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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建设重点思考

党内民主建设重点思考

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积极稳妥、扎实有效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十七大精神和部署,今后党内民主建设的推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精神,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为重点,在进一步增强党内民主意识、扩大党内民主权利、发扬党内民主作风、创新党内民主制度、发挥党的创新活力几方面下功夫、上水平。

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内容,概括起来,有“五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切实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这需要着力解决目前在一些党组织的党务公开中存在的“该出手时不出手”——该公开的不公开的问题,“只见蛇头不见蛇尾”——前期公开后期不公开的问题,“犹抱琵琶半遮面”——公开时遮遮掩掩的问题,“报喜不报忧”——成绩公开问题不公开的问题,跟着感觉走”——公开不公开取决于个人偏好的问题。同时,要着力建立党务公开领导责任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党务公开“由谁领导、怎么领导”,“由谁负责,如何负责”,确保党务公开能够始终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下去。

二是进一步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4年9月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了党员享有的各项民主权利、完善了党员各种权利的保障措施,这使得党员民主权利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在进一步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方面,当前更为紧迫的是拓宽相应的渠道,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拓宽党员参与了解党内事务的渠道;建立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拓宽党员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发表意见的渠道;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拓宽党员向党组织反映情况和意见的渠道。

三是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能够切实实现党员当家作主的最基本的党内制度就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因此,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必须抓住党代会制度这个重点,深入剖析党代会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丰富和完善党代会制度。中央对此提出了两项新举措: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早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就由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来,1988年底和*之后相继开展了试点。试点地区取得了诸如实行党代表直选、党代表公推“两委”委员、在党代会内设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等成熟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今后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必须注意吸收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同时又要在实践中大胆创新。实行党代表任期制,需要着力探索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形式,借以改变长期以来党代表发挥作用的“一次性”状态。

四是进一步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最关键的一点是充分发挥党委全委会的作用。主要举措是: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一些省市如海南省、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铜川市等试行票决制的经验表明:票决制能够保证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有效避免由少数人和“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弊端。

五是进一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以此为基础形成的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党内民主发展要有根本性和实质性突破,必须着力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包括很多方面,目前需要深入思考和深化探索的,如: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实行自上而下的提名与一定范围内的党员群众民主推荐候选人相结合;建立健全与党内选举制度相配套的党内任期制;引入党内竞争和竞选机制,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