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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积极为解决“三农”问题献计出力,区政协把促进农民增收问题作为今年常委会的重点调研课题,在对我区农民收入状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如下。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我区城乡发展

“三农”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增收缓慢。因此,在新一轮发展中,要牢固树立和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要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给予农民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用关心下岗职工一样的感情关心农民,像重视发展工业那样重视农民的增收问题,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三化”并举,以工业化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城市化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以产业化来促进农业效益增长。

二、把农民增收列为镇村干部的考核内容

要把解决农民非农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列为考核镇、村两级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与年终奖励直接挂钩。

三、保持助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市和区相继出台了各项助农政策,极大地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农民最担忧政策多变,最担心政策到基层走样。因此,要坚决贯彻中央和市政府各项政策,特别是对种粮农户的直接补贴、优质水稻良种补贴等政策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而且,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使农民舍得在土地上投资。

四、进一步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调整农业科技队伍。根据目前我区农技队伍非专业人员偏多、年龄偏大、经费缺乏、功能衰退等问题,按照农、林、牧、渔等不同专业分工,对农技队伍进行调整,使每个镇都有一支公益性的农技推广队伍。为农民提供售粮方便。目前,我区各镇的粮管所都已转制,粮管所的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农民担心在丰收后会出现“卖粮难”。对此,要尽早考虑对策,并在粮油收购季节,组织人员设点,方便农民售粮,避免农民在丰收后因“卖粮难”而造成减收。为农民提供优质化肥、农药和优良种子。同时,要依法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销售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组建农村专业销售队伍。可与商场、工厂、学校建立长期农副产品供应关系,保证农副产品销售渠道畅通。

五、加大农业挖潜,提高农产品附价值

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充分发挥我区13家农业龙头企业在农、工、贸一体化方面的优势,特别是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带动农户共同致富方面的作用。通过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农民通过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实行产业化经营,通过农业内部的挖潜增效,提高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建造和整合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在已形成赵屯草莓、练塘茭白批发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在重固或白鹤地区再建一个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在金泽地区扩大水产批发交易市场(位置从商塌移至西岑淀山湖畔)。一方面为农民就近上市农副产品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减少流通环节,增加农民收益。发展特色农业。通过提高农产品档次,土里刨金,增加农民在有限土地上的收入。

六、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

区、镇二级要切实利用我区现有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成人学校作用,有计划地对农民进行职业培训。既要重视农业科技培训,更要重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转移的培训,让农民掌握更多的职业技术。同时,通过各种培训,使农民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和劳动光荣的观念,对要求自主创业的农民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对其他农民进行各种实用技能培训,并在经费上给予保障。通过培训,提升农民的个体素质和上岗就业能力。

七、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

农民增收的根本出路在于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因此,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可以村为单位建立劳务组织,输出富裕劳动力,包括向境外输出。要鼓励农民进入城市道路建设、农村河道疏浚、交通运输、社区保安、城乡保洁保绿、家政劳务等非正规领域就业。对农民非正规就业,各级部门要搭建好各种有利于农民上岗的平台,坚决制止为增加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小城镇是吸纳农民进城、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要把小城镇建设的问题尽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各镇集中规划和建造一批适合农民居住、农民买得起的低价房,对小城镇建设用地可用农民宅基地进行置换,以减少农民支出。既吸引农民向小城镇集中,同时又为农民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鼓励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吸纳本地农民工。按照已出台的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农民工的有关政策,及时兑现财政奖励;对新落户的实业型企业,在项目洽谈时,要把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作为一个重要条件予以明确;还要把有关奖励政策向个体工商户延伸,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通过拓宽各种就业渠道,力争每户农户至少有一个非农就业人员。

八、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探索土地有偿流转办法

允许土地合理合法、有偿流转。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按区域和用途不同,并根据当时当地GDP增长的速度,有房地部门土地流转的指导性补偿标准,让农民通过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得到更多的收益。发展规模型农户。种田达到一定规模是有利可图的,一般种植粮食在10—30亩为佳。对本地进城务工或有其他收入来源而不愿种田的农民,鼓励把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种田大户或合作组织,以实现农业的规模经济效益。对规模型种田农户,金融信贷要给予支持。积极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对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城镇化进程比较快的地方,在集体经济还富裕时,可探索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让农民成为股东,参与集体经营收益的分配,不能等集体资产成为负数时再去改革。

九、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保障

确保失地农民享受镇保。按照区政府有关政策,做到人员、时间和资金三落实,确保我区6.67万失地农民尽早享受镇保待遇。同时,企业职工镇保工作的推行也要加大力度。动员农民参加农保,做到应保尽保。区、镇两级财政每年要拿出一块资金补充农保资金的短缺,同时,对农保资金的发放一定要严格规范,农保资金管理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要做到增值保值。提高农民养老金。目前,我区领取农保养老金及未投保养老补贴的农民共有6.3万多人,每月人均只有51元,大大低于邻区水平。建议把我区60岁以上农民的养老金调整到80元左右,并随着GDP的增长逐年调整。同时,对处于农村贫困线以下的家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救助。

十、进一步办好农村合作医疗

因病致贫是我区不少农村家庭贫困的重要原因。在农村,小病不医治、大病治不起的家庭不在少数。办好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很受农民欢迎,不少常见病、多发病可在合作医疗站及时得到治疗和控制,既方便又省钱。完善大病救助机制。农村初保实行的是一户一保,镇保制度推出后,初保人员总量减少,政策因素造成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总盘子缩小。因此,应完善大病救助机制。扩大救助基金的来源。区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要扩大社会捐资渠道,加大基金募集力度,充实基金。并且要扩大农村大病救助资金的份额,最大限度减少农村因病致贫的比例。