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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假日

恐怖假日

恐怖假日范文第1篇

    犯罪嫌疑人许某原在深圳市务工,2003年5月3日,许某因不满女友黄某与其分手,就打电话给黄某在老家的父亲,谎称自己是深圳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黄某在深圳打工期间感染了非典型肺炎,将于当天由深圳乘车返回老家。黄父恐慌之余深感问题严重,遂将此情况向当地卫生院、镇政府、派出所作了报告。当地卫生院即向所属市卫生局、防疫站、“110”、“120”等部门报告。该市领导带领应急小组,分别奔赴该市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沿途公路及市人民医院,迅速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当天下午4时许,市应急小组将黄某乘坐的中巴车在省道截获,公安、防疫部门人员对车上司乘人员进行了临时隔离,交通管制近两个小时,造成严重的车辆堵塞,附近居民及过往群众不得不绕道行走。致使客运班车无法正常发出,旅客被滞留在站内并引起极大恐慌,秩序一片混乱。

    后经卫生部门确诊,排除了黄某是非典型肺炎患者。同时公安机关也查明此事件是犯罪嫌疑人许某为报复黄某提出分手而故意编造的。当地公安局经进一步侦查后,于5月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

    分歧意见: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对许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许某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报复行为。理由是:从主观上看,许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故意不明显。许某只是想报复黄某,并不希望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来扰乱社会秩序。有关部门接报后,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了恐慌和社会秩序的混乱,这主要是因为“非典”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许某的行为与这种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这种后果也不能完全由许某一个人承担。因此,许某的行为仅是一般的报复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许某的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评析:

恐怖假日范文第2篇

大约晚上7时15分(北京时间25日凌晨1时15分),埃及西奈半岛的旅游小城宰海卜接连发生三起爆炸。爆炸威力巨大,据埃及警方公布的数字,至少造成23人死亡,150多人受伤。事发后,埃及警方封锁了现场。埃及还关闭了通向以色列的边境,以防逃之夭夭。埃及内政部先是排除了自杀爆炸的可能性,认为是遥控定时爆炸装置爆炸,但后来埃及安全官员又说,前两起可能是自杀性爆炸。

西奈半岛是苦心经营的一处恐怖“堡垒”。由于土地广袤、人烟稀少、警力不足等原因,这里是埃及防范恐怖活动的“软肋”。据以色列《国土报》25日报道,“基地”组织已经在西奈半岛建立了牢固的基地,他们重金招募当地贝都因人入伙,并把触角伸向加沙等地。《国土报》评论说,埃及政府最近向西奈增派了大批警察和特种部队,并斥巨资帮助贝都因人解决就业问题。埃及最近通知美国,它已成功地捣毁了“基地”组织盘踞在西奈半岛中部的据点,然而现在看来,埃及的打恐活动还留有“死角”。

恐怖组织选择此时下手的原因有三:一是打击埃及政府。不久前,埃及刚宣布破获一起恐怖团伙,现在又发生恐怖事件,明明是给埃及政府还以颜色。二是打击西方文化。除了大量埃及人、还有许多西方人在宰海卜度假。因为这几天又是埃及基督教的复活节,有评论说,就是要在这一特定时间打击西方人和西方文化。三是打击以色列,破坏埃以关系和中东和平进程。由于埃及是与以色列媾和仅有的两个阿拉伯国家之一,西奈半岛又是和平的象征,选择此时此地下手,用意很明显,即让以色列指责埃及政府打恐无能,从而冷淡两国关系,并达到阻止中东和平进程向前迈进的目的。

恐怖爆炸破坏了埃及的形象,打击了埃及作为四大经济支柱之一的旅游业。事发后,埃及总统穆巴拉克谴责这是一起“罪恶的恐怖事件”,发誓要将肇事者缉拿归案并绳之以法。穆巴拉克指出,这次发生的爆炸事件是“罪恶的恐怖行径”,肇事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他还强调,“埃及人民决心打击那些威胁人民生命安全、企图动摇国家安全和稳定的恐怖势力”。

爆炸中,有3名以色列人受伤。事发后,以色列候任总理奥尔默特打电话给埃及总统穆巴拉克,向罹难者家属表示问候,并称以愿加强与埃及的反恐合作。据以色列《国土报》25日报道,在埃及西奈半岛小城宰海卜发生连环爆炸后,以政府呼吁滞留埃及的以色列人尽快回国。以色列内政部要求所有在埃及的以色列人回国,即使没有随身携带护照,也可以通过连接以色列和埃及的塔巴口岸入境。

巴勒斯坦也在第一时间谴责爆炸事件,哈马斯的态度尤其引人注目,哈马斯发言人祖赫里表示反对任何针对平民的袭击。

美国总统布什24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埃及当天发生的爆炸事件,称这是针对无辜平民的可憎的行为。

布什说,必将被绳之以法。他对爆炸事件中的死难者表示哀悼,并对其亲属表示慰问。

联合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许多国际组织和国家也都表示强烈谴责。

埃及金字塔战略研究中心学者阿默尔认为这起爆炸的制造者有几种可能,一是“基地”组织;二是同情“基地”组织的当地贝都因人;三是“基地”组织在当地组建的分支机构;四是埃及国内的极端分子或极端组织所为。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认为,这次爆炸的地点、目标与手法都与2004年10月和2005年7月发生在埃及的两次恐怖袭击事件非常相似。上两次袭击发生后,埃及境内两个最大的恐怖组织“统一与”及“埃及圣战勇士”都曾声称对袭击负责。今年3月16日埃及政府确认,上两次恐怖事件是“统一与”所为。

因此,埃及境内的恐怖组织制造这次袭击的可能性最大,“基地”组织不一定与此有直接的关系。但这次爆炸,包括过去类似的恐怖事件,虽然不一定受到“基地”的直接领导,但都与“基地”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可以说恐怖主义越来越“全球化”,越来越“基地化”。埃及境内恐怖组织的名称千变万化,但实际上它们都已经“投靠”了“基地”,在意识形态与恐怖主义的理念上认同“基地”,并乐意接受其在信仰上的领导。

李伟认为,最近拉登的录音讲话与这次爆炸事件也有一定的关联。拉登现在最大的作用是作为恐怖主义和的“精神领袖”,因此他的讲话对蠢蠢欲动的是一种鼓动,很可能刺激策动这次袭击。但拉登直接命令指挥爆炸的可能性非常小。

有分析认为,发生在埃及的恐怖袭击事件,只是全球越来越严峻的反恐形势的一个缩影。美国务院即将的一份全球反恐形势报告称,据美方统计,2005年全球范围内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首次超过1万起,与2004年的约3200起相比有大幅增加。

恐怖袭击事件增加的一个原因是非政府组织、媒体和网站等非官方机构提高了对恐怖事件的关注,发现了许多官方机构没有统计到的恐怖事件。此外,美国最近更新了对恐怖袭击的定义,将这一概念扩大到所有出于政治目的发动的针对非战斗人员的暴力事件,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仅限于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另据报道,美国国务院反恐事务协调员最近在谈及反恐形势时说,尽管“基地”恐怖组织目前已陷入孤立而不能有效运作,但一些地区性恐怖组织正在发展壮大,对美国构成了新的挑战。与此同时,互联网正日益成为恐怖组织招兵买马、扩大宣传和进行培训的有效工具,给反恐工作造成新的困难。

恐怖假日范文第3篇

(一)

雷达显示客机失踪前折返、美监测无爆炸证据说明什么?

飞机或遇严重故障坠海解体

异 象

马来西亚空军司令近日说,雷达记录显示,事发前失联客机有调头飞行迹象,随后从雷达上消失。美国官员称,五角大楼利用全球监测系统初步查看了MH370消失点的数据,没有发现该区域有爆炸的证据。这说明了什么?

分 析

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副教授宋文滨说,如果飞机曾经折返,说明飞行员已经发现了飞机有严重故障才选择返航的,但是现在这个消息还未经证实。至于五角大楼未发现该区域有爆炸证据,只能说明失联飞机不是因为爆炸解体。

“五角大楼的全球监测系统是用来检测导弹发射的,是用温度来检测的。飞机如果是坠海解体,那监测系统是发现不了的。”宋文滨说,“因此以现在的种种迹象来看,飞机发生严重的机械故障后,坠海解体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广东昌盛飞机设计有限公司总设计师周济生认为,失联飞机出事的区域范围可能很大,五角大楼全球情况监测系统也是通过卫星来检测的,卫星覆盖有一定的范围,不可能每个地方都能看到。

异象

此前有报道称,客机失联之前,另一架波音777客机的机师曾应越南空中交通控制中心要求,使用应急频率联系它。成功取得联系后,该技师听到另一端传来喃喃自语声,但是遭静电干扰,也没有接到对方发出求救讯号。这是MH370最后一次与他们取得联系。这意味着什么?

分析

宋文滨说,“民航飞机之间的通讯系统有公用频率,可实现单独联系。在地面空管联系不上飞机的时候,经常会请求距离比较近的飞机和出事飞机联系。如果应急频率显示有很多干扰,那一定说明当时失联飞机已经出了严重的故障,所有通讯设备全部失灵。”

周济生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表示,两个民航飞机之间单独联系而不和空管联系的可能性不大。“从逻辑来看,如果两架飞机之间可以通话,说明飞机通讯体统没有失灵”。

(三)

“黑匣子”为何没发空难信号?

或坠入深海信号太弱难测到

异象

“黑匣子”是飞机专用的电子记录设备之一,如果坠落大海接触到水面,就会发出信号,并且启动定位功能。客机的黑匣子是否受损,为何未发出信号?

分析

周济生说,通常情况下,空难后黑匣子都能保存下来。但一般在深海、有覆盖物覆盖的情况下,黑匣子的信号会被减弱,而且黑匣子的信号也是有一定范围的。

国际级功勋试飞员、空军试飞专家徐勇凌也介绍称,黑匣子向外发射无线电信号,包括空难信号,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接收信号的这些点必须在它附近,太远是不行的。发射信号的点如果在深海、远海,陆地探测器也难以发现,等到中国、越南、马来西亚等相关国家来接收的时候,有可能电源就已经失效了。

宋文滨表示,黑匣子上面的定位器上的电池可用30天。但如果黑匣子落到深海、远海,信号非常弱,陆地检测器难以发现。

(四)

乘客的手机为何能够打通,能否定位?

手机登机前被偷或只是转接

异象

乘客家属车先生说,得知表哥所在航班失联后,他拨打了对方的手机,得到的回复是暂时无法接通。另一名家属称其电话能打通,马航商务总裁也证实该电话号码确实可以打通,但无人接听,这也是目前失联飞机上惟一能接通的电话。这是为什么?

分析

有电信运营商人士表示,在手机完全损坏或处在无网络信号区域时,拨打该手机听到的提示音会是“您所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不过目前传出能够打通的手机都是使用境外电信运营商的号码,到底会出现什么样的提示音,就不清楚了。

通信专业博士、科学松鼠会会员、网络名人“奥卡姆剃刀”就手机可打通的情况推测说:“失联海域没有手机信号,更有可能是手机没有随主人登上飞机,例如登机前被偷了。”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提出另一种可能,即手机曾被设置过呼叫转移,或被转移到语音信箱,这种情况下拨打有可能会有所应答。

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导师舒华英表示,现在的智能手机基本都内置有GPS模块,在手机能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定位,在现场的搜救船只应该是具备这种信号收集能力的。但是,如果真的有手机能正常工作,那应该已经被搜救船只找到了,不会到现在还一无所获。

另外,手机信号是需要有基站覆盖的,而在公海上,是没有电信基站的,也应该不会有手机信号的存在。在没有信号的情况下,即使手机完好无损,也会是无法接通的状态,更无法进行定位。

(五)

乘客手机QQ为何会显示登录状态?

关机时未退出在线状态可保持

异象

乘客家属车先生说,他事发当晚登录QQ时发现表哥的头像是亮的,这说明对方处于登录状态。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分析

腾讯公司回应称,在用户没有进行正常“退出”操作,直接关闭手机的情况下,手机QQ会保持一段时间的在线状态。腾讯称,如有需要,将尽全力支持搜救需求。

(六)

飞机失联是否为恐怖袭击?

遭遇恐怖袭击概率较低

异象

目前,关于MH370次航班遭恐怖袭击的猜测一度成为热点,主要是因为3月8日晚些时候有消息称两名乘客持假护照登上客机。不过,迄今没有任何组织出面“认领”,似乎与先前发生的恐怖袭击“流程”不符。此次飞机失联是否为恐怖袭击呢?

分析

美国标准普尔公司航空分析师舒库尔・优素福认为,眼下无法确定任何恐怖袭击的动机。另外,持假护照登机并不能与恐怖主义划等号。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问题专家李伟表示,从目前透露的失联客机的种种信息看,虽然也存在着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但概率比较低。

李伟说,我们研究以往的恐怖活动发现,针对民航客机的恐怖袭击活动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首先,以往恐怖袭击分子多没有案底,不用假护照,使用假护照的大多都是骨干,并以此作为他们在全球不同国家流动的一个主要手段。

其次,进行恐怖活动也讲究成本效应。也就是说,他们一定得通过恐怖袭击来最大限度地制造恐慌,或者凸显政治诉求和政治主张,但是此次航班的失联迄今为止看不到一些关联恐怖势力的可能性。

恐怖假日范文第4篇

摘要:世界充满不确定性,危机总是不期而至。越来越发达的媒体在我们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有巨大的作用。在这个风险社会,媒体恐慌的发生似有其必然性。本文分析了媒体恐慌的现象和原因,并提出了如何应对媒体恐慌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媒体恐慌 媒体素养 拟态世界

世界一直充满不确定性。近些年来,那些具有突发性、公众难以完全预测和控制、具有较大社会冲击力和破坏力的事件时有发生。2001年9月11日,美国遭受恐怖分子袭击,电视直播了全过程,这导致了政治、经济、社会、价值观念等许多方面不小的危机。“9·11”事件之后,“恐怖事件”成了世界关注的焦点,“反恐”成了流行话语,而媒体恐慌也成了传播学者研究的重要对象。

什么是媒体恐慌

上个世纪,就有一些关于媒体和恐怖主义关系的研究。我国学者认为,“媒体恐慌论是指传媒在对社会恐慌事件进行大规模报道的过程中.会导致产生新的更多恐慌现象或恐慌心理的理论”。①说到媒体恐慌,许多人会想到一个经典案例,那就是20世纪60年生在美国的“火星人入侵地球”的广播剧。由于该广播剧采用了类似新闻的播出方式,惟妙惟肖,使许多听众信以为真,从而出现恐慌。

近年来突发事件频发。2003年的SARS事件,引起了公众的恐慌。2004年发生的别斯兰人质事件,给整个俄罗斯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心理灾难。2008年11月,印度的孟买遭遇连环恐怖袭击,导致近200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引发严重社会恐慌。2010年8月在菲律宾发生的香港人质事件,许多人通过电视目睹了事件现场,出现了心理创伤等反应。

与此同时,近年来关于食品、饮料、日用品质量问题的一些报道,如2008年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往往也产生了媒体恐慌现象。这些事件中不少媒体过度渲染,或者听风就是雨,加入到跟风炒作甚至是有偿假新闻的行列,引发了一阵阵的恐慌。

此外,2010年3月,格鲁吉亚一家叫“伊梅季”的电视台播放了一条骇人听闻的新闻,讲的是俄罗斯军队入侵格鲁吉亚,总统萨卡什维利被杀的话题。这条模拟新闻引起了格鲁吉亚广大民众的恐慌,一些市民赶紧疏散到城外,加油站前排起了长队,而且由于精神紧张导致心脏病发作而呼救的次数竟然也增加了。

媒体恐慌往往发生在战争、灾难、传染性疾病等突发性的,与公众利益、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事件中。当今世界是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的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的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本来就是难以面对的,而新闻媒体大肆介入、扩散传播之后,使得恐慌不断扩大和加剧。不过,引发媒体恐慌的事件,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是假的,记者杜撰出来的假事件具有同样的效果。由于媒体一味地渲染危机事件、突发事件,公众听不到对这一事件的正确解释,不了解真相的人们在信息轰炸中就会倒下。

媒体恐慌何以发生

公众对媒体的依赖度上升。现在可以说是一个媒体社会,随着媒体技术的变革,各种各样的媒体正以势不可挡的速度在发展,而人们对于世界的了解越来越多地依赖媒体,大众从话语、行为到价值观念均受到大众媒体的极大影响。媒体在我们与真实世界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中介作用。如果没有新闻媒体,我们也就无法知道发生在遥远国度的事件,现代媒体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时空,使许多事情以最快的速度呈现在我们面前,并且电视以其逼真的画面和声音,让我们有身临其境之感。面对各类媒体,我们有一种错觉,觉得媒体上的所有信息,特别是被不同媒体共同报道的信息,都是确定无疑的,而忽略了媒体之间经常在互相抄袭——一个媒体上的报道,往往会改头换面后出现在另一个媒体上。各种媒体上的信息,最终可能来自一个粗心的或者有恶意的记者之手。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媒体出于时效性,来不及发掘事件的真实本质,许多编辑也不会一一去核实新闻事实,导致错误百出、真假难辨。比如2007年,就有一个记者,为了出名等原因,炮制出了一个纸包子的新闻事件。记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或者由于自身素质的不够,往往会对客观事实进行扭曲,甚至无中生有地挑起危机,制造社会恐慌或混乱。因此公众对于各种各样的新闻不应盲目相信,毕竟新闻不见得都是事实。

李普曼提出了“拟态世界”理论,认为在我们头脑中的世界和客观世界之间存在着一个由媒体所建构起来的拟态世界。对人们影响极深,并使人们信以为真的这个拟态世界不是原原本本的客观世界,而是媒体制造的各种各样的新闻信息建构起来的。记者代表着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提供的信息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或者可能突出报道某一方面而忽略报道另一方面,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客观。然而,受众经常把拟态世界当做真实世界来对待,媒体上任何“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引起受众的轩然大波。不过这里需要指出,媒体的力量也是有条件下才能产生强力效果,不是所有的媒体对所有人都会有效,原因在于有些人会倾向于怀疑媒体,并且善于思考,善于寻找报道中的一些蛛丝马迹;而有些报道不够严密,错误百出,也不会有效;或者传播时机不对;或者不是重要的事件,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媒体恐慌的产生。

受众与媒体之间许多时候会有一种人际性在里面,这也就是美国学者所提出的“媒体等同”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媒体上的信息,我们会把它人性化,会跟日常生活中另一个人对他所说的话一样,做出类似的反应。例如,对于电视上的主持人,许多观众会觉得十分亲切,有些人甚至会有一种依恋,要是哪天看不见主持人,就会觉得有些落寞,因而各个主持人所传播的信息,当然会让许多人信以为真。

有些新闻媒体为了追求发行量、收视率和点击率,而对那些骇人听闻的恐怖事件趋之若鹜,把血腥、暴力、灾难等奉为新闻价值。媒体的大肆炒作是一种“传播泡沫”,不仅无助于信息的健康传播,而且有损社会的和谐。“在危机发生初期,人们通常面临着知识和信息的不完全性、不对称性,如果无法从正式信息渠道得到官方消息,各种信息就会通过‘非正式’渠道迅速传播,在这种情况下信息的传播就往往有失真性、放大性和快速性,容易加剧人们的恐慌,使社会心态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②媒体在新闻自由和商业利益的双重驱使下,对突发事件和恐怖信息倍加关注。而恐怖活动也需要媒体,乐意看到各种媒体的参与,因而媒体不知不觉中成了恐怖活动的一种工具,在不断地扩大恐怖。因此,各种媒体和恐怖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共谋的关系,失去了媒体,恐怖活动的影响力就会式微。

新闻媒体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一条单一的新闻扣动了“扳机”,就可能使公共舆论发生激变。媒体常常充当导火索和助推器的角色,将社会中微小的风险无限放大。并且,社会风险的“不确定性”易于诱发媒体不充分、不准确的新闻报道,从而加剧了焦虑。公众会追随“领头羊”的言行,从而出现“羊群效应”。公众的心理往往是脆弱的,他们无暇顾及传闻的真假,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信念,从而导致媒体恐慌发生。 如何应对媒体恐慌

媒体恐慌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如果对这种恐慌放任自流、听之任之,最后则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这对新闻媒体、政府和公众都有害无益。媒体不报道是否就可以避免恐慌呢?没有媒体报道,也会有恐慌,但媒体的介入,许多时候加剧了这种恐慌。媒体恐慌的消除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提升公众的媒体素养。生活在这个媒体社会里,各种信息鱼目混珠,更需要提升媒体素养。如果公众具备较高的媒体素养,对媒体有一个比较客观、理性的认知,能够辨别媒体信息的真伪和虚实,不盲目相信,并能以科学的态度认识和应对风险事件的发生,从而减少一些莫名的恐慌,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那么如何提升公众的媒体素养呢?一是借助学校教育,例如在中小学或大学教育中,增设媒体素养的课程和内容;二是受众自觉地学习和提高,并积极投入公民新闻的报道中,通过博客、微博、视频网站等数字技术和网络平台及时来自新闻现场的第一手文字、图片和视频,从而加强自己的新闻感知和判断;三是借助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力量,传递各类媒体知识,培养媒体素养。当然媒体素养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规范媒体的新闻伦理。2006年,我国政府印发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指出:“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可以引发恐慌,也能够制止恐慌。媒体应在信息真实的基础上作负责任的报道,对社会舆论加以正确的引导,坚持冷静、克制、理性,而不应捕风捉影、以讹传讹,更不能制造假新闻。对于媒体的炒作之风,有关新闻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同时,通过教育,提高记者等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本着客观、公正的精神报道新闻,以新闻专业主义为指导。大众媒体要加强行业自律,防止出现媒体失语、媒体滥情、媒体偏见、媒体媚俗、媒体造假等污染大众传播环境的行为。媒体应该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应该注意措辞,要实事求是,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运用深度报道、新闻调查、人物访谈、分析评论等多种方式和手法详述事件的来龙去脉,增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可信度,全方位揭示事件真相,使民众对事件有“立体”的了解。与此同时,加强有关立法,以规范新闻记者的报道行为,从而尽可能杜绝因为记者的私利私欲而出现虚假新闻。

提高政府、企业的危机传播能力。引发媒体恐慌的事件未必都是空穴来风,有些虽然确有其事,但没有媒体上所说的那么严重,有些的确十分严重,如那些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但不管怎样,事件发生之后,作为政府以及危机事件直接相关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能够在事后缺席,成为“沉默者”。信息的迟滞源于权威部门没有及时公开事件的真实情况,导致权威声音的缺失。为此,必须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充分了解有关情况,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如果是谣言,则以事实来论证,可以使谣言不攻自破,因为谣言往往止于公开。如果是确有其事,则告知事件的调查进程。只有政策和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才能及时有效地遏制谣言滋生,维护社会的稳定。政府和有关组织的积极行动和有效措施,让民众可以少些无谓的猜测、多些理性的思考。

总之,作为政府当事人,态度必须要真诚和坦率,而不是敷衍了事。不要以为阻止媒体报道就是解决之道,其实事情往往欲盖弥彰,事情既已发生,终究会有人知道,而受众在媒体上看不到报道,仍会有恐慌,而这种恐慌,更让其觉得难以承受。“在一个信息交流手段高度发达的社会环境中,关于危机事件信息的任何扭曲和遮掩都不可能持久,反倒可能会失去信息主动权。”③政府应当大胆地站出来,坦诚相对,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公众的恐慌心 理。

可见,应对媒体恐慌需要政府、新闻媒体和受众的共同努力。当然,完全消除媒体恐慌是不现实的,但是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媒体恐慌的出现。

注 释:

恐怖假日范文第5篇

一、虚假新闻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贯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不彻底,这是虚假新闻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现在有些编辑、记者放松了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没有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观点,即使知道一些基本概念,也是一知半解。

二是新闻传播者自身的素养不足,这是虚假新闻产生的关键因素。有些媒体从业人员作风浮夸、粗枝大叶;知识储备不足、真假难分;听信道听途说、不经核实;为沽名钓誉、胡编乱造等。

三是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当前新闻界出现了一种媒体商业化倾向,这种倾向给虚假新闻提供了市场,为虚假新闻的又一个诱因。

四是媒体内部管理不完善,对虚假新闻缺乏有效制约。虚假新闻的存在与一些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点击率、收听收视率有关。有些媒体甚至明知其假但因为它能够哗众取宠、耸人听闻而半推半就、装聋作哑。

二、虚假新闻对社会的危害

(一)误导舆论,危害社会。新闻报道具有舆论导向的社会功能,虚假新闻不仅浪费了受众的时间和精力,更使他们的感情受到欺骗和伤害,直至造成思想行为方面的误导,有碍整个社会的常态发展。

(二)损坏名声,丧失威信。如果虚假新闻不断,不仅对社会和受众是严重的伤害,并且对于新闻界自身的损害也是不言而喻的。虚假新闻在破坏了人们对媒体信任的同时,也严重影响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三)形成侵权伤害,造成经济损失。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虚假新闻的负面效应不断地得到放大,虚假新闻不仅会引起受众与当事人的不正常心理,助长歪风邪气,甚至造成经济损失或形成侵权,带来不必要的新闻官司。

三、虚假新闻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新闻从业人员在从事新闻报道过程中如果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虚假新闻的报道行为,构成违法事实,则应当承担法律上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即承担虚假新闻的法律责任。严格来说,虚假新闻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可分为三个方面: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行为人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虚假新闻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是其承担虚假新闻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也是最主要的一种形式。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消除影响。用适当的方式消除因虚假新闻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尽最大可能地减轻对受害者的伤害。2.赔礼道歉。虚假新闻的当事人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以求得受害人的谅解。在日常运作中,有书面道歉和口头道歉两种形式。3.赔偿损失。对因虚假新闻而造成的受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当事人也可以用赔偿损失的承担方式。赔偿损失包括了赔偿受害人直接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两大方面。

以上民事责任的承担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至于究竟适用哪种以及如何适用更有利于受害人,主要视受害人根据实际情况所提要求而定。

(二)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行为人因违反国家行政法律规范而产生的行政法律后果。

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制定的许多文件和规章中,都有对传播虚假新闻的惩处措施,国务院制定的《出版管理条例》中也有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行政措施包括:(1)下达违规通知单;(2)通报批评;(3)责令限期更正或检讨。对于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上述只是媒体的行政责任,笔者认为,应同时追究造假行为人和相关负责人、领导的行政责任,根据其造假的程度不同或责任大小,由其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三)刑事责任。在我国,新闻界对虚假新闻可构成诽谤罪并不陌生,但对虚假新闻可构成的其他罪名却很陌生。事实上,在我国《刑法》中,除了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外,还有三种罪可以因为虚假新闻而构成:

1.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第一款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2. 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第一款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恐怖信息”只是列举性规定,并不只限于上述三种,只要能使人产生恐惧并在一定范围内引起社会公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都属于恐怖信息范畴。

2003年5月15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291条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虚假新闻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已经出现。如“纸箱馅包子”虚假新闻炮制者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纸箱馅包子”案件为新闻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新闻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除了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外,更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