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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贸和烟花爆竹监管发言

工商贸和烟花爆竹监管发言

领导和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工商贸企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关于工商贸企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工商贸企业223家,其中137家分布在全区7处镇(街道),86家位于**经济开发区,涉及轻工、机械、电子、制刷、纺织、服装、造纸、玩具等十几个门类。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其仓库设在山亭区),核发常年经营业户37家,其中有2家尚未营业,经枣庄市永平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后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77家(有效期截至**8年元宵节)。今年以来,我们把工商贸企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全区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大战役”的总体部署,强化“两个主体责任”,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坚定不移地加强安全检查和执法监察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工商贸企业和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其中,工商贸企业安全监管搞好“三个结合”、实施“三个推动”的做法,得到了区政府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二、关于工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基本经历了由行业监管到综合监管、由粗放监管到专业监管、由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并基本形成了台帐式隐患监控管理模式和分类式两级执法监察格局。在此基础上,为全面掌握全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推动全区工商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高,我们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峄安监发〔**8〕24号)和《关于对**经济开发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峄安监发〔**8〕35号),于3月14日至5月上旬,分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执法检查、复查督查四个阶段,组织开展了“拉网式”安全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这次检查,我们印制了《一般工商贸企业安全检查方法》(即“11项必查内容”和“12项必查资料”),遵循严、细、实的原则,按照“一个不漏、一企一策”的要求,以程序为基础,自觉履职;以服务为手段,严格检查;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责令整改,查问题,找隐患,进一步摸清了全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通过区、镇两级安监部门的监管,共检查企业206家,因停产、职工放假、基建改造等原因未检查企业17家。整个检查活动,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14份,查出各类安全问题916处,查阅企业资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类资料1125份,抽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证共87份,询问职工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及消防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设施、设备使用达270人次,填写工商贸企业安全状况调查表96份。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全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各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企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能够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绝大部分企业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大部分企业落实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与经济效益挂钩。三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大部分企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管理规范。四是安全投入逐年加大。五是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检查也同时发现工商贸企业存在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基础性安全环节薄弱、企业可持续安全发展观念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决定了安全检查工作的长期性、执法监察工作的艰巨性。

为加强安全检查和执法监察的实效性,我们积极创新检查复查监管机制。在执法体制上,将一般隐患企业的复查,参照ABCD分类监管模式,交由镇(街道)组织实施;对企业安全隐患较大、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执法监察难度较大的企业,由区镇两级实施重点复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在监管机制上,搞好“三个结合”,实施“三个推动”。一是结合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规范制度建设。以古邵镇为试点,选择具有一定基础的企业,推行安全样板化企业建设工作。按照运行、设备、人员、环境、管理“五项本质安全要求”和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三化标准”,针对各该企业的产品、原料、生产过程、人员管理、装置、设备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实施全过程的检查监控,同时对监控的内容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实行档案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落到实处。对于此项工作,我们计划于六月下旬召开现场会议积极推开。二是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推动安全隐患治理。主要是针对这次“拉网式”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归纳分类,形成隐患台帐管理模式,实行责任制督促整改和“销号式”跟踪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三是结合企业联动互建,推动应急预案建设。以发展基础较好、有一定实力,特别是以具备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和专业救援能力的企业为基础,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组织领导,构建应急救援体系,着力建设一支技术要求高、反应能力快、物质基础好、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三、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烟花爆竹安全与全市整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形势相比,具有三个基本特性:第一,没有生产企业但仍未完全杜绝非法生产问题;第二,批发企业为数较少(仅1家),但经营质量不高;第三,经营业户众多,但管理手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于此,我们在严肃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积极应对,认真防范,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职责。年初,区政府与7处镇(街道)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把烟花爆竹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峄安发〔**8〕2号),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程序,我们于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的布点、申报、审查、培训考核和发证等安全管理工作。三是积极执法,消除事故隐患。年初,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市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以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历史的峨山镇马楼村、坛山街道徐楼村等村(居)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做到镇(街道)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共出动警力417人(次),依法治安拘留非法销售人员4人,查处非法储存经营6户、查缴非法产品20余箱,价值3万多元。对5户不符合安全销售条件的经营业户,及时责令其限期整改。春节过后,我们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常抓不懈,对在吴林、古邵等镇(街道)发现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业户,及时、坚决下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其停业整顿。

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过程中,特别是经过今年以来的具体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我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正处于转轨阶段,在监管机制、监管方式的探索实践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综合监管力量的运用、联合执法机制的形成、执法监察效果的体现等方面,急需理论上的有效指导、兄弟区(市)的倾心帮助,特别是需要上级执法监察机构的强有力支持。为此,我们计划先期实施三项基础性工作。一是认真借鉴滕州、市中等兄弟区(市)经验,在业户审核、规划定点、联合执法等方面积极进行学习、调研、实践,并力争有所突破;二是坚持抓早、抓紧、抓实的原则,积极主动地联系公安、工商、质检、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套联动,形成机制;三是以区政府名义起草酝酿《**区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二十条”),配套运行安全承诺、安全协议等自律措施,结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全力以赴地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领导和同志们,加强工商贸企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隐患治理年”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大战役”总体部署积极、扎实、稳步推进,全力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是我们坚定不移、毫不动摇的工作目标。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切实融会贯通兄弟区(市)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开拓创新的主观意识,明确探索实践的主要目标,全面、迅速、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