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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管理工作总结

大企业管理工作总结

大企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总结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方式。是真的太忙于工作了,还是根本没有总结工作和计划工作这种思想和习惯?关键是没有认识到工作总结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方式。据了解,上海强生、西安杨森等外资企业业务代表的工作总结细化到每周,省级经理的工作总结具体到每月,有市场信息和分析,也有工作计划和评估,从大到小,从数到事非常详细。总结定期向上级报告,上级通过核查和汇总,可以了解到必要的市场信息,并通过抽查可以初步了解是弄虚作假还是踏实工作,减少了工作盲区。同时,企业管理层通过各地区的工作总结,对整体工作掌握的比较准确,决策的正确性和及时性的机率就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通过工作总结也会在思想上加深对工作的理解和反思,增加了工作的自觉性和目的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好的工作总结机制会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增强企业的控制力,提高团队的工作绩效。

二、总结是提高素质的一种途径。通过工作总结可以锻炼各级经理的综合分析和文字组织水平,提高管理能力和分析能力,使各级经理养成一种规范化管理的习惯,以适应市场竞争及团队管理的需要。在不断的工作总结中,个人的综合素质会得到较快的提高,善于总结的人,其逻辑思维能力和宏观分析能力都比较强,而且做事比较稳重。有的经理把工作总结当作一项负担或者觉得没有意义。试想,哪有一个高级管理人员和职业经理人是只用嘴说、只用腿跑就能当上并胜任的?哪一个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是不用总结和分析的?一个连工作都总结不好的经理怎么能组织好工作呢?从事营销和市场开拓工作,是要动脑子的智力劳动。提高智力和能力的一个很重要的办法就是总结,在总结的过程中开动大脑思考并筹划工作。总结提高素质,素质提高了,能力才能提高。现代营销需要综合型人才,通过规范的工作总结,使团队精英从武将变成能武能文的双料人才。国内医药企业的营销团队中武将很多,谋士很少,这成了制约企业发展进步的一个主要因素,通过从工作总结等细节方面提高团队素质是一种很好的途径。

三、总结是强化管理的一种形式。从基层员工到管理上层,层层总结、层层分析汇总,会形成基于市场真实动态的信息链,可以将市场的共性、差异和问题,团队的状态、工作的进度等都集中反映出来,便于管理层深入分析和做出正确的决策或及时的纠正,能够发现企业和团队的执行力和管理是否到位,这是强化管理的一种很有效的形式。通过从下到上的、定期的、规范的层层工作总结,并用严格的制度进行约束,使工作总结成为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每周、每月、每季、每年,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会时时想着工作,时时在筹划工作,会形成良性循环,使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得到加强。

四、总结是规范化管理的一种手段。西安杨森的每月数据汇总和工作总结要求很高,他们的省推广经理每月底要加班3-5天才能完成工作总结和各类报表的汇总分析,终端数据每月更新一次,每关一个店开一个店都要消号和重新编号入档。这虽然只是一个日常的反复的工作,但真正体现了规范化管理的水平,他们工作总结的内容、信息和方式都是严格规范的。定期的、规范的工作总结使团队的各级人员都知道这一时期要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最后做的如何?为什么做成这样?大家都会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尽力的工作,并不断的自我改进,形成一种自发的完善工作、做好工作的思想意识。通过严格的、定期的工作总结促进了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了管理的散乱和工作的无绪状态。

大企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总会计师发展脉络

总会计师是主管一个企业或单位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企业或单位的领导人员。目前,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很不健全,影响和制约着总会计师更好地发挥作用。

所谓总会计师制度是指对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权限、作用、地位,以及总会计师的任命、奖惩、考核、资格认证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的综合。追根溯源,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是伴随着建国之初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照搬前苏联经验,在“一长三师”(即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的企业干部管理体制下所形成的,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

20世纪50年代是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为实现国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强对国营企业管理,强化会计监督,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1961年,国务院下达了工业七十条,规定了在企业中设置总会计师,一些大中型企业开始试行总会计师制,总会计师的地位得到充分的认可。1962年国务院通过《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1963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规定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并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总会计的职责和权限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总会计师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1966年“”开始,“”反对经济核算,把会计人员执行规章制度说成是管、卡、压,总会计师被当成反动权威批斗,迫使大批会计人员转行,总会计师制度濒临崩溃的边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了经济建设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方针,会计工作也被列入党和国家的重要议程。1978年,国务院重新修订和颁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把设置总会计师扩大到所有企业,规定了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基本职责和工作权限。1982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了《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厂一级经济责任人,不少大中型企业和部分经济主管部门相继设置了总会计师。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提出“一厂三总”和党委书记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98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充分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从而大大推动了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为了更加系统、有效地促使总会计师履行自身重大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990年12月国务院了《总会计师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同时提出了要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的要求。确定了总会计师在企业重大决策中有参与权、财务开支中有决定权、经营管理中有指挥权、执行财经纪律中有维护权、会计报表中有审批权。1993年,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总会计师设置范围又重新作出了规定,即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保证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参与重要经济问题分析等职责到位。2003年,在国务院公布并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再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包括总会计师在内的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这为确立总会计师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对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保护所有者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的总会计师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在《总会计师条例》的规范下运行实施的,但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总会计师条例》在诸多方面都不能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以及发挥的作用都与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需求不相匹配,在经营管理决策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总会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国总会计师制度应借鉴西方首席财务官制度的先进经验,尽快与国际接轨,建立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以保障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为依托所组成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暂行办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要求下出台的,代表着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越来越倾向于复杂化、智能化和艺术化,总会计师在其中所担负的职责也越来越重要。概括地讲,总会计师既是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又是该企业财会改革和财会管理的总设计师,还是本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任何职位或人员所不可替代的。推进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提高总会计师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和经济发展中的管理决策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者,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作用。对目前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提高总会计在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地位,同时在人事管理上加强对总会计师的管理和约束,有利于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企业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个客观而又理性的选择。

三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健康运行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肩负的受托责任,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参与企业价值管理、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协助经营者履行经营责任,同时对企业负责人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制约,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为所有者及其他外部利益主体提供信息基础,以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完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

四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是企业负责人之一,因此,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管理、奖惩管理及薪酬管理,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也是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

《暂行办法》有利于解决我国总会计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总会计师的定位、职责、和发挥的作用都与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从企业实践来看,总会计师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

有利于解决对总会计师职位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总会计师行业整体处于无序状态,总会计师在企业“没有位、不到位、放错位、排末位”现象严重,相当部分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厂长经理对会计法规理解不全面,对总会计师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

首先是对依法设置总会计师的认识不到位。原因一是有关总会计师的设置法规中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即使不设置总会计师,也不会受到行政或经济处罚;二是财权是企业的核心权利之一,企业行政领导常常会亲自主抓,或让其信任的副职领导负责财务工作。针对这个问题,《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其次,是对总会计师的作用认识不到位。总会计师为单位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他的职责不是一般行政领导所能替代的。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应当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努力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二是强化企业价值管理,以财务会计系统为主线,将企业经营活动全部衔接起来,打造企业管理价值链,优先实施价值管理;三是提升风险控制力度;四是充分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总会计师的作用具体是:1、领导作用,总会计师是企业经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是企业财务工作的总负责人;2、法制作用;3、决策作用,总会计师是企业的领导成员,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所从事工作的性质,使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的决策作用更为突出;4、管理作用;5、沟通作用,总会计师组织各级经济活动分析,考察和评价企业经济活动成果,发挥信息反馈作用;6、监督作用;7、效益作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总会计师的效益作用是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管理战略来体现的。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应有的作用,《暂行办法》对总会计师的职位设置及职责权限作了具体的规定,既有利于扫清认识上的误区,又便于操作。

再次是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的认识不到位。《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对其缺乏全面理解,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的尺度把握得不好。《暂行办法》第十、十一、十二条在这一方面又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总会计师管理体制应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范企业总会计师行为的有关法律、准则和制度等规范体系;二是实施总会计师管理的机构和组织,最终形成一个由法律性管制、行政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等要素所组成的较为完整的企业总会计师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还很不健全,许多方面还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

一个是干部管理体制,《总会计师条例》中规定“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可见,总会计师是企业“内部人”,其缺点是总会计师缺乏独立性,无法也无需对股东负责,是“内部人控制”的范畴。总会计师不进董事会,其作用就很难发挥。为了更好地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指出:“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是对总会计师的监督和评价问题。我国目前尚缺乏对现职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的科学合理体系。《暂行办法》的出台,在明确规定总会计师职责权限的同时,也对总会计师的监督考核做出了规定。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职责权限方面存在的问题

实践证明,总会计师在加强企业经济管理、提高效益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强企业财务职能转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呼声的日渐提高,总会计师职责权限上暴露出先天不足的缺陷,概括起来是:责大权小,监管无力。

具体来讲,首先,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匹配。新时期财务职能面临的挑战要求总会计师转变职能,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总会计师在企业的财务战略、财务控制、投融资管理、业绩管理、成本计划与预算和税务处理等企业的价值链活动中承担关键性角色,这要求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必须作相应的改变。其次,总会计师的监督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总会计师在企业中所处的助手和从属地位以及在职责权限上有先天不足之处,对企业经营者带有较大风险的举措或不当的经营行为只能提出规劝性意见,当企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总会计师的监督往往显得苍白无力,由此产生了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总会计师岗位,但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确保企业总会计师权责统一,《暂行办法》赋予了总会计师四种工作权限:一是对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包括参与拟定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二是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包括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企业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以及对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即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任用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的总会计师(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时,应当由总会计师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四是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即企业大额资金的使用,应当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缺位和人才的培养问题

总会计师,不仅为企业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最高负责人,担负着组织和领导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工作的职责,在企业的财务战略、财务控制、投融资管理、业绩管理、成本计划与预算和税务处理等企业的价值链活动中都承担着关键性角色,而且是企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之一。正是因为总会计师的地位和职责,总会计师的“门槛”是很高的,总会计师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总会计师应当侧重于管理层面规范其资质条件。总的要求是: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又对出资人负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原则,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知识;通晓财务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税务、工商政策法令。概括地讲,应该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具有相当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二是必须善于运用恰当的管理工具,三是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暂行办法》中对总会计师任职资格的规定虽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但结合目前国内现状来看,这一点恰恰是最现实和急迫的,第十、十一、十二条对总会计师的任职、不得任职、应回避等情况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符合时展的要求。

下一步需要迫切解决问题

虽然《暂行办法》在总会计师的职责管理方面作了很多重要的、非常具体的规定,但是,总会计师行业要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总会计师队伍本身素质有待提高

就总会计师的整体素质来看,以下几个方面亟需提高:

工作职责认识问题,对财务与会计的关系认识不清,管理理念尚停留在以会计核算为主,没有建立企业现代化财务管理的强烈意识。知识面较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总会计师对企业进行价值管理的需要。

适应环境能力问题,目前,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们往往只习惯于根据财政部门的政策和制度的变化而被动变化,不太适应因市场竞争的变化而主动变化的要求。

加强诚信建设问题,目前,很多总会计师在坚持职业道德、树立行业诚信方面,有待提高。这给总会计师的群体形象罩上了阴影,不利总会计师自身发展,对企业的发展及投资人利益更是莫大的损害。

总会计师法律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

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和1999年修改后的《会计法》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随着经济环境发展变化,总会计师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已经不适应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需要;《总会计师条例》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特征,总会计师的地位、作用、权限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总会计师条例》的颁布是在1990年,当时公司制企业尚不多,《公司法》也未出台。《总会计师条例》中,对总会计师的任命、职责与权限的规定不尽完美,责大权小,计划经济特征明显,对总会计师法律地位的界定“偏低”,缺乏对总会计师更为有力的法律支持,缺乏与财务总监制度相协调的规定,难以应对入世后的国际市场竞争。

大企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内部承包;模式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发包范围包括:土建、装饰、安装等单位工程和门窗、防水、保温等专业工程以及资金、劳动力组织、物资供应、设备采购或租赁等生产要素。探讨内部承包模式就是要研究相互联系的内部组织或个人管理,重点研究各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效益,关系到如何有效调动各成员的合作极积性,关系到企业总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和谐满意。

施工企业目前采用较多的内部承包模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责任承包

责任承包的特点:项目所需资金、物资、劳务及专业分包等生产要素由企业组织并控制,项目部按照企业意图组织项目实施,企业对项目部进行绩效考核。

责任承包的优点:企业对项目部的管控力度大,可较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在企业规模较小或企业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完善的情况下能有较好效果。

责任承包的缺点:企业投入的管理成本高,项目部自主经营权较小,容易错失获利良机,出现管理失误责任不易划分。容易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很多国有企业都有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而出现较大管理漏洞的失败教训。

第二种是全额承包

全额承包的特点:项目所需资金、物资、劳务及专业分包等生产要素由项目部按照市场化原理组织和控制,项目部承担项目全部风险和获取完成上缴后的全部收益。

全额承包的优点:企业投入的管理成本较低,收取固定回报,项目承担所有风险,能充分调动项目部的极积性。

全额承包的缺点:

1、由于项目部承担的风险大,所以向企业上缴的回报低;

2、不利于发挥企业优势组织各生产要素的供应链管理;

3、不能真正做到风险转移,项目风险一旦超过项目责任人的承受能力,还得由企业承担项目风险,项目所获得的回报与承担的风险实际上是不对等的。

成立经营管理公司组织内部发包的模式

可以通过成立经营管理公司来负责实施,经营管理公司应成为建筑企业总包效益的考核中心,企业效益在经营管理公司的内部承包合同中得以体现。

1 经营管理公司实行内部发包的几种模式:

(1)分解承包

承接总承包项目后,可按单位工程、专业工程以及劳务、材料等生产要素将总包合同风险进行分类分解,依据风险承担能力为条件选择内部分包或供应单位。

分解承包的重点:

1)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分包组织工作,一般先确定土建承包人,其次确定安装承包人,再确定装饰、专业分包等承包人;

2) 选择确定分包人时应做好资金、资源等组织、供应策划。

3) 土建承包人应承担起总包管理职责,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土建项目部承担的配合内容和收取的配合费用。

分解承包的特点:

按专业化分工组织实施,合理向分包人转移合同风险,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比如由土建项目部专心做好土建工程的实施策划和总包协调与管理。

专业工程由企业单独发包可以增加企业利润,同时有利于同各专业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高企业总包投标竞争力。各专业公司清楚各自专业工程的成本和风险,可以合理向分包商转移合同风险。专业工程如纳入土建项目部的承包范围,土建项目部在与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很难掌握各专业分包工程的真实成本和风险,不利于利润分配和风险控制。

(2)整体承包

具有一定社会资源的组织或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可采用项目整体全额承包模式。

整体承包的重点:

承包人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整体承包的特点:

整体全额承包企业投入资源较少、承担风险较低,获取回报较低、是一种适用于整合社会资源的项目承包模式。

(3)组合承包

是一种将企业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最大限度的整合社会资源的承包模式。

不管是企业自主承接的总承包项目或是以企业名义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均可按照资金、资源及其它生产要素将总包合同风险进行分解,按照资金或资源的投入、承担的风险、绩效水平等因素寻求企业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的合作模式。

2 经营管理公司的组建及职能

现有建筑企业造价管理一般分三部分:市场部负责成本测算作投标决策,签订总包合同;工程部负责按照总包合同条件进行内部发包,按照施工预算控制成本;预结算部负责编制施工预算、办理结算。造价管理分成三部分后有以下缺陷:

(1)各部门工作不能实现无缝连接,很难实现造价动态管理;

(2)造价工作存在大量重复劳动,很难实现有效管理;

(3)造价人员得不到全面煅炼,不利于人才培养,市场部造价人员长期作投标报价却不能深入了解工程实际成本,只会闭门造车;工程部和结算部接触不到真正的总包竞争,不会去思考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提升企业总承包竞争力。

经营管理公司则围绕全过程造价管理开展工作,以合同管理为核心,通过总承包合同管理、内部承包合同管理,风险合理分担,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经营管理公司以市场开拓为龙头,成本管理为基础开展工作。

(1)市场开拓:由营销人员组成,负责市场开拓,包括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项目背景调查、项目风险评估、组织投标、商务标制作、完善合同、合同管理等职责。

(2)造价管理:由造价人员组成,造价人员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项目确定责任人从投标阶段开始至工程结算完毕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在投标阶段造价部负责合同条件分析、向分包商和供应商询价、成本测算、资金测算,为投标决策和合同商谈提供科学依据。

在实施阶段,工程中标签订总承包合同后,由造价部提出内部招标策划意见,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模式。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明确材料供应方式,明确付款办法,制定评标办法。根据成本测算,确定控制价,评标,提交评标报告由招标小组确定承包人。根据不同的总包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企业对项目部的成本控制办法,如采用总价合同或清单单价合同时,在内部招标时根据成本测算对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进行统计并制定成本计划作为合同附件。成本计划作为工程实施期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控制依据,明确各种成本超支和总成本超支的警戒线和履约担保方式。

工程实施期间,负责指导项目二次经营,协助项目部进行索赔,指导、要求项目进行成本管理并及时做出风险预警。项目成本管理可从几方面进行要求:一是按月进行成本结转,将月结成本偏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二是完善各类施工台账,建立施工成本核算系统;三是认真做好月度工程进度,完成工作量,实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油耗、用电用水、其它直接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开支和物资、周材、设备盘点等各项基础工作数据的准确统计,计算出实际成本;四是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对比,核算出阶段盈亏,并进行统计分析和核算分析,找出问题并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转入次月循环,以此循环往复,直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毕。

成本管理的措施:一是根据发包内容进行风险评估,对承包方进行履约评估并建立诚信档案,实行履约担保和成本超支担保;二是根据成本计划,监控资源合同,对资源合同进行评审,防范资源合同风险;三是监控资金使用,确保承包人按资源合同履约。

结算管理:作好内部成本控制、防范风险的同时,组织土建、装饰、安装及分包方同业主办理阶段结算和总包工程结算。按照内部承包合约定,及时办理内部承包、分包、物资供应结算。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对内部承包项目部或分包方做出信用等级评价。

(3)技术方案:经营管理公司还应配置一定技术人员,制作技术标,并为造价部做成本测算提供优化措施方案。

3 经营管理公司内部发包原则

经营管理公司代表企业进行内部招标,成立以企业法人为组长的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内部招标的决策机构。内部招标模式的确定须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考虑总包企业的资源配置,实现总包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原则;

(2)按资质进行专业分包合理向分包方转移合同风险原则,若承包人能够准确地预见和控制风险,则该风险最好由该承包人分担,并且获取相应风险所带来的利益;

(3)承包人的履约能力与承担的风险相对应原则,实行履约担保等措施降低总包企业风险,按照谁承担的风险越大,所获得的收益也应越多,做到谁承担、谁收益,回报与风险对等原则分配利益;

(4)体现绩效考核原则,对总包管理好,配合协调好,讲诚信的承包人给予物质奖励和优先发包奖励。

4 经营管理公司的绩效考核

经营管理公司通过对总包合同的分解招标,合理确定内部承包人并签订内部合同,实行风险抵押承包,内部承包人全面履约实现企业利润目标。

企业可从三方面对经营管理公司进行考核:一是总承包合同签约造价;二是内部承包合同上缴利润金额;三是内部承包人履约效果即企业最终实现利润,每个项目的成败还取决于企业其它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5 经营管理公司与企业其它管理系统的关系

大企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监管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新形势下推进监管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进一步提高企业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注重结合监管企业广大干部职工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建立健全监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这条主线,抓住企业改革改制、技术创新、投资担保等重大行为的法律问题,探索国有企业普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普法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监管企业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组织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提高监管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经济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坚定搞好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信心。

(二)深入宣传学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合同法》、《民法通则》等与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合法经营相关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国有企业的诚信经营和市场规则意识;要加强新《公司法》、《证券法》等与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增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依法治理和规范运作意识;要加强《专利法》、《商标法》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培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良好氛围。对于需要进行国际并购、海外投资、海外上市等直接参与国际竞争的监管企业,要加强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国际经济法、WTO贸易规则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深入宣传学习与国企改革改制密切相关和维护企业、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要深入宣传学习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代表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抓好新《破产法》等与国企改革改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与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对处于改制重组、兼并破产过程中的国有企业,要重点做好债权债务处理、职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早化解风险,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引导企业员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四)深入开展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五五”普法期间,监管企业要着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在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做到岗位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

三、普法对象和

要求

(一)普法对象。

监管企业“五五”普法的对象是:监管企业中一切有接收能力的干部职工。其中,重点提高对象是企业法律顾问和中层(含)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二)工作要求。

1、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监管企业要根据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工作需要,加强对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要适时举办企业领导人法制讲座,定期举行监管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法制培训,重点讲解与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要采取开卷或闭卷考试相结合、普法竞赛等多种形式,适时对本企业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效果进行考评。要注重实效,把学法用法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起来,与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切实将企业经营管理、改制重组、兼并破产、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2、普法工作要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结合。监管企业在推进普法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要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加强重大经营决策、合同管理、担保审核、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合法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监管企业在普法工作中要抓骨干,抓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普法工作联络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普法骨干的培训,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在普法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

(一)省国资委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与法规处。省国资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省属监管企业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各监管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组织编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材和辅导资料;宣传推广监管企业的普法经验,培训监管企业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和普法工作人员。

(二)各监管企业应当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成立相应的“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监管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是本企业普法工作机构的主要成员,与其他成员机构共同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的普法工作。

五、保障措施

监管企业要坚持并完善普法工作七项制度: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包括党委(组)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企业要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列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推行按年度进行法制知识培训辅导的做法。各企业党委(组)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3次。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监管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要接收省国资委组织的重点法律培训。省国资委将企业管理人学法作为“十一五”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依法经营管理作为考核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与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三是企业法律顾问轮训制度。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每年要接收一次省国资委组织的轮训,努力提高(总)法律顾问的岗位任职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企业普法和依法经营中的骨干作用。四是学法时间保证制度。监管企业中层(含)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法律顾问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30小时。五是普法工作督促检查与激励制度。监管企业普法机构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普法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经验总结,表扬先进,督促落后。省国资委普法办对监管企业普法工作也会进行检查评比,发现并解决问题。六是国资委信息交流制度。各监管企业要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将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普法机构、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及普法工作联络员名单,报省国资委普法办。省国资委普法办将适时组织召开普法经验交流会,加强普法信息交流、沟通和协调工作。七是普法经费保障制度。监管企业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监管企业要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为“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好本企业“五五”普法规划。三是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普法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人员做事。

大企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张逢春

张逢春,一位兼具国际风范和中国国有企业领导特色的矛盾人物,就坐在我面前。

他来自甘肃贫困山区,是农家子弟出身。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现改为商学院)、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学历背景,以及3年留校任教、3年中央政府部门公务员、被派往中央驻港企业营商17年的职业经历,造就了他身上多重矛盾气质,连口音,都带着浓浓的北方香江韵味。

张逢春身居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董事、总会计师之职,分管集团财务、信息化、物流、电力和总务多方面的工作。他秉承敬业务实、进取创新的精神,坚持与企业共成长、共荣辱的理念,言语中表现出对企业的责任感、敬重感。

港中旅创立于1928年4月,是驻港四大中资企业之一。经过几代人的开拓经营,现已发展成为以旅游为主业、以实业投资(钢铁)一房地产一物流贸易为支柱产业的海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集团,是中国产业要素最齐全、产业链最完整、业务规模最大、竞争实力最强的跨国旅游企业,也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十企业。

作为国际化经营的现代企业,港中旅的经营和发展面临着转型,作为集团董事、总会计师,张逢春关注的焦点、工作的重点,亦在转型。

三个阶段的跳跃

张逢春谈财务,先从历史谈起来,先是港中旅将近百年的风雨历程,而后是改革开放和香港回归,这才施施然从历史转入经济。

“香港回归前后,企业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企业经营和发展都面临转型。”此前,港中旅的业务支撑点在香港,那里是金融中心、商贸重镇;香港回归后,集团业务的发展扎根香港、依托内地、面向海外,适度多元化经营和发展。此后,发展与转型就成为港中旅前进道路上的主题词。

2000年,港中旅制订了第一个十年发展战略规划并付诸实施,经历了调整整顿、全面优化、快速发展3个阶段。其时张逢春先后担任集团财务部总经理,集团董事。那时候的财务人员,更像是“账房先生”和“欠账先生”,财务工作重点是记账出报表、融资保生存。他对财务人员提出的要求是“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坚守准则、进取创新”。张逢春回忆那段日子。笑容中有自强不息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当时那种企业治理和生存环境下啊,财务人员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吃苦耐劳。辛苦和委屈是不可避免的,经常加班或受委屈是正常的,不加班或不受委屈才是不正常的。”

经过几年的努力,港中旅逐步步入全面优化和健康发展的轨道,为适应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工作重点转向核算和管控系统建设。逐步由核算型向管控型转变,他对财务团队的要求也变成了“工作紧张、心情愉快、手段先进、效率为先”。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开局年,也是港中旅第二个十年发展规划的开局年,集团将未来10年分为两个阶段,确定了战略目标、实施办法、相应保障体系。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张逢春提出,财务工作要从管控型。向战略管理、价值管理、成长管理转变。

围绕这一转变,张逢春组织财务主管们调查研究,重新梳理财务工作的追求、目标、举措,明确集团财务队伍核心价值观为“操守为重、专业为本、敬业为基、创新为魂”;明确集团财务工作的战略追求为“创价值、促成长、控风险、求融合”;明确集团财务工作战略指针为“以控制财务风险为前提、以促进企业成长为主题、以创造企业价值为主线、以实施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构建信息平台为保障,实现业务与财务的融合互动,为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提供业绩贡献和服务保障”;明确集团财务工作战略目标为“成长管理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决策支持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财务管理信息化、集约化程度,资本运营和财务绩效水平行业领先、央企前列、国际一流”。

“以前我们注重于核算系统的建设。工作主要围绕会计信息化系统建设,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会计政策的统一。以及内控制度建设、财务制度建设等。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决策支持、促进发展、价值创造和风险控制上。财务不光要为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而且要从资金运作、资本运营、产融结合、金融业务多方面寻求创造利润和价值的渠道,为企业提供利润贡献。”张逢春举例说。港中旅在制定第二个十年规划配套的财务战略和策略时就提出了量化目标――财务系统创造价值,为集团提供的业绩贡献要达到集团利润10%以上。

从总会翻CFO

张逢春对财务部门和财务领导者定位的转变,并不只基于港中旅的发展。

2007年。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制度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这一规定与现代企业制度中的CFO职责存在着诸多差异,但在张逢春看来,新的形势和环境,要求现代企业总会计师须由理财者、管控者向价值管理者和战略管理者转变,其职责权力、知识结构、专业技能、沟通技巧、管理能力、协调关系、运筹运作、商业意识和策略思维等有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中国特色的总会计师与国际上比较流行的CFO正在逐步趋于统一。”

张逢春认为。这种统一趋势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首先是“称谓”类同。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其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将英文名称从GARSC(TheGeneral Aecounlanl ResearchSociety or Chins)改成了℃ACFO(China Association of Chief Financial Officers),中文名称保持不变。这样,中国总会计师的英文名称就由General Acxountunt变成Chief Financial Officer,简称CFO。正如原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丁平准先生所讲,“总会计师和CFO就好象是‘1公里=2华里’”。

其次的“地位”类同。总会计师和CFO均位于企业决策及运营系统的关键部位,是价值链的核心或关键环节,也是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核心成员之一。CFO位于CEO之后,是CEO的合作伙伴和工作助手。

再次是“权力”类同。总会

计师和CFO均要组织、协调和领导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和财务运作;组织、协调和领导企业财务和会计工作;实施企业价值管理和风险管理。

最后是“责任”类同。两者都要实现顾客价值最大、员工利益最好和股东收益最高。经营责任、融资责任和内控责任结合。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确保财务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结合自己多年在财务领导岗位的工作经验,张逢春认为,现代企业总会计师职责正面临着6项转型。

1 向实施战略管理转型:主要

职责和重点工作由会计核算、监督控制向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及其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转变,组织制定。督导实施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财务战略,提升企业战略管理水平。

2 向履行决策职责转型:主要

职责和重点工作由提供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向进行决策支持、发表决策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各项决策转变,不断提升企业决策的科学性。

3 向推进资本运营转型:主要

职责和重点工作由以支持和保障业务经营进行资金筹措、安排资金使用转为以资本为纽带,进行收购兼并、资产和债务重组、上市集资(IPO)、批股和配股、发行可换股债券等资本运作,调整企业资产结构和资本结构。实现快速扩张和发展。

4 向落实风险管理转型:主要

职责和重点工作由内控制度的检测评价、风险评估检查落实向组织制定并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转变,工作重点转向企业风险信息搜集确认和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以及有关制度和措施的检查落实。特别是组织制定并修定财务风险静际,定期组织财务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财务风险、化解财务危机的措施是现代企业总会计师或CFO不可缺少的工作。

5 向推行今面预算管理转型:

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由组织制订并落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向推进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转变,组织落实企业全过程、全要素。系统性预算指标的制订、落实、分析和考核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总会计师或CFO的主要工作之一。

6 向创造价值,提高企业业绩

转型: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由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财务费用向践行产融结合、开展金融业务、提供业绩贡献、创造企业价值转型。通过财务资源的科学配置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同时探索企业产融结合,拓展企业金融产品和业务,实现产业和金融的有机结合。这也是现代企业总会计师或CFO重点工作之一。

总之,无论你的头衔是总会计师。还是CFO,都必须牢记“和谐的关系能形成凝聚力、向心力和推动力、也是企业重要的生产力”,注意处理好与股东的关系、与企业监事会的关系、与董事会的关系。与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班子成员的关系、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与所属公司的关系、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与审计机构的关系、与监管机构及基金经理和市场分析员的关系、与金融机构的关系等。

CFO的四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