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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日志

伤心日志

伤心日志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伤寒杂病论》 ; 情志病; 医学心理学

张仲景《伤寒杂病论》在中医学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奠定了中医临床辨证论治的理论基础。伤寒原著中没有对情志病的专门探讨,但其中蕴涵着丰富的情志异常内容。在《伤寒论》398条原文中,以情志为病因或主症之一的有关条文计40条,涉及情志的条文计88条。在113个方中,以情志为主因或主症之一的有22方,涉及的有34方[1]。研究《伤寒论》在病因、辨病和治疗方法等多个方面蕴涵着的情志学说内容,探析其中理法方药的规律,有助于了解当时中医情志异常的防治思想,对当代心身疾病的临床诊疗和中医心理学的发展有所启示。

1 对情志异常的病因的分析

对于情志异常的病因,我国古代曾有相当长的时期都认为是鬼神作祟,用巫术或移精变气的祝由等方法治疗。基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张仲景对情志异常的病因大多未明确说明。只对奔豚气的病因在《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有明确的说明,《伤寒论》第117条:“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少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也。”中所云“烧针”和“发汗”之后,寒邪从针孔而入所导致的;《金匮要略·奔豚气病脉证治第八》首条提出的奔豚气的病因:“病有奔豚,有吐脓,有惊怖,有火邪,此四部病,皆从惊发得之。”又说:“奔豚病,从少腹起,上冲咽喉,发作欲死,复还止,皆从惊恐得之。”说明人受到惊吓和恐怖以后会出现奔豚病。《诸病源候论》也认为奔豚病“起于惊恐忧思所生”,这里的惊恐应该理解为多种精神方面的刺激。可见奔豚气的病因和惊恐有密切关系。此二者病因虽不同,但引起的症状是相同的:“从少腹起,上冲咽喉,发作欲死,复还止”。豚者,小猪也。以奔豚为证候名,是以小猪的奔跑状态来形容患者自觉有气由下向上奔走,如豚之奔,发作憋闷欲死,痛苦异常,时发时止的证候。但是,此二者引起奔豚的病机和病位却又是不相同的,火邪所导致的奔豚是因为伤寒误汗伤阳,心阳虚则下焦肾中阴寒之气或者肾中之留饮乘虚循冲脉上逆凌心,引发奔豚。惊恐所导致的奔豚是因为精神刺激,使肝失疏泄,肝郁化火,循冲脉上逆,引发奔豚。

虽然仲景描述某些情志异常的症状用神灵、鬼神之类如《伤寒论》145条“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人血室,如鬼神所作”,但我们从其遣方用药特点可测知其病因,如谵语如狂多属血行不畅,扰及心神,血蓄下焦者,仲景提出用桃核承气汤或抵当汤破血逐疲;热入血室者,仲景用刺期门或小柴胡汤治疗;虚烦不眠属肝血不足,药用酸枣仁为君药,以养血安神;奔豚气属肝气冲逆,药用李根白皮以降逆下气;梅核气属气滞痰凝,药用半夏、厚朴以化痰理气。由此可见仲景将情志异常的病因主要归为两类:脏腑虚衰,心神失养;七情过激,气机紊乱[2]。

2 在辨证要点上论及情志因素

仲景在确立六经辨证体系时,十分重视情志因素,在六经辨证的一些要目中有的是以情志异常作为主要的辨证依据。如《伤寒论》第281条:“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因阴阳俱衰,以肾阳虚衰为主,气血两虚,心肾不交,而表现为阴精阳气大虚,精神失养的意识朦胧、昏昏欲睡状态,这是诊断少阴病证的重要指标之一。《伤寒杂病论》诸多病证中常出现不得眠、癫狂、惊悸、神昏、谵语等情志症状,有些甚至是病因或主症之一。如:《伤寒论》第106条:“太阳病未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其血必自下,下者即愈。”第107条:“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不可转侧,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第112条:“伤寒脉浮,而医以火迫劫之,亡阳惊狂,卧起不安,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第96条:“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外有微热,或咳,小柴胡汤主之”等均以情志症状作为疾病辨证的主要依据。

3 情志异常的辨治方法

3.1 疏肝解郁、和解枢机法《伤寒论》第96条曰:“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嘿嘿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鞭……小柴胡汤主之。”平素心胸狭窄,则气机郁滞、肝气不舒,影响脾胃而气血虚弱,感受外邪,乘势而入,深入少阳。肝胆相连,脾胃相关。肝木乘脾,则腹中疼痛、不欲饮食;木失条达,则精神抑郁、神情嘿嘿;肝气化火、热郁少阳,则口苦咽干、目眩;气机为情志郁结,肝胆经脉不利,故胸胁苦满,或胁下痞鞭;郁热上逼心神,则烦。治疗以和解枢机为主。方选《伤寒论》小柴胡汤化裁,此方药虽7味,但寒温并用,升降协调,攻补兼施,具有疏利三焦,调达上下,宣通内外,和调气机之功,去滓再煎,使气味醇和,增其和解之性。因其组方严谨,功效卓著,应用极为广泛,几乎涉及各个系统疾病。仅在治疗情志相关疾病方面,多有疗效。用本方加减治疗因情志不遂所致的头痛、胸胁痛、腹痛、呃逆、发热及精神紧张,突受惊恐导致的脱发等病症,疗效甚为可靠[3]。

《伤寒论》第318条曰:“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肝为刚脏,性喜条达而恶抑郁。若气机不利、阳郁不伸、不能敷布四肢,则厥逆,木横侮土,则泄利腹痛;肝气上侮肺金、胸阳失宣,则或咳或悸;气机郁结、三焦水道不畅,则小便不利。本条虽冠以少阴病,实系仲景为区别肝气郁结之气厥与少阴阳虚之厥逆的截然不同而设[4]。方用四逆散,疏肝解郁、调和肝脾。

3.2 和解泻热、重镇安神法《伤寒论》第107条曰:“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肝胆相火上炎、心神被扰,则谵语烦惊,甚则神识失常;气机被郁,故胸满而小便不利。方用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以重镇安神、调理肝胆、和解泻热。适用于因情志不畅,忧思郁结,阳郁化火,热扰神明所致之癫狂证。临床多表现为善愁易怒,郁郁寡欢,失眠多梦,或性情急躁,心烦易惊,每因情志刺激而精神失常,狂躁大作,打骂毁物等,可伴有口干苦,面赤,便秘,脉弦细。本方由小柴胡汤去甘草加龙骨、牡砺、铅丹、桂枝、茯苓、大黄组成,既可和解少阳,宣畅气机,又可宁心安神,调畅表里之气,原治外邪内陷少阳,热扰神明之烦惊谵语证。因为七情过激,化热内扰心神所致之上述症候,在病机上与此相近,亦可用之。因本方含有铅丹,故不可过剂,待症状平稳之后,改投甘麦大枣汤加减以为善后,方可无虞。

《伤寒论》76条指出“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侬,栀子豉汤主之;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不管是太阳病,阳明病,还是下利病,若出现本症,缘属邪热蕴郁胸膈,心神被扰所致,病虽不同,病机相同,故缘用栀子豉类方药以清宣胸膈郁热,宫城热除,神明自安。

3.3 益肾宁心、温补心脾法《伤寒论》第65条有云:“发汗后,脐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本条论述了心阳虚下焦留饮欲上冲的奔豚的证治。本证是因为发汗损伤了心阳,则心阳不能下交于肾阴,震摄无权,下焦之留饮乘心阳虚而欲上犯,所以脐下悸,欲作奔豚。脐下悸是奔豚病发作前的前驱症状,故叫“欲作奔豚”,是水与气相搏于脐下,欲上冲而未冲之证。以方测证,仲景用茯苓,一般小便不利必用之,故本证的证候应有小便不利的症状。膀胱气化不利,水饮内停,阻止了肾阳的气化功能,从而表现出肾阳的相对不足,只要留饮一去,肾阳就可以自动恢复其功能。所以张仲景重用茯苓通利小便,以去下焦之留饮,以恢复肾阳;桂枝平冲降逆,配茯苓以通阳化气,配甘草以温补心阳,一举三得,使留饮去,心阳复,脐下自平;加大枣者,配以炙甘草,根据“欲治其水,必益其土”的道理,培土制水,从中焦论治,以平上冲之逆气[5]。

《伤寒论》303条指出,“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本病病机为肾水方于下,心火亢于上,心肾不交,故心烦,用黄连阿胶汤功在滋阴清火,水火即降,心神方能安定。

《伤寒论》第102条白:“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金匮要略·惊悸病》篇曰:“寸口脉动而弱,动即为惊,弱则为悸。”劳心过度,心脾亏损、心脾失常,则心悸失眠;脾气虚弱,则食少运滞。宜用小建中汤、炙甘草汤之类,以补益心脾及阴阳气血”。

4 重视针灸对情志异常的治疗作用

张仲景也十分重视针灸对情志异常的治疗作用。

如《伤寒论》第142条:“太阳与少阳并病,头痛,或眩冒,如结胸,心下痞而坚,当刺肺俞、肝俞、大椎第一间,慎不可发汗,发汗即谵语,谵语则脉弦。五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伤寒论》216条“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濈然汗出则愈。”《伤寒论》第117条“发汗后,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至心,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主之。”此因表证烧针过汗损伤心阳,阴寒内盛,且兼外寒自针孔处侵入,闭郁阳气而成奔豚气病,治以桂枝加桂汤内服温经通阳,平冲降逆;外用艾柱灸所针之处的小红核以温经散寒[6]。综上所述,《伤寒杂病论》中包含的情志学说内容十分丰富,情志异常症状在不同的疾病过程中或仅见一二症,或数症并见,甚或作为六经辨证之要点。涉及的情志病种也很多,虽然作者没有对其进行系统、专门的阐述,但把精神、情志的异常变化作为诊断、辨证的重要依据,并对其制定了一些比较有效的治疗方法,对情志病临床辨证体系的建立有着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 杨俏田,秦 华,高金虎,等.中医心身疾病治疗学[M].太原:山西科技出版社,2001:19.

[2] 王立人.从方剂配伍论仲景治疗情志病的特色[J].中医函授通讯,2000,19(3):2.

[3] 杨景锋.张仲景辨治情志病八法探要[J].辽宁中医学院学报,2005,7(4):327.

[4] 曹烈坤.仲景治情志所致疾病十法述略[J].中医函授通讯,1995,1:7.

伤心日志范文第2篇

关键词:情志病:机制

中图分类号:1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17(2009)05-0949-03

随着社会精神心理问题的日益增加,医学模式也由原来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一心理一社会模式以及生物一心理一社会一环境的后现代医学模式转变,人们对健康生活内涵的理解发生重要变化,对精神生活追求不断加强,社会竞争压力不断增加,由精神心理问题导致各种疾患的问题也显得格外突出,人类情感活动与健康的关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本文就情志致病的机制作一剖析,以期为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提供帮助。

1 体质虚弱是情志致病的核心

近年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基于因人制宜思想的中医体质理论基础研究”提出4个重要论断:(1)体质可分论,即体质可以客观分类;(2)形神构成论,即体质是特定躯体素质与一定心理素质的综合体;(3)体病相关论,即体质类型影响疾病的倾向性;(4)体质可调论,即通过干预可以调整体质偏颇。从上述理论我们可以认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体质特征;体质不仅包括生理体质,也包括心理素质,生理体质是心理素质的物质基础,两者密不可分,而心理素质则正是情志致病发生的直接内在根据;但体质又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可以通过后天的干预和调整来改变体质的特性,从而有效的预防情志致病的发生。

1.1 邪之所凑,其“质”多虚

体质是指在人体生命过程中,在先天禀赋和后天获得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状态方面的综合的、相对稳定的固有特质,是人类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所形成的与自然、社会环境相适应的人体个性特征。表现为结构、功能、代谢以及对外界刺激反应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性,对某些病因和疾病的易感性,以及疾病传变转归中的某种倾向性。它具有个体差异性、群类趋同性、相对稳定性和动态变化性等特点。这种体质特点或隐或现地体现于健康和疾病过程之中。它是机体以五脏为中心的形态结构、功能活动和精血津液等生命基本要素的总和,是由先天禀赋和后天发育共同构筑而成,具有相对稳定的生理特性。它通过人体形态、功能和心理活动的差异性表现出来,脏腑经络和精气血津液是体质的生理学基础。体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正气的盛衰偏颇,体质强者,抗邪、驱邪、调节、修复能力强,不易感邪发病;体质弱者,御邪抗病修复能力差,易感邪而发病。所以,感邪后是否发病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体质的强弱,《灵枢・五变》曾以斧斤伐木为喻,作了精辟形象的论述,指出:“木之阴阳,尚有坚脆,坚者不入,脆者皮弛,至其交节,而缺斧斤焉。夫一木之中,坚脆不同,坚者则刚,脆者易伤,况其材木之不同,皮之厚薄,汁之多少,而各异耶?夫木之蚤花先生叶者,遇春霜烈风,则花落而叶萎;久曝大旱,则脆木薄皮者,枝条汁少而叶萎;久阴淫雨,则皮薄者,皮溃则漉;卒风暴起,则剐脆之木,枝折杌伤;秋霜疾风,则刚脆之木,根摇而叶落。凡此五者,各有所伤,况于人乎!”

除此而外,《内经》多处论述了这一观点,“虚邪贼风”侵袭虚体而发病。例如:“肉不坚,腠理疏松而发病。(《灵枢・五变》)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邪不能独伤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两实相逢,众人肉坚。(《灵枢・百病始生》)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两虚相感,其气至骨,人则伤五脏。(《素问・八正神明论》)”

1.2 体质不同其病各异

体质与正气均是精气血盛衰和脏腑经络结构与功能的反映,正气作为对整个人体生命物质及其功能的高度概括,重在“能力”的差别,只有强弱之分,而无类别之别;而体质是对人体生命活动现象整体表现特征的概括,即对人身心特征的概括,重在“质”的差别,既有强弱之分,又有不同类型的划分,因此,体质不但决定了发病与否和修复、调节能力的强弱,还决定了发病的倾向性及疾病的病性、病位和病势。

在正常生理条件下,每个个体存在着一定的或阴或阳的偏盛或偏衰、偏多或偏少,导致了不同个体之间在生命活动表现形式上的某种倾向性和属性上偏阴偏阳的差异性,从而决定了人体体质的多样性。由于机体自身生理范围内阴阳的盛衰偏颇,决定了个体处于不同的机能状态,从而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性、亲和性、耐受性不同,也就是选择性不同,正所谓“同气相求”,所以个体对某些病邪的易感性、耐受性不同,由于个体对某些病因的易感性不同,进一步决定了不同体质的人不同的发病倾向性。章虚谷认为:“六气之邪,有阴阳不同,其伤人也,又随人身之阴阳强弱变化而为病”,这种“病之阴阳,因人而变”和“邪气因人而化”的观点,就是由于个体体质的差异性而导致疾病的多变性。《素问・风论》日:“风之伤人也,或为寒热,或为热中,或为寒中,或为厉风,或为偏枯,或为风也,其病各异。”而造成这种差异性的原因,是体质“因人而异”所致。

如:其人肥,则风气不得外泄,则为热中而目黄,人瘦则外泄而寒,则为寒中而泣出。(《素问・风论》)

消瘅,仆击,偏枯,气逆发满,甘肥贵人则膏粱之疾也。(《素问・通评虚实论》)

虚邪之中人,……阳盛则为热,阴盛则为寒。(《灵枢・刺节真邪》)

一时遇风,同时得病,其病各异,愿闻其故……凡此五者,各有所伤,况以人乎……肉不坚,腠理疏,则善痛风……五脏柔弱者,善病消瘅。(《灵枢・五变》)

有人于此,并行而立。其年之长少等也,衣之厚薄均也。卒然遇烈风暴雨,或病或不病。(《灵枢・论勇》)

人之禀赋不同,而受病亦异。顾私己者,心肝病少,顾大体者,心肝病多,不及情者,脾肺病少,善钟情者,脾肺病多。任沉浮者,肝肾病少,矜志节者,肝肾病多,病起于七情,而五脏因之受损”。(《理虚元鉴・原序》)

1.3 “情”之生成,体质为营

脏腑是构成人体、维持正常生命活动的中心,人体的各项生理活动都离不开脏腑的协调配合,所以,个体体质的差异必然以脏腑为中心,脏腑的形态和功能特点是构成并决定体质差异的最根本的因素。正如《景岳全书・传忠录》日:“若其同中之不同也,则脏器各有强弱,禀赋各有阴阳。脏有强弱则神志有辨也,颜色有辨也,声音有辨也,性情有辨也,筋骨有辨也,饮食有辨也,劳逸有辨也,精血有辨也,勇怯有辨也,刚柔有辨也……此固人人之有不同也。”脏气发生偏聚盈虚的体质改变,可使体内形成某种情感好发的潜在环境,使人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性增强,使七情的产生有一定的选择性和倾向性。

“精气并于心则喜,并于肺则悲,并于肝则忧,并于脾则畏,并于肾则恐。(《素问・宣明五气》)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灵枢・本神》)”

1.4 体质虚弱易伤以“情”

人的体质虚弱,容易被情志所伤,如《内经》中有这样的叙述:“人之有不可病者,至尽天寿,虽有深忧大恐,怵惕之志,犹不能减,甚寒大热,不能伤也;其有不离蔽室内,又无怵惕之恐,然不免于病。”(《灵枢・本脏》)“色赤小理者心小,……心小则安,邪不能伤,易伤以忧;五脏皆小者,少病,苦焦心,大愁忧”。(《灵枢・本脏》)

2 刺激是情志致病的扳机

“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郭店楚简》),“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文心雕龙》),意思是说,喜怒哀悲等情绪反应是人的天性,它表现于外,由外物引发。当一个人的生活境遇发生骤然变化时,尤其是从富有变为贫穷或职位的骤然下降,或当人在情感方面受到打击或不能满足情感的需要时,人在心理上往往不能接受,导致心理上的不平衡,容易产生情志的变化,进而引发疾病。我们的先哲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开始重视情志致病发生的诱发因素,认为境遇的变迁能乱人情志,引发疾病。

如:“故贵脱势,虽不中邪,精神内伤,身必败亡;始富后贫,虽不伤邪,皮焦筋屈,痿蹙为挛。”(《素问・疏五过论》)

“因境遇者,盖七情不损,则五劳不成,……从来孤臣泣血,子坠心,远客有异乡之悲,闺妇有陌头之怨,或富贵而骄佚滋甚,或贫贱而窘迫难堪,此皆能乱人情志,伤人气血”。(《理虚元鉴》)

“阴寒直中之证,……惟流离穷困之世多有之。若当时治平,民安报暖,则直中之病少见”。(《景岳全书》)

刺激不仅来自对外界的反应,更源自人的内心。情志异常往往因为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而导致,若人的内心私欲太过,遇事就会斤斤计较,患得患失,心神日夜不宁,日久则导致形劳精亏,影响人体精气血的正常运行,导致精气内郁而变生百病。若人的内心意志不够坚强,遇事则会六神无主,心神慌乱,产生忧愁、焦虑,或是对自身要求太过苛刻,一有不如意,便心中不悦,不能自己,产生连锁反应,由小及大,形成恶性循环,处理事情则更加混乱无序,从而进一步加重对自身的恶性刺激,以至于产生自卑或抑郁情绪。

情志致病是以情志异常为中心的系列变化,情志异常往往由外界刺激而引发。当外界刺激人体时,人体通过五官九窍进行感觉,通过五脏尤其是心脑进行感应,所谓“任物者谓之心”,通过人的认知评价确立和自己内在需要相符或不符的体验,形成不同的情志反应,当情志反应超过一定的度时,便成为致病的重要因素。因此,外界刺激是引志异常反应的扳机,而是否引志异常的反应取决于外界刺激的强度和机体本身的耐受能力。

3 情志异常是情志致病的中心环节

3.1 情志之“常”何伤之有

情志在正常情况下的表达,是人的生理机能的正常反应,不仅不能引起疾病,反而对身体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古人在很早以前就意识到这一点。

例如《医醇剩义・劳伤》曰:“夫喜、怒、忧、思、恐、悲、惊,人人共有之境。若当喜而喜,当怒而怒,当忧而忧,是即喜怒哀乐而皆中节也。此天下之至和,尚何伤之右?惟未事而先意将迎,既去而尚多留恋,则无时不在喜怒忧思之境中,而此心无复有坦荡之日,虽不欲伤,庸可得乎?”

3.2 情志之“异”致病之因

情志异常,如突然发生的、或长期的过度的情志刺激超过生理正常的范围,即成为致病因素,使脏腑气血功能紊乱,引发某些疾病。如《灵枢・百病始生》日:“喜怒不节则伤脏”,《灵枢・口问》日:“故悲哀忧愁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

情志之所以能够成为病因,这与情志刺激的强度、持续时间、产生方式和阈值的大小有直接关系,如《灵枢・口问》日:“大惊卒恐则气血分离,阴阳破败,经络厥绝,脉道不通”,《千金要方・养生序》日:“才所不逮强思之,伤也;……深忧重恙,伤也;悲哀憔悴,伤也;汲汲所欲,伤也;戚戚所患,伤也。”

时机――“不时”或“不当”:情志在正常生理状态下,当喜而喜、当怒而怒,若发之不当,则容易引起疾病。

例如:“饮食不节,喜怒不时,津液内溢。乃下留于睾,血通不通,日大不休,俯仰大便,趋翔不能”。(《灵枢・刺节真邪》)

“如草木之应四时也,喜怒当寒暑,威德当冬夏。冬夏者,威德之合也;寒暑者,喜怒之偶也。喜怒之有时而当发,寒暑亦有时而当出,其理一也。当喜而不喜,犹当暑而不暑;当怒而不怒,犹当寒而不寒也;当德而不德,犹当夏而不夏;当威而不威,犹当冬而不冬也”。(《春秋繁露・今注今译》)

强度――“过”:机体在正常情况下,在外界事物的诱发下,会出现情志的变化,但是在一定范围内的情志并非引起疾病,而是自身机体调节的一种保护性反应,但当情志变化很大,超出了人体所能承受的范围,就可能会引起疾病,并且这种恶性后果的程度与刺激的强度成正比。

例如:“阳气者,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苑于上,使人薄厥”(《素问・生气通天论》)

“凡欲诊者,必问饮食居处,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精气竭绝,形体毁沮。暴怒伤阴,暴喜伤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素问・疏五过论》)

时间――“久”:有些情志刺激虽然强度不大,但是长期的刺激而产生积累效应,使身体逐渐不能承受,直到某一天而出现病理的情况,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诸如久悲、久思、过忧等持续不良的心境可积久而成病。

例如:“精神不进,志意不治,故病不愈。今精坏神去,荣卫不可收复,何者?嗜欲无穷,面忧患不止,精神驰坏,荣泣卫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素问・汤液醪醴论》)

频率――“数”:有些刺激虽然强度不大,但是刺激的次数累积不断从而产生累积效应。

例如:“形数惊恐,经络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形”。(《灵枢・九针论》)

方式――“卒”:有些刺激往往人们能够注意或理解到,而有些刺激则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这些刺激由于无法预料、无法控制对人体产生的危害也相对较大,容易引起某些疾病。

例如:“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阴阳破散,经络厥绝,脉道不通,阴阳相通,卫气稍留,经脉虚空,血气不次,乃失其常。”(《灵枢・口问》)

阈值――“低”:情志刺激不管是强度、持续时间和刺激方式的不同,产生这些不同的原因与机体本身的承受力有关,也就是说每个机体对情志刺激耐受的阈值大小不同,所以同样强度的刺激对不同的机体所产生的效应也就不同,也是情志刺激机体是否产生疾病的关键所在。个体阈值的水平,不仅反映了个体对情志变化的生理调节范围。同时也是衡量精神刺激强度及其是否致病的标值。而情志阈值的大小对于一个人不是一成不变的,正如童园园所说:“阈值是以个体的体质类型为基础,并且以五脏的素质和即时的机能状态为主体,同时,各种社会因素,如文化背景、道德标准、传统观念等又不断对其进行着再塑”。

伤心日志范文第3篇

一名离异单身女子与一名有妇之夫因婚外,导致自己先后早孕和宫外孕,不得不进行流产手术和宫外孕手术,从而造成自己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致残。当这名女子要求男方承担责任时,却遭到了断然拒绝,导致双方反目成仇,由此引发了一场离奇的、因婚外致女方伤害致残的人身损害索赔官司。那么,该女子因自己的不道德行为受到伤害,法律能给予保护吗?2007年5月23日,法院的判决从司法层面给出了答案。

婚外情惹祸端

人流手术致身残

现年40岁的林娇倩是一名离异单身女子,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2004年年底,林娇倩通过其姐姐,认识了长自己四岁的有妇之夫徐志勇。两人虽然都已到了不惑之年,但一个是风韵犹存,开朗活泼,一个是英俊潇洒,风趣幽默,初次相识,就有说不完的话,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分手时,双方相互留下了联系方法。

随后,两人就常常相约一起相聚,感情也急剧上升。一天下午,两人兴之所至,到市区一家宾馆开房……接下来,两人便一发不可收拾,许多宾馆都留下了他们的身影。

2005年5月初,林娇倩突感身体不适,吃饭总想呕吐,便来到医院看医生,不料,经诊断为早孕。林娇倩便找徐志勇商议,徐志勇一听林娇倩怀孕了,显得有点紧张,便连哄带劝,让林娇倩把孩子打掉。林娇倩也考虑到自己快四十岁的人了,又是一个离异单身女人,生个小孩确实不妥,便同意了徐志勇的意见。5月20日,林娇倩在徐志勇的陪同下,来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此事过后,两人感情依旧。可是,让林娇倩没有想到的是,2005年8月25日,林娇倩又因异位妊娠入院诊治,因情况危急,不得不做“右侧输卵管切除、左侧输卵管结扎、右侧卵巢修补”手术,住院一周于8月31日出院。

这次手术后,林娇倩明显感到身体大不如从前了,而且因为手术也花费不少,心想自己走到这一步,都是徐志勇惹的祸,便多次找徐志勇,希望徐志勇能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林娇倩每次与徐志勇交涉时,徐志勇都表示自己会对林娇倩负责的,但林娇倩对徐志勇就是感到有点不踏实。徐志勇为了让林娇倩宽心,于同年10月24日分别在林娇倩的病历上以及医院出院记录上写下了“这个结果,由我承担”,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负心汉推卸责任

伤心女告上公堂

有了徐志勇的一纸保证,林娇倩多少得到了一些宽慰,两人依然保持着婚外性关系。可是,一段时间后,林娇倩见徐志勇没有任何实质表示,便多次在温存后有意无意地提醒徐志勇。刚开始,徐志勇还能耐着性子听林娇倩唠叨,并不时地给予一些安慰,承诺自己肯定会负责的,让林娇倩放心。可是,时间一长,两人都失去了耐心,常常为赔偿事宜吵闹,两人的感情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到最后形同路人,这让林娇倩非常伤心,她没有想到徐志勇竟是一个如此不负责的男人,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林娇倩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于是,2006年8月18日,林娇倩来到法院,一纸诉状将徐志勇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徐志勇赔偿自己因两次怀孕给自己的造成的经济及人身伤害所带来的损失共计3.2万余元。

针对这起因婚外引起的伤害赔偿诉讼,法院极为重视。在法庭上,曾经表示要恩爱一辈子的两个人反目成仇,围绕着林娇倩的流产及宫外孕是否由于林娇倩与徐志勇之间的所引起的争议焦点,双方唇枪舌剑,相互责难,互不相让。

法庭上,面对辜负自己一片痴情的徐志勇,林娇倩伤心至极,哭诉道:“2004年,徐志勇通过我的姐姐结识了我。之后不久,徐志勇在得知我是离婚单身的情况下,以自己有同样的遭遇为由,要求我陪他聊天,舒解彼此寂寞。后来竟怀孕了,无可奈何的我只能选择流产。2005年8月10日,我被检查出是宫外孕,医生讲必须进行手术切除右侧输卵管并做结扎手术,不然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这时我得知徐志勇不是单身,而是有妇之夫。后来我还是接受了手术,徐志勇表示会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并于2005年10月24日在我住院记录上写下了保证承诺。出院后,我要求徐志勇履行承诺,但是徐志勇立刻翻脸不认账。”对此,林娇倩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徐志勇停止侵害,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补助费、结扎损害残疾赔偿金等计3.2万余元。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林娇倩向法院提交了病历卡、出院记录、法医学鉴定书、收条等证据。林娇倩认为,现有的证据足以证明徐志勇与自己的导致了自己的流产及宫外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林娇倩放弃要求徐志勇停止侵害、赔偿交通费的诉讼请求,但增加残疾赔偿金数额至41928元。另外,林娇倩还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人身损害结果是否构成伤残以及需要休息、护理、营养的时间进行法医学鉴定。经鉴定结论为:林娇倩右侧输卵管切除、左侧输卵管结扎和右侧卵巢修补属九级残疾;林娇倩术后休息时间以90日为宜,可适当补充营养,建议营养补充时间为30日;林娇倩住院期间需一人护理,出院后无需他人护理。

针对林娇倩的诉讼,徐志勇逐一辩驳,想一推了之。他说:“首先,林娇倩所说的与客观事实不符,林娇倩知道我的家庭情况,不存在我欺瞒、引诱她;其次,我在医院病历和出院记录上所写的,是在林娇倩的威胁下才写的;第三,我已经付给了林娇倩医药费3000元,其余的医药费她已经在单位报销了;第四,林娇倩的人流以及宫外孕由我造成依据不足,所以不存在赔偿问题。”

性伤害虽无错

欠孽债终须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志勇分别在林娇倩早孕流产的病历上以及宫外孕手术的出院记录上亲笔书写的“这个结果,由我承担”的内容,足以证明了徐志勇对由于其与林娇倩之间的两性关系导致了林娇倩的早孕以及宫外孕后果的承认。在法庭对上述两份证据进行质证时,徐志勇也予以认可。现徐志勇认为其是在威胁、胁迫的情况下书写了上述内容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徐志勇书写的内容应该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故应认定林娇倩与徐志勇间的两性关系导致了林娇倩的早孕以及宫外孕。

因林娇倩与徐志勇之间的两性关系,导致了林娇倩早孕流产以及宫外孕手术。根据法律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林娇倩因早孕流产以及宫外孕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合计为人民币44097.53元。

综合案件始末,法院认为,林娇倩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是在徐志勇或强迫的情况下与之发生的,从而导致早孕流产以及宫外孕手术的后果。因此,可以认为本案是由于林娇倩与徐志勇婚外而引起林娇倩意外怀孕,从而导致人身伤害。但是,法律的评价标准不同于道德,对婚外性关系中的当事人所受人身伤害,法律同样也应予以保护。故林娇倩要求徐志勇赔偿其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另外,林娇倩所受的身体伤害和致残原因以及住院、误工损失主要由其宫外孕的事实造成。林娇倩宫外孕的结果虽然由双方造成,但结合宫外孕的发生比例,可以认定当事人双方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均无过错,在此情况下,如由女性一方承担后果显失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原则,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即徐志勇应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应当赔偿林娇倩人民币22048.77元。林娇倩超出该赔偿金额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2007年5月23日,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徐志勇赔偿林娇倩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计人民币22048.77元。

法官说法:

一起因婚外导致女方人身伤害致残而引发的索赔案,随着法院的判决已尘埃落定。由于本案当事人的婚外,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林娇倩到法院打官司,不但不为人们所接受,甚至招致人们的唾弃,而且其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该支持,成为社会和法律界争论的焦点。其实,不道德的人,哪怕是一个犯罪的人,只要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都予以保护。

本案中,林娇倩与徐志勇的婚外是不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两性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法律自然不会保护。但是,林娇倩的人身权益是合法的,法律自然会给予保护。所以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再者,根据公平原则,同样是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徐志勇,与林娇倩共同实施了不道德的行为,而法院的驳回判决使其对损害的后果可以置之不理,毫不承担责任,这不仅是对公平原则的违背,更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

对本案婚外性伤害的法律适用问题,法院认定两人对性伤害均无过错,适用公平原则来确定双方的责任。这是因为,导致宫外孕发生且造成右输卵管切除的概率,从医学角度来看是相当小的,它与女性自身的特殊生理结构也有必然的关系,所以,在林娇倩与徐志勇发生时,徐志勇的行为仅仅是造成林娇倩宫外孕的一个条件,而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导致林娇倩宫外孕的损害结果是徐志勇不可能预见到的,因此,徐志勇对林娇倩严重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不构成侵权。但鉴于该损害后果较为严重,由林娇倩独自承担显失公平,又因为对该损害的结果双方既非故意也非过失造成的,因此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的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徐志勇应当分担民事责任。对林娇倩和徐志勇的行为各自分担责任,体现和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伤心日志范文第4篇

作者:王芳,唐孝玲,王红霞,贺小丽,陈尚芬    作者单位: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全军战创伤中心,重庆 400042)

【关键词】  创伤;地震;组织管理

5.12”汶川地震是我国建国以来损失最为惨重,涉及范围最广的一次灾难。灾难事故伤的特点之一就是在没有准备或准备有限的条件下出现大批的伤员,形成伤员流。2008年5月16日至26日,我院对后送至我院的142例地震伤员进行了救治,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收到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1

.1临床资料本组来自地震灾区的伤员140例,其中男性64例,女性76例,年龄3~89岁。四肢骨折42例,胸腰椎压缩性骨折5例,胸部创伤14例,肾脏损伤2例,颅脑损伤4例,严重多发伤67例,其它创伤6例。

    1.2方法

    1.2.1科学的组织管理接收震区伤员后,针对震区伤员多为骨科和创伤科病员的特点,立即对创伤科、骨科和icu原有患者进行分流,每个科室空出5~6间病房,其中1间为隔离病房,5间为特别护理病房。建立特护专家组-责任组长-组员三级管理控制体系,特护专家组每日上午9:00和下午18:00召集组长联系会,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护理、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对当日护理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并针对每名患者情况制订相应措施[1]。特护专家组成员每天参加医疗组病情分析会和查房,掌握患者救治情况,并反馈每位患者当前护理情况,以及需要注意的临床问题,为医生诊断、治疗提供依据,为伤员制定最好的治疗、护理方案。

    1.2.2个体护理及病房管理伤员到达病房后,按病情的轻重、感染的程度进行分类安置。每个病员由1名医生,1~2名护士负责接诊。伤员及家属所带物品集中收集,统一消毒灭菌,以降低交叉感染率。通过掌握每位患者的性格,采取针对性护理。床位安排兼顾患者间关系、性格等因素,将有亲属或同事关系的安排在同一病房,每个病房安排一名较积极的患者,发挥患者间的互助作用[2]。

    2结果

2例患者有局部感染,经治疗后痊愈,其余未出现并发症。抢救成功率、治愈率均为100%。在患者住院过程中及出院时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9%。患者心理状态情况见表1。 表1伤后不同时间段焦虑、忧郁发生率比较

3讨论

科学的组织管理是大批量伤员救治成功的关键。在地震中,由于伤员数量多且伤情复杂,抢救场面较为混乱,一定要组织得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方能确保转运接收工作顺利进行。医护人员的协作和沟通也是灾后群体伤员转运接收和护理管理的重要保障。特护专家小组对救治成批量伤员发挥重要作用,为伤员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提高伤员的救治成功率[3]。通过专家小组对特别护理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反馈,提升了特别护理组的护理质量。及时的心理疏导和科学的管理,是开展灾后群体伤员心理干预和护理管理的重要前提[3]。研究证明,重大灾难后精神障碍的发生率为10%~20%,而且多在灾难后的3~6个月内发生[4]。由具有心理治疗经验或接受过心理学专业培训的医护人员和志愿者,负责伤员及家属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工作。有一般心理问题的伤员由护理人员及志愿者进行心理辅导,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伤员由专职医生进行治疗[45]。医院还为出院的伤员和家属制作了“心连心”爱心卡片,建立了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为截肢伤员准备拐杖,为出院病人准备鲜花,派专人负责伤员的出院指导工作。在地震等灾害事件后,伤员及家属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创伤,容易出现焦虑、忧郁等不良情绪,及时建立组织,加强管理,科学疏导,能够取得伤员和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参考文献】

  [1] 董钏,赵涛,邓伟,等.汶川大地震伤员的救治[j].局解手术学杂志,2008,17(4):223-224.

[2] 凌丽,张雅静,孙宏玉.医院专职陪护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相关因素分析[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7,23(11):68-70.

[3] 阎成美,庐英,李妮,等.特护专家小组在救治成批特重度烧冲复合伤病人中的作用[j].护理管理杂志,2006,6(3):38-40.

[4] 张晨玲.突发事件中群体伤员抢救的护理管理[j].中国护理管理,2006;6(1):46.

伤心日志范文第5篇

1947年的端午节,是他难忘的日子。那年家乡昌图解放,11岁的他参加了东北民主联军,在文工队当宣传员。文工队的大哥哥大姐姐们教他学文化、学唱歌,真是快活极了。

次年春天,师首长让吴志成到师卫生队学医。经常在行军中背他的战斗英雄、二营机枪班长王立功,殷殷地鼓励他说:“小吴,你好好学习,长大当军医再回到咱们团来”。

1948年。震惊中外的辽沈战役在东北展开。锦州战役打响后,伤员猛增,大部分医生、护士都到了前线,可是,由于药品奇缺,大批伤员的伤口溃烂、化脓。

一天傍晚,吴志成看到一副担架上躺着一个头和腿都露在外面的大个子,隐约感到不祥,近前掀开被单一看,果然是老战友,王立功腿负重伤,殷红的血汩汩地流着。吴志成的心震颤了,抱着昏迷的老班长痛哭。当时,部队伤亡很大,不仅没有急救包,连碘酒、红汞、消炎粉也没有。王班长的大腿肿得像水桶一样,伤口化脓,发出难闻的腐臭。眼看只有锯腿才能挽救他的生命了。

怎么办?吴志成突然想到父亲在行医过程中经常与一些有祖传秘方的医生切磋医术,交流经验,自己何不仿效父亲,叩问驻军附近的老乡呢?

他从猪倌口中得知附近有位60多岁的老先生,常用偏方给人治病,还挺灵,人称“孔半仙”。忙请小猪倌带路,谁知一连三次均扑了空。为了给王班长治病,吴志成毫不气馁,终于打听到用蚂蚁熬水洗伤口,能治疮疡;吃蚂蚁能补身子的偏方。

东北的九月已是秋风瑟瑟,地上看不到蚂蚁,卫生队发动屯里的百姓挖蚂蚁洞,把抓着的蚂蚁放在装了一半水的桶里。不到半天功夫,捉了六七桶蚂蚁。用大锅像熬中药似的,煎了几桶蚂蚁水,用纱布过滤后替伤员清洗化脓的伤口。嗨,真灵!三天以后,这些伤员的伤口果然不流脓了。吴志成还把蚂蚁烘干研成面给伤员吃,七八天后,王班长和其他战友原来没有血色的脸渐渐红润了,伤口也长出新鲜肉芽,吴志成那高兴劲就甭提了。从那时起,他对蚂蚁有了特殊的感情,结下了不解之缘。蚂蚁能治病的实践,像一块巨形磁铁,日夜吸引着他。

王班长的腿终于治好了。此后,又有一批批伤员治好了伤。从此,吴志成在全师名声大震,他虽然知道神效来自蚂蚁,但他不明白其中的奥秘。

南下剿匪时,吴志成随部队千里迢迢来到广西柳州地区的崇山峻岭之中。他再一次目睹蚂蚁的神奇。

在大瑶山,药用、食用蚂蚁为寻常事。当地妇女生孩子没奶,用蚂蚁炖豆腐催奶;将蚂蚁炒熟研成面服用治“痨病”;将大黄蚂蚁头揪下来往癣上擦,治癣有奇效;蚂蚁泡酒还可治腰腿痛。更有趣的是,患慢性下肢溃疡的老乡,常端把竹椅在蚂蚁活动的地方坐着,露出疮来,不一会儿,成群的蚂蚁便会跑来“会餐”,几天下来疮就好了。简直是神了。

吴志成从小就养成了独立观察事物的习惯,对蚂蚁的追求和研究,更达到了如颠如狂的境地。

他在观察中发现,蚂蚁的和繁殖需要适当的温度和相对的湿度,最理想的温度是25℃以上,相对湿度70~80%。在我国云南、两广、福建等亚热带地区的蚂蚁,几乎一年四季都可以、繁殖,其中6~9月是、繁殖的黄金时期;长江以北则大不相同,尤其是北方寒冷地区每年只有2~3个月能达到25℃和相对湿度70~80%。有心人观察,一只蚁后日产卵500只,活20年左右,一巢蚂蚁可多至几十万只。随着自然环境的变迁,庞大的恐龙灭绝了,然而蚂蚁这种身躯细小的社团性昆虫,仰仗集体的力量,生存繁衍,生生不息,发展到今天成了自然界一门鼎盛的蚂蚁王国,其数量之巨,在上百万种陆生动物中名列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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