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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复习计划

教师招聘考试复习计划

教师招聘考试复习计划范文第1篇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录聘后2学年内取得)。

3、学历与专业要求: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与专业,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中学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均不相符的,可以按教师资格证上的种类、任教学科报考相应的招聘岗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师范类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现在我市各幼儿园聘用半年以上(聘用期限计算至2016年3月8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聘用期限)的临海籍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上述对象须非我市正式在编教师。

临海籍是指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人员(落户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或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是临海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3的;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2的(招聘计划为4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9人);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1.5的(招聘计划为10-11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 18人),将酌情核减、调剂招聘计划,并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3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临海市教育局大会议室(市区高埠路2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现场拍照。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可暂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2016年7月15日,逾期取消应聘资格)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考务费96元,填写《2016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贴上一寸近照。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现在我市幼儿园聘用的需提供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教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临海市教育网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组织笔试。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和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6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需求数,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岗位招聘数1—2个按1:2.5;岗位招聘数3—5个按1:2;岗位招聘数6—7个按1:1.7;岗位招聘数8个及以上按1:1.5(岗位招聘数23-24个的面试人数为33人);岗位招聘数25个及以上按1:1.3。

各岗位笔试成绩折分比例如下:体育(含健美操,下同)、音乐、美术、计算机、学前教育及职教专业课岗位,笔试成绩占40%,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占50%。

面试对象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5、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前教育及职教专业课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30%和70%),其它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含答辩,英语学科须用英语上课与交流)。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前教育及职教专业课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体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面试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入考核。

7、验证。2016年7月15日(17时止)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和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时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与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8、考核。查阅面试对象人事档案,对面试对象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要求面试对象须在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个人高校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否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核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9、确定拟聘人员。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且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以上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以下同),并在临海人才网和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择岗。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等岗位(设置小学预备岗位)择岗时,大专学历或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只能择小学岗位。可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从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与上同)以上且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1、办理录聘手续。市教育局将可聘用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聘手续。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拟录聘人员办理录聘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其它事宜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应聘人数供大于求的一律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应聘人数供少于求的,实行末位淘汰,对未达到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的也不予聘用。

2、对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岗位的应聘人员一经录聘,必须在2学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和不服从调配的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不服从调配者将在今后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育系统各岗位。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验证等任何环节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新录聘教师在录聘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空余岗位不再递补。

5、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新聘教师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内须到企业实习锻炼半年。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6、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新录聘教师最低服务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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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2016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临海市教育局

教师招聘考试复习计划范文第2篇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高质量的选拨优秀毕业生充实我县教师队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制定了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我县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为:

1、招聘高中阶段(职业高中)教师6名:至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及其以上学历对口专业的毕业生。

2、招聘小学教师34名:其中语文11名、数学11名、英语6名、体育2名、音乐4名。

我县籍至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招聘幼儿教师10名:我县籍至未办理正式就业手续的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以上2、3中:志愿到深山、高寒、偏远乡镇考生的毕业时间可放宽到(深山、高寒、偏远山区指赵家蓬区、大堡镇、辉耀乡、卧佛寺乡、黑山寺乡、矾山镇原虸蚄口乡)。我县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青年志愿者、新农村建设者(不限毕业时间、不受户籍限制)按上述招聘条件进行报名。

为吸引更多有志建设家乡的县籍学子回乡就业,此次报名范围延伸至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人员。

具体招聘科目、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幼教、机械加工、汽车修理、航空服务。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张家口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向社会招聘条件、名额和程序等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信息后,毕业生可结合所学专业报名并填报应聘志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工作。

(1)报名时间:1月20-22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及考务费:每人100元。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毕业证和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报到证原件;如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也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带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生带就业协议书。

3、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参加考试人员需持报名收据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招聘教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报考高中阶段(职业高中)专业的,考试内容为对应专业高中课程;报考幼儿专业的,考试内容为幼教心理学、教育学;报考其他专业的,考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高、初中课程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面试。

笔试成绩确定后,县电视台、县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

4、试讲面试。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试讲面试评委小组,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报考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

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同一职位成绩并列且学历相同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考核及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县电视台、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未按时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如拟聘人员为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先按实习对待,正式毕业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择期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

五、分配范围。除镇、东小庄镇、张家堡镇和五堡镇外的其他乡镇

学校。六、待遇。被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列入县事业编制,由县财政开支,见习期一年。

此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教师招聘考试复习计划范文第3篇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南开政务网、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上。时间从2016年2月18日9:00至2月26日17:00。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tj.lss.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tjtalents.com.cn

南开政务网:tjnk.gov.cn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nkedu.org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开始至2016年3月4日18:00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开始至2016年3月5日18: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办理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至2016年3月18日18:00。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相关事项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

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③报考人员于4月1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二)面试

①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2016年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应聘南开区职工大学教师岗位除外)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有工作单位的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南开区职工大学教师岗位除外)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9:00至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17:00。

②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对考生面试过程进行录音。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

(三)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tjtalents.com.cn),并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tj.hrss.gov.cn)、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nkedu.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南开区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教师招聘考试复习计划范文第4篇

一、招聘计划确定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三)学历要求: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具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公告。

三、招聘基本范围(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一)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宁波市生源未就业的20xx年、20xx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凭未就业登记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未就业的相关材料)。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宁波市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限报任教幼儿园所在县(市)、区的应聘岗位。

(五)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所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本次招聘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同时对部分应聘人员给予政策倾斜。

1、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附加3分;

2、宁波市生源未就业的20xx年、20xx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凭未就业登记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未就业的相关材料)附加3分;

3、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加2分;

4、家境贫困的宁波大市生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加4分(凭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书,或劳动部门出示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以上各项加分不能累计。

(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由宁波市教育局会同宁波市人事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理论、学前教材教法、专业综合知识等,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同时组织进行。笔试成绩按卷面得分的40%计算。2、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包括上课或试讲,幼教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占总成绩60%。面试实际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分即笔试成绩(含附加分)+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按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替补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五、上岗培训及考核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为期半年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统筹组织,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和相关幼儿园具体落实。

(二)上岗前培训分集中理论培训和见习培训两部分。师范类、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及其他已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集中理论培训1个月,到幼儿园见习培训5个月。非师范类、非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及其他未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集中理论培训3个月,到幼儿园见习培训3个月。

(三)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后,由相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必要的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当地人事局核准,可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各种办学体制的幼儿园工作并至少服务

5年。

(四)考核合格但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先到提供岗位的幼儿园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允许其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再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届时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岗位的幼儿园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五)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费。生活补贴费及培训费由拟招聘学校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

六、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本次招聘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采取属地报名形式。每一位应聘人员只能报某个县(市)、区的1个岗位。

1、报名时间:6月4日—6月6日,上午8: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3)。

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从宁波教科网或各县市区教育网上下载《20xx年宁波市定向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1)到各报名点报名。在外地(宁波大市以外)的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委托家人及他人报名(材料要求同上)。

3、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xx〕1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证明免收考务费。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式

准考证于6月12日到各县(市)、区的报名地点领取。

(四)笔试时间:6月14日,各县市区考场考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可于6月20日起在宁波教科网、宁波教育人事网及各县(市)教育网查看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时间: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告知面试时间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试、培训资格及录用资格。

(二)培训考核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人事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2、身份证、宁波生源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教师招聘考试复习计划范文第5篇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对外公开招聘兼职安全培训专业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安全培训教学质量为宗旨,打造安全培训品牌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操作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真正把理论素养高、实际操作能力强、热爱安全培训工作的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为促进**持续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聘计划

根据**现有培训项目需再外聘兼职教师8名。其中:电工作业3名(含1名低压实作)、高处作业(实作)1名、安全管理(含法律法规)2名、安全管理(危化专业)1名、创伤急救1名、职业卫生健康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政治素养,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政策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管理类培训的教师基本条件:需具有与所申请教师培训合格证任教课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

3、特种作业类教师具有与所申请教师培训合格证任教课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

4、实际操作教学的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或本工种(专业)中级及以上实习指导教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年龄35岁至55岁,个别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9月至11月

报名方式:**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网上报名。邮箱地址:

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

2、资格审查

**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3、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其工作期间有过安全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考核

1、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对象按专业岗位1:3的比列确定对象。考核前,**招聘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递交《教师登记表》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1张。

2、考核办法分为试讲和答辩。

试讲:试讲前参试教师需提交教案、课件及授课计划,由招聘小组成员审核。试讲时间15分钟。

答辩:根据试讲内容及安全培训相关要求随机提问,时间10分钟。面试计分办法:满分100分,其中讲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

六、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流程报***审批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年。

3、所聘人员按照在**授课课时按次计发授课费,课时费标准80-100元/每课时。

八、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次教师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纪 检: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