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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思考

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思考

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谐"理念的解释有人理解为,"人人有饭吃,人人敢说话"。从哲学角度可以理解为"对立统一"。汉语字典解释为"适当匀称"。作为税务系统在具体的税收工作中,要积极创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正确把握和谐征纳关系的内在要求。

一是要坚持依法治税。二是要坚持公平正义。企业要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我们在工作中要讲诚信服务,积极营造诚信服务的氛围。三是要坚持优化服务,在纳税服务上要打造个性化服务品牌。四是税收工作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要换位思考,诚心诚意为纳税人服务。

(二)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教育与惩治的关系。在税收工作中要提倡人性化服务,惩罚前要做到先催报催缴和查前辅导、不能一味地处罚,罚是手段,经过处罚要教育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二是处理好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在依法执治税与经济发展中,不能因促进经济发展而不依法治税,让税款流失,只有依法治税,公平税负,才能促进经济发展,我们要在依法治税的基础上,积极配置税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三是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谢旭人局长讲过,服务的目的是让纳税人提高对税法的遵从度。我们要做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把新的税收政策及时送给纳税人,才是最好的管理,这也是最受纳税人欢迎的管理。四是要处理好"内和"与"外和"的关系。"内和"指的是内部的和谐,"外和"指的是与纳税人的和谐,只有"内和"和"外和"的统一,才是征纳关系里最完美的和谐。在"内和"方面,我们只有做到权责清晰,程序衔接流畅,工作效率快捷高效,才是真正"内和"。在"外和"方面,只要按照市局的工作任务的部署,理出清晰的头绪,找出最佳结合点,分出轻重缓急,一步一步去落实,不让纳税人多头分跑,少跑冤枉路,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才是真正的"外和",这也才是真正的征纳和谐。

(三)、积极构建多形式、多层次的和谐征纳关系。

一是要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各税务所、稽查局对案例案件要进行经常分析,案例案件分析对提高干部责任,提高执法能力很有效,收签很大,体会很深。二是要全面加强税源管理。第一,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主要承担者和税源管理工作的推动者,我局税源管理工作存在人少户多,对信息掌握的情况有高有低这一管理现状。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通过建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平台,打开机子就能看到要干什么事,努力将税收管理从复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有了职责岗位和平台,工作就有了较好办法。第二,积极开展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的核心是让纳税人主动纠正错误。聪明的管理者注重检讨政策的漏洞,避免将被管理者都视为贼。一味地采取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等手段,也不一定有效。因此,积极开展纳税评估,从中找出问题,去解决管理中的问题。第三,进一步落实"323"互动工作机制,将企业纳入行业去分析,将管户纳入全市去分析,注重与地税部门信息共享,善于抓住信息不对称这一因素,巩固经济分析,开展纳税评估,促进"323"工作机制的良性互动。三是不断优化纳税服务。首先,要加强税法宣传,拓宽宣传面,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纳税人遵从度,提高纳税意识。其次,做好纳税辅导。从办税服务厅开始,解难答疑,在具体的办税过程中解答问题。第三,简化办税程序,公开办税内容。在内容、程序上很下功夫,内容该公开的一定公开,让纳税人明明白白,轻轻松松纳税。第四,健全纳税人服务制度。重点落实首问责任制,各科室、各税务所要创造性地抓好落实。抓落实,本身就是创新,不是天天出新招。因此,我们要转变作风,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好各项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