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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战略

商标战略

商标战略范文第1篇

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打造商标强市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工商主推、企业主创”工作机制,形成“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全面推进”工作格局,创新政策措施,指导、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奠定品牌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起,围绕实施商标战略。由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选择部分县市区、乡镇和企业作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联系点,给予重点指导和帮扶,并按照有关条件,确定一批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创建活动,争创一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条件

1政府高度重视。制发本县市区创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参谋、指导、协调和保护作用。制发本地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

3辖区内注册商标总量及近三年商标申请量位居全市同等城市前列;

4辖区内注册的地理标志和被认定的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位居全市同等城市前列;

5重视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近三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数量位居全市同等城市前列。

(二)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条件

1政府将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发创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工作方案;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参谋、指导、协调和保护作用。制发本地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

3辖区内注册商标总量及近三年商标申请量位居全市乡镇前列;

4辖区内被认定的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位居全市乡镇前列;

5重视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行政村市场主体能规范使用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富农成效显著。近三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数量位居全市乡镇前列。

(三)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条件

1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企业商标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

2全市范围内或本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产业特色;

3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位于前列。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4高度重视商标管理工作。有商标管理(知识产权)机构、商标管理专职人员和较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

5近三年内无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办法

申报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须填写《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申请表》《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申请表》《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市工商管理局推荐,由县市区政府申请。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

2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县市区工商管理局(分局)推荐,由乡镇政府申请。市工商管理局审查,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县市区工商管理局(分局)推荐,由已获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和地理标志协会申请。市工商管理局审查,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每年年底由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检查验收,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确定示范名单。示范期限自示范名单确定之日起三年,期满后可申请继续示范。

五、扶持措施

(一)建立直通车服务机制。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示范工作联系点建立联络员制度。为联系点提供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灵活有效的综合服务,帮助示范工作联系点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个性化帮扶机制。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为联系点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新闻媒体开设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宣传专栏(专题)组织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参加国内外商标交流合作、业务培训、参观考察以及各类大型展会。加强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建立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大力支持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创建活动。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充分发挥“中部六省商标保护协作网”作用,对示范企业实施延伸保护。

(五)建立示范创建奖励机制。市政府将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六、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实施商标战略是提升城市影响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商标战略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督办,共同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

(二)加强信息交流。各县市区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要向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地示范创建进展情况。

商标战略范文第2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作为商品的标志、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在开拓和占领市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商标法》,把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作为保护知识产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年5月,全市共有注册商标789件,其中省著名商标13件,北知名商标5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境外商标注册27件。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商标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存在着注册商标总量不大,商标品牌结构单一,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品牌的意识还不强,一些部门对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是顺应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商标品牌集中趋势的必然要求,是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品和产业结构、提高企业和产业竞争力、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广大企业要切实增强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完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奋力开创我市商标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实施商标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和完善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工作格局,以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大型企业集团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壮大一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努力构建中国驰名、著名、北知名梯级发展、结构优化的商标发展格局。以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为龙头,充分发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在我市初步建立起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的商标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申请及时、使用规范、保护得力、服务到位、社会尊重的商标发展环境,形成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或区域品牌。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件;著名商标25件,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200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达3件以上,农产品商标总数达700件以上,境外注册达30件以上。

三、进一步实施商标战略的主要任务

(一)企业自主商标拥有量进一步增加

我市企业国内和国际商标注册数量稳步增长。我市企业国内注册商标总量与我市总体经济规模相适应,市场主体拥有注册商标数量进一步增加;国际注册商标数量与我市的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拥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产品和服务所占对外贸易份额实现提升。商标成为我市出口型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有力支撑。

(二)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明显增强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进而成为我市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商标富农”、“商标兴企”发展品牌特色经济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重要手段。培育、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强势商标品牌。

(三)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

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逐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商标文化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货的健康消费理念进一步加强。商标知识日益普及,企业商标人才队伍得到大力发展。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法治环境日臻完善。

四、进一步实施商标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推动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1、指导企业制定商标品牌战略。企业商标品牌战略是企业将商标品牌作为核心竞争力、获取差别利润与价值的经营战略。企业商标品牌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由商标设计、商标定位、商标形象、商标运用、商标广告、商标市场营销、商标管理、商标经营、商标保护、商标国际化等系统构成。

2、指导重点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着重围绕茶产业、旅游业、文化产业、农产品等具有一定优势的产业,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率先进行培育、扶持和推荐,积极做好“、“”等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培育工作。积极做好等创建著名商标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学习运用典型经验争创驰著名商标。

3、指导企业运用好商标优惠政策。指导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以动产质押贷款,以驰著名商标专用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支持驰著名商标品牌企业设立集团,支持驰著名商标品牌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支持驰省著名商标权利人在广告装潢中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或标志,支持中国驰名商标持有人申请冠用“中国”、“中华”字样的企业名称,支持省著名商标所有人申请冠用“”字样的企业名称、享有将其著名商标作为字号登记为企业名称的权利,简化驰著名商标品牌企业年检手续,建立驰著名商标企业回访制度。

4、指导企业加强商标权保护。指导企业通过商标注册取得法律保护,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标识,加强整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尤其是是要加强涉台商标保护,指导企业完善“打假保名优”工作机制、完善驰著名商标保护机制,有效维护企业的商标权益。

(二)推动开展商标富农工作

1、加强引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坚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指导有关主体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充分运用我省作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工作重点联系省的优势,用好用足工商总局商标局为我省地理标志提供的优惠措施,做好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

2、加强指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管理。规范商标标识的使用,大力推广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进一步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的保护,杜绝盲目扩大原产地特定区域范围的做法,避免为追求产品数量而牺牲产品质量、从而丧失地理标志的严重后果;充分发挥涉农商标、地理标志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进步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创新地理标志、涉农商标富农机制。支持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的生产发展,继续推广“商标+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促进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工作的开展,推动特色农产品和特色产业的发展。

4、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积极指导条件成熟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取得法律保护;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合法权益,并对农产品出口企业海外维权工作予以特别关注和支持。

(三)推动商标权行政保护

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开展经常性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稳步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大力整顿商品零售批发市场;加强对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加大对“在红袍”、“正山小种”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大对台资企业商标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解决涉台商标问题。

2、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商标权利人的联系。建立商标权利人商标权益的自我保护鼓励机制和打击侵权行为的扶持机制。在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同时,要充分利用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推动全社会重视商标战略

1、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义,报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成功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商标品牌意识,营造一个推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快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2、各有关单位要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及其它大型活动,广泛发放宣传品,把以商标为重点的知识产权知识送进企业、送入社区,深入到千家万户。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商标品牌知识培训,提升企业家的自身素质,增强创立品牌的信心,通过培训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传播商标品牌知识,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

3、全市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重点企业等有条件争创驰、著名商标的企业,要充分运用广告这一现代营销和宣传手段,加大商标品牌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参加各种产品展销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商标品牌的知名度,进一步树立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

五、进一步加强实施商标战略的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市工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以工商部门为主导,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的齐抓共管机制,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工商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商标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解决商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商标发展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每年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商标战略工作1次。组织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注册商标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商标主体做好商标管理工作,建立商标培育帮扶档案。

2、市工商局职责:指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指导定牌加工企业注册自己的商标,逐步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品牌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以创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引导龙头企业、规模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做大做强企业,服务经济发展。

3、市委宣传部职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推进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扩大商标对外宣传工作。

4、市发改局、经贸局职责:做好商标发展的项目支持,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做好行业商标发展规划指导工作。

5、市外经局职责: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进出口业务予以简化审核程序,做好境外商标注册的帮扶工作。

6、市农业、林业、文体局职责:做好农业、林产和民族民间特色文化产业商标发展的规划、培育和推荐工作。

7、市茶业局职责:加强对“大红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使用管理,做好“正好小种”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及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做好“武夷岩茶”等特色品牌的注册、申报、创牌工作和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境外注册工作。

8、市科技局职责:指导做好商标主体单位年度科技计划和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制定促进科技进步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科技进步奖申报以及行业商标发展规划落实指导工作。

9、市国税局、地税局职责:做好商标主体单位税收征收帮扶指导和商标发展的项目支持工作。

10、市公安局职责:做好在推进商标战略进程中涉嫌犯罪的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

商标战略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是企业文化的积淀和无形资产之一,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形象、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市场信誉的综合体现和开拓市场参与竞争的重要载体。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的地位、作用和价值日益凸现,在促进贸易、引导消费、鼓励自主创新、发展生产力以及提升企业及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县商标注册及保护工作得到了较好地发展,为我县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我县商标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商标数量少、注册不及时、宣传力度不够大、使用不规范,在市场上叫得响的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少,经济商标在推动结构调整、引领企业进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各有关部门要以发展注册商标为抓手,以争创安徽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引导、企业争创、政府奖励的原则,把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作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形成重视商标、争创名牌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动商标事业和名牌战略

紧紧围绕县“十一五”规划,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大力发展自主商标、自主品牌,积极推进商标文化发展。要突出我县当前发展商标注册的工作重点,拓宽“三大领域”(商标注册主体从国有、集体企业向个私企业拓宽,注册产业从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拓宽,商品范围从工业消费品向农副土特产品拓宽),狠抓“两个延伸”(积极引导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单一商标向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储备商标等多类商标延伸,积极动员有出口产品经营权的企业由申报国内商标向国际商标延伸)。“十一五”期间,全县发展注册商标500件,争创安徽省著名商标10件,发展证明商标、集体商标1—2件。

(一)鼓励引导我县生产经营者、种植养殖户多形式发展商标,积极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等,努力开创我县商标事业发展新领域和新局面。

(二)围绕我县重点产业、特色行业和优势产品,积极组织石榴酒酿造业、纺织工业、食品加工业、化肥生产企业发展注册商标。重点帮扶,积极推进“泽雨”化工产品、“中远”化工产品等品牌争创安徽省著名商标,支持鼓励“雁湖”面粉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三)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加大帮扶力度,促进我县重点农副产品发展注册商标。引导和支持我县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高老庄”黄瓜、“梅桥”大青豆、“神禹”牛肉等知名度较高的农副产品争创安徽省著名商标,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基地,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品辐射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四)围绕我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积极引导和促进具有怀远特色的文化品牌、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发展注册商标和争创品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涂山·大禹”、“花鼓灯艺术”,“白乳泉”、“常氏三王墓”、“怀远一中教会旧址”等相关的景点注册商标工作。积极申办“怀远花鼓灯艺术节和怀远石榴节”,以艺术文化和石榴产品搭台,经济知名品牌唱戏,把我县的知名品牌商标文化做大做强。

(五)围绕扩大对外贸易和推进招商引资,支持我县外资出口企业发展重点出口产品注册商标和创牌,引导和鼓励外来资本以投资、入股、合资等形式优先参与本县名牌商品的培育开发和扩大生产。

(六)认真做好商标续展和改制企业的商标所有权变更、转让工作,防止商标的闲置、失效和流失。充分激活我县原有的老品牌、老字号,进一步挖掘其品牌价值,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

三、建立保障机制,实现我县商标事业发展、名牌战略推进良性发展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成立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工作指导机构,研究制定商标发展和创牌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要重视支持知名农副产品创牌工作,各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增强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组织注册知名农副产品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

(二)由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采用先扶持发展,见效后再返还财政的办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协会、自然人注册商标。

(三)加大奖励力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协会、自然人争创名牌和无公害、有机、绿色食品品牌。对于申办农副产品注册商标的协会、企业给予1000元奖励;对于获得无公害产品的企业和基地给予5000元奖励;对于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和基地给予10000元奖励。

(四)强化宣传,加大对商标法规、商标知识和我县名牌产品、知名企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的商标意识和品牌观念。举办形式多样的知名商标、品牌产品和名优农副产品展示会、博览会、促销会以及优秀商标评选活动,积极组织我县企业赴外参加各类会展,促进对外合作与交流。

商标战略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商标战略 问题 原则 保障措施的修正

一、对现行商标战略保障措施的评析

所谓商标战略就是通过提高商标创造、管理、培育、运用和保护能力,培育更多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提升商标的附加值和商品竞争力,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至目前为止,我国商标拥有量居世界第一,是名符其实的商标大国,但却不是品牌大国。“根据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统计,全球品牌中名牌的比例不足3%,但市场占有率高达40%,销售额超过50%,计算机软件等个别行业甚至达到90%”。可见,品牌对于企业扩大规模,占领市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现有的国际上有竞争力的品牌为数不多,这显然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所以实施商标战略对于我国来说非常必要。国家工商局根据目前我国商标的发展状况,制定了商标战略的规划。但是商标战略的贯彻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保障措施,否则就是一纸空文。目前现有的保障措施对商标战略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商标人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商标中介服务组织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003年国务院取消了“商标人资格核准”和“商标组织设立”两项行政审批。随后,我国商标机构和商标人的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截至2009年9月1日,全国已有5756家商标机构在国家商标局备案。虽然商标机构和人的增长为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其出现的问题却更加令人担忧。我国的中华商标协会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下的事业单位,是商标机构和商标主管部门沟通的桥梁。2008年中华商标协会下设商标管理分会,专门负责商标的注册管理和监督。但是行业协会却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行业协会权威性不足,其行业规定对商标人和商标机构没有约束力。现今商标行业鱼龙混杂,环境恶劣,具体表现为:商标人业务素质低下;缺乏诚信,欺诈;商标机构社会评价低;同行业恶意竞争等。从表面看是这些问题是由商标人素质低下造成的,实际上是商标人的诚信和管理缺乏制度保障。

第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与现实需要相错位,不能满足商标战略的需求。

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包括与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等。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人才必须具备多学科的背景知识和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也就是说知识产权人才应该是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现实相错位,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人才知识结构单一;知识产权学科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复合性的学科,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以及理工科等多种学科。然而,现在多数高校都将知识产权学科归属于法学。在这种背景下培养出来的人才,法学功底虽深,但缺乏经济管理和理工科类的知识。在现实工作中,很难满足商标创造、管理、运用的需求。二是应用能力欠缺;知识产权法学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是这门学科的真谛。但是,高校大多注重对于知识产权理论知识的传授,忽略了对于专利申请、审查,商标注册、保护等实务知识的教育。所以目前绝大多数人才实务操作能力欠缺,面临工作任务时往往力不从心。

第三,政府的过度奖励措施引发商标保护中的异化现象,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商标战略出台后,各地方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当地企业申请注册商标,落实商标战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在短时间内创造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采取了重金奖励驰、著名商标的政策。例如,江苏省对于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设立了驰名商标专项基金,对于获得驰名商标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随后,苏州、无锡、连云港等地都出台了对于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奖励政策,希望通过奖励来激励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但是驰、著名商标是市场赋予企业的荣誉,是消费者对于企业经营和商品的认可。市场才是企业能否获得驰、著名商标裁判者。政府过度的奖励是对商标认定制度的干预。在这种物质的诱惑下,有些企业不惜制造“侵权者”,假借“侵权者”在不相同、不类似的商标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请求司法机关认定其“驰名商标”。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驰名商标认定制度,扰乱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不可否认,在商标战略实施初期,适度的奖励的措施对调动企业创牌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决不能将其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至胜法宝,否则将违背法律对商标权保护的初衷,商标战略的目标也无法实现。

第四,政府各部门协调机制失衡,导致决策依据缺乏准确性和科学性。

商标战略实施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工商部门牵头,部门协作的作用,形成联动机制。可在实践中各部门协作却无法落实。笔者通过商标战略课题调研活动发现,不少地方工商部门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企业经营情况和经济发展数据很难获取。目前,工商部门只是对企业注册商标的数量进行统计,而反应企业经营情况的数据如产值、利税则由当地统计局、税务局以及经信委等部门负责统计。实践中,由于缺乏部门间合作与协调机制和数据交换机制,导致一些基础数据难以获取或获取的数据不准确。数据是反应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也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基本依据。若以不准确的数据为参照,那么制定的政策就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真正需要。这一问题看似不大,却反映了各个部门在落实商标战略时缺乏协作性,难以形成合力。

二、落实商标战略保障措施应遵循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原则

首先,政府是商标战略的制定者和推动者。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明确商标战略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组织实施计划。随后各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和发展现状,制定政策措施,推进商标战略。在此进程中,政府始终承担着战略制定者和推进者的角色。其次,政府是商标战略的宣传者。政府为实施商标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采取措施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调动企业申请注册、运用商标的积极性。因为商标战略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再次,政府是实施商标战略,尊重和保护商标权的模范代表。政府的带头模范作用对企业和公众有着良好影响和示范作用。反之,若政府不尊重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社会公众就会对政府的政策产生怀疑,降低对政府的信任度。最后,政府还是实施商标战略的监管人和执法人。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中,政府都是知识产权市场的监管人。政府通过打击假冒等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为商标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总之,政府在商标战略中担当着引导者的角色,是商标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权威机构。制定战略纲要为商标战略的实施指明方向,采取政策组织实施,对实施进度进行监督,政府的职能贯穿商标战略的全过程。所以政府引导原则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基本原则。

(二)企业主体原则

虽然政府是商标战略的制定者和推进者,但是商标战略的主体并不仅限于政府,主要是市场中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战略重点第二条中指出要“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 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商标是商品区别的标记,商品是商标的载体,商标必须附着于具体的商品上才能体现其意义和价值。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关系到企业的商业信誉,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没有商标的企业无法也很难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更谈不上竞争力。现今很多企业已认识到商标对企业发展的作用,但是对于商标的运用、保护、管理仍不到位,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因此,制订和实施企业商标战略是企业加速发展,谋取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同时,企业商标战略也是国家和地方商标战略实施的基础性和关键性环节,通过企业商标战略的具体实施才能真正贯彻和落实国家商标战略和地方商标战略。

(三)商标法治原则

法律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依据,所以商标战略的实施必须依法推进,不论是国家的决策还是地方政府的政策、措施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为商标战略提供了高水准的法律依据。但是推进商标政策仅有《商标法》是不够的,还要完善与《商标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解决商标注册申请、保护以及行政执法中的实际问题。

实施商标战略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近几年,商标争夺战此起彼伏,无论是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争夺战,还是苹果与唯冠关于ipad商标之争,都反映了我国在商标使用和保护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妥善的处理商标纠纷,可以为商标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目前我国对商标权纠纷的处理主要有行政处理和司法诉讼两种方式。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形成协调统一的商标权保护机制,推动商标战略的实施。

三、修正商标战略保障措施的思考

商标战略的实施需要相应的保障措施,就如军队作战需要良好的后勤保障。商标、人才培养、政府部门的激励措施以及各部门的相互协调都是成功实施商标战略的保障。否则,商标战略就如同独木难以支撑起发展品牌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厦。

(一)加强对商标的管制,规范商标机构

商标战略包括商标的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方面,而健全商标中介服务体系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商标保护和管理的发展方向。商标申请程序复杂,不少企业对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和规则不够了解。自主申请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存在申请不通过的风险。而商标机构拥有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商标注册申请、保护的规则,可以提高申请通过率,节约资源。⑧同时,商标机构可以运用商标保护规则,帮助企业制定商标保护策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此外,商标机构还是国家法律、政策的积极推行者。国家通过这种中介服务组织可以把法律政策迅速的执行下去。因此,充分发挥商标等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关键问题。

充分发挥商标人和机构的作用,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商标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建立行业淘汰机制。中华商标协会及其商标分会可建立行业“黑名单”,将欺诈、出卖委托人商业秘密等不诚信行为列入禁止名单,凡是从事以上行为的人及其所在的机构将进入“黑名单”。行业协会可以将名单报送商标局和商标机构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开。对于进入黑名单的商标人采取取消商标资格并对其所在的商标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另一方面要严格商标资格制度。目前我国的商标行业准入门槛太低,这是导致商标行业混乱的主要原因。重建商标资格考试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对于商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能有效地提高商标人的素质,而且商标人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同,从而产生职业归属感,更加珍惜自己的职业。

(二)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做好人才培养规划

商标战略中人的因素最为关键,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因素。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人才的竞争。社会对于人才的渴求与目前国内人才供给的巨大差距势必会影响商标战略的推进。笔者认为对于商标人才培养要充分发挥国家、高等院校和企业的联动作用。

首先,国家要重视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做好知识产权的规划统筹。加大对于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投入,营造人才激励政策环境。其次,高等院校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基地,也是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主要来源。高校应有针对性的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在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时注重多学科的嫁接,丰富学生的知识面。对于本科学生可在其课程中安排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基础课程,使其了解我国的商标制度并具备处理基本商标问题的能力。对于知识产权硕士培养,可有意识的招收具有经济管理、理工、医学等知识背景的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深入教育。再次,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应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高校应在教学中增加专利申请书撰写、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审查等实践知识的教授,重视学生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高校可与商标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版权机构、法院以及各类企业合作。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实习,这样才能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效益的最大化,实现人才与社会的无缝对接。最后,企业培养是重要补充。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认识到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企业要改变观念,根据企业自身的需求有计划地增加知识产权投入。通过培训的方式,有步骤、有计划、持续地对员工进行培训,为培养企业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奠定基础。

(三)改进政府激励措施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政府的激励措施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动力。有效的激励政策应具有长久的生命力,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政府制定激励政策要根据地方的发展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运用税收、政府采购、信贷等多种手段,建立激励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长效激励机制。这样才能为商标战略的推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第一,税收方面。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于获得驰、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积极创建驰、著名商标。第二,技术创新方面。政府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还有科研立项等方面可以适度的倾向于驰、著名商标企业。同时,鼓励企业科研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第三,政府采购方面,根据同等优先原则,优先采购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商品、服务和劳务。第四,金融信贷方面。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商标价值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企业以商标为纽带,通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

商标战略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标战略 商标 地理标志

四川省巴中市处于成渝经济区、关天经济区的中间区域,现阶段经济发展相对落后。2008年6月,我国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意味着知识产权战略已经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共同构成我国的四大重要战略。随着经济、科技、贸易的竞争日益加剧,知识产权成为已成为区域间竞争重要战略资源。巴中市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特色农产品闻名遐迩,因此,因地制宜的发挥资源优势,实施商标战略,推广特色产品,对于发挥后发优势、促进巴中市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一、巴中市商标现状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国已注册地理标志903件,其中巴中市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9件:“南江金银花”、“通江银耳”、“南江大叶茶”、“南江黄羊”、“南江核桃”、“巴州川明参”、“南江翡翠米”、“巴山土鸡蛋”、“巴山土鸡”。四川省注册地理标志69项,其中数量较多的为成都市注册9件,广元市注册9件,巴中市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已居全省前列。该特色农产品分别由南江县特产协会、通江银耳协会、南江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南江县南江黄羊科学研究所、南江县核桃产业发展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经作站、南江县粮食局、巴中市畜禽养殖协会注册。

商标权意识的提高,促进了农业经济的飞速发展。行业组织、协会通过对地理标志的注册,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江银耳”户平均收入达3万元,年销售收入达8000多万元;“南江黄羊”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受益农民近10万;“南江金银花”人均增收480元,受益农民8万多;“南江核桃”人均增收320元,受益农民6万多;“南江大叶茶”人均增收700元,年产值1.8亿元。地理标志产品的收入占到了当地农户总收入的40%以上,比过去收入翻了一倍,已成为了促进农民增收的骨干产业。

虽然巴中市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占全省前列,但其市内知名企业重庆啤酒、小角楼、江口醇、普瑞制药等在该行业、全省、全国仍欠缺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品牌,要做大做强就需要品牌兴企――商标战略。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以实现市内知名企业的飞跃发展,促进巴中市经济的跨越发展。

二、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

巴中目前还处于传统农业发展期,其特色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已闻名遐迩,只是未能转化为较高的经济效益。虽然通江银耳等9项特色农产品注册了地理标志商标,但是良莠不齐的地方小农经济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始终不具备竞争力。除了创造、运用专利技术规模化种植优质作物、饲养畜禽,发展深加工行业,还需要打响品牌,即商标,以品牌的扩张和品牌的商品化来带动企业无形财产的增值。企业先要不断推出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所认可,再博得消费者对该商标的认同和忠诚。

1.商标注册战略。我国商标法上,商标权的客体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但未注册商标不能对抗在先权利和注册商标,发生侵权纠纷时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此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为打响商标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中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同类商品同一商标注册体系。例如: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电产品都属于同类商品,包括空调、家用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等,都注册使用的是同一“GREE格力”商标,这是格力商标能够成为国内外驰名商标的原因之一。

第二是注意同一商品系列化商标注册体系。格力公司同时申请注册“GLEE格力”、“格刀”、“格刃”、“GRRE”等近似商标与“GREE格力”构成联合商标,就可以防止他人混淆和仿冒。此外格力商标还在家电产品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上分别注册格力商标,使格力商标成为不同类别的商品都可以使用的防御性商标,其他人不得注册、使用和仿冒。

第三是建立等级商标注册体系,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如郎酒集团生产的“青云郎酒”、“红运郎酒”对应的是高端市场;“青花郎”、“红花郎”对应的是中端市场;“嘉宾郎”、“如意郎”对应的是低端市场。天然的通江银耳、巴中川明参、南江大叶茶等特色农产品本身就可以根据其质量高低、以及外包装的专利设计,将其注册为高中低三档不同的商标,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其次,这些特色农产品都可以利用高科技术制造出深加工产品,这一类产品也可以建立等级商标注册体系。

2.商标权运用战略。商标权的运用方式有许可使用、转让、转移、出资、重组、质押等。尤其是将商标专用权质押与融资相结合,对中小企业发展非常关键。例如成都实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通过政府引导,银行联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切中要害地解决了初创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在这个过程中,成都创新地引入了风险投资理念,通过风投联动分担风险,放大资金池,这样的模式,很值得借鉴推广。合理运用商标权是招商引资的重要渠道,与巴中市十二五规划把握“外资西进”“东资西移”的有利时机,依托特色商标资源拓展引资领域的规划不谋而合。巴中市同样可以打造知识产权资源“巴中模式”屹立于商标战略强市之林。

3.商标权管理战略。企业光有商标权是不够的,还需要对其进行长期的管理。例如巴中优势品牌江口醇酒在韩国、越南等亚洲国家大受欢迎,其海外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更应专业地管理企业知识产权资源,抢滩更宽的海外市场。在企业内部成立商标权管理部门,对欲出口的产品做好知识产权检索和论证,尽量降低可能出现的商标权风险。

参考文献

[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中国也注册地理标志名录(截止2010.12.31)(三)[EB/OL],登陆于2011年8月25日.

[2] 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中国特产报[N],2011年6月1日( B2).

[3] 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