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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原文及翻译

荆轲刺秦王原文及翻译

荆轲刺秦王原文及翻译范文第1篇

一、 前后不合型注释 

1.《荆轲刺秦王》:〔竖子〕对人的蔑称。(P19注释17) 

2.《鸿门宴》:〔竖子〕骂人的话,相当于“小子”。(P25注释7) 

两处注释虽然都有道理可言,但毕竟前后不一致,让学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竖子”的义项之一为:小子。对人的蔑称。不妨依据《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注解,只须在“竖子”首次出现之处加以注释即可,以凸显注释的有效性。 

二、 本末倒置型注释 

1.《鸿门宴》:〔为(wèi)〕介词,替、给。(P22注释8) 

2.《鸿门宴》:〔谢〕道歉。(P23注释19) 

3.《鸿门宴》:〔意〕料想。(P23注释24) 

这些被注释的文字其实在其前一课《荆轲刺秦王》中均已经出现过:嘉为先言于秦王曰;荆轲顾笑武阳,前为谢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遗憾的是,这些字在《荆轲刺秦王》中全部没有注释。同样含义的相同的文言词汇却只在其第二次出现之处被注释,这种本末倒置型的注释不仅不利于学生学习,还有碍于教师教学,大大降低了注释的有效性。 

三、 蜻蜓点水型注释 

1.《荆轲刺秦王》:〔今行而无信,则秦未可亲也〕现在去如果没有什么凭信之物,那就无法接近秦王。(P18注释8) 

2.《荆轲刺秦王》:〔函封之〕用匣子封装起来。函,匣子。 

3.《鸿门宴》:〔因〕趁着。 

在例1注释中,我们根据全句的翻译,可以确定教材将“行而无信”中的“而”解释为转折连词“却”,相当于“但是”。这样的注释虽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总给人一种蜻蜓点水的感觉,没有深入到句子或文本的内部。我们知道,转折连词的应用应是在一个既定事实的基础上,对上句所陈述的事实的转折。从文中可以看出,荆轲刺秦王的行为还没有形成一个既定的事实,仅仅是行刺之前的一种假设而已。据此,笔者从注释的有效性角度认为:此句中的“而”应解释成“如果”可能更好一点。其实“而”表示假设的含义早已在初中课本中出现过。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在例2注释中,教材简单地将“函”注释为“匣子”,其实这只是其字面意义。从全句的完整注释中可见,“函”应注释为“用匣子”更为妥当。笔者认为此处的注释不妨参照《烛之武退秦师》中“鄙”的注释方式,将“函”注释为:函,匣子。这里用作状语。 

在例3注释中,“因”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的义项之一为: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条件,可译为“趁机”,前者为动宾结构,后者是动词。而教材中却对后文“不如因善遇之”(《鸿门宴》)中的“因”作了注释,对前文“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荆轲刺秦王》)中的“因”未作注释,不仅犯了本末倒置的毛病;而且笔者认为,根据原文语境,最好将其注释为“趁机”这种动宾结构形式,或许比教材中将其注释成“趁着”更便于翻译一些。 

四、 重复累赘型注释 

1.《鸿门宴》:〔要(yāo)〕通“邀”,邀请。(P23注释10) 

2.《烛之武退秦师》:〔许〕答应。(P16注释16) 

3.《烛之武退秦师》:〔说〕通“悦”。(P16注释34) 

荆轲刺秦王原文及翻译范文第2篇

关键词:平家物语;史记; 典故运用

中图分类号:I20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2

《平家物语》[1]是日本中世杰出的战记文学作品,与中国文化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从儒家的思想,佛学的理念,中国典故运用,白居易的诗文,到说唱的形式,均可看到中国文化的落影。中国学者申非在《平家物语与中国文学》[2]一文中曾明确指出:考察全书,引用中国文词典故共一百二十四处。这些典故诗文的引用从诗经到论语,从史记到北史,从吕氏春秋到列子,从说苑到白氏文集,涉及中国从先秦至唐代的经史子集的方方面面。而在这些引用中数量最多的莫过于《史记》[3]。这些引用散落于物语的各个角落,看似物语作者漫不经心的偶尔提点,但对推动平家物语整个故事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这些典故物语作者均是信手拈来,足见《史记》中的一些典故在当时社会是人们耳熟能详的。而且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中国史籍的引用,使得即使中国读者在阅读这部日本的战记小说,也会生出许多亲切熟悉之感。笔者从物语中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史记中典故的引用之处,拟说明在《平家物语》中的史记中的典故引用的作用。

一《平家物语》的介绍

《平家物语》成书于十三世纪初,是日本中世时期著名的历史演义小说。据西乡信纲等著的《日本文学史》[4]介绍:“这个物语,曾由琵琶法师演唱,叫做平曲,较其他战记物语流行得更为广泛。(中略)关于作者,在《徒然草》(第二二六段)中,有一段记载说是信浓前司行所作,说法不一,但均无确凿的根据。有一点大概是没有怀疑余地的,那就是作者是一个与睿山有关系的下层贵族,从他原有阶级出身来说,是一个自由的,甚至是非常独立不羁的人物。关于本书的成书年代,虽不能确认,但一般公认,在承久之乱(一二二一年)前后,大部分就已经完成了。”该物语记述了一一五六年至一一八五年间源氏与平氏两大武士集团争夺权力的经过,以平氏一族的兴盛衰亡贯穿始终。物语前六卷描写了平氏家族的荣华鼎盛和骄奢霸道。例如:囚禁法皇,逼迫高仓天皇退位等;后六卷着重描述了源平两大武士集团大战的经过,渲染了平氏家族终被消灭的悲惨结局。物语作者最后加上了灌顶卷回忆往昔平氏一族当权时的奢华,以对比最后结局的凄凉。哀叹物语开篇祗园精舍中所说的世事无常。

二《平家物语》中的《史记》

物语第一卷第三节鲈鱼一节中这样描写到:平家这样的荣华,据说这全是由于熊野权现的保佑。这个缘故是在往昔清盛公还是任安艺守的时候,从伊势海乘船到熊野去,有一尾很大的鲈鱼跳进他的船里,那熊野神社的向导说道:“这是权现的保佑,请赶快吃了吧。古时候曾有白鱼跃入武王的船里,这乃是吉兆。”[1]9虽然清盛公在参诣的途中,应该保持十诫,精进洁斋,但是清盛把鱼料理了,自己和家里的子弟以及仆从,大家分吃了。自此以后,吉事继续,自己做到大臣,子孙也都升官,比龙的乘云而上还要更快,凌驾先祖九代的先踪,这实在是可喜可贺的。

这里所提到的“白鱼入舟”的故事出自《史记・周本纪》,原文是:“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中略)诸侯皆曰:纣可伐矣。”[3]20话说商纣王残暴无道,周武王集聚力量,准备夺取天下。这一年,武王想看看支持自己的诸侯有多少,自己的力量到底有多大,就在黄河渡口盟津会盟诸侯。武王过河,船行到河中间,突然有条白鱼跳了起来,不偏不正正落在武王的船上。武王大喜,俯身把鱼捡起来,激动地捧着鱼祭奠上天,感谢上天把天下托付给他。一条鱼儿怎么会让武王这么激动?原来,这个小小的事件,对周武王来说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鱼身上有鳞甲,和战士的甲胄有相通之处,于是,那个年代的人们就把鱼当作军队的象征;商朝以白色为贵,白色代表着商朝的王权;而舟,和周同音,舟也就象征了周王室。这一切联系起来,那就是商的军队要归周了,商的天下也要属周了。在当时,周王室作为商的一个诸侯国,想攻打商王朝并取而代之,很多人都会反对。伯夷、叔齐后来就拉住周武王的马质问:“父亲死了,不去安葬,却去打仗,这能算是孝吗?以臣的身份,却去杀君王,这能算是仁吗?”[3]125(《史记・伯夷列传》),伯夷、叔齐的话,从某种程度上说不是两个人的话,而是天下好多死脑筋臣民的话,以为君权神授,是千万动不得的。周武王要夺取天下,必须争得人心。而要争取这部分人的人心,只能以毒攻毒,以迷信来对付迷信。于是,那条鱼,就被周武王赋予了更多内涵。

事实上一条鱼跳到船中,只是一个偶然事件,哪里会成为代表天意的征兆呢?盟津那个地方,正是黄河中游和下游的分界,水流湍急,鱼儿逆水而上,常会跳起来,落到舟中的也是常有的事,根本算不上稀奇。而当时周武王伐纣之心已决,就算是没有这个“白鱼入船”的偶然的事件,他也会去假托其他的事件,以去造成“君权神授”的假象。

从物语第一卷第二节我们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平清盛虽然深受皇恩,但是却受到众多贵族的排斥,以至最后逼得平清盛不得不带假刀上殿的一幕。这充分说明平清盛当时的处境与周武王其实大同小异:想得到更大的权利,但明显面临道德上的约束与指责。这时借由“白鱼入船”的典故,来比拟当时自己的处境,给众人以心理上的暗示与安慰:平家的崛起是受到神灵庇佑的。这在佛教思想占社会主流地位的群众中会有何等的影响力是不可估量的。这一节的故事可以充分说明《史记》在当时社会的流传之广,当时的学者对其的熟稔程度之高,不仅明晓情节,更能学以致用。

物语第五卷第六节咸阳宫一节讲述的是荆轲刺秦的故事。拥护平氏一族的人以秦喻平氏政权,以燕丹喻源氏一族,暗讽源氏一族必被灭亡,这一章的故事是站在支持平氏一族的人的立场上讲述的。物语中说燕有太子丹者,为秦始皇囚禁十二年之久。丹太子哀求始皇放自己归国以进孝心,始皇本不情愿,推脱道:“汝欲归国,须等到马生角,乌头白那天!”[1]215燕太子祈求上天垂怜,竟然真有“生角之马现于宫廷,白头乌鸦栖于庭前之树” [1]215,神迹面前始皇不好诋毁,只好放燕太子归国。途中虽然又加陷害,但燕太子的孝心感动天地,始终得到神佛庇佑,这才一路平安归国。太子丹归国之后含恨,不肯再向始皇屈服。始皇欲出兵讨伐燕国,太子丹惧怕之中找到勇士荆轲,期望荆轲可以刺杀始皇,以解燕国之困。荆轲明白若以一己之力无法完成使命,于是先是找到勇士田光,但是田光认为“骐骥盛壮之时,一日而驰千里;至其衰老,不及驽马;吾已老迈,不堪重用” [1]216。而后又因为要以示替荆轲守秘的决心,遂撞头自尽。荆轲又找到被始皇重金通缉的秦将樊於期,想以樊於期的头颅作为面见始皇的礼品。樊於期与始皇有不共戴天之仇,“此仇日夜切齿,恨入骨髓,只苦于无计复仇,吾区区头颅,弃如尘芥,立时便能给你。”[1]217由此荆轲拿到了献给始皇的 “礼物”。最后荆轲找到年十三即杀人的秦舞阳,商定一起面见始皇,图谋刺杀。最后荆轲终于得以面圣,并一度将始皇的性命握于自己掌心。可惜荆轲一念之仁,听信了始皇“望能稍缓片刻,容朕得闻爱妃琴音而死” [1]218的谎言,使得始皇最终有机会逃脱被刺杀的命运。“此后始皇遣大军攻灭燕国。苍天不佑,白虹贯日而不通,遂使始皇逃脱大劫,燕丹终遭覆亡。”[1]218

此篇故事取自《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刺秦的故事。物语作者在叙述这段故事的时候大体是按照《史记》的脉络行文的,但细节之处还是有所区别。例如:物语作者没有描述易水送别情景。《史记・刺客列传》中原文描述到:“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3]1104另外还有一处显著的不同则是结局处荆轲在大殿上欲行刺秦王,扯住秦王衣袖的片段。《史记・刺客列传》中写道:“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3]1104与原文相比显然物语作者的描写更加的戏剧性,而且秦王的理由在即使是在生死关头听起来也让人感觉甚是风雅。

由此一方面可见《史记》的故事在日本受容程度之高,以及作者对其的推崇――否则也不会单独成一个章节去讲这个故事。另外也可见物语作者在引用《史记》典故的时候并不是全文照搬,总会或多或少有些改变,这些改变是为了更好的将中国文化根植于日本文化的土壤中。

物语第五卷第十一节富士川中讲到平氏一族得知源家已起兵讨伐,欲趁源家军势未盛之际,火速派兵消灭。平家任命平清盛的孙子:二十三岁的平维盛为大将军,总起三万大军前去迎敌。物语作者就这一事件感慨道:“昔时大将军征伐朝敌,出师前必须先行朝觐,受天皇御赐节刀;(中略)出师云国时,朝廷就只授予他驿铃,置于皮带中,悬于杂色颈下。古时大将军出京征讨政敌,皆需有三大觉悟:御赐节刀当日,忘却家宅;步出家宅之后,忘却妻子;投身沙场英勇杀敌之际,忘却自身性命;此时平家大将军维盛,想来也一定拥有了这三大觉悟。”[1]228物语作者在这里所阐述的三大觉悟,其实是从《史记・司马穰苴列传第四》中转化而来的。《史记》原文是:“穰苴曰:“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鼓之急则忘其身;今敌国深侵,邦内骚动,士卒暴露於境,君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百姓之命皆悬於君,何谓相送乎!”[3]523翻译过来是说:“将领从接受任命之日就不顾家庭,从亲临军营申明号令就不顾亲戚,从拿起鼓槌指挥作战就不顾个人安危。现在敌国深入我地,举国骚动,士兵暴露于境内,国君睡不安稳,食不香甜,百姓之命皆系于您一身,还谈得上什么相送呢!”穰苴说这段话的情境是当时兵临城下,穰苴临危受命,但是认为自己:“素卑贱,君擢之闾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权轻,原得君之宠臣,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3]523也就是说自己出身卑贱,是国君把自己从民间提拔上来,地位放在大夫之上,士兵并未亲附,百姓也无信任,资望既浅,缺乏权威,希望得到国君的宠臣、国内有威望的人来监察军队,只有这样才能使别人臣服。于是国君派去一名宠臣前去督军。结果这名宠臣轻慢穰苴,竟然没有按期到达军营。穰苴在问宠臣迟到的原因时,宠臣说是因为众人送别出征,所以耽搁了时间。于是才出现了物语中所引用的穰苴的所说的出师的三大原则。《史记》这一事件的结果是穰苴斩了宠臣,立了军威。出师之后更是与众将士同甘共苦,旗开得胜,最后凯旋而归,不辱使命。而在物语中平氏一族的大军在面临敌军时最后却是丢盔弃甲,仓惶而逃。此时再联想出师之时物语作者的感慨,煞是讽刺。

想当年平清盛带领平氏一族崛起,一方面是用神灵庇佑去蛊惑人心,其实最重要的是因为在“保元之乱”①中立有战功,又在“平治之乱”②中击败了源氏一族,手握赫赫战功这才进入得以进入当时的贵族之列,以掌大权,为以后的权倾朝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再观如今的平家,装备优良的三万精兵,竟然犹如惊弓之鸟,被几丛篝火吓得丢盔弃甲,做鸟兽鱼散状,真是悲哀。此时物语作者引用《史记・司马穰苴列传第四》的故事来慨叹平氏家族的出征,除了讽刺作为武士政权代表的平氏一族的退化,其次也可以看出来物语作者对穰苴这样的武将的推崇。

三结论

吉田精一曾说过:“中国文学之所以存在于日本,是由于有日本文学的存在。”[2]正是因为日本文学欠缺中国文学所具有的某些东西,所以中国文学才得以存在于日本。“假如日本并无《平家物语》的存在,那么《三国志演义》也就无需渡海而来了。”[2]这也同样适用于《史记》。终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平家物语》中物语作者对《史记》典故的运用,既有沿袭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面,但更多的却将这些汉文化赋予了日本民族文化的独特解读方式,而不是一味的模仿照搬。按照吉田精一的理论,我们可以说《史记》中的典故运用精彩了这部浩瀚的历史长卷,历经千年岁月依旧可以警醒世人的《平家物语》。但是如果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很多像《平家物语》这样的著作对《史记》的推崇与演绎,也许《史记》也会淹没在中日两国交往历史的尘埃中了。所以说,《平家物语》对《史记》的受容,《平家物语》对中国其他古典文学的吸收创新,对于中日两国的文化传播与继承,是有重要影响的。

参考文献:

[1]王新禧(译).平家物语[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2]申非.平家物语与中国文学[J].日语学习与研究,1985(3).

[3](西汉)司马迁(著) 韩兆琦(注译)《史记》[M].中华书局,2010

[4]西乡信纲(等注).日本文学史[M].人民出版社,1978

注解

荆轲刺秦王原文及翻译范文第3篇

可见,要让一个刚刚步入高中的学生读懂文言课文,首先要理解和掌握课文中重要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古今异义及一词多义的意义和用法,还有词类活用和倒装句式的类型。学生只有搞懂了文言文的字词句的意义和用法,才能慢慢地读懂浅易文言文,才能发掘隐藏在文本之内作者的观点和态度,才能领略到中华文化之瑰宝。在授课过程中,老师都有同感:如何将纷繁复杂的文言现象解释清楚?以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以我粗浅的认为,运用现代汉语语法这一法宝来解释文言现象,就会觉得轻松自如,清清楚楚。

针对学生的基础差异(有些学生在初中阶段接触过一些简单的语法,有些学生几乎是一无所知),教师可以安排6-8课时进行现代汉语语法知识的讲解。其实这个教学课时的安排并不多余,因为现代汉语语法不仅在文言文中作用尤为重要,而且在辨析修改病句及写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绝对不可忽视。另外,在高二的选修教材中也有相应的内容(《语言文字语言文字应用》)。必修一第二单元是古代记叙散文。这个单元的《荆轲刺秦王》、《鸿门宴》节选自我国经典作品《战国策》、《史记》。要让学生对经典名著产生浓厚的阅读兴趣,提高对古诗文语言的感受能力,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还是要扎扎实实的做好文言词句的理解和掌握。下面是我在教学中运用现代汉语语法来帮助学生分析和理解文言现象的例子。

词类活用是古代汉语的一种重要的语法现象,不了解词类活用的道理,就不能正确理解和解释备货用的词义,阅读古文就会遇到困难。所谓词类活用,就是某些类型得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临时改变原来的一般性质和语法功能的灵活用法,离开这种语言环境就失去了这种功能。如《鸿门宴》中“项伯杀人,臣活之”

这个“活”是形容词兼属动词,如果带宾语有使令的意思。因此,这句话翻译为“项伯杀了人,我(张良)使他(项伯)活了下来”,“活”译为“使……活下来”。再如,《荆轲刺秦王》“群臣怪之”的“怪”本意是奇怪,应是一个形容词。现代汉语语法中规定,形容词不能带宾语,可原文中的的“怪”带了宾语“之(代武阳色变振恐这件事)”,失去了形容词的语法功能,因此“怪”就译为“认为……奇怪”或“以……为怪”,词性发生改变为能带宾语的动词谓语,这样就符合语法规则(主+谓+宾)。又如《鸿门宴》中“范增数目项王”的“目”本意是眼睛,是名词,现代汉语语法中规定名词经常充当主语,宾语和定语。如果我们划分句子成分“范增(主)+数(状)+目(谓)+项王(宾)”,我们会发现“目”充当谓语,这是不复合名词的功能,因此这个“目”的词性已发生变化,变为动词,译为“用眼睛看”。诸如此类的现象很多,但我们都可以用相应的现代汉语语法解释既方便又清晰。

下面以文言文倒装句为例来谈谈,运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进行古今句式比较,正确理解句意。

现代汉语中常式句一般表达形式:

(状)定语+主语+(状)+谓语+(定)+定语+(补)

荆轲刺秦王原文及翻译范文第4篇

一、“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之“濡缕”辨疑

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一《荆轲刺秦王》一文,“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中的“濡缕”,注释为:“沾湿衣缕。濡,浸湿、沾湿。”[7]19“‘衣缕'的‘衣’为误译”。南宋鲍彪注云:“沾濡衣之一缕。”[8]1800课文的注释当本于此。该句的前文是“使工以药淬之”,指将所求得的“徐夫人之匕首”用淬火技术处理,这样就会把毒药浸到匕首上。“以试人”的目的就是验证毒药之效。按照课文的解释是:血沾湿衣缕,人没有不立刻死去的。既然已经到了“血沾湿衣缕”的程度,那么“立死”的结果恐怕足可认定为匕首使然。胡三省《通鉴注》引司马康曰:“血出如丝缕也。”[8]1800这个解释较课文为优。我们不妨将“濡”、“缕”分别作一考察:“濡”字,《诗经•邶风•匏有苦叶》:“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毛传:“濡,渍也。”《广雅•释诂二》:“濡,渍也。”“渍”即浸、泡之义。《集韵•虞韵》:“濡,沾湿也。”所以,“濡”训“浸湿、沾湿”是没问题的。“缕”字,《说文解字•糸部》:“缕,线也。”段玉裁注:“此本谓布缕,引申之丝亦名缕。”训丝线、麻线,这是“缕”的本义,无论布缕还是丝缕,都极言其细。词语“千丝万缕”,“丝”与“缕”同句对文为训。“缕”后泛指线状物。据此,“血濡缕”应当理解为:血仅浸湿一缕,人没有不立刻死去的。极言浸湿范围小,而药毒性剧烈。其实,翻开《史记•刺客列传》,裴马因《集解》说的是很明白的,“言以匕首试人,人血出,足以沾濡丝缕,便立死也。”疑课文注释“沾湿衣缕”为“沾湿一缕”之误,虽一字之差,意义迥然。

二、“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之“迁灭”辨疑

荆轲刺秦王原文及翻译范文第5篇

一、品实词,知言会意,把握纲目

题解《烛之武退秦师》,笔者抓住三个词语引导学生深入思考。一个是“退”字,该字有何意思?有何作用?“退”本义是退却、撤退、后退,此处属于使动用法,翻译为“使……退却”。标题完整意思为,烛之武凭借一己之力使秦军撤退。这个标题,《左传》本无,是编者加上去的。交代了人物、事件,暗示了冲突双方的力量对比。从结构上来看,“退”字引人深思,耐人寻味:(1)烛之武为什么要“退”秦师?(2)烛之武怎样“退”秦师?(3)烛之武“退”秦师,最后结果如何?这三个问题正好是课文情节内容展开的主要内容。“退”提纲挈领,关联全篇。从内容上说,“退”秦师是核心事件,也是事件的结果,还交代了事件的冲突双方,一方是烛之武一人之力,一方是秦师虎狼之师,对比悬殊,惊心动魄,考验烛之武,考验英雄心。俗话说,烈火焚烧方显英雄本色,沧海横流才见铁血意志。烛之武正是在这种血与火的考验之中凸显英雄本色的。此外,烛之武凭借一己之力如何“退”秦,“退”之过程又充满了哪些不确定因素,烛之武如何处理,秦穆公如何反应,等等问题,均蕴含在“退”字当中,留下悬念,扣人心弦,促人深思。同样,选自《战国策》的课文《荆轲刺秦王》,这个标题中“刺”字也是关键,为何要“刺”,如何“刺”,“刺”的过程如何,结果又怎样,诸多问题蕴含“刺”中,引发读者思考。可谓片言居要,一字笼篇。

“晋侯、秦伯围郑”,句中“围”字,看似简单,其实蕴含深意。可以引导学生比较“围”“伐”“袭”“破”“攻”等词语,尽量援引文言例句,既帮助学生理解近义词的细微差别,又加深学生对《烛之武退秦师》的文意理解。“十年春,齐师发伐我”(《曹刿论战》),“伐”是讨伐、进攻,大张旗鼓,兴师动众。表明齐国军队来势汹涌,力量强大。“李逖┮瓜蔡州”《李逖┮瓜蔡州》),“袭”是袭击、偷袭,隐蔽行踪,悄无声息地进攻。这是一种掩护自己,麻痹敌方的军事策略。“旦日飨士卒,为吾击破沛公军”(《鸿门宴》),这是项羽得知沛公欲王关中的野心之后大发雷霆之语,恨不得即刻行动,完全彻底消灭沛公的力量。句中“击破”并用,不但是主动进攻,而且还要一举歼灭,不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更不会让对方死里逃生,卷土重来。除敌务尽,毫不手软。相对而言,《烛之武退秦师》用“围”,是包围、包抄、围攻的意思,交代秦晋两个大国联手,包围小国郑国,郑国形势岌岌可危。秦晋两国,南北驻军,联合夹击,“围”而不攻,包而相逼,威慑郑国,想让郑国乖乖投降,进而瓜分郑国。杀气腾腾,野心嚣张。“围”是策略。历史上有“围魏救赵”的战术。可以佐证课文的“围”字的深意。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句中“贰”字,是“二”的大写,表示数量两个,后面带了介词结构,用作动词,引申为“两次做……”,这个“做”的意思随语境而定。句意是说郑国先是与晋国交好,后来又与楚国交好,用心不专,也就是对晋国不专一,不忠诚。“贰”字翻译为两属于、又归附于、又与……交好。“贰于楚”翻译为,又与楚国交好。言外之意就是背叛了晋国,所以晋国要对它动武。要注意,这个词语,不少同学理解为背叛、有二心、不忠诚。可以顺推,如此理解,那么,“贰于楚”岂不就翻译为“背叛楚国”或“对楚国有二心”?意思不合逻辑,与原文相反。试想,背叛楚国,或者说对楚国有二心,那就意味着结交晋国,忠于晋国,这是晋国希望看到的好事啊,晋国怎么会进攻一个主动归附自己的小国呢?此外,理解这个“贰”字,理解“贰于楚”这个句子,也可以换用一种方法。教师可以这样提问,秦晋围攻郑国,原因之一是郑国国君背叛了晋国,那么,课文句子“贰于楚”改为“贰于晋”,如何?引导学生将历史事实与关键词语结合起来理解。

“公从之”,“(武)许之”。前一个句子写郑伯听从佚之狐的话,决定请烛之武出山,使秦救郑。“从”是答应、认同、听从的意思,表明郑伯干脆果断,从谏如流,同时也暗示郑国危险,刻不容缓,不能拖泥带水,犹豫不决,不能深思细想,费尽周折。后一个句子写烛之武听了郑伯的一番家国存亡的道理之后的反应,改变了态度,决定出使秦师。“许”是答应、应允的意思,表明烛之武在个人恩怨与国家大义面前,能够作出正确的选择,顾全大局,深明大义,是一个有抱负,敢作为的志士。一个“从”,一个“许”活画出两个人物的不同性格。

“夜缒而出,见秦伯”,该句描写烛之武肩负使命,冒着危险出城去拜见秦伯的情景。“缒”字最关键,最能看出人物的精神。本义是用绳子拴着人(或物)从上往下送。句中点出烛之武出城的方式非常奇特,非常神秘。为何烛之武不走正门?为何烛之武不带一个随从?为何烛之武不带一件兵器(比如短剑、匕首之类)?为何没有一个人为烛之武送行?(比较《荆轲刺秦王》中荆轲出使秦国:众人送行,举行仪式,祭祖取道,悲歌易水,慷慨离别。)郑国都城被围,秦师兵临城下,严加管控,正门白天黑夜都有重兵把守,烛之武肯定不能从此出城。动静太大,目标显赫,容易暴露。不带一个随从,没有一人送别,均是出于安全、保密的考虑。出城需要绝对安全,绝对隐蔽,不让敌军知晓。不带一件兵器,暗示烛之武此行不是图谋行刺秦伯,不是要与敌方武力较量,也不是贪图自身安全,而是想凭自己的智慧谋略,制胜秦师,退却秦师。在可能的多种出城方式中,“缒”应该是最合适的方式。当然,一个人从高高的城墙之上被慢慢放下去,也是很危险的,也有各种不测之祸。比如秦军发现目标,比如绳子断裂,比如动作不慎,等等,反正很危险。可是,烛之武面临种种危险,并不畏惧,更不退缩,这就见出他临危不乱,敢于担当,义无反顾的大无畏精神。为了救国于危亡,他挺身而出,沉着勇敢,视死如归,是为大勇大义,大志大情之人。

二、品虚词,见情见态,声情并茂

佚之狐举荐烛之武,文章只写一个句子:“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一个“必”字,干脆果决,自信满满。于佚之狐而言,是直接正面的描写,荐举人才,知人善任,为君分忧,救国危难,是为义举。别人不能推荐合适人选,他却知人识人,及时举荐,识见深远,不同凡俗。于烛之武而言,是间接侧面的描写,足智多谋,成竹在胸,能力高强,克敌制胜。教师可以相机诱导,可将问题引向深层:既然佚之狐如此沉稳老成,如此深谋远虑,如此知人善荐,如此洞达秦郑双方军情,可见也是一位高人,为何他不毛遂自荐,挺身而出,却要推荐烛之武出使秦师?一番义正词严的荐举后面隐含着佚之狐贪生怕死、远祸全身的奸滑和狡诈。人如其名,言为心声。“佚”同“逸”,逃跑,逃逸的意思。“狐”就是狐狸。两个字合起来似乎暗示,佚之狐就是一只临阵逃脱、老奸巨猾的狐狸。与佚之狐相反,烛之武最后答应出使秦师,为何不畏生死,勇赴国难?原因可能有三:一是郑伯动之以情(赔礼道歉,情真意切),晓之以理(国破家亡,人无幸免),烛之武顾全大局,义不容辞;二是烛之武一生沉沦,不遂心志,终于迎来报国机会,想大干一场,扬名立万。(教师可以补充《东周列国志》上面描写烛之武的两句话:“考城人也,姓烛名武,年过七十,事郑国为圉正,三世不迁官。”“见其须眉尽白,伛偻其身,蹒跚其步,左右无不含笑。”)三是烛之武能力高强,沉着冷静,机智善辩,具备完成重大使命的素质。这个任务只能交给烛之武,不能交给一般人。同样,烛之武之名,给人一种微妙的联想,洞幽烛微,料事如神,无畏生死,勇赴国难。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烛”“武”的含义。烛,本义是蜡烛,稍微引申,蜡烛燃烧,带来光明,驱散黑暗,让人看清楚前方,所以,“烛”又有洞察秋毫,眼光敏锐的意思。成语“洞烛其奸”即是看透对方的阴谋诡计的意思。“武”自然含有不惧生死、勇敢顽强之类的意思。可见,烛之武就是一位眼光犀利,足智多谋,英勇无畏的勇士。当然,望“名”思“义”,拆字悬想,未必可靠,但是,从这篇文章的实际内容来看,佚之狐、烛之武的名字还真有点意思。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这是烛之武拒绝郑伯的话,多用语气词,表达复杂的感情。教师可将前一句改为“臣壮,不如人”,让学生比较两种表达的语气和情意的不同。显然,改句生硬、直接,只是平实地表达了一个事实,我年轻力壮的时候不如别人。不带任何感彩。原句多了三个虚词,作用不同。“之”字用在主谓之间,连接主谓,不让它独立,让它作为一个整体充当整个句子的主语。朗读的时候,语气比较连贯、舒缓。句中“也”表示停顿,相当于一个逗号,后面又用逗号隔开,这就意味着朗读句子的时候要注意连贯和停顿。“犹”是尚且,表示递进,与后一句相关联,后一句的语义比前一句更进一层,语气也更强烈。同时,从内容上来看,这个“犹”字还有言外之意,我年轻力壮的时候,风华正茂,意气飞扬,正想大展宏图,大干一场,但是没有得到重用,没有得到合适的机会,差不多留下一生遗憾,我心有不甘啊。“犹”后面有不平、不满、不快,有遗憾、悔恨、埋怨。自谦是表面,怨愤是实质。教师将后一个句子改为“今老,无能为”,比较与原文的表达不同,效果不同。改句语气生硬,表达直接。现在,我老了,无能为力。客观表达,不带感情。原句四个语气词,赋予句子复杂的情意和韵味。“今老矣”的“矣”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了”,暗含烛之武的感慨,年老体迈,时光不多,机会渺茫,心志沦空,哀哀无奈,等等意味,尽在其中。“也”字表示句末停顿,有完结、终了的意味,暗示烛之武认为自己无能为力,一事无成,人生失败。“已”通“矣”,相当于“了”,句末感叹,加强叹惋意味。整个一个句子,通过多个语气词的组合连接,巧妙传达丰富的意味,复杂的情感。这些虚词的运用不可忽视。教师在引导学生理解、体味的同时,一定要加强朗读指导,让学生通过朗读、比较来体会句子的表达效果。

“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这个“乃”字是副词还是连词,如何翻译?当副词用,翻译为“才”。当连词用,翻译为“于是”“就”,表示先后相承。这里到底如何理解呢?“才”表示条件关系,前面一个分句表条件,后面一个分句是结果,没有前面的条件,就没有后面的结果。在秦伯看来,只有派遣三员大将协防郑国,才会放心撤军。如果理解为“于是”,仅仅是强调前后两件事情相继发生,不太吻合秦伯的心理。

“吾其还也”,这个“其”字是语气副词,到底传达什么语气呢?可以表示商量或期望的语气,翻译为“还是”;可以理解为命令语气,翻译为“一定”。文中是晋文公对将军子犯说的话,子犯主张立马行动,痛击秦军,表现得比较冲动、莽撞,缺乏冷静的头脑;而晋文公则冷静分析,阻止击秦,并说明理由,有根有据,是一个沉稳、理智,以理服人,决断谨慎的人,而绝不是武断行事的国君。因此,“其”字翻译为“还是”比较合适。带有一种与子犯将军商量的口气。如果翻译为“必须”“一定”,则是武断生硬,不容商量的语气,与晋文公的性格心理不吻合。

三、品语序,洞察逻辑,明了情意

文章许多语句表达,十分讲究语序,调换一种语序,句子的含义和韵味也许截然不同。比如研习文章第一自然段:“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锬稀!笨梢苑纸饪来,研究三个小问题。

1.“晋侯、秦伯围郑”可否改为“秦伯、晋侯围郑”?为什么?不可以,原因有二:一是历史上,秦晋两个诸侯国是世代交好,政治联姻,今天有成语“秦晋和好”“秦晋之好”,可以为证;二是围攻郑国这件事,与秦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晋国只是因为与郑国结怨才鼓动秦国参与围攻行动。因而,晋国是主导,秦国是随从,语序应该是主前从后。当然,需要说明的是,秦王为何答应晋国的要求呢?除了盟友关系之外,还有与晋国一道瓜分郑国,扩大版图的考虑。

2.“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可否改为“以其贰于楚,且无礼于晋”?为什么?不可以,前后两个分句是递进关系,用连词“且”(并且、而且)来连接。两个分句,前一个是说历史,重耳早年流亡在外,途径郑国,郑国国君没有给予他应有的礼遇。后一个分句是说现实,郑国先是与晋国交好,后又与楚国结盟,用心不专,背叛了晋国,晋国当然不能原谅。两个理由相比,从性质上看,后一个理由更关键,更严重,前后两个分句是递进关系。

3.“晋军函陵,秦军锬稀闭饩浠懊枋隽焦驻军围攻郑国都城的战略布局,可否改为“晋军锬希秦军函陵”?为什么?不可以,从地理形势上看,晋国在郑国的北边,秦国在晋国的西边,郑国距离晋国近便,距离秦国遥远,秦国要进攻郑国,必须要越过晋国,可谓劳师袭远,不便多多。函陵和锬隙际粲谥9的版图,函陵在北边,距离晋国近便,晋国驻军在此,既有利于军需供给,又方便南下进攻郑国,而且,一旦消灭郑国以后,也方便接管、控制郑国的国土。锬显锼之南,也是在郑国都城新郑的东南方,距离秦国较远,秦军驻扎在此,距离遥远,供给不便,行军疲惫,战斗乏力,弊病多多。就是灭亡了郑国以后,瓜分一块土地,也不便管理。此次行动是晋国主谋,秦国从属,晋国当然不会让秦军占据有利位置。同时,文章第一自然段交代两军驻扎的地理位置,还有一个意思,南北相距一定距离,两军沟通、交流不方便,这就为下文烛之武“夜缒而出”,谒见秦伯,游说秦伯留下了空间。

再如文中第二自然段句子“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这是烛之武对秦伯说的话,可否调整为“晋、秦围郑”?为什么?不可以,烛之武游说秦伯,当然要将秦伯放在首位,晋侯放在二位。改变之后,意思就变成了烛之武对晋侯说话,显然不妥。

又如,文章最后一段晋文公阻止子犯进军秦师的话语:“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三个分句可否随意调整顺序?为什么?设计此问在于引导学生理解每一个分句的意思,理解三个分句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判断语序是否可以调整。如果是并列关系,一般可以调整语序;如果是递进关系,则不可以调整语序。第一个分句是说,我原来依靠别人的力量而登上君位,如果回过头去损害别人,这是不仁义的做法。这句话追忆过去,属于个人品质层面的内容。第二个分句是说,如果我们出师攻秦,失去原来的盟友,而且还是一个和晋国一样比较强大的盟友,这是不明智的做法。这是着眼现实,谈到国家之间的关系。第三个分句是说,如果我们秦晋两国用混乱攻伐、自相残杀来代替联合一致、团结一心,这是不符合武德的做法。言下之意就是说,晋文公从长远的战略利益考虑,还是不愿意因为讨伐郑国这件事而与秦国闹翻脸,毕竟两国世代结盟、政治联姻,都是大国、强国,以后与另外一个大国、强国楚国争夺中原霸权时还可以互相援助。第三个分句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考量。三个分句之间是递进关系,当然不可以随意调换语序。三个分句,三层意思,层层递进,有理有据,刻画出晋文公沉着冷静,思虑周密,眼光长远的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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