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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报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报告

*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52号令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侧》),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必须在本《条例》实施1年内完成登记工作。因此,我省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必须尽快进入组织实施阶段。现将在全省开展这项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大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对事业单位实行登记管理,是行政执法行为,是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面临的一项新的工作。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一)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事业单位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市场竞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4种法人,除国家机关和法定机关不需登记而具有法人资格外,企业和社会团体都需依据相关条例,经过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在《条例》颁布前一直没有得到确认,使得事业单位枉参与市场竞争、为社会提供服务或发生法律行为时没有应有的民事权利,也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往往需要由其主管部门与有关方面协调甚至参与诉讼,不利于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也限制了事业单位的独立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通过登记确认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为其进入市场创造条件。

(二)开展事业单位登强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目前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仍然没有完全突破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可以克服政出多门,多头审批的现象,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逐步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强化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宏观管理。

(三)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推进党政机关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的重要手段。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往往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陷于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之中,使党政机关应承担的全行业或全社会的行政管理职能弱化甚至丧失,影响了党政机关职能的转变。事业单位通过登记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可减轻党政机关的管理负荷,为专业经济部门的下步改革做准备。

二、以《条例》为依据,明确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为了搞好我省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省编委办公室将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与有关方面协商,拟定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有关规定,对全省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登记项目,统一证书式样,统一实施办法

(一)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的范围和基本程序。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全省范围内,凡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均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畴。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并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指导下负责本级所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登记实行审批登记和备案登记两种方式,均按《条例》规定程序办理,并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刻制印章,不得开立银行帐户,不得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对本级所辖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事业单位登记、变更名称等有关情况。

(二)关于登记工作的部署。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统一指导下,对本级所辖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提出具体规划,认真做好本级所辖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全省首次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结束后,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对全省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的培训工作。为保证全省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统一和规范,必须做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的重点内容是正确执行登记工作中有关的政策法规和登记实际操作程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统一由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还将在适当时机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培训,加强登记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为实现登记管理工作的计算机操作和全省联网打好基础。

三、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

全省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近4万个,要在《条例》颁布后的1年内完成登记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从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高度来认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动员,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一协调,密切配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财政、物价、工商、银行、公安、民政、技术监督、国有资产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出版等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搞好有关政策的衔接配套,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三)坚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由于实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项,严肃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由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组织实施,以确保这项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各地、各部门不得超越《条例》和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政策。已经开展登记工作的地区,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加以规范,做好与全省统一进行登记管理的衔接工作;尚未开展登记工作的地区,要按照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统一要求,搞好调查摸底,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四)加强登记机关自身建设。各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要抓紧组建登记机构,配备人员,认真组织培训,努力提高从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之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以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