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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人行道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一、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制造单位立即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

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一次针对性检查,建立档案并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设备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等,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安全防护和疏散引导;维护保养作业后应对有关盖板的复位情况进行仔细确认,保障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同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设备日常巡视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并按照《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完成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电梯制造单位要密切跟踪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全性能和运行情况,对检修盖板和楼层板进行全面分析,如发现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制定技术整改方案,并协助使用、维保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二、检验检测机构要自查协查

检验检测机构对所承担的电梯检验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电梯检验规程、规则等标准规定,严把检验质量关,规范检验行为,扣紧时间节点,提高检验质量。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宣传

各区、市局(分局)结合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和定期检验等工作,对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封停和查处。各区、市局(分局)检查的情况要逐一建档留存、上报。

同时,要加强安全宣传,普及电梯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促进群众安全乘梯、文明乘梯,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或意外的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氛围。

各区、市局(分局)请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报表,上报市局特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