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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走势因素分析思考

物价走势因素分析思考

应对我国物价走高的长期对策选择

首先,必须立足于新全球化时代的新国际背景和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新国情,重新定义有害通胀率的标准。传统经济理论认为,通胀与通缩都不好,把CPI控制在年均3%左右对经济增长最有利,如果超过5%就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一结论是对传统经济增长过程而言的,在新全球化时代,许多长期有效的经济规律都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事实上,新全球化给我国带来了新的经济发展机遇,提升了工业化速度,但同时也构成了从外部引发通胀的新的长期因素。因此,一定要把CPI控制在3%以下才是健康发展的意识就得随时代的变迁而改变。如果既要享受新全球化的好处,又要把通胀率压到3%以下,就等于“鱼与熊掌兼得”。我国要想得到新全球化的好处,就得忍受物价上涨的痛苦,应意识到这是保持较高经济增长率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其次,采取非传统的办法应对目前的物价上涨。在传统宏观经济理论中,应对通胀的主要宏观政策是提高利率,但是对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加息既不能增加土地供给,也不能抑制人口增长;加息不能增加世界资源的供给,也不能抑制国外金融市场的资本向期货注资,反而会引来更多国际热钱,导致更大的货币投放。因此,用加息来对付通胀就不是最好的办法。

事实上,在目前国际经济趋于衰退的大背景下,对于我国这样高度依赖外需的国家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采取措施,保住经济增长速度不要明显下降。如果为了抑制通胀而继续加息,结果可能会造成通胀没有压下去,经济增长却因内外因素而滑下来,从而使我国经济陷入“滞胀”。另外,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也不能太多地采用行政手段,因为物价走高将会延续一段时期,如果暂时使用了行政手段而物价还是降不下来,行政手段就可能被长期化,从而干扰市场信号,使我国市场化的改革进程发生倒退。

第三,应在对外政策及财政政策上采取必要的措施。重点是割断外部传导通道。建议在进口环节上采取减税和财政补贴措施。*7年,中国关税和在进口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增值税合计共约7500亿元,约占当年进口总值的10%,这个比重已经不低,可以通过对这个比重的调节,以及对部分重要进口资源提供财政补贴,来调节和控制国内物价水平。对减免进口税收和提供财政补贴的进口产品,必须加以严格限制乃至禁止这些产品的出口。在进口环节干预物价水平还可避免对国内个别产品的价格干预,有利于保护国内市场机制的运行。

第四,治理物价过快上涨的重点应从抑制平均物价上涨水平,转移到重点保护中、低收入阶层上面。宏观调控工具的使用,应从以利率政策为主转向财政补贴政策为主。如果物价会在一段时期内仍维持较高水平,那么保持经济增长和增加居民收入就是最好的措施。但是,在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背景下,如果仅仅是动用国家财政资源压低平均物价水平,表面上看是保护了全体居民,实际上在国家财政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对中低收入人口的有效保护率会大打折扣。因此,在10%以下水平的时候,国家不应对总体物价水平进行过多干预,而应把重点放到对中低收入人口的保护方面:一是对低收入人口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如提高最低社会保障线,增加离退休职工的工资,以及对低收入人口提供物价补贴等;二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