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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社会主义和谐精神

大力培育社会主义和谐精神

和谐精神是引领人们去实现和谐发展的理念、思维等,它是和谐文化的精神内核。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和谐精神的基本内涵。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社会主义和谐精神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基础,以“以人为本”为精神内核,以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共荣共生为基本理念,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的的精神价值。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精神的基本内涵,一是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牢固树立和谐的发展理念、和谐的发展思维,培养和谐的社会心态。二是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精神的思想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三是把握“和而不同”的基本要义,坚持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统一。

人是社会关系的具体承担者,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培育社会主义和谐精神,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为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既是发展的手段,又是发展的目的,是发展目的与发展手段的统一。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目的,社会的文明发展最终要靠人的全面发展来体现。因此,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就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促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要进一步激发全体人民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体作用,实现社会成员各尽其能;要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各尽其能的基础上实现各享其成,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遵循和而不同的原则,坚持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统一;要进一步营造关心人、尊重人、解放人、发展人的良好氛围,坚决破除和摒弃一切不重视人、不尊重人的观念和做法,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理想信念是人们对未来的一种精神追求,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培育社会主义和谐精神,必须在全社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就是要树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理想。通过共同的理想信念,把全体人民凝聚起来,形成万众一心、共创和谐的强大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坚定共同的理想信念,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凝聚人心、鼓舞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信念和信心。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要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正确认识社会和谐的渐进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远大理想和现实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不断筑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思想基础。

共同的思想道德规范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是和谐精神的内在要求。培育社会主义和谐精神,必须在全社会构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筑牢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就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道德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