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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质量普查情况报告

污染源质量普查情况报告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下,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尤其是地震带来的各种困难,按照国务院和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共完成480家工业源、1512家生活源、8498家农业源和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表填报和数据录入工作。各县区普查数据已上报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完成了第一次数据初报工作。

一)机构健全,组织领导有力。

目前,全市成立了市、县(区)二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市农牧局也成立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各县区按照市上统一要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保障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全市污染源普查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有效的宣传、动员工作,为全面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工作逐步推进。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坚持依法普查的原则,全市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方案和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把清查关、普查表填报质量关,使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逐步推进。

四)克服地震灾害影响,努力完成普查工作。

大地震发生,全市各县区均遭到地震不同程度的破坏,使普查工作一度中断,影响了普查表的审核、整理以及计算机录入工作。为挽回因地震影响的工作进度,各县区普查办工作人员一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一边冒着危险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截至8月初各县区均完成了普查数据的录入工作,各县区第一次普查数据已直报国家普查办。

市普查办从8月中旬开始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要求,对全市九县区进行了质量核查,各县区也正在按照市普查办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努力提高全市污染源普查质量。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普查表填报质量有待提高

当前污染源普查进入了关键阶段,表格质量直接影响着数据录入工作,决定普查工作的成败。从这次核查的情况看,市和各县区普查机构在表格质量审核和核查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普查表需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普查表漏填率较高,普查表格填报的规范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本次抽查四县区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440个样本中,发现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样本168个,涉及问题738个。这些问题多数是普查表漏填较多和填报不规范问题,也有共性问题,主要是基础工作薄弱、普查员普查知识欠缺,认识理解不到位,普查对象填报不认真、基层五级审核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对普查表中具体指标理解有误所造成的

从本次核查的四个样本区来看,指标漏填率”较高,有的表格甚至整页空白,超过国家规定小于1.5%要求,指标填报差错率”达到国家规定小于1.5%要求,不合格样本比例为38.2%超过国家规定小于30%要求。

二)普查监测数据使用率偏低

从核查结果看,虽然针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测,但填报数据却大多采用产排污系数进行核算。由于监测频次不够,加之没有及时向县(区)普查办及普查对象提供监测数据,导致部分普查监测表填报数据不全。

三)普查经费不足

污染源普查工作量大,技术性强,时间紧,环节多,需要足够的资金保障目前是污染源普查的重点阶段,基层的普查经费亟待进一步落实。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集中在县区一级,因此基层普查工作应当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保证普查基础工作的顺利进行。核查时发现基层普查经费普遍不足,市共编制普查经费预算328万元,全市各县(区)目前共落实147万元(其中工业源生活源79万元,农业源68万元)加上国家和省级补助97万元,实际落实244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当前,污染源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普查机构及每个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对象身上。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普查质量低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漏报、瞒报、拒报的普查对象,要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市级和各县(区)级普查机构要针对不同阶段工作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督导普查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抓紧完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的整改工作,严格质量审核制度。

对本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技术规定》和《关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核查的通知》抓紧进行普查表填报质量的整改工作,市普查办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基层五级审核制度和质量核查,将地震影响造成的工作损失补回来,确保全市普查表格的填报质量。

三)认真做好数据录入的质量核查。

数据录入的质量核查也是保证污染源普查的关键环节,这次核查组只对部分普查对象数据录入情况进行了核查,虽然核查的数据不多,但也发现了存在问题。为了做好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市污染源普查办要在做好普查表填报质量核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各县区的数据录入质量核查,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和复录、审核等工作,为数据汇总正式上报工作打好基础。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随后将组织数据录入核查组对全国各省、市、县(区)数据录入情况进行随机抽样核查,各县(区)要积极做好迎接国家数据录入核查组核查的准备工作。

四)重视做好污染源普查的档案整理工作。

根据全国普查方案统一部署,档案整理应成为下一步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做好档案整理既体现了普查的成果和普查要求,同时也为政府应用普查数据进行环保决策和以后开展十年一次的污染源普查提供技术资料和依据。市污染源普查办在做好本级建档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和指导各市县区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整理和归建工作。

五)切实把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要严格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依法开展普查,切实落实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责任制。污染源普查进入最后战役,时间更紧、要求更严、工作任务更重。要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要求在表格质量核查、整改和数据录入各个环节必须落实目标责任制,应对所有污染源普查表格和数据录入指标逐个、逐项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及时予以纠正,把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