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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方式成效思考

案件审理方式成效思考

*县从*4年年底开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新路子,大胆改革现行传统的审理模式,积极推行了违纪案件合议制公开审理,积极自觉实践董君舒书记提出的“确保查处案件质量第一,确保申诉案件公正第一”要求。该县的审理方式创新工作,引起了省、市纪委的高度关注,*5年7月,该县被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定为全省2个公开审理案件试点县之一。目前,该县违纪案件公开审理进一步明确了适用公开审理的范围、完善了公开审理形式,确立了公开审理的程序,取得了初步成效。据了解,三年来,该县采用合议制的形式审理违纪案件96件,对处理结果,违纪人心服口服,实现了违纪案件处理的“零申诉”,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合议制公开审理制度就是由多名案审人员、陪审员共同组成的案审小组,对具体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制度。在合议制公开审理制公开审理中,该县主要做到了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合议制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根据*5制定下发了《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合议制审理违纪案件的暂行办法》,该县适用合议制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包括“五适用三不适用”。该县视案情拟定了五种适用公开审理的案件:一是在本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二是在定性、量纪上有较大争议的案件;三是适宜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案件;四是申诉案件;五是其它需要实行公开审理的案件。通常已经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判决并适应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的案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认为不适宜委局机关以外人员参与审理的案件,不纳入公开审理的范围。

二是明确了参加合议制公开审理的人员。参加合议制公开审理的人员有合议审理组成员、调查组成员、违纪人及其所聘请的辩护人。对一些影响较大且有一定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在征求违纪人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适当扩大范围,增加不同部门的人员参加旁听的形式进行。参加合议的审理组由县纪委案审室的专业人员和特邀审理员组成,人数为3人或5人。参加合议的人员享有独立的表决权,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审理意见。为扩充审理人员,该县纪委于*5年10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特邀审理员管理办法》。先后于*6年和*7年分两批在全县党政机关、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中聘请了23名和24名公道正派、专业基础扎实的人员为特邀审理员,建立了特邀审理员人才库,并对特邀审理员进行了违纪案件审理知识的培训。

三是明确了合议制公开审理的程序。合议制公开审理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审理中的实施阶段、审理后的整理阶段。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主要确定好参加合议制审理的合议组成员;合议组成员先对案件进行初审,熟悉了解案情,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补充调查;确定审理的时间、地点、合议组成员并通知违纪人和调查组人员。在审理中的实施阶段由分管审理的领导和案审室主任商定1人担任主审,由主审负责整个审理过程。主审人介绍参加审理的合议组成员、记录人、调查人员、违纪人和辩护人;调查人员宣读《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违纪人或辩护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方面进行申辩;调查人员对当事人的申辩予以解答,并出示和宣读相关证据;主审人宣布中途休息,召集合议组成员依据事实、证据和党纪条规进行合议,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审理意见;主审人宣读合议结果,如违纪人或辩护人对合议的定性和处理意见提出异议,由主审人予以解答;主审人宣布审理结束。审理后的整理阶段所要做的工作是核对记录,并要求违纪人和辩护人签字;合议组根据合议情况,写出审理报告,参加合议的人员都必须在审理报告上签字,以示负责;将合议制审理的记录装入案卷;将审理报告呈报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最终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