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党政信息公开督查工作措施

党政信息公开督查工作措施

一、督查时间

二、督查内容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健全,工作人员是否到位,工作目标、任务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落实工作要求的情况

1否按照《条例》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否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否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民政办发〔〕153号)要求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及时更新并按时公开、上报。

3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是否按照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的原则,采取《条例》中明确的形式,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本单位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否采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黑板报、公开办事指南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

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是否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积极办理;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收费并全部上缴财政;否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处理各类举报并公布结果,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5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协调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设置公开属性的起文稿纸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3.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否按照要求建立了有效的信息公开平台,重点检查各单位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的建设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人员

本次督查由县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从监察局、政务中心、法制局、信息中心抽调人员配合落实。

五、督查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总结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向督查组进行汇报,并将书面总结于日前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务中心)督查组要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步推进,保证进度,保证质量,确保此次督查任务顺利完成。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认真分析汇总,对工作认识不明确、组织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向县政府做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