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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水管事业发展思考

促进水管事业发展思考

*8年11月28日是《*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颁布一周年之日。《条例》的颁布施行填补了我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我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为水利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年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和考核目标来抓。围绕《条例》的颁布施行,我省水利系统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印发《条例》单行本4千余册、宣传材料5万余份,并积极举办各级培训班及座谈会、编辑出版学习贯彻《条例》论文专刊等,形成了上下一致、全省联动的《条例》宣传态势。与此同时,结合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着力解决好存在的不足和难点、焦点问题,使我省今年的水利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

《条例》的颁布施行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水利厅党组将*8年作为“水利管理年”,以“安全、效益”为着力点,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遵守水法规的意识和行动,确保防洪安全、工程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条例》的颁布施行有效推动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全省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已接近尾声,各地正在开展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人员和工程维修养护两项经费到位率的明显提高,保障了国有水管单位公益性职能的发挥。

《条例》的颁布施行强化了以管理考核为手段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增强了广大水管单位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冬灌蓄水超额完成,供水保证率有了很大提高。

《条例》的颁布施行完善了各地水管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各地水管单位建立健全工程安全运行机制和工程应急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优化工程管理手段,增强了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条例》的颁布施行有效促进了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的建设。截止目前,全省有22个县(市)开展了此项工作,已经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276个,其中万亩以上灌区协会42个,为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条例》的颁布施行有效强化了工程权益的维护。各地水务、水管单位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国土资源、公安、环保等部门,积极开展工程管理和安全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清理、制止侵占工程管理范围土地、损坏水利工程,以及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乱搭乱建建筑物、乱排乱放污染物、乱倒垃圾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及时准确地处理违反水法规的案件。

《条例》的颁布施行有效提升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责任意识。各地水管单位按照有关水利工程技术规范,不断完善工程技术和资料档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重点工程、病险水库和老化失修工程的安全检查,杜绝麻痹和轻视思想,切实保障了工程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