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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抓好廉政建设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抓好廉政建设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大力抓好国税干部队伍廉政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同志高瞻远瞩,从政治、战略和历史的高度深刻指出: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仅是新时期治党、治国的根本,也是指导廉政建设的指南。近年来,国税系统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迎接国际大挑战、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特殊时期,由于在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还不够健全,在某些方面管理和监督不够有力,使得部分税务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为官不廉、用权不公、工作不实等不良现象。因此,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高国税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水平,是当前国税干部队伍建设中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必须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一、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上下功夫,筑牢税务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不少事实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做到关口前移、事前防范,通过努力提高税务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要在广大税务干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就必须加大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力度,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培训税务干部的必修课,使广大税务干部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让党和人民放心、让纳税人满意的公仆。

加强思想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级税务机关在抓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引导教育税务干部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常抓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江总书记告诫我们,“我们的干部要经得起考验,一个重要办法,就是要认真学习,加强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为人民服务,为我们的事业献身”。当前,在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税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更需要税务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改造自己、提高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权力观,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常想责任,始终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税务干部作为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大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岗位昭示着使命,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将权力当作营私舞弊的“摇钱树”和徇情枉法的“护身符”。干部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因此,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肩上的重任,做到“权重不忘责任大,位尊不移公仆心”。只有常想责任,才能不计个人得失,摆正个人的位置,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为人民服好务、掌好权、用好权、谋利益。

常照镜子,时时清扫思想道德上的“灰尘”。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受外界环境的影响,思想上难免会沾上一些“灰尘”,因此,必须常照镜子,时时清扫。对税务干部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好“三查”:一查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牢不牢。看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得失,认真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和呼声,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二查廉洁自律的形象好不好。看是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做到坚持原则,刚正不阿,不徇私情,大公无私,维护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查埋头苦干的劲头足不足。看是否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自觉奉献,甘做革命的“老黄牛”,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为税务事业做贡献。

二、在强化法规制度建设上抓落实,增强对税务干部行为的约束力

逐步完善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管理机制,是抓好廉政建设工作的内在要求。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感受:各级领导对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越来越重视,可在税务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法规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给个别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解决好无章可循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形势发展的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税务干部反腐败预防、惩戒、监督等廉洁自律方面的法规制度,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反腐败法规体系,使反腐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严明奖惩,解决好有章不循的问题。一方面要大张旗鼓、实实在在地表彰奖励在廉政建设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另一方面,要敢唱黑脸,大胆执纪。有人说,严明奖惩,奖则不难,难在敢惩,贵在敢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刑以及贪赃枉法的腐败问题发生,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无论是谁,只要违法的都要依法严惩,以震慑腐败分子,警戒和教育广大税务干部。

三是层级管理,解决好规章制度难落实的问题。实践中,上级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要求,往往不能在基层得到迅速彻底的贯彻落实,其主要原因是上下脱节、中间断层。为此,必须建立层级网络,层级职责,坚持按级负责,实行层级责任管理,从上至下逐级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或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问题的,不管是谁,都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严肃党纪,端正党风。

三、在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上求实效,提高税务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应该肯定,税务系统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不少加强监督管理的好制度和经验。但是,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具有足够约束力的监督体系,是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着一定的社会权力,如果对掌握着权力的各级、各部门以及个人缺乏经常有效的具体监督措施,就会导致对他们的监督失控,使违法违纪的比例上升。为加强监督和管理,遏制和消除权力腐败,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大规范行政行为的力度,使税务干部不能腐败。就税务系统而言,权力腐败主要集中在掌握审批权、执收、执罚权的部门和掌管人财物等实权的部门,而直接掌管人权、财权、事权的干部更是滋生权力腐败的高危人群。因此,一方面要规范这些权力部门行政行为,促使他们照章办事,公开办事程序,按规范程序办事。另一方面,要对这些部门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分解和制约,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从源头上铲除滋生权力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加大对权力使用的监督力度,使税务干部不便腐败。监督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措施。作为掌握一定权力的税务干部,必须经常对照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行自警自省,严格自律,提高抵御权力腐败的自制力。各级纪检和监察组织,要建立健全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实行他律,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制约腐败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税务干部的权力行使到那里,就监督到那里。

加大对权力腐败的惩处力度,使税务干部不敢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勇于向腐败的权力挑战,坚持不懈地同权力腐败作斗争。建立健全举报和查处权力腐败的机制,通过完善群众举报、网上投诉、网上查案的新机制,坚决查处权力腐败的案件,以纯洁税务干部队伍。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我们深信,只要我们坚持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努力实践之,从严治标,从严治本,就一定能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就一定能把我们的税收工作做得更好,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繁荣昌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