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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思考

事业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思考

事业单位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我市共有事业单位1892个,从业人员47480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68个,从业人员11031人。近几年来,我市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和中央、省两级编办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的思路和举措,按照"统盘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从市直事业单位着手,以机构改革为突破口,与行政机构改革、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衔接,并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经费形式、运行机制等,分步推进机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界定职能,调整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类事业机构的设置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过滥,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仅导致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现象屡禁不绝,而且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经济发展环境。我市按照中央、省两级编办关于推进综合执法的要求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精神,把具有执法性质的事业单位作为改革的重点。

(一)明确职能,划清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一是对原经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受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对该上收到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坚决予以上收,一时无法上收的重新授权。与此同时,将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的工作下放给事业单位。结合*年和*年的行政机构改革,对市直承担行政管理职能较多的相当副县级以上的55家事业单位与党政机构同步进行改革,通过重新"三定",界定、规范了职能和职责范围。二是对既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又具有公益性、经营性的混合型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实行管办分离,事企分开。如市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办分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分离,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与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分离,改变了政府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不合理状况。

(二)调整市直与城区执法体制,解决多层执法问题。一是将城区的国土资源、环保、规划等机构调整为市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变分级管理为以市管理为主,由市统一对相关事务实施执法和管理。二是调整市、区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撤销了市、区两级6个卫生防疫站和市卫生监督稽查队,只设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三是调整市、区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将城区劳动监察职能上收,撤销各区劳动监察大队,设立事业性质的市劳动监察支队,委托其统一行使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执法职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劳动保障系统的执法工作。

(三)归并职能相近的事业机构,理顺市直部门之间的执法关系。一是在*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分属经贸委承担的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和城管部门承担的室外装饰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室内外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划归建管委管理。二是在实行管办分离的基础上,又对招投标交易服务机构进行合并重组。将设在不同部门的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房产交易、地产交易等多个中心集中办公,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的交易市场。三是理顺出租车管理职能。我市出租车管理原由市政府出租车联合管理办公室和市交通局下属的出租车管理所两个机构负责,去年撤销了市政府出租车联合管理办公室,由交通部门对出租车实施统一管理,更有利于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二、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规模效应和整体合力

对于由政府举办和投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机构,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以及新闻宣传、社会福利等事业单位,我市按照"调整布局结构,扩大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效应"的思路,积极鼓励、支持相关事业单位实行行业或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形成规模效应和整体合力。

(一)调整学校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一是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重组。为了改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条块分割、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窘境,从*年起,我市着手对职业学校进行调整改革,打破了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进行重组。将省机械工业学校、市工业技工学校等4所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将市中等专业学校、省机电技术学校等6所职业学校合并,组建"黄石中等专业学校"。将市轻工学校、市工艺美术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合并,组建"黄石艺术学校(艺术高中)"。重组后,黄石艺校在校生增加了50%以上,市中等专业学校连续三年招收新生人数突破1400人,在校生规模由重组前的2668人,逐年增加到3854人。省机械工业学校招生人数更是连年递增,毕业生供不应求,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2005年全市中职学校招收人数达到9000人。二是撤销4个城区党校,组建城区联合党校,利用市委党校教学和校舍资源开展教学,节约了办学成本。三是对普通高校和中小学进行重组。在省编办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将黄石高等专科学校、黄石教育学院、大冶师范学校、湖北省卫生学校4所学校(其中1个副厅级、3个正处级)进行整合,组建成黄石理工学院一所学校。2005年,根据中小学分布和办学状况,按照强弱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对6所中小学进行了合并。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先后有冶钢、华新、有色、十五冶等多家大型企业的近20所中小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对这些分离出来的学校,我们没有简单地剥离接收,而是按照城市发展需要和教育资源布局进行了大力度的整合。

(二)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做大做强社会事业。一是对广播电视系统进行机构改革,对广播局机关和下属的几个带有行政色彩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进行整合,设立广播宣传中心、电视宣传中心、网络中心、技术中心等。二是将市歌舞团、京剧团、汉剧团进行合并,组建市歌舞剧院。三是对市文化局、市文联下属的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等3个相关机构予以合并,组建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中心。根据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承担的社会职能、运行机制及工作任务情况,对3个单位重新进行了"三定",为其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市博物馆共有38名人员编制,每年经费缺口30多万。重新"三定"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市场,组织考古队到三峡等地参加考古发掘工作,仅一年时间就争取到60多万元的项目,既弥补了经费不足,又培养了队伍。此外,我市按照"扩大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还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科协、计生等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进行了整合。

三、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

对从事生产、经营、流通业务或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和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我市按照"改革投资体制,转换运行机制,改革管理方式,减轻财政负担"的思路推进机构改革。

(一)对以经营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以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已具备转为企业条件的,全部改为企业;暂不具备条件的,则实行企业化管理,创造条件向企业过渡。我市在第一轮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时,就将69家事业单位直接改制为企业,摘掉了事业单位的帽子。市工人文化宫原为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将其改为企业化管理,经费形式调整为自收自支。该单位面对经济压力,大刀阔斧地进行内部改革和挖潜,将内设机构由7个精简到4个,人员由49名精简为15名,近三年来各项经营、服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在城建系统,将市城市排水公司改为企业化管理,市政工程公司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同时环卫体制也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城市维护公司,模拟市场化运作。在此基础上,去年6月我市又提出"创新机制、提高效能、落实长效、保持稳定"的目标,在西塞山区开展了以"两减、两增、一聘、一包"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体制改革试点,初步建立起市场化的环卫机制。其中的"两减"即精简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撤销了两级环卫公司,将原城建管理站和环卫总公司的职能合并,整合区"双创"办、爱卫办的职能,三位一体组建区环卫绿化管理处,作为区建设局直属的事业管理主体,直接对一线作业路段发包,不再设置任何中间管理层次,管理人员由50人减为10人。5年前,黄石人民广场建成,如何维护管理成了一大难题。有部门提出设立一个副县级事业单位,配一辆小车,一年需要维护经费近300万元。后来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管理公司负责维护,每年只需原计划六分之一的费用,累计为市财政节省资金近1300万元,并使人民广场成为全国中等城市广场的八强之一。为此,今年1月2日我市就人民广场的维护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专门召开了研讨会,并决定将公共设施的管理全面推向市场,各管理维护方与主管部门由原来的上下级关系变成真正的甲乙方关系。今年内,全市各县(市、区)都将按照"管理层、作业层分离,竞争上岗,公开拍包,市场运作"的思路全面深化改革。

(二)对以中介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实施整改。*年以来,根据省政府、省"整规办"有关要求,结合整顿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对市直26个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经济鉴证类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企业;其他具有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均按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进行改革。经过努力,已有18家整改到位,其余8家基本到位。其中已办理注销登记的18家,整改后收回编制194名。

(三)对以技术应用为主的事业单位,要求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以技术应用为主的单位,如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市办公自动化技术应用所、电信技术应用研究所等,由机构编制管理改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行企业化运作,明确过渡期,待过渡期结束后注销事业单位登记,完全退出财政供养范围。市科技局下属的三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原有40多名全额或差额事业编制,合并组建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后,不定级别,不定编制,只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全新的用人机制。

四、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妥善处理精简编制和人员安置问题

事业单位改革必然涉及到编制调整和人员安置问题,同时,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也一再要求各地认真落实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规划,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但是中央和省又尚未出台事业单位改革中人员分流的相关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我市正视困难积极应对,区分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较好地解决了编制精简和人员安置问题。如:对可由地方自主核定编制的单位,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精简比例后重新定编,下达精简任务;对由中央、省制定编制标准的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如医院、各类学校,采取按其现有在编在岗人数作为编制控制数,在上级尚未出台新的定编标准之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实行只出不进或先出后进、多出少进的办法,既压缩了人员编制,又适当改善人员结构;对改为中介机构或由编制管理改为登记管理的,收回其全部编制;对事企分离或转制改企一时难以到位的少数单位,则采取取消编制、保留身份逐步过渡的办法进行处理。这些措施不仅精简压缩了现有的编制规模,有效地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而且缓解了人员分流的矛盾和问题,保证了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

经过一系列改革,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实现了机制体制创新,各项社会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善了执法人员结构,规范了执法行为,健全了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优化了经济环境。教育、卫生、民政等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改革促进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成效更加显著,一大批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在市场竞争中逐渐焕发了生机和活力。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城市面貌明显改观,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体制环境逐步优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形成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