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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责任制交流

党建责任制交流

按照全市组织工作会议要求,以完善机制为保障、强化考核为动力,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确保全县今年组织工作和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县乡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岗位责任制;各乡(镇)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形成了党委(党组)统筹部署,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县财政每年预算**万元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对党建阶段性工作,按需要提供足额经费保障,保证县财政每年投入党建工作经费不低于1**万元;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县乡(镇)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挂钩**个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县乡(镇)党委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形势分析会、现场交流会等,及时分析党建工作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措施;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各党(工)委每月向县委组织部报送一次进展情况、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小结、年底报送工作总结,县委组织部定期对全县党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强化党建工作考核。明确考核重点,县委坚持与各党(工)委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围绕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目标,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考核重点,制定具体评分细则;创新考核办法,结合领导班子届中(届末)综合考核,以单项分值占**%的比例,把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兑现考核奖惩,县委把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奖金由**万元增加到**万元,加大考核奖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