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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一般黑

乌鸦一般黑范文第1篇

啄木鸟的羽毛是绿色的,头上有一撮红色冠羽,叫声“咕咕咕”,性子烈。它是一种吃树虫的鸟,在椰子树、荔枝树、菠萝蜜树上,出现的不少半个拳头大的洞,都是啄木鸟啄出来的。啄木鸟的嘴尖长,且硬,无论多硬的树木它都能打出洞来。啄木鸟“笃笃笃”的啄洞声,像“八音”里的梆,悦耳动听。啄木鸟先是趴在椰子树杆上用嘴啄一下,听见树干里有虫蛹蠕动声,才卖力地打洞,然后叼出几条有小手指般大的虫子,甩了几甩后吞下去。啄木鸟的窝一般是建在斗墙洞里。

我最后一次见到乌鸦是1980年儿子得了癫痛病,看了中医、西医都不见效,还煮金煮银喝(用金手镯和光洋煮水)也没好,有说乌鸦煮粥吃见效,遂四处托人捉到一只乌鸦。我进城后,每次回老家,走在山坡上、椰子树林里,都要寻觅乌鸦和啄木鸟,然而,寻觅了十几年,至今没有见过它们。现在感觉它们变得那样的珍贵。浑身黝黑的乌鸦蹲在屋顶,是真正的钟馗和勇士。啄木鸟“笃笃笃”的凿木声,是一首任何乐器都弹不出的催眠曲。

近几年,海南的椰子树患了有史以来最重的虫灾。而过去,从未见过椰子树有过这种灭顶之灾。因而,我想到了乌鸦,想到了啄木鸟。乌鸦在椰子树上垒窝,啄木鸟在椰子树上打洞,它们都是吃害虫的。残害椰子树的虫俗称“椰子巨”,它们吃椰子心、吸椰子汁后,使椰子树死亡,这与乌鸦和啄木鸟绝种有直接的关系。

乌鸦和啄木鸟绝种,是人类大肆捕捉及森林受破坏的结果。乌鸦成群结队并不是成群闲荡,而是在寻觅捉虫。乌鸦很精灵。乌鸦喝水的故事使人难忘。《山海经》上说乌鸦与太阳同出一母,称为金鸟。乌鸦为人类向天神讨火种被追打,躲到锅灶下才被染得一身黑。在印度及等一些国家和地区,乌鸦被当作神鸟。

啄木鸟也有优美的传说,它是天上种树养花的仙女,看到人间的花木更多更美而变成啄木鸟下凡。啄木鸟捉害虫,它飞到哪里,哪里就有一朵朵绿里间红的花朵;啄木鸟是精湛的乐手,其悦耳的叫声及啄木声,使大自然变得更和谐。

乌鸦一般黑范文第2篇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乌鸦决定在下一代身上狠下功夫,它设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才。最初,乌鸦学着山鹰孵卵的方法,精心地孵化着乌鸦蛋,可是孵出来的仍然是又小又黑的乌鸦,乌鸦很不甘心,一想到自己的孩子会变成一群有健壮身体,锐利目光的山鹰,心里就充满着骄傲和自豪。

乌鸦总结出以前失败的原因,那就是自己身为乌鸦,所以影响到了乌鸦蛋孵化的过程,于是它又想出了一个新的办法,高薪聘请山鹰为自己孵卵,山鹰当然很乐意了,很爽快的答应了乌鸦的邀请。

乌鸦将自己的蛋放到山鹰的窝里,这回该安心了吧?

乌鸦一般黑范文第3篇

它们的鸣叫给人带来不安,从人们美丽的梦境的边缘飞过,让人感到夜色的深度,梦境的迷离破碎。美好的迷梦戛然而止,回到浓黑的现实。所以,它们的得到的是人们的诅咒:因为清醒比麻醉更痛苦。

蝙蝠

这个在那场未确知年代的鸟兽之间的战争中,因采取骑墙态度而被鸟兽驱逐的蝙蝠,不仅失去了所有的朋友,而且被放逐到无尽的黑夜,独守孤独。不忠的印章一旦烙下,就永远不能翻供。因此,人们对它也采取了同样骑墙的态度,既弃之又用之。

民间传说蝙蝠是老鼠偷吃了盐而变成的。同样的贼眉鼠眼,形貌猥琐,便是它们之间具有姻亲关系的铁证。试想一只长了天使般的翅膀,飞翔在天空的老鼠面孔俯视着人类的言行,窥视着人们的隐私,是如何也不能让人安心的。蝙蝠发出老鼠般的吱吱声,让人如芒在背。因此,曹魏时期的曹植在《蝙蝠赋》中,以“形殊性危“来给它定性。

长相与出身的卑贱,决定了它只能与黑暗为伴。

而对于蝙蝠的偏见与厌恶,并不等于让人们连同其价值也抛弃。《抱朴子》中记载:“千岁蝙蝠,集则倒悬,脑重故也。此物而阴干末服之,令人万岁。”《吴氏本草》也说,“蝙蝠立夏后阴干,治目冥,令人夜视有光。”《水经》更是将其推崇为“得而服之,使人神仙”的妙药。人类对蝙蝠一分为二的态度,让它们感到难堪。而无用为大用存在于蝙蝠身上,成为不能的不二定理。

至今,在一些年代久远的古建筑上,门墙飞檐上一对瓷盆中往往会饰有飞舞的蝙蝠,成为五福临门的象征。自己名字中因含有与人们指称的吉祥如意沾了边,蝙蝠在饱受非议责骂的同时,又闪现在香火明灭的期许与祈祷中,成为现世的福兆。

无奈的蝙蝠只能采用颠倒的方式来看这个颠倒的世界,因此,我们看到的停息在山洞檐角的蝙蝠倒挂在上面。

猫头鹰

猫头鹰是鸟中的怪胎。

至今人们还未发现如猫头鹰一般将双眼长在一张平面的脸上的鸟。一般的鸟都是双眼分置头侧,包括最凶猛的鹰隼。所以,人不敢与这双目光如炬刺穿黑暗的眼睛对视。虽然这双由于进化或者说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二目平行,便于确立目标的准确位置,生物学家如是说。

对猫头鹰的敬畏,缘于它那能呈一百八十度转动的头。也就是猫头鹰既能看到身前事,又能看到身后事。轻轻转动脖颈,它就看到了我们看不到的更远的现在和渺茫的未来。因此,在它面前,人们总会感到心虚,感到发自内心的惊悚战栗。因为他那双锐利的能看到事实,说出真相的眼睛和嘴巴,使人感到无处藏身。坦白的直言,阴鸷的叫声,如同现实这出生活剧的旁白,戳穿了一切的虚伪。无论如何在这种叫声里人们也感受不到与美好相关的景象。而一语成谶的咒语,像无法逃脱的暗夜里的神矢,穿透了你的前世与今生。人们宁愿相信甜言蜜语的麻醉带来的。与其等待不幸的降临,不如暂时生活在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纸醉金迷里。

捕鼠能手的桂冠并没有冲淡它给人带来的反感。况且以老鼠这种肮脏的动物为食,如何也干净不了。因此,它不能成为赞美的对象,一旦与丑沾了边,也会成为丑的化身。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只是一种超现实的极致,那是一相情愿或者是骗人的鬼话。在淤泥里的一定与淤泥有染。

乌鸦

虽然同属鹊类,但如何也赶不上嘴巴甜蜜,逢人只说好话的喜鹊。树上掉下一片落叶,喜鹊会说是天降吉祥。虽然只是类似于白条式的空头支票,永无兑现的可能。却更令人感到高兴,更顺人耳目。在这一点上,耿直的乌鸦不如揣摩透了人的秉性而善于逢场作戏的喜鹊,喜鹊因此而更得人心。

乌鸦被看到是挟带阴气从黑暗阴森的地方飞来。因此,与天堂的对立面是乌鸦用翅膀穿梭编织占据的地狱。想象中的地狱总是乌鸦翔集。

人们在通话寓言中反复的教导孩子们,乌鸦是披着黑斗篷飞出地狱,散布谣言的巫师和妖道。善与恶的区分不是靠实践的鉴别,而是靠人们口口的承传和训诫。这比任何方式都便捷,因为省略掉了不必要的牺牲和代价。

乌鸦一般黑范文第4篇

她说,假如有一座城池,一个彻夜狂欢醉生梦死的虚假国度。那里的夜是无穷无尽的,有清冷的月,有月下万家不灭的灯火,有穿梭不息冰冷的风….她途经那个国度,途经璀璨的烟火和飞行的猫咪….那里有她所需的一切,欲望权利金钱,却唯独缺少的是人。

她说,曾经的她,是一名浪子,执剑快马远走天涯。她远离故乡的时候是13岁,走过很多地方,见识过很多人。男人,女人,在茫茫的旅途中,她与他们相识,读懂他们一生的故事,然后转身离去,形同陌路….这样的方式让她深深地痴迷,无需告别无需深交….

然而有一天,她发现她已老去,再也没有流浪的心思和精力….于是,她打算往回走,顺着半生前来的路….她每走一步,内心的惊恐便多一分。因为那些道路还在,然而那唯一的一条归家的路,却早已遗失在茫茫人世中,遗失在她老去的霜华和沉寂的双眸中。

她停止了脚步。

她说,她累了,累极了。

这是一个旅途故事,一个关于她与那些她所遇女子之间的故事。岁月静老,唯剩空白。

(二)失眠症患者与幻想症者

遇到兔子的时候,乌鸦模糊记得,那是发生在十年之前的事情。那是她在流浪中所认识的最后一名女子,名叫兮言,乌鸦却叫她兔子。

那时的她,碰巧流浪到那个南方城市,并在那座闷热的城池做了三天的停留。然后,在她即将离去的最后一日,她在古城的废墟上遇到了那个迷失路途的孩子。

那是一个血色的黄昏,某年某月某一天的黄昏。记忆里人影幢幢,她却清楚地记得那个小小的白色身影,像一只迷路般的兔子,露出一双受惊的双眼。

直到她的到来。

那个孩子,不知从哪里偷偷跑出来,竟然出现在废弃之城的城墙下,张大双臂拦住乌鸦的去路。那张阳光下的脸是调皮可爱的笑,“你说你叫乌鸦是吗?那么,乌鸦你好,我叫兔子。”

那是她们第一次相遇,戏剧性的,让人猝不及防。

自那次分别之后,有整整五年的时间,她们没有任何的联系。她离开废城,回到那个风雨无忧的家庭,继续做那株温室花朵。

那个浑身黑衣的女人像一只诡异但异常美丽的乌鸦,时时出现在她的梦里。但是她对那段梦幻般的过往守口如瓶,并不曾对任何人提及过,那个女人成为了她整个少女时期的秘密,是专属于她一人的最大秘密。

而乌鸦,很抱歉,乌鸦早已忘记了那个废墟之上萍水相逢的孩子。她只是继续拉着那只暗红色的漆皮旅行箱,从一座城池流浪到另一座城池。百年来,一直都是如此,流浪,流浪。乌鸦过着飘泊不定的日子,没有家庭,没有稳定的工作,亦没有可以去爱的人。

直到她们再次相遇。

用乌鸦的话说,就是她彻彻底底上当受骗了。那时的她,整整一百二十岁的她,竟然相信了一个孩子的鬼话,并且深信不疑。她搁下沉重的行李箱,试图停止血液里对流浪的渴望,第一次选择安定下来。

兔子说,乌鸦,你知道吗,我们前世早已相识,而今生也只能再续前缘,我知道你其实并不喜欢流浪,你留下我们凑合着一起过算了。

初次相见时那个不过10岁的孩子,在对乌鸦说出那番话时,已经15岁,她的眼神已经开始流露出透彻的光芒。

乌鸦甚至一度坚信,这个孩子将成为一名智者,这个世纪末最后一名智者。

于是,她终于妥协。大风里传来她沙哑深沉的嗓音,“好的”。

真是神奇。那时的我竟会对一个孩子的话深信不疑。乌鸦暗自想着,不禁拿着眼角余光偷偷地观察着眼前的女子。

她最初认识的那个孩子,也终于长大,并且出落得越来越美丽动人。

今年冬天一到,便是她的20岁生日了。而在5年前,她就脱离了那个传统的大家庭,独自一人在外拼搏,凭靠自己的智慧顽强地活了下来。

这般倔强的孩子,外表却看似柔弱无助。乌鸦偶尔会觉得,也许从最开始,她就轻视了她。

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尘世与幻想之间游刃有余,并且混得风生水起的。

她比自己聪明,乌鸦终于得出结论。

乌鸦停住了回忆,下意识地吸一吸鼻子。深秋时节,风已经足够冰冷,她裹在一张厚重的羊毛毯里,时不时抽出手指拉紧毯子,顺便再换一个更舒服的姿势坐在木藤椅上。

而那个孩子,忽然跑出她的回忆,以一套异常伶俐的动作跳到她的床上,然后盘膝坐到她对面。

她墨色的双眸忽地闪过一抹亮色,嘴角爬上一抹莫名的笑,“乌鸦,你是一只骄傲的乌鸦,并且身染失眠之症。而我呢,我是兔子,是一只爱动邪念的家伙。你说,我们的前世,想必是在哪相遇过吧?”

陌生的美丽面孔,陌生的笑容,这真是当初那个可爱的孩子吗?乌鸦心下疑惑,嘴上却淡淡开口,“相遇?可我并不记得了。”

“嘻嘻,我也不记得了….可事实必定是这样子的,否则今生的我们又怎会再次相遇。”

“嗯。但愿你是对的。”乌鸦收回视线,重新投射到桌上的电脑屏幕。

事实上,她想放弃谈话,这样的话题在两人之间时常进行,却通常是没有丝毫意义的,只是兔子的一时兴起,随她高兴而已。于是,她决定不再搭话。

乌鸦迅速地踢掉鞋子光着脚丫半蹲着坐在椅子上,一面冷静地倾听对方的话语。然后,在兔子终于停下说话的某个瞬间,极快地伸出她那双苍白瘦弱的手,一把将桌上的白瓷杯举起,浓郁苦涩的冰咖啡顺着喉咙一路直下,很快,她的胃便得到极大的充实。

这是她的习惯,百年的漫长时光几乎能够磨尽一个人的一切,却依然磨不灭她血液里狂暴的因素,她没有办法,只能靠着镇定剂和安眠药来维持正常的生活。

药物是软弱无力的,然而却也是她身体的必需品。如果失去药物的治疗,乌鸦便不是乌鸦,而是一个已经丧失言语功能的人,笔下再难落下一字。而她,偏偏以卖字为生。戏剧性的,很可笑的矛盾。

可是,她没有别的办法。

所以,最初的日子,在兔子的铁血手段下,她曾经戒掉过一切药物,试图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然而,等两人发现的时候,却已经为时过晚,失去药物,乌鸦体内的血液开始翻腾不息,整个人变得嗜血而神经质。她已经停不下来,只有没日没夜的自残才能让她得到一时的平静。

那段时期是黑暗痛苦的,她平息不下天性里暴戾的本质,只能将自己关在塔楼之上,过了整整半年与世隔绝的生活。

半年以后,乌鸦浑身疲惫地走出塔楼。迎接她的,是一脸担忧的兔子。然而,乌鸦最终还是在她的脸上发现了一些异样,至于那些异样是什么,既然兔子不曾挑明,她也就乐着装傻。

总之,那以后,乌鸦倒是戒掉了药物,开始改喝现磨咖啡。浓郁的苦涩之中带着一丝甜蜜,她便能够满足。

乌鸦砸吧嘴巴,似乎还在回味那奇妙的味道。

而兔子,这只全天下唯一的一只不会贪食胡萝卜的兔子,则立马陷入了她一贯的常态中——双眼放空,神情呆滞,她开始了她那一厢情愿的幻想。

她是如此狂热地沉浸于幻想,甚至从未考虑过对方的感受。别人是喜欢还是厌烦,她一概不知,只顾自己高兴。这般目空无人,倒是天生的幻想家。

然而,她还是将正在喝咖啡的乌鸦逮了一个正着,厉声道:“乌鸦,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失眠症患者就不要喝那么多咖啡。尤其在夜晚。”

诺,这个女人还不是那么无药可救,至少还能走出幻想回到现实世界中。

“咖啡让我安心。”乌鸦面色不变,依然是那副不冷不热的可恶表情。她的目光不移半分,手指灵活地在键盘上敲打着文字。

听罢,兔子跳了起来,神情无比激越,以至于那头黑色的长发都在半空中猎猎起舞,“这是命令!乌鸦,我不管你遇到我之前那上百年都在做什么,至少今生我们再次相遇,我一定要治好你的失眠症!”

“呵呵,傻孩子,你又不是医生,又在说胡话。”看着这只愤怒的兔子,乌鸦终于失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何况,失眠也不是什么大事,我也已经习惯了。”女子继续补充道。

兔子却注视着她,注视着这个她儿时便认识的人。这个女子,有着一双沉寂的双眸和一对刀刻般薄情的唇,就如同一只真正的乌鸦一般,沉寂的孤独的,常年藏身于巢穴,只会在腐肉的吸引下飞出黑暗仰天长鸣。

这不行,这样下去,乌鸦….乌鸦会死的!

她听到自己极力隐忍颤抖的声音:“亲爱的乌鸦,你应该学会睡眠….我也知道,这件事情很困难。就好像你想要阻止太阳升起落下一样….我知道….可是,只有一次,即使一次也好,不管怎么样都好….我只是希望你能好好忘却失眠。”

她垂下头,忽然哭了出来。

“傻孩子,就像你所说的,这是命中注定的事….相信我,这件事本身没有什么好烦恼的。就好像你爱幻想,而我呢,我不过是碰巧100年来都睡不着而已。”

这个傻孩子。

乌鸦爬上床,轻轻地拥抱着这个正在哭泣的孩子。她的手覆在她的眼上,用冰冷的食指轻轻抚摸她柔弱的眼。

就好像当年,她对那个在废城里哭泣的孩子所做的那般,她只是拥抱她,然后轻轻抚摸她的眼。

“真的吗?”兔子抬起那双受惊了的双眸,里面正源源不断地滚落出清澄的泪珠。

“愿神作证。”

“噗哧,嗯嗯,愿神作证。”兔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句话,是她们之间的私语,只有她们能听懂的话语。

自儿时起,她遇到这个失眠的女子,便开始明白,不需要睡眠的人,跟全世界千千万万有白天夜黑的人,向来都是人鬼殊途。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药物,可以治愈乌鸦天生的顽疾。

她的乌鸦,向来是这么一个病态孤独的患者。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

她们前世就已相遇,今生也只能凑合着一起生活。

乌鸦一般黑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因明论;归纳逻辑;假设推理;可诱导的;可允许的;不一致的非单调性;辩论系统

一、基于事实的假设推理

首先,我们考察经典的三段论:“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是要死的。”这里说的“所有人”是什么意思呢,它包含了什么?如果我们定义“人是一种会死的”,那么“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显然是对的。但是,当“要死的”并没有在“人”的定义中出现时,我们凭什么说“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在我们地球,是否在某个地方住着不死的人?在人类的未来,是否有可能有人不死?在其它宇宙空间,是否有一些可称为“人”的,它们也不会死?这一切对于人类都是未知的,我们不能证明,我们也不能否证。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科学的态度只能对这一切存而不论,像胡塞尔一样用括号暂时括起来。如此来说,谈“所有”是一种虚妄,我们最好把“所有”用括号括起来。

我们只能谈我们可以说的东西。当我们说“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我们说的是我们身边的张三、李四、王五等都是要死的。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是我们从张三的死、李四的死、王五的死等归纳得出的。当我们所说的“所有”限定在张三、李四、王五等人身上时,我们说的是事实。但当我们所说的“所有”推广在某些未死的人身上,未知的人身上,无限多的人身上时,我们的“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只能是假设。

这个假设之所以至今还成立,是因为我们还未曾发现它及其推论的反例。这个假设之所以获得我们每个人的承认,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未曾发现它及其推论的反例。

但如果在某一天,我们发现有人不死,那么我们必须修改这个假设。同样,如果某一个人发现有人不死,他也将修改他的知识。

我认为,在知识的增长进程中,往往是由归纳产生了一个理论,再应用演绎进行推广。如果在演绎出来的定理不符合某些极端的情况(也就是被证伪),这时候就再来个更高层次的归纳,然后再应用演绎进行推广……归纳可以发现新知识,演绎可以推广新知识和否证新知识。

如果出现矛盾,那并不是演绎系统的问题,而是知识集(或假设集)的问题。如果我们说“所有的人的都是要死的”,但后来却发现有一个人不死。问题并不是出在我们的推理过程中,而是出在我们的假设上。

虽然提出了一种基于事实的假设推理机制,但仍然存在以下缺点。首先,它的可能假设集与事实集可以是不一致的,这不符合直观。其次,它的推理系统中没有诱导机制,假设是不足令人信服的,也不符合人类认识自然的规律。其三,它的推理系统中只有演绎部分,没有归纳部分,不利于对知识发现的整个过程进行描述。

而因明论,正是可以克服以上缺陷的一个推理框架。

二、因明论简介

因明是佛教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明是梵语“希都费陀”的意译,“因”指推理的依据,“明”即通常所说的学;因明,就是印度古典逻辑中佛家所发展起来的关于推理的学说。因明是大乘佛教的“五明”(即五门学问)之一。因明大致可分为古因明和新因明。陈那是新因明的代表人物,《因明正理门论》是陈那的代表作,玄奘法师于公元649年译成汉文。近年来,巫寿康用罗素、怀特海《PrincipiaMathematica》一书中的一阶逻辑系统对因明论进行了尝试的描述。本文的因明理论主要基于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

《因明正理门论》的推理是使用宗因喻的三支论式,例如: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所作:是造作出来的)

同喻:有某个所作见彼无常,犹如瓶等;

异喻:若是其常见非所作,犹如空等。

其中,宗为要推出的结论。宗的主词称为宗有法,宗的宾词称作宗法。如上例中的“声”即是宗有法,“无常”即为宗法。

上例可以解释为:“我认为声音是无常的,原因是声音是造作出来的。存在有某个造作出来的是无常的,犹如瓶子等(同喻),并且凡有常的都不是造作出来的,犹如虚空等(异喻)。”

一个正确的因明推导要满足“因三相”的条件:“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这里的同品指有宗法性质的事物;异品指无宗法性质的事物,有兴趣的可以参见文献的“以一阶逻辑试释《因明正理门论》”及相关资料,我们这里给出“因三相”的直观示例。在上例中,“遍是宗法性”指“所有的声音都是所作的”,“同品定有性”指“存在某个所作是无常的”,“异品遍无性”指“所有有常的都不是所作的”。

注意到,因明论的三支论式与三段论是有点类似的,但它们又不尽相同。三段论并没有推导出新知识(在演绎封闭意义下),而因明论的目的是推导出新的知识。三段论是完全的演绎系统,而因明论则含有相当的归纳成分。因明论要求的“遍是宗法性”与三段论是类似的;而“异品遍无性”解释中的“所有”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全称量词,而指的是经验范围内的“所有”。如果把“异品遍无性”解释中的“所有”理解成一般意义上的全称量词,那么因明论就包含了三段论。但差别正在于此,这里的“异品遍无性”指的是当前经验下的“异品遍无性”。在此经验意义下,结论是不能用三段论的演绎推理可靠得出的,而还需要同喻来诱导,也即这里的“同品定有性”。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所有的声音都是所作的”没问题,问题就出在能不能说“所有所作的就是无常的”。三段论假定这是成立的,演绎推理水到渠成。而因明论并不认为我们可以确定“所有所作的就是无常的”。注意到,所作的外延比声音的外延大。我们还在讨论声音是否无常的时候,就认为所作的就是无常的。这确实是有点循环论证的味道。鉴于此,因明论把因明推理规定为:与当前经验事实一致的、并有同喻的例证。“异品遍无性”决定了推理与当前经验事实是一致的,“同品定有性”又进一步例证了这个推理的可能性,诱导了这个推理。

三、现量、比量和因明论

陈那在《集量论》里写道:“量唯二种,谓现、比二量。圣教量与譬喻量等皆假名量,非真实量。何故量唯二种耶?曰:由所量唯有二相,谓自相与共相。缘自相之有境心即现量,现量以自相为所现境故。缘共相之有境心即比量,比量以共相为所现境故。除自相共相外,更无余相为所量故。”量为知识的来源之义,这里说的就是知识的来源只有两种,一种是现量,一种是比量。约略来讲,现量就是感觉直接认识的知识,现量是感觉活动。而比量是通过判断与推理间接得到的知识,比量是概念活动。比量认识共相一般,现量的对象永远是特殊个别者。一般来讲,现量相对比量更有说服力。在舍尔巴茨基的《佛教逻辑》里,还有对现量和比量更细致的分析。而因明学,提供了一个通过现量和比量获取知识的统一框架。

当比量在现量内工作时,比量接近于演绎推理。当比量在现量外工作时,比量接近于假设推理。比如,当我们说“所有的人都会死”,如果“所有的人”指的是现量内的张三、李四、王五等人时,我们是在进行演绎推理。当“所有的人”超出了现量范围时,使用“所有的人都会死”这条规则,我们是在进行假设推理。这两种区别还未得到重视,一般把这两者都归为演绎推理。本文的工作,建立于这两种区别的基础上。

四、用因明论来解释Hampel悖论

对于归纳问题,Hampel提出一个Hampel悖论,又称为乌鸦悖论。它的内容是这样的。设我们要证明一个假设: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这个假设逻辑地等价于另一个假设:所有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原则上,每个与假设一致的实例都提供了对该假设的支持,或者说增加了该假设的可信度。于是,每发现一只黑乌鸦就增强了我们对第一个假设为真的信心,每发现一个非黑的非乌鸦则增强了我们对第二个假设的信心。由于这两个假设是逻辑等价的。于是,发现一枝白粉笔、一个红鞋子、一颗绿色的卷心菜等等都可以使我们更相信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由于这种推理方式违反常识,所以称为悖论。对于Hampel悖论,Hampel本人认为,这虽然看起来违反常识,但实际上并不是悖论。简单来讲,常识错了。对于Hampel悖论,还有其它的观点。Schoenberg认为白粉笔、白鞋子等只是与第一个假设相容,即不矛盾,而并不是支持该假设。我们可以分成四种情况:黑乌鸦、非黑乌鸦、黑非乌鸦、非黑非乌鸦。造成悖论的是后两种情况。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均非乌鸦。因此不但和第一个假设相容,而且和下列两个假设都相容:“所有的乌鸦都是白的”、“所有的乌鸦都是非黑的。”这两个式子都是第一个假设的对立面,由此可知,不说支持而说相容是合适的。它们起的作用相当于投票中的弃权者。

接下来,我们用因明论来分析一下Hampel悖论。如果我们定义乌鸦为一种“黑色的”或者我们把“所有的”限制在已知事实集上,这时候假设“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显然成立,它的逻辑等价假设“所有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因此也成立。这时,白粉笔、白鞋子等确实支持了这个假设。这时是Hampel的解决方法。但问题是“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还只是一个假设,并不是铁定的真理。这个假设在当前事实集下是对的,并不表示这个假设将永远成立。当未来我们发现一只非黑的乌鸦时,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基于它只是个假设的认识,Schoenberg的解决方法就出现了。第一个假设“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只是一个假设,我们只是暂时认为它是对的,这个假设还有待进一步地确认。发现一只新的黑乌鸦确实可以加强该假设的可信度,但发现白粉笔、白鞋子等并不支持这个假设,而只是与这个假设相容。用因明术语来说,新的黑乌鸦是“同品有因性”,白粉笔、白鞋子等是“异品无因性”。“同品有因性”增强了假设的可信度,“异品无因性”则保证了假设的可能性(即不矛盾)。“同品有因性”的越多假设的可信度越强,“异品无因性”的越多假设的可能性越强。

参考文献:

[1]DavidPoole.ALogicalFrameworkforDefaultReasoning[J].ArtificialIntelligence,36:27-47,1988.

[2]沈剑英.因明学简论.全国逻辑学讨论会论文选[J].1979

[3]陈那,玄奘法师译.因明正理门论[M].大藏经

[4]巫寿康.《因明正理门论》研究[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10

[5]庄朝晖.《思拷者手记》[M].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

[6]陈那著,法尊译解.集量论[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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