亡。在抗旱方面,要确保在重旱、大旱季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尽可能减少干旱灾害损失。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全面安排部署,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防汛抗旱责任制是保障防洪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县区要全面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制度,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将分级分部门防汛行政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要逐个落实包河段、包水库、包危重滑坡的防汛包干责任制,由分包责任人对所包区域防汛全过程负责。要切实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的组织指挥责任制,从人员安全撤离、巡堤抢险、物料供应、安全保卫、新闻宣传、救灾安置等方面落实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明确各个指挥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指挥调度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对各项防汛责任制都要现场认领,张榜公布,对落实的责任人员要分级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履行防汛职责的能力。要建立严密细致的责任制考评办法,对防汛责任人履行防汛职责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不力或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要按照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

第二、搞好防汛安全检查,认真修编防洪预案。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由主要领导带队,对本县区、本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检查要立足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行检查登记制度和复检回访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定期回访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这里要特别强调以下加强河道管理搞好禁采期禁采工作,各县区河道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今年3月市政府通知要求,在汛期之前对所有河道“三乱”现象及影响行洪畅通的问题彻底清查和整顿,要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堤防乱挖、乱种、乱开拉沙口子,河道内近堤采砂、抽砂,乱倒垃圾、废料和乱建等违法行为,依法清除了阻水建筑和碍洪垃圾,要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区进行河道采砂活动,各级防汛和河道管理部门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有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江河行洪安全。要高度重视预案修编工作,在重点做好主要江河、重要城镇防洪预案修编的同时,突出抓好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编制,所有山洪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组)今年都要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尤其对涉及山洪、滑坡、泥石流危险区和病险水库下游村镇的防洪预案,更要细心编制落实,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权威性,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责任对防洪预案进行审批,印发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

第三、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强化监测预警手段。一要加快重点防洪工程建设。沿渭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颁布的渭河流域治理五年规划,集中力量搞好渭河中游防洪工程建设,抓好渭河干堤绿化林带绿化工程管护。对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项目,还有遗留工程的要赶5月底前全部验收完毕。对已经安排的建设项目,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完成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二要加快度汛应急工程建设修复。各县区对影响今年安全度汛的险工险段,要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修复,采取多种措施限期抢修加固,5月底前完成去年安排的27座震损水库应急扫尾总结,大汛前完成各类险工险段修复任务。陈仓区的范家河、同峪河、落花沟、五味峡、麻窝五座震损除险加固水库要尽快开工建设,主汛前要完成影响安全度汛的泄洪放水设施修复,要确保今年安全度汛。三要加快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工程带水文、带信息化建设战略,依托江河防洪、病险水库治理等项目,加强测报设备升级换代,提高水文测报预报水平,真正做到“测得到,报得出,测得准确,报得及时”,为防汛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快防汛预警设施建设,各有关县区要尽快启动县区防汛可视会商系统建设、市汛情监测系统也要尽快启运建设。各县区要加快完善县、乡、村、组、户防汛信息预警体系。要以强化乡、村、组信息传递能力为重点,认真落实偏远山区非常规的预警手段,保证汛情预警信息和防汛指令能及时传达到千家万户。

第四、储足备全防汛物料,夯实防汛抢险队伍。要按照《陕西省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办法》的标准,足额、足品种备齐防汛物料。要落实防汛物料的运送方式和责任,确保防汛物料能快速运送到位。要切实落实巡查险队伍,从防御大洪水、长历时洪水的需要出发,建立严密的巡堤查险组织,明确落实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村组户巡堤查险的责任与任务,确保查险人员和查险工作落实。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巡堤查险技术培训,规范查险方法和报险工作,使巡堤查险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要建立严格的巡堤查险奖惩制度,建立必要的巡堤查险补偿机制,调动查险人员的积极性,使查险工作真正有效落实。要加强抢险队伍的落实,抓紧组建、完善群众性抢险队伍,进一步加强军民联防抗洪抢险队伍建设,增强抗洪抢险能力。

第五、突出水库安全度汛,夯实防御山洪措施。我市水库量大面广,加之去年震损严重,防洪保安任务艰巨。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水库、淤地坝、水电站、尾矿坝防汛工作,要组织力量对各类水库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落实度汛措施。切实加强水库汛情测报工作,凡没有汛情测报设施的水库都要落实汛期临时监测手段和报汛人员,确保汛情快速测报传递。要精心搞好水库汛期调度管理,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用计划,绝不能盲目超限蓄水,当发生水库高水位蓄水时,要组织力量对大坝设施进行昼夜巡护值守,确保不出问题。要吸取3月27日海南省博冯水库除险加固施工放水时发生大坝溃决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在建除险加固水库的安全度汛措施,制定水库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对影响泄洪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暴雨山洪灾害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杀手,各地必须高度警惕,认真防范,要采取得力措施,强化乡、村、组等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避险意识,加大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加强危险区域监测和预报工作,争取防洪抗灾主动。要落实村组干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逐户制定落实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建立乡镇防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制度,逐一把汛情传递到千家万户,使危险区群众能及时安全撤离,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安全。

第六、加强防办能力建设,提高组织指挥水平。各级防办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肩负重要职责,发挥着关键作用,各县区要按照国家防总“建设一流组织机构、培养一流专业队伍、配备一流技术装备、实现一流管理水平”的要求,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进一步强化市县防办组织机构和行政职能,使之与所担负的防汛抗旱任务相适应,不断提升防办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学习借鉴先进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按照“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工作经费”的要求,加快推进乡镇防办建设,防汛任务重的乡镇必须在汛前完成建设任务,要切实搞好村级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要把重视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作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应急反应快、工作作风硬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

第七、做好应对大旱准备,主动抗旱保丰收。去冬以来,我市冬小麦区发生了三十年不遇的严重旱情,全市各级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抗旱减灾决策部署,适时启动抗干旱应急响应,全力以赴投入抗旱保苗工作,战胜了严重的干旱灾害。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伏期还有干旱发生。各级要全面贯彻《抗旱条例》各项要求,牢固树立长期抗旱和抗大旱思想,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抗旱新技术、新产品,提高抗旱减灾科技水平。要抓紧抗旱工程修复建设,增加抗旱水源,加强抗旱期间水源统一管理调度,统筹调配城乡抗旱水源,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抗旱效益,扎扎实实落实好抗长旱、抗大旱各项措施。

第八、加强指挥协调,全力抗洪抢险保安全。防汛抗旱涉及方方面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在汛期要把防汛抗旱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国土部门要把滑坡、泥石流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气象、水文部门要把防汛服务作为重点,加强监测预报,严密监视汛情变化,及时提供参谋决策方案。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切实履行指挥职责,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信息,主动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落实军民联防措施,积极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抗洪抢险。要加强抗洪抢险工作的检查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抗洪抢险措施落到实处。通讯部门要优先保证防汛信息传递畅通。民政、交通、建设、电力、铁路、卫生、供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工作,为抗灾救灾提供有力保障。驻宝部队、武警官兵要继续发扬抗洪抢险主力军、突击队的作用,各级要关心、支持部队参与抗洪抢险的保障工作。要珍惜兵力,爱护子弟兵,保持部队战斗力,夺取抗洪抢险斗争的胜利。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大坝安全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防汛抗旱工作思路

坚持“一个并举,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主动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全面抗御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领域旱涝灾害转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防汛抗旱任务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确保境内小河流域的防洪安全,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及城区、乡镇和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努力减少经济损失。

四、防汛工作重点

一是沿岸低洼地带、住人河心洲坝人员的防洪保安;二是各类水利工程、已建和在建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三是防止城区和乡镇驻地洪涝灾害;四是重要交通干线、桥梁、码头和各类船只的应急抢险和安全度汛;五是山地灾害易发地带的监测、监控和群众的避险安置;六是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

五、、防洪机构

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目督办、公安分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科局、卫计局、教育局、供销社、气象局、国土资源分局、电信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区政府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处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六、河段干流洪水防御方案

河段洪水防御水位控制站,预报水位情况。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加强值班,做好与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及时通知沿江码头,低洼地带将堆放的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在低水位情况下造成损失。

当预报达到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抗旱办公室通知沿江乡镇(街道)和防洪堤建设管理局,加强堤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堤防险情,保障堤防安全。防汛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到防汛办值班,保持与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洪水趋势,处理抗洪抢险工作。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防汛工作调度由区防汛办公室负责,并将有关情况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洪重点:加强堤防工程和重点险工险段,沿江水利水电工程、低洼地带、河心洲坝、港口、码头的巡查,组织转移受淹区域物资、设备和群众,确保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之间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位,预报城区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当班领导到岗,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区低洼地带、堤防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的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指挥投入抗洪救灾。根据预报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对照城区各街道相应高程,指挥有关部门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组织将城市低洼地带的群众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城区城市洪水位达到防洪保证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指挥岗位,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上游降水情况和区间降雨情况以及江河道内边坝、重要桥梁、港口、各类船只、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带受洪水威胁的人员、物资、城区排涝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容易发生洪水灾情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指挥转移人员和物资。一旦出现险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调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预报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防汛指挥部指挥有关单位组织河心洲坝和沿江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同时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和疾病防治工作。保证水位以下的防洪重点:沿岸低洼边坝群众转移及救护,堤防出险地段,沿江两岸城市和场镇易受洪灾区域物资、人员安全转移。

(三)超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嘉水位超过防洪保证水位时,沿江河道低洼边坝、城市部分街道将被洪水淹没。当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沿江各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状态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各相关部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立即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有效的办法减少洪灾损失;按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全力保证城镇、工业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军事设施的安全。区政府及区防汛指挥部在接到洪水预报后立即组织城市受淹区域、河心洲坝、沿江低洼地带内的人民群众撤离转移,确保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完成转移工作,作好避洪保安全的准备。超保证水位洪水的防汛重点:城市堤防的除险加固边坝淹没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嘉陵江的桥梁、各类船只防洪保安;高坪城区高程低的街道安全。

七、城区内外防洪预案

(一)城区基本情况

城区地处中游,城市地势较低,易受洪水威胁。仅有抗御3—5年一遇洪水的自然防洪能力。防洪重点是城市内涝以及洪水从排污闸倒灌漫入城区低洼地带,对防洪堤及城区构成威胁。

(二)城区外洪水防御方案

1.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高坪城区外警戒水位淹没范围有开发区中坝及沿江码头,按照我区度汛安全规定,在汛期警戒水位以下严禁堆放批量物资和居住人员,汛前检查按部门职能责任将警戒水位以下的物资和人员转移到警戒水位以上,确保安全。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水文站水位达到268米时,区防汛办公室主任必须带岗值班,及时了解掌握上游洪水和降雨变化情况,处理防汛保安事务,并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按程序通知各相关部门将沿江乡镇(街道)、码头及上、下中坝和城区地势低将被洪水淹没地带的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人员加强堤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根据洪水位情况关闭城区排水闸门,防止嘉陵江洪水进入市区雍塞水道。为防止城区雨水和生活废水因嘉陵江洪水影响而造成内涝,及时开启排涝泵站设施排水。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抢险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封闭将被洪水淹没的未建工程断面,确保堤防和城区安全。

2.保证水位至警戒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保证水位至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对高坪城区部份街道、码头、下中坝造成威胁。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水文站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以上至保证水位洪水时,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防汛办公室值班,带班处理防洪减灾事务,指挥区级有关部门作好抗洪抢险准备,一旦出险情,及时出动抢险。根据预报在洪峰到来前8小时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的转移,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民政部门及道办事处组织转移群众安置到安全地带,并安排群众生活。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组织人员巡查堤防,及时排除险情。在洪峰到来前,关闭堤防泵站闸门,防止洪水涌入城内;开启排涝设备抽排城区内生活污水和雨水,防止城区内涝发生。区卫计局组织防疫站工作人员负责转移群众的疾病防治工作,对群众居住区域进行消毒,防病治病,防止流行性传染病发生。洪水消退时,由被淹区域社区居委会发动街道居民住户组织清扫被淹房屋和街道的淤泥。环卫部门负责派洒水车冲洗街道,使被洪水淹没区域的街道尽快恢复正常。

3.超城市堤防设计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上游水位,预报城区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防汛办指挥防汛抗洪工作,防汛办全体工作人员上岗值班,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武警中队、各级防洪抢险队处于紧急状态,随时听从指挥部领导调动。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将被洪水淹没区域的群众和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相关部门防洪抗灾责任

区防汛抗旱办接到超标准洪水预报后,按程序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同时,将汛情传至沿江乡镇(街道)。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指挥部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区防汛办根据气象局、水文局情报报告洪水情况和天气,洪水发展趋势,提出抗洪抢险参谋意见,供指挥长决策。由指挥长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并下达相关命令。公安分局对受洪水淹没区域实施治安管制,防止治安事件发生,打击趁机哄抢灾区群众和单位物资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对预报受洪水淹没区域和抢险转移区域的交通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抢险车辆通道畅通。电信公司要组织应急抢险维护分队,对防汛指挥通信电话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话畅通。移动通信公司要制定移动通信保障方案,根据防汛抢险需要调动移动通信设备,保障受灾区域现场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要组织抢险队维护好相关的设施,确保防洪抗灾用电和居民用水、用气,全力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区卫计局组织应急救助医疗队伍,对受灾群众进行防病治病,卫生防疫部门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防止流行性疾病发生。区民政局要妥善安置受灾区域群众,保障其生活和居住。区交通运输局要根据防洪抢险需要,保障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抢险船只的调用,确保转移受灾群众、物资和救灾物料的运送需要。区商务局组织商业服务单位组成流动服务队,将生活物品送入受灾区域和群众转移区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洪水消退时,灾区单位、居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及时清洗淤积物,环卫部门派出洒水车及时清洗街道,确保洪水退、街道净,迅速恢复受灾区生活和工作秩序。

(三)城区内涝防御方案

高坪城区内涝的形成主要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展,街面硬化率高,原设计的城市排雨污水管网已经不能满足在降暴雨情况下正常排放雨污水,以及城区排雨污水管网运行多年管道污泥淤塞严重,致使排污管道的排放能力减弱,发生暴雨时排水不畅造成街道被淹。局部强降雨也是造成城区内涝的重要原因。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对不能满足城市排涝要求的城区雨水排放管线进行增设,加大城区雨污水排放能力,特别要根据城区建设要求,规划建设必须考虑在超强特大暴雨情况下,城市排水管网的排放能力,防止内涝发生。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汛前组织人员对城区排雨污管道进行全面清淤,使城区设置的排污雨管道达到正常排雨污能力,保障在强降雨情况下,城区排水设施正常排水,不发生内涝。当城区发生强降雨,超过城市设施雨污水排放能力,发生内涝时,堤防管理单位应立即启动排涝泵站设施,实施紧急排水,消除城区内涝。区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联系,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在强降雨天气到来之前,组织城区低洼地带和排涝设施不完善的地带物资转移,尽可能避免造成大的内涝损失。

八、突发性洪水防御方案

(一)水利工程出现溃堤、垮坝造成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汛前对水利工程,特别是对病危水利工程,由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制定不同情况下的防洪保安方案,报上级主管机关和当地政府批准实施,汛期严格限制安全蓄水,建立工程安全监测和安全巡查制度,检查安全隐患,按照以防为主的原则,储备足够的物料,出险时全力排险,确保不出现溃坝事故。一旦出现不可控制的溃坝因素,由水库管理单位提前启动报警系统,通知下游沿岸人员和物资向安全地带转移。

(二)堤防决口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堤防在汛前建立安全巡查和设备监测体系,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加固堤防。汛前堤防管理单位要准备足够的物料和抢险队伍,一旦出现决口果断采取封堵决口措施和启动排水泵站紧急排水,同时对被洪水威胁地带的群众和物资实施紧急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