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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工作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工作报告

一、正确认识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公示财务标准、公开财务结果,实现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阳光下运作、透明化管理,是有效杜绝铺张浪费、贪污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推行财务公开制度,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促使单位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财经法纪,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减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是严格财经纪律、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有效手段。

(三)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群众参与管理、结果接受监督,可极大地增强群众当家理财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方面。

二、财务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由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推选出由党员和群众组成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负责审定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切合实际,收集和反映群众对财务开支的意见和建议,使单位领导了解民意、理解民意、遵循民意。财务公开的所有内容均需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签字。为保证财务支出的真实性,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支出,必须经过经办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向会计核算中心报帐或由单位财务开支,否则,不予报销开支。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公开应包括财务计划和经费收支情况。其中,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和收益分配计划等内容。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财政拨入资金、上级拨入资金、下级单位上缴资金、其他单位赞助款和单位事业经营收入等一切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公布地点要公众化。各单位要在适当地点设立公开专栏,将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单位网站进行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和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公布的内容要具体化。公布的经费收支项目要具体,特别是对专项经费和经常性经费中的公用经费的各项开支更要细化到具体明细项目。热点问题要具体化。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单位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建等资金使用量较大、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热点问题,要按资金实际使用进度进行专项公布,以便群众及时参与监督。

(四)财务公开的程序、时间及要求。先由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再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和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共同签字,按规定的内容、形式、要求及时进行公布。年初要公布财务计划;经费收支情况每月公布,并附财务分析说明书,于次月6日前公布;年终决算于年度终了后20日内公布,并编制年终决算说明书,总括说明上一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种财产及债权债务的明细情况每半年清理、公布一次;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建按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公布,但至少每季要公布一次,建设项目或购建完工后需附资金预决算分析说明书;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单位要设立固定专栏长期公布;其他重要财务事项、专项经费事项和多数干部职工或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要求公开的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布。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务公开制度顺利实施

(一)各项经费收支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单位,由会计核算中心按上述公开时间要求提前一至两天提供需要公开的内容,由单位盖章、签字、核实确认后公布,其他单位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提供需要公开的内容,按上述要求公布。

(二)各单位要将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财政、审计、纪检部门将随时抽检、加强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防止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确保财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对不按上述要求进行财务公开的,除责令重新或补充公开外,由纪检部门视情况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予以通报。

(三)单位要设立意见箱,主动征集群众对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解释并在公开栏中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