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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发言稿

注重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发言稿

为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及时传达中纪委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精神,按照上级安排要求,市森林公安局在市林业局党组中心学习组积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认真学习,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公安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为市造就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业务精湛,英勇善战的森林公安队伍,为确保林区的社会稳定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现将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正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精心组织学习,统一全警思想

(一)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局班子成员实行联系挂点,深入联系点进行宣讲辅导,引导广大民警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精神实质,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林业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学习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确保学习取得实效。活动中,另一方面,市森林公安局一把手带头作表率,更新观念,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求每位民警都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新理念,自我加压、自我超越,以此培养学习的浓厚兴趣,逐步形成常学习、常换脑、常提高的浓厚学习氛围,真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被动学”为“主动学”,不断实现由学习创新、思维创新到工作创新的三级飞跃。

(二)精心组织学习。一是开设“干部论坛”集中学。在局机关里设立干部论坛,把学习《廉洁准则》作为近期论坛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周下午开办一期论坛,局领导和科室主任轮流授课。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学透主要内容,把握基本精神,增强主体意识,积极主动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目前,已开办干部论坛多期。二是结合“干部建设”带头学。局要求全体机关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等方式,系统学习《廉洁准则》原文,明确权利职责,知悉开展工作方式和保障措施等。组织召开座谈讨论会,交流学习成果,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工作和干部监督。同时,要求干部干部结合“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在履行《廉洁准则》中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加强思想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廉洁从政;带头依法行政,防止不当行政和违法行政;带头勤政高效,解决办事效率不高问题;带头求真务实,克服形式主义和报喜不报忧现象;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目前,局机关干部干部已撰写心得体会多篇,每人摘抄学习笔记多字以上。三是多种渠道宣传立体学。组织《市森林公安局党建》、《市政府网》对《廉洁准则》进行一次集中宣传报到,同时,运用各级党组织的党建宣传专栏、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廉洁准则》,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干部干部与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目前,全局已印发《廉洁准则》宣传资料多,刊出党建宣传专栏多期。

(三)开展大讨论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践证明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经受住了十几年反腐倡廉实践的检验,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12年的反腐倡廉建设中,这一基础性法规对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真正起到了“准则”作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新的一年里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作为正式的党内法规予以施行具有特殊的意义,它的审议通过,再一次向党内外、国内外昭示:靠制度反腐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既定方针。这将能够更加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

二、开展自查自纠,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活动。结合开展机关效能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活动,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分析和查找在执法活动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廉政准则》八个方面的规范要求,切实解决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果断纠正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及苗头,以实际行动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严格教育管理,强化廉洁意识

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适时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学习、讨论,对照先进找差距、查不足。利用反面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机关干警绷紧反腐弦,筑牢倡廉墙,真正把《廉政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四、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健全机构制度。为学习提供不竭的动力。市森林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组成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严明民警“学习日”制度,制定中长期民警的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加强对民警的培训教育,同时开展“日读千字、月写一文、季看一书、年会一技”的评比活动,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并加强督查和考核,将干部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竞争上岗、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健全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人才培训和选拔机制,使干部队伍学有动力、学有压力、学有成效,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二是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使惩防体系措施更具体、方式更有效、效果更明显,有针对性地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各级党政组织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败工作纳入到各级党委(总支)的重要工作议程,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考核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对于腐败问题勇于揭露,一查到底,对措施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法院干部在党风廉政和廉洁司法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营造我局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措施落实

我局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将《廉政准则》细化成多个小项目,把干部对《廉政准则》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列入干部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切实加强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此外,联合纪检部门,将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组织实施和执行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方面,通过开展集中检查和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注重预防和纠正突出问题,一是严禁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和规定,严禁不按照规定随意变更设计等问题的出现,对违反以上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严惩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抓好机关廉政建设,把全行业反腐倡廉工作做好,厅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到解决森林公安局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要求机关干部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量,改进服务态度,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廉政准则》落到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同志们,加强森林公安反腐倡廉工作,打造廉政公安新形象,是党和人民对森林公安事业健康发展的殷切希望,也是公安行业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及区党委、区纪委有关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辖区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我区公安行业反腐倡廉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在区党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公安事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