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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新常委体会

人大新常委体会

随着**位年轻官员和学者入选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前会间人们热议的“专职化”,也终于顺顺当当地有了一个实在的开头。这件事,从促进议政效率的角度看,肯定有实际的作用;从年轻有为的官员的流向看,也可以再次作为人大地位提高的证明(尽管别的证明已经很多了)。但是,其更深刻的意义在于:他们可能承载着中国政治在行政与议政之间原有价值判断的微妙调整,可能体现着议政人选的新标准。但也正是这项“人事变动”,还未能充分和清晰地体现这个意义。

不应讳言,这19位年轻官员和学者入选人大常委,仍然有着一些“人事调动”的性质,至少人们一般的理解还是这样的。他们的民意基础如何,人们并不了解。这样,他们虽高居人大常委,难免不被看作人大的“工作人员”;而这样年轻、有学问的工作人员,包括法学博士,人大又何曾缺少过?他们与“工作人员”的根本不同,不仅在于他们是在议政层面有法定权力的人;而且在于,他们是有着广泛民意基础和政治经验的人。严格说起来,经过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层层间接选举和一层层议政活动,才能够真正提供一位高层议政者的政治经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些人本来就不应该是“新面孔”,虽然可以同样年轻。

人大也好,政府也好,高校、研究院所也好,确实藏龙卧虎,有许多年轻有为的人才。这些年轻人进入人大的议政领域,肯定会给人大带来新的气象和新的效率。但是,怎么进入呢?我想,如果时间从容的话,应该从现在起就由他们自己从争取做一名人民代表开始,一层层积累民望,一层层积累政治经验。以往人们所说的政治经验,往往只是行政经验,党务工作经验,其实,人民代表的经验,人大常委的经验,同样是重要的政治经验,并且是与前者不同的经验。人民代表大会,本身是政治经验的训练场。如果只把行政经验当做经验,认为行政经验就能够代替议政经验,这同样是重行政轻议政的传统观念。从选拔和评价标准来说,行政官员的升迁要有业绩积累,议政者的“升迁”要有民意积累。一个人可以通过出色的行政业绩取得民意,进入议政领域;一个人也可以直接通过出色的议政业绩(包括“代表业绩”)取得民意。

**19位年轻官员和学者入选全国人大常委会,使我“更宽”地想到的是:应该有一条路,可以使愿意和有能力以议政为业的人,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的途径,通过在人民中积累的声望和信任,走到中国议政领域的最高层。也应该有一条路,可以使在议政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的人,走到行政岗位上去(从这个角度说,最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麦若青将到广州市黄埔区担任要职的消息,恐怕更加有意义)。也就是说,中国政治家的路,不应该只是一条“行政主导”的路,中国议政者的路,也不应该只是“行政来头”的路。在这个基础上,不仅人大作为行政官员的“二线”的地位可以彻底扭转,而且国家政治对人民的开放也可以更彻底地实现。我想,这也正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