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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

增值税会计

增值税会计范文第1篇

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在上述处理的基础上再计算可抵或可退的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处理

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2004年9月,A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9月5日,公司购入一台生产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80000元,增值税额47600元,支付运输费20000元。接受捐赠的新固定资产一台,发票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支付运输费1000元。两项固定资产均无需安装,除接受捐赠支付的运费未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外,其余均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以上货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①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298600(280000+20000×93%)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49000(47600+20000×7%)

贷:银行存款347600.

②接受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101000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17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17000

银行存款1000.

(2)9月10日,公司自建生产线,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200000元,支付增值税34000,实际领用工程物资(含增值税)210600元,剩余物资转为原材料。领材料一批,实际成本30000元,所含的增值税为5100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50000元,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劳务支出10000元,外购劳务10000元,支付增值税1700元。以上均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于9月28日交付使用。

①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200000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②工程领用物资及剩余物资转为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180000

原材料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工程物资200000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3400.

③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30000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5100

贷:原材料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0.

④分配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50000

贷:应付工资50000.

⑤分配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10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10000.

⑥支付外购劳务费用

借:在建工程10000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

⑦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280000

贷:在建工程280000.

增值税转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会计处理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156号文件规定进行抵扣: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156号文件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156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

已抵扣或已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先抵减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无余额的,再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9月8日,A公司购进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同时,将于7月8日购进的生产设备卡车转为基建处作房屋和办公楼基本建设使用,购入价50000元,增值税8500元,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8年。以上均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①购入小汽车

借:固定资产2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②卡车转为在建工程使用,净值=50000-50000×95%×2÷(8×12)=49010.42(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49010.42×17%=8331.77(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57342.19

累计折旧989.58

贷:固定资产———生产用50000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8331.77

借:在建工程57342.19

贷:固定资产清理57342.19.

增值税转型视同销售的固定资产及会计处理

纳税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

纳税人有上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未作销售的,以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净值为销售额。

(1)9月29日,公司将9月28交付使用的自制固定资产作为股利分配给大股东S公司。

借:应付股利327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47600

借:固定资产清理280000

贷:固定资产280000.

(2)公司于9月12通过当地红十字协会向受灾企业捐出7月12日购进的一台账面原值为50000元、累计折旧为2000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捐出时支付清理费1000元,设备评估值为49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48000

累计折旧2000

贷:固定资产5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9160

贷:银行存款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8160

借:营业外支出57160

贷:固定资产清理57160.

年终按有关规定计算捐赠应缴的所得税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转型中旧固定资产的转让及会计处理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取得的销售收入依适用税率征税,并按下列方法抵扣进项税额:如该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已记入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在增加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同时,等量减少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余额并转入进项税额抵扣;如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余额小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可将余额全部转入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如该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未抵扣或未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抵扣使用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不含税价)×适用税率,应抵扣使用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直接记入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9月12日,公司转让7月购入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0000元,已提折旧2000元,转让价90000元,该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已全部记入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且未转出。转让以前年度购进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200000元,已提折旧100000元,转让价为110000元。

①转让7月购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98000

累计折旧2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

借:银行存款9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747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153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5300

贷: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15300

借:营业外支出23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3300.

②转让以前年度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00

累计折旧10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借:银行存款11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4017.09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15982.91(110000÷1.17×0.17)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4529.91(100000÷1.17×0.17)

贷:固定资产清理14529.91

增值税会计范文第2篇

摘要:我国财政税收当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为增值税项目,其是税收系统当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税收项目。因此,针对这项税收工作的会计核算正确性、合理性关系着国家、企业以及个人的利益。增值税会计是向税务机关和企业相关利益者提供增值税信息的专门会计。本文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所反映出来资产计价问题、价外税的核算问题和无法反应增值税费用负担等问题进行了剖析。通过对我国建立与财务会计制度相协调的增值税会计的思考,提出了增设递延进项税额、增设增设增值税费用等会计科目、调整报表项目的完善我国的增值税会计制度的措施,从而为加强我国增值税征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增值税递延进项税额增值税费用

一、我国增值税的类型及计税原理

(一)消费型增值税

当前我国增值税主要类型表现为消费型特征,在进行消费型增智慧计算的过程中需要对商品以及劳务销售额采取一次性扣除的办法完成进项税额计算。这一类型的增值税的税基相当于全部消费品的价值,不包括投资品的价值,所以称消费型增值税。最适宜采用规范的发票扣税法,也有利于鼓励投资,加速设备更新,所以被认为是最先进,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一种增值税。大多数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都采用这种增值税。

(二)我国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计算采用购进扣税法,其计税原理如下:增值税从理论上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值或附加值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实行统一的购进扣税法,又叫发票扣税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对于购货企业而言,购进的货物已纳的税额能否得到抵扣,主要取决于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工作主要问题表现

(一)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可能造成企业资产成本计算过程中与历史成本发生误差

当前阶段,我国在进行增值税会计工作方面,主要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与经营并未能够获得合法扣税平局的增值部分符合要求的进行处理。除此之外,针对符合相关扣税规定的例如海关进口增值税专项缴款证明方面的增值税则采用专门的途径进行征收。通常情况下,纳税人通过获得资产并向销货一方支付款项当中就已经包含了买价、采购费用以及增值税部分。根据我国对会计增值税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企业资产买价以及采购费用直接计入到存货成本当中,在进行产品购买的过程中就已经将增值税进行税额完成支付。这种行为主要表现的是企业进购资产的过程中已经将允许折扣的增值部分从成本当中被除掉。

通过跨级处理方式获得相关扣税凭据的纳税人从账面当中只能够反映税收实际总量的部分内容。因此,这种方式的税收属于违背历史成本要求,因此需要通过结合实际支付全价情况进行支付。当前,我国在增值税会计处理过程中采用的主要方法是以购入方完成对税项的支付为主,并在此基础上对抵扣部分增值税采用相应补偿。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采用这种方式征税能够有利于国家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二)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应承担的税负

当前我国增值税会计进行税收处理的主要思路与方式包括几个方面:首先,需要确定企业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确保两者之间能够得到匹配。并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企业缴纳增值税。

其次,基于当前增值税核算操作模式,在确定销项税额时需要依照权责发生原则对销项税额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需要确定的情况下相关原则需要进一步的认定,进项税额方面需要计算时则需要通过购货成本并非是消耗成本进行推算。为此,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生产材料的进购并不一定要在当期完全消耗掉,对当期无法消耗掉且已经完工之后,其也不一定能够被完全销售。也就是说企业当期进购的材料不一定会在当前所有产品成本当中,这就会造成企业针对销项企业当期确认的销项税额与当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并非因销售而实际应当承担的税负,也就违背了财务会计的配比原则。

(三)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没有作为费用反映在利润表中

目前我国的损益表中,只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没有增值税费用。由于增值税不能作为费用进入损益表,企业获得利润的过程无法完整再现,报表使用人无法确知增值税对本期损益的影响程度,违反了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理解性,我们应当在把增值税税负归集为一项费用,使其反映在利润表中。

三、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的改进和完善

(一)增设“递延进项税额”科目,并使进项税额应计入采购成本

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需要进购存货以及固定资产,因此,在进购的过程中无需考虑是否获得了增值税合法扣税凭据都应当根据实际支付价格支付。企业在后的了增值税合法凭证之后,同时能够在合理时间进行申报抵扣需要交纳应交税费增值部分。

(二)设置“增值税费用”科目

“增值税费用”科目借方主要以本期会计销售收入的实际销项税额进行登记,并结合税法规定调整的销项税额统一登记;该项目贷方则主要以本期会计销售成本进行税额进行登记,同时依照税法规定的销售货物成本进项税额予以登记。另外借方期末余额主要是指企业本期所产生的增值税费用。期末,企业本期余额要全部转到“本年利润”中,在成转入行为后无余额。在对销售收入明确确认时,要结合销售收入中销项税额,借记“增值税费用”,贷记“应交增值税”科目。在对销售成本实现结转过程中,要对销售成本包括的进项税额借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增值税费用”科目。

设置“增值税费用”科目其账户核算包括以下两个方面性质:其一,主要根据当期会计销售收入以及销售成本,在统一计算后得出的会计意义角度的增值税费用;其二,主要是针对税会差异调整中根据税法内容完成的纳税调整增值税费用。

(三)协调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

从上述分析可知“增值税费用”科目期末余额核算主要是指企业本期增值税费用,是对增值税会计内涵的直接体现。“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主要是指本期需要上交的增值税,直接是对税收法规的体现。在对会计报表编制过程中,要结合以上理论,即销项税归到销售收入中,进项税轨道存货成本中,由此来看增值税要作为一项费用调整到利润表中。可以将“增值税费用”科目在营业利润前增加。另外,调整资产负债表可以设置“递延进项税额”项目,属于资产类;设置“递延销项税额”项目,属于负债类。(作者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晓红.税法[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12

[2]李志勇.财务会计学[M].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04

[3]郭昌荣.我国增值税会计模式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03

增值税会计范文第3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财政部制定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就有关税务会计处理归纳探讨如下:

一、会计科目

(一)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等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已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该专栏用于记录企业以当年新增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二、账务处理

(一)进项税额

1、企业国内采购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 、甲企业从国内乙企业采购机器设备一台生产部门使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5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85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

2、为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可以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计入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例(2)、若上例为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5000元,取得发票。则运输费用可抵扣增值税5000*7%=350元,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465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350

贷:银行存款 5000

3、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已扣除增值税,下同),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如果捐出方代为支付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则按照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如果接受捐赠企业自行支付固定资产增值税,则应按支付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例(3)、甲企业接受丙企业捐赠转入的机器设备一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如果丙企业代为支付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5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85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 585000

如果接受捐赠甲企业自行支付固定资产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 5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85000

贷:银行存款 85000

待转资产价值 500000

4、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例(4)、甲企业接受A公司投资转入的汽车一辆,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1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17000

贷:实收资本 117000

5、企业购进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工程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工程物资”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5)、甲企业购进材料一批用于在建工程,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借:工程物资 2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34000

贷:应付票据 234000

6、 企业购入作为存货核算的原材料等,如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则应按该部分存货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对于与该部分原材料相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6)、企业将购入作为存货核算的原材料成本30000元,用于自建办公大楼。

借:在建工程 3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5100

贷:原材料 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0

7、企业接受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8、企业进口固定资产,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二)销项税额

1、企业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或免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及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5、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7)、甲企业以自制的新固定资产铲车一部价值10000元,用于本企业办公楼的建设。

借:工程物资 11700

贷:固定资产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6、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按规定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如果相关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或专用于免税项目和专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以及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规定》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等,应将原已记入“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予以转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按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8)、承例1,若甲企业以此项固定资产专用于用于免税项目。

借:固定资产 85000

贷: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 85000

7、企业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该项固定资产原取得时,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记入“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销售时计算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该项固定资产原取得时,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记入“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但按税法规定在销售时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销售时计算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9)、承例1,一年后甲企业将该机器设备转让给B公司(属于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行业),取得转让收入351000.

甲企业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000

累计折旧 10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5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借:银行存款 351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51000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

B企业处理:

借:固定资产 300000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51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

(三)期末结转

1、按照规定,将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减未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

例(10)、期末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未交增值税20000元。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0000

增值税会计范文第4篇

1、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增值税转型后,在增值税会计处理上,需要有相应的改革措施。购入固定资产的企业,按不含增值税的价值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账户;转型引起的增值税减少可通过借记“待摊费用——增值税转型费用”、贷记“营业外收入”反映,对这部分收益,可先予确认,再在以后年度按规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分摊计入“管理费用”。对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先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待该部分增值税确认后,再在规定的期间(具体期间也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平均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例1]2004年初,a公司从g企业购入其自产设备一台作为管理设备使用,设备使用期5年,发票价格327600元,其中增值税额47600元。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准予按20%的比例分期抵扣并计入期间费用。适用增值税率17%,会计处理为:

(1)2004年初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280000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

47600

贷:银行存款

327600

借:待摊费用——增值税转型费用

47600

贷:营业外收入

47600

如果确认“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的摊销期间为2年,每月摊销额为1983.33元(47600÷2÷12),2004年共转出23800元。每月的转出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1983.33

贷: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

1983.33

(2)2004年末计提折旧,假定不考虑设备残值

借:管理费用

56000

贷:累计折旧

56000

(3)按准予抵扣比例20%分5年将“待摊费用——增值税转型费用”计入期间费用,2004年末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9520

贷:待摊费用——增值税转型费用  9520

2、旧固定资产转让增值税抵扣。在会计处理时,应先冲减有关备抵账户和收益账户。在增值税转型抵扣范围内,当转让价达到原购入价的一定比例(如25%)时,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让方,受让方作类似购入新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否则,按现行处理其他旧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执行,转让方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让方也不确认这种转型收益。

[例2]承上例,2005年初,a公司又将该设备转让给h公司(属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行业),取得转让收入234000元(转让价与原固定资产购入价格的比例大于25%)。

转让方a公司的会计处理:

(1)2005年初出售旧固定资产

“待摊费用——增值税转费用”余额=47600-9520=38080(元)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余额=47600-23800=238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224000

累计折旧

56000

贷:固定资产

280000

借:营业外收入

23800

贷: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 23800

(2)因为出售价与原购入价的比例为71.42%(200000÷280000)大于25%,所以,a公司应按17%的税率计算出售固定资产应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旧固定资产应纳增值税34000元(234000÷1.17×17%)。

借:银行存款2

34000

营业外支出

6208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24000

待摊费用——增值税转型费用

3808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受让方h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200000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

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由本例可知,a公司如果设备在使用期间不出售,5年后全部抵扣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47600元(9520×5)。如在使用期间出售设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余额被出售损益全部抵扣,同时,未抵扣完的增值税也按转让“较新的旧固定资产”的规定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购入“较新的旧固定资产”也同样得到转型收益。

[例3]承例1,2005年初,如果a公司将该设备转让给j公司(不属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行业),取得出售收入234000元。

转让方a公司转让抵消分录同例2(1)。因出售价小于原购入价,且受让方不属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行业。所以销售旧固定资产应免征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营业外支出

2808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24000

待摊费用——增值税转型费用 38080

受让方j公司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3、自制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对增值税转型范围内自制固定资产,平时按转型前自制固定资产处理。只有自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才按以下顺序确定的销售额计算进项税额:(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固定资产,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一般为10%,但如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按上述方法确定进项税额后,由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同购入新的固定资产处理。同时,这种销售属视同销售,也应按此方法及金额确认为当期的销项税额。

[例4]a公司自制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50公斤,购入价为50000元,所含增值税为8500元(已计入进项税额),耗用直接人工为20000元。无同类设备的销售价。

领用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58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0

原材料

50000

支付人工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000

交付使用时应纳增值税=(58500+20000)×(1+10%)×17%=14679.5(元)

借:固定资产

78500

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

14679.5

贷:在建工程、

7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679.5

借:待摊费用——增值税转型费用

14679.5

贷:营业外收入

14679.5

增值税会计范文第5篇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变化

一、营改增实施的内涵及意义

营改增制度在我国经济政策中的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积极作用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营改增制度的实施,有效避免了企业重复纳税现象的发生,其次,营改增制度的有效实施还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进行了有效的调整和优化,不断推动了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再次,应该真的有效实施更好地确保了市场竞争以及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同时还使得企业更好地发挥了自身的优势,不断提升了企业的产品质量以及服务质量。

二、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与建设费用消耗数量上的关系和研究

在没有实施营改增的时候,企业在建设成本总和的过程中需要的税收作为一个基本的参考数据,它可以帮助成本的组成分为两个方面:进项税,实际成本。改革营改完成后的活动,如果要检查建设成本,就需要建立进项税额和销售税之间的关系,如果相关企业的总成本疑问需要使用相关的注释来提供证据。例如,所占比例最大的参与者的比例,即在分析建设成本是每一个企业,需要考虑的一个最需要的是员工的工资如何在一般的计算、缴纳税款,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计算方法。

(二)对企业收入计算工作的探究

在众多影响企业收入核算工作的因素当中,对营改增税收工作的创新是一项最为关键的因素。就企业最基本的建设项目来说,企业是否需要向国家上缴一定的营业税是基于整个建设项目的所有费用之上的。营改增实施之后,企业如果向国家上缴一定的营业税,那么也就不需要再次上缴增值税了。

(三)营改增和企业利润核算及现金流关系的探究工作

在没有任何增加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营业税的成本与建筑企业的成本大小有一定的关系,这部分会关系到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资金的变化。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需要纳税和会计处理,最需要考虑的是项目建设是好的和坏的,完成项目纳税后的任务,将严重影响企业的资金量。

三、营改增下企业的应对策略

(一)提高发票管理水平

营改增实施之后,发票使用过程更加复杂化,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不断提升自身对发票的管理水平。如下:第一,会计在开具日常增值税发票的时候,应该确保发票内容以及格式的准确性。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科目,摘要要素,专用章的使用相关人员的签字,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签字必须字迹清晰,而且时间格式在填写的时候不可以错格或者压线;第二,增值税开具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便是进项税抵扣方面的管理,这就要求相关的会计人员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一定要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认真的对待;第三,应该确保付出或者得到的劳务报酬,银行收付款凭证以及发票三者的数据相统一一致。

(二)加强税务风险的防控

在对加强税务风险的防控过程中,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实施营改增之后,由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涉及到了买卖双方,所以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待,应选择一些可以开正规发票的合作伙伴;第二,企业应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与改革动态,一旦出台了任何税收优惠政策,一定要及时了解与掌握,抓住机会并减少纳税,从而使得企业获取更大的经济利润;第三,企业还应该聘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对企业员工进行一定的培训教育,使得他们尽可能少的犯错误,并且为企业税务制度得筹划提出更加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三)优化企业投资结构

营改增实施之后,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扣进项税额,这就要求企业应该不断更新和提升自身的固定资产,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总而言之,税务政策对于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都有着非常大的影响,营改增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纳税负担。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增值税会计充分了解相关的税务制度,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从而有效促进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不断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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