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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招商工作总结

购物中心招商工作总结

购物中心招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第二条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具体办理政府采购工作的采购机构,是政府招标采购的组织者和招标人。

第三条招标机构是经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机构委托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的中介机构。

第四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是指经审核取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第五条本市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具体包括:

(一)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本建设、城市基础建设和投资20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工程,以及项目的设计、监理、大宗材料、配套设备;

(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

(三)合同价值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四)其他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

第六条对于不宜统一进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的特殊商品、服务或工程,由采购单位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可自行组织采购,年终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送政府采购决算。

第七条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和非招标(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采购两种。

第八条公开招标采购是以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九条邀请招标采购是向五家以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采购方式。

第十条招标采购必须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要综合比较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经济实力和经营业绩等条件,以及采购物品、工程、服务的品牌、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有特殊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还应综合比较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和经济指标。招标工作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或委托有关招标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询价采购是政府采购中心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采购中心会同采购单位从中选出最优报价,选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是采购中心会同采购单位与特定供应商经过谈判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政府采购中心会同采购单位直接与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从中确定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政府采购目录,在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同时,编报年度采购计划。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下达后,采购单位应据以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编报具体的年度采购计划,包括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时间、拟采购物品、工程或接受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供货(竣工)时间、资金来源等有关材料。因追加预算或其它原因,需追加采购内容的,要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补充编报采购计划及附报有关资料。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进行归类汇总,编制政府采购总计划,交政府采购中心。

第十五条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定后的年度采购计划,在采购前填报“政府采购登记表”,说明在计划内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供货或竣工的时间及相关的技术指标等报送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登记汇总后的采购数量和种类与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核对后,拟订采购方案,报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采购工作,同时将具体采购时间通知采购单位。

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采购支出项目,可根据核定后的追加支出及采购计划直接办理采购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招标采购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招标信息;(二)制定发售招标文件;(三)接受投标;(四)开标;(五)评标;(六)公布评标结果;(七)签订采购合同;(八)组织履约验收;(九)结算采购价款。

第十七条非招标采购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确定采购方案;(二)组织采购谈判;(三)选定供应商;(四)签订采购合同;(五)组织履约验收;(六)结算采购价款。

第十八条按照合同约定,采购中心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一般由采购单位依照采购合同自行组织验收,必要时由采购中心组织有关方面及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总数为5人以上,采购经办人不得进入验收小组。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政府采购专户,作为政府采购的结算账户。采购活动必须在资金落实的前提下进行,在进行采购前,财政部门依据采购单位的采购登记表审定数额,直接将采购单位的采购资金分别从财政预算内和财政专户中拨入政府采购专户,属采购单位的自筹资金部分也必须先将资金划入政府采购专户。

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物品、服务或竣工工程后,将验收凭证送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各种票证验收审核后,直接将款项拨付给供应商;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支出转账通知书”列支,具体账务处理市财政局将另行通知。

通过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政府采购中心按比例退还预算内、原预算外财政专户和采购单位账户。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政府采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年终将政府采购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活动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

(二)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四)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对正在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应当责令政府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立即中止政府采购活动,待违反规定的行为消除后,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该项政府采购活动方可继续进行。

第二十二条市监察、审计、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职责范围,对政府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发现有违反《办法》和本细则或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办法》和本细则的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有权核减同等采购金额的计划拨款,并视情节轻重提请监察部门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反《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给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招标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受委托中介机构违反《办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给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或者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按照《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购物中心招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F407.6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工程招投标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电力施工企业失去了垄断市场,利润空间被压缩。施工企业只有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物资采购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据统计,目前建安工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一般达60%左右,搞好物资采购管理,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意义重大。1电力施工企业物资采购的特点

电力施工企业的物资采购与其它企业相比,有如下特点:物资数量大,品种规格多,型号繁杂;采购物资的专用性强,对质量的要求很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电网的安全运行;需求量不稳定,要求的供货周期短。2电力施工企业采购管理的薄弱环节

2.1管理不规范,多头采购。由于电力施工企业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有的企业将材料费划拨到各个分公司或项目部,由其自行采购,从而形成多级、多头采购,造成管理混乱,成本失控的局面。

2.2成本控制不到位,采购过程监控力度不够。由于电力施工企业物资的规格品种繁多,采购工作量大且具有复杂性,目前许多企业虽然已经意识到加强物资采购成本控制的重要性,但在具体实施中,对采购成本的控制还不到位,对采购过程的监控力度不够。

2.3采购模式落后,流动资金占用量大,缺乏对供应渠道的管理。目前有的企业的物资采购还停留在“为库存采购”这一传统的管理模式上,一方面为了保持一定的库存,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只重视对采购物资的管理,缺乏对供应渠道的管理,供需双方未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以临时的或短期的合作机制为主,造成了竞争多于合作,进而导致了采购过程的不确定性。

3优化采购管理的措施

3.1规范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

3.1.1实行归口管理,集中批量订货采购集中批量采购是实现降价节支的前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它具备分散采购无法比拟的优势。由于采购批量大,供应厂家便于合理安排生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供需双方互惠互利。尽管施工企业有点多面广、分散管理的特点,但物资采购归口物资部门进行,才能为实现集中批量打下基础。物资部门对工程物资统一采购、供应管理,使采购批量加大,采购成本降低,实现规模效益。物资部门归口负责采购产品的控制和管理,并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

3.1.2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程序

物资招标采购是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产品质量、降低采购产品成本的重要方式。招标采购是通过投标者之间的充分竞争,使招标人能以较低的价格和较高的质量、较好的服务获得设备或材料,可以防止的产生,有利于采购的公平和公正。企业在招标采购中,应按国家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履行国电公司、省级电力公司制定的招标管理制度。并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招标采购流程。对限定金额以上的物资必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确实不便招标的,则采取议标方式。电力施工企业的物资采购招标主要以邀请招标方式为主,邀请的厂家在每年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定。设立招标领导小组及评标专家库,纪检审计部门参与并监督,评标专家根据投标厂家的报价、技术水平、业绩、售后服务等情况评定出合同谈判单位的先后顺序。

4.施工企业物资集中管理的设想

4.1 成立物资管理中心

在公司总部成立采购中心,中心作为实施集中采购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施工企业的特点是点多、面广、管理资源紧张,要做集中管理首先就是有归口管理主体。 把物资采购的工作归口于采购中心,这是实现集中采购的基础。 相反,如果制作制度上的集中,采购主体还是由项目执行,那还是多头采购各自为战。这里所说的采购中心由以前的公司采购部(各施工企业都会设立)管理,主要承担的职责主要是集中采购管理。

4.2 制定管理程序

成立采购中心后, 由采购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的集中采购流程,流程包括采购预算编制、采购的实施、采购过程监督、采购结算管理等全过程。 采购中心负责采购的招标、谈判、合同签订,项目部负责材料的验收、存储,其中结算工作由项目部收集结算原始资料编制结算书,并通过内部审核后交采购中心审核。

4.3 采购范围的界定

集中采购范围的界定非常重要,施工项目物资采购品种繁多,消耗量差别很大。 如果所有的采购都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就回到了计划经济的集中采购,不合理也不适应市场发展。 集中采购最适用的是大宗物资,所谓大宗物资是在施工中消耗量大、价值高、需要成批使用的物资。 工程上经常使用的大宗物资如:建材、钢材、电缆、管材等。

4.4 采购的全流程管理

采购的全流程包括: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的实施、采购的结算、采购工作审核。采购计划制定要准确、前瞻、统筹,采购计划的制定,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制定采购计划,计划的制定要严谨、准确,既要考虑实际用量和一定富余量,又要严格核算避免浪费,采购要提前策划,在不影响施工组织的情况下,不造成现场仓储费用增加的情况下,及时提出采购需求。 采购招标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采购合同采用经过公司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对待不同的供应商,采用同样的合同版本,及时做更改,主要条款不能变,防范合同风险发生。 采购的实施过程中,注重信息沟通,在材料验收时,注意留好原始凭证。采购结算必须制定完备的流程,层层把关,在项目部审核是必须有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两人以上参与结算资料的审核。 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部采购成本做分析,审核项目部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和采购管理的绩效。

4.5 集中采购供应商的管理

做好供应商的管理是确保集中采购顺利进行、降低采购成本的重要环节。 批量的集中采购形成买方市场,为施工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大多数施工企业都有合格供应商名录,应该在众多的供应商中选择信誉好、能力强的供应商作为主要供应商,在与主要供应商加强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辅助供应商,主辅相结合,优胜劣汰,不断的充实和更替供应商名录,保持供应商团队的活力。使供应商管理为集中采购保驾护航。 由于施工单位的项目分布区域广,尽量发展销售网点覆盖广的供应商。

5.结语

采购管理是企业的一项很重要的管理职能,采购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优化采购管理,降低材料成本已成为电力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参考文献:[1]生宝来. 施工企业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探讨[J]. 经营管理者,2013,02:167.

[2]张明厚. 电力施工企业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大众用电,2011,05:15-16.

[3]刘冬颖. 完善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策略[J]. 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1,02:54-55.

购物中心招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餐饮同行听从了商场招商人员的“建议”,在非餐饮楼层开店,整个楼层就他一家餐饮,招商人员口口声声说的“黄金位置”却没有顾客到达。后来才得知,这个位置被一个珠宝品牌“放了鸽子”,就把他“忽悠”进来了!现在后悔莫及轻信了招商人员的话。

今天,本刊专访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从事购物中心餐饮招商工作多年的资深总监,听他以专业视角解读餐饮企业进入购物中心时经常会遭遇的陷阱,希望对餐饮老板在购物中心选址时有帮助。

一、新兴商圈被标榜“前景光明”

餐饮进驻,风险最大。

新兴商圈是指在城市边缘区域内建设的购物中心,目前进这类购物中心做餐饮,风险最大。

从全国情况来看,购物中心已经接近饱和,和购物中心配套建设的住宅项目的销售难度也在同步加大,整个房地产的大形势进入去库存的时代,这决定了一个新兴商圈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周期在拉长,由3~5年拉长到8~10年。新兴商圈通常也意味着商户要“放水养鱼”,慢慢聚拢人气,这就是招商人员口中的“养商期”,在养商期内,餐饮商家赚到钱的难度非常大。

购物中心餐饮招商有10大陷阱:进商超开店,餐饮人不得不防!

也因此,餐饮企业经常被这类新兴商圈的招商人员所忽悠。这类购物中心在招商时往往忽悠的是“未来的前景”:几年内,这里将成为最核心的商圈、最大的小区、最密集的人群等等,这些说辞,把“潜在”描绘成现状,很多餐饮企业“信以为真”。

但超长的“养商期”,对餐饮这种即时生产型企业,是吃不消的。

因此,如果是新兴商圈,即使购物中心给出的招商条件再优惠,也一定谨慎进驻,宁肯多付点租金进城市核心商圈。尤其是三四线城市,更是应该非城市核心商圈不进。

河北有一个位于新兴商圈的购物中心,有20多万平方米的巨大体量,因为开发购物中心的公司此前在当地已经成功运营了好几个百货店,大量餐饮品牌因过于相信这家公司的实力而忽视了新兴商圈的事实,纷纷入驻,结果开业一年半时间,几乎所有餐饮都处于赔钱的尴尬境地。

二、非餐饮区的“黄金位置”

实际顾客很难到达。

在购物中心里通常会设置专门的餐饮区,因为就餐是目的性消费,餐饮的承租能力有限,所以一般会放在购物中心的高层区域,比如6层购物中心的5~6层,有时整个楼层几乎都是餐饮,这样的业态布置方式有助于形成聚集效应,也易于识别,顾客到了吃饭时间,就直奔这些特定的餐饮区而去。

在其他非餐饮区的底层区,在边角的位置因为有结构柱遮挡视线或者铺面分割过大等原因存在招商困难的时候,购物中心往往会对餐饮业抛出橄榄枝,并“总结”其特别的优势:一、楼层低,黄金位置、消费者更易到达;二、承诺比同楼层的商铺更低的租金;三、甚至搭配更多优惠条件。

这样的位置,同样谨慎进驻。四川的一位餐饮同行,商场四楼是集中的餐饮层,购物中心给了他一个一楼的边角位置。这位老板想:一楼就我一家,又离超市最近,吃饭顾客更方便选我家。但事实却事与愿违:虽然在一楼,但却是在动线的末梢,顾客根本到达不了;顾客来商场吃饭,还是直冲四楼餐饮区。

三、被卖掉的产权式商铺

即使“统一经营”,也风险极大。

还有一种购物中心的商铺,虽然统一经营,实则已经分割卖掉,这种购物中心,进入的风险也很大。

有的购物中心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会把部分或全部商铺分割卖掉,这种销售式的购物中心里的商铺叫做产权式商铺,虽然购物中心承诺是统一经营,但因为产权分散,各个持有单个商铺的小业主各有各的算盘,导致目前在全国都没有经营成功的案例,都是以失败告终。这样的购物中心即使地理位置再好,餐饮企业也不要进。

笔者在全国考察过很多带有产权式商铺的购物中心,很多这类购物中心为了增强招商的说服力,前期都有大润发、沃尔玛或其他类型的知名大型主力店的入驻,但即使是这样,开业后仍然空置率极高,餐厅经营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四、委托出租的购物中心商铺

极易出现纠纷陷阱。

与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签订前一定要核实房屋产权证书的原件,必要时还应到房管局大厅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情况。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核实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与产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

有的购物中心把招商工作外包,也叫做委托出租,也就是说出租方并非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委托出租一般都有年限限制,所以需要出租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书等法律文件,重点看委托出租的年限限制。如果忽视了对出租方主体资格和代租年限的审查,很有可能会掉进“合同效力”的陷阱。

因为委托出租方并非产权单位,在关系协调、消防报批、办理证照等方面也会受到很多的限制。

山东的一位餐饮同行和某商业招商公司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这家商业招商公司与购物中心产权方签订的租约只有6年,也就是说,6年后如果商业招商公司不再续约,这份合同也就在法律意义上终止了。

五、非商用地

租金划算,后遗症最大。

笔者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开发商在租赁的工业用地上建造房屋开设酒店,虽然租金极低,但装修进行了一半后却发现因土地性质问题无法通过工商、消防等审批程序。

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用途划分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等不同类型。根据物权法和相关房地产法律规定,房屋实际用途应当与土地用途一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居住或工业用地上开设商业项目,肯定有法律风险。有的三四线城市的开发商喜欢打“球”,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在地价便宜的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上做商业用途开发,开发出来的项目也会比市场正常租金低了很多,有些餐饮老板为了图租金便宜,也就欣然签订合同,却埋下了法律风险。

六、硬件设施“先用后改”

后果经常由餐饮承担。

硬件设施不达标是购物中心开业前的通病,原因在于前期招商规划不足,商家落位不清晰,甚至是边建设边修改业态定位,导致最后呈现的动线和铺位和原始定位差异很大,后期需要大量的改造工作。

但餐饮是对硬件设施要求很高的业态,如水电负荷、煤气、隔油池、排烟、排风、空调、煤气、独立洗手间等都有特定的要求,如前期设计没有达到要求,而招商人员忽悠说“可以改造”时就要特别警惕,因为购物中心的管线特别复杂,有些是可以后期改造的,有些如煤气、独立洗手间等改造的费用会特别高昂,甚至无法完成改造。还有就是公共部分的设施,明确保养的维修责任尤为重要。

七、口头承诺

往往被忽悠。

购物中心的招商人员一天要“忽悠”十批客户,而我们的餐饮老板往往一年也“忽悠”不了一个购物中心,在“忽悠”与“防忽悠”的层级上是存在巨大差距的。购物中心招商人员都身经百战,甚至为达目的不惜虚假承诺,会给出很多的空头承诺,如某某知名餐厅已经提前进驻,多出常规值的装修期,在内部培训时他们也有很多的逼定技巧和招商说辞。

餐饮老板在招商人员面前如果没有定力就会被招商人员牵着鼻子走,很容易被招商人员开出的空头支票所诱惑,而一旦到签订合同时,这些招商人员又会以各种理由把自己承诺的虚假内容全部,这时候的餐饮老板往往碍于面子,或者因为前期谈判多次搞得疲惫不堪就直接签字了,而这正是招商人员的工作技巧。

八、招商团队本身不专业

餐饮跟着吃亏。

购物中心是地产开发中最复杂的项目类型,非专业团队不能驾驭。在业内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住宅开发是小学文凭就可以干的话,购物中心项目的开发运营就属于研究生学历了。

伴随着购物中心的大规模建设,专业的招商团队和专业人员越来越紧俏,尤其是初次涉及商业地产的开发商。购物中心的招商团队很多都是纸老虎,貌似专业。判断招商人员的专业度,第一看文本,看下招商人员提供的资料中对于项目的商业定位、规划设计、业态布局、硬件设施和招商政策是否能够及时完整的提供;第二看图纸,图纸上显示的对于餐饮的硬件需求是否设置到位,铺位的划分是否好用;第三看背景,重点考察开发商的背景和招商团队的背景。

湖北一位餐饮同行在购物中心投资了两个餐饮店,前后投入了500多万,但就是因为招商团队的不专业,整个商场到最后都没有具备开业条件,大量商铺空置,500多万的投资款血本无归。

九、消防问题

餐饮人不得不关注。

曾有这样的案例,某餐饮同行在购物中心装修好申请消防验收时,因逃生楼梯不足通不过消防检查而不能开业。但是购物中心本身的结构又不适合再添建逃生梯,结果自然造成购物中心与承租人之间互相指责,推诿责任,酿成诉讼。

购物中心在对外租赁时一般需要过两道消防关,一是房屋在竣工验收时应取得的房屋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或备案登记;二是将租赁房屋用于餐饮经营场所时在开业前应通过的消防安全检查。前者是购物中心的责任,后者一般是租赁方的责任。

十、“蓄意模糊”的招商租约

多是陷阱。

这是在购物中心进行餐饮招商时最常遇到的问题,这样的租约欺诈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 主观上有意地利用信息不对称,在租约某些条文中做文章。或笼统,或简约,或避而不谈,或偷换概念,以图给租赁方多加一些责任,给自己多留一些权利。轻者是为己多留些回旋缓冲余地,重者则属于暗下圈套,攫取不义之利。

2. 租约内容简单笼统、残缺不全。出了问题往往无案可稽,后遗症较多。常遗漏(或笼统模糊)的合同要点如下。

承租方想更改店牌及商品主打品牌,有没有自?有多少?

承租方想转租或分租,租约的责任义务(包括权力)由谁承担?

承租方每日必须在何时开业、关门?违约该如何处理?

承租方可以在周围开设同类分店吗?可在多远以外开店?

购物中心招商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站党委统一安排,我们采购二室主要担负军区机关物资集中采购任务。今年我们克服编制、业务人员全部调整的情况下,始终把完成采购任务放在首要位置,一切工作围绕采购工作这个中心来开展,圆满完成年度采购计划,采购总量稳步有升,创历史最高水平。截止到10月31日,全年实际完成采购额万元。共招标采购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次,询价采购次,单一来源采购次。共签合同份。一是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采购物资20大类,700多个品目,其中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万元,医疗设备采购万元,机电产品采购,装备采购万元,军训器材采[范文搜网-找文章,到范文搜网]购万元,增幅显著,均创历史新高。二是采购规模逐步扩大,采购经济效益明显。全年百万以上采购项目余个,充分体现规模效应,共节约资金万元,节支率达到。三是灵活运用采购方式,全年合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采购总量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完成采购总量的,询价采购完成采购总量的,单一来源采购完成采购总量。四是在“规模、规范”的基础上倡导“诚信服务”,打造军队采购的“诚信”品牌,全面推动军队采购向纵深发展。全年采购无论是从采购的“质”上看还是“量”上看,都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

二、基本做法

一是注重市场调查,为保证采购能采到质优、款新、价廉的货物,以了解市场最新行情、最新动态和相关行业政策及规则,更好地掌握主动权,不至于受供应商片面因素的影响。今年进一步加大市场考察力度,一方面我们从多侧面、多角度去认识市场,摸清了生产厂家与其商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供货商产品利润的构成,如怎么返点、怎么奖励等“底牌”。对采购项目达到10万元以上,我们尽量先考察,后采购,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因此在采购过程中我们总能够争取到采购的主动权。如在采购兵种部台式机,由于市场调查情况熟悉,知道一次性采购台电脑能上总部申请到什么价格的底牌,和供应商很想占领部队这个巨大市场的心理,因此我们在谈判时完全掌握了谈判的主动权,使每台机器下降了多元,取得明显成效,受到采购人的一致好评。连供应商都直摇头说,部队人谈判太厉害,不按套路出牌。

购物中心招商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高校后勤 大宗物资 联合采购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The Discussion about the Joint Purchase Pattern

of College Logistics Commodities

SONG Wenchao

(Logistics Corporation, 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engzhou, He'nan 450001)

AbstractBecause of the role of market factors, college logistics service guarantee work face larger cost pressure. If want to relieve pressure, on the one hand, to actively seek the policy support and the help, at the same time, college rear-service department will innovation mode and means, through the various ways to work hard to reduce management service costs. This paper, from the practice operation on how to effectively organize area college rear-service commodities joint purchase for a preliminary discussion.

Key wordscollege logistics; commodities; joint purchase

目前,各个高校对联合采购在缓解经营成本压力方面的作用已有足够的认识,很多高校后勤已在实践中积极推进。本文主要设想通过设立高校后勤物资联合采购中心和招投标网络平台,以增强联合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持续化水平。通过实施联合采购,可以减少中间环节,使原材料的质量、安全和卫生均能得到很好的保障,联合采购形成的规模效应也使所采购的原材料价格更加低廉,对社会、对学校、对师生、对高校后勤服务部门都是有益的选择。

1 成立机构和建章立制

1.1 设置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的设置必须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必须考虑的决策机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成立代表大会。以各高校后勤部门为单位,共同成立联合采购代表大会,并制定《工作章程》,规定各代表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对常设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和审核。

成立监督机构。由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校方代表、后勤代表组成监督机构,监督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对联合采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联合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及合法性。

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由联合采购代表大会商议决定,成立联合采购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开展招投标工作,同时根据高校的区域分布成立分片区采购中心。联合采购中心对联合采购代表大会负责,并指导分片区采购中心开展工作。

1.2 建立规章制度

根据工作开展需要,要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联合采购制度》、《招投标工作制度》、《招标纪律监督检查制度》、《供货商准入制度》、《招投标后续管理制度》、《供货商日常考评制度》、《结算制度》、《保证金制度》、《争议解决方案》、《网络平台操作制度》等。

2 用网络平台组织招投标工作

2.1 网络平台

(1)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公开公告,吸引广大供应商在网络平台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该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产品范围、生产能力、供应能力、配送能力、市场占有率、业绩描述及获得荣誉等。对这些信息的核实后,对达到《供应商准入制度》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所供应产品的类别分别建立供应商数据库。

(2)建立采购人数据库。现阶段,应以各高校后勤为主要参与者建立采购人数据库,注册信息应该包括各高校后勤的基本情况以及在校师生人数、校内市场规模及占有率、各类产品的年均消耗量等等信息。随着采购规模和影响的扩大,也可以逐步吸纳社会单位参与采购,扩大采购规模和市场影响力。

(3)建立评标专家数据库。经各高校的推荐,按照标的类别划分,分别建立高校后勤物资联合采购评标专家数据库。经过代表大会的审核、确认后,专家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注册,获得网络身份。之后,评标专家可以通过登录网络查看相关信息并发表评论。

在招投标会议期间,联合采购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从评标专家数据库中抽选专家参加招投标工作。

2.2 招投标工作开展

(1)招标信息。作为常设机构的联合采购中心,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计划,每年定期组织招投标工作。首先就是要做好各高校采购需求的统计,经过汇总之后,制定标书,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公开招投标信息。

(2)组织招标会议。根据报名情况以及工作安排,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招标会议,按照《供应商准入制度》以及评标要求,对竞标厂商做出初步评价。

(3)公示招标结果。按照规定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各方监督、审核。

(4)签订供应合同。合同签订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签订试用合同,因为诸多物资的实际品质只有在使用和销售时才能真实体现出来,试用合同期间就是对物料品质的实践验证。第二阶段,通过使用阶段的检验,反馈效果良好,实际效果达到招标时厂商承诺的标准后,可着手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相反,可中止试用合同,并考虑选择候选中标人。

合同签订的主体应该是各高校后勤实体和中标供货商,联合采购中心在合同中可承担担保人或协调人的角色。

3 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后续工作

3.1 网络下单(网络订货)

在搭建网络平台的过程中同时搭建网络订货平台,由联合采购中心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向每个高校后勤部门分配单独账户。由各高校后勤部门指定专人登陆系统,根据各高校的采购需求,通过网络下达订单,标明产品名称和数量。之后,合同供货商按照约定时间,登陆网络系统,查看各高校后勤订单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然后指定配送计划,按时配送。

通过网络订台,可以对各高校的采购数量和采购周期作出科学统计,更加规范、合理,同时也有利于供货商统筹安排配送计划,提高配送效率。也能给研究工作、决策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3.2 对供应商的后续监管和考核

供货商的配送能力、服务态度以及产品质量不可能是一个固定的水平,为了保证供货商在持续供货期间的各项工作指标始终能保持在招投标时承诺的水平,就有必要对合同供货商进行动态考核。首先,按照招投标时的各项指标制定双方认可的考评体系。按照考评体系指标,由联合采购中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网络系统或者现场会议的形式,对合同供货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供货商日常考核档案,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工作由联合采购中心进行负责。

3.3 各高校最低采购任务量的确定

联合采购要能长期开展并取得长足发展,关键在于各高校后勤的团结协作,保证采购规模的稳定性和扩大趋势,只有这样才能对供货厂商形成足够的吸引力,才能产生越来越强的市场影响力,赢得更优势的竞价地位。

本文设想,一定时期内:某校某物资最低采购量=片区内高校生均消费量(使用量)啄掣咝T谛I人数紫凳(根据各高校实际消费或使用情况合理赋值)。通过该公式确定各个高校一定时期内主要物资,如米、面、油等最低采购量,一方面有利于联合采购中心制定采购计划和宣传,另一方面,对采购量的约定也有利于增强供货商参与竞争的信心和决心?

3.4 价格再谈判程序的启动

高校后勤物资,尤其伙食类物资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很大。当市场价格较长时间、较大幅度高于合同价格时,合同供货商会出现浮亏,不利于长期合作。如果在相反情况下,各高校将倾向于在现货市场购买原料,这样就规避了合同价格造成的浮亏,短期来看,此种做法看似高校赢得了利益,但却违背了市场规则和合同约定,丧失了市场信誉,对联合采购工作的持续开展也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3.5 结算办法

(1)结算形式:分散结算。考虑到目前各个高校财务的独立性,以及财务制度和结算制度上的差别,因此,进行统一的货款结算尚不现实。在此情况下,本文建议,由合同供货商根据协议与各高校后勤分别进行结算,具体的结算形式、结算时间合同供货商也可以与各高校后勤进行单独协商。

(2)建立保证金制度。由合同供货商和各高校后勤分别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分别建账,由高校后勤研究会委托银行保管。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启用供货商保证金: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高校后勤造成损失时;②所供应物料违反法律规定、行业标准或合同条款,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时。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启用高校后勤保证金:高校后勤无故拖欠合同供货商货款,并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在不违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联合采购中心可启用当事高校的保证金先行支付。

3.6 纠纷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在联合采购工作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涉及主体较多、采购品种多、数量大,必然会出现种种不可预测的问题和困难。对这些可预知及不可预知的情况,要有足够的认识和准备,在省会高校后勤研究会框架下,建立内部协调机制,由联合采购的各参与主体参加,对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民主、平等协商。

(2)第三方仲裁。在内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启动第三方仲裁。仲裁机构的选择不一定局限于法律意义上的仲裁机构,也可以考虑矛盾主体都能认可和接受的第三方进行协调。

(3)法律途径。对于一些在内部协商和仲裁形式下无法解决,或者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进入法律程序,通过法律解决争议。当然进入法律程序是不得已之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应积极去避免。

参考文献

[1]刘练强.浅议集团公司联合采购.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12):130-130.

[2]胡小杰.大学城联合采购思考.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9(29):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