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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整治

三项整治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在2015年建设领域“三违”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建设领域“三违”行为惩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城乡规划建设发展环境,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设,确保全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增长”。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各尽其责、依法打击”的原则。全乡“三违”治理工作由乡三违治理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乡纪委加强监督检查,乡属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各司其责、密切配合,整体联动整治。

三、治理时限及步骤

2016年3月17日—2016年12月30日为集中治理时间。2016年3月17日—3月31日为统筹部署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20日为调查摸底上报阶段;2016年4月21日—9月20日为集中治理治理阶段;2015年9月20日—12月3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四、治理重点

(一)严肃查处2015年以来未经城乡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审批和不依照审批实施的“三违”行为,突出治理场镇规划区和公路沿线的“三违”行为,尤其是2015年4月以来新增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三违”或充当“三违”保护伞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乡村社干部失职、渎职的行为;尤其是2015年10月以来,因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公职人员,坚决予以从严问责。

(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处“三违”人员及单位。

五、明确职责

乡“三违”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三违”治理统筹安排、情况汇总、依法按程序上报处理和协调工作。

乡纪委:负责牵头督查全乡建设领域“三违”治理工作;负责对全乡建设领域“三违”专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约谈并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三违”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乡村社干部失职、渎职或利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腐败行为。

乡属各单位、村民委员会:负责召开好辖区内村社干部会议、群众会议、相关人员会议,负责好辖区内建设领域“三违”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调查摸底上报、治理协调处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建设领域的违法犯罪的人和事,为“三违”治理提供良好的治安保障。

乡国土、村建站:主要协助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临时用地审批,对未依法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非法转让、租赁、占有土地等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

六、领导机构

(一)成立乡“三违”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督查组:成立由乡纪委组织的督查小组,负责履行对各单位、村委会的“三违”建设的督促检查、约谈及违法人员处理。

七、经费保障

乡调剂5000元做专项治理经费。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三违”治理工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三违”治理作为优化发展软环境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减的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治理成效。各单位、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建治理专班,抽调精干力量,扎实高效推进;二是宣传引导。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要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开曝光正反方面的典型,营造治理的浓厚氛围;三是协作配合。各村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要互通信息情报,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二)严格执法标准。乡属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要对所管辖范围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违法“三违”线索,对发现的“三违”行为逐一分类依法处理。对无证建设、占用红线的典型案件,对一般违法行为原则上应顶格处罚,形成强大震慑;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三违”、为“三违”充当“保护伞”或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一律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面形成惩治“三违”的高压态势。在专项治理中切忌“以罚代法”,简单以行政处罚的方式将违法建设“合法化”,变相纵容违法行为发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对配合不积极、工作走过场、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问责处理;对在专项治理中隐瞒不报,跑风漏气,说情干扰,或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追究党政纪责任。

三项整治范文第2篇

一、思想情况

1. 树立大局意识,做到心领神会。“三项整治”活动,是市委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彰显吕梁形象、惠及全市人民的正确路线。为此,我首先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和同事协调配合,不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增强法制意识,做到依法执法。我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的公职办事人员。

二、工作汇报

1、办公室日常工作。我主要从事的工作有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填写报表等。虽然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但我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至今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

2.拆迁工作。作为一名城建执法人员,三项整治中拆迁是工作中的难点。我和我的队友向各个单位和个人,发放拆迁通知书,积极和有关人员交流、沟通,及时将所了解的拆迁信息、工作进度、问题,进行统计和汇报,方便单位对拆迁工作的进展的了解。

3、填写工作日志,编辑更新日报周报。首先我必须将当天工作的内容认真记录在工作日志中,明确每日工作内容和任务进程。并将每日拆除面积及拆除建筑物当事人记录在案。通过这些记录,便于领导及时准确地查阅到相关信息。

4、统计数据,汇总表格。我将各项调查结果和四队下发的通知书按各街、路分别汇总,制作了《吕梁市城区临街建筑物调查表》和《四队拆除通知书汇总表》等一系列表格打印装订成册。为了完成这项工作,我经常加班加点。最终我制作的各类表格成了全队的模板,并且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赞赏,辛苦的工作体现了自身的价值,我的内心深感欣慰。

5、答复市长热线工作。开通xx市市委书记市长热线电话以来,因为执法队在“三项整治”活动中的特殊工作性质,接到的电话单接连不断。我和队友实地调查处理后,按实际情况认真并及时的逐一回复。确保每一位打电话的市民都可以得到最合理的答复。

6、照相摄像,记录拆迁改造实况。从我接手这项工作以来,每当需要摄像取证的时候,我都及时赶到现场,以最能反映问题的角度来记录现场的真实情况。一旦发生纠纷,这些照相摄像资料可以做为有利证据。

三、取得的成绩

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已具备了不少的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经过半年来“三项整治”工作的锻炼,我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半年来,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因为我性格相对内向,在人际交往方面还不是很擅长,这个不足主要体现在与拆迁对象的沟通和同事的交流中;第二,由于我接手照相摄像工作不是太久,许多摄影专业知识与实际取证摄像的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第三,相关法律法规水平不能完全满足现在法规科工作的理论要求。第四,电脑设施的缺少以及照摄像设备的不完善,使得许多资料无法存储和整理,给我的工作带来一些不便。

三项整治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与“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以全面摸排和整治生产、销售三轮机动车以及非法拼(改)装三轮机动车为重点,取缔各类非法生产、销售窝点,使涉及三轮机动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任务和重点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积极牵头参与和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整治行动。

(一)开展生产、销售三轮机动车市场主体资格的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重点为无证生产、拼装)。

(二)开展三轮机动车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三轮机动车以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商标侵权、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具体见附件1摩托车产品认证描述与界定表)

(三)开展三轮机动车相关广告的检查。加强对三轮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网站、网页等各类媒介或店堂海报的销售广告监测,重点查处对三轮机动车安全、性能、技术、型号、配置等进行虚假标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违法行为。

三、整治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3月31日)。各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三轮机动车网点进行检查和摸排,核查其主体资格、进销货台账,验明三轮机动车合格证明、商标、3C认证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生产、销售的三轮机动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机动车行为进行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劝导经销商做好非法三轮机动车的清退工作。

同时,各分局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专项整治措施和实施步骤,必要时借助媒体力量,营造整治氛围,争取广大群众自觉理解和支持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7月30日)。各分局要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对违法经营集中区域、地段联合当地交管、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继续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机动车以及非法拼(改)装三轮机动车的市场主体、窝点,应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震慑不法分子。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9月30日)。各分局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落实长效监管措施,继续对辖区整治情况组织“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确保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科室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畏难和消极情绪,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落实,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清理整治。各分局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三轮机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分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使专项整治行动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办案,形成执法合力。要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等消费申诉举报中心网络,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涉及三轮机动车生产、销售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项整治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整治、维护稳定,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依靠基层、源头治理,聚焦当前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查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充分利用全镇农村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全面清理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重点整治家庭承包以外的集体资源性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围绕七个方面开展整治:

(一)集体资源低价发包、仗权发包、改变资源用途等问题;

(二)侵占、强占、平调集体资源等问题;对超出土地确权面积以外的集体册外地,是否存在强占不交费及未按规定程序发包问题。

(三)公职人员非法参与、干预集体资源承包等问题;

(四)侵占、霸占农户承包资源、强迫农民流转等问题;

(五)拖欠集体土地补偿费、村级新增债务、违规支出等集体资金方面的问题;

(六)强占、侵占、非法变卖和报废集体资产等问题;

(七)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问题。

三、整治环节

专项整治工作自6月下旬起至9月底结束,不划分具体阶段。各村要因地制宜,统筹抓好组织推动、摸排线索、分类处理、建章立制四个环节,确保取得实效。

(一)组织推动。镇、村两级要深入学习研究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研究细化整治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二)摸排线索。组织开展2018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排查摸底。镇农经站、镇政府和村委会设立举报电话,收集问题线索。

1.村级自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成员和农民代表作用,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监委会成员和成员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进一步彻底清查册外耕地,搞清底数,不能遗漏,建立台账;对村级家庭承包以外的资源性资产发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摸排其他集体资产和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处置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并建立集体资产、资金问题台账和集体资源发包台账。台账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和举报,要留存公示照片。公示结束后,台账上报乡镇政府。如发现隐瞒不报、底数不清等问题,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

2.乡镇复查。乡镇专班组织力量结合农民土地确权和清产核资成果,对村级上报台账进行对比、审核。对农民群众举报线索、有关部门通报移送线索、审核村级台账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清查核对。归纳整理“三资”领域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连同核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一并上报到镇专班。

(三)分类处理。镇专班对村级上报问题清单和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定性、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清单、提出纠正处理意见。

1.纠正规范。镇专班及时将整改清单反馈各涉事村,指导村组依法依规整改问题,履行程序,完善合同,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确保农村和谐稳定。要慎重对待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议”研究解决,切忌简单粗暴“一刀切”。

2.移交线索。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专班要第一时间移交扫黑办。

(四)建章立制。坚持边治边建,镇专班要指导村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者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集体资产流失问责制度。强化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抽查、异地审计监督等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镇农经站、镇扫黑办配合。工作专班主要牵头负责组织指导、统筹调度、政策制定、形势研判、咨询解答和督查指导等工作。镇专班由党委书任组长。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撑。全镇要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解把握方面的疑虑、争议、尺度等问题,要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咨询。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上报,能够予以明确的,上级业务部门要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不能予以明确的,要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共同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

(三)加强督查指导。镇专班要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员、整治工作各阶段完成时限。针对问题清单一对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清单,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镇专班要会同同级扫黑办,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覆盖所有村屯,实地抽查至少15%的村,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镇工作专班设立举报电话:0436-5567335。

三项整治范文第5篇

通过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达到服务意识得到切实增强、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机关效能得到切实提升,干扰和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整治上班时间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打牌娱乐、看股炒股等现象;是否存在长期“走读”、拿工资不上班或吃空饷,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服务意识方面:重点整治日常工作是否存在特权思想、追崇部门利益,缺乏诚信意识、工作推诿扯皮等现象;办事私增环节、乱设门槛,哄骗客商、随意毁约,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接待服务对象是否热情周到,谦虚谨慎,诚实守信,态度和蔼,用语文明,想方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情合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能够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办事程序简单、方便,甚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

(三)履行职责方面:重点整治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办事拖拉、得过且过、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按程序办事,对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等现象;办事不公开或公开不具体,甚至暗箱操作、延误工作、影响发展等问题。

(四)依法行政方面:重点整治行政过程是否存在依法行政不规范,乱检查、乱摊派,政出多门、相互掣肘等现象;“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贪赃枉法、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五)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项目建设是否存在不招标、假招标、违规招标,随意变更预算、层层转包分包等现象;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项目资金滞留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铺张浪费等问题。

(六)廉洁从政方面:重点整治执行规定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参与任何形式的或变相活动,利用职权为个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谋取私利等现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受贿行贿,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各股室要向群众和服务对象公开股室情况、服务职能、岗位人员、办事程序,公开办公电话,在全局设立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干部职工要作出服务承诺和工作承诺,以公示牌形式公开工作职责、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公开工作必须采取公开栏和网络、电视等形式,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进行,确保全透明、全覆盖。

(二)征询群众意见。各股室要结合各自职能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积极加以解决。

(三)开展专项督查。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局发展环境、惠农政策落实、政风行风建设整体督查工作。对各股室的开展情况予以监督和检查,并对查处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严格落实制度。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纪律规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和《廉政准则》等规定。

(五)组织测评验收。各股室要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局办公室将组织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等,对全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专题测评和总结验收,测评和验收结果将纳入年终干部考核。

四、组织领导

(一)深化认识。各股室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要求和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把此项活动作为今年下半年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搞“一刀切”,将解决问题贯穿整个活动始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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