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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基础

理论基础

理论基础范文第1篇

[摘要]保险业在中国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践的发展迫切要求深化我国保险理论研究。在保险理论研究中,首先应从保险的本原着手,即从不确定性、风险及风险管理理论开始,以效用理论为基础,分析保险价格存在的根源;同时运用经济学的新发展,对保险合同中的非对称信息、逆选择及道德风险进行研究。保险理论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重视研究保险发展理论。本文对保险发展中涉及的相关变量作了初步研究。另外,还提出了保险监管的经济学理论研究基础,即建立在政府掌握的信息足够假定下的、可能实现的“帕累托改进”。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至今,中国保险业经历了恢复、发展和逐步市场化的阶段,政府监管也经历了由不健全到逐步健全的过程。但是,从国民经济及社会进步的宏观角度来考察,并对比国际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状况,我国保险业显然还处在粗放发展的时期。其根本特征是,保险市场机制不完善,定价(包括佣金、手续费率)机制不健全;保险经营管理的成本较高,效率较低;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相对于其他同类行业的地位明显弱小;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作为从事风险管理的行业,更远未对社会发挥其专业作用;保险业尚未深人到我国城乡居民的观念之中。因此,我们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应用保险的基础理论、发展理论以及相关的经济学、法学等理论进行研究,为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一、保险的本原理论及相关基础理论

保险的本原理论,即指不确定性、风险和风险管理理论;保险的相关基础理论,即指非对称信息、逆选择及道德风险理论。

对保险理论进行研究都是开始于对风险的研究,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形式,且是最主要和有效的形式。保险的原理即是将单个损失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整体损失的确定性,使客观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这就要求投保人的损失是可计算的,其中关键的因素是要得出一个具有合理精确度的可确定的损失概率分布。这种概率分布主要来自于多年的经验数据,有些分布则可以从理论推导中得来。进入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人们逐渐从效用理论的角度研究保险问题,效用理论成为分析风险与保险的基础理论。比如,通过相关模型的推导显示,作为大部分人群的风险规避者,为了在不确定的收人选择中获得确定性收入而愿意放弃一定的收入,而其效用是相等的。这种收入的差额就构成了风险贴水的概念。风险贴水则构成作为风险管理手段之一的商业保险保费存在的理论基础。该模型分析的一个推论是,在消费者是风险规避者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是保险人生存并获取利润的一个重要动因。

上个世纪后半期以来,随着人们对风险理论研究的深入和信息经济学(包括博弈论)的逐步兴起,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以及保险合同中的非对称信息问题日益成为保险研究的热门话题。一方面,保险合同具有射悻性及合同信息的非对称性特征。射悻性这个概念的含义是指,合同的双方对于合同履行的结果都有可能获得比对方更大的利益,而这种可能性又是基于某种承诺和某一不确定事件的发生。同时又由于保险合同本身变得越来越复杂,使得保险合同的一方,即投保人方在对合同信息掌握上处于不利的或者说是弱势的地位,这一点也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特点。这个特点决定了保险合同和其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合同有很大的不同,相对于经贸和民事合同,保险合同更多地存在着双方博弈的空间。另一方面,保险具有长期性及广泛性特点。一份长期寿险合同可能持续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一生;同时,一家保险公司所对应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很大的一个群体,一家保险公司的破产会直接影响着许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而保险公司经营得好坏又是单个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无法知晓和控制的。投保人一方为了弥补自身对保险合同信息掌握的缺失或者为了获取更多额外的利益,可能不如实告知自己作为合同一方的有关信息,这就构成逆选择或道德风险。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发展,可望在研究保险合同的相关问题上,发挥很大的作用。

重视保险的基础理论研究,可以使我们对进一步的研究正本清源、更扎实和更深入;反过来,保险理论研究应当始终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服务。保险的本原理论应当至少解决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保险能够为社会提供什么产品与服务,以及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应当提供多大量的产品及服务。这其中需要分析一定阶段下的保险市场需求与供给,以及保险费率的特点及其确定。

2.如何提供上述产品及服务。实际上就是保险的经营管理方式,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从保险市场结构到具体保险供给商的内部企业治理,再到保险公司从产品设计到风险管理服务及理赔的各个环节。其核心问题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问题,或者说是效率问题,同时也包括发展的动力问题。

3.与上述二个基本问题密切相关,或者是对上述问题需要进行一步分析的问题,是需要解决保险合同各有关当事人的关系问题。包括针对不同的投保人群体,适合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在社会经济不同结构下,如何进行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开发等。

二、保险发展理论

传统经济学给我们提供了经济部门增长的基本模型。在微观层面,保险公司发展是保险资本、人力资源、产品数量与结构等相关变量的函数;在宏观层面,保险发展则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程度、市场化程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法律制度等变量的函数。在研究方法上,数十年来经济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研究模型,如哈罗德—多马模型、罗伯特·索罗、爱德华·丹尼森运用不同生产函数解释经济增长的方法等,都可以给我们以启发。

从需求方面来看,同一般商品类似,保险市场需求也应具备对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消费的欲望和消费的能力两个要件。与其他一般商品不同的是,保险作为一种无形商品,它更是一种承诺,是消费者一旦遭受损失,对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承诺的一种购买;同时从人寿保险的角度来说,它也是人们对自己当前消费与未来消费之间的一种选择。保险市场需求有两个决定因素:从财产保险(主要是企业火险和水险)角度,保险市场需求依赖于经济总量的成长,这种依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经济总量的成长,保费收入总量不断增长;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保费收入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越大。从人寿保险角度和个人财产保险角度,保险市场需求更依赖于国民收入水平。当然,两者是有联系的。保险需求主要是一种消费需求,同时,随着保险产品的不断发展,一些投资连结产品不断问世,保险需求也逐步地带有一定的投资需求的属性。保险需求有以下特点:

1.保险需求有明显的阶段性。商业保险是总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人们的财富只能够维持当前基本的生活消费时,一方面,人们所做的事情只能是进一步创造和增加财富,而较少有风险防范与管理的思想;另一方面,人们也没有能力从当前仅有的财富中再拿出一部分作为风险转移的成本(即商业保险中的保险费)。

2.保险消费观念的建立有较明显的外部决定性。尤其从短期来说,保险消费并不是一个被人们自然接受的观念。这一点不仅对尚处在保险产业发展初期的保险市场来说至关重要,少数发达国家也存在类似问题。据统计,在人均国民收入超过10000美元的国家中,尽管大部分国家的保险深度达到了5%-8%的水平,但仍有少部分国家的保险深度水平很低,他们之间的差异在0.1%—8%之间。人们对保险消费不易接受的原因:一是一般居民对于付出一定的代价去“换取”全体财富的安全的理念并不是很容易接受;二是由于保险合同是一种对将来的承诺,人们在以保险消费来处理当前消费与未来消费的关系上,并不感觉到非常安全;三是由于保险合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由保险人一方制定的“繁琐”的保险条款以及大量的“除外责任”,使得许多投保人以及更广大的潜在投保人对签订保险合同望而却步。另外,还存在宗教、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原因。

3.从长期来看,保险需求有较强的收人弹性,而价格弹性较弱。保险需求程度极大地依赖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在不同的收入水平阶段,有不同的保险需求函数;保险商品也不象其他一般商品,可以随时买来、即期消费,并且还可以随着商品价格的升降来决定现时对该商品的消费量。保险商品作为一种通过对风险评估、投资收益及各相关因素的精算分析以后确定的产品及价格,一旦确定就不易变更。因此,保险人面对的是需求价格弹性比较小的市场。对保险市场需求的分析也必须主要是根据保险产品的特点进行分析。

从供给角度分析,保险市场需求有以下特点:

1.保险市场是建立在总体市场发育程度的基础之上的。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保险供给总量决定于当时的社会总财富。

2.保险市场供给的增长与保险技术的发展是呈正相关关系的。随着保险业务规模的增大,资本金的作用实际上趋于降低,而代之以保险责任准备金。各项责任准备金的提留是一个建立在精算科学基础上的工作,而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基础,保险业务经营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另外,在保险市场竞争中,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是极其重要的,新产品的开发融合了对该产品标的损失分布的统计分析、将来准备金运用的收益等方面,其所要求的有关方面的技术要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才能够真正赢得市场。

3.长期保险市场供给具有较明显的阶段性。一般来讲,在保险市场发展初期,保险费率较高,保险供给的增长速度较慢,保险业能够通过高费率获得比较高的利润率。在产业增长阶段,市场竞争的发展和市场自由化水平的提高,保险供给的增长会呈现出一个快于社会总财富增长速度的时期。这个阶段将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市场成熟阶段是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逐步提高,保险在总体经济中的渗透率逐步接近饱和,这时保险供给将保持一个大致与总财富增长速度相同的速度增长。国际保险权威杂志《Sigma》的研究结果是,非寿险业务的饱和点大约为所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

4.保险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保险市场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然的进入壁垒和政府不同程度的限制。保险的原理要求保险的经营者具备两个基本的经营要件:一是要有足够的资本金,以保证在该保险人尚未建立起保险基金时(主要是保险公司开始经营业务及保险业务发展过快时)对投保人的赔付。因此,进入保险市场的条件自然要比一般工商业或其他第三产业的要求高。二是要有足够大的承保面。根据大数定律的原理,承保覆盖的范围越大,保险费率越低。反之,保险公司保险的范围小、承保的标的少,一旦遇到大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付,整个公司的资本金就将支出殆尽,从而使保险公司面临破产的风险。在进行上述一般经济分析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经济增长与生产率的一个中心问题,是经济社会如何能保持创新的强烈动机及持续发展的机制。在保险业发展中,我们应当甄别出在不同发展阶段刺激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当前发展阶段,除了需要关心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增长外,应当尤其关注以下两方面的研究: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与保险业发展。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包括企业管理和内控机制等,都存在很大的问题。这是制约我国保险公司长期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应当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理论的同时,根据我国保险公司的特点,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是金融工程理论与保险业发展。保险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保险产品的发展,产品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金融工程理论作为现代金融理论发展的重要工具,对保险产品的创新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研究和发展金融工程理论及其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至关重要。

理论基础范文第2篇

中国当代新闻理论有着坚实的现实基矗其现实基础包括如下内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党的三代领导人的新闻思想;中国新闻理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精华;中国当今生生不息、丰富多彩的新闻实践。

【关键词】当代新闻理论;现实基础;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近现代新闻理论;新闻实践

这里所说的“当代”,并不是史学上通常约定的“新中国建立以后”,而主要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直至“当下”这样一个下限不断延伸的时段。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将上述时段区分为前后两个阶段。本文中的“当代”,更多地是指“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

中国当代新闻理论,与当代中国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以及生生不息的新闻实践相联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联系,有着自己的诸多特点:一是体现出鲜明的当代性。既然是中国当代新闻理论,那么它就必然摄入只有当代中国才有的新闻理论内容。必须思考和回答中国当代新闻事业所遇到的前所未有的重大的、现实的问题。这就决定了中国当代新闻理论具有很强的现实感,它绝不会远离当今社会现实、远离生动活泼的新闻实践。当然,历史上的新闻理论无疑也会呈现出与它所处的时代相对应的当代性,但是,中国当代新闻理论在体现当代意识方面,其自觉程度无疑强于以往。二是内容上表现出丰富性。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革开放的深入,“地球村”时代的到来,我国加入WTO,这些重要事件或重要因素都促使我国当代社会生活变得更为丰富、更为复杂。与此相联系的是,新闻实践也体现出纷繁复杂的景观。中国当代新闻理论感应着时代脉搏的跳动,它是对当前新的新闻实践的科学概括和理性升华,因此必然呈现为较以前更为丰富复杂的形态。三是吸纳新知的节奏加快。以2001年为例,在新闻传播理论领域,一些刚刚出现的新闻现象、新闻实践,很快就进入了理论研究者的视野,并且每每成为热点。曾经有论者对2001年的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热点进行过如下描述:新闻理论研究向纵向发展,传播学理论本土化研究得到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掀起研究热潮,传媒经营管理研究持续升温,资本市场研究成为时髦话题,加入WTO对我国新闻传播业影响的研究受到广泛重视,传媒集团研究开始转向,紧密联系实践的传媒市场定量研究得到关注,全球化背景下媒体霸权研究引人注目,媒介批评进入“预热”阶段。①这说明,以往长期存在的新闻理论滞后于新闻实践的现象正在改变。四是呈现出海纳百川的开放性。中国当代新闻理论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从纵向来说,它继承了以往新闻理论中的精华,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新闻理论,党的三代领导人的新闻思想(这是中国当代新闻理论中的核心内容),中国历史上的新闻理论中至今依然有价值的部分。从横向来说,中国当代新闻理论广泛借鉴世界范围内新闻理论研究的许多优秀的理论成果和先进的研究方法,从中汲取营养;不仅如此,还放开眼光,从传播学、舆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诸多相关学科中广为吸收学理的养料,借此拓宽研究视野,提高本领域的研究水准。五是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生活的变化频度加快,由于新闻实践的不断出新,因此,中国当代新闻理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前提下(党的三代领导人在马克思主义及其新闻观中,注入了许多新鲜的时代内容),适应时展需要,直面新矛盾,研究新问题,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品格。一些重要的理论观点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新闻实践面前更具有说服力和指导性。这就再次印证了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存在决定意识。作为观念形态的新闻理论,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它必须与经济、社会以及新闻实践的发展同步前进。这是整个理论当然也包括新闻理论衍变、发展的一条客观规律。

中国当代新闻理论有着坚实的现实基矗其现实基础包括如下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党的三代领导人的新闻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新闻思想,对于中国当代新闻理论来说,既是带根本性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其学理内容的重要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体系,是其新闻思想的理论基矗马克思、恩格斯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新闻、新闻工作进行过一系列准确而深刻的论述,形成了自己完整的新闻思想。他们从唯物史观出发对新闻的本质进行了深入考察,阐明了自由出版物和现实世界的反映与被反映关系,揭示了新闻活动的某些重要规律;他们科学地阐明了舆论的力量,并进行了发挥新闻舆论力量的成功探索,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他们关于党报性质的论述,也依然适用于中国今天的党报、电台和电视台。他们还为分析各种复杂社会关系中的报刊现象提供了许多范例。

列宁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同时又将它继续往前推进。他在《党的组织与党的出版物》一文中提出了党性原则这一重要命题,并对此进行了系统论述,党性原则后来成为我国新闻事业历来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他对于新闻真实性的鞭辟入里的精到见解,既有理论的深度,又极具可操作性;他要求报刊广泛而经常地向全国介绍范例和典型,注意发挥“卓越的范例”和“榜样的力量”的引导作用——这一切,对于今天的新闻事业和新闻实践仍然有着巨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也许可以这样说,中国当代新闻理论的许多基本观点,就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新闻思想;也有些观点,是由此派生出来的。

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本身是处于发展之中的。马克思、恩格斯自身的思想也有一个深化、发展的过程。列宁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在某些方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例如他所提出的出版物的党性原则毫无疑问就是一种创造,而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人,也顺应时代要求,对于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既有所继承又有所发展。

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长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新闻思想。他所提出的报纸是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的命题,“全党办报,群众办报”和“要政治家办报”的著名主张,关于在新闻宣传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的思想以及对“实事求是”所作的经典解释,关于党报风格的重要论述,关于大力倡导新闻宣传的优良文风、反对党八股的精辟见解,都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的宝库。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中的重要成员刘少奇,同样为丰富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的宝库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他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闻工作有着精深的思考。他提出了“桥梁”说,要求新闻传媒成为联系群众的桥梁;他提出了“竞争”说,主张在党所领导的新闻传媒之间展开平等的竞争;他提出了“客观”说,要求新闻报道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全面”;他还提出了“代言人”说,要求记者甘当人民的代言人。

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和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邓小平从大局着眼,从阐明四项基本原则、安定团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错误思想倾向等等重大问题入手,对包括新闻工作在内的整个思想战线高瞻远瞩地提出要求,为新闻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矗邓小平为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所作的“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的题词,以战略家的眼光,对处于信息时代的新闻传媒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总书记,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的基础上有所创新。这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喉舌”论加以发展,提出:“我们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③这一论述同时强调了新闻传媒两个方面的喉舌(党和政府的喉舌,人民的喉舌)作用。二是提出了“舆论引导”这一极为重要的命题,并围绕这一命题形成了完整的思想。三是对新闻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提出了科学的构想和严格的要求。

此外,、陈云、、陆定一、胡乔木、李瑞环等领导人,也就新闻和新闻工作提出过很有价值的见解,都为新闻思想宝库提供过十分珍贵的财富。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的基本精神是我们须臾不可偏离的准则;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也在不断地增添着新鲜的内容。这些,都是中国当代新闻理论坚实的学理基矗

二、中国新闻理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精华

中国新闻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有许多精华,有许多历久而不失其价值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成果。在中国近现代新闻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两条线索。

循着第一条线索,我们看到,洪仁玕、王韬、梁启超、徐宝璜等人关于新闻的见解是颇为引人注目的。1859年,洪仁玕的《资政新篇》问世。他在该书的“新闻篇”中提出,报纸的功能主要是:政治传播功能(“上下情通,中无壅塞弄弊者”),舆论监督功能(“民心公议”、“”以泄奸谋”),信息传递功能(报道“各省物价低昂,事势常变”,“商农览之得以通有无”),人伦教化功能(“上览之得以资治术,士览之得以识变通”,“昭法律、别善恶、励廉耻、表忠孝”)。王韬的《论各省会城宜设新报馆》中提出,新报之益有三;一曰知地方机宜也,二曰知讼狱之曲直也,三曰辅教化之不及也,从另一个角度探讨了激进的报纸的功能。康有为新闻思想的创新之处:一是关于政党报刊的论述,二是关于新闻控制的论述。梁启超提出的本报(《时报》)论说“以公为主”、“以要为主”、“以周为主”、“以适为主”,本报纪事“以博为主”、“以速为主”、“以确为主”、“以直为主”、“以正为主”的观点,触及了新闻活动的某些内在规律,可说是别有意味。与梁氏同时代的还有谭嗣同和严复。前者的“报纸,即民史也”的见解,揭示了新闻与历史之间的内在联系;“盖方今急务在兴民权,欲兴民权在开民智”的主张,赋予新闻传媒以“开民智”的神圣使命,无疑透出一种灼见。严复《国闻报缘起》中的“一曰通上下之情,二曰通中外之故”,在界定报纸功能时表现出一种世界性的眼光,堪称至理名言。孙中山新闻思想中最有自己特色的部分是他的“舆论归一”的主张,这一主张是他的政治理想的体现。章太炎认为,新闻作品须以事实为本,新闻评论要有独立见解,如此方足以匡国政而为史官取材。在他看来,“以事实为本”,是新闻发挥“匡国政”功能的前提条件。这一概括表现出深邃的历史眼光。徐宝璜的《新闻学》,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说:“对于新闻学之重要问题,则皆有系统之说明,而讨论新闻报纸之性质与其职能,及新闻定义与其价值,自信所言,颇有为西方学者所未言及者。”在对西方新闻理论有所借鉴的基础上,更多地体现出创新的精神和理论研究的系统性。

以上所列对中国近现代新闻理论建设作出过贡献的人士,呈现出诸多共同特点。首先,他们的新闻学理研究(包括出于政治的需要对新闻所作的论述)或者新闻实务操作,大抵都受到过西方资产阶级新闻思想的影响;其次,他们结合自己的实践,进行学理思考,在新闻理论的某些方面进行了颇有真知灼见的论述;最后,他们的一部分见解,在今天我们从事当代新闻理论研究的过程中仍然有着不可低估的借鉴意义。

中国近现代新闻理论研究中的另一条线索所涉及的人物,既有邵飘萍、邹韬奋、范长江这样的著名新闻学者或记者,又有、瞿秋白、、刘少奇等革命家。他们都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及其新闻思想的影响,因而在论及新闻问题的时候,体现出很强的洞穿力。邵飘萍著有《实际应用新闻学》。他认为,新闻学是一门“处世穷理之学,不独新闻记者所应具,即多数国民最好亦能使之相当了解”。④认为,“新闻是现在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现在的新闻纸,就是将来的历史,历史不应是专给一姓一家作起居注,或专访一方面的事情,应当是注重社会上多方面的记载,新闻纸更应当如此。”从这一段论述可以看出,实际上就是要求传媒扩大报道面,而不是只把眼睛盯着少数几个人。1931年10月23日,瞿秋白领导的中国新闻学研究会在上海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研究无产阶级新闻学的学术团体。成立大会宣言指出:“新闻之发生,是依据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社会生活的整体,是基于被压迫的广大的万万千千的社会群众。所以我们除了致力新闻学之科学的技术的研究外,我们更将以全力致力于社会主义为根据的科学的新闻学之理论的阐扬。”这一宣言公开亮出了以社会主义为根据的“科学的新闻学理论”的旗号。邹韬奋在筹办《生活日报》时提出了一系列设想:(1)广博的言论;(2)统一性;(3)广泛性;(4)研究化;(5)文字大众化。与邹韬奋同时代的范长江在新闻价值问题上有独特的看法:“第一条,新闻必须是事实”;“第二条,新闻必须是新的事物”;“第三条,新闻的代表性”;“第四条,有利于人民”。⑤将是否“有利于人民”作为衡量新闻事实新闻价值的重要标准,这是一种颇有创见的思考。、刘少奇、陆定一不仅是新闻理论家更是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们的新闻理论观点已成为中国新闻学的重要内容。

由此可见,中国当代新闻理论的学理基础是相当厚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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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当今生生不息、丰富多彩的新闻实践

新闻实践有力地支撑着新闻理论研究。这是因为,新闻实践是新闻理论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对新闻实践有着指导价值的新闻理论,源于丰富的新闻实践,是对新闻实践的正确概括和科学总结。离开了新闻实践,就不可能有任何科学的新闻理论。

中国当代新闻实践的内容非常丰富,归结起来主要是如下几个方面:

(一)新闻业务的实践

一般认为,新闻业务主要包括采访、写作、编辑、制播等等。新闻业务的各个环节,都具有相应的规律,在从事业务工作的时候,必须遵循这些规律。新闻理论固然并不涉及新闻业务的操作层面,但新闻理论却必须对新闻业务的新探索作出理性思考和概括。

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广大受众对新闻传媒和新闻事业的要求有了明显提高,而受众的这种要求往往又难以得到完全满足。这样一种矛盾迫使新闻传媒和新闻事业,除了从体制的层面进行某种改革以外,在新闻业务的改革方面明显地加大了力度。正因为如此,新闻工作者在业务方面进行新探索的频度大大加快。

在新闻采访方面,体验式采访在一些场合常常被采用。采访者除了进行一般意义上的新闻采访以外,还以特定的角色身份出现,注重于捕捉被采访者特定的心理体验。在这样一番采访的基础上形成的新闻作品,并不完全恪守客观报道的原则,而注重于突出采访中的心理体验。在中国大陆,为了获取社会特定群体的真实的生存状态。记者隐瞒自己的身份打入此类群体,进行卧底采访,这已经不是绝无仅有的事情了。这些,都需要从理论上加以阐述。

在新闻写作方面,文体的概念常常被突破。报纸新闻在传统的消息、通讯、新闻评论3种文体之外,又涌现出了一些新的难以命名的文体。1997年7月间,《新华日报》推出了一组7篇系列报道,总题为:“苏锡常:关于结构调整的对话”。这组报道的每一个单篇,都由“调查实例”、“记者观察”、“领导观点”、“学者点评”4个部件构成。每篇文章已经没有任何起承转合的文字,而只是4个部件的这样那样的组合。这一组报道,既不像消息,也不像通讯,当然也不属于新闻评论,可谓“四不像”。只要我们稍稍留意一下,就不难从报纸媒介上发现这一类“非驴非马”的新的新闻文体。

考察原有的新闻文体,我们也会有新的发现:由于新闻工作者存在着突破固有文体、进行文体创新的意图,并在这一方面作出了切实的努力,因此对某种新闻文体进行细分,难度已明显加大。

(二)新闻传媒经营的实践

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新闻传媒逐步走向市常到目前为止,国内传媒市场已经形成。②在这样一个过程中,传媒的经营不断得到增强。

传媒的经营包括:

一是新闻产品和其他信息产品的市场销售。这一点报纸媒介表现得特别突出。在一定限度内扩大报纸的发行量是完全必要的。因为报纸的影响力是以一定的发行量为基础的。现在需要从理论上深入加以研究的是:报纸的发行量与影响力、与经济效益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二是广告的经营。对于传媒来说,广告和新闻是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广告经营现在已经成为传媒经营的重要内容,广告收入已经成为传媒生存和发展的最主要的经济支柱。在传媒内部,广告部门的地位有所提升,广告经营队伍有所加强,广告的研究开发逐渐得到重视。传媒研究应当将传媒的广告经营作为自己重要的研究内容。

三是其他产业的经营。其他产业的开发,有些是充分利用新闻传媒现有的设备,承揽印刷加工业务,信息处理加工业务;有些则是进行房地产开发,或者经营旅游、宾馆、餐饮等业务。总之,新闻传媒除经营传媒产品以外,经营其他产业,目的是为了增强传媒的经济实力,获得传媒发展所必需的巨额资金。

四是资本的运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缺乏资本的媒体难以为继。吸纳资本,事关媒体生存和发展的大计。曾经有人将传媒的融资方式形象地概括为如下两种:一是“传媒办公司”,再将公司所获得的资本反哺传媒;二是“公司办传媒”,公司出资进入传媒资本运作的层面。通过上述两种渠道,传媒都可以获得资本,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相同的;然而,传媒的自情况却不大一样。通过第一种方法,传媒获得了资本也保留了自;而通过第二种方法,传媒获得了资本却失去了自。1999年初,四川电器公司以93%的股份收购了《成都商报》的发行投递公司,与《成都商报》共同经营该公司。四川电器公司取得了《成都商报》10年的独家发行权,而《成都商报》则凭借该公司的经济实力“借壳上市”,从而获得了更多的资金。这类尝试,既为传媒的发展赢得了丰厚的资本,同时又将对于资本的回报严格地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应当说是可取的。

在传媒融资的问题上,在当前情况下,主管部门作出了相应的新规定。据新华社2002年1月15日报道,、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作了进一步部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融资政策作了介绍。我国的新闻媒体由国家经营,不吸收外资和私人资本。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广电集团的新闻宣传部门经批准可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部门融资,其经营部门经批准可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由集团控股,吸收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投资方不参与宣传业务和经营管理。发行集团经批准可吸收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由本集团控股。由此看来,我国新闻媒体由国家经营,不吸收外资和私人资本,在这一点上是毫不动摇的。新的变动:一是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广电集团的新闻宣传部门可在规定的部门融资,这些有关部门的资金能量将得以释放;二是明确规定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广电集团的经营部门可以吸收业外资本,但仅限于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资金;三是对发行集团在融资政策上更是有所放宽,准予吸收境内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

过去的新闻理论研究,在新闻传媒的经营问题上投入的力量明显不足。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三)新闻管理工作的实践

有管理者就有被管理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一对矛盾。新闻事业由于事关舆论导向,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因此总是理所当然地受到党和政府以及有关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这样一种情况,即使是未来也不会有很大的改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包括经济体制的变化,政治民主化的推进,各方面改革的深化,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高科技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广泛运用,等等),新闻管理理念和新闻管理方式必然有所调整。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一套管理方法来管理今天的新闻工作,是不可能收到好的效果的。新闻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已经积累了对走向市场以后的新闻传媒进行有效管理的某些经验。正在探索加入WTO以后对新闻传媒进行管理的应对策略,对网络时代新闻事业的管理工作的探索也已经全面展开。新闻管理工作者所进行的管理实践和理性思考,虽然不一定成熟,但无疑应当进入新闻理论研究的视野。对于新闻主管部门来说,如何遵循意识形态规律、新闻内在规律和传媒市场规律对新闻事业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这是今后很长时间内要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新闻事业管理,也还存在于新闻传媒的内部。通过对内部各个层次和各个部门的管理,将人力、资金、信息等各种资源进行合理整合,调整到最佳状态,传媒方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提高受众的满意度,扩大市场占有的份额。湖南广电对频道和栏目资源配置、节目和影视剧生产销售、财务预决算、产业经营开发等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实现“频道竞争,精品上星,末位淘汰,整体提升”,把7个频道的精品节目捆绑上星,创造湖南广播电视大品牌。⑥这可说是新闻事业内部管理的有益尝试。

中国当今新闻实践是如此丰富,令人目不暇接。新闻实践总是向新闻理论研究提出一系列新的课题,也总是能够引发新闻理论工作者的深入的理性思考。也许可以说,这是当代新闻理论能够在较高的层面上不断发展的肥沃土壤,它有着直接现实性的品格。但是,新闻实践总是相对芜杂的,在对它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需要做加工整理、去粗取精的工作,以从中揭示其固有的客观规律。这正是新闻理论研究工作价值之所在。

注释:

①刘鹏:《在实践发展中寻求理论创新——2001年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热点综述》,《新闻记者》2002年第1期。

②请参见丁柏铨:《论传媒市撤,《新闻记者》2002年第4期。

③1989年11月28日《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办的新闻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见《求是》1990年第3期。

④徐培廷裘正义:《中国新闻传播学说史》第322页,重庆出版社1994年出版。

理论基础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 地基 基础 处理 工程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建设日益增多,对地基与基础施工的重要性,也日益受到各方的重视和关注,要求必须科学地进行施工,制订有效的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认真的进行施工,以确保优质、安全、高速、低耗、高效益地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1、地基和基础的概念

1.1基础指建筑底部与地基接触的承重构件,它的作用是把建筑上部的荷载传给地基。因此地基必须坚固、稳定而可靠。

1.2基础下面承受建筑物全部荷载的土体或岩体称为地基。地基不属于建筑的组成部分,但它对保证建筑物的坚固耐久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地球的一部分。承受建筑物基础所传递的上部结构荷载的土层(或岩层)。地基就其受力情况而言,在建筑物基础荷载作用影响范围内的部分,称为持力层;在持力层以下的部分,称为下卧层。

1.3地基有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两类:天然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在荷载作用下的压缩变形不超过允许范围,可以支承建筑物基础的天然土(岩)层。凡能保证地基稳定的岩石、碎石土、砂土、粘性土等都可作为天然地基。设计时要充分掌握地基土(岩)层的压缩和沉降、抗剪和滑坡、土中含水量等因素,以保证地基安全可靠。人工地基。不具有充分承载能力的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杂填土或其他高压缩性的软弱土层经过人工加固处理而成的建筑物地基。设计时既要注意分析和合理利用基土的持力层,又要正确选择加固处理措施。

2、地基设计中的沉降计算

2.1有关计算参数的确定

在进行地基设计之前,先通过勘探和原位试验(如荷载试验,旁压试验)或室内压缩试验,测定有关计算沉降的土工参数。试样无侧向变形的压缩试验结果,可用压缩曲线或称e-p(e~logp)曲线表示,并得出反映土压缩性高低的两个指标(压缩系数av、压缩指数C),同时为了研究土的回胀特性,亦可进行减压试验,得出土的回弹、再压曲线。=

av=(e1-e2)/(p2-p1)=-Δe/ΔpCc=(e1-e2)/(logp2-logp1)=-Δe/log(p2/p1)=

压缩系数不是常量,它随压力增量的增大而减小。在我国《工业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按a1-2值的大小(即P1=100KPa,P2=200KPa),划分土的压缩性。而压缩指数在较高的压力范围内基本为常量。通过两种图示曲线可以算出:

av=0.435/p・Cc为所研究压力范围内的平均压力2.2不同固结条件下的沉降计算

如前所述目前工程中广泛采用的分层总和法,该法按照压缩曲线所取坐标的不同,又可分为e-p曲线法和e-logp曲线法。

在进行地基沉降计算时,先要确定地基的沉降深度(即压缩层的界定),对于天然沉积的土层,土体本身已在自重作用下压缩稳定,所以地基中的初始应力δZ随深度的分布即为土的自重应力分布。而地基土的压缩变形是由外界压力(沉降计算压力)在地基中引起的附加应力δS产生的,在理论上附加应力可深达无穷远。但目前在水利工程中通常按竖向附加应力δZ与自重应力δS之比确定地基沉降计算深度,对一般性粘土取δZ=0.2δS,对软粘土取δZ=0.1δS。

e-p曲线法

计算公式为第i分层的压缩量

Si=(e1i-e2i)/(1+e1i)・Hi(1-1)Hi--第i分层的厚度

地基的最终沉降量(1-2)

有时勘测单位提供的不是压缩曲线,而是其他压缩性指标,可换算为:

Si=av/(1+e1)・ΔP・Hi=mv・ΔP・Hi=1/Es・ΔP・Hi

ΔP--压力增量

mv--土的体积压缩系数

av--土的压缩系数

Es--土的压缩模量

在计算过程中应注意首先要根据建筑物基础的尺寸,判别在计算基底压力和地基中附加应力时是属于空间问题还是平面问题,再按荷载性质求出基底压力P的大小和分布。应当注意,当基础有埋置深度Df时,应当采用基底净压力Pn=P-r・Df,然后求出计算点垂线上各分层的竖向附加应力δZ,并绘出它的分布曲线,按算术平均计算出各分层的平均自重应力δsi和平均附加应力δzi进行累加,在e-p曲线中查出相应的初始孔隙比e1i和压缩稳定后孔隙比e2i,从而计算出各分层压缩量(式1-1),并进行累加后得出地基的最终沉降量(式1-2),必须注意自重应力δS应从原地面高程算起,附加应力δZ应从基底高程算起,同时在三维变形状态下,斯肯普登--贝伦建议将沉降值S乘以一个系数Cp,即修正固结沉降S=Cp・S,根据我国《工业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计算所得的沉降值S应乘以一个沉降计算经验系数Ms,这样才能较准确估算地基沉降量(MS=1.3~0.2,其具体数值视土的压缩模具Es的不同范围参见规范说明),一般来讲软粘土地基的S计算值偏小,而硬粘土的S计算值又偏大较多。

e-logp曲线法

按e-logp曲线法来计算地基的沉降与e-p曲线一样,每一分层压缩量计算公式仍为S=(e1-e2)/(1+e1)・H,与前述利用e-p曲线或压缩系数av计算的方法步骤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只是选用压缩性指标和确定初始及最终孔隙比的手段不同,须由现场压缩曲线求得。经推导可得出用e-logp曲线或压缩指数Cv的沉降计算公式为:

S=H・CC/(1+E0)・log(p0+Δp)/p0(2-1)

由于土的应力历史对土的压缩性能有较大影响,应先推估土的受荷历史和计算未来在建筑物荷载作用下,土可能产生的新的压缩变形。必须确定先期固结应力Pc,根据卡萨格兰德提出的依据室内压缩曲线特征的经验图解法,可在e-logp曲线上图解得出先期固结压力Pc,根据反映土体固结程度的超固结比OCR=pc/p0(P0为现有有效应力),当OCR=1时,为正常固结土,OCR>1时,为超固结土;由于土在钻探、取样、运输、制备土样和试验过程中或多或少地会受到扰动,扰动愈大,曲线的位置就愈低,所以室内压缩试验成果不能反映现场条件下土的压缩性能,还须对室内压缩试验所得e-logp曲线加以修正为现场压缩曲线。 确定了土的固结性质,并分别确定正常固结土和超固结土的现场压缩曲线,这里仅示出推求结果。经过大量研究者的证实,无论土受何等程度的扰动,在室内进行压缩试验时,所得的多条e-logp曲线在0.42e0处附近都趋于一点,由此推算土的现场压缩曲线势必也通过该点。同时假定试样的孔隙比还能保持现场原位条件下的数值e0。另外在超固结土中由室内的回弹再压曲线可知在曲线中存在一个滞后环,其斜率应为超固结土的超固结段压缩量的膨胀指数Cs,超固结土在压缩应力ΔP作用下的压缩量就由超固结段的压缩量S1和正常固结段的压缩量S2两部分总和而成。其计算公式为:

Si=S1+S2=Hi/(1+e0)・(Cs・logpc/p0+Cc・log(p0+Δp)/pc)(2-2)

当Δp较小,p0+Δp<pc(先期固结压力)时,则土始终处于超固结状态,此时土层的压缩量计算公式简化为

SI=Hi/(1+e0)・(Cs・log(p0+Δp)/pc)(2-3)

关于初始沉降(瞬间沉降)及次固结沉降的计算

对于普通粘性土,固结沉降是其基础沉降的一个主要部分,它对基础宽大、而压缩土层较薄,排水条件又较符合假定时较为适用。但是实际地基的地质条件往往较为复杂,有时可压缩的软土层分布较厚或土层分布不均,基底面又不是排水面,对较软的粘性(亚粘性)土来说,次固结沉降在总沉降中占有一定比例,这时初始沉降就不可忽视;又如砂性较重的地基,由于固结排水速率很快,初始沉降与固结沉降这两部分已融合一起难以区分,这些都必须计算初始沉降或次固结沉降。下面给出有关计算公式:

①初始沉降

Sd=P・B・(1-u2)/EI=3/4・P・B・I/E(3-1)

P--基底压力

B--基础宽度

e0--初始孔隙比

u--土的泊松比

对饱和粘土u=0.5

I--影响系数,取决于基础形状和所研究点的位置。E--土的不排水变形模量(弹性模量,可用三轴或单轴不排水试验求得)或采用旁压仪在现场测得。

②次固结沉降

St=H/(1+e0)・Ca・log(t2/t1)(3-2)t1--次固结的起始时间

t2--建筑物使用年限

Ca--次固结系数,可用主固结和次固结引起的孔隙比与时间半对数关系曲线(e-lgt)求得。

当Ca<0.03时,粘性土的次固结沉降可以忽略。

此外除了上述两种计算方法外,还有通过室内试验模拟现场应力路径,再量取土样的垂直变形的应力路径法等。

当然在工程设计中,有时我们不但需要预估建筑物基础可能产生的最终沉降量或沉降差,而且还常常需要预估基础达到最终沉降量所需的时间或者预估建筑物完工以后经过某一段时间可能产生的沉降量,即基础的沉降量与时间关系的问题,目前多以饱和土体单向固结理论(一维固结理论)为基础进行求解(当然还有二维、三维固结理论,分别用于解决土坝和砂井、塑管排水法加固地基问题),这里就不再一一叙述。

3、地基处理的目的及意义

建筑物的地基所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四方面:a强度及稳定性问题.b压缩及不均匀沉降问题;c渗漏问题;d液化问题。当建筑物的天然地基存在上述四类问题之一或几个时,即须采用地基处理措施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我国地域辽阔,从沿海到内地,由山区到平原,分布着多种多样的地基土,其抗剪强度、压缩性以及透水睦等因土的种类不同而可能有很大的差别,地基条件区域眭较强。因而崩龌叁基础这门学雠特别复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不仅事先要选择在地质条件良好的场地上从事建设,而有时也不得不在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基上进行修建;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结构物的荷载目益增大,对变形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因而原来―般可评价为良好的地基,也可能在一定条件下,非进行地基处理不可。所以不仅要针对不同的地质条件、不同的结构物选定合适的基础形式、尺寸和布置方案,而且要善于选取最恰当的地基处理方法。利用换填、夯实、挤密、排水、胶结、加筋和热学等方法对地基土进行加固,用以改良地基土的工程特性。

结束语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地基基础工程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没有地基就不可能有高楼大厦。地基基础工程作为建设工程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整个建筑工程的基础,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大局,其内涵是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地基基础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安全、使用等综合要求的能力,安全可靠、稳定地承担全部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限间和全寿命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荷载。

参考文献

[1] 王成华.基础工程学.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2.5

[2] 肖明和,王渊辉,张毅.地基与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3] 郑刚.基础工程.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0

理论基础范文第4篇

          1          

 

实在论的复兴同“实在”本身的破碎与失落结伴而生,是康德以后西方哲学的一大景观。一方面,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自在之物”,把感性世界中的“现象”作为实在;另一方面,人本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现象”,以人的某些非理性心理要素取代“自在之物”作为实在。于是有多少哲学,就有多少实在论,人人都可以称为实在论者,而“实在”本身则不知所去。为了重新整合这破碎了的现代哲学,人们必须唤醒理性,返回到实在观念的原点处发掘其真义。

    然而严格说来,“实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哲学范畴,也不是宗教或神学中的名词术语,当然更不会成为科学中的概念。通常它只是日常语言中的一个谓词而非主词,用以表示主词存在的虚实状况及其性质。不过无论哲学、科学,还是宗教、神学等,大凡以探索客观真理为宗旨的意识形式,都不能不首先去直接地面对它。因为“实在”与“真理”密切关联在一起,它根源于人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形而上”的冲动,是人的思想超越感性世界的产物。人们通常总是要割裂本体论和认识论从单方面孤立地讨论实在,然而事实上,无论是从思想的语言逻辑方面分析,还是从其社会历史方面分析,“实在”的这两个方面都是不可分割的。或者至少是就把握实在观念来讲,本体论同认识论必须统一起来考虑。

    从语义学方面来分析,“实在”一词复合了两个不同层次的意思:其一是“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存在”,它是相对于“不存在”而讲的,是指作为殊相处于时空之中的、原则上可以感知的具体的存在,它是人们把握“实在”一词的一个辅助性条件,构成“实在”的现实层面;然而,要完整准确地把握“实在”的内涵,还必须充分注意到它的“实”,即“真实”,它是相对于存在本性中可能具有的“虚”或“不真实”而讲的,是对存在的一种质疑,并构成“实在”的“超越”层面,这是“实在”一词常常为人们所忽略的深一层涵义。一般说来,它总是要指向某种终极的、不能被感知而只能被推论的、作为共相的抽象的存在。显然“实在”并不是指称通常意义上的那些存在,而仅仅是指称某种作为存在“根基”的本原性存在,或者说第一性的存在,它构成所有其它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实在”所以能够如此迷人,也恰恰是根源于它对感性具体的现实的这种超越。

    由此看来,实在观念应当起源于人们对现实的、感性具体的物质世界的怀疑和否定中。早在人类远古时期的神话传说中,人类精神就已经开始了对现实世界的超越,这种超越为人类以后理性地建构理想世界与批判现实世界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不过当时还没有触及到感性世界的实在性问题。

    最早明确表示怀疑和否定物质世界的,是古印度的婆罗门教。早在公元前10世纪至5世纪古印度所流传的《奥义书》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思想。根据婆罗门教的说法,印度神话中的创造神“梵”是物质世界的始基和宇宙万物的本原。它没有形状、没有大小、没有颜色、没有声音、没有气味,广阔无边、无处不在,既看不见、听不见,也摸不着,仿佛老子所说的“道”。不同的是,印度的“梵”具有某种意识,被称为“自我”。“自我”和“梵”一体两面,只是由于它具有意念,才使得混沌破裂变现出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万物。不过这个破裂的混沌仅仅是由“自我”的意念产生的,因而被称为“假梵”。由假梵化生出来的宇宙万物自然是虚幻不实的、有限的和暂时的。唯有真梵才是真实的、无限的和永恒的。人们只有透过假梵认识了真梵,才能够超脱无尽的生灭轮回,复归宇宙本体〔1〕。

    到了古希腊时期,巴门尼德首次从哲学上触及到实在观念。他把现实世界感性具体的物质性存在称为“非存在”,而把人们精神世界那些抽象化的思辨性概念称为“存在”。柏拉图进一步把人们所生活的客观世界明确区分为现象世界与理念世界。他认为人们的感官所能够感受到的只是现象世界,而真实的世界是理念世界,它隐藏在现象世界的背后,是人们的感官所不能感知的,它是本原的、绝对的和永恒不变的。现象世界只是人的一种幻相,没有任何真实性可言,只有理念世界才是真正实在的世界。亚里士多德虽然用质料与形式的结合取代了柏拉图那抽象空洞的理念,不过他还是承认存在一个没有质料的纯形式,这就是神。而且晚年的亚里士多德还认为一般形式就是事物的本质,它先于具体事物存在并决定具体事物,因而是第一本体。

    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吸取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实在论思想,认为只有天国是真实的存在,也只有人们对于天国的认识才是真实的认识,现实世界不过是上帝的创造物,它只是人们感性知觉的对象,在那里是没有任何真实性可言的。根据安瑟尔谟等极端实在论者的观点,共相作为殊相的本质,不仅独立于作为殊相的个别事物、而且先于它们而存在;个别事物则不过是由共相所派生出来的偶然现象,它们是不可能真实存在的。这是实在观念和实在论的哲学发轫处,从此以后人们超越感性世界的本能冲动借助于基督教的经院哲学最终以实在论的形式正式进入了人类认识的视野。

    综合以上简要的逻辑分析和历史考察,我们不难得出这样几个结论:

第一、实在观念和实在论是以真假两个世界的分辨作为思想前提和基础的,它内在地包含着由此岸的幻相世界向彼岸本体世界的超越。否则的话,如果有人指着他面前的一张桌子说:“这是实在的”,我们就一定会感觉到莫名其妙。要合理地理解和解释这句话,就必须首先设定一个辅助事件作为前提,这就是有人否定这张桌子的实在性,也就是说,必须先有了实在论。然而一旦实在论把人们的思想引向桌子的共相或理念,那时再有人回过头来强调说眼前的这张桌子是实在的,他显然不能够再被称为实在论者,而只能被称为唯名论或经验论等。这是正确把握实在观念和实在论首先必须澄清的问题。实在论领域中的各种混乱大都是由于忽视了这种超越而引起的。

第二、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自然哲学家也曾主张超越现实世界,泰勒士的水、阿那克西米尼的气、赫拉克里特的火等、尤其是留基伯和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也都是人类精神超越现实世界的产物。然而这种超越并没有涉及到彼岸世界,它们纯粹是在此岸世界内部发生的事件,是人的思维对自身感觉器官的超越,只要人们设法拓宽自己的视域就会发现,它们并没有超出现象世界之外。因此,这种所谓超越只不过是从具体的作为殊相的质料到质料的还原,它同抽象的理念、形式或共相无关。所以它就只能是被称为唯物论或原子论等,而不能被称为实在论。这也是正确把握实在观念和实在论时应当非常明确的,否则诸如科学实在论这类怪胎就会由此而产生。

第三、新实在论与批判的实在论也同样是以理念与现象、形式与质料、共相与殊相这样两个不同的世界的分别作为思想基础的,同理念论或实在论相区别的是,它们同时赋予这两个不同的世界以同样的本体论地位。这其实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折衷主义方案。它虽然避免了大量停留在哲学原点的原始纠纷,促进了现代分析哲学的发展,然而哲学中的本原问题毕竟不会因此而被消解。就对“实在”本身的认识而言,它们几乎没有增添任何新的内容。所以尽管哈特曼把本体论和认识论统一起来把握实在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然而彼岸世界与此岸世界毕竟存在着质的不同,从而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或像罗素等热衷于从逻辑、数学方面进行抽象分析的多数新实在论者那样,从本体论上返回到柏拉图主义那里;或是像普拉特等热衷于从经验方面进行具体分析的那些批判的实在论者一样,从认识论上走向康德的不可知论;再或是像桑塔亚那那样,最后不得不把外部世界的存在当成一种动物式信仰来捍卫等。至于其它那些五花八门的实在论则大都不得要领。

  2          

 

明确实在观念与实在论的真实涵义后,倘若主张科学实在论,则将意味着:首先,在本体论上预设或承诺一个在感性具体的事物之外的超验和永恒不变的理念、形式或共相世界;其次,在认识论上主张科学理论正是对这样一个实在世界的真实描述;再次,在方法论上也相应地追求某种能够把科学导向这个实在世界的先验逻辑,从而可以使之同实在论内在地融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显然这只是一种基于语义分析形成的科学实在论。虽然它仅仅是纯思辨的产物,却相当准确地体现了本来意义上的科学实在论,不妨称之为科学实在论ⅰ。不过人们通常已经习惯于把这种实在论称为形而上学实在论,并认为它同科学无关或者对立。然而事实上,这种长期被作为形而上学加以拒斥的实在论,在现代科学中已开始凸现出来。这是一个不容当前各种现实的科学实在论ⅱ忽视的重要事实。

爱因斯坦的科学,作为传统宗教的一种替代品,显然是对于他所信仰的和谐的宇宙的描绘。自然规律的绝对性、形式体系的相对性、数学物理化与物理学数学化等〔2〕,在认识论和本体论相统一的基础上忠实地继承了柏拉图主义的科学传统,从而构成一种真正的科学实在论。尽管这种科学观在科学史上不占主流。然而随着现代科学向两极领域的不断扩张,这种观念的市场似乎是越来越大,甚至连实证主义的追随者海森堡等人,也明显感觉到现代物理学正在向柏拉图主义复归。只是何以证明这样一种描绘恰恰就是宇宙的本来面目,在认识论范围内是不可能得到真正解决的。

    科学实在论ⅰ预设或承诺一个理念、形式或共相世界,并要求科学理论描述这个实在世界。既然现象世界受外在于自己的理念支配,科学要解释和说明现象就必须准确地把握理念,而这样的科学显然是不可能在现象世界中纯逻辑地归纳,它必须到精神世界中纯理性地建构。科学实在论ⅰ的方法论基础是理智的直觉、思辨与审美能力,包括科学创造中的直觉、猜测、想象和推理,理论评价中的简单性等,在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理性实在论。然而何以保证科学理论所描绘的正是实在世界,在方法论的范围内也是无法解决的。所以这样的理论与其说是科学,还不如说是哲学或神学。不过爱因斯坦事实上也正是一个融神学、哲学与科学为一体的奇才。他的相对论巧夺天工居然没能获得诺贝尔奖,也说明了科学界对于“科学究竟是什么?”,还是具有自己的内在尺度的。

从历史上看,以实验作为特征的近代科学是在唯名论的旗帜下兴起、在经验论的传统中获得大踏步发展、并在实证论的怀抱中走向成熟的。同科学实在论ⅰ相比,科学实在论ⅱ更好地继承并体现了这样一种哲学的和科学的传统。它所关注的始终都只是现象、质料或殊相等现实的和感性具体的物质世界。近现代科学基本上是在这样一个物质世界中展开的。只是这个世界还存在着复杂的结构和层次。从人类自身的时空尺度看,它至少可以被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人们借助于现有的技术手段可以感知的,不妨记为a;另一部分则是在原则上应当能被感知而目前借助于各种技术手段尚未被感知的,也不妨记为b。从认识论的层面看,人们既可以用a解释b,也可以用b解释a。大凡是从现象世界中的任何一个层次出发对其相邻层次所作的各种因果解释,都可以直接地构成现实的科学实在论ⅱ的思想基础。不过从当代科学实在论发展的实际看,它们大都是以还原论作为其方法论基础的。

近代科学是在从a到b进行还原的,它以b作为a的内在原因和根据。具体说来,一个科学理论要想正确解释和说明a,就必须首先如实地描述b。近现代科学主要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层层还原、并最终从原子走向夸克的。极端的还原论总是要在本体论上预设一种实体,并在认识论上要求科学理论描述这种实体。它们认为成熟的科学理论中的所有名词术语及其中所包含的理论实体应当在现象世界中有确定的指称。w.塞拉斯和普特南的逼真实在论就是以此作为蓝本建构起来的。温和的还原论通常只是在本体论上承诺一种实体,夏佩尔的科学实在论、杰利的建构实在论和哈金的实验实在论等大体是属于这种类型。它们没有预设或承诺超验的实在,却预设或承诺了超感的实体,并且坚持认为科学理论或科学实验中所反映的就是真实的存在。

随着现代科学向纵深发展,尤其是伴随现代系统科学的兴起,整体论正取代还原论而成为一种新的科学范式。丰富多彩的现象世界实际上也绝没有还原论者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人们在其中发现了自然界的层次结构并揭示了它非同寻常的意义。整体论以a作为b的外在原因和条件,从而使“关系”取代“实体”而成为科学解释和说明的基础。它是现代科学正在摆脱古希腊自然哲学传统走向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一种进步。现代西方哲学中亚里山大的突现进化论、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哈特曼的批判实在论、拉兹洛的系统哲学和邦格的科学唯物主义等,也都具有这样一种极为明显的思想倾向。

科学实在论ⅱ本是在反实在论的框架中建构起来的。它是以现象世界中各种感性具体的属性作为经验基础的理性实在论,在本质上是反柏拉图主义实在论的。近代科学以还原论作为方法论基础,试图将属性归结到物质实体上;现代科学则以整体论作为方法论基础,试图将属性归结到关系中并从而完全消解物质实体。这种实体的淡出和关系的凸现使形形色色以还原论作为蓝本的科学实在论ⅱ普遍陷入困境。科学实在论ⅰ预设或承诺实在,却无法保证科学正确地把握实在;科学实在论ⅱ放弃这种实在而执着于描述现象,却最终连现象也把握不住。这就难怪现代科学哲学中现象主义、约定主义、工具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潮要非常盛行。马赫、阿芬那留斯、彭加勒、迪昂、布里奇曼、奎因、拉卡托斯、库恩、费耶阿本德、劳丹、范·弗拉森、詹宁斯、黑崎宏等人都是颇有影响的反科学实在论者。即使是始终以科学实在论著称的普特南,到后期提出的所谓内在实在论,实质也是反科学实在论的。科学实在论不仅在逻辑上困难重重,而且在历史上也漏洞百出。倘若从整个科学发展的历史看,无论古代的托勒密,还是近代以来的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牛顿、法拉第、麦克斯韦、玻尔和海森堡等一流的科学家,虽然说不能完全抗拒科学实在论的诱惑,然而他们总体上似乎都是在从事一种拯救现象的工作。

           3          

 

    科学理论是人类认识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认识论的观点看,它作为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其中必然内在地凝结着根源于客体、然而却是由主体来规定、并因而具有主体间性的客观性现象,以及根源于主体、却必须由客体来规定的主观性理念。所以撇开它的语言、逻辑、数学表述形式就其经验内容来看,科学理论显然是由现象知识与理念知识这样两大类知识构成的。前者从现象世界出发,是人类关于物质世界感性具体的经验知识的归纳和总结,是实在论一直试图超越的“虚”与唯名论极力维护的“实”;后者从理念世界出发,是人类关于精神世界理性抽象的经验知识的反思和概括,是实在论始终所向往的“实”与唯名论坚决拒斥的“虚”。它们分别凝聚和体现了历史上能工巧匠的技术传统和人文学者的思辨传统。科学理论正是人类在这两种不同的知识传统中所积累起来的两种类型的知识在一定的语言、逻辑、数学形式构成的框架和体系中同化与融合的产物〔3〕。

    近代科学是从现象世界中展开的。物质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是科学理论中所涉及到的主要经验内容,它构成了科学理论中最为重要的外部经验基础。按照唯名论的观点,现象世界中这些感性具体的东西正是唯一真实的存在。然而从现代哲学和科学认识发展所获得的结论看,实在论否认它们的真实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首先,从哲学认识论方面看,现象作为从属于主客体关系的范畴,是不可能脱离主体来规定的。既然主体是人,现象也必然是属人的。倘若把主体换成某一微生物,现象也必然要属于这种微生物。事实上,人类迄今为止所获得的全部认识成果,都始终是以人类自身的存在尺度作为基准的。罗素当年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卡尔纳普、刘易斯和克里普克的可能世界理论也都涉及到这个问题。也就是说,现实的现象世界其实只是无数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中的一个。实际上它完全是人类按照自己特殊的生理构造选择出来的。也正是这种特定的生理构造把“自在之物”拒斥到自己的视野之外。人类要把握这种自在之物,必须根本改变自己的生理结构和时空尺度,以便把多种可能世界同时纳入自己的视野。这恐怕只有上帝才能做到。

    其次,从科学认识论方面看,人们对于微观世界的认识不可避免地带着人类认识活动的烙印。人们不可能观测到所谓微观客体的本来面目,而只能观测到微观客体同测量仪器发生相互作用的整体效应。并且观测结果是呈现为粒子还是波,还要取决于人们所设置的观测条件。具体说来,人们带着粒子的眼镜观测,客体呈现为粒子,带着波的眼镜观测,客体则呈现为波。真实存在的或许既不是粒子也不是波,而是某种不可知的“自在之物”。也就是说,人类对微观世界的认识仿佛盲人摸象,我们永远看不到大象的本来面目,而只能通过彼此的触摸建构一个适合于主体间的大象。这里自在之物虽然也不可知,然而却并不在彼岸世界。它作为现象的总和或整体构成人类认识的极限。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关系和互补原理在微观世界里深刻地揭示了这种隐藏在人类客观性科学认识深层不可消解的主体性。

    再次,从现代科学所获得的具体结论看,作为现象世界载体的“物质”在微观世界中不断地化“虚”。近代物理学把实物还原为原子,现代物理学进一步把它还原为亚原子粒子、夸克、甚至亚夸克等微观粒子,最后发现这些充当宇宙砖块的所谓微观粒子原来只不过是一些根源于数学方程式的虚构。狭义相对论以连续的场取代作为普遍基质的以太,量子场论的发展把现象世界中的实物粒子归结为空间中能量集中的区域,靴袢理论甚至把强子等实物粒子归结为与其相沟通的反应道中的束缚态。广义相对论中作为引力场载体的似乎不再是质量而变成了能量。系统科学更是强化了这种非实体化的倾向,从而使关系实在论逐渐取代实体实在论成为一种现代思潮。与此同时,现代宇宙学也在大尺度时空范围内解构了宇观天体的实体实在观。

    实在论所以要否定感性具体的物质世界,显然是因为它开始就已经发现这个世界仅仅是“人”的世界。它要超越这样一个世界寻求某种适合于所有不同生理构造和时空尺度的非人的认识,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神目观。科学实在论把科学当成这样一种尺度,把所谓“科学的影像”看成真实的存在,也显然是忽视了科学的属人属性。从现代认识论的观点看,包括科学认识在内的人类一切思想认识,作为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都具有属人性。甚至于连日常语言中所谓的“虚”与“实”,也都不存在任何可以脱离人的纯客观的绝对尺度。所谓客观世界中唯一能够确定的,只有由人的感觉器官所选择的这个现象世界。人类在两极世界中所获得的一切认识结论,最终都必须能够被直接或间接地还原到人的感性世界中。即使主张“科学是万物的尺度”的w.塞拉斯,也并不否认“常识的影像”的基础地位。从这种意义上讲,现象世界不仅是存在的,而且必须重新回返到常识中,把它权且看成是终极的和实在的。中世纪唯名论的思想价值正在于此。

    科学理论中不仅有根源于物质世界中的现象知识,而且具有大量根源于精神世界中的理念知识。理论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也是科学理论中不可抗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理论中不可缺少的内部经验基础。从唯名论的观点看,它们大都属于应当从科学中清除出去的形而上学因素,而实在论的科学观总是要把它们看成某种真实的存在。实在论关于现象世界的虚无主义思想是人类认识超越自身感觉器官的必然,它体现了人类理智发育的成熟和完善,对于人类快速高效地拓展自己的生活世界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然而并非它们在这个超越的世界中所获得的任何结论都有价值。科学发展的历史表明,科学实在论在理念世界中所构筑起来的各种“实在”,远远不如唯名论在现象世界中直接感知到的那些现象更为可靠。近现代科学中所预设或承诺的理论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虽说有像原子论这样一些极为成功的假说,然而更多则还是像以太和燃素这样一类失败的猜测。

    既然现象世界中的物质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是由人的感觉器官直接规定的实在,那么它显然是用不着分有所谓实在世界中的理念。相反,理念世界中所形成的理论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倒必须返回到现象世界中才能最终确定其真伪。正是近现代科学中的这样一种现实,使科学实在论ⅱ误以为现象世界构成了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它主张把抽象的理论实体还原为具体的物质实体,把以理论实体为载体的属性及其相互关系还原为以物质实体为载体的属性及其相互关系。而科学实在论ⅰ坚持理念世界的实在地位,其实质上是要把精神世界中所形成的某种抽象关系客观化,把各种实体归结为这种绝对和永恒的关系,从而企图在这种关系中来俯视整个现象世界。然而无论是科学实在论ⅰ还是科学实在论ⅱ,都无非是来自哲学家的一厢情愿。科学史上那些一流的科学家大都坚持一种反实在论的科学观。人们所谓“牛顿不是牛顿主义者”〔4〕反映的正是这种情况。事实上,无论现象世界还是理念世界都是属人的,它们都不能构成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只有人本身才能为科学理论提供现实的基础,尽管它也未必是实在的。只可惜在整个科学哲学研究中,它始终都没有在场。

 4          

 

    科学理论中不仅包含着人类的现象知识与理念知识这样两种不同类型的经验知识,而且还包含着语言、逻辑与数学这样一些极为典型的人文知识。它们构成科学理论同化和融合现象知识与理念知识的形式框架,是科学所以为科学的内在根据以及衡量科学发展阶段、水平及其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科学理论正是同化和融合在这样一些“先验的”形式框架中的人类经验,是以人类特定的生理结构作为基础的人类实践和智慧的重要结晶,集中体现了人类理智、情感和意志的内在统一,充分展示了人性中所蕴涵的无穷魅力。

    语言、逻辑与数学是构成科学理论所不可缺少的形式知识。同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中的经验知识不同,它们是关于现象和理念的元经验,是特定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方式在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向主客体内化与外化的产物。其中语言是基于人类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主体内部自然历史地形成的某种“约定”,它具体体现了人类社会活动的个性色彩,为古今人文主义者竭力张扬。逻辑是基于人类起源和发展的进化过程在主客体间自然历史地形成的某种“约定”,它抽象地反映了人类共同的生理结构,是不同语音、语形、语义、语用和语法结构的语言之间能够相互翻译的客观基础。数学则是人类在语言和逻辑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某种人工“约定”,它是人的思维基于语言和逻辑基础的进一步发现和创造,是这两种约定的丰富、深化和自我发展。

    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约定,人类才能首先通过主体内部的某种语言约定规则,揭示出隐藏在主客体之间的逻辑约定法则、以及各种形式的数学约定定理,并以此为中介最终发现作为科学理论客观基础的、客体内部的、自然历史的“约定”,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规律。当然这种自然规律也是基于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的产物,它不仅必须通过人的特定生理结构及其延伸来感知,而且还不得不通过语言、逻辑与数学这样一些典型的人文知识形式来表述,因而它的客观性也就只能被解释为主体间性。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以及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关系、互补原理和现代宇宙学中的人择原理等,也都从科学内部的不同研究领域和途径具体地展示了科学理论从形式到内容的这种广泛意义上的约定性。

    在人的世界中阐释科学理论,首先必须明确作为科学理论的理性基础〔5〕的语言、逻辑与数学等形式知识的人文属性。近代以来,随着以数学和逻辑为基础的近现代科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巨大成功,以非理性为特征的反科学主义逐渐把对科学的社会批判引向认识论层面。它们把作为科学理论的理性基础并在科学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的数学与逻辑理性简单地指责为工具理性大张挞伐,仿佛在数学与逻辑理性之外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某种可以同所谓工具理性对立起来的纯粹价值理性。这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而且有悖于文艺复兴以来启蒙运动的历史事实,本质上是蒙昧主义在现代社会的沉渣泛起。实际上,作为科学理论理性基础的数学与逻辑,绝不会只有工具的属性,它还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属性。近现代社会中人的内在价值的空前高扬正是在启蒙运动弘扬理性的过程中才得以实现的。倘若再返回文艺复兴所向往的古希腊思想文化中,则语言、逻辑与数学更是极为典型的人文学科。即使在中国古代科学的荒漠中,数学也依然被列为“六艺”之一。

    实际上,同语言完全一样,逻辑与数学也是人们修身养性、陶冶性情、完善自我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人文内容。至于现代科技社会中逐渐暴露出来、并为人文主义所强烈谴责的许多社会现实问题,科学主义早已有警觉。它们决不能被简单地指责为工具理性计算的结果。事实上,这恰恰是某种虚妄的伪人文主义剥离工具理性肆意张扬所谓纯粹价值理性的结果,是现代社会中缺乏一种健全的理性的恶果。其实语言、逻辑与数学绝不只是什么工具理性,它作为人类走出愚昧、摆脱神权束缚的思想基础和理性根据,恰恰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基本尺度和重要标志,是处于价值核心地位的人本身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较之作为纯粹主体内部约定的语言,逻辑与数学更能体现出人的创造性本能,并具有更为浓厚的人文色彩。追求剥离了逻辑与数学内核的所谓价值理性,只能使人类的认识滞留在永无休止的形而上学思辨中,而主张从数学与逻辑退回到语言或前语言的所谓“诗”与“悟”的世界中,则不仅是神秘主义的,而且是非常典型的现代蒙昧主义。

    其次,在人的世界中阐释科学理论,还必须明确共同构成科学理论经验基础的现象知识与理念知识的互补属性,及其同逻辑与数学理性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关系。近代科学根源于古代能工巧匠的技术传统与书斋学者的思辨传统,它们到近代融合在特定的数学逻辑框架中,形成一种体现人的“类”特征并且根本不同于传统理性的科学理性。这种科学理性以逻辑与数学理性作为基础,吸取了技术理性内容与思辨理性形式的确定性,克服了技术理性形式与思辨理性内容的不确定性,从而不仅使技术理性中蕴涵的个人狭隘的直接经验获得一种人类可以共享的形式并得以广泛传播,而且也使形而上的思辨理性获得某种现实的依据与意义。近代科学产生以来,工匠传统与学者传统分别以经验论与唯理论的形式主宰了关于科学理论的哲学阐释。然而,无论是归纳主义还是演绎主义,都不能从单方面完全解释科学理论。只有使二者互补与融合起来,才能合理地说明科学理论。因为科学理论虽然是关于外部客体的描述,却毕竟是根源于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它是由主体来描述的,尤其是在形而上的理念知识中,凝聚了古今中外极为丰富的人类智慧。它不同于能工巧匠个人的具体经验与才能,具有超越个人的、抽象的“类”经验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特征,它必须同时接受直接来自客体的现象知识约束。极端的科学主义以现象知识拒斥理念知识,狂热的人文主义则始终以理念知识贬低现象知识,它们都是哲学家们误读和曲解科学理论的产物。

    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技术理性与思辨理性,绝不是某种剥离了逻辑与数学理性独立存在的理性形式,它是以逻辑与数学作为基础的理性在不同领域中的不同体现。没有人类的技术与思辨活动,逻辑与数学就不能得到外化和发展;脱离其中的逻辑与数学约束,技术与思辨也就根本无所谓理性。事实上,无论现象知识还是理念知识,都是人类以语言、逻辑与数学等形式知识分别作用于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产物。剥离逻辑与数学这些所谓工具理性,片面夸大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反对另一个方面,都不仅无益于人类认识的健康发展,而且最终会危及到人类自身的存在和发展。

    再次,在人的世界中阐释科学理论,必须从总体上正确解决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关系问题。同科学实在论对现象知识进行客观化与本体化阐释的理性主义倾向恰恰相反,在现代哲学中,始终还涌动着一股对理念知识予以客观化和本体化阐释的强烈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在科学主义以理性为尺度抛弃康德“自在之物”走向现象世界的同时,人文主义则以非理性为尺度把它又重新捡了回来。叔本华的“生存意志”、尼采的“强力意志”、柏格森的“生命之流”、鲍恩的“人格”等,都是从康德的所谓“自在之物”中演化出来的。它们抛弃子虚乌有的彼岸世界,以非理性取性,在此岸世界中继续着自己的超越之旅。这是古希腊理念论与中世纪实在论的现代翻版。至于马利坦复活的所谓“存有”、海德格尔在非理性直觉、领会和体验中所把握到的“存在”,更是把思辨的理念知识客观化与本体化的典型。

理论基础范文第5篇

行政立法已经成为国家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现在的理论界对行政立法的概念有很多不同的理解,为了对本文的论述尽量不构成障碍,我们有必要对行政立法的各项要素做出一个明确的界定,“行政立法是指特定行政机关,依法律授权,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件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是行政管理的方式之一”。首先,行政立法属于一种行政创制行为,行政立法中的“法”,很多人有不同的理解,这主要取决于对行政行为的分类,但是应该肯定的是“法律结合了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所以一个人不论他是谁,擅自发号施令就决不能成为法律,即使是主权者对于某个个别对象所发出的号令,也决不能成为一条法律,而只能是一道命令,那不是主权的行为,知识行政的行为”,在美国等国家,行政行为只分为裁定和法规;在中国行政行为则分为更多的细节,而法规只是作为其中的一个细节问题来处理,范围要小的多,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后面的分析,无论它的范围大与小,他们所代表的价值方向都不会有什么变化。但是为了方便起见,我们还是需要给它一个明显的界定,“法规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执行、解释、或者规定法律或政策,或者是为了规定机关的组织、程序或活动的规则而颁布的具有普遍适用性或特殊颁适用性而且吧对未来有约束力的文件的全部或一部分;包括批准或规定未来的收费标准、工资、法人体制或财政体制及其改革、价格、设施、器具、服务或津贴在内;也包括批准或规定各种估价、成本费用、记帐方式以及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活动在内”①;其次,行政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但在现实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于各种社会形态和人们所受到的意识形态的教育不同,构成了对行政立法总体方向的不同理解,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试图从行政立法的理论基础层面上对行政立法作出一个总体的普遍的方向性认识。

在论述行政立法之前,我们可以结合一般立法的内涵,给行政立法设置一个理想的模型,然后从这个模型的各个基本点出发来对行政立法的理论基础作出一番探索,得出最后的结论。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行政立法所立的“法”并不是属于一种立法机关立法的范畴,它和一般情况下的立法又有着很大的区别,毕竟它是由一个具备了权力和独自的利益的部门所立的法,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行政权力扩张的趋势,自由裁量权的不稳定性,行政立法中的委任立法和授权立法将越来越少,职权立法逐步的增加,因为任何一个行政部门都在竭力运用各种借口来摆脱全民机关的监督和制约,以达到自身权力的扩张,没有任何一个权力部门希望自己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但是在很大的程度上行政立法体现的只是众意,而不是公意,因此并没有完全的体现民意。

了解了以上的那么多东西,现在我们正式的进入我们的论题,即模型的建构。作为一个行政立法的理论基础,必须要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因此必需的要素是:(1)起源与理论基石;(2)立法程序;(3)利益导向。这三个要素在行政立法的问题上有着其内在的逻辑联系,通过他们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行政立法的全貌,进而找出其理论基础。下面我们就可以循序渐进的对他们进行分析论证:

一、起源与理论基石

“政治生命的原则就在主权的权威,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则是国家的大脑,大脑指使各个部分动起来”,而在行政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它几乎把立法权和行政权结合在了一起,合为一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就已经违背了三权分立原则的初衷,立法权和行政权是相互制衡的,如果结合在一起只能会产生更大的腐败,所以在很多时候看来行政立法是历史的倒退,于是就有了行政立法是立法无能的表现之说,其实,这只是看到了其中的一面,我们姑且承认现代立法的无能,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事物的出现,立法机关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根本不可能把所有的立法事务都集中于一身,在这种情况下,才把一些立法的权限交给行政机关的。在崇尚效率的今天,人们在追求公平的同时已越来越注重效率的作用,甚至已经把效率作为一个更重要的要素来抓。而单纯的立法机关立法只能带来效率的低下,发展时机的延误,特别是立法成本的增加,立法机关不可能为了一个具体的单纯的问题而去进行全民性的公决,那样有的只是得不偿失的后果,盲目的规则主义从成本上分析是不可取的。还有的是一些技术性较强的专业部门的法律的制定,立法机关是没有精力也没有必要去单独立法的。所以把一部分所以把一部分的立法权交给行政机关是必要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的是现在的行政立法所依据的还是法律上的授权立法,立法机关的特别授权立法、委任立法,其自身的职权立法并不多见,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给了行政立法以制度上的制约,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只有立法机关才有授权的权力。所以即使行政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他们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脱离立法机关的制约,行政立法的结果通常还是要经过立法机关的审议和通过才能够正式的生效,而且在行政立法的过程中还有这司法机关的司法审查和听政制度,最重要的是在行政立法之前就已经有了各方面的程序法,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就已经从制度上制约了行政立法的权限。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立法受到了立法机关在技术和制度上的全面制约,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行政立法的成果可谓是历经制约方能生效。

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出的是行政立法的结果并不是完全针对公民的,也有针对其自身的组织制度,错误纠正和奖惩措施,这可以看得出来在行政机关获得一些立法手段的今天,如果把行政机关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来看,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一切欲望放置于自由,而是有着一定的约束,这不得不归功于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行政立法与立法机关的立法有着本质的区别,与其把行政立法看成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无能,倒不如说是在社会发展的今天立法机关项行政机关所做出的一些妥协,更确切的一些说是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所达成的一个无言的契约,在双方达成谅解的情况下两者都做出的一些让步。当然,这也是有客观情况决定的,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二、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