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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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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教案

行道树教案范文第1篇

【学习目标】

1、认识和理解同一平面内平行线、垂线的概念。

2、能准确判断同一平面内的平行线和垂线。

3、提高动手能力,发展空间观念。

【学习重、难点】

重点:掌握同一平面内平行线和垂线的概念。

点:理解同一平面内平行与相交的特点。

学生活动单

教师导学案

【活动方案】

活动一:

分一分,填一填。

1、在一张纸上,画两条直线,这两条直线有(

)种情况,分别是(

)、(

)。

2、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

),也可以说这两条直线

)。

活动二:议一议

一、课前活动:

观看小朋友甩葱歌舞蹈视频,请同学们用手中的筷子跟着音乐一起跳起来,音乐停止时,把手中两只筷子丢在自己的桌面上,然后用彩笔在白纸上画出筷子组成的图形。

二、分一分,填一填。

1、自学课本56页。

2、填一填。

(1)在一张纸上,画两条直线,这两条直线有(

)种情况,分别是(

)、(

)。

(2)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

),也可以说这两条直线

)。

1、量一量,

活动单上的两条相交直线组成的角分别是多少度。

2、填一填。

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相交成(

)

,就说这两条直线(

),其中一条直线叫做另一条直线的垂线,这两条直线的交点叫做(

)。

【检测反馈】

1、抽奖游戏。(判断同一平面内的两条直线是相交还是平行。)

2、小明的数学日记。

今天,我学习了平行与垂直的知识,知道了:

①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互相垂直,也可以说这两条直线相交。

②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平行线。

③在同一平面内的两条直线不平行就相交。

三、议一议。

1、量一量,

活动单二第一题的两条相交直线组成的角分别是多少度。

2、填一填。

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相交成(

)

,就说这两条直线(

),其中一条直线叫做另一条直线的垂线,这两条直线的交点叫做(

)。

四、【检测反馈】

1、抽奖游戏。(判断同一平面内的两条直线是相交还是平行。)

2、小明的数学日记。

今天,我学习了平行与垂直的知识,知道了:

①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互相垂直,也可以说这两条直线相交。

②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平行线。

③在同一平面内的两条直线不平行就相交。

④直线行驶的汽车车轮留下的两行印迹互相垂直。

3、动手折一折、画一画。(先按要求折,再把折痕画在图中。)

(1)把一张长方形的纸对折,使折痕互相平行。

(2)把一张长方形的纸对折,使折痕互相垂直。

我的收获:

④直线行驶的汽车车轮留下的两行印迹互相垂直。

3、动手折一折、画一画。(先按要求折,再把折痕画在图中。)

(1)把一张长方形的纸对折,使折痕互相平行。

(2)把一张长方形的纸对折,使折痕互相垂直。

五、平行与垂直在生活中的运用。

六、全课总结。

七、板书

平行

同一平面内

行道树教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路网;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

中图分类号U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03-0106-02

城市轨道交通凭借其客流量大、速度快、能耗低等优点成为当前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城市交通建设的重点。而且,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密度逐年升高,居民出行量和出行频率不断增长,这也对城市轨道交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需求是人类的第一需求,安全问题是当前城市轨道交通面临的重大难题,所以对基于路网的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的研究是非常有价值的。

1 城市轨道交通路网

西班牙工程师索里亚在经典的“线状城市”理论中强调城交通规划应先于城市规划。但是,目前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是在现有城市形态的基础上,依据客流量多少和城市发展潜力来修建的,是明显落后于城市规划的,所建成的城市轨道交通路网其实并不具备明确清晰的路网结构,甚至一些轨道交通结构简单的城市还没有建成路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方向必然是朝向大规模、网络化方向进行的,我们对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的研究也必然建立在路网的基础上的。

2 基于路网的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的影响因素

城市轨道交通路网是一个分布很广且开放性较强的动态体系,影响其行安全运输的因素错综复杂,大体来说可以分为三类:人为因素、道路因素、环境因素。

2.1人为因素

城市轨道交通路网的行车安全运输与许多人为因素有关,毫不夸张的说,人为因素是这三大因素中最至关重要的因素。轨道交通的各个环节都要依赖于高效、安全、可靠的个人操作,离不开人的控制与主导。工作人员不仅要操纵、控制和监督各设备的运行,还要与客观环境进行不断地交流协调。除了工作人员以外,乘客行为也是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对乘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规范乘客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2道路因素

道路是城市轨道交通路网中的基础,良好的道路条件是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的前提。道路因素包括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现状。越复杂的路网结构,其受道路因素的影响越大。

2.3环境因素

城市轨道交通路网是一个非常庞大、非常复杂的系统。在组成成分上它包括硬件系统、人员配备、组织机构、社会经济环境、社会互动等。其安全性不仅要受到运营企业内部环境的影响,还要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人文、法律等方面的影响。

3 构建基于路网的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管理系统

构建基于路网的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管理系统需要政府职能部门、运营企业、监管部门等共同努力,制定安全管理总方针,同时积极开展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安全审核评估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等工作。

3.1明确基于路网的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管理的难度

与简单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相比,对路网的行车安全运输管理难度更大。线路是构成路网的基本单位,不同的路网呈现出千差万别的形态结构,线路越多,路网越复杂,对各线路、各车站协调能力的要求就越高,安全管理的难度就越大。

3.2组建安全管理部门,确定部门职责

为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路网的行车安全运输管理,应当设置专门的部门来进行此项活动,而且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在人员配备上至少要包括最高管理者、部门业务经理、安全训练人员、特种装备负责人、设备技术操作人员等等。其中最高管理者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安排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审查安全管理措施,协调各线路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安全管理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在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上,要面面俱到,坚决对决职责划分不清,遇事相互推诿的情况。

3.3对城市轨道交通路网的运行进行控制

对城市轨道交通路网进行运行控制的目标是与运行相关的所有风险,并使这些风险都处于受控状态。对于需要进行控制的风险(主要是不可容许的风险)应当建立文件化程序。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惯例设置运行标准,该标准要确保每个操作人员都可以看懂并知道如何去做。

3.4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应急系统

应急系统的工作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即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而一份完整有效的应急预案在内容设置上应当包含参与单位、应急责任人、参与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急信息、紧急联络通信、内部报警与通报、人员疏散预案、关键设备保护预案、危险品处理预案。

应急系统在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管理系统中作用主要由两大方面:1)确定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发生可能性;2)对已经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快速反应,降低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造成的损害。

在应急预案的设置方面,积极建立包括公安、消防以及医院等单位在内的抢险救援队伍,定期安排演练。在演练期间要注意协调各单位之间、各部门之间、应急设备与参与人员之间的合作,提高抢险救援队员随机应变的能力。这里的应急设备包括消防设备、报警系统、隔离阀、应急照明系统、逃生工具、安全避难等。

4 结论

作为当今城市重要的运输手段,城市轨道交通正在大规模的建设当中,路网结构日益形成,且复杂多样。构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运输管理体系,保障行车运输安全,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

参考文献

[1]刘建仁.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模式讨论[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2(9).

行道树教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导学案 提高 数学课堂教学 有效性

学案导学教学模式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一种变革,它改变了以统、独、偏为特征的课堂教学,以学生的自学为基础,以师生互动为手段,以发现问题自我探究为主线,以学生多种能力的养成为目标,较好地落实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特征,符合新课改的理念。

河南省泌阳二高使用"导学案"已经有两年,通过一段时间的实验发现,使用"导学案"适应了新课程的教学要求:教师在数学课堂中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最大程度地开发学生的潜能,让学生从已有的经验出发,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并进行解释与应用,进而使学生获得对数学知识理解的同时,在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方面得到提高和发展。

"导学案教学模式"的教学精髓是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自主学习,不仅着眼于当前知识掌握和技能的训练,而且注重于能力的开发和未来的发展,其教学策略主要包括:和谐的师生关系是学习的基础;培养创新思维是学习的核心;教师的导学是学习的前提;讨论质疑是学习的方法;教学形式应是多样化的,如讲授、启发、自学辅导、实验探索、问题讨论等。

学案的组成部分应包括学习目标、学习重点难点疑点、读书思考题、疑难信息反馈、学习活动的设计、梯度导学导练、知识拓展等部分。设计"导学学案"时,着力点应放在"学案的设计"上,它包括学习内容和学法指导,如观察、记忆、联想、对比、推理、归纳、思考、讨论等,还要拟定培养学生何种思维方法、训练何种学科能力、指导何种解题方法等,使静态的学习内容动态化。在具体的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问题导学教学模式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一种变革,它以学生的自学为基础,以师生互动为手段,以发现问题自我探究为主线,以学生多种能力的养成为目标,较好地落实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特征,符合新课改的理念。

设计"导学学案"时,着力点应放在"学案的设计"上,它包括学习内容和学法指导,如观察、记忆、联想、对比、推理、归纳、思考、讨论等,还要拟定培养学生何种思维方法、训练何种学科能力、指导何种解题方法等,使静态的学习内容动态化。在具体的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依据导学学案的自学情况,进行以案导学。

课前下发"导学学案"后,学生据此进行预习自学,课上老师可根据学生自主探究的信息反馈,准确把握教学目标和学情,有目的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手段创设情境、把握学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培养学生优良的思维品质,指导学生在学会的过程中实现会学。学生以"导学学案"为依据,以学习目标、学习重点、难点为主攻方向,主动查阅教材、工具书,思考问题、分析解决问题,在尝试中获取知识,能够发展学生的自学智能。

二、依据疑难信息反馈,组织讨论,尝试解疑。

"问题导学教学模式"一开始就要求学生去试一试,并给学生充分自由思考的时间。这把学生推到了主动地位,学生在尝试中遇到困难就会主动地去自学课本和接受教师的指导。于是,学习就变成了学生自身的需要,使他们产生了"我要学"的愿望。在这种动机支配下学生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了问题,又使他们产生了成功的喜悦,就促使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对于学生不能解决的问题,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学生个体发言、同桌探讨、小组讨论、全班辩论等多种讨论方式,充分调动优秀学生的带动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地辨析,尽可能互相启发,消化个体疑点。

三、教师精讲点拨,学生归纳总结。

教师可采用两种方式处理学生具有普遍意义的疑点。一是点拨。在学生相互讨论解决疑点的过程中教师参与其中,适时点拨;或是某个问题,某个组已经解决,对于其它组仍是疑点,教师可让已解决问题的小组做一次"教师",面向全体学生讲解,教师补充点拨,这也可以说是讨论的继续。二是精讲。对于难度较大的倾向性问题,在学生渴望释疑的心理状态下,教师要针对其疑点,快速确定讲的内容,抓住要害,讲清思路,明晰事理,并以问题为案例,由个别问题上升到一般规律,以起到触类旁通的教学效果,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归纳出新旧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构建知识网络,从而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归纳智能的提升。

四、扣标整合,形成网络。

学生要归纳总结本节课所学的重点内容、规律和解题思路、方法、技巧,把知识梳理成线,形成网络加深印象;要突出易错易混易漏的知识薄弱点,引起全体同学足够的重视;教师要及时反馈,评价学生的课堂表现,起导向作用。

五、当堂达标训练,知识迁移拓展。

要紧扣目标,当堂训练,限时限量,学生独立完成;教师巡视,搜集答题信息,出示参考答案,小组讨论,教师讲评,重点展示解题的思维过程。针对学生达标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待教师及时矫正之后,可即时补充练习题,给学生内化整理的机会,面向全体,挖掘每个学生的最大潜能,逐层分化,立足教材,超越教材,以开放的学习思路拓展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品质。

总之,教而有法,但无定法;学而有法,贵在得法。以上环节不一定每节课都机械照搬,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取舍。"导学案"下的高中数学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在预习时自己设疑,带着问题去听课,教师借助多媒体,精讲多练,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适当的时候还可以请学生做小老师,讲述自己思路形成的过程,分析自己思考问题的技巧。从而加强课堂互动性,增进学习氛围,激发学习兴趣。通过教师的"导"和学生的"思",真正把课本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牢牢掌握。

【参考文献】

行道树教案范文第4篇

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审查与判断的意义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判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应给予肇事行为人何种刑事处罚的重要依据

根据《刑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危害后果只有达到法定的程度才能构成。最高法院《审理交通肇事的解释》依照罪刑法定的原则,从交通肇事行为致人重伤的人数、死亡的人数、行为人无力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金额,结合行为人应负责任的大小及行为人对交通肇事行为的态度(是否逃逸),对交通肇事行为的后果达到构成犯罪的情况及如何给予刑事处罚作出了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三个不同量刑幅度的适用情形。依照这些规定,肇事行为只有在行为人应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的,不构成犯罪,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首先决定肇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在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相同、行为人无能力赔偿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相同的情况下,在不同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承担事故责任重的肇事人与承担事故责任轻的肇事人相比较,前者在同一量刑幅度内所受的刑罚要重一些,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不仅对认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重要意义,而且对肇事行为人量刑有重要意义。由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它是认定交通肇事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和承担何种程度责任的法定依据,事故双方当事人不能对此自行协商,故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既不能全盘照搬,也不能予以抛弃而自行确定行为人事故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只能对其进行审查、判断,以达到对交通肇事行为人准确定罪、恰当量刑的目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确定肇事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大小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l06条第2款与国务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及过失的大小的法定依据,也是确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无因果关系的重要依据。如果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行为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应全额赔偿被害人或受害单位的损失;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被害人或受害单位也应承担次要责任;负对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者、被害人或受害单位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二、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应当进行审查、判断的理由

人们往往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不容否认的,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应当予以采信,其实则不然,对其审查、判断不仅符合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而且有法律依据,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

(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符合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过程,实质是使用案件的证据确定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以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过程。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其性质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规定的鉴定结论。既然是作为一种刑事证据而加以使用,就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收集过程要遵守法定的程序,证据的客观性要求证据要与客观事实相符,证据的关联性要求案件所有的证据要相互印证,只有具备以上三个特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刑事诉讼证据理论的要求。

(二)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首先,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是《刑诉法》的要求。依照《刑诉法》第42条第3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责任重新认定书作为一种鉴定结论,必须经过庭审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即使不公开审理,也要进行举证、质证、认证,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此外,从法律效力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处理程序》)作为行政法规。只能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不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其法律效力小于《刑诉法》,故即使错误地将《处理程序》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效力的规定等同于认为该认定完全正确而不需审查,那么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也应对其进行审查、判断。

(三)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审查、判断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客观要求

交通事故无论如何处理,划分责任界限、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是处理事故的基础,如果不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界限的次数,那么当事人可能就事故责任永远纠缠下去,交通事故就无法得到处理,故赋予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重新认定书以确定性是从程序上考虑的,类似于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责任界限的划分就完全正确,也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案件时,可以不加分析地将其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法院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可以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错误,从而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案件。

三、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审查、判断的方法

(一)从程序上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

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既然将其作为鉴定结论加以使用,那么划分事故责任界限,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责任书就应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则,就不具备证据合法性的特征,从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依照《刑诉法》和《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制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由特定的人员作出。依照《刑诉法》第ll 9条《处理程序》第2条、第4条和第34条的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审判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查终结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案件,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即没有证据证实鉴定人是否系具有3年以上交通管理实践、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证书的交通警察,审判人员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1)113号《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1条和《处理程序》第3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事故责任认定书至少要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作出,作出后应当及时向当事人公布。

3、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必须完善签名、盖章手续。依照《刑诉法》第120条第l款和《处理程序》第32条、第3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重新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由事故责任认定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判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查终结的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案件,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往往只加盖鉴定单位印章而没有鉴定人签名,有的鉴定人的名字系打印而不是亲笔签名,审判人员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人员补签。

4、公布事故责任认定书或重新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二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手续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送达有关当事人,有的只送达犯罪嫌疑人而没有送达受害人,有的只送达受害人而没有送达犯罪嫌疑人;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了有关当事人,但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根据《刑诉法》第l 2l条及《处理程序》 第33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书作出后,案卷中不仅要附有事故各方当事人签收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记载,而且还要附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这一过程的笔录。

5、事故责任认定有一定的次数的限制。依照《处理程序》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这就意味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多只能进行两次。

(二)从实体上对事故认定书或责任重新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

l、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1)对单纯因车辆车况不佳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首先要肯定的是车况不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车辆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对车况不佳“视而不见”的行为(有时因过失没有检查车况,有时虽检查,但轻信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也并不意味着车辆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一定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需要对具体情况作出分析。第一、车辆的驾驶员是车辆的所有人,包括法定所有人和实际所有人,所有人负有保持车况良好才能使用之义务,所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l 7条、第18条、第19条至22条的规定,对不符合行驶技术要求的车辆而加以使用,根据其使用车辆行为的性质,其责任承担情形如下:其一、如从事有偿活动或非法活动,则所有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二、如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或协助司法机关从事司法活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受益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二、驾驶员不是车辆的所有人,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驾驶无号牌车辆或驾驶不符合行驶技术要求的车辆的,根据驾驶员使用车辆行为之性质,其责任承担的情形如下:其一、驾驶员是车辆的借用人,因驾驶员系使用车辆的受益人,驾驶员有义务对车况进行检查,所有人也负有保持车况良好才能出借之义务,因驾驶员使用车辆没有付出对价,故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所有人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二、驾驶员是车辆的承租人或承包人(车辆承租与承包相比,其区别在于承租仅限于有偿使用车辆,而承包不仅有偿使用车辆,而且还有偿行使了与车辆相关的其他权利,比如承包客运车辆,承包人不仅使用车辆,而且还行使了排除其他没有在该客运车辆的营运线路上取得营运资格的车辆从事客运的权利),在排除驾驶员非正常使用的基础上,由于所有人出租或发包车辆取得了对价,且负有保持车况良好才能出租或发包之义务,故所有人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驾驶员作为承租人或承包人,也负检查车辆、保持良好车况,才能承租或承包而加以使用之义务,故驾驶员应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如驾驶员非正常使用致使车况不佳而发生事故,则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人不承担事故的责任;其三、驾驶员是车辆的盗用人,盗用人使用车辆并非车辆所有人意志的体现,故盗用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人不承担责任;其四、驾驶员是车辆的征用人,在紧急情况下,出于社会公益,比如为救灾、救人、追捕犯罪分子,驾驶员征用车辆,驾驶员和所有人均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受益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对单纯因肇事人的违章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第一、肇事人是车辆的驾驶员,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包括违章驾驶和车辆违章装载,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形如下:其一、肇事人违反有关规定而引发交通事故,肇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二、车辆未按规定装载而导致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明知车辆违章装载而要求装载的其他人员,也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三、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机动车辆承包人、承租人或其他人员指使、强令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及上述指使人均应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肇事人不是机动车辆的驾驶员的,驾驶员不承担责任,肇事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对因车辆车况不佳、肇事人的违章行为而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审查、判断。因上述两种或多种原因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就要根据事故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车辆的所有人、驾驶员及其他违章人应否承担的事故责任及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

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推定是否恰当。

上述三种情况均系针对有证据能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分析而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因当事人的行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推定。第一、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应当负对等责任,但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的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辆、行人一方应当负次要责任。

行道树教案范文第5篇

1 反思优化教学

优化教学需要教师在吃透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和加工,并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设计是否达到产生积极的态度倾向,使学生的情感移入到与教学相关的对象上,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注意力。如在复习“有丝分裂与减数分裂”时,染色体行为的变化情况,一直是教学中的难点。教学中,教师把复杂繁琐的知识用编成口诀:“有丝同源不配对,减Ⅱ无源难成对;联会形成四分体,同源分离是减Ι”。这有助于学生记忆,深受学生欢迎。

一节课结束之后,教师要倾听学生对这节课的评价,或者及时回忆自己的教学过程,或者认真观看录像全程记录。其实每一节课都有成功之处,如顺利的教学过程、有效的课堂组织、高超的教学设计、活跃的课堂氛围、独创的问题情境、新颖的教学方法、默契的师生配合、精彩的教学片段、成功的临场发挥、有益的教学启示、突发的教学灵感、独特的教学思维、经典的师生对话、典型的教学案例、逼真的教学演示、巧妙的问题处理、精当的教学语言、传神的体态眼神等。只要教师稍加留心,这些可记之处俯拾皆是。教师要时时处处注意收集、处理、记录反馈信息,及时动笔反思,优化教学。

2 反思教学“败笔”

2.1 反思不足之处

教师应注意将不当的教学方法、重点、难点没有突破的地方记录下来,使之成为以后教学的教训。如教师对课堂的归纳总结不够重视,一般只注重精心设计每节课的引言,注重合理导入新课,以引起学生兴趣和注意。而对课堂教学的结尾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上课总是滔滔不绝地讲授,直到下课铃响了才草草结束。有时把讲课的提纲复述一遍作为结尾,有时把时间全部交给学生,让学生自己看,这样的结课方法过于平淡,收不到很好的效果。

教师通过不断反思总结,感到课后总结是一节课的精华和浓缩,一定要认真对待并设计。在新课结束后,可以让学生对每节课内容进行快速回顾、总结,或学生之间交流讨论主要内容,或设计一些与教材有关的实际问题,让学生在问题中结尾;除此以外,有时也可采用列表式、重点知识填充式、抢答式等进行总结。总之,教师应根据教材的不同特点进行优化结尾,这样可以提高学生归纳总结能力,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集中学生注意力。

2.2 反思疏漏之处

即使是成功的课堂教学也难免有疏漏失误之处,对这些失误进行回顾、梳理并作深刻的反思、探究和剖析,多积累“病因”、“病例”,同时有的放矢寻找“办法”,使之成为以后应汲取的教训,教学就会逐渐趋于“完善”。例如讲授“种群”这个概念时,看起来学生都理解掌握了,但大部分学生都认为“一片森林中的桉树苗组成一个种群”、“一行行道树是一个种群”。这说明学生没有真正理解“同种生物”既包括幼体还包括成体的所有集合。这就要求教师讲述时应适当展开。

3 反思学生信息

教学反思不但要特别重视记录学生在课堂中的反应,而且要善于捕捉学生学习的感受与需求,重视收集来自学生的反馈信息,了解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如学生的爱好、需求、接受能力等方面的特点。学生阶段性的学习感受、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都是教师课后反思的重要素材。从这些信息可以看出学生对教师的要求和学生喜欢的教学方法,看出教师教学的成功与失败,从而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学生在课堂上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思路和好的方法,有助于开阔教学视野,也可做为教学材料的养分及教学资源,使课堂教学得以补充和完善。如讲授“运动性失语症”和“听觉性失语症”时,学生经常混淆“S区和H区”,课堂上有一位学生说“stop”的意思是“停止(运动)”,可与“运动性失语症”联系,即S区受损伤,造成的疾病为“运动性失语症”。这使学生记得深刻,不易混淆,对于这些具有创新性的独到见解加以反思。

反思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面向全体学生,是否能照顾到绝大多数同学,注意不要让所谓的差生成为“被遗忘的群体”;反思是否能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让学生有充足的动手、动口、动脑的时间,学生的思维才能得到真正的锻炼,体现新课程学生的主体角色。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改变那种以讲解知识为主的传授者的角色,努力成为一个善于倾听学生想法的聆听者,采用各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反思教学机智

教学机智是教师教学过程中,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靠机敏的头脑随机应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准确抓住教学过程中的难得机会所实施的智慧行动,带有急中生智的色彩,是教师面对特殊教学情境时富有灵感的“点睛之笔”。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曾说:“不论教育者怎样地研究了教育学理论,如果他缺乏教育机智,他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教育实践者。”这是因为,课堂教学是一个复杂的人――人系统,它充满变化和问题。任凭事先如何周密的设计,教师总会碰到许多新的“非预期性”的教学问题,这就需要教师的教学机智,机动灵活地实施临场应变。

例如进行“还原糖的鉴定”实验时,教师要求学生做完实验后,汇报试管中的颜色,结果有三种:砖红色,浅砖红色,蓝色。于是,教师停了下来引导学生一起分析原因。分析得出:砖红色,反映做实验的学生理解实验原理的能力强,遵循实验步骤顺序,遵守实验所用时间,具有要做科学实验先做老实人的求实精神,并给予表扬。砖红色较浅,原因是保温时间短或水温没有达到60℃。蓝色,原来是学生忘了加入组织样液,只有斐林试剂,因而呈现Cu(OH)2的颜色。这样的过程让学生充分理解斐林试剂的使用特点、原理,又让学生明白科学实验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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