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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思考

党建思考

改革开放30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在不断创新的进程中,取得了较大的理论突破和长足的实践推进,增强了各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对此,总结基层党组织30年来理论方面的重大突破,提炼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新鲜经验,明确今后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必将推动基层党组织乃至整个党的建设改革和创新的进程。

一、制定并不断深化指导方针

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首先要依据实践的发展,制定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思路,否则,将会失去前进的方向,造成思想上的混乱、行动上的放任自流。

早在19**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便首次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四项指导方针。这就是:第一,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第二,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第三,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第四,必须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

四项方针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农村实行承包制、企业改制后,不少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甚至瘫痪的状态,党内出现了在企业、农村还要不要建立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干什么的困惑。四项方针不仅明确了在企业、农村必须要建立党组织,而且提出了党的工作改进的目标与方向,即必须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改进基层党建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以后,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农村、企业的基层党组织不仅全面恢复起来了,而且开始探索扭转党建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进入21世纪以后,面对非公经济组织、社区等新兴领域的出现,20**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基层党建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的方针,而且首次在党章中增加了非公经济组织中、社区中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与职责。这一方针的提出,不仅强调了在农村、企业中要强化党组织,而且突出了在新的领域中也必须建立党组织。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重申“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归纳上述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方针的要点: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拓宽领域、扩大覆盖面;三是强化功能,改进方式。以上三方面要点,既是今后深化改革实践的需要,也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方向和重点。

二、从游离中心到围绕中心

党的建设必须紧密围绕党的政治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这是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最根本的指导方针,也是基层党建领导内容改革创新的主要依据和落脚点。

现阶段,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核心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对此,基层党建必须把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的影响,基层党建在领导内容、工作标准、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脱离经济建设的自我评价标准,导致改革开放初期,无论在农村,还是企业,都出现了基层党建工作从内容到队伍,不知道工作的着力点、不会新的工作方式、素质难以适应等游离经济建设中心的困惑,甚至出现了党组织软弱涣散、束手无策的状况。

针对这一游离中心的困惑与状况,党中央制定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方针,并提出了“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进行改革和建设的战斗堡垒”这一具体要求。在这一方针和要求的指引下,各类基层党组织在实践中努力探索,逐步开始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在领导内容上,从凌驾于并脱离经济建设转向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二是在工作标准上,从就党建抓党建的自我衡量中转向共同致富、促进经济效益提高、服务群众等新型标准上来;三是在队伍建设上,从“斗私批修”的先锋战士转向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领头人。这三个转变,既是基层党建工作从游离中心到围绕中心的关键点,也是新时期党建工作新鲜经验的总结。

三、从行政命令为主到引导、示范、服务

基层党组织领导内容的转向,要求领导方式也必须随之改变。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承认利益主体多样化,承认利益主体之间的平等、民主、竞争关系,这就要求党组织必须从尊重利益主体权利这一原则出发,树立新型的执政理念,即由过去的替民做主转向由民做主。以往在替民做主的理念下,党组织把自己等同于行政组织,或者代替行政组织行使职权,通过科层体系、行政指令、直接指挥等方式开展工作。这种行政化的领导方式,其运行路径主要是单向的,很少征求对方的意愿,往往引起群众的不满,并容易产生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等不良作风。而执政靠民、由民做主的理念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实行一种双向的运行路径,注重双方平等沟通、民主协商。这种以非权力运行为主的领导方式,其实质就是要求党组织摆脱对行政权力的过分依赖,尊重群众的主体价值和首创精神,实现由指令型向引导型、指挥型向示范型、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对此,党中央强调,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功能,改进方式”。强化功能,主要是强化服务的功能;改进方式,主要是从依靠行政命令,向引导、示范、服务转变。实践中,各地创造了利益引导、思想引导、文化引导等多种引导方式;创造了由“指挥群众干”到“亲自动手干”,由“旁观者”到“实干者”的以点带面、以党员带动群众的多种示范方式;创造了党员服务群众、党代表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和制度载体。上述种种领导方式的转变和创新,改善了群众的民生,提供了群众的精神享受和民主诉求,达到了尊重民意、凝聚人心、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的目的。

四、从“之上、之外”到“融入、进入”

以往基层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相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不仅表现在领导内容与领导方式上,更体现在领导体制上。机构分设、运行独立、人员专职,基层党建工作处于自我封闭、自我运行的轨道中。在这种“两张皮”的思维模式下,面对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变化,面对企业治理结构的改变,在农村,必然出现党组织凌驾于政权组织之上或游离于之外的二元权力结构;在企业,必然出现党组织独立于、游离于决策机构之上或之外,陷于“中心”与“核心”、“新三会”与“老三会”谁大谁小、谁管谁的争论与困惑中。对此,是按照以往党建工作的思维模式去改造他人,还是从新的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出发,去改革党建工作,这就是两种思维的分歧所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一执政方略的提出,要求党组织不仅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事,而且首先要从变化了的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出发,分析把握其规律和特点,遵循依据其规律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法规。失去这个“科学”前提,所谓“民主、依法”就会回到老路上去。在科学分析、深刻把握农村、企业、社区等新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多种“交叉任职”的探索应运而生了。在农村,党组织成员依法、依章融入村民自治组织(包括村代会主席、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等),或兼任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在企业,党委成员依法进入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党员又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这种相互渗透的方式,避免了两个权力中心的对立,达到了高效的目的。

当然,这种“交叉任职”的体制才刚刚开始,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融入、进入”的程度,特别是随之而出现的监督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五、从单一“单位制”到拓宽领域、扩大覆盖面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应是依据社会组织的变化而确立其形式。战争年代,我们创立了“支部建在连上”这一党的组织形式,保证了党对军队的有力领导。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创立了“支部建在村、企业、机关里”的模式,保证了党对所有“单位”人员的覆盖,然而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出现了大量的无行政隶属关系、无行政主管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出现了大量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农民工等无“单位”的“社会人”;出现了大量的不同物质需求、不同兴趣爱好的自发群体。这些组织和人群大多规模小、分布散、流动快、变化大,使得以行政单位为依托建立党组织的模式难以覆盖,使得在一个一个新兴组织中建立独立支部也难以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拓展党的工作的新空间,深化群众工作的新领域,向有群众的地方延伸,向有社会组织的地方扩展。但是,采取什么建党模式延伸和扩展呢?新社会组织之间没有资产纽带关系,更不存在科层化的等级关系,也没有严密统一的组织系统,然而,他们之间却具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社会空间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服务需求。他们工作、生活在商务楼宇、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居住点,共同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使他们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与困难,这就使得“支部建在楼上、建在园区内、建在市场上、建在居住点上”成为现实的可能,而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模式也应运而生。这种不同于“单位建党”的“楼宇建党”模式标志着,党组织开始从“单位”走向“市场”,最终将走向“社会”,对此,基层党建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凝聚社会、整合社会,将成为党建工作的战略性调整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