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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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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全文

为人民服务全文范文第1篇

这次的党课学习,使我对中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入党不是为了将来有份好工作,不是为了炫耀自己比别人有多么优秀,而是一项光荣而崇高的政治选择。入党,就是选择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选择了终生为这一目标奋斗,实践。

党课学习,让我深深的感觉到,中国***确实是一个伟大、光荣、优秀的党。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切实感觉到,中国***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它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同其它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它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一个真正为人民利益服务点的党。

回顾中国***九十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总结历史得出的一条根本经验,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更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怎样才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我的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完全、彻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无心无意或假心假意。二是一切言行都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不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处处为人民谋利益。三是在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时,要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四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

为人民服务全文范文第2篇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要求。大家知道,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就说过“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中国共产党除了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自己任何的特殊利益,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必须把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从理论基础来看,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劳动人民创造了世界,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社会历史观的集中体现和根本要求。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伊始,即把为人民、为群众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追求。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在1925年10月召开的中共扩大执委会决议案中又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后来党的六大作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重要决断。

那么,我们党正式提出“为人民服务”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呢?

经过对党的根本宗旨的形成过程的专门考证,从所检索到的资料来看,“为人民服务”这一重要命题是同志在1939年最早提出的。这一年的2月20日,在致的一封信中,当谈到儒家旧道德之勇时,认为那种“勇”只是“勇于压迫人民,勇于守卫封建制度,而不勇于为人民服务”。

1942年5月,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文艺应该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他说:“对于过去时代的文艺形式,我们也并不拒绝利用,但这些旧形式到了我们手里,给了改造,加进了新内容,也就变成革命的为人民服务的东西了。”在这里,第一次把“为人民服务”提到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历史观的高度,赋予其新的科学内涵。

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在1944年9月8日。在为中央警备团战士张思德举行的追悼会上,同志以《为人民服务》为主题作了重要讲话。在这次讲话中,系统阐述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他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之后,又在同年9月18日发表的《坚持为人民服务》一文中、10月4日到清凉山中央印刷厂礼堂看望解放日报及新华社全体工作人员的讲话中、10月30日发表的《文化工作中的统一战线》一文中、12月15日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反复强调了“为人民服务”问题。尤其是在清凉山中央印刷厂礼堂的讲话中,第一次在“为人民服务”的前边加上了“全心全意”四个字。

1945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致的开幕词中明确告诫全党:“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在七大政治报告中,再次强调:“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党的七大正式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写进,第一次明确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新中国成立之后,同志结合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实际,进一步强调了为人民服务的问题。1957年,针对有些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少了”的状况,再次强调:“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全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政府;组织;服务

中图分类号:G80-0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5)04-0008-10

1研究缘起

志愿服务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全民健身事业是基本公共服务之一,改进政府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方式,同样需要发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大众体育志愿服务在二战后即已广泛而深入开展。如,英国每年约有近600万人为全英10万多家各类社区体育俱乐部提供各类体育志愿服务;德国有250万志愿者为全德18.1万社区体育俱乐部提供志愿服务。与国外大众体育志愿服务广泛发展相比,当下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发展不论是公众参与程度、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还是服务内容等各方面均存在差距,同时也滞后于国内体育赛会志愿服务的发展。从国内外志愿服务发展的实践来看,政府、组织、服务对志愿服务发展至关重要。政府是志愿服务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其在营造志愿文化氛围、促进志愿组织成长、形成资源支持网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1];志愿服务组织对整合资源,促进志愿服务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志愿服务则是志愿服务组织存在的动力源泉,服务内容与质量是决定其发展的关键。事实上,从国外对志愿服务的研究来看,虽然不同背景学者的研究旨趣、视角存在差异,但大多围绕这三个方面内容进行研究。但综观国内现有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研究成果,在这三个方面均略显不足。对“政府”的研究虽有涉及政策、管理体制,但深度与广度仍需拓展; “组织”“服务”方面的研究则浅尝辄止。为此,本文以上海(沪)、南京(宁)、武汉(汉)三城市为主要案例,从政府、组织、服务三个维度探讨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创新发展。

2研究方法

2.1文献资料法

通过图书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查阅国内外相关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各领域志愿服务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与发展等方面的文献和专著。这些文献一方面为本文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指导,另一方面也开阔了本文的研究视野与思路,丰富了研究资料。

2.2案例分析法

选取沪、宁、汉三城市部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案例研究的对象。对三城市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对象的选择既综合考虑了其存在的普遍性和典型性,也考虑了不同类型组织志愿服务的差异性(见表1)

2.3实地调查与访谈法

根据研究内容,对沪、宁、汉三城市的二类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展开一系列调查,并对其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访谈的对象均为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重要负责人或是长期在该组织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他们对全民志愿服务组织的运行有深入的了解(见表2)。

3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发展现状

3.1政府积极倡导,多方支持

与国外志愿服务自发产生不同,我国志愿服务发展主要在于政府的倡导与支持。现有的2支影响较大的志愿者队伍――中国社区志愿者与中国青年志愿者就是在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的推动下发展。虽然志愿从事体育锻炼普及工作一直不乏其人[2],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同样也是因政府的倡导与支持。

一是政策倡导。1994年,原国家体委颁布《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规定了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的适用范围、等级称号、条件标准、培训考核、申请实施审批、指导方式以及工作管理等各部分内容,并辅以一系列配套措施以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如,编制培训大纲和教材,确定 8 所专业体育院校为国家级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和评审工作,建立起各等级的评审委员会等;针对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意见》(2005)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2011)等政策、规范予以完善;各地方政府或体育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地方性政策,如,从 1994 到 2000年,先后有晋、沪、豫、甘、蒙、宁、浙、黑等地制定了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 部法律和法规性文件,成为国家推行的法律制度。此外,在中国特殊国情条件下,不仅专门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政策发挥作用,相关的党政文件、讲话批示、章程决议、公益规范等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如,《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明确提出要“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执政党不仅将大力倡导和发展社会志愿服务纳入自己的执政视野,同时也在从理论上明确阐明了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的相互关系。[3]

二是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均有专项财政资金及体育公益彩票资金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及其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如,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投入近千万元资金培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 650人[4];沪宁汉三市体育局每年分别投入100万元、70万元、70万元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发展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三是表彰先进。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省市体育局均会依据一定标准表彰优秀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如,自2011年起国家体育总局均会凭据《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表彰办法》每2年评选表彰1 000名左右的“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政府对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先进者的表彰既是对志愿者的肯定,也是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推动。

四是宣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快速深入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宣传,这主要在于政府有着极强的公信力和强大的行政资源启动宣传工具。如,2010-2013年由国家体育总局发动的“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示范活动”“国际志愿日‘三关爱’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大联动” “‘红红火火过大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等不同主题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深入人心,推动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向纵深发展。

正是得益于政府的积极倡导与多方支持,自1994年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来,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逐步建立了一支服务于全民健身的专业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根据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统计数据, 至2014年8月全国已有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142万名(见图1),平均每953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些社会体育指导员来自社会各阶层、各职业,包括体育教师、公务员、私营企业主、都市白领、退休人员、退役及在役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等。

图1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情况

3.2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类组织积极参与

虽然个人可单独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但综观国际志愿服务的发展,志愿者通常以非政府组织为载体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正因如此,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民间组织)也称为志愿服务组织。称谓不一,主要在于不同语境下有不同含义,非政府组织强调的是与政府组织的区别,志愿服务组织强调的是志愿性。目前,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正步入正轨。

首先是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发展初期我国的专业全民健身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依附于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队伍”称呼,并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组织。2003年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率先成立拉开了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化发展的序幕,此后则有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地方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陆续成立。2010年7月,第一个全国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化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在其推动下,各地方纷纷建立正式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至2014年8月全国已建立了1 774 个地方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且其中一些组织,如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已实现了实体化运作。

其次是各类组织积极参与。虽然,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主要以体育社会组织为载体,但并非所有体育社会组织均是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其活动也并非都是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3年我国共有17 869个体育社会组织类。它们的活动大致可为如下几类:1)推广体育运动项目及提其高运动水平;2)促进体育交流;3)为社会提供非营利服务;4)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5)为组织内部成员提供互助和自无偿服务。在其中,4)为志愿服务活动已取得共识。然,据联合国大会 “E/CN.5/2OO1/6 ”号决议,互助和自助服务也属于志愿服务。可见,在以上5类体育社会组织的活动中,4)、5)都属志愿服务。目前,除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作为专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为社会成员提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外,还有大量体育社会组织虽然其活动宗旨不一、内容各异,但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不同形式与内容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这些组织包括老年人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甚至体育学术组织。其中,单项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等主要为团体(组织)内成员开展互助和自助服务,其特点是服务对象、受益者均为团体(组织)内部人员。如,2012年南京老年人体育协会在全市开展的活动有400项,其中有226项纳入协会计划内,由协会成员以互助和自助服务形式完成;上海市木兰拳协会成员(木兰拳爱好者)之间相互提供互助和自助服务;武汉百步亭社区体育俱乐部80个不同项目健身团队彼此间开展互助和自助服务。体育学术组织则有如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自2011年以来每年均会与其地方分会在全国开展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神州行活动”系列活动,其服务对象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一样并不限定某一类人,也为非组织内部成员。

3.3以社区为重心开展日常健身与群众性体育竞赛服务

从国外志愿服务发展的轨迹来看,多数志愿服务组织以为社区提供服务为己任。大众体育志愿服务也如此,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包括在社区体育俱乐部担当教练员、官员、小巴司机、比赛主管、裁判员、会计、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服务人员等。目前,我国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主要是为社区居民开展日常健身与群众性体育竞赛服务。

首先,社区是服务重心。我国的志愿服务发韧于社区服务,并随社区服务发展而发展。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单位制”消解与社区兴起,社区逐渐成为全民健身的重心。相应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也就围绕社区开展。为便于在社区开展服务,沪宁汉三城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均不同程度建立了市―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四级组织网络,将组织的末梢神经组织嵌入了社区。上海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在全市90%以上的社区建立了指导小组(分站),以方便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如上海市四平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站的28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所在的四平街道22个居委会建立了鞍山(1)指导小组、鞍山(2)指导小组、五村指导小组、密云指导小组等2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小组,为各社区居民提供志愿服务;武汉市109条街道的文体站,80%以上的社区文体活动指导站均建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联络中心;南京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也在各居委会及社区文体活动站建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小组。单项体育协会也主要以社区为重心开展互助和自助型志愿服务。如上海市木兰拳协会嵌入社区建立了大区―区―辅导站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为所在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武汉青山钢城志愿者水上救援服务队则直接在钢城游泳基地设立志愿服务点;南京市龙舟运动协会以玄武湖作为龙舟运动健身、竞赛服务基地。

第二,日常健身服务多样。沪宁汉三城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的日常健身服务基本一致,主要包括运动技能与健身方法传授、科学健身知识讲座、健身场地器材维护、健身苑点(晨晚练点)开发与组织管理、健身团队组织与活动开展、体质监测等。单项体育协会由于项目不同,具体的服务差异较大。上海市木兰拳协会不仅提供技术培训与指导,还会根据木兰拳运动发展的实际及健身者的需要不断创新木兰拳健身方法与技能,并以教材的形式推广;南京市龙舟运动协会主要是每年安排教练员(志愿者)为南京市龙舟运动爱好者,尤其是残疾人及65~70岁的老年人提供2 000~3 000人次的龙舟运动技术免费指导;武汉青山钢城志愿者水上救援服务队的服务主要是水上安全预防与应急服务。

第三,竞赛服务丰富。沪宁汉三城市社会体指导员组织开展的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志愿服务,主要有节庆(假)日体育活动组织、新兴健身项目技能展示、社区体育竞赛组织、市民运动会组织、单位体育竞赛组织、健身团队展示。如上海市的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周、“社区健身大会”、全民健身节、市民运动会,南京市的全民健身节活动、全民健身日、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市区运动会,武汉市的全民健身周、渡江节、全民健身运动会等。三城市大型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提供的志愿服务至关重要。单项体育协会的竞赛服务也大不同,上海市木兰拳协会基本包揽了场地布置、竞赛组织、裁判安排、技术指导等在竞赛(活动)中的多项服务;南京市龙舟运动协会主要是为一些开展龙舟竞赛的学校、机关单位及社会团体提供龙舟竞赛所需的场地布置、水上安全救生指导与安全防护等专业化服务;武汉青山钢城志愿者水上救援服务队主要提供游泳竞赛信息联络、报名。

4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

4.1社会环境不利

志愿服务需要有一个支撑其发展的社会环境,但目前我国在此方面还有所欠缺。一是公民社会发育不足。当下,我国的公民社会虽“初具形态,但离成熟尚有很大的距离”[6]。“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7]。二是公共精神缺失。公共精神是 “是孕育于公民社会之中的位于最深的基本道德”[8]。但中国的传统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的家庭、家族社会生活圈导致公共精神非常稀缺。林语堂如此描述:“在中国人看来,社会工作常视作干预他人的事。一人热心于社会改革或其他公共事业,看来常觉得有些可笑。[9]”公共精神的缺失,直接的反映就是公民志愿服务意识不高,参与水平低。三是社会奉献精神弱化。受功利主义的影响,近年来社会奉献精神弱化,媒体经常出现歹徒持刀伤人围观众人无动于衷,或有人失足落水却无一人伸手相救等报道屡见不鲜。人情的冷漠,使奉献精神被挤到了道德的边缘,也影响了志愿服务的发展。

4.2政府越位与缺位并存

首先是越位。

政府虽有政策倡导,但以管理、控制为出发点。对社会组织的成立设置了极高的门槛,期望以此“一劳永逸”地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所有问题,但后果就是致使众多草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无法获得“合法性”并发展壮大。此外,政府对全民健身志愿组织的具体事务直接干预过多、过细,涉及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与管理,志愿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诸多方面。如,南京、武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日常运营实际由体育局群体处负责;上海市体育指导员协会虽是实体化运作,但也不可避免地要接受政府的行政指令。

其次是“缺位”。

一是轻过程监督。政府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监督目前仅限于年检,既无分类管理措施,也无资金运作及日常行为的监管。“非政府组织并非就是圣洁的天使”[10],没监管其一样可能冲破道德的底线,出现越轨行为,中国红十字会、全国牙防组织等暴露的问题即为明证。从沪宁汉三城市的调查情况来看,资金的收支情况也一直是一些全民健身服务组织“讳莫如深”“欲言又止”的话题。

二是资金支持亲疏有别, 税收优惠配套制度不健全。由政府扶持的组织所需资金基本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如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老年人体育协会及一些国家级、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无政府背景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则无法获得政府资金支持,只能靠自筹资金维持运营,如,上海木兰拳协会、武汉青山钢城志愿者水上救援服务队。除资金支持外,税收优惠政策对服务组织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但目前此方面配套制度尚不健全。其一无专门针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上海木兰拳协会通过“应美风贸易公司”经营木兰拳系列产品获得收入以弥补协会发展资金不足,并未获得税收方面的优惠。其二根据现行《公益事业捐赠法》,税务部门承认的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对象,仅限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等24家机构,也就是说只有向这24家机构捐赠的企业方能获得税收优惠。因此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也就难以通过税收激励制度获得企业的捐赠。

三是志愿者激励制度不完善。大量研究表明,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多样化,因此激励形式也应多元化。虽然,对于单项体育协会等开展自助与互助志愿服务的组织而言,因组织内部成员即为志愿者,对志愿者激励与否并不大影响组织的活动。但对于开展为他人服务型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而言,如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由于服务活动主要依靠大量志愿者完成,且其成员构成比较复杂、动机多样,激励就必不可少。目前,沪宁汉三城市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均采取了一定的激励措施。激励形式主要有日常服务补贴、大型活动补贴及优秀表彰三类(见表3),但是激励对象范围较窄,仅限于少数优秀志愿者;激励内容较少,只有少量的物质消耗补偿及名额不多的精神激励;对于志愿者想通过志愿获得社会资本等方面的激励考虑不足。

四是法律制度缺失。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目前,此方面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全国性的法规,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方志愿服务的法规,如《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体育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如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等,均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起着一定的规范和制约作用。但总体上关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方面的法律制度存在以下问题:立法层次低,权威缺失;立法内容对全民健身志愿组织行政管理规定较多,对其组织地位、财产关系等有关民事关系的规定涉及较少;实体法的缺失,对于公民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实体内容缺乏系统规范。

4.3组织发育不全

一是实体化程度低。所谓的协会(社团)实体化是指《民法通则》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具备法人成立的条件,如,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能够协助政府对体育事业的直接参与和管理[11]。参考此标准,目前我国的大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虽按要求已成立协会,但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实体化,沪宁汉三城市的体育指导员协会只有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才真正实现实体化运作。而一些草根组织则难以获得合法性,因此也就无所谓实体化,武汉青山钢城志愿者水上救援服务队即如此。

二是服务行政化倾向严重,独立性缺失。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很多是由政府发动自上而下建立,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及部分单项体育协会,这使其长期在组织体系、经费、人员等方面从属于政府,进而导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也受行政指令指导,这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协会)中尤其明显,即使是已基本实体化运作的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也不例外。另一方面,一些自下而上建立的组织,虽然不从属于政府,但为获得生存与发展的“合法性”,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向政府靠拢,迎合政府的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上海木兰拳协会即是如此。

三是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是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生命线,从发达国家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来看,其资金来源渠道一般包括财政拨款、非营利收入、社会捐赠等。但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沪宁汉三城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资金基本由政府财政供给;上海木兰拳协会和南京市龙舟运动协会的收入则依靠非营利收入;而武汉青山钢城志愿者水上救援服务队的资金则只能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维持。

4.4服务的整体水平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项目单一。日常健身服务主要是以健身技能指导、健身团队与健身点的组织管理服务为主;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服务方面,以配合政府发动、组织竞赛(活动)为主,少有志愿服务组织能够独立策划、组织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关于体育科学知识宣传、健身咨询、体质测量、运动处方等体育科技服务较少;向社区公众宣传政府的体育政策法规,了解政府体育政策落实情况,收集社区公众的体育诉求、意愿等涉及体育公共政策方面的服务则更少。二是服务层次较低。目前提供的主要是大众化的服务,难以针对少数特殊群体提供专业化程度高、个性化服务。三是服务对象范围较窄。目前主要局限于一些社区居民及社区内的体育组织,对于驻社区的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较少,这直接会影响其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支持。

5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创新发展

5.1政府――转变角色,从直接领导控制转向引导支持

5.1.1发展志愿文化

志愿服务发展需要志愿文化的土壤,浓厚的志愿文化氛围能使志愿服务获得最广泛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西方国家志愿服务蓬勃发展就因其根植于浓厚的志愿文化土壤之中。基于目前我国志愿服务发展受不利社会环境的制约,政府理应承担志愿文化建设的责任。

总体而言,凡可物化的志愿文化建设相对容易,如志愿者徽章、志愿服务服饰、志愿荣誉证书、志愿书籍等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物质产品,而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层面志愿文化建设较难,志愿文化建设的重点也就在此。因此,要选择恰当的契机和路径。一是多样化的教育、传播途径。既要重视学校教育的作用,也要重视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的志愿文化传播作用;既要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也要运用现代网络技术、通讯设备扩大传播路径与渠道。二是以社区为建设载体。将志愿文化作为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志愿文化自下而上生长、在全社会快速推广和普及的一种重要模式。如,武汉市百步亭社区创建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百步亭社区志愿文化,使社区志愿服务逐步从零碎、单一、分散向综合、多元、专业、规范转换,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12]。三是创新形式。避免“高大全”式的志愿服务宣传,尽量创造新颖多样、凸显个性、贴近生活的志愿行动与宣传,使人们以自主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对志愿文化的内化。

5.1.2培育组织

一是改革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发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关键是培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这就需要改革现行门槛高、限制多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首先是要降低社会组织成立的条件,简化程序,取消关于“活动资金”“成员人数”等的限制,对于非法人形式的社会组织只需在所在区域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即可宣布成立。降低准入门槛将有利于类似武汉青山钢城志愿者水上救援服务队的“非法”组织发展。其次是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社会组织的公益性特点决定了人们会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其行为规范,若其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不仅会使人们质疑其社会公信度,更有甚者还可能沉重打击整个社会的道德与信念。为保证全民健身志愿组织服务活动的合法规范运营,同样需要外部监督机制。除年检外,还应包括有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监督、媒体与公众的监督、全民健身志愿组织之间的监督等。

二是资源引导。所谓资源引导,就是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方式,引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发展。1)直接资金支持。除给予“官办”全民健身志愿组织资金支持外,对那些志愿服务开展较好、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草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也应予以适当的资金支持。2)间接资金支持。完全依靠政府资金补贴既不现实,也不利于全民健身志愿组织的长远发展及服务能力提升。因此,政府可通过体育公共服务的项目外包、项目委托、项目招标等形式对全民健身志愿组织予以间接资金支持。对此,国内已有城市开始尝试。如,武汉市体育局从2012年开始尝试每年拨款100万元向社会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志愿组织)招标举办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3)税收优惠。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以少量财政资源引导社会资源源源不断注入社会公益事业,实现政府期望的公共目标。这包括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从事的非营利收入的税收优惠,对向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捐赠的社会团体及个人的税收优惠。

5.1.3建立激励机制

为促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发展,必须有一套志愿者激励机制,这只能由政府做出安排。激励机制度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内容多样性,迎合志愿者的动机与需求,多样化设计激励内容。直接物质奖励,可发放因参与志愿服务而产生的物质消耗(如交通费、餐费等);间接物质奖励,如在就业、职位升迁、升学或公共服务方面给予的特殊或优惠政策;精神奖励,包括认同、尊重、感谢、荣誉、政治待遇等。2)层次性,既要有重点与权威性的激励,又要有普适性的激励,使相同激励内容在不同层次产生不同的激励效应;3)稳定性,即对志愿者的激励应是一种常态性的激励,只要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达到一定的标准,就授予相应等级(层次)的奖励,不因管理者的变化而变化;4)开放性,对志愿者的激励不是政府的专属权利,激励机制的设计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对志愿者的奖励。

5.1.4完善法律制度

首先要制定一部与宪法相衔接的社会组织基本法。这部法律暂且称之为“社会组织法”或“志愿服务促进法”,它能够涵盖所有政府与企业以外第三领域所有登记、未登记的社会组织,通过法律在实体上对涉及社会组织的地位、性质、分类、登记设立、权利、义务、活动、财务、管理与监督、内部自律、税收减免等方面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以指导各项专门的行政法规。第二是出台体育志愿服务专项法规。由国家体育总局依据宪法精神和前文所述的“志愿服务促进法”确定的原则,借鉴国内外有关志愿服务立法的精神,结合我国体育发展的需要及两种体育志愿服务――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与体育赛会志愿服务发展的外部环境等因素,出台“体育志愿服务条例”,对体育志愿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规定。

5.2组织――加强能力建设,增强独立性

独立性是全民健身志愿组织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存在的意义。“自主不仅是确定组织合法性的关键,而且对于它们进行灵活机动的实践活动也起了极其关键的作用”[13]。诚然,为有效利用资源,提供更好的志愿服务,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需要与政府或私营部门进行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但是合作绝非是被收编,接受援助也不是被买断。实践也证明,只有保持独立性的社会组织才能获得尊重,进而发展。

5.2.1完善治理结构

治理结构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极为重要。它一方面勾描出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反映出与营利组织、政府组织的不同;另一方面,又体现出社会组织活动的基本状态,揭示其活动的运行规律,保持系统的有效性。[14]

社会组织的治理结构涉及诸多层面,其中明确使命、制定章程、建构组织最为重要。为完成某一具体的社会使命而非自身的生存而存在,是志愿服务组织与营利组织的根本区别。明确使命,有助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防止非营利组织常见的退化症。由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且多为“无形”,质量缺乏客观的检验工具和标准。因此,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使命不宜过于笼统、空泛,以利于确定具体的服务对象。章程不仅是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活动的基本准则,实现组织民主决策与自律管理的最基本保证,同时也是与政府组织间权、责、利的合约,落实组织自治和自的保证。对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而言,理想的章程应既能体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使命,又能体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内在规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颁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目的和活动方式,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机构设置应当具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理事会,负责决策;二是秘书处,负责日常常规事务;三是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落实具体事务。

5.2.2加强公信力建设

公信力是志愿服务组织最重要的资产和维生要素,如同荣誉是人的第二生命一样。对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而言,加强公信力建设是其获得社会资本的根本。途径主要有:一是财务公开。这不仅能预防腐败,还能使捐款者知道所捐之款的真实用途,进而获得其对组织的信任。如,广东梅州市百岁山登山协会通过组织的网络平台将每季度的收支细目公布,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每年可获近10万元社会捐款。二是主动构建人际关系网络。信任和人际关系网络相互依存,信任产生于人际关系网络,而人际关系网络则是信任生成并发挥作用的基础。为获得广泛的人际关系网络,全民健身志愿组织应积极主动地与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公众、媒体沟通,让政府、社会公众、媒体了解与宣传组织的使命与服务,取得其信任,进而获得支持。三是重视对志愿者礼仪与技能的培训。志愿服务虽为无偿服务,但同样需要重视礼仪与技能的培训,良好的服务态度及过硬的服务技能才不致于使志愿服务成为“扰民”,并获得社会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认同与支持。

5.2.3建设人力资源队伍

虽然不同的组织会根据自身的资源状况与服务需要,来确定用什么人、用多少人及怎么用人,但对于成熟的志愿服务组织而言,人力资源队伍大致有领导者、理事、志愿者、专职员工四种,他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发挥不同的作用。领导者指会长(理事长、主席),秘书长等,负责组织的决策、指挥,引领组织的发展,通常由组织中较有威望或有较大资源调配能力的人担任。理事,即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是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有更广泛的影响力, 理事会的成员也应具有广泛性,能够吸纳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如组织中的骨干、社区精英、社会贤达、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志愿者领袖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目标与任务需要通过一个个志愿者的服务方能实现。因此,不仅要做好志愿者的规划与招募,还要做好志愿者的培训、任务分配、服务评价与激励等工作。虽然,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服务工作主要由志愿者完成,但从国外一些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情况来看,一些规模较大、运营较好的志愿服务组织会聘请专职员工,负责组织的日常事务及各类服务的协调工作。

5.2.4提高资金筹措能力,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从世界范围来看,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外,非营利收费、外国捐赠是志愿服务组织资金来源的几种重要渠道。基于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拨款的现实,需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一是积极开展非营利。志愿组织虽不以营利为目标,为求生存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发收费服务项目以弥补公益支出在当下是普遍现象。正如邓胜国所言,“作为非营利机构并不等于不能盈利,只是收入所得不得进行成员分红,而必须用于公益事业”[15]。因此,全民健身志愿组织在开展正常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时,可开发一些相关的经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如,上海木兰拳协会借此获得了组织运营的基本资金。二是提高各类服务能力,积极参与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外包,以获取资金。三是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争取社会捐赠。

5.2.5力量联合,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联盟

从世界志愿组织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志愿组织的不断发展会出现志愿联合组织,它是志愿组织向更大规模、更高层次发展的迈进。如英国志愿组织联盟――英格兰志愿组织理事会(NCVO)、我国一些地区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即为此类组织。当下,我国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类型多样,运行机制不一,志愿服务项目、对象亦各异。虽然各组织之间非“老死不相往来”,但在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各自为战现象较为普遍,甚至也存在因“江湖地位”之争而相互拆台的个别事件。为有效利用各组织的资源,扬长避短,各全民健身志愿组织应有自己的协调组织――全民健身志愿组织联盟。它具有如下功能与作用:增强组织独立性,制定服务标准,出台行业自律机制,促进国际交流,协调矛盾,资源共享,扩大志愿服务范围,服务分类等。

5.3服务――以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创新机制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终极目标是为公众提供满意的服务,满足其全民健身需求。但是,好与不好,只能以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衡量。因此,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必须将不断提高社区公众的满意度作为志愿服务不懈追求的终极目标。

5.3.1提供公众喜欢和期望的服务

一是服务必须契合社区实际。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主要以社区为重心开展,但每个社区由于历史传统、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的差异及社区居民的异质性程度不同,公众对全民健身服务的期望不一。因此,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应根据社区的特点与条件,创造出符合社区公众需求的服务方式与内容。这既可满足社区公众的需求,又可提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如,南京市龙舟运动协会为所在社区的居民、机关单位提供各类服务的同时还将龙舟划进农村社区,不仅满足了社区公众需求,也促进自身发展。

二是丰富服务项目。提高公众的满意度,需要丰富服务项目,提供内容各异、层次多样的服务。不仅要提供健身、竞赛活动服务,还要提供体育公共政策服务,将公众的体育诉求通过多种途径向政府反映,植入政府的体育公共政策;提供组织管理服务,主要是辅助社区健身组织(团队)开展筹资、管理及各类服务等方工作,帮助会员积极参与健身组织生活;开发康复、保健、营养等运动医学方面的服务,提升服务的层次及专业水平。

三是优化服务方式。首先,要注意与其他服务形式相结合。全民健身服务运作机制可包括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志愿机制三种。由于全民健身服务项目的复杂性及服务主体的多样性,在现实的服务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多种机制混合并存的状况。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其他形式的全民健身服务机制,满足社区公众的需求。不应因机制不同而使社区全民健身服务条形分割,导致资源浪费。其次,要加快服务响应速度。公众对全民健身服务的需求有可能是常规性的,也有可能是非常规性的。对于社区公众非常规计划、又要及时解决的全民健身服务项目,如社区庆典活动、驻社区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或个人的一些临时需求,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必须要有快速的服务响应速度,努力做到有求必应。第三,要努力满足个性化服务需求。公众对于全民健身服务既有一般性需求,也有个性化需求。对此,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应努力创造条件满足个性化需求。如此,社区公众必然会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生活质量、切身利益与社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密切相关,提高公众对服务的满意度,进而支持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发展。

5.3.2尝试项目化运作,提升服务能力

项目化运作是在资源约束的条件下,运用系统理论与方法,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当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化运作不仅在政府组织、市场组织中广泛运用,在志愿服务组织中也得到了极大的发挥。如,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招募、派遣志愿者到中国开展扶贫支教等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扶贫接力计划。志愿服务的项目化运作有效满足了较大规模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需求,成为现代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基本趋势之一。[16]

从沪宁汉三个城市的调研情况看,一般各城市每年均会在节庆日或固定时日开展各类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对于这类大型群众性竞赛、展示、表演的服务往往会涉及较多人、财、物,基于我国全民健身组织普遍资源不足的现实,实行项目化运作不失为创新之举。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项目化运作一方面能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更为有效地吸纳与整合各种资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内涵。事实上,武汉市将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向社会组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招标,即已迈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的第一步。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关键是做好三步:第一是项目选择,它必须迎合服务对象的要求,符合组织的使命与宗旨,切合组织的服务能力。第二是项目设计及实施,必须充分考虑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及志愿服务对象三方因素。好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是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志愿者期待及志愿服务对象需求的完善契合。第三是项目评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必然包含众多创新因素,具有试验性质,对其评估可总结成功经验并发现问题,以供借鉴和参考。同时,评估也有助于形成关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的项目管理理论,进而指导实践。

5.3.3创建服务品牌,扩大影响

当下,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品牌”已成为营利与非营利组织共同追求的目标。基于此趋势,我国的一些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正积极致力于打造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统计,目前我国已有“电子保姆 1411”“赵广军志愿服务队”等594 个社区志愿服务品牌,有力地提升了社区志愿服务的形象,促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发展[17]。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领域,上海市木兰拳协会、武汉青山钢城志愿者水上救援服务队也正逐渐成为上海市、武汉市志愿服务的一个品牌,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可见,创建志愿服务品牌,走特色发展道路已是提升志愿服务质量、促进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那么,如何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

一是合理设计组织的形象识别系统。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服务理念与志愿精神,通过一定的行为及视觉识别方式传达给组织内外的相关受众,从而使之对组织产生一致的认同与价值观。关于这一点,目前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做得比较好。

二是从志愿者的视角出发构建服务品牌。“只有满意的员工,才会有满意的顾客。”志愿者是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依靠力量,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的建设要与志愿者的激励、培训与管理有机结合。

三是在与志愿服务对象的互动中构建服务品牌。要建立与服务对象的互动、沟通机制,准确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倾听服务对象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及服务内容的看法及建议。终极目标在于向服务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借鉴国外经验。随着志愿服务深入全球各个领域,志愿服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其内容涉及志愿服务观念交流、志愿服务行为合作、志愿服务信息共享、志愿服务网络互助等诸多方面。同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理应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借鉴国外经验。加强与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作为全球志愿服务的一部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也应积极主动加入中国的海外志愿服务计划,参与国际志愿服务,这既能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也能更全面深入学习国际志愿服务组织的先进运行机制。与各国大众体育志愿服务组织的学习与交流。目前,国外大众体育志愿服务发展已较为成熟,其基本特点是参与人数众多,组织化程度高,政府参与规划与管理,服务项目设置全,重视对志愿者的激励[18],这些均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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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北京志愿者协会.志愿组织建设与管理[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6:186.

为人民服务全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根据《全民健身计划》和《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本文尝试从管理机制角度分析当前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管理机制建设的基本现状,从而进一步探讨完善全民健身志愿者管理机制。

关键词 全民健身 志愿服务 管理机制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是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为目的,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公益性活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是志愿活动的主导因素。随着社会和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空闲时间的不断增加,志愿者服务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潮流,志愿服务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志愿者的辛勤劳动,无私奉献,对社会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发展志愿服务是我国目前的形势所需,也是社会进步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做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必须首先抓好志愿者的管理。

一、现阶段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管理机制的现状和特点

(一)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队伍的组成

目前我国官方所正式公布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主要是以社会体育专业指导人员为主,加上教练员、运动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专业学生以及体育教师组成。但当前大多数全民健身服务组织人员组成中,并没有过多的体育专业人员,缺少专业的组织管理专业人员等,导致了全民健身服务的不规范,不系统等现象的发生。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成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志愿服务。志愿服务者的系统培训,是提高志愿服务的根本,也是保障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发展的基础。

(二)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管理还没有形成健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尤其是在制度方面还缺少可操作性的细化条款,同比我国大型赛事和共青团组织的志愿服务来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发展还比较落后。目前仅有北京、广东等13个省市和8个城市相继颁布了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国际上如加拿大、美国、阿根廷等十几个国家也有专门的志愿服务法律。然而我国关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相关机制则尚不完全,相关机制的缺失,志愿服务者没有了保障和约束,导致了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的混乱。

(三)我国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宣传和推动

由于现阶段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社会宣传不够,以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实践中所存在的一些组织管理上的缺陷,导致在志愿精神以及志愿服务理念等方面,公众还缺乏一个全面性的认识和了解,有些人还不清楚什么是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更不用说参与志愿活动了。即使是志愿者,很多人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理念并不是很了解,在认识和理解上存在误区,有些人认为志愿服务是形式主义,也有些人认为志愿服务完全是政府行为,这种偏见性的认识往往导致公众对其认同度的下降,同时一些志愿者在参与中缺乏热情,并不能认真负责的履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也是对志愿服务认同度低的表现。在宣传和引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从事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中,政府对物资、资金提供等方面的支持等都是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推进社会保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我国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力量仍然较为薄弱,其作用和影响没有完全体现出来,不能满足全民健身事业的需求。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形成常态化机制,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管理机制建设。

二、促进全民健身志愿者管理机制建设

(一)抓好全民健身志愿者的招募

要建立社会动员机制,紧扣全民健身需求和体育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联合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开展。现在应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划分为专业性体育志愿服务和非专业性体育志愿服务。专业性体育志愿服务招募对象主要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为主体,教练员、运动员和体育管理者为辅助。非专业性体育志愿服务可包含所有致力于全民健身服务的人士。招募及甄选的环节包括制定招募及甄选标准、招募信息、确定招募人员、实施招募及甄选。

(二)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人才数据库的建立

在原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的招募与甄选程序之后,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人才库,进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申报和认证。申报和认证是对志愿者、志愿者组织进行管理的首要环节,只有先做好这一项工作,才能够使志愿服务活动有章可循,保证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的培训

这里包括专业领域的志愿服务和非专业领域的志愿服务。志愿组织根据类别,进行培训来改变志愿者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增加志愿者在某些领域中的知识,培养他们快速适应工作环境的能力。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培训的环节包括确定培训的内容(什么是志愿者、志愿者工作的意义与价值、志愿者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礼仪与行为规范、科学健身指导等)、培训的方式(理论讲座、实际操作等)、实施培训、培训效果的评估。

(四)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的管理

主要包括政府管理和以社区为依托的社团类自我管理,明确责任人、项目,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出勤和服务制度管理细则。

(五)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服务项目推动机制

针对农村(社区)晨练、群众体育休闲锻炼、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活动、各级各类体育展示表演等全民健身服务需求,各类大型赛事和活动的裁判及综合保障等体育赛事服务需求,各级各类体育专业场馆、学校开放体育场馆、“四点钟学校”、基层体育活动阵地、健身路径等体育指导服务需求,志愿服务者根据自身职能定位,在体育行政部门和上级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四项志愿服务项目”。

一是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立足城乡社区,指导基层健身活动,传授基本健身技能,普及基础健身知识,引导人们文明健身、科学健身。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优势和特长,开展健身志愿服务示范活动,提高人们自我健身、自主健身的意识和能力,为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二是体育系统工作者志愿服务项目。广大教练员、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者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等闲暇时间,向人们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各级体育运动协会积极组织项目运动骨干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普及和推广各类体育项目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技能,拓展体育项目的影响力和参与面。

三是优秀运动员志愿服务项目。优秀运动员深入到社区、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参加全民健身社会公益活动,向广大群众展示精湛技艺,传授运动技能,增强服务大众、回报社会的意识,树立优秀运动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志愿服务活动要与参加比赛以及其他活动相结合,就近就便相结合。利用优秀运动员的“明星效应”,把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吸引到全民健身运动中来,强健体魄、陶冶情操,养成积极进取、勇于拼搏、不怕困难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是体育教师和体育特长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和在校体育特长学生,利用他们掌握体育运动技能的优势,积极开展体育技能传授志愿服务。体育教师在完成好课堂体育教学之余,走进社区义务为广大群众提供健身技能指导。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加强学校体育教师与广大民众的互动交流,做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体育院校的师生要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走出校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六)完善全民健身志愿者的考评与激励机制。首先需要制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标准,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活动完成之后,依据标准进行一系列的考核与评估。其次,应加快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政策体系和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设有专门机构,设立专项基金。同时要对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绩效进行评估,达到相应标准可以在晋级、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制度倾斜,杰出的志愿者应得到政府的表彰和奖励。评选表彰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项目。通过对志愿者、参与单位和组织的激励,提高其社会认知度,激发大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不断发展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民生,关注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大背景下,加强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管理机制理性思考是非常必要的。一个国家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必然要促进相关体育志愿服务的蓬勃兴起,我们要做的就是使这股良好的志愿服务风潮更好地服务于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服务于全民身体素质的提高。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审视当前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健全有关机制,促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规范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促使《全民健身条例》配套制度的设计更加完善,为实现我国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而共同努力。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2012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2A051)和2012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项目编号S12007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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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蒋亚明.创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访中国社体指导员协会秘书长邢小泉[J].中国体育报.2013(2):5.

为人民服务全文范文第5篇

统筹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明显增强的社区服务体系,为加快推进基本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以人为本、以德为魂”为宗旨,以“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基层民主”建设为抓手,科学统筹城乡发展,科学整合有利资源,探索群众积极参与的有效途径和“社区服务效益更佳、居民收益更多、群众满意度更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城乡社区交流与合作,构建城乡社区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城乡社区和谐发展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共驻共建;系统管理,综合服务;群众参与,和谐共享的原则。

四、主要内容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群众参与为突破点,着力打造现代化信息网络平台,通过统筹城乡、统筹政治经济社会、统筹各种公共资源共同着力于社区建设,抓好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基层民主三项基本工作,实现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

(一)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社区设施

切实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城乡社区设施,完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实行“一中心多点”,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并通过抓进度、抓整合、抓规范,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统一悬挂社区标识,力争2年内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立足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托电信便民服务电话网和社区服务互联网,开发社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构建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形成各级政府主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社区服务组织和服务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信息交流的社区信息化体系,实现社区信息资源的共享,切实提升社区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基本服务——提供高质量社区服务

全面推行社区“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包括居家养老、关爱救助、拥军优抚、信息化、劳动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十大服务内容。

1.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努力构建社会服务与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的载体;

2.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着眼于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引导社区服务向产业化和社会化发展;

3.强化群众参与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

4.推动社区文明进步。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和强化服务措施为突破口,建立需求评估、质量控制、队伍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整体水平;

5.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实现“生产发展、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共同富裕”。

(三)基层民主——打造高参与率基层民主

以和谐社区建设为平台,以村(居)综合(民政)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支持和指导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扩大村(居)民有序政治参与基层民主实践工程,充分调动社区群众和各类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和发动社区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本着依法、有序、直接的原则,畅通社区村(居)民的利益诉求渠道,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各类组织和村(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机制,实现提高社区自治水平、优化和谐社区治理模式、促进和谐新建设的目标。

五、实施措施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全面推进四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市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市市民服务中心内单独开辟市级社区服务中心,配备社区信息网络服务器,设立民政服务窗口,开展民政事务公共服务与社区为民服务,引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2)县(市)、区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社区建设规划及上级要求,按照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标准,加大推进力度,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区级要在县(市)级要全面建成并交付使用。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提供建设资金保障。

(3)乡镇(街道)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全市各乡镇(街道)建成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中心,并按自身实际,对照标准进行规划、调整和改造,同时发挥文体活动中心功能作用。市区要求年内按规定配置功能挂牌运营,实现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各县(市)、区力争用2~3年的实现乡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

(4)村(居)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从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入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依托现有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各城乡社区要全部建成使用面积不少于每百户20平方米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各地要着力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①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建设规划,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解决好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区域重叠,管理与服务对象交叉的问题;②要依法将社区自有资产管理权、收益权归还村(居)委会,指导和帮助村(居)委会加强对自有资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还房于民,还房于社区服务”,把最大的空间提供给村(居)民活动、办事,把最小的空间留作办公;③不断加强和改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内部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中心的水准。

2.全力建设社区信息化网络

以推进民政部扶持的社区与福利机构数字化项目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大社区信息化投入的力度,加快网络建设的步伐。整合有关部门在社区的各类信息资源,实行“一网进社区”,建立“全市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网”,实现数据一次收集、事务一次受理、资源多方共享。实现全市城乡社区信息网络全覆盖。市建立领导机构,组织各地区聚合力量、整体联动、共同投入、统一实施。在建设信息网络的同时,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配备专人担任网络管理员,负责信息化工作中上下级联络、网络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各社区要配备1网的电脑和1部独立的话机,并派专人担任社区级网络管理员,负责接听并处理居民求助电话、与上级联络、社区信息采集整理和上传、网上答疑解难、解决群众服务需求等。

3.加大社区文体设施的建设力度

多渠道多手段加大社区文体设施建设力度,做到室内室外有文体活动场地、有文体活动器材。

(1)继续开展“三送工程”,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立足社区、服务居民;

(2)深化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与驻社区单位结对帮扶活动,帮助社区解决文化体育设施短缺问题;

(3)整合资源,呼吁动员社会各界献计献策、慷慨捐资,成为社区共建的主要力量,真正实现全民动员,共建共享文明和谐新社区。县(市)、区要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支持,乡镇(街道)要积极做好动员发动工作,社区要善于有效整合社区资源,主动争取辖区单位支持与配合。

4.重点建设社区为老服务设施

(1)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年市区社区全面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年底前各县(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面达6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年各县(市)区、市区各街道也要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县(市)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面达60%以上;

(2)加快推进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每个社区都要具备1个老年活动场所,并按规定配备老年活动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年实现市区城乡社区老年活动场地的全覆盖;

(3)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拓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重点推进市区社区老年日托站、就餐点和康复点建设,开展老年日托、助餐、心灵慰藉等服务。年市区范围内要建成日托站30个、就餐点30个、康复点10个,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新增。

(二)基本服务供给

1.着力推进便民服务

拓宽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便利服务渠道,每个社区都要建成面积40~50平方米的服务超市(可共用一个场所)。以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为依托,由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联合相关传媒集团和文化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在户外建设统一形象、统一标识、统一运作的社区连锁便民服务网络,~年在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建设100~120家社区便民服务亭,向其他6个区、县(市)延伸,逐步拓展到全市的所有城乡社区。社区便民服务亭向社区村(居)民提供三大服务。各县(市)、区及市民政、建设、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给及支持、帮助,并在政策和业务上给予指导,合力推进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

(1)公共服务。接受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社区自治组织及相关机构的委托,办理政府延伸到社区的行政,成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事务的下设服务点,建设社区信息化平台,通过为社区村(居)民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代办或转办公安、民政、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建设等相关行政事务,推进社区“一站式服务”。

(2)公益服务。建立社区阅报栏,宣传党委、政府相关政策信息,公益广告,接受慈善捐赠,销售福利彩票,及时登记社区特困户、残疾人、空巢或独居老人的需求,开展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基层慈善救助服务。

(3)便利服务。社区公告和为民服务的相关信息;代售、代订或租赁图书、报刊;代售各类通讯、交通、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的充值卡;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等家庭日常生活服务费用;为村(居)民提供家政、餐饮、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社区商业网点、个体服务经营和社区民间组织等各类资源,建立“十分钟”服务窗口,广泛开展为村(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生产用品销售和网上购物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2.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重点培育公益性、福利性、服务性、管理性社区民间组织,政府按照低标启动、逐步提高、逐步规范的原则购买服务,支持和鼓励其切实有序地担当起社区基本服务工作。每社区新增2~3个管理型、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市及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立足自身,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在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上大力度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3.加强社区文体团队建设

争创“文化型、体育型”特色社区,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文化类、体育类社会组织,定期组织、深入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并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村(居)委会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每个乡镇(街道)要求自有5~10个文体团队,每个社区要发展1~2个文体团队,团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乡镇(街道)文体活动、2次社区文体活动。各级政府要把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政策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共同扶持社区文体团队,每个社区重点与3~4个团队签订协议,实行购买服务补贴,社区村(居)自筹部分文体活动经费。

(三)基层民主发展

1.完善“四个民主”制度

(1)抓好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建设,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健全议事办法,真正做到凡是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必须由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2)依法制定和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真正做到依法建制、依制管理,并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管理,切实把建章立制过程变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管理的过程。

(3)以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群众深入开展以“两会两公开两参与”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群众民主实践制度化进程,逐步实现参与有秩序、决策有程序、理事有章法、监督有成效,进一步打造“民意畅通表达、民情快速传递、民生需求及时解决”的良好局面。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协调城乡发展和建立相关制度方面的作用,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把此项工作当成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和落实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配套资金,按照分项任务排定计划表,按时按期逐个落实,严格督促检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各乡镇(街道)、各城乡社区要广泛发动,认真落实,共同推进实验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市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协调小组,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参与,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关事项的具体实施。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协调和监督落实的职能作用;发改、财政、工商、文化、规划、城建、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制定完善促进该工程实施的政策措施;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城管、环保、劳动保障、计生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三)落实保障资金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期间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

1.进一步调整财政收支结构,争取更多财政资金投向社区基础设施的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拓展、老年活动场所的配备以及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等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购买服务所需经费,要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特别重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实施中的经费保障,要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合理统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3.借助全社会关注社区建设的力量,通过政府倡导推动,政策扶持引导,运用市场化方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企业投入建设资金、做好后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