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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国税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县国家税务局

今年以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纪委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县委和市局部署的****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特别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我局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制度、责任考核、责任监督”四个重要环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考核兑现到位,权力监督到位。从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向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抓责任分解环节,落实廉政反腐责任

抓好责任分解环节,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环节,为此我们主要明确三方面责任。

首先是明确班子责任。班子的“一把手”坚持做到“五亲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亲自主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和考评亲自主管;主要干部的廉政谈话亲自出面。在领导职责上明确“三责”:党组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班子的“一把手”对本班子和下属班子的“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单位和部门负重责。

其次是明确部门责任。我们根据部门分工,按照税收政策、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经费、纪检监察等各个岗位的职责来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并把它融入各自的工作程序。如对税务稽查这个“热门”的重点岗位,我们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和责任内容;对税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建立严格的管理措施。

再次是明确个人责任。为了把责任层层分解到位,我们按照各自的工作责任,制成书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落实到每个干部肩上。

二、抓责任制度环节,促进制度有效运行。

抓好责任制度环节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保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重视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组织落实制度。建立了以局主要领导、分局主要领导、机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7个,并形成例会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坚持学习教育制度。学习活动中,我们首先坚持学习制度,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讨论,并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大会交流、分组讨论等多种学习方法,保证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每人做好学习笔记,定期进行检查。我们主要开展了三方面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年初,请县纪委领导讲反腐倡廉形势,使大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必胜信心。二是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学习郑培民、张群、苏玮、李元龙的先进事迹,用他们勤政廉政的事迹来教育人、感染人。三是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利用李真、陈林春等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展开了以“两个务必”、“权力观、利益观”为主题的大讨论,并组织学习交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勤政为民、艰苦奋斗的思想。

三是建立“四廉”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强化对我县国税系统领导干部在履行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的廉洁自律,我局建立了中层干部“四廉”工作制度,即:个人述廉、群众评廉、纪监查廉、组织考廉。我们对中层干部的述廉评廉查廉考廉,由监察部门会同人事教育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采取集中组织的办法,其结果上报县局党组并载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四是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我们在落实《县局领导下基层调研、走访制度》、考廉日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学习交流制度、勤政廉政反馈卡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十四项管理制度基础上,根据总局的三项严令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重新修订完善了《*县国家税务局公务接待制度》等制度,从而在源头上防范,制度上保证,行动上制约,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令行禁止、有效落实。

三、抓责任考核环节,严格兑现考核结果。

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我们细化年度“千分制”综合考核内容,把廉政责任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是完善了基层廉政考评责任机制。明确各分局“一把手”为廉政考评第一责任人,以“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公开公示好、优质服务好、依法办税好、工作实绩好”为主要考核内容,和各单位逐一签订了廉政考评责任状,把廉政考评活动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了一整套的考核评比制度,实行分局内部自评、分局之间互评、社会各界测评、机关考评4个层面的综合评比体系。

二是建立完善了奖惩机制。把考核与个人经济利益、评比先进及干部的使用相挂钩。对在行风评议中自纠不力的个别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且年度不得评为先进。

四、抓责任监督环节,保证权力正确运用

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搞好监督是关键。为了保证监督的有效实施,确保责任制的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我局领导班子和国税干部按照上级的部署,深入学习“十六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制止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点,接受监督,自我约束,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

我们结合总局“三项严令”、省局“六条禁令”、盐城市"四条禁令",重点抓好“五个不准”、切实做到“四个坚决制止”、做到“五个严禁”的要求,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加强了巡视检查,其中,县局对六个分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做到警钟长鸣,防止了违纪现象的发生,有力促进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的防治了“节日病”和“代币购物券(卡)回潮;认真清理纠正了国税干部住房问题,根据县纪委要求,县局对全系统个人享受的住房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扫尾清理。一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系统没有发现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

二是强化党组内部的监督。加强党组成员的监督,关键要发挥党组内部的监督作用,防止权力不受制约导致腐败。在党组成员分工上注意分权制约原则的运用。同时,坚持党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组议大事按程序决策,民主研究决定。

三是健全监督网络实行全方位监督。内部,我们建立了纪检监察组织,县局选配了专职纪检检察员,各分局都聘用了兼职监察员。外部,从社会各界聘请了6名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和35名行风监督员,全面实施社会监督。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监督渠道。我们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先后走访纳税企业48户,组织明察暗访5次,召开纳税人座谈会8场次,结合“三创三满意”活动,向社会发送评议卡和征求意见信1000份,大力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开展“创满意站所,为群众服务”行风创建活动,开通网上行风热线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了纳税服务。

五是严格“两权”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决定》,依据各部门工作规程,落实责任追究制,构筑事前源头防范、事中监督保障、事后查实处罚的“两权”监督体系。同时加大对“两权”监督的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将责任追究的内容列入层层签订的廉政责任制状之中,有效地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根据责任追究制,对两名同志分别进行了信访谈话、诫勉谈话,教育了干部,团结了同志,达到了超前预防的效果。

*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当前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作风飘浮;有的单位不能坚持从严治队,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执纪执法偏宽;部门不正之风在一些单位又出现新的反弹。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上了一个台阶,但当前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作风飘浮,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些工作任务和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有的单位不能坚持从严治队,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执纪执法偏宽;部门不正之风在一些单位又出现新的反弹。

根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状,今后*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其三中全会和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精神,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标本兼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深入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新途径和新对策,着力构建“廉洁型”国税系统,为国税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