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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产局信息公开汇报

市水产局信息公开汇报

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加强了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了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1月底,局共向省市报送信息276条,其中被省水产局采用67条,被市委、市政府信息科采用15条,被省市报刊采用18条。

一、工作做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市水产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本局处置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科室,各科室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业务科室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二级单位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水产局政务信息公开方案》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顺序、保证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顺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和料理结果告知单等,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顺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持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和公开申请的受理、料理工作。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市政府统一要求。编制了市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顺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申请我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证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组织了2次专题培训,学习《条例》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全局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掌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失密审查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分工明确,实行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专人具体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之前,由部门负责人将信息公开内容填好报批表送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主管领导审批,如有涉及上级或相关部门的分别报送上级或部门审核审批,方可公开公布。

二是规范审查顺序。严格审查顺序。将信息失密审查顺序与公文流转顺序、信息顺序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所制作的公文是否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把关、认真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布审查及公布程序。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推进机关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班子,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请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年。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少数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局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还不规范;三是公开渠道建设仍需完善。

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年。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为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将适时组织1-2次专题学习,邀请有关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作专题辅导演讲,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各项配套制度。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水产信息审核方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方法等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水产政策解读服务,提高水产工作的工作透明度。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并对以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规范,及时纳入网站中。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当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