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今后的长远目标,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区的农民收入也不断稳步提高。但是应该看到在农民增收较好的形势下,农民增收没有在体制上和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始终没有根本缩小,农民内部增收除各级政府惠农政策的拉动及粮食产量、价格的支撑外缺乏源动力,气候、政策、市场等因素大都带有即期性,不可能长期对农民增收产生促进作用,农民增收仍然存在不少制约因素,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远未建立。

为此,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区农委会同有关部门就当前农民收入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交流、走访,对如何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在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本报告。

一、农民收入现状

近年来中央连续多年对农村发展发了“一号文件”,区委、区府也十分重视“三农”工作,坚持以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社会为目标,全面贯彻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千方百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经济保持健康协调发展,农民人均收入不断增长。全区据8个镇,5个开发区,277个行政村,3185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总数14.68万户,农村人口37.28万人,劳动力23.65万人,2005年全区实现农民所得28.1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所得51746万元,第二产业所得179045万元,财产性所得23360万元,转移性所得27542万元。分别占所得总额18%、63.6%、8.3%和9.8%。农民人均收入7556元,与1996年3089元相比,十年间我区的农民人均年收入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由此可见,农民工资性所得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村财产性和政策转移性收入是农民收入增长不可小视的支撑因素。

在农民增收的同时,农民和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进一步扩大,1996年我区农民劳均收入5425元,和城镇居民职工平均工资9035元相比,差距比值为1:1.67;2005年尽管各方重视“三农”问题,农民劳均收入虽然达到11912元,而城镇居民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0461元,差距仍扩大到1:1.72,收入差距绝对额由3610元扩大到了8549元。各村的农民收入差距也不断拉大,最高的与最低的差距达3倍,全区1/4的村农民收入低于人均6000元水平,农户间的收入差距更大,低于收入保障线的农户依然存在。因此,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综合经济实力,提高农民收入,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建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意义重大。

二、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农民增收问题,本质上是体制和结构问题,是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表现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工农之间、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发展的不协调,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内生机制没有形成。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有:

1、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有限。一是,通过提高粮食产量和提高粮食价格来促进农民增收的空间不大。尽管近年来粮食价格稳中有涨,再加上国家对粮食的直补,粮食生产产值有了较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价格也跟着上涨,生产成本的增加抵消了粮价上涨和政策给农民带来的部分好处。并且粮食产量和粮食价格继续提高的潜力不大,进一步从粮食中提高纯收入的余地很小。二是,农民发展新型高效农业困难较大,抗风险的能力不强。原创:近年来,我区大力在发展特色养殖、无公害蔬菜、苗木花卉、农业加工等高效种养业。虽然农业结构逐年调优,农民得到了实惠,但面对市场,农民对种养什么能赚钱仍然把握不准,特别是由于我区人多地少,土地经营权分散,同时受资金、技术、知识和信息等因素制约,单靠农民的力量很难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最优化,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机制和手段不强,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业收入风险加剧,农民收入难以保障。三是,农民从土地上增收余地很小。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大多数农户以一家一户的生产为基础,生产规模小,风险大,效益差,商品率低,市场竞争缺乏,再加上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民从现有承包土地上获得增收能力很小。

2、农业投入依然不足。从财政的角度看,近年来农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但农村税费改革后,政府取消了农村劳动积累和义务工等政策,不少地方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减少,有些村、组农业基础设施陈旧老化、退化,已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此外,随着城乡一体的发展,镇村道路建设、教育、公益事业,还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靠农业自己是不可能达到有效投入的。

3、农村劳力转移艰难。近年来,我区通过招商引资,大批工业企业落户我区,虽然政府通过培训、推荐等方式来引导农民非农就业。从劳动力转移来看,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或有一定技能的农民都已经转移出去,留在农村的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4050”人员,进一步转移的难度较大。由于这部分农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能缺乏,如果转移也只能从事脏、累、重等一些强度高、报酬低的体力劳动,农民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尊重和维护,各项劳动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同时,农民择业观念差异,造成一些农村劳动力无法转移,在调查中发现,在农村有些年轻劳动力择业观念不正确,不愿吃苦、创业,“等、靠、要”思想严重,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非农就业转移难度。

4、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目前我区相当一部分村的集体经济总量较低,集体存量资产很少,尤其是可经营性的资产更少,据统计全区有近1/3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正常经费开支都非常困难,自求平衡都成问题,更本无力进行本村的基本建设投入,更谈不上为农民创造优良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农民从村级集体资产经营中得到再分配收入,农民增收的动力不足。

5、农业龙头企业缺乏。从总体上看,我区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少,产业化水平不够高,真正能带动本区农民直接增收的更少。特别是以本地区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龙头企业缺乏,与农户紧密联系,有合约、风险共担的“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对能带动本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不够大,缺少配套完善的扶持政策。

6、收入增长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农民增收制约较大。二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缓慢,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障机制仍不够健全完善。三是信用体系不健全、农民资金短缺、贷款难问题,依然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金融机构为农村服务的机制还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

三、农民增收的对策和措施

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就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从现实的角度,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为此,我们必须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的高度,全方位的审视农民增收问题。要在努力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展农业外部增收空间,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统筹城乡上下功夫。首先,要把农业和农村内部文章做足做好,充分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增收潜力;其次,要在努力拓展农业和农村外部增收空间、统筹城乡就业上下功夫;另外,构筑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离不开国家的扶持,要进一步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一)、努力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1、继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确保粮食稳定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通过粮经结合、果蔬结合、种养结合、林牧结合等多种形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提升农产品质量。要做大做强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效提升绿色农业,优先加快发展都市农业、旅游休闲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

2、注重农业科技品牌增值。要深化科技联农扶农政策,改善农科人员工作环境,增强农科人员服务意识,让农业科技加速有效得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农业效益。要不断调优调强农业产品,提高农产品产量,提升农产品质量。要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制度,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通过抓质量,创品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具有较强市场占有率、辐射力的龙头企业,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解决农户在农产品生产上出现的“卖难”问题,增强农业产业化内在发展动力。要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抓加工,拉长农业产业链,围绕大宗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为农民增收搭建产加销平台,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

4、提高农业招商引资水平。招商引资要与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起来,对农业重点招商项目要加强指导、搞好服务,确保招商引资显成效。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企业、社会、外资广泛参与的农业投资机制。要推进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农业先行区建设,让园区和先行区成为吸引民营资本、工商资本和外来资本投资兴业的示范窗口,带动全区农业发展。

5、发展农业专业化组织。要稳步、有序、规范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已建立和运作的农民专业社,要加强指导规范动作,严格遵守章程。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要努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合作社社员土地产出效率,同时不断完善合作社分配机制,发挥合作社在维护农民利益、扩大生产经营、沟通市场信息及销售方面的作用,提高农民的直接和间接收入。

6、规范农村农用土地流转。要在坚持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鼓励农户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转移。要规范农用土地流转行为,流转合同必须规范,形式必须公开,定价必须合理。对于农户委托村级组织流转的土地收益,要全额支付给农户。对于不属于农户委托村级组织流转的土地,除政策允许的5%机动地外,其余土地流转收益的80%要分配给有资格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增加农民收入。

(二)、拓展农业外部增收空间

1、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平台。通过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根据当前农村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要全方位的促进农村非农就业。

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民择业观念的宣传,鼓励和支持自我创业、自我发展的新型农民。

二是,实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阳光政策”,以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实践证明,只有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而转移农民关键是改变和提高农民的择业观念和技能。为此,要大力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绿色通道,按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的择业理念,分行业、分工种对农村劳动力实施免费转岗就业培训,让农民学到一技之长。

三是,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要广覆盖,广宣传,使中介机构对用人单位信息及时到输出对象,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二、三产业中充分就业,获得较高、较稳定的工资性收益。各镇、开发区、园区要加快万人、千人、百人就业项目整合和扩容,多管齐下,通过市场就业、政府推荐、行政推岗、企业吸纳等形式转移农村劳动力。

四是,政府要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扶持,一方面鼓励本区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对本区企业新吸纳本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并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关系的,政府给予企业一次性每人补贴资金2000元,并对吸纳本地区农村劳动力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在地方税收上给予一定的返还;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等方法,化二年时间消失本区现有占农户总数15%的纯农户,解决农村纯农户的劳动力就业难问题,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纯农户实现“一户一岗”,提高农村低收入户的收入水平。

2、加大城乡统筹力度。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必须改变城乡目前的二元结构,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统筹城乡国民收入分配、城乡就业、城乡规划、城乡社会保障等方面,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新格局。按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农村的水利、水环境、道路、桥梁、农村电网、广播电视、文教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事业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规划、投入和管理范围,减轻村级组织为社会服务的支出压力。

3、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组织是农村最基层的村民自治组织,发展村级经济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条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清理,明晰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加大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提高集体资产的经营水平和产出效益。

一是要探索村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改革村级资产分配方法。

二是要加大村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村集体经济全面发展,对经济薄弱村从区外的招进的注册型企业,给予区镇二级税收所得的全额返回。

三是要建立“企村结对、企村合作”工程,政府要鼓励企业(公司)与对经济薄弱村结对,帮助村进行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强村的“造血”功能,并充许企业对经济薄弱村的资金支持在税前列支,最终达到双方共赢目的。

四是要减轻村级组织的负担。对于村级组织履行政府公共(社区)管理事务的开支,如医疗卫生、计生、治安、环保等费用,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出,以减轻村级组织的经济负担,提高村级为农民增收服务能力。

五是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特别是对于村级经济薄弱村的历史性债务优先处置或核销。

六是要推行征地留用地制度。政府在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要给予村级集体组织发展空间,留出10%土地面积指标,让有能力村进行自我开发,或通过其他经营方式获取长期稳定的资产收入,让村集体多享受一些从土地征用中得到的增值回报,增加农民收入。

(三)、建立农民增收扶持机制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政府财政要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建立财政扶农基金,通过财政增加收入和减少行政经费支出来健全财政扶农基金稳定增长机制。

1、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随着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正在融入城市,村级服务社区的义务范围不断扩大,村干部不仅要为村民服务,而且有些村更多的在为社区服务,为此应加大财政对村级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一方面要将村在岗主要干部作为农村事业人员,对村主要干部的养老保险费除个人部分外,列入区、镇二级预算,并对基本劳动报酬给予保障;另一方面改革村主要干部考核分配方式,将本村农民增收列入村干部考核内容。

2、建立农民利益补偿长效机制。要加大财政对农业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使之制度化,带动农民增收。

一是要继续落实政策性直接补贴,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粮农持续增收。

二是要扩大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内容,探索实行以价差为基础的农民收入稳定性价格补贴。

三是要降低种粮成本,对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进行补贴,同时调整农业结构的良种补贴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农机具购置和作业补贴。

四是要鼓励土地规模经营,特别是对于农户支持国家,自愿委托村级组织流转并形成粮食规模经营的农户,因流转费比其他农业用地价格低,政府要从粮食等补贴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支持种粮流转费补贴每亩每年200元,以缩小农户种粮流转费与平均流转费之间的差距。

五是要完善农业保险体制,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和品种,增加市、区二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标准。

3、建立农民增收科技支撑机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4、构筑农村低收入群体保障体系。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目前,农村纯农户、贫困户、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体的增收是实现农民整体增收的重点和难点。应着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是要提高农保标准。农村老年农民享受养老金的年龄应与城镇居民一致(男60周岁,女55周岁);养老金由现在的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以上。

二是要探索农村退养老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换保障制度,对于农村退养老人自愿把承包土地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每人每月

再增加100元的生活补贴。

三是要实施农民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各级财政要增加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减少个人投保费,对老、弱、残、低能者和贫困户的个人投保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扩大农村医疗报销范围,提高重大疾病的报销额度,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就医贵”问题。

四是要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帮困机制。完善“五保户”供养,增加贫困户、纯农户和弱势困难群体的救济定补额度。

五是要探索农民失业保险,对“离土”农民出台最低生活保障线。

5、培育农业综合服务组织。原创:政府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一个灵敏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宽农业服务领域,减少农业投入成本,为农户产前、产中、产后提社会化服务。要在一定区域内(5000亩左右)建设一个农业综合服务站,为农户提供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技术流等全方位服务,提升农业服务社会化、综合化效率。开展供应农业生产资料、收购、加工、运销、以及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同时,通过这个平台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指导、人员培训。确实解决农户连接农资市场、农产品市场、农业服务等综合性问题。

同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吸纳社会资本,加强综合服务站的硬件建设,形成产地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相配套的市场网络,市、区二级政府对综合服务站人员的报酬给予补贴,使其以无偿服务为主。

6、建立农业发展基金。一方面,根据工业反哺农业要求,应出台新的“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的政策和措施,增加工业反哺农业的资金总量,对现有的“以工补农”资金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另一方面,财政从当年预算收入增加部分中拿出一部分,充入农业发展基金,以进一步拓宽农业投入渠道,扶持农业弱质产业,推进农村工农业的协调发展,提高农村综合经济实力。

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归根到底还是需要通过制度创新,要多途径、多给予地解决不同群体农民增收的制度性障碍,并为农民工创造更多进城机会,切实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创业和增收的积极性,改变传统的农民增收思想观念,制定农民增收的政策规定。通过土地流转等政策,解决农业规模经营问题,还应通过政策措施让农民从农产品价格和政府补贴中得到更多的实惠,积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投入农业开发。农民增收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中之重,我们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