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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政绩观交流

以人为本政绩观交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目标与任务。作为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提高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创造出更多党和人民满意的政绩。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实践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我们的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为人民谋取最大的利益是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一定的岗位上,就是要“保一方平安,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惜以牺牲人民利益为代价,不切实际,搞所谓的“形象工程”,追求“畸形”政绩。这不仅违背了党的宗旨,也损害了党的形象。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都在于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根本,就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保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和力量源泉。没有人民,就不会建立政权,没有政权,就不会产生领导,因此,关心人民,爱护人民,保护人民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维护人民的利益,首先要强化公仆意识,甘当人民的勤务员。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心实意服务基层,鞠躬尽瘁服务人民。二是要树立人为本的思想。在研究工作时,决策大事中,把人民的利益时刻挂在心上,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愿望为第一取向,以群众的利益为第一目标,以群众的满意为第一追求,坚持为人民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经常不断做好事,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实现“为官一任,发展一方,造福一方,稳定一方”。三是要为政清廉,不以权谋私,自觉地维护党的声誉,树立廉政形象,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不图无功利,不谋份外财,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本分。为政清廉的关键,就是要坚持做到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勤勤恳恳办事、实实在在为民。

三、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求真务实的基本要求。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思想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一是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切忌搞“形象工程”和劳民伤财的政绩;二是要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浮报虚夸;三是要办实事,不摆花架子,不急功近利;四是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要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要经受人民和实践的检验,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是否有成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